《超级大酋长》【全本】赫墨

《超级大酋长》全本 作者:赫墨

内容简介

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正文预览

作者:赫墨
内容简介:
为了部落!
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第一章 傻脑袋
宁静的河谷边,零零散散的分布着二十多幢用木头搭建的房屋。这些木屋的占地面积都不小,但显得却极为怪异,因为房顶全都用树皮覆盖,而且有门无窗,屋顶有烟囱。
一人多高、半米多宽、长着尖刺的灌木连成了一圈,好像一面城墙一样围绕着这个小小的村落。这些带刺的灌木看起来似乎可以很好的阻拦野狼还有其他凶猛动物的偷袭。
此时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刻,悬挂在西边的红色夕阳不仅把西半边天染成了红色,同时也把这个宁静的河谷染成了一种暗红色。
袅袅的炊烟在夕阳下升腾,十多个刚刚从农田中回来的妇人正在忙着拾掇晚饭,十多个七八岁的孩子正在疯狂的奔跑,似乎只有这种活动才能够彻底把他们那浑身的精力彻底发泄出来,几个健硕的汉子正在村落的一角围坐在一起抽着烟斗。
河谷、村落、西落的夕阳以及那休闲的人们这一切,构成了一幅绝美的画。
然而,如果离近了看,立刻就会发现一些不同寻常的地方,因为这里的人,不管是疯跑嬉闹的孩子还是劳作归来的妇人以及那围坐在一起抽着烟斗的汉子,身上的衣物以及发饰什么的都很奇怪。
他们统统穿着兽皮制作的衣物,摇头晃脑之间脖子上不经意的显现出青色的纹身,而且不管男女,都留着长长的头发
这,不是一个位于某个荒山僻岭的村落,这是在现代这个年代极少见到的原生态印第安人部落!
虽然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宁静,那么的和谐,甚至如果这一幕被华夏古代的诗人看到,或许又会有一篇类似于《桃花源记》的名作问世。
但,就在这个和谐安宁的河谷中,在没有人发现在不远处的密林中,一群脸上涂抹着各种颜色、身上穿着兽皮的壮年汉子脸上正带着掩饰不住的杀气看着不远处的这个小小的氏族村落。
就在村落中那几个壮年汉子抽完了烟斗回到木屋吃饭的时候,这群在密林中埋伏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汉子终于出击了。
伴随着一声类似于狼嚎一样的叫声,密密麻麻的火箭纷纷从密林中升起,然后夹杂着怪啸声向这个小小的村落中坠下。
火苗夹杂着浓烟顿时就从那些木屋上冒了出来。而这批埋伏的汉子随即就对这个小小的村落发起了冲击,几十名壮汉手里拿着骨矛、骨刀、木棒以及少数的钢刀,或骑马或奔跑,嘴里发出了“嚯嚯”的吼叫声,像是决堤的大水猛地冲向村落。
村落外面的异响顿时就让原本宁静的小村落仿佛开了锅一样,十多个从木屋中跑出来的汉子虽然手里也拿着骨矛、弓箭、木棒这种武器,但他们的表情显得有些猝不及防。
在看到那些举着武器向村落冲锋的汉子之后,这些刚刚跑出来的汉子的双眼立刻就变得通红,其中一位壮硕的汉子凄厉的吼叫道:“是切卡莎人!”
然后,这十多位汉子嘴里吆喝着,与陆续从木屋中跑出来的汉子一块向着灌木丛的缺口处奔跑。
如果从上空俯瞰,就能够很轻松的看出来从村落中跑出来的汉子在数量上要远远逊色于偷袭的人,可即便是这样,他们依然如同扑火的飞蛾,向着比自己人数多出好几倍的偷袭者一往无前!
