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粉末之谜》【全本】埃勒里·奎因

《法国粉末之谜》全本 作者:埃勒里·奎因

内容简介

弗伦奇百货公司的展销柜里出现一具女尸,身份正是公司的老板娘,是两颗子弹夺去了她的性命。死者唇上只涂了一半唇膏,她的女儿也下落不明。埃勒里·奎因在死者的皮包中找到一管唇膏,里面装的竟然是高纯度的海洛因。谁是凶手?在凶杀的背后,又隐藏着怎样错综复杂的关系和巨大的阴谋?

正文预览

法国粉末之谜
作者:埃勒里·奎因
内容简介
弗伦奇百货公司的展销柜里出现一具女尸,身份正是公司的老板娘,是两颗子弹夺去了她的性命。死者唇上只涂了一半唇膏,她的女儿也下落不明。埃勒里奎因在死者的皮包中找到一管唇膏,里面装的竟然是高纯度的海洛因。谁是凶手?在凶杀的背后,又隐藏着怎样错综复杂的关系和巨大的阴谋?

案件中的重要人物
请注意:出于为读者着想,在此处列上一张相关人物清单。在阅读本书之前,读者诸君最好费点儿力气将这个单子默记于心,这些名字会深深印刻在你的意识当中;除此之外,在精读本书时,你应该经常翻回这一页再认真看看要牢记,阅读侦探小说最大的乐趣来自读者与作者的斗智。如果仔细留意的话,这份单子很可能是你得到最后答案的帮手。

威妮弗雷德?马奇班克斯?弗伦奇 在她的死亡背后藏着什么样肮脏的罪恶?
伯尼斯?卡莫迪 不幸的孩子。弗伦奇夫人与前夫的女儿。
赛勒斯?弗伦奇 典型的美国人——商业巨子与清教徒。
玛丽昂?弗伦奇 温柔的灰姑娘。赛勒斯的女儿。
韦斯特利?韦弗 赛勒斯的秘书与玛丽昂的情人——也是作者的朋友。昵称韦斯。
文森特?卡莫迪 一个阴沉沉的男人。古董商。弗伦奇夫人的前夫。
约翰?加里 董事。送书挡的人。
赫伯特?马奇班克斯 董事。弗伦奇夫人的哥哥。
梅尔韦尔?特拉斯克 董事。放荡无用之徒。
克罗内留斯?佐恩 董事。有钱人,大腹便便,被老婆管。
克罗内留斯?佐恩夫人 佐恩美杜莎一样的老婆。
保罗?莱弗里 一个完美的法国人。现代装饰艺术的先锋人物。
阿诺德?麦肯齐 弗伦奇百货公司的总经理。苏格兰人。
威廉?克鲁泰 弗伦奇百货公司的保安主任。
戴安娜?约翰逊 女黑人。
詹姆斯?斯普林格 图书部主管。带有神秘色彩。
皮特?奥弗莱厄蒂 弗伦奇百货公司夜间守门人的头儿。
赫尔曼?拉尔斯卡 夜间守门人。
乔治?鲍尔斯 夜间守门人。
伯特?布卢姆 夜间守门人。
罗伯特?琼斯 弗伦奇百货公司会议室看门人。
斯图尔特 弗伦奇的家庭医生。
霍滕斯?昂德希尔 管家。
多丽斯?基顿 女佣。
斯科特?韦尔斯 不过是警察局的警督。
亨利?桑普森 纽约地方检察官。
蒂莫西?克罗宁 纽约地方检察官助理。
皮戈特 奎因警官的手下。
赫西 奎因警官的手下。
哈格斯特伦 奎因警官的手下。
弗林特 奎因警官的手下。
约翰逊 奎因警官的手下。
里特 奎因警官的手下。
托马斯?韦利 警官。
布什 巡警。
塞缪尔?普劳蒂 警察局助理医官。昵称为山姆?普劳蒂。
吉米 警察局指纹鉴定部成员。
萨尔瓦托雷?菲奥雷利 缉毒组头子。
朱纳 奎因家的仆人。深受奎因父子喜爱,只是出场机会太少了。
理查德?奎因警官 在此次探案过程中,非常为难,很是痛苦。
埃勒里?奎因 他很幸运破了这个案子。


