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谎言》全本 作者:肯·福莱特
内容简介
美苏太空争霸时期,路克因发现间谍偷走美国即将发射的火箭的自毁代码而被害并失去了记忆。在火车站卫生间醒来的路克怀疑自己的流浪汉身份并开始了对失忆真相的寻找。在寻找的过程中,他发现了曾深信的朋友和妻子对他的欺骗和背叛,也意识到被善意的谎言阻隔的真爱。路克因为失忆,有了一次重新选择人生的机会。
正文预览
致命谎言
作者:肯·福莱特
内容简介
美苏太空争霸时期,路克因发现间谍偷走美国即将发射的火箭的自毁代码而被害并失去了记忆。在火车站卫生间醒来的路克怀疑自己的流浪汉身份并开始了对失忆真相的寻找。在寻找 的过程中,他发现了曾深信的朋友和妻子对他的欺骗和背叛,也意识到被善意的谎言阻隔的真爱。路克因为失忆,有了一次重新选择人生的机会。
历史备注
美国的第一颗空间卫星“探索者一号”原定于1958年1月29日发射。然而,当天深夜,发射时间被推迟至次日。官方公布的理由是天气原因。可是,到卡纳维拉尔角观看卫星发射的人们却提出质疑:当天是一个晴朗、阳光明媚的典型的佛罗里达州晴天。但美国陆军却声称,是一种叫作“高空急流”的天气现象妨碍了卫星的发射。
次日晚间,发射再次推迟,理由与前一天一样。
1月31日,星期五,官方终于决定进行尝试性发射。
Part 1
第一章 凌晨五点
朱庇特-C型火箭竖立在卡纳维拉尔角26号发射场的发射架上。为了保密起见,火箭上覆盖着大块的帆布护罩,只有尾部暴露在外,从这个部位可以看出它是美国陆军中常见的“红石”运载火箭,但是披着“罩袍”的其余部分,构造却是极不寻常的……
他是被吓醒的。
更惨的是,他惊魂未定:心脏狂跳,喘息不止,身体紧绷,就像刚刚做完噩梦那样。而且,清醒过来并没有让他摆脱恐惧,他隐隐觉得发生了可怕的事情,却并不知道是什么事。
他睁开双眼,隔壁房间投射过来的暗淡光线笼罩着周边的物体,显得模糊一片,只能辨认出它们的大致轮廓,周围虽然都是些他熟悉的东西,却处处透着一种凶险的意味。从附近的某个地方传来水在储水箱中流动的声音。
他想要冷静下来,于是吞了口唾沫,努力以惯常的速度呼吸,试图理清思路。他躺在坚硬的地面上,浑身冰冷疼痛,还有种宿醉未醒的感觉:头疼,口干舌燥,想要呕吐。
他坐直身体,因为恐惧而全身打战。强力消毒水清洗过的潮湿地板泛出令人厌恶的味道。他发现眼前有一排洗手池。
这是一座公共厕所。
他感到恶心,自己竟然睡在一间男厕所的地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身上的衣物很齐全,穿着一件外套,脚上是厚重的靴子,不过他觉得这些穿戴不是自己的。他的恐慌逐渐平息下来,但却被一种更加深刻的恐惧取而代之,这种感觉不那么令人情绪激动,却使他有更充分的理由焦虑不已:他遇到的事情一定糟糕透顶。
他需要照明。
他站起来四下打量,在昏暗中张望,猜测门的位置。他伸出胳膊,探测前方是否有看不见的障碍物,结果碰到一堵墙,于是就像螃蟹那样贴墙横走,双手继续摸索,触到一个似乎是玻璃制成的冰冷平面。“可能是一面镜子。”他猜想。接着摸到一个纸巾架,然后是个金属箱,或许是台自动售货机。最后,他的手指碰到一个开关,便把开关打开。
明亮的灯光倾泻在白瓷砖墙上,厕所地面是水泥的,一排隔间的门全部开着,角落里好像还有一堆旧衣服。他绞尽脑汁回想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昨天晚上发生过什么?没有印象了。
那种歇斯底里的恐惧感又回来了,他意识到自己什么事情都不记得了。
他咬紧牙关,防止自己叫出声来。昨天……前天……脑海一片空白。他叫什么名字?不知道。
他转到水池旁边,池子上方安着一块长长的镜子,镜中映出一个流浪汉,头发乱七八糟,脸脏兮兮的,眼睛瞪得挺大,神色癫狂。他盯着流浪汉看了一秒钟,突然惊恐地意识到了什么,扭过头朝身后注视,接着惊叫一声,镜中的男人做出与他一模一样的动作:那个流浪汉就是他自己。
再也控制不住内心的恐慌,他张开嘴巴,发出悚然的喊叫:“我是谁?”