而且,从村落的木屋中还在源源不断的涌出人,只不过这些后出现的人并不是健壮的汉子,而是一群妇人和老者,他们手里同样拿着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武器,嗷嗷嚎叫着随着前方的汉子冲向那几个灌木缺口。
身后就是他们的家园,家园中还有他们承载未来的希望——孩子,为了这一切,他们浑然不顾敌人的数量比他们多很多,也浑然不顾敌人全都是健壮的战士。
鬼知道双方到底存在着什么样的仇恨,反正就在双方接触的那短短的一刹那间,漫天的血雾喷涌而出,和西沉的夕阳交相辉映。
一场规模不大但却异常惨烈的战斗就在这凄美的夕阳之下蓦然爆发。
村落的汉子和妇女虽然在竭力反抗,他们虽然拼命的要保护身后的家园,但奈何对面的敌人数量实在是太多了,而且全都是清一色的壮年汉子,要不是这个村落的周围有一圈灌木丛,恐怕仅仅是一个冲击,那些切卡莎汉子就能把这个小小的村落淹没掉。
几个偷袭者想要从其他位置突破那圈灌木,但却被扎的浑身鲜血淋漓,所以偷袭者在掂量了一下之后,就放弃了从有灌木阻挡的位置冲击,而是把力量集中在了灌木的几个缺口处。
村落中最为健壮的二十来个汉子分成了两帮,把守住了两个最大的灌木缺口,但伤亡惨重。
十几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同样也拿着武器,把守住了两个小一些的灌木缺口,但他们的英勇依然抵挡不住偷袭者的进攻。
一个身材矮小的汉子并没有参与抵抗,而是快速的向着村落另一侧的山峰攀爬。他仿佛一只灵活的猿猴,很快就消失在了山坡的密林中,再然后,这座小山山顶就开始有狼烟冒出。
那是求救的信号!
在奋力抵抗入侵者的那十几个少年中,有一个体型格外庞大健壮的人,如果不是他脸上的青涩证明他的岁数和其他那些少年没什么差别,光看体型,谁都认为他是一个成年壮汉。
他叫“傻脑袋”,是村落中体型最庞大健壮的人,哪怕他只有十六岁,可依然要比村落中最健壮的汉子还要粗出两圈来。
但可惜的是,这个体型极为魁梧的少年,脑袋不太灵光,换个话来讲就是有点弱智。所以,他才从小被小伙伴还有族人起了一个“傻脑袋”的绰号。
傻脑袋虽然有点弱智,但他右手提着一根加粗的骨矛,左手则拿着一根胳膊粗细的木棒,独自一人战斗在最前方,死死地卡在了那个缺口处。
而在他的面前,是六个膀大腰圆的切卡莎壮汉
骨矛攒刺,骨刀劈砍,中间还有一根粗大的有点不像话的木棒横扫猛砸。
傻脑袋只觉得自己也快要死了,哪怕他的身材更为健硕,哪怕他的力量足以和一头黑熊拼杀,可是在面对六个拥有丰富战斗经验的切卡莎战士时,他依然觉得自己恐怕坚持不了多长时间了。
身子向旁边一闪,手里的骨矛倏地刺出,狠狠地扎进了一个切卡莎汉子的脖子,当骨矛被抽出之后,一蓬鲜红的热血直接就喷在了自己的脑袋上。
顾不得擦拭脸上的鲜血,傻脑袋凭借着一种本能就地一个翻滚,躲过了那根威胁最大的粗木棒的劈砸,顺手把手里的木棒狠狠地敲在了另外一个切卡莎汉子的小腿骨上,伴随着那个汉子凄惨的喊叫声,傻脑袋手里的骨矛仿佛一条眼镜王蛇,猛地向斜上方刺出,准确的从那个汉子的下颌处刺进了那个切卡莎汉子的下颌
这是自己杀的第三个切卡莎汉子了!
傻脑袋虽然有点傻,可是一二三这种计数还是能够数的过来的。
翻身而起的傻脑袋想要把骨矛从那个切卡莎汉子的下颌中抽出的时候,却惊恐的发现骨矛竟然被卡在了那家伙的骨头中。
运力抽了两下没有抽出骨矛,傻脑袋只能无奈的放弃了骨矛。但同样,就是因为这一耽搁,那根粗大的木棒再次夹杂着怪啸声横扫而来。
躲不过去了
傻脑袋的本能让他很清楚的辨明了形式,所以他果断的举起了自己的左臂,挡在了自己的太阳穴前。
伴随着一声清晰可闻的“咔嚓”声,那根木棒狠狠地扫中了傻脑袋的左小臂,粗壮的胳膊根本就无法抵挡这股怪力,傻脑袋的左小臂立刻就变成了一个诡异的角度。
而那根木棒余力未消,带着那根已经彻底折断的左小臂,狠狠地轰击在了傻脑袋的头上。哪怕傻脑袋在一瞬间拼命的扭头,避过了最要命的太阳穴,可头顶还是被砸中了。
一抹鲜红瞬间就从头顶留了下来,而傻脑袋眼前一黑,就好像一棵被伐倒的大树,直不楞登的摔在了地上
石熊浑身一个激灵,喉咙中发出了一阵含糊不清的咆哮。
“这是哪里?”这个念头刚刚在石熊的脑海中升起,浑身上下的疼痛感就把他淹没了。
脑袋瓜子好像被一百万头羊驼驼的疯狂的踩踏了一遍,又好像是上百根烧红的钢针狠狠地扎进了自己的头盖骨,然后又拼命的在自己的脑浆子中搅和;两只耳朵全都是那种奇怪的“嗡嗡”声和犹如水壶开了时响起的那种尖锐的哨音
“傻脑袋、傻脑袋死了没有?死了没有”
一阵阵仿佛是从无数光年之外飘来的声音不断的从石熊的耳边响起,那声音是如此的奇怪,既不是像自己母语那样的字正腔圆,也不是诸如英语或者法语的那种发音方式。
石熊敢对毛爷爷保证,从小到大自己就从来不曾听过这样的语言。可偏偏,这种语言自己却又听的明明白白,就好像是对自己的母语——汉语那样的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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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魂穿印第安?