编者按:
读者一定还记得,在奎因先生的上一本侦探小说中,一位署名“J.J.McC.”的绅士写了一篇序言。出版人当时并不知道奎因父子这位朋友的身份,现在仍然不知道。遵从作者的愿望,“J.J.McC.”慨然再度执笔,为他的朋友的新小说撰写序言。序言如下:
多年以来,我一直怀着浓厚的兴趣关注着奎因父子的生活。他们有很多朋友,但我和这父子俩交往的时间可能比其他任何人都长。正因为如此,宣读开场白这倒霉差事才落到了我的头上,至少,埃勒里是这么断言的。在古代戏剧中,宣读开场白的往往是个古怪的预言者,他既要博取观众的欢心,又得满脸堆笑地承受他们的无理取闹。
不管怎样,我将再次愉快地在一部现代谋杀侦探小说中扮演一位序言者。为什么说“愉快”呢?原因有两个。第一,奎因先生推出的第一部小说受到了读者的热烈欢迎,而我多少也参与了那本书的出版发行工作;第二,我和奎因父子是老朋友了。不过,这种朋友有时也做得很辛苦。
我说“辛苦”,是因为我只是个凡人,在紧跟一名纽约警官繁忙生活节奏的同时,又得关注一个书虫兼逻辑学家的思维活动情况,这其中的感受,大概也只有“辛苦”二字才能充分表达。理查德?奎因在纽约警察局干了三十二年,也算是位老警官了。早在他退休前,我们俩就走得很近。他是个精悍的小矮个,两鬓虽然有些斑白,但精力充沛,工作起来孜孜不倦。他熟悉案子,了解犯人,精通法律,但这些都不是什么独到之处。他之所以能从一堆平庸的警官中脱颖而出,靠的是办案时展露出的过人胆识。尽管他坚决拥护儿子提出的那些更具启迪性的破案方式,但不管怎么说,他骨子里仍是个讲求实际的警察。奎因警官长期以来一直负责侦探处的工作,在他的领导下,侦探处创下了要案侦破记录。迄今为止,在纽约市警务史上,该记录仍保持着独一无二的地位。当然了,奎因警官在工作中也有不顺心的时候。他的上司有时为推行自己的某种理论或迎合新闻界的某种观点,也曾夺过他的大权,亲自对该部门进行全面改革。
埃勒里?奎因经常感叹其父的职业缺乏想象力,这一点,诸位或许也想象到了。他是个纯粹的逻辑学家,但在很大程度上又有梦想家与艺术家的气质——恶徒们要是遇见他,那可真是死路一条。一切都逃不过隐藏在夹鼻眼镜后的那双眼睛;在他那敏锐思维的剖析下,恶棍们个个难逃厄运。在其父退休前,他的“终身事业”尚不惹眼。不过,他喜欢随兴所至地写些侦探故事,或许,倒可以把这个爱好称为“终身事业”。他的时间,绝大部分全都花在了学习上。他就像名学生,总在孜孜不倦地钻研着各种知识。舅舅为他提供了一笔独立资金,从而使他摆脱了社会寄生虫的行列,过上了他所谓的“悠闲的知识分子生活”,这个定义倒是很有个性。埃勒里?奎因是听着谋杀与违法的故事长大成人的,在这种生活环境中,他自然而然地对犯罪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其天生的艺术家气质又使他无法成为一名警察,因为他不能容忍警方那套按部就班的调查程序。
多年前的某一天,父子俩曾有过一次谈话,当时,两人阐述了截然不同的两种探案观点。那段谈话我至今仍记忆犹新。我之所以在此旧事重提,当然是因为它彻底展示了两人性格上的差异——要想全面了解奎因父子,就必须知道这一差异。
当时,警官正在为我讲解他的专业,埃勒里坐在我们中间,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
“破案嘛,”老先生说道,“一般说来几乎都是千篇一律的。在绝大部分案例中,作案人都是‘罪犯’——也就是那些经常违法的人。这些人百分之九十九都有过犯罪记录。
“在侦破这样的案件时,警察们有许多事要做。按照通常的标准,办案时必须收集相关的指纹记录、私人照片及个人的全套档案。另外,还要收集一些罪犯的特征资料。目前,我们的侦探技术还不能和伦敦、维也纳及柏林的警察相提并论,但至少,我们已经有了些基础
“一个窃贼可能习惯于以某一特定方式撬门、撬锁;一个抢劫犯作案时可能总戴着粗糙的自制面具;一个杀手可能总抽一种牌子的烟,而且喜欢随手乱扔烟头;一个流氓可能对女人有着某种变态的兴趣;有些人习惯单独作案,也有些人总要找人‘望风’有时,这些犯罪特征与指纹一样,是找到罪犯的确切线索。
“在普通人看来,这似乎很奇怪,”奎因警官掏出他的旧鼻烟盒,深深地吸了撮鼻烟——这已经成了他的积习——“罪犯竟会不断重复相同的作案手段,留下相同的犯罪痕迹——总是抽同一牌子的烟;总爱随手乱扔烟头;总是戴着同样的面具;袭击妇女后,总爱举行某种疯狂的仪式。但他们忘记了,犯罪是罪犯们的职业,而每个行业都会在其从业者身上留下难以磨灭的习惯印记。”