地上的一堆旧衣服动了起来,然后翻了个个儿,从里面露出一张脸。有人嘟囔道:“你是个流浪汉,路克,别嚷嚷。”
他的名字叫路克。
因为得到了这点信息,他甚至对回答者产生了些许感激之情。虽然只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远远不够,但这至少算是个可以去集中注意力回想的线索。说话的那个男的穿着一件破烂的花呢外套,腰间扎着一条绳子权当腰带,脸也很脏,不过年纪不大,一副狡猾的模样。只见他揉着眼睛小声抱怨道:“我头疼。”
路克问:“你是谁?”
“我是皮特,你个白痴——你瞎了吗?”
“我没——”路克吞下要说的话,抑制着慌乱的情绪,“我失忆了!”
“没啥好奇怪的。你昨天灌了一大瓶酒,不失忆才怪!”皮特舔舔嘴唇,“那瓶该死的波本,我可是一点儿都没喝到。”
波本酒可以解释他的宿醉感,路克想。“但我为什么要喝掉一整瓶?”
皮特嘲弄地说:“这是我听过的最弱智的问题。当然是为了喝醉!”
路克吓了一跳。他竟然是个酗酒的无业游民,还睡在公共厕所里。
他觉得渴得要命,就趴到水池上,拧开龙头,就着水管喝里面的冷水。这让他感觉好了一些,他擦擦嘴,强迫自己再照一次镜子。
现在他的表情冷静了许多,癫狂的神色不见了,代之以迷茫和惊愕。镜子里的他看起来不到四十岁,深色头发,蓝色眼睛,既没留络腮胡子也没有唇髭,脸上只有一片浓密的黑胡茬儿。
他转身看着同伴。“路克什么?”他问,“我姓什么?”
“路克……什么的,我他妈的怎么知道?”
“我怎么变成这样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
皮特站起来。“我得吃早饭。”他宣布。
路克也觉得饿了。他不清楚自己有没有钱。他开始翻衣服口袋,从雨衣和夹克开始,一直翻到裤子。所有衣袋都是空的。他没钱,没有钱包,连块手绢都没有,也没有私人物品,更不用说什么线索了。“我分文没有。”他说。
“别开玩笑了,”皮特挖苦道,“来吧。”他晃晃悠悠地钻进一条走廊。
路克跟在后面。
再次见到光时,他又吓了一跳。他置身于一座庞大的庙宇,空旷的四周安静得古怪。大理石地面上放着一排排的红木长凳,像是教堂长椅,不过前来朝拜的会众可能只有鬼魂。巨大的房间周围有几排柱子,顶端架着一根横梁,上面站着一群怪异的石头武士,戴着头盔保卫神圣的庙宇。它们的头顶是高耸的穹顶式天花板,装饰着镀金的八边形图案。路克的脑子里冒出一个疯狂的想法:他觉得自己是某种奇怪的宗教仪式的祭品,就是这个仪式让他失去了记忆。
他敬畏地问:“这是什么地方?”
“华盛顿特区的火车总站。”皮特说。
路克不再胡思乱想,这样一切都说得通了。他放松地打量着墙上的污垢,大理石地面上被踩扁的口香糖,还有角落里的糖纸和烟盒,觉得自己就是个傻瓜。他身处一座宏伟的火车站大厅,不过现在正是清晨,这儿还没有被乘客填满。刚才他是自己吓唬自己,就像在一间黑暗的卧室里幻想着妖怪的孩子。
皮特朝着一扇标有“出口”字样的凯旋式拱门走去,路克加快速度跟在后面。
一个咄咄逼人的声音吼道:“嘿!嘿!你们两个!”
皮特哼了一声:“啊——噢。”随即加快了脚步。
一位壮汉逼过来,一套铁路制服紧绷在身上,他义正词严地问:“你们这些要饭的是从哪来的?”