眼皮上仿佛挂上了两个一百公斤重的铅球,无论石熊多么的想睁开眼睛看看到底是谁一直在自己的耳边呱噪,可就是这么一个平时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动作,在这个时候仿佛变成了一个根本无法完成的任务。
脑海中不断传来的剧烈疼痛,以及那强烈的呕吐感,让石熊很清楚自己的脑震荡有多么的严重,他此时很想对那辆忽然从巷子中窜出来的凯迪拉克大骂一声以“f”开头的单词,但他现在连眼皮都睁不开,又怎么能够出声呢?
作为国内某省立博物馆的副研究员,刚刚来到美国田纳西州诺克斯维尔附近的阿巴拉契亚边陆博物馆参观学习的石熊,结果没想到的是,这参观学习才进行了几天,自己就被一辆该死的凯迪拉克给撞飞了
脑海中的记忆仿佛还在自己被车撞飞的那一刻与那一根粗大的木棒砸中自己脑袋之间不停的转换,搞得石熊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傻脑袋,来,喝点水,你再不喝点水恐怕就真的要死了。来,喝点水,那些该死的切卡莎人没有杀死你,你要是自己把自己渴死了,那可就真的成笑话了”
伴随着那个听起来岁数并不大但却和秦始皇他奶奶一样絮絮叨叨的声音,石熊只觉得自己的嘴唇忽然接触到了一个粗糙而冰凉的东西,下一刻,自己的嘴唇就被一片冰凉包围了起来。
石熊敢向邓爷爷保证,自己从小到大就从来不曾觉得水原来竟然是如此的好喝!
哪怕连眼皮都睁不开,可在生存本能的刺激下迸发出来的那一点力量的支配下,石熊还是贪婪的喝了好几口清凉而甘甜的水。
冰凉而甘甜的水沿着食道流淌进了胃里,石熊顿时就觉得自己彻底活了过来
“太好了,首领、首领,傻脑袋真的是没死,伟大的奥伦达保佑,他还活着”欢快的声音再次响起,石熊能听得出来这个声音中蕴含的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悦。
只是这个声音的主人所说的这些话,真的是让石熊有点莫名其妙。
“傻脑袋?谁是傻脑袋?莫非指的是我?”思维有些混乱的石熊很纠结也很无奈,虽然这个乱七八糟的名字真的是很傻很土老帽,可石熊不得不承认,这个又傻又土的名字真的是很有可能就是属于自己的。
可问题是自己啥时候多了这么一个名字呢?
“还有,首领是什么鬼玩意儿?这年头的美国还有首领这种人吗?貌似诺克斯维尔的老大应该是叫市长吧?可这首领又是什么鬼?”
一个略显沉重的脚步声从远处向这边不断的接近,从脚步声中石熊能够判断的出来,这个脚步声的主人要不就是一个身材很魁梧的家伙,要不就是他也受了伤,要不然这脚步不会这么沉重。
“快马,我的好孩子,傻脑袋真的没死吗?”一个略带有沙哑的声音响了起来,语气中带着一丝丝的惊喜。
“首领,我确定傻脑袋没死。他这么强壮,就算是单独对上一头黑熊都没问题,他有怎么轻易能死呢?”那个年轻的声音响了起来。
“嗯,让我看看傻脑袋。”随着这个声音的响起,石熊只觉得自己的额头接触到了一只粗糙的手掌,然后这只手掌在自己的额头停留了一小会儿,又摸了摸自己的颈部,那个声音才欣喜的说道:“没错,傻脑袋确实没死。这孩子虽然脑袋有点傻,可这命真的是很硬啊,他一定是得到了伟大的奥伦达的照顾,伤成了这样还能活下来。”
“首领,傻脑袋不是命硬,而是他太勇敢了!他一个人面对六个该死的切卡莎人,依然杀死了其中的三个,要不是傻脑袋,我恐怕也活不了。正是因为傻脑袋的勇敢,才阻拦了那些该死的切卡莎人,让那些切卡莎人无法前进,我们的很多族人才活了下来。”
顿了顿,那个年轻声音的语气开始变得有些担忧起来,“首领,傻脑袋伤成这样,他还能好起来吗?”