“顺便告诉你一句,McC.,这位对心理学颇有研究的警察,”埃勒里笑道,“对告密者的帮助也是来者不拒的。打个比方吧,就像是一只小小的食虱鸟,它站在犀牛的背上,预告着危险的来临”
“我这就要谈到这点了,”做父亲的心平气和地反击道,“正如我一开始时说的那样,在对付惯犯时,我们有许多工作要做。但在很大程度上,我们已经习惯于依靠犯罪团伙中的‘告密者’和‘眼线’——他们还有一些更不堪入耳的名字——来侦破寻常案例,我儿子对这事一直就冷嘲热讽。如果没有眼线相助,案子可能积压如山,这已经算不上是什么秘密了。就像律师必须掌握正确的资料一样,对于大城市的警察而言,眼线们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其实这么做也是有道理的——犯罪团伙的消息网非常灵通,谁干了什么‘大买卖’,圈内人很快就会知道。我们只需找个‘眼线’,给他点甜头,让他把消息透露出来。即便如此,事情也并非总是一帆风顺,顺便提一下”
“小儿科!”埃勒里挑衅道,说完咧了咧嘴。
“我深信,”老警官沉住了气,继续说道,“如果眼线停止提供消息,全球的警察局都将在六个月内关门。”
埃勒里懒洋洋地驳斥道:“先生,您的话大部分都非常正确。正因为如此,您那百分之九十的案例调查在我眼中才显得那么平淡无趣,只有那剩下的百分之十还有些意思!
“每当遇到犯罪者并非惯犯的案例时,可怜的警探们往往就束手无策了,J.J.。”他转过脸来,笑着对我说道,“因为在指纹档案库中根本找不到他的指纹;他的犯罪特征,我们也一无所知。原因简单得很:他以前从未犯过案。这么个人一般是不属于犯罪团伙的,因此,不管你怎么盘问眼线,他都无法透露哪怕是一星半点的有用情况。
“我得说,除了案件基本情况及通过观察与调查所发现的线索与相关情况外,你根本就找不到别的什么了。”他转着夹鼻眼镜,接着说道,“显然——我这么说绝对不是对父亲的老行当有什么不敬之意——显然,要将这种案犯逮捕归案,确实是件令许多人头痛的苦差事。不过,这倒解释清楚了两件事:其一,为何国内未破案例的百分比高得惊人;其二,我为什么如此迷恋自己的业余爱好。”
《法国粉末之谜》取材自奎因父子经手的一个早期案例——我曾说过,这是个真实的案子,在办案过程中,埃勒里展示了自己非凡的天才,其表现引人注目。他对弗伦奇一案的调查过程做了记录——这是其屈指可数的务实习惯之一。案子侦破后,他围绕案件实情写了本书。当然了,为了使作品富有文学气息,他对事实做了些渲染。
在我的劝说下,他对作品原稿进行了润色。书出版时,用的是笔名,这是他推出的第二部小说——我那时就住在奎因父子在意大利购置的别墅里。我还记得,埃勒里当时已结婚成家,完全放弃了自己的老行当,那些旧卷宗都被他藏到了文件柜的最底层,只有当某位傲慢的朋友言语相激时,他才会同意让这些发黄的手稿重见天日。
请诸位记住,奎因老警官在弗伦奇寓所调查案中虽未能大显身手,但这并非他的错。说句公道话,这完全得归咎于在那乱哄哄的季节,他所承受巨大的工作压力以及那位新上任的文职警督斯科特?韦尔斯对他的百般刁难。
在本文的结尾,我荣幸地告知诸位:在我写这篇序文时,奎因一家仍待在他们的意大利山间小屋中;埃勒里的儿子已开始蹒跚学步,而且还学会了以一种无邪的严肃神态喊“爷爷”;朱纳的身体棒极了,最近还和一位颇具魅力的乡村少女轰轰烈烈地谈起了恋爱,他目前正在饱尝着爱情的煎熬;警官还在为德国的几家杂志写专题文章,有时,他也去欧洲各地的警察局走走;埃勒里?奎因夫人近来偶染小恙,不过,现已康复;最后,还是说说埃勒里本人吧,去年秋天,他去了趟纽约,回到风景如“明珠般璀璨”的罗马后,简直感恩戴德得不得了,甚至还表示说,根本就不在乎大洋彼岸的灯红酒绿,但我对此表示怀疑。
文章至此,已是意兴阑珊,谨献上最诚挚的祝愿,希望您也像我一样,能充分感受这部《法国粉末之谜》带来的乐趣。
J.J.McC.
1930年6月于纽约

