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剑我狂》全本 作者:肖逅
内容简介
经历过巨大的磨难之后,勇敢的去苍天做起了斗争,而唯一的途径就是修仙,但是很遗憾,因为底子太差,所以很多时候只能凭借自己的想法去实践,直到拥有了那柄神兵之后,他才真正的走上了这条勇者的不归路,每一次的强大背后就是对于人生的思索当年黄帝与蚩尤逐鹿中原,蚩尤因挑起龙凤两族厮杀而获得神秘力量,从而在与黄帝的大战中反败为胜;黄帝想尽办法从天下各地收集神物,造就了一把绝世神剑,名唤轩辕;轩辕剑集九洲十三岛精华,夺天地之造化,具毁天灭地之能。黄帝持轩辕剑与蚩尤三战于逐鹿,最终把蚩尤打得神形涣散,遁入魔界,而轩辕剑也在大战中损毁,神物回归九洲十三岛。几千年之后,我手持一把号称“疯狂”的破剑踏入轮回。无意中卷入了这场几千年前的争战中。在这个充满了魔法与武术的游戏中,我手持破剑,杀得一干人等屁滚尿流,历经千辛万苦解除了龙、凤两族的禁生咒,使得两族重生。当我变得强大,面临恶魔与天使的抉择时,蚩尤回到了人界。成长起来的破剑,居然便是当年的轩辕神剑。是选择入魔,还是除魔?孤独并不是一个人的,当两颗心聚在一起的时候,孤独便随着蚩尤的落败转入了下一次的轮回。而我,从此将不再孤独。正是:生来夙愿作剑狂,虚拟网游来帮忙。历经锤炼尝艰辛,终成一代新剑狂。
正文预览
《我剑我狂》
作者:肖逅
卷一 生来夙愿作剑狂
第001章 转世重生
我叫肖逅,是一名小小的医生,平时上班时闲时忙。在还没有提笔写书之前,非常喜欢玩游戏,属于骨灰级玩家。只要我愿意,每天晚上我都能做个美梦,像养一大堆美女之类的梦是常常做的。不过,昨天晚上,却一不小心做了一个怪梦——我成了一个超级剑客。 老天,这怎么可能!冷兵器时代早就过去几百年了,现在也只有史书里才会见到“剑客”这两个字,要不然,就是那些在各大网站上发表的小说里可以找得到。
今天,不小心在网上看到一条消息:华夏软体经过多年努力,终于研制成功一款大型网络游戏——疯狂,现将定于2026年4月1日开始在全国内测。
华夏软体?我真是tmd菜,为了写小说,好久都没玩游戏了,连什么时候冒出个华夏软体来都不知道。赶紧用“走狗”搜索了一下,原来,这不能怪我,这个华夏软体说起来都有十年没做游戏了,此番发行《疯狂》乃是十年磨剑之举。
前些年不玩游戏,也是因为自己机子太陋,根本没法达到人家的最低要求,加上写书写上瘾了,所以好久都没玩游戏。唉,写了那么久的书,除了天天自己看着乐以外,对我现在窘迫的生活并没有多大的帮助。好在,省吃俭用把机子升级了,用上了龙芯百代cpu,雷影10g显卡,好死不死的还咬牙买了副人工智能游戏眼镜。
看看日子,今天正是2026年4月1日。赶紧翻箱倒柜找出那副眼镜,连接上电脑后,直接从眼镜里登录到华夏软体。
这眼镜还真好使,当初那个推销它的家伙,足足给我说了三个钟头,我才割肉般买了下来,没想到还可以用意识来上网,真tmd该死,都被我浪费了半个多月,可悲呀……
全国放内测号10,000,000个,现在已到9,999,998位。我赶紧申请,眼前立即出现一行红字:202.***申请号码成功,请点击确认。我忙用意识点了一下。耳朵里出现了一个优美的声音:恭喜您,您的内测号为9,999,999,《疯狂》工作组特意送您一个礼物,请您登录《疯狂》查收。啊!我心里惊呼一声,这副能用意识工作的眼镜就是好,那么多人在抢号,居然一下就被我给抢到了。
心里纳闷怎么就那么多人来玩这款游戏?后来才知道人家游戏公司早就作了大量的宣传,像我这种一心扑在书海里的人才会不知道。