“放心吧,快马,我的好孩子,傻脑袋一定能够好起来的,我以我们长毛牛部落首领的名义保证,傻脑袋一定能够好起来的。不过,傻脑袋需要人照顾,快马,我的好孩子,你能照顾好傻脑袋吗?”
“是的,首领,我保证一定能够照顾好傻脑袋的”
两个声音的对话有点神神道道的,可石熊并没有听进去,刚才这两个声音的对话已经让他有点发懵了。
切卡莎人、长毛牛部落、首领、快马、傻脑袋,还有那个伟大的奥伦达
该死的,这他妹的分明就是印第安人独有的称呼和名字啊,还有那个伟大的奥伦达,这是北美印第安人对于太阳神的称呼。
尤其是那个切卡莎人,这分明就是生活在田纳西州西部的切卡莎族印第安人啊!自己昨天才在阿巴拉契亚边陆博物馆中看到过有关于切卡莎族的资料,还有那个长毛牛部落,好像在阿巴拉契亚边陆博物馆的资料中也有这个小小部落的介绍。
只是这个属于东切洛基族(也叫切诺基族)的长毛牛部落应该早在二百多年前就彻底消失了啊!
那么现在忽然出现的这些东西又是怎么一回事?
还有,刚才那仿佛自己经历过的那场战斗又是怎么一回事?
“哥们不会这么倒霉吧?难道自己被那辆该死的卡迪拉克撞了之后,灵魂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然后附身到了这个叫傻脑袋的印第安人身上?”
石熊越想越觉得惊恐,哪怕他真的是不愿意往这方面猜测,但眼前所发生的这一切,似乎都在证明自己的这个有关于穿越的猜测是真的!
脑海中那错乱的记忆让石熊觉得自己的脑袋瓜子快要炸开了,仿佛自己在一瞬间化身成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纠结混乱的思维让他忍不住呻吟了一声,就再次失去了意识。

第三章 一个决定
深秋季节天气往往都不错,所以,每天石熊都能隐约的看到太阳从自己左手边的山尖探出头,然后缓缓地划过天空,一直坠落到西边的群山之中。
太阳从自己左手边的群山升起然后再从自己的右手边落下,这就是一整天。
这种过程如此持续了三次,然后一直躺在一个用树枝做成的简易爬犁上的石熊总算是接受了自己穿越的事实。
三天的时间足以让他前世的记忆和这副身体的记忆彻底融合在了一起,然后石熊就知道哪怕自己千不愿万不意,可事实总是不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自己确实穿越了。
前世因为要来阿巴拉契亚边陆博物馆参观学习,所以在来之前,石熊狠狠地恶补了一下有关于田纳西州印第安人的历史和知识,所以他现在已经大体搞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来自于这副新身体的记忆已经明白无误的告诉了他,这个年代正是那些“瓦西楚”们打的热闹的时候——瓦西楚,就是北美印第安人对于欧洲白人的称呼。
是一群来自英格兰的瓦西楚们和一群来自于法兰西的瓦西楚们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代。
没错,这副身体之所以被别人一直叫做“傻脑袋”,那是真没办法,因为这副身体的前主人就是一个弱智。傻子还算不上,但弱智是肯定的。嗯,用一个比较形象的比喻,这副身体的前主人就是类似于美国好莱坞电影《阿甘正传》中的男主角,那个智商只有75的的福瑞斯甘。
北美印第安人一生之中往往会有三个名字,一个是刚出生时的乳名,一个就是儿时的绰号,另外一个就是部落宗族给起的正名。
比如说这个傻脑袋,乳名就叫“大石头”,之所以叫这个名字,原因仅仅就是当年他母亲生他的时候就是在一块大石头旁边生的,所以这孩子一生下来就被他母亲起了一个乳名“大石头”。