皮特哼哼唧唧地说:“我们马上走,马上走。”
路克觉得受到了侮辱,竟然在火车站被一位胖警官撵了出去。
警官似乎觉得只把他们撵走还不够。“你们在这儿过的夜,对吧?”他寸步不让,“你们知道这是不允许的。”
虽然觉得自己“罪有应得”,但被人像小学生一样训斥还是令路克恼羞成怒,他昨晚可是在厕所里过夜的。他压下一句顶撞的话,快步走开。
“这里可不是廉价旅馆,”警官继续说,“该死的无赖,快滚吧!”他猛地推了一下路克的肩膀。
路克一下子转过身,面对着警察。“别碰我。”他说,那既冷静又不乏威胁的语调让他自己都吃了一惊。警官立刻闭上了嘴。“我们马上就走了,你不用再多说什么话——明白了吗?”
那人向后退了一大步,看起来挺害怕。
皮特抓住路克的胳膊。“我们走。”
路克觉得羞愧:那家伙虽然是个爱管闲事的笨蛋,但是他和皮特是游手好闲的流浪汉,铁路部门的雇员有权把他们赶出去,自己没有必要恐吓他。
他们穿过宏伟的拱廊,外面天还没亮,几辆汽车停在车站门前的环形交叉路口周围,不过街道很安静。天很冷,路克裹紧了身上的破衣服。时值冬季,清晨的华盛顿特区覆盖着寒霜,从气候来看,现在可能是一月或者二月。
可他不知道如今是哪一年。
皮特向左一拐,他明显知道该去哪里,路克紧随其后。“我们去哪?”他问。
“H街上有个教堂,我们可以吃到免费早餐,要是你不介意唱一两句赞美诗的话。”
“我快饿死了,让我表演全套的清唱剧都没问题。”
皮特从容地沿着一条曲里拐弯的路线前进,两人逐渐穿过一片房租低廉的街区。整个城市还没有睡醒,一排排房子里面全是黑灯瞎火的,商店、小饭馆和报摊也都没开始做生意。有栋房子的卧室窗户上挂着廉价的窗帘,路克盯着它,想象着窗帘后面有个男人盖着毯子正在熟睡,他老婆热乎乎地躺在旁边。思虑及此,路克感到一阵嫉妒。一般人这个时候还在梦乡里沉睡,而他只能和那些不得不在黎明前早起、到外面寒冷的街道上求生计的男男女女为伍:穿着工作服、拖着步子赶早班的男人;包裹着围巾手套、骑着自行车的青年人;在灯火通明的公交车厢里独自抽烟的女人。
那些令人不安的问题在他的脑子里翻覆,就像要煮开了一样。我酗酒多长时间了?试过戒酒没有?有没有能帮助我的亲人?我是什么时候遇到皮特的?我们俩从哪里弄的酒?又在哪里喝的酒?可是皮特看起来不爱说话,路克只能耐心等待,巴望着皮特在吃过东西之后能够吐露一言半语。
他们来到一座小教堂,这教堂夹在电影院和烟店中间,一副傲然不群的模样。从教堂侧门进去,走下一段楼梯,就是地下室。这是一处狭长的空间,天花板很低——八成是个地窖,路克猜测。房间的一头摆着一架立式钢琴,还有个小布道坛,另一头设有炉灶。地下室中段放着三排搁板桌和条凳,三个流浪汉已经坐在那里了,他们一人占据一张桌子,正耐心地盯着眼前的空气。在炉灶那头,一个身材矮胖的女人翻搅着一口大锅里的东西。在她旁边看守咖啡壶的是个灰胡子男人,戴着牧师硬领,面带微笑地说着:“请进,请进!进来暖和一下。”语气透着欢快。路克小心翼翼地和他打招呼,有点不相信真有这样的好人。
跟外面的严寒相比,里面的确暖和。路克松开自己脏大衣上的扣子。皮特说:“早上好,洛纳根牧师。”
牧师说:“你以前来过吗?我忘记你叫什么了。”
“我叫皮特,他叫路克。”
“你们和耶稣的门徒重名!”这位牧师的友善看起来发自真心,“现在还不到吃早餐的时候,但是可以喝点新鲜咖啡。”
每天都要起个大早,给一屋子麻木不仁的闲汉供应早餐,竟然还能保持愉快的心态,路克想知道洛纳根是怎么做到的。
牧师往厚重的马克杯里倒咖啡:“奶和糖都要?”