纳闷归纳闷,我还是迫不及待地登录了《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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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选择性别:男 (备选:男、女、人妖)
请选择仿真度:100%(仿真度越高,越接近现实)
请选择附加技能值:幸运永远加+1(幸运永远+1、力量永远+1、知识永远+1……)
用意识三两下就进入了游戏界面,让我郁闷的是,开始选择盗贼总是提示“您不能选择该职业,详情请致客服***查询”,好不容易才申请到了号,哪能听客服的话放弃掉?最后客服提醒看看行礼中是否有限制物品,才发现原来是《疯狂》工作组给了一把缺了好多个口子的烂剑给弄的。系统显示为:
疯狂之剑——疯狂工作组特制神器,不可掉落,不可偷窃,不进入神器排行榜。
使用级别:0级
攻击:0
杀伤力:5~10
属性:限制持有人职业为剑客。
特效:忽视防御,经验值加100%,每秒自动回血2点,可升级。
价值:1两黄金。
我狂晕!这么好的宝贝,居然只值一两黄金,看来是工作组的家伙忙坏脑子了。
本来特喜欢当贼的我,现在只能窃喜着当剑客了。
弄好后看了一下自己的状态:头像除了那头长发外,基本就是我现实中的样子。
肖逅:男,1级剑客
力量:5
智力:2
个性:2
命中率:5
速度:7
幸运:1
攻击力:0
杀伤力:5~10
生命值:50
魔力值:0
体力值:30
物理防御等级:0
魔法防御等级:0
经验值:0
技能:长剑初级
特殊技能:劈波斩浪,基本杀伤力10~15 消耗体力30,使用级别2级
我知道每个游戏开始的时候各种技能值都是很低的,但我没想到,剑客居然连件布衣都没有!搞得我的防御那么低,要不是有那把疯狂之剑,谁能想到一个剑客要是被人家会魔法的家伙邀战,会输得多惨!(后来我才发现,我有时很粗心,因为系统规定,不到20级是不允许玩家间互相pk的。)
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转世重生的婴儿一样,对这个游戏一点都不懂,除了那千古不变的法则:胜者为王。
我怀着兴奋和不安心情下了线,因为,下午还得上班,只能等到下了班后才能继续游戏了。
在床上躺了十几分钟后,闹钟把我吵醒了,只好去上班。
我在的社区有20000多人,要是没有机器人帮忙的话,平时肯定忙不过来。好在打针等等事情都可以由它去完成,我也乐得只开开处方。没人的时候不禁想起《疯狂》来:以前,从来没有选择得那么细致的,这次连语言都有十几种,看来华夏的眼光放在了全球上。我才不管那么多,只要玩得高兴就行,还有,要是能通过游戏来赚点票票花就更好了。今天得的那把剑,对我这种练级狂来说,真的是太好了,要不了几天,我就会升到20级了。
仔细看过游戏时间比为1/24,也就是游戏时间一小时,游戏里就是一天。人民币兑换业务将在正式发布时开通。
第002章 我酷毙了
冰箱里存满了干粮,为了能多玩一下游戏,就不去买菜做饭了。
下了班立即回家上网。
从《疯狂》在各网站上的宣传了解到,玩这款游戏可以用好几种工具,其中以头盔和智能眼镜为首选。我嫌头盔太重,加上自己戴了十多年的眼镜,自然更加钟爱人工智能眼镜。
我选的仿真度是100%,才进到新手村,眼前花花绿绿的人群看得我是眼花缭乱,这人都是怎么了?难道真的是太多人没事干了才来玩游戏?