至于宗族正名,这个只有十六岁的年轻身体的前主人也有了,在他十二岁那年参加部落宗族的第一次狩猎战斗时,因为赤手空拳的和一头半大的黑熊较量了一番并且成功的打跑了那头半大黑熊,所以被部落的首领“高牛”亲切的起了一个很霸气的名字“大力熊”——意思很简单,就是力气大的可以和巨熊搏斗的大力士。
至于傻脑袋这个名字,就是他的儿时绰号了,因为这副身体的前主人就是一个和阿甘一样的弱智儿童,所以身边的小朋友就把“傻脑袋”这个名字安在了他的头上,而且一直从三四岁叫到了十六岁。这个绰号甚至比他的宗族正名还要有名气。
石熊此时已经很清楚了,自己当时在参观阿巴拉契亚边陆博物馆的时候,确实是被一辆该死的凯迪拉克给撞了,然后灵魂穿越,穿越了二百五十多年的时空,从2019年穿梭到了十八世纪的中期,最终附身到了这个濒死的印第安人身上,接替了这个有些弱智的人,成为了新一任的“傻脑袋”。
之所以无法确定到底是穿越到了哪一年,主要就是因为不仅这副身体的前主人不知道今年到底是哪一年,就连整个部落的人都不知道今年应该是公元的哪一年,而偏偏部落又没有自己的纪年,所以石熊到现在也不知道今年是哪一年。
不过,按照上一任傻脑袋的记忆,现在正是那帮来自英格兰的瓦西楚们把来自法兰西的瓦西楚们打的抱头鼠窜的时候,所以石熊估摸着今年应该是在那场著名的“七年战争”的末期,甚至是七年战争已经打完了。
这场虽然持续时间不长,但却影响了整个欧洲以及欧洲列强在海外主要殖民地的战争打的极为激烈,欧洲是人脑子打成了狗脑子,在北美这个英法西三国争夺了很多年的巨大殖民地中,战争同样进展的非常激烈。
最终,强悍崛起的英国佬不仅在欧洲大陆把法国人打的溃不成军,在北美这片新兴的殖民地上也把法国人揍得头青蛋肿。
如果要是这副身体前主人的记忆没错的话,那么今年极有可能就是七年战争的最后一年或者是刚刚结束了战争的第二年。
这个发现让石熊多少有点兴奋,虽然自己被撞得穿越了,可是却来到了一个不算是最糟糕的时代。最起码如果今年真的是七年战争刚刚结束的时候,那么距离美国独立最起码还有二十年的时间!
而在这段时间内,正是北美十三殖民地最为虚弱同时也是心思最为涌动的一个阶段。
来自于大西洋对岸的大不列颠岛上的英国贵族,连续颁布了一连串的政令,使劲的压榨着北美十三殖民地的殖民者。
而这些不远万里抛家舍业的来到大洋对岸的人,说好听的叫殖民者,说个不好听的,那都是在欧洲活不下去的普通老百姓。原本他们是抱着无限的希望来到北美新大陆来求生和发财的,结果没想到哪怕逃离到了北美新大陆,可依然会受到来自国内那些贵族的压榨。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这句话即便是放在这个时代,依然是比纯金还真的真理!
那些远在大西洋另一端的贵族们可不会因为那些罪犯或者老百姓逃离到了北美新大陆就放过他们,相反,因为欧洲大陆持续的战争,让这些欧洲国家都已经不堪负重,现在好不容易发现了新大陆,并且自己国家的老百姓已经在那边站稳了脚跟,而且发展的还不错,这些欧洲贵族又怎么可能放过这些老百姓?
在这些欧洲贵族的眼中,只要自己掌握着军队,那么这些老百姓即便是远在万里之外,那也得老老实实的任自己盘剥!
结果,这种不计后果的盘剥,终于引发了一连串的反抗,并最终形成了一波席卷整个北美十三殖民地的巨大波涛,然后在这个世界上就多了一个叫做美利坚国的国家!
这一段时间,大约需要二十年!
装着后世众多记忆的石熊在这三天中就做出了一个决定。现在的北美印第安人可不像美国独力之后那么悲惨,相对于那些瓦西楚们,现在的印第安人还是比较强势的,就连那些瓦西楚们都需要拉拢这些印第安人。
只是这些北美印第安人就是一盘散沙,在这片大陆上生活了上万年的印第安人因为窝里斗,所以一直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政权,最终给了独力之后的美国人以各个击破的机会!