路克不清楚自己过去是否喜欢喝奶和糖都加的咖啡,只能含糊地回答:“是的,谢谢。”然后接过杯子喝了起来,他感觉杯中物的奶味和甜味都非常足,甚至令人生腻,因此猜测自己过去一般都是喝清咖啡的。不过,咖啡成功地减轻了他的饥饿感,路克迅速把它喝完。
“过几分钟让我们来祈祷。”牧师说,“祈祷完毕之后,洛纳根太太最拿手的燕麦粥恰好能熬到火候。”
路克觉得自己刚才是在胡乱猜疑,看来洛纳根牧师的好脾气和乐于助人都不是装出来的。
和皮特一起在粗糙的木板桌前坐下,路克开始打量他的这位同伴。之前他只注意到皮特的脸很脏,衣服破烂不堪,而现在他进一步发现皮特没有长期酗酒者常见的特点:皮肤上没有血丝,脸上没有干燥剥落的皮屑,也没有割痕或者瘀青。也许是因为皮特太年轻了——路克猜他大约只有二十五岁。皮特脸上有一块暗红色的胎记,从右耳一直延伸到下颌骨,牙齿参差不齐,颜色发黑,他嘴巴上留的那一撮深色小胡子可能纯粹是为了转移别人的注意力,掩盖这一口坏牙的。看来,决定留胡子的那个时候,皮特还比较注意自己的外表。可现在,路克能够感受到这人内心深处压抑着一股愤怒,他猜想皮特憎恨这个世界,也许因为这个世界是让他变得丑陋的元凶,也许出于别的原因,皮特或许自有一套道理,认为这个国家是被一些他所痛恨的群体给搞糟了,比如那些亚裔移民和自负的黑人,甚至存在着一个秘密操纵股票市场的邪恶矮人(只有十英寸高)地下俱乐部。
“你在看什么?”皮特问。
路克耸耸肩膀,没有回答。桌上有一叠报纸,摊开的那一面印着填字游戏,旁边搁着一段铅笔头,路克漫不经心地扫视报上的方格,拿起铅笔,开始填写答案。
更多的流浪汉溜达进了教堂,洛纳根太太搬出一摞沉重的大碗和一堆汤匙。路克的填字游戏只剩下一个单词没有解决,谜面是“丹麦的一个小地方”,答案由六个字母组成。站在路克身后的洛纳根牧师看到那些填好的格子,挑起眉毛,露出惊奇的神色,他轻声对妻子说:“噢!这么灵活的头脑,可惜了。”
路克很快想出了答案:HAMLET(哈姆雷特)。填完格子之后,他想,我是怎么知道的?
他翻开报纸,看头版上的日期,上面印着的是“1958年1月29日”。一条新闻标题“美国卫星尚未离开地球”吸引了他的注意,他顺着标题读了下去:
卡纳维拉尔角,星期四:今天,鉴于多起技术问题,美国海军放弃了第二次发射“先锋号”空间火箭的计划。
两个月前,“先锋号”第一次发射惨遭失败,火箭在点火两秒钟后爆炸,之后军方决定再次发射。
为了与苏联的“伴侣号”人造卫星匹敌,美国希望发射一颗空间卫星,目前该卫星正捆绑在美国陆军的“朱庇特”火箭上。
钢琴中传出一个刺耳的音符,路克抬头观看,发现洛纳根太太正在弹一首他熟悉的赞美诗的前奏,当她和丈夫唱起“何等恩友,仁慈救主”的时候,路克也跟着唱起来,他很高兴自己还记得这首曲子。
波本威士忌的效力很是奇怪,他想。他能做填字游戏、会唱以前学会的赞美诗,却不知道自己的母亲叫什么。也许多年来的酗酒习惯弄坏了他的脑子,他很好奇自己为什么要对这事听之任之。
赞美诗唱完,洛纳根牧师选读了几段《圣经》章节,然后向所有听众宣布他们都是能够得救的。这群人确实需要拯救,路克想。不过,他还不打算把信仰放在耶稣身上,至少先得搞清楚自己是谁再说。
牧师又发表了一段即兴祈祷。做过餐前感恩祷告,人们排成一队,洛纳根太太给他们盛好热气腾腾、加了糖浆的燕麦粥。路克连吃三碗,感觉好了许多,宿醉反应迅速消退。
按捺不住种种疑问,他来到牧师面前:“先生,你以前是否见过我?我失去记忆了。”
洛纳根凝神注视他:“我不认为我见过你,但我每个礼拜都要和好几百人碰面,也许会弄错,你多大年龄?”