我本人长得并不帅,甚至于有点青蛙之嫌,所以,我呈现在大家面前的只是一个再也普通不过的人样,没有人看过之后还能记得住我。
仿真度100%就是不一样,眼里看到的建筑充满了真实感,我仿佛回到了古代的中国小镇。新手村毕竟只是一个小村子,全国几十个区都有这样的小村子,低矮的毛草房很有中国古代特色,要不是还有npc们开的商铺,倒显得荒凉而不是现在的古朴了。
真该死!怎么一到游戏里,我身上除了内衣外,什么都没穿?还好,游戏里的我,并不像现实中那样孱弱,而是一个标准的肌肉男!只是,我穿着一条长点的裤衩配着一把满是锈又到处有破口的长剑穿行在新手村的街道上时,的确是显得有些鹤立鸡群。我甚至还听到有人在说我是个暴露狂。我晕啊,该死的工作组,搞什么鬼,弄得肖大侠我成这个样子!
新手村人实在太多,根本就不是我这种离群索居的人能呆得下去的。我尴尬地加快脚步朝村外走去。
我压根就没想过要去接任务,现在身上一个子儿都没有,哪还好意思在众多的玩家面前丢人现眼,更不想跟那些穿着时髦的npc们照面,省得他们说俺穷。我的想法是趁着手上有把神器,去村外杀杀怪,打到钱后再回来买件体面点的衣服穿穿。要是能打到装备的话就更好了,连买衣服的钱都省了。
正边走边打着算盘,突然看见街角有一个乞丐,身上的衣服烂得仅仅可以遮羞,一头长发又乱又脏,所有的玩家大老远地看见就绕道走开了。我现在的样子,要是把烂剑换成竹杆,再把裤衩扯成布条条,身上再弄两把灰一涂,倒是和这个乞丐成一家人了。不知道是因为样子相似产生的同病相怜还是因为别的原因,反正我就是朝着他走了过去。
走到近前,一股刺鼻的恶臭把我薰得差点作呕。用手捂住鼻子,凑近一看,那是一个约四十岁左右的男人,腿上、身上生了许多的脓疮,许多的疮口都不断在往外面流脓,甚至,我还看到几个疮的脓液中有一条条白色的蛆虫在蠕动。tmd!我心里暗骂一声,这是游戏啊,怎么能做得这么不人道?游戏里怎么能有这种东西出现?(后来我才从gm那里了解到,之所以我会见到那些脓和蛆虫是因为我选了100%的仿真度,算了,不说了,恶心死了)
看自己的行礼袋里正好有两瓶血药,就掏出来,上前去摇醒那个乞丐。那个乞丐醒来,两眼无神地看着我,现出一丝惊喜,很快地,从他嘴里吐出几个字来:“少侠,请你杀了我吧。”
我一怔,这时系统提示:玩家肖逅,病人要求你帮忙,请选择帮还是不帮?
我晕!这哪是叫我帮忙啊,明明是要我杀人嘛!我现在资历那么低,声誉什么的倒不重要,可是要是被其他的玩家追杀,那岂不是一点都划不来?可是,为什么会有系统提示,难道杀掉眼前这个乞丐不用负什么责任?
低头看了一眼乞丐,他正乞求地看着我。我可是个剑客,残害弱小的事从来都没做过,现在怎么忍心去杀害一个生垂死的人?可看他那乞求的眼神,心中更不忍他继续这样受苦,于是,咬咬牙,选择了帮助。
得到系统确认后,我提起疯狂之剑,一剑刺向乞丐的胸膛,及体的一刹那,我把眼睛闲上了。我没想到自己的英雄之路,居然是向一个弱者下手……
剑刺中乞丐的一瞬间,系统提示:玩家肖逅,触发人物魅力系统,加魅力值一点,另外打开人物个性系统,目前您的个性为冷酷(100%)。综合魅力为5。
我打开人物面貌一看,吓了一跳,我可真是够冷酷的,简直就是一个杀手!哪里还是一个剑客啊,呜呜,以后我这样子,怎么能在游戏里泡mm啊?这个天杀的系统!