第一部分
“顺便说一句在众多的案例中,破案成败的关键就在于侦探的思维是否能渗透蛛丝马迹般的表面现象,直抵至关重要的事物本质。”
——摘自《犯罪处方》
作者 瑞吉?皮纳博士

图片[1]-《法国粉末之谜》【全本】埃勒里·奎因-过目游 · 书漫游

三十九街第五大道示意图
A——电梯
B——楼梯
C——盥洗室
D——卧室
E——书房
F——前厅
G——牌室
H——一楼的电梯口,对着三十九街
I——一楼的楼梯口,对着第五大道
J——莱弗里进行展览的橱窗
K——通往橱窗的门
L——奥弗莱厄蒂的办公室,可以看到三十九街的入口
M——货运门

第一章 客厅里的皇后们
奎因家的客厅里,五个人偶尔凑在一起,围坐在那张旧胡桃木餐桌边。地方检察官亨利?桑普森身材修长,双眼炯炯有神;坐在他边上的,是威风凛凛的缉毒组组长萨尔瓦托雷?菲奥雷利,这是个魁梧的意大利人,右颊上有道长长的黑色疤痕;另一位是桑普森的助理——红发的蒂莫西?克罗宁。理查德?奎因警官与埃勒里?奎因并肩而坐,但却神色各异。老先生绷着脸,抚着胡须尖儿;埃勒里盯着菲奥雷利脸上的疤痕,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
旁边的书桌上放着本日历,这一天是一九xx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二。在春日的和风中,窗帘轻轻地飘动着。
警官看了看众人,问道:“韦尔斯有什么业绩?我倒想听听,亨利!”
“算了吧,老兄,斯科特?韦尔斯也还说得过去。”
“会骑马打猎,射击能得九十一分就有资格当警督了,是不是?当然,当然!看看他塞给我们的那些烂活儿”
“没那么糟吧,”桑普森说,“说句公道话,他还是干了些实事的。比如参加救灾委员会,公益活动什么的一个在政坛外如此活跃的人不可能一点儿用都没有,老兄。”
警官哼了一声。“他上任多久了?不,别说——让我猜猜。两天哼,看看,他在这两天里干的好事,你好好儿听听吧。
“首先,他重组了失踪人员搜寻处,可怜的帕森斯莫名其妙地被人炒了鱿鱼第二,七个区的警局头头们个个被他训得头昏脑涨,多亏有地图,他们才摸回了各自的辖区。他为什么那样整人?你说这是为什么第三,调整了B、C、D交警小队的人员;第四,把二十四名二级侦探全都派出去巡逻。有什么原因吗?当然!因为某个家伙要闹事,而这家伙的曾舅父的侄女恰恰又认识州长的第四任秘书第五,他把警校搅了个底朝天,还改了校规。而且,我还知道,他已经虎视眈眈地盯上了我心爱的刑侦队”
“你这样会把血管气炸的。”克罗宁说。
“这些都还算不上什么,”警官冷冷地说,“每位一级侦探现在必须每天交一份报告——听仔细了,是勤务报告——每天一份,直接送到警督办公室!”
“哦,”克罗宁咧嘴一笑,“我倒希望他能把所有的报告都看一遍。他们这些老爷们儿,有一半人连‘杀人’这个词该怎么拼都不知道。”
“那些报告,他看都不会看一眼,蒂莫西。你以为他会浪费自己的时间?他绝不会看的。不会的,先生!他会让那位油头滑脑的小秘书,西奥多?圣?琼斯把它们全搬到我的办公室,再客气地附上一张便条——警督敬致理查德?奎因警官:‘希望您在一小时内对所附报告的真实性做出评估,警督对此将不胜感激。’你们再看看我吧,一边得尽力保持头脑清醒,以便应付毒品调查案;一边又得给这堆巡警的报告打分。”说到这儿,警官狠狠地吸了吸鼻烟。
“他干的那些蠢事,你连一半都还没说到,奎因,”菲奥雷利咆哮道,“这个贼似的矮胖子文官会什么?他只会鬼鬼祟祟地溜进我的部门,围着伙计们嗅来嗅去,趁人不备伸手就偷了盒鸦片,还把它送到了吉米那儿——你猜他要干什么——取指纹!指纹,老天爷!好像吉米还能在上面找出毒贩的指纹似的。那么多毒贩的爪子都在上面摸过了。再说,我们已经找到了指纹。但是,不,他连招呼都不打,就把东西拿走了。斯特恩到处找那个盒子,但怎么也找不着。有一天,他跑来告诉我,说我们正在缉拿的那个家伙竟然偷到警察局来了——他偷走了一盒鸦片。这简直就是笑话。”菲奥雷利做了个无可奈何的手势,将一支黑色的短雪茄叼在了口中。
这时,埃勒里从桌上拿起一本封面破旧的小杂志,仔细研读起来。
桑普森收起了笑容。“笑话归笑话,不过,如果我们再查不出毒品集团的眉目,事情可就难办了。韦尔斯不该在这时候逼我们仓促地把怀特实验案翻出来。看起来,这伙恶棍”他疑惑地摇了摇头。
“我生气的就是这事,”警官抱怨道,“我刚摸到些皮特?斯莱文一伙的情况,现在又得浪费一整天时间去法庭作证。”
片刻沉默之后,克罗宁开口说:“金斯利?阿姆斯谋杀案中的那个奥肖内西,你们是怎么处置的?”他好奇地问,“他有罪吗?”
“昨天晚上,”警官说,“我们又拷问了他。他看到我们已掌握了罪证,就全招了。”他嘴角周围的那些凌厉线条舒展开来。“这件事,埃勒里干得不错。你想想,我们围着这案子忙了一天,却找不到丝毫证据来证明是奥肖内西杀了哈林,尽管我们确信就是他干的。这时,我儿子来了。他在现场只待了十分钟,却找到了足以置对手于死地的证据。”