“我不知道。”路克说,自觉荒谬可笑。
“我觉得你还不到四十岁。你没有过多长时间苦日子,长期受苦的人没有完整的,而你走路却很轻快,你的皮肤上虽然有灰尘,却没有斑点,而且足够机智,做得了填字游戏。现在就开始戒酒吧,你就又能过上正常的生活了。”
牧师讲的最后一句话,不知他对人说过多少遍,路克想。他允诺道:“我打算试试。”
“如果你需要帮助,就告诉我。”洛纳根说。这时,一个看上去有些智力问题的年轻人一个劲儿地拍着牧师的胳膊,洛纳根转过身去,耐心地朝他微笑。
路克又问皮特:“你认识我多久了?”
“我不知道,有段时间了吧。”
“昨晚之前,我们都是在哪儿过夜的?”
“放松点,好吗?你的记忆早晚会回来的。”
“我得搞清楚我是从哪来的。”
皮特支吾道:“我们得来一杯啤酒,啤酒能帮我们思考。”说完便朝门口走去。
路克拽住他的胳膊,语气坚决地说:“我不想喝啤酒。”皮特似乎不希望路克了解自己的过去,也许他是害怕失去一个同伴。好吧,虽说这样确实很糟糕,但是比起和皮特做伴,路克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说实话,”他说,“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你以为你是葛丽泰·嘉宝?”
“我说真的。”
“你需要我给你把风,你一个人成不了什么事。见鬼,你连自己多大了都不知道。”
皮特露出绝望的眼神,路克不为所动:“感谢你的关心,不过你没打算帮我弄清楚我是谁。”
沉默了一阵,皮特肩膀一耸:“你说对了。”他再次向门口走去,“再见,也许吧。”
“也许。”
皮特走了出去。路克与洛纳根牧师握手,“谢谢你所做的一切。”他说。
“希望你找到你想要的东西。”牧师对他说。
路克走上楼梯,出门来到街上。皮特站在下一个街区,正和一个穿绿色华达呢雨衣、戴同款帽子的男人说话——路克猜他大概是在乞讨买啤酒的钱,于是他朝相反的方向走,在第一个路口转了弯。
天仍然黑着,路克觉得脚冷,这才意识到自己只穿了靴子,里面没穿袜子。就在他匆匆赶路之际,一片轻盈的雪花从天而降,路克放慢了脚步,想起自己并没有需要匆忙的理由,所以走得快还是慢都无所谓了,于是他便停下来,站在一道门廊里避寒。
他现在无处可去。
第二章 上午六点
火箭三面环绕着钢结构的吊架。所谓吊架,实际上是经过改造的油田井架,下面有两组轮子,可以在宽轨上滑动。整个服务模块比一幢联排别墅还要大,发射之前会后退300英尺。
埃尔斯佩思从睡梦中醒来,担心着路克。
她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因为担心着爱人而感到心头沉重。然后,她打开床头灯,坐了起来。
她住在一个汽车旅馆里,房间的装饰是以太空探索为主题的。落地灯是火箭的形状,墙上的画里有行星、新月和描绘出行星运转轨道的不现实的夜空。蓝锆石旅馆是佛罗里达州可可海滩沙丘地区兴建起来的一批新潮旅馆之一,位于卡纳维拉尔角以南八公里远的地方,接待着涌向这里的游客。装修设计师显然认为外太空的主题非常适合这里,但如此怪异的风格使得埃尔斯佩思有一种她是借住了某个十岁小男孩卧室的感觉。
她拿起床头的电话,拨上安东尼·卡罗尔的华盛顿办公室的号码,电话另一头却无人应答。她又给他家里打电话,还是没有人接。出什么岔子了吗?恐惧让她感到有些恶心。她只能安慰自己:安东尼一定是在去办公室的路上。半个小时之后她会再打一遍电话。开车到办公室去对他来说不会超过三十分钟。
洗澡的时候,她想起自己和路克、安东尼初次见面的情景。战争开始前,他们在哈佛大学读书,而她来自哈佛的拉德克里夫女子学院。两个男生都参加了哈佛的合唱团:路克的男中音很不错,安东尼则擅长唱男高音。埃尔斯佩思是拉德克里夫合唱团的指挥,他们和哈佛大学合唱团共同举办过一场音乐会。
路克和安东尼是最好的朋友,但两人在一起时就显得比较古怪。他们的个子都挺高,体格健壮,然而两人只有这两点相似之处,除此之外大为不同。拉德克里夫学院的姑娘们称他们为“美女与野兽”。黑色鬈发和优雅的衣着使路克当仁不让地赢得“美女”的称号。安东尼长得不帅,还有个大鼻子和长下巴,他看起来总像是穿着别人的西装,不过姑娘们还是被他的精力和热情所吸引。
埃尔斯佩思很快冲完了澡,穿着浴袍坐在梳妆台前化妆。她把手表放在眼线笔旁边,以便于掌握时间,等三十分钟一到就去打电话。
第一次和路克说话的时候,她也是穿着浴袍坐在一张梳妆台边。那是在一次“抢短衬裤”游戏里[1]。当时,一群哈佛男生——有的喝醉了——深夜从一楼的窗户爬进了宿舍楼。事情已经过去快二十年了,当年她和其他女孩最害怕的竟然是自己的内裤被偷,这一点她现在看来简直有些不可思议。那个时候的世界,还能再单纯一点吗?