心情沮丧地大步朝着村外走去,活像一个僵尸,许多玩家见了我纷纷走避。
终于找到一个有怪出现的地方了,看看时间,足足花了我三个钟头。打开状态栏,见我的疲劳度为30%,体力只剩下10,赶紧在行礼包中翻找补充体力的东西,居然让我找出了一个包子。系统真吝啬啊,才给了两瓶法药,两瓶血药,一个包子,再加一瓶水。
吃了包子,再喝点水,感觉神清气爽了才朝小怪们出没的森林里迈去。
我高举长剑,看看一边的众多玩家,纵身冲向怪群。那些玩家全把我当成了疯子,我也管不了了,这个该死的游戏取什么名字不好,偏偏取个《疯狂》,既是如此,我就当当这个疯子吧。
那些小怪像是跳蚤的变种,叫旱蚤,系统提示10级以内怪物全部不需鉴定。有疯狂之剑在身,我根本就不怕失血过多。旱蚤的生命值是30,用我的神器最多六次就可以干掉一只。
我带着一肚子的郁闷,展开身手,左削右刺,几下子就把身边的旱蚤给干掉了。打一只只得三点经验值,钱更是少得可怜,只有一文。从1级升到2级,我得打三十几只旱蚤才能完成。可是,就算是打旱蚤,也因为太多的人在打,虽然系统刷新很快,还是不能让我打得痛快。这些低级的怪是基本不掉装备的,所以直到我升到第2级,还是什么都没得到。
众目睽睽下,我守在刷怪点等着旱蚤的出现,惹恼了没有怪打的那些用魔法的家伙。很快地,就有一个术士装扮的家伙走到我身边,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嘿!你这么个打法还让不让兄弟活了?”
我慢慢地转过身,那家伙一见我的面,蹬蹬蹬退了三步,被我的冷面给吓着了。我冷冷地道:“怎么?不服气?”
那术士定定神,看我什么也没有穿,只拿着一把破剑,以为我好欺负,壮壮胆,大声道:“我要跟你pk。”
我一愣,先前的担心没想到那么快就来了。
系统提示:玩家肖逅,玩家我是坏蛋向你挑战,是否同意?20级以内,你有权拒绝接受挑战。
同意!为什么不同意?就算再掉一级,我也在所不惜。敢小看我,去死吧!
系统提示:玩家肖逅,你的声誉系统已经启动。玩家间合法pk,胜方将获得10点声望值。pk不掉落物品,20级以内pk,败方降一级。同时,为了维护正常游戏秩序,凡主动提出pk者,声望值下降10点。声望值达到-100时,任何玩家都可进行追杀,直到等级为1。
我看着眼前这个叫“我是坏蛋”的家伙,嘴里发出阵阵冷笑,心里把他骂了无数遍:你tm可真够贱的,取名都取个坏蛋,哼!等着吧!老子会让你知道什么才叫做狂妄!