从现在到美国独力之前的这段时间,算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也是最好的一段时间,一旦过了这段时间,那可就真的是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而自己既然来到这里了,而且还附身到了一个正宗的印第安人身上,那么何不趁着这个北美印第安人最后的美好时间,做出一番让后世永远纪念自己的事情呢?

第四章 老天爷打开了另外一扇窗
傻脑袋所在的这个小部落的名字叫“长毛牛”部落,因为在部落的周围生活着很多毛发很长的野水牛,这种大型食草动物是长毛牛部落最主要的食物来源,所以部落就以长毛牛为名字。
在印第安人之中,很多部落都会有一些很奇怪但却很有意思的名字,通常来讲,根据某个部落的名字就能知道这个部落生活的环境如何。
事实上,从严格意义上来讲,长毛牛部落算不得是一个部落,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小村落罢了。
整个村落只有区区一百来人,妇孺占了六十多人,能够拿的起武器进行狩猎或者是上战场的战士仅仅只有三十八个人,这其中还包括了像傻脑袋、快马这样岁数只有十六岁的少年。
要是在二十一世纪的华夏,绝大部分十六岁的少年还是家里乖宝宝,用孩子来称呼这个岁数的少年是绝对不为过的。
可是在二百多年前的北美,十六岁的印第安少年已经是部落中真正的战士了。
长毛牛部落原本生活的区域位于一片丘陵之中,按照石熊的分析,这个部落应该是属于切洛基族,因为长毛牛部落在三天前,刚刚和切卡莎人打了一场硬仗。
石熊记得,在美国独力之前,田纳西州这片区域中生活着分属三个不同种族的印第安人,
当欧洲人于十六世纪开始到北美新大陆移民的时候,这些欧洲人发现在现在田纳西州所在地居住和活动的原始居民主要是切卡莎,虞赤和东切洛基部落的印地安人。
切卡莎人占据着西田纳西部的区域,他们在密西西比河边搭建草屋,形成聚居的村落;妇女照看地里一些农作物和采集野果,青壮年男子外出捕鱼或打猎,印地安人耕种的农作物主要是玉米、豆类和蔬果。
而东切洛基人主要居住在阿巴拉契亚山脉的山谷和山脚下,分布于田纳西的东北部和中部一些地方,他们用山上的木头搭建房子,善于打猎和耕种。
至于虞赤人则是北美南部的克里克族印地安人的一部分,只是在大约1700年左右这些人数少的印地安人部落被强大的切洛基和切卡莎族印地安人赶出了田纳西地区,到了更南方和更偏僻的地区。
而剩下的东切洛基和切卡莎族印地安人都没有居住和占领现在田纳西州的中部地区,但把这块地方当成是自己的狩猎场,并为此而争斗不止,一直延续了数百年之久。
石熊知道这段历史,所以三天前发生的那场突如其来的战斗之后,他就知道了对手是切卡莎人。既然切卡莎人对另外一个部落举起了屠刀,那么毋庸置疑,自己现在所在的这个长毛牛部落就是属于东切洛基族的印第安人。
那场战斗以长毛牛部落的大败亏输而彻底结束,事实上,如果不是援军来的及时,就连剩下的这二十多个人恐怕都活不了。
那些切卡莎人在赶来的东切洛基族援军的打击之下已经溃散而逃,但援军并没有停下来照顾这个差点被灭族的小部落,他们要继续追赶那些切卡莎人。
切卡莎人的战士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突破中部区域的封锁线,这就说明在中部区域的封锁线出了问题,或者说切卡莎人找到了一条可以轻易渗透到东切洛基部落的路。所以,这条路一定要找出来,毕竟在封锁线之后还有众多像长毛牛这样的小村落。如果让切卡莎人再次神不知鬼不觉的深入到东切洛基人的大后方,谁都知道那结果是多么的恐怖。
所以,那些勇敢的切洛基战士骑着马去追赶那些该死的切卡莎人了,把长毛牛部落剩下的这点人留了下来。
但高牛首领并没有留在原地,他带着剩余的人继续向东南方向走,他要给剩下的这点族人找一个足够安全的落脚点,然后才能安定的舔舐自己的伤口。
三天来,队伍一直在起伏不断的山地中艰难的前进,队伍中几乎每个人身上都有伤,再加上这种纯粹原生态的山林中根本就没有什么路,所以队伍前进的速度很慢。