当时,路克碰巧来到她的房间。他学的是数学专业,和她一样。虽然他戴着面具,她还是认出了他穿的衣服:一件浅灰色的爱尔兰花呢夹克,胸前口袋里塞着一块带红点的棉手帕。一和她单独相处,路克就显得紧张,似乎觉得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很愚蠢。她微笑着指指衣柜,说:“顶层抽屉。”看到他从里面拿出两条漂亮的蕾丝白色衬裤,埃尔斯佩思立刻感到有些后悔——这些衬裤可不便宜。不过,第二天,他就邀请她约会了。
她收回思绪,集中精力化妆。今天早晨的工作比平时难办,因为她昨晚睡得不好。粉底令她的脸庞光滑,鲑鱼粉色的唇膏使双唇闪亮,虽有拉德克里夫学院的数学学位在手,她仍然希望在工作时打扮得像个时装模特。
她梳了梳头。她的头发是红棕色的,剪成流行的样式:长度刚到下巴,披散在背后。她迅速穿上绿底棕褐色条纹的无袖棉罩衫,系好深棕色的漆皮宽腰带。
二十九分钟过去了,她准备给安东尼打电话。
为了熬过最后一分钟,她想着29这个数字。这是个素数——只能被1整除——但是,除此之外,这个数字就没有什么有趣的地方了。唯一不同寻常之处,就是29加上2×2所得出的结果。当x从0到28的范围内取值时,得出来的结果都是素数。她开始心算出整个数列:29、31、37、47、61、79、101、127……
她拿起电话,再次拨打安东尼办公室的号码。
还是没有人接。
第三章 1941年
埃尔斯佩思·图米在和路克初吻的那一刻爱上了他。
大多数哈佛男生都不知道怎么接吻。他们要么猛亲一气,把女孩的嘴唇弄得瘀青红肿,要么把嘴张得很大,像个吸尘器一样。拉德克里夫学院的宿舍楼大院里,离半夜零点还有五分钟的时候,路克第一次亲她,他热情澎湃,却不失温柔。他的嘴唇一直在动,从她的嘴唇挪到脸颊、眼皮和喉咙。他的舌尖轻柔地在她的唇间探索,似乎在彬彬有礼地询问能否把舌头伸进她的嘴里,她甚至都没有假惺惺地推拒一下。事后,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她看着镜子,对着里面的倒影说:“我想我爱他。”
这是六个月前的事情了,但当时的感觉不但没有消退,反而更加强烈。现在,她几乎每天都和路克见面。他们今年都上大四。每一天,两人要么一起吃午饭,要么一起学习几个小时,连全部周末也几乎是一起度过的。
对于大学最后一年就和哈佛男生或年轻的教授订了婚的拉德克里夫的女孩们来说,这并不稀奇。他们会在夏天结婚,度个长期蜜月,然后搬到公寓里住,开始职业生涯,过上一年半载,就会有自己的孩子。
不过,路克从未提过结婚的事情。
她坐在弗拉纳根酒吧靠后的一个包厢里看着他,和伯恩·鲁斯坦争论着。鲁斯坦是个高个子研究生,留着浓密的黑色小胡子,一副不好对付的模样。路克的黑头发一直往他眼睛上掉,他抬起左手把头发拢回去,这是他常有的动作。等他年纪大些,干了负责任的工作,他就会抹上发胶,把头发固定在原位,而那样就不像现在这么性感了,她想。
伯恩是个共产党员,很多哈佛学生和教授都加入了共产党。“你父亲是个银行家,”他轻蔑地对路克说,“你也会成为银行家。你当然会觉得资本主义很伟大。”
埃尔斯佩思看到路克的喉头升起一道红晕。《时代》杂志最近提到了他的父亲,说他是大萧条以来成为百万富翁的十个人之一。但是,她猜想路克脸红并非因为他是富家子弟,而是由于他爱自己的家人,讨厌别人批评他的父亲。她为他感到愤愤不平,便对伯恩说:“我们不能根据父母来判断一个人,伯恩!”