第003章 pk的快感
20级以内的玩家pk,说真的一点都没有意思。所以,除了我们身边那十几个看客外,根本就没有什么人欣赏这《疯狂》史上的首次玩家pk。 升第2级的时候,我把所有的技能点数全部加到了速度上,我现在的速度是9,物理防御等级上升了1级,等级为1,魔防还是0。
我双后握紧疯狂之剑,随时准备闪躲我是坏蛋的魔法功击。要知道,我的魔防为0,给那个家伙用上两次魔法神箭打中的话,我就没戏了。所以,我现在能做的就是出其不意地快速跑到他面前,给他来个连续快功。最多十来下,他就会完蛋。
可这也不容易,我是坏蛋也是第二级,不过看他似乎把技能点加到智力上了。我心里嘿嘿冷笑,两个等级低得离谱的笨蛋,居然这么早就来pk,当真是世风日下呀。
我的性格就是这样,谁要是惹了我,下场只有一个:降级。
等系统一宣布开始,我就提起全身力气冲向了我是坏蛋,那家伙本来见我什么也没有穿,心里早乐癫了,哪料到我会跑得那么快,他的魔法咒还没念完,就被我一刀给砍掉了11点,两根红红的棍子出现在他头顶。这一刀把他给吓坏了。因为他的生命值总共才不过是32点,被我一刀就砍掉了三分之一,不吓坏才怪。我看到他一边躲一边拿出血药来补。
我哪能放过这么好的机会,要是再来个幸运一击的话,说不定这个家伙就完蛋了。我得意地提着长剑,追得我是坏蛋慌不择路。一块石头把他给拌倒了。嘿嘿,棒打落水狗,我现在则是剑劈坏蛋,一剑下去,又砍掉了他10点。他还没反应过来,我又是一剑朝他胸口刺去。“卟”地一声,殷红的鲜血带着热气喷了我一头一脸,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疯狂》真是太疯狂了,我伸舌头舔了一下,居然是咸的,而且那中人欲呕的腥气怎么跟现实中就没有分别呢?拿眼看了一下那个坏蛋,血尽后化作一阵轻烟不见了。随着轻烟而起的是一串红字:32。
我的老天!直接幸运加成后一剑就把坏蛋给秒杀了!旁边观战的几个玩家见我含笑舔血的样子,个个感到毛骨悚然,像鸟兽一样瞬间跑得踪影全无。
系统提示:玩家肖逅pk胜利,奖励声望值10点。因为玩家肖逅的舔血行为,冷酷加1%。个人魅力综合值上升为6。
我打开人物状态看了一下,心里暗自高兴,秒杀经验加成一倍,所以打完坏蛋后,我就直接升了一级,我把技能点全加在了速度上,现在速度上升到11了,而且魔防居然也变成了1。
出乎我意料的是,这家伙居然暴出了20两银子,看来现实中肯定是个有钱人,难怪那么嚣张。我屁癫屁癫地上去打扫战场。收拾一番后,原本血淋淋的现场经系统一刷,又变成绿草茵茵了。
看看时间,上线三天了,一天才升一级,这让我一点都不爽,换作以前,早升到七、八级了。
有了疯狂之剑,我根本就不用买什么血药,法药对我来说更是一无是处。扛起长剑,我又来到了旱蚤出没的地点。
哈哈,没人在身边叽叽歪歪就是好,可以专心地杀怪了。
我专心地看了一下升级所需经验值,好像是二的n次方乘以100。天,那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开头几级容易升,到后来升一级就越来越来越难了。看来那死掉要掉一级的惩罚也够重的了。
我说嘛,这回砍了好几十只旱蚤了,也没升级,真是太那个了……
要不是因为身上什么也没穿,我早就到前面那片密林里练级去了,可是,别说身上了,那一路的刺我碎石,割得我的脚都出血泡了,我发誓,升了这一级后,一定要回村里买衣买鞋再去练级!
我砍、戳、刺、削、劈、挑、撩、绞、扭……终于在那首流行歌曲响起时升到了第四级,此时,整整花去了我八天的时间。
“疯狂历”元年一月初八,艳阳高照。正当我脚一崴一崴地想走回新手村的时候,好死不死地在眼前刷出了一个土鳖虫。
土鳖虫:10级怪物;攻击30;杀伤力:40~50;防御:物理30,土100%。生命值1000;特殊技:二百伍。
二百伍?那是什么玩意儿?我正想着要怎么用剑戳它时,它那一左一右共一十八只脚下已经同时开动,像装甲车一样,带着轰隆隆的巨响朝我冲了过来。
我顿时明白什么叫二百伍了。原来,它那一身的壳跟二百伍有什么区别?敢情它是想用它那沉重的身体来压死我啊。
没那么容易!