不过石熊却是有点小惊喜,根据傻脑袋的记忆,这副身体已经遭受到了几乎不可逆的重创,左小臂粉碎性骨折、重度脑震荡或许还有严重的颅骨骨折、小腹右侧有一个几乎能从前边看到后边的血窟窿,那是被切卡莎人骨矛的功劳、左侧的肋骨应该是断了四五根,而且最起码有两根断骨已经插进了肺里
至于其他那些皮肉伤,在这些创伤面前就不算什么了。
怪不得傻脑袋那么健壮的体格都撑不住,这些创伤其中的任何一个,放在如今这个年代而且还是几乎处在原始社会形态的印第安人之中,那都是无可治愈的致命伤。
石熊在接受了傻脑袋的全部记忆之后,一开始也以为自己最起码得需要三个月到半年的时间才能够把身上的伤养的差不多,结果老天爷再次给了石熊一个不大不小的惊喜。
或许老天爷也觉得自己一脚把这个前途高光的博物馆副研究员踢到了二百多年前的北美,还附身在一个半傻子身上,这事儿做的好像有点不太地道,所以在给石熊关上了一扇门的同时,又悄悄地给他打开了一扇窗。
村落中的集神官、医生、巫师等所有职务为一身的萨满祭司早就死在了切卡莎人的弓箭下,所以队伍中根本就没有人看的出来傻脑袋受到的创伤有多么的严重。在他们眼中看来,傻脑袋身上最严重的伤就是左小臂和小腹上的那个血窟窿了,但事实却是,那断裂的肋骨和严重的脑震荡才是导致傻脑袋彻底死亡的主要原因。
石熊的灵魂在穿越了二百多年的时空接手了这副身体之后,他原本也以为同时也得接手这副身体上的所有创伤呢,结果短短的三天之后石熊却惊喜的发现,除了身体表面那些吓人不浅的表皮伤之外,其他那些能够要人命的创伤竟然神奇的愈合了
左小臂外面夹着树枝,别人看不出来,但石熊却能清楚的感觉到左小臂的疼痛几乎已经消失不见。而前两天一直让自己咳嗽不已甚至时不时能够咳出一口血的断裂肋骨,现在也没事了,鬼知道那断裂的肋骨怎么就这么悄悄地愈合了。
小腹右侧的那个血窟窿现在也不再向外滴答黄色的脓水了,在一大坨绿色的药物之下,那个血窟窿已经渐渐地结疤了。
最关键的是,刚刚接受这副身体时那让人痛不欲生的头疼以及那强烈的呕吐感,现在也渐渐地消失了!
自己的身体自己最清楚,虽然石熊接受这副身体也不过才三天的时间,可他能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的这副新身体正在快速的康复
虽然石熊不知道自己的这副新身体为什么会有如此神奇的表现,但相比于自己的灵魂穿越这种事,这种神奇的伤势愈合又不算什么了。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些致命的创伤都已经悄然的愈合了,可为啥这表皮的伤痕却依然没有见好的苗头——肿的像桃子一样的双眼,哪怕过了三天,也仅仅只能睁开一条缝隙。

第五章 大弯
石熊很确定这三天来这个被打残的长毛牛部落一直是在向南走。
冬日的太阳在天空中悬挂的时间并不算很长,哪怕田纳西州属于中低纬度,可是白天的时间最多也就是十多个小时而已。
每到中午温度最高的时候,石熊凭借着勉强睁开一条缝的双眼就能看到天空中那半死不活的太阳,而队伍前进的方向正是冲着正午的太阳,也就是向南。
队伍中的人除了那几个小家伙之外,其他人几乎没有一个不带伤的,再加上这三天队伍一直在几乎没有任何道路的山林中穿梭,师兄估计这个队伍一天最多也就是能够行进十公里左右,甚至比这个数字还要少。
自己穿越之前去的阿巴拉契亚边陆博物馆就位于诺克斯维尔北边大约三十公里处的小城克林顿,如果要是按照这个距离来推算的话,自己当时被那辆该死的卡迪拉克撞了之后,灵魂就在原地穿越了二百五十多年的时空,然后附身到了刚刚死亡的傻脑袋身上。
石熊也没想到,原本风景秀美的小城克林顿,在十八世纪中期的时候,竟然是一个东切洛基族小部落的驻扎地。
今天晚上扎营的地方应该距离一条河流不远,因为石熊可以很清楚的听到远处那哗哗的水流声。
“嘿,我的小熊崽子,你恢复的怎么样了?”当这个不大的队伍再次停下了前进的脚步时,篝火很快就燃烧了起来,所有的族人都围坐在篝火前面,但他们没有了往日欢快的歌声和舞蹈,所有的人都沉默不语,他们在缅怀亲人。