路克说:“无论如何,从事银行业是值得尊敬的工作。银行家帮助人们创业,为他们提供工作岗位。”
“就像他们在1929年做的那样。”
“他们也会犯错。有时候,他们也会帮错了人。士兵也犯错——开枪杀错人——但是,我是不会谴责你是个杀人犯的。”
现在轮到伯恩受刺激了。他曾经参加过西班牙内战——他比在座的人大三四岁——看他的表情,埃尔斯佩思感觉他是想起了自己犯过的什么悲剧性的错误。
路克补充道:“不过,我不打算当银行家。”
伯恩的那个不修边幅的女朋友佩吉感兴趣地向前倾倾身子。和伯恩一样,她也很忠于自己的信念,但她不像他那样尖酸刻薄。“那你想干什么?”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当科学家。”
“什么类型的科学家?”
路克向上指指:“我想研究地球以外的东西。”
伯恩鄙夷地笑起来:“航天火箭!简直是小学男生的幻想。”
埃尔斯佩思又一次跳起来维护路克:“算了吧,伯恩,你根本不懂自己在说什么。”伯恩的专业是法国文学。
不过,路克并没有被伯恩的嘲弄激怒。也许他已经习惯别人讥讽他的梦想。“我觉得这是能够实现的。”他说,“我告诉你点别的事。我相信,在我们的有生之年,科学为普通人带来的好处要比你能想到的多得多。”
埃尔斯佩思皱起眉。她爱路克,但是,她觉得他对政治的看法太天真。“你的想法太简单了,”她对他说,“只有特权阶层的精英才能享受到科学的益处。”
“这不是真的,”路克说,“蒸汽轮船同时改善了水手和越洋乘客的生活。”
伯恩说:“你去过邮轮的引擎室吗?”
“是的,现在,已经没有人死于坏血病了。”
一个高大的人影映在桌子上。“孩子们,你们到没到在公共场所喝酒的年龄?”说话的是安东尼·卡罗尔,他身上的蓝色哔叽西装皱得让人感觉他刚穿着它睡过一觉。和安东尼一起过来的是个惹人注目的姑娘,见到她,埃尔斯佩思不禁惊奇地咕哝了几句。这个女孩年纪不大,身材娇小,穿着时髦的红色短夹克和一条宽松的黑裙子,头戴红色尖顶帽,帽檐下露出黑色的鬈发。“这是比莉·约瑟夫森。”安东尼说。
伯恩·鲁斯坦问她:“你是犹太人?”
被人这么直接问起,她有点吃惊:“是的。”
“这么说,你虽然可以和安东尼结婚,但是不能加入他的乡村俱乐部。”
安东尼抗议道:“我不属于任何乡村俱乐部。”
“你会加入的,安东尼,你会的。”伯恩说。
路克站起来和比莉握手,他的大腿却不慎碰到桌子,撞翻了一只酒杯。这种毛手毛脚的情况在他身上并不多见,埃尔斯佩思意识到这是因为他被约瑟夫森小姐迷住了,她顿时感到一阵心烦意乱。“我很惊讶。”他说,向她露出他最迷人的微笑,“安东尼说他的约会对象叫‘比利’的时候,我还以为那是个六英尺高的摔跤手。”
比莉愉快地笑起来,她轻巧地滑进包厢,坐到路克身边。“我的名字是辟拉,”她说,“它来自圣经,辟拉是拉结的使女,但·那弗他利的母亲。不过,我是在达拉斯长大的,那儿的人叫我比莉-乔。”
安东尼坐到埃尔斯佩思身边,小声问:“她漂亮吧?”