我只一闪,就避过了它的冲击。加速度的好处不仅是移动的速度快了,连带防御等级都提高了。其实,我最看重的还是速度,因为我一直都奉行先下手为强的原则。
说真的,以往游戏里哪曾见过土鳖虫这种小怪啊!真够疯狂的,搞不好以后连小强都会出来威风一把……
还在那里胡思乱想着,土鳖虫已经掉转方向又朝我攻来。虽然我有疯狂之剑可以回血,但是,它那40~50的杀伤对我现在70点的生命来说,无疑是太恐怖了。况且它的速度是那么的快,唯独灵活性差了一点……对了!我忽然想到一个办法——跳到它背上去。
怎么办?它跑得那么快,我根本就没有机会跳上去。还好,我看到前面有一棵小树,刚好比土鳖虫那庞大的身躯要高上一点。没办法,只能在荆棘丛生的土坡上乱窜,好不容爬上树顶的时候,土鳖虫一头就把树给撞断了,我在树被撞的一刹那跳到了它的身上。天哪,痛死我了!一阵钻心的疼痛从我的两只脚底传来,血以每秒2点的速度失去。好在疯狂之剑刚好把血给补回来。
他**!它身上怎么长了那么多像麦芒一样的小刺?可悲啊,要是不打赤脚,也不会这么倒霉。
我管不了身上的疼痛,握住长剑就朝它的背甲上猛戳。我已经忘了自己的速度是有极限的,即使我很努力了,还是只能以每分钟20次的速度来进行屠虫。还没戳上一分钟,它就发现不对头了,像野马一样在跳脚,震得我差点从它背上摔下来。
这真他**够疯狂的了,连土鳖虫都懂得跳……
幸好长剑戳在它身上不像打在玩家身上一样会流血,不然就算不被它摔下来踩死,也会被血腥给薰死。疯狂之剑忽视防御,所以只要能坚持戳上20分钟,它就死翘翘了。
可是,我能坚持那么久吗?
心里暗骂:这么强的怪,肯定是个boss,至少都是一个灰级boss,奶奶的,老子的命怎么那么苦?
我就像一个西班牙斗牛士一样,在土鳖虫那起伏不定的背上时不时地给它来上几剑。这几天幸好晚上没去活动,体力值才满满的,不然,这么折腾下来,我哪还有一点体力来对付这个我认为是boss的家伙。
终于,在我的体力差不多要耗完时,土鳖虫一动不动了,我脚底的痛感也随之消失。那熟悉的乐曲响过之后,我升级了!片刻后,土鳖虫暴掉了,出了一两黄金,外加一张皮。
升级的快乐不用说,所有状态恢复正常,全身还充满了一种难以言喻地快感。
静静地享受过后,把地上的东西收拾进行李包中,快速跑离刷怪区,找了一个安全地点后才下了线。
一看时间,差几分钟就午夜了。肚子已经在咕噜咕噜地叫个不停了。哈哈,天大地大,还是吃饭第一大啊……
第004章 骨灰玩家
草草吃了个饱,上床躺了一下。因为刚才pk和打土鳖虫带来的胜利快感还在,所以一点睡意也没有。但是,白天上班加上刚玩了那么久的游戏,身体却是有点累了。闭目养神了十几分钟后,一翻身起床坐到了电脑前。开玩笑,这么开心怎么能睡觉去呢,我可是一个标准的骨灰级玩家,《疯狂》如此对胃口,就算是玩个通宵也不过分啊。虽然游戏运营商们在游戏开头时一再告诫各们玩家要注意劳逸结合,但这不正如烟盒上那“吸烟有害健康”的告诫一样,喜欢的人照样趋之若鹜,最终得利的还不是商家。
我可不管这些。单身一人在外上班,身边也没人管,只要我开心,我就玩上它一个通宵。戴上游戏眼镜,登录《疯狂》。
上论坛看了一下,没发现有什么新的东西,要有,也无非是一些抱怨的话。新开游戏,玩的人多顾着升级去了,哪还有人在级别低低的时候来逛论坛啊。我之所以去看,是想知道我跟那个家伙pk的事有没有被人贴出来,结果当然在意料之中,谁会在意你两个二级玩家间的pk呀?