“又一个奇迹,嗯?”桑普森轻轻一笑说道,“讲讲内幕,老兄?”众人都将目光投向埃勒里。他仍躬身坐在椅子上,专心致志地看着书。
“整件事让他一解释,简直就像滚木头那么简单,”奎因无不自豪地说,“朱纳,再来点儿咖啡,行吗,孩子?”
一个皮肤黝黑的小矮个敏捷地从厨房里蹦了出来。他笑嘻嘻地点点头,一晃又不见了。朱纳是奎因警官的贴身男仆、勤杂工、厨子兼家庭服务员,私下里,他还是侦探处的吉祥物。他拎着壶出来,往桌上的空杯子里续着咖啡。埃勒里的注意力仍集中在书上,他伸手在桌上摸了摸,抓起杯子,小口地呷着。
“简单恐怕还不是恰当的字眼,”警官接着说道,“吉米给整间屋子都洒上了指纹粉,但除哈林本人的指纹外,我们什么都没找到——而哈林已是人死尸凉了。大伙七嘴八舌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在别的地方洒些指纹粉——当时的场面真是热闹极了”他一拍桌子,“就在这时,埃勒里走了进来。我给他讲了讲案情,并让他看了在现场找到的东西。你们应该还记得吧,我们在餐厅地板上发现了哈林的泥脚印,这曾令我们百思不解。因为从案发现场看,哈林不可能到过餐厅。这时候,超级大脑起作用了——我想你们会这么说的。埃勒里问我:‘你能确定那是哈林的脚印吗?’我说这是毫无疑问的。我解释了原因,他也同意了我的观点——但哈林不可能去过那屋子,那些脚印使我们产生了错觉。‘好了,’我的宝贝儿子说,‘他也许根本就没进过这间屋子’。‘但是,埃勒里——那个脚印你怎么说?’我反驳说。‘我有个主意。’ 他说着就进了卧室。
“噢,”警官叹了口气,“他确实有主意。在卧室里,他仔细查看了哈林穿在脚上的鞋,然后把它们脱下来。他向吉米要了些指纹粉,又让人取来了奥肖内西的指纹复件。他把指纹粉洒在了鞋上——鞋上确实有个拇指印!他将这个指纹与取来的档案指纹进行了比较,事实证明,这就是奥肖内西的指纹你们看,为找到指纹,我们找遍了整座房子,却独独忘了该找的地方——尸体。谁会想到从受害者的鞋上寻找凶手的痕迹呢?”
“出人意料,”意大利人咕哝道,“埃勒里是怎么想到的呢?”
“埃勒里认为,如果哈林不曾去过那间屋子,而他的鞋却到过那儿,这只能意味着其他人曾穿着哈林的鞋去了那儿或用他的鞋在那儿留了个印记。简直是小儿科,不是吗?可就是没人能想到。”老先生佯怒地瞪着埃勒里低垂着的脑袋。“埃勒里,你到底在看什么书?你这个主人也太没礼貌了,儿子。”
“一个外行人的指纹知识,这次还真派上了用场。”桑普森笑道。
“埃勒里!”
埃勒里兴奋地抬起头,得意地挥动着手中的书,开始了他的背诵。众人诧异地看着他。“‘如果他们穿着鞋睡觉,鞋上的刺将扎进脚内,鞋将牢牢地贴在脚上。其中的部分原因是他们的旧鞋坏了,所以只能换上用新剥牛皮做的拷花皮鞋,而这种鞋尚未经过鞣制。’知道吗,爸,我有了个好主意。”他笑嘻嘻地伸出手去取铅笔。
奎因警官站起身来,嘟囔道:“碰到这种时候,你最好别理他走吧,亨利——你去吗,菲奥雷利?——咱们还是去市政厅吧。”