只有首领高牛颤巍巍的走了过来,一屁股坐在了石熊所躺的爬犁旁边,用沙哑的声音低声问这个为部落的延续立下了大功的傻孩子。
石熊使劲睁开了双眼,但也仅仅只有一条缝隙而已。
“阿叔,我没事,我们这是要到什么地方去啊?”(s:印第安语咱就不说了,本书中的对话还有一些介绍,大都是翻译过来的意思。如果老墨真的整出一段印第安语来,估计大伙儿也看不懂不是?)石熊有点抽搐的问道。
他现在不仅仅是睁眼困难,就连说话也同样是如此,他脸上的创伤不仅仅是在双眼上,他的下颌还有两边的脸颊依然红肿的像是瓦西楚们吃的面包。
高牛轻轻的抚摸了几下石熊的脑袋,“孩子,我们要去我们的另外一个胞族所在地。快到了,过了今夜,明天再走半天差不多就能到了。那是立雷的部落,立雷的爷爷和我的爷爷是亲兄弟,我们的部落在五十多年前就分出去了,他的部落就在前面的蓝雾山脚下。”
听到蓝雾这个名字,石熊心里一动。得益于对田纳西州印第安人的历史了解,他很清楚蓝雾这个地名代表着什么意思。
在后世的田纳西州和北卡罗来纳州交界的区域,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国家森林公园,名字就叫大雾山国家森林公园。这座国家森林公园也是全美游客最多的森林公园之一,每年最少有一千万的游客来到这座国家森林公园游玩。
这座占地约二十万公顷的国家森林公园是后世世界上难得的原生态森林公园,也是国际生物圈保护地,还是世界遗产所在地。国际的认可显示了这个公园对于这个星球的重要性。
哪怕在二百多年之后的后世,这里因为拥有极为丰富的植被,森林蒸腾出的水蒸气形成的滞留于地表附近的浓雾,环绕于群山之间、充斥于峡谷之中,因此这座森林公园就被命名为“大雾山”。
当然,之所以叫这个名字,也与其主峰“烟囱山”有着直接的关系。
不过,大雾山是后世的人对这片巨大的森林公园的叫法,而在二百多年前的印第安切洛基族人的称呼中,这片巨大的高山林地被称之为“蓝雾”。
所以,高牛一说蓝雾,石熊立刻就明白了队伍的目的地应该就是在后世的大雾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某个山谷中。
很显然,高牛所说的那个立雷,应该是当地某个小部落的首领,与高牛在长毛牛部落中的地位是一样的,而且两者之间还是亲戚,所以这次长毛牛部落遭受到了重创之后,高牛就领着剩余的族人前来投奔他的表兄弟立雷了。
果然,第二天一大早,队伍刚刚走了没多远,就来到了一条大河面前。
“这就是大弯了!渡过大弯,再向前走没多远,就能到达立雷的部落!”高牛站在队伍的最前面,指着前方那条足有二百多米宽的大河说道。
“大弯?”听到这个名字,石熊也楞了一下。熟知这段时期北美印第安人历史的石熊很清楚,大弯就是当地的切洛基族对田纳西河的称呼。事实上,田纳西州的名字,也是来自于印第安语。在切洛基族的语言中,田纳西的意思就是“大弯”,指的就是弯弯曲曲的田纳西河。后来,早期的欧洲探险者就用“田纳西”来称呼这条弯弯曲曲的大河,进而成为了这个州的名字。
如果真的是来到了田纳西河的北岸,那么这里应该就是后世的诺克斯维尔了。
只是,这座后世田纳西州的第三大城市和历史第二悠久的城市,现在还是一片蛮荒。
也难怪,即便是田纳西州历史最悠久的城市兼田纳西州的首府纳什维尔,也是在1779年才刚刚成为一个欧洲白人的定居点,至于诺克斯维尔,现在还是一片蛮荒也就不足为奇了。
现在的北美洲,除了东边英国人建立起来的那十三个殖民地之外,其他的地方就是他妹的一片蛮荒。
经过一夜的修整,石熊觉得自己身上的伤又好了一大截,于是他对旁边的快马说道:“快马,把我扶起来,我要看看这里。”
在周围的族人不解的目光注视下,快马用他那消瘦的身体努力扶起了人高马大的傻脑袋。坐在爬犁上,石熊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前方那条宽阔的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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