回到游戏中,先看了一下自己的状态,现在到四级了,说什么今晚都要升到八级我才安心。于是,提着疯狂之剑,我就开到了新手村外的森林里。
走得脚下生疼的时候才想起自己忘记买双鞋来穿了。这仿真度100%有时也真是够呛,你看路边那些荆棘吧,好死不死刮上我的小腿都要留下几道血痕才甘休。还别说,用疯狂之剑来砍那些荆棘还蛮好用的,至少比我老家的那把柴刀要锋利多了。我不想再去打旱蚤,因为它的等级实在太低了。森林里有一些等级高一点的小怪,不过,我可不想再打土鳖虫,虽然它的等级够高。一路披荆斩棘杀进森林。进来的时候,瞄见林边有一块牌子,上面写着:试练森林。
才进去,就听见里面传来了打架的呼喝声。看来,像我这样的骨灰级玩家大有人在。我只是奇怪,为什么他们进来我就没有看到被他们开出来的路呢?难道这跟仿真度有关?是不是仿真度低的根本就不用披荆斩棘地开路?不管那么多了,眼前那个家伙现在正和一只巨大的蟋蟀头得热火朝天呢。现实中虽是午夜,游戏里却是白天。我在游戏的夜里是不会出去打怪的,原因是我要补充体力,更重要的是因为我不会魔法,所以在在夜里看不清楚。
md!当我走近看清那只蟋蟀的时候,不禁骂了一声。这蟋蟀做得也太大了吧?那个跟他打斗的家伙,这时正被那只跟他一样高的巨腿踢了一脚,飞出十几米远才掉下来。可恶的家伙居然还示威地摆动着它那巨头上的两只触角。蟋蟀跟蚂蚱一样,两只后脚强而有力。小小的蟋蟀在我们人类的眼中当然不值一提,但做在游戏里,你可真不能小看它。就像刚才那个家伙,被人家一腿就给踢飞了那么远,估计得吐掉蛮多血了。
我可不是一个什么好人,眼前这只蟋蟀已经被刚才那个家伙打掉了不少血,等级也比我高上两级,哪能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提着剑冲了上去。别看疯狂之剑攻击只有0,可砍起蟋蟀的脚来跟砍柴也差不多,两下子它前面的几条腿就被我给削掉了。没有前肢的支撑,蟋蟀只能靠着两条巨大的后腿乱跳。可我也不敢大意,这家伙的体重足可以跟土鳖虫媲美,要是给它压住,不死也要脱层皮。我左闪右闪,它在疯狂之剑(总感觉疯狂之剑四个字太长,以后就干脆叫破剑吧)忽视防御的攻击下,也没撑多久就倒下了。可恶的家伙,除了掉下十文钱之外,什么也不留下。
“兄弟,谢谢你帮忙。”刚才那个被踢飞的家伙这时已经爬起来走到了我的面前。我一看他,居然是一个和尚装扮,原来他的职业是僧侣。我知道僧侣初期也是没有衣服穿的,但眼前这家伙分明就穿了一套廉价的僧袍,看起来还真有点出家人的味道。只不过,在我看他的时候,他却身不由己地往后退了一步,我想大概是我的冷酷吓到他了吧。废话,100%的冷酷不吓到他才怪。“我叫龙白,兄弟你叫什么名字?”虽然退了一步,但他还是在看清我并无恶意时伸出了他的手。
“我叫肖逅。”僧侣以空手搏斗术见长,所以他手上的劲很大。不过,俺可是一代剑客,手劲当然差不到哪里去,甚至还比他要强上一分。握过手之后,龙白尴尬地朝我笑笑:“兄弟也是骨灰级玩家吧?今晚打算通宵吗?”
我只是对他点点头,之后便头也不回地朝森林深处走去。龙白料不到我连话都不说就走,急忙追了上来:“肖兄弟,等等我。”
我停下脚步,回头冷冷地道:“干吗?”