比莉实际上算不得漂亮,埃尔斯佩思想。脸太窄,鼻子太尖,深褐色的眼睛太大,眼神专注。之所以让人觉得漂亮,其实是因为她善于搭配:红色的唇膏、帽子的角度、得克萨斯口音和她的活力。比莉正在给路克讲发生在得克萨斯的一些故事,她有时微笑,有时皱眉,摆出各种表情。“她挺可爱。”埃尔斯佩思对安东尼说,“但不知道我为什么过去从未注意过她。”
“她总是在工作,不经常参加派对。”
“那你是怎么遇到她的?”
“我是在福格博物馆见到她的。她当时穿着一件铜纽扣的绿色大衣,戴着贝雷帽。我觉得她像个刚从盒子里拿出来的玩具兵。”
比莉可不是什么玩具,埃尔斯佩思想,她比玩具危险得多。路克不知说了些什么,把比莉逗笑了,她假装警告似的在他胳膊上打了一下。这个动作显然是在调情,埃尔斯佩思想,她生气地打断他们,对比莉说:“今天晚上你打算违反宵禁吗?”
按照规定,拉德克里夫的女生们应该在十点之前回到宿舍。当然,她们也可以申请在外面多待一会儿,但是必须在登记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还要说明打算去哪、什么时候回来,因为学校需要确认她们是否按照自己说的时间回到宿舍。不过,她们都是些聪明的女人,复杂的规定只会促使她们想出更加狡猾的对策。比莉说:“我的请假理由是和一位来看望我的姑妈在丽思旅馆过夜。你编的什么理由?”
“没有理由,反正宿舍一楼有扇窗户整晚都会开着。”
比莉压低声音:“实际上,我准备和安东尼的朋友们在芬威过夜。”
安东尼看上去有些不好意思。“是我母亲认识的一些人,他们有套大公寓。”他对埃尔斯佩思说,“别摆出那种过时的表情,他们都是些值得尊敬的好人。”
“希望如此。”埃尔斯佩思一本正经地说,她满意地看到比莉的脸红了。埃尔斯佩思转身问路克:“亲爱的,电影几点开演?”
他看看手表。“我们得走了。”他说。
为了过周末,路克借了一辆车,是十年前的双座福特敞篷跑车,与那些流线形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期的汽车相比,它“坐起请求”式样的外形有一种古董的感觉。
路克娴熟地操纵着这辆老爷车,一副怡然自得的模样。他们来到波士顿。埃尔斯佩思回想着自己是不是对比莉有些刻薄了。也许是有一点,她感觉,但她并不后悔。
他们去勒夫国家剧院看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的新片《深闺疑云》。在黑暗的放映厅,路克伸出胳膊圈住埃尔斯佩思,她把头靠到他肩上。这是一部关于婚姻灾难的电影,她为剧中男女主角的选择感到有些惋惜。
半夜的时候,他们回到剑桥,车子开进纪念碑旁边的车道,面朝查尔斯河停好,旁边就是船屋。车上没有暖气,埃尔斯佩思把大衣的毛皮领子竖起来,倚在路克身上取暖。
他们讨论了那部电影。埃尔斯佩思认为,琼·芳登扮演的女主角——在古板的父母压抑下长大的姑娘,如果放到现实世界,根本不会看上加里·格兰特扮演的游手好闲的男主角。路克说:“但是,这就是她爱上他的原因——因为他的危险。”
“危险的人有吸引力吗?”
“绝对有。”
埃尔斯佩思转到一边,看着月光照耀下波光粼粼的水面。比莉·约瑟夫森就是个危险的人,她想。
路克察觉到她的烦乱,就换了个话题。“今天下午,戴维斯教授告诉我,如果我愿意,可以立即在哈佛大学读研究生。”
“他为什么这样说?”
“我曾经对他提起过,我希望去哥伦比亚大学。他说:‘为什么呢?留在这里吧!’我解释说,我家人在纽约。他就鄙夷地说:‘家人?哈哈!’好像我要是为了看不到我的妹妹而发愁,就不是个合格的数学家。”
路克是四个孩子中的老大。他的母亲是法国人。一战结束时,他父亲在巴黎遇到了她。埃尔斯佩思知道,路克喜欢他的两个十几岁的弟弟,甚至溺爱他十一岁的妹妹。“戴维斯教授是个单身汉,”她说,“他为事业而活。”
“你想过读研究生吗?”
埃尔斯佩思的心漏跳了一拍。“我应该读吗?”他的意思难道是让她和他一起到哥伦比亚大学去?
资源下载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CXBukQZ2f-6NabrGPhseg
提取码:gmyo
链接:https://pan.quark.cn/s/168d153bd86d
提取码: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