第二章 寓所里的国王们
十一点时,奎因警官和桑普森、克罗宁、菲奥雷利一道离开了他在西八十七街的家,前往刑事法庭大楼。
就在同一时刻,在南边几英里外的一套私人寓所内,一位男子正默默地伫立在书房的窗前。这套寓所位于第五大道弗伦奇百货大楼的第六层。窗前站着的男子是赛勒斯?弗伦奇,他是弗伦奇百货公司最大的股东,同时,也是董事会的董事长。
弗伦奇正茫然地注视着第五大道与三十九街交叉路口的繁忙景致。他已经六十五岁了,表情阴郁,身材矮胖,头发也已灰白。他穿一套黑色西服,翻领处插了朵白花。
他开口说:“韦斯特利,你应该跟他们都说清楚了吧,会议定在今天上午十一点。”他突然转过身去,看着坐在窗前办公桌边的那个男人。
韦斯特利?韦弗点点头。他刚三十出头,精神饱满,脸刮得干干净净,看上去很机警。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他愉快地答道,他刚才一直在速记本上写着什么,这时抬起了头,“其实,我昨天下午就打了份备忘录。除您桌上的这份外,我还给每位董事送了一份。”他指了指桌上电话边一张蓝色的纸。玻璃桌面右端立着两个圆柱形玛瑙石书挡,中间摆了五本书,除此之外,桌面上也就只有一部电话和那张备忘录了。“半小时前,我就按备忘录上的安排给各位董事挂了电话。他们都答应会准时到的。”
弗伦奇咕噜了一句,又转过身去,关注着楼下的车水马龙。他背着手,开始口述店里的业务事项,声音听上去稍稍有些刺耳。
五分钟后,一阵敲门声打断了他们俩的工作,有人在敲前厅外的大门。弗伦奇没好气地喊道:“进来!”接着,他们便听到了门钮转动发出的声音。弗伦奇说道:“噢,对了,门是锁着的。开门去,韦斯特利。”
韦弗疾步穿过前厅,猛地拉开了门。来人是个干瘪的小老头。他咧嘴一笑,露出了粉色的牙床,接着便迈着矫捷的步伐进了屋。到了他这把年纪,还能有这种身手,实在是令人吃惊。
“我好像老记不住你这门是锁着的,赛勒斯。”他的声音尖细,他一边说着,一边和韦斯特利?弗伦奇握着手,“我还是第一个?”
“是的,约翰,”弗伦奇淡淡一笑,“其他几位随时可能进来。”韦弗给老先生端了把椅子。“请坐,加里先生。”
加里有七十岁了,瘦削的肩膀上顶着颗犹如鸟头般的小脑袋,上面盖了层稀稀拉拉的白发。他的脸上总挂着一层犹如羊皮纸般暧昧不明的颜色,而且总在不停地笑,一笑起来,花白的胡子下便露出了薄薄的红嘴唇。他的衣领呈翼状,领子下扎了条宽领带。
他接过椅子,坐下时的那种轻巧劲儿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我出了趟门刚回来。事情办得怎么样,赛勒斯?”他问,“惠特尼符合条件吗?”
“很不错,”弗伦奇答道,又接着踱起了他的方步,“实际上,如果我们今天早上能正式达成共识,一个月内,我们就能把惠特尼百货店兼并过来。”
“好极了,真是笔好买卖!”约翰?加里搓手的方式很怪,发出一种粗厉刺耳的锉磨声。
又是一阵敲门声。韦弗再次走进了前厅。
“特拉斯克先生和马奇班克斯先生到了,”他宣告,“如果我没认错人的话,电梯里出来的那位应该是佐恩先生吧。”前两位率先进了屋,第三位也接踵而至。韦弗匆匆坐回到办公桌边的椅子上。咔嗒一声,门自动关上了。
众人寒暄完毕,在屋中央的长形会议桌边纷纷入座。这是一个奇怪的组合。特拉斯克——社交界大名鼎鼎的梅尔韦尔?特拉斯克——习惯性地赖在椅子上,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他正无聊地把玩着桌上的一支铅笔,一屋子的人,谁都没把他当回事。赫伯特?马奇班克斯重重地在椅子上坐下。这是个四十五岁的胖子,脸色红润,举止笨拙。他说起话来嗓门很大,但时不时得停下来,呼哧呼哧地喘上一阵。克罗内留斯?佐恩戴着副老式的金边眼镜,镜片后的那双眼睛正关注着每一位同僚。他长着个光秃秃的方脑袋,手指胖胖的,蓄着红色的小胡子,虽然个头不高,但坐下时却能把一张椅子塞得满满的。他看上去就像个殷实的屠夫,简直像得惊人。
弗伦奇在首席坐下,神色凝重地注视着众人。
“先生们——这次会议将永久地载入百货营销业的历史。”他清了清嗓子,“韦斯特利,能不能去找个人在门外看着?绝对不能让任何人打扰我们开会。”