生活中我因为离群索居,所以接触的人少,本来就对人比较冷淡,现在在游戏里冷酷变成了百分之百,整个人给人家的感觉就像是一块冰一样。龙白被我一瞪,忙堆起笑脸道:“兄弟,我想跟你组队,这样升级要快一点。”
组队?我自打玩游戏起,最讨厌的就是跟人家组队了。并不是我不想快一点升级,而是我从小性格就喜欢独来独往,什么事都想靠自己的能力去完成,根本就没有想过要跟别人一起做事。所以我想也没想就脱口道:“不!我不会跟任何人组队的!你走吧。”
龙白显然措手不及,玩网游不想组队的人可能他是第一次见到吧,愣愣地站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说完又继续朝里走,他愣了一下,最终还是追了上来。
“你到底想干吗?再跟着我,信不信我把你给剁了?”我没好气地道。
“兄弟你这人挺有意思的,我想跟你作个朋友,这是我的名片。”说完不由分说就把一张卡片递到了我的手上,他接着道:“兄弟,你不想跟我组队就算了,不过,交个朋友总可以吧?人生在世,朋友多了总不是坏事吧?”
我接过龙白的名片,随手把它扔进了行李袋里。他的话说得我心中一痛。朋友?现实中,除了那个跟我天天在一起的机器人外,我根本就一个朋友都没有。大学毕业后,我远离家乡,来到了这个偏僻的社区,人生地不熟,几年来,人们除了在我上班的时候可以看到我外,基本上都见不到我的踪影。所以,我没有一个朋友。现在,居然有一个人愿意做我的朋友,心里当真是感动了一下下,不过,声音却是没有办法一下子改变过来:“随你便吧,我要去练级了,你走吧。”
龙白也许有点理解了我的冷漠,没有追上来,只是呆呆地看着我孤独地远去。说真的,如果真能有个朋友,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我生性一个人过惯了,平时也没觉得什么,可当龙白说那句“朋友多了总不是坏事”的时候,心还是颤了一下。
这个世界,玩游戏的人多的是,真正能够做到劳逸结合的人并不多,所以我总能在路上看到许多玩家。每一个见到我的玩家,看到我身上满是被荆棘划出的血痕和我那张冷面时,都表现出了万分的惊奇。可我根本就不在乎他们,我现在要去的地方就是没有闲杂人等的,能让我独自一个人练级的地方。
我发誓,今天下线之前一定要买一套衣服来穿上,鞋子也要。
第005章 极度诱惑
试练森林,新手练级的理想之地,人也多得让我不胜其烦。凡是人多的地方,我绝对不会过去。因此,我一直往森林深处走去。渐渐地,听不到玩家们打架的声音了。可前面并不是康庄大道,里面没有人,却有很多的怪,而且据说有二十级的怪。
也只有我,肖逅肖大侠,才能在一点血药都没有的情况下来到试练森林的深处。我倒是不是认为自己有多么厉害,只是性格使然,习惯了孤独。况且,凭以往的经验,打不过的时候就逃,反正失掉的血可以通过破剑补回来。反正是出来练级的,这样可以节省很多往返于新手村之间的时间,升级也就快一些了。所有的游戏对于越级杀怪的奖励都是一样的,就是经验值可以成倍地增加,最重要的是,破剑还能得到100%的经验加成,所以只要我多打几只高级别一点的怪,要升级那还不是易如反掌?
正美美地想着,前面果然跑出来了一只长着翅膀的家伙,两只触须最少都有五米长。棕色的家伙?浑身散发着让人作呕的臭气?我的老天啊!这不是一只放大版的小强吗?还真让我猜对了,疯狂工作组的家伙们果然把这东西给做进来了。恶心归恶心,架还是要打的,不然堂堂肖大侠被小强给咬死,岂不是笑死一大堆人?为了不让那些人笑死,肖大侠要为了荣誉而战。
我忍着扑鼻的恶臭,提着破剑冲上去就给它来了一剑。小强同蟋蟀一样是六级,生命值却是蟋蟀的一倍。这也不难理解,人家在现实中个头本来就要大一点。小强比蟋蟀可要聪明得