“好的,先生。”韦弗伸手抓起办公桌上的电话听筒,说道,“请接克鲁泰先生办公室。”过了一会儿,他又说道,“克鲁泰吗?哪位?哦,是的不用找他了,这事你就能办。派一名店内保安员到弗伦奇先生的私人寓所来,他的任务是负责看门,不要让任何人在董事会议期间打扰弗伦奇先生上来后直接站在门外就行了,别打断我们开会你派谁来?噢,琼斯?太好了。克鲁泰来后,你跟他说一声哦,他九点就来了?好吧,见到他时,替我转告他一声。我现在很忙。”他挂上电话,匆匆坐回到弗伦奇右手的椅子上,拿起铅笔,准备做记录。
五位董事正忙着翻阅一沓文件。在他们熟悉文件内容的这段时间内,弗伦奇坐在那儿,瞪着窗外五月的蓝天,一双大手烦躁不安地在桌面上动来动去。
突然,他转向韦弗,低声说道:“我差点忘了,韦斯特利,给我家里打个电话。现在几点了?已经十一点十五分了。她们这会儿也该起来了。弗伦奇太太可能正担心呢——昨晚我去达克镇后,就一直没给她挂过电话。”
韦弗把弗伦奇家的电话号码给了接线员。不一会儿,他便对着话筒大声说道:“是霍滕斯吗?弗伦奇太太起来了吗?哦,那玛丽昂在吗?或者是伯尼斯?好的,替我喊一下玛丽昂吧”他挪挪身子,离弗伦奇远了些。弗伦奇此刻正和老约翰低声交谈着。韦弗的双眼闪闪发光,脸也突然红了起来。
“喂,喂,玛丽昂?”他轻声说道,“我是韦斯特利。对不起——你知道——我是从寓所打的电话——你父亲有话跟你说”
话筒里传来了一个女子低低的声音。“韦斯特利,亲爱的,我知道哦,真遗憾,亲爱的,可惜爸爸在那儿,我们不能长谈。你爱我吗?说啊!”
“噢,可惜我不能说。”韦弗热烈地低语着。他的身子一本正经地挺得笔直,但那张背对着弗伦奇的脸上却洋溢着激情。
“我就知道你不能说,傻孩子。”女孩笑了,“我这么说是想让你高兴。不过你确实开心了,是不是?”她又笑了起来。
“是的,是的。噢,是的!”
“让我跟爸爸说话吧,亲爱的。”
韦弗仓促地清清嗓子,转身面对着弗伦奇。
“玛丽昂总算还在,先生,”他将话筒递给了老人,“霍滕斯?昂德希尔说,弗伦奇太太和伯尼斯都还没下楼。”
弗伦奇急匆匆地从韦弗手中接过话筒。“玛丽昂,是爸爸。我刚从达克镇回来。我很好,你们都还好吗?怎么了?你好像有点儿累好的,亲爱的。我只是想让你们知道,我平安回来了。替我转告妈妈一声——我今天早上太忙了,没法再打电话。再见,亲爱的。”
他坐回到椅子上,严肃地扫视着各位董事,说:“先生们,既然你们已了解了我和惠特尼商榷的那些细节,那么,我们就开始吧。”他挥了挥食指。
十一点四十五分,一阵刺耳的电话铃声打断了弗伦奇和佐恩的热烈讨论。韦弗一把抓起话筒。
“喂,喂,弗伦奇先生现在非常忙是你吗,霍滕斯?怎么回事你等会儿。”他转过脸来对弗伦奇说,“对不起,先生,是霍滕斯?昂德希尔的电话。好像出了什么事,她有些不安。您接电话吗?还是一会儿再给她打?”
佐恩正使劲地擦着他那粗脖子上的汗水。弗伦奇瞪了他一眼,从韦弗手中夺过了话筒。
“喂,什么事?”
话筒里传来一个女人战战兢兢的声音:“弗伦奇先生,发生了可怕的事。弗伦奇夫人和伯尼斯小姐不见了。”
“嗯?你说什么?怎么回事?她们去哪儿了?”
“我不知道,先生。她们俩整个早上都没按铃叫用人,所以,几分钟前我就上楼去看看是怎么回事。您——简直令人难以相信,先生——我不明白——”
“到底怎么回事!”
“她们的床根本就没碰过。我想她们昨晚都没在家过夜。”
弗伦奇气冲冲地提高了嗓门:“你这个蠢女人——就为这点儿事打断我的董事会议?昨晚下了一夜的雨,她们可能在朋友那儿过夜了。”

“可是,弗伦奇先生——她们也该打个电话回来,或者——”
“行了,霍滕斯!忙你的家务活去吧。这事我过会儿会处理的。”他啪一声挂上了电话。
“蠢材”他咕哝了一句,无可奈何地耸了耸肩。他扶着桌子再次转向佐恩。“考虑得怎么样了?你真的要反对这次兼并吗?就因为那微不足道的几千美元?听我说,佐恩”

第三章 玉碎香残
坐落在第五大道上的弗伦奇百货公司占据了纽约市中心的一大块地盘。从弗伦奇百货公司往北去,便是上流社会云集的住宅区,往南则是办公楼林立的市中心,位于交界处的弗伦奇百货公司自然招徕了各类贫富不等的顾客。每天中午十二点,店里宽敞的过道及六个楼层内便挤满了售货小姐和办事员,到了下午,店内更是人声鼎沸。在全纽约的百货店中,它的商品价格最低,款式最新,种类最多。这种物美价廉的组合使它荣登纽约市最受欢迎的百货公司的宝座。从早上九点到下午五点三十分,店内总是顾客满堂,连大理石主楼外的人行道及几座侧楼都被人挤得水泄不通。
赛勒斯?弗伦奇是一位富有创业精神的公司老板。在其他几位董事的协助下,他充分调动集团强大的财力,将弗伦奇百货公司——这个由弗伦奇家族两代经营的商店——建成了全纽约的一大奇观。早在美国人学会将艺术融入日常生活前,弗伦奇百货公司就已与其驻欧洲的代表建立了业务联系,向公众展出了工艺日用品、工艺家具及具有现代派风格的用具。这些展览为店里招徕了大批顾客。商店还特地腾出面对第五大道的一个主要橱窗,专门用来展示那些定期进口的商品。目前,这个橱窗已成了全纽约人关注的焦点,厚厚的玻璃橱窗前总是围着好奇的人群。
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二。差三分钟就到正午十二点时,橱窗沉重的大门打开了,一位黑人女子走了进去。她身穿黑衣,罩着白围裙,头戴一顶白帽。她先在橱窗里悠闲地逛了一会儿,像是在鉴赏展品,接着便一动不动地站住了,似乎是在等待某一预定时刻的来临,好开始她那神秘的工作。
橱窗的角落里放着一个小牌子,上面介绍说,橱窗摆设的物品展示了一个具有超现代风格的起居室兼卧室的组合,其设计者是来自巴黎的保罗?莱弗里。这块小牌子还介绍说,莱弗里是所有展品的原创者,并请众人光临“莱弗里先生在五楼举办的讲座”。橱窗的后墙上没什么特殊的饰物,只是刷了一层淡绿色的涂料。整个橱窗唯一的一扇门就开在这面墙上,那个女黑人刚才就是从这儿进来的。墙上挂了一面无边框的威尼斯大镜子,其边角形状均不规则。靠墙立着一张窄长的桌子,打过蜡的桌身闪闪发亮,天然的木纹清晰可见。桌上放了一盏矮墩墩的棱柱形磨砂玻璃台灯。那时候,这种玻璃只有奥地利一家独特的现代工艺品厂有售。橱窗锃亮的地板上散放着一些零星物件——椅子、茶几、书架和一张长沙发,全部都不同于传统的造型,构思奇特,极富创新意识。左右两面墙上展示着一些小挂件。
橱窗顶部及两侧墙上的照明设备均选用了当时风靡欧洲的“遮隐式”系列产品。
正午的钟声刚响,一直僵立不动的女黑人便恢复了生机。这时,橱窗外的人行道上已密密麻麻地挤满了人,大家你推我挤,都眼巴巴地等着看女黑人的表演。
只见她摆开一个铁架,架子上挂了几张措词简洁的卡片。她拾起一支长长的象牙棒,指指第一张卡片上的字,又庄重地走向东面的那堵墙,指指墙上的一件物品,接着便开始了她的哑剧表演,她演示的是物品的结构与性能。
当她的象牙棒指到第五张卡片时,围观的人群增加了一倍,人行道上已经容纳不下了。第五张卡片是这么写的:
墙——床
这件家具,隐身于西面墙中,由一按钮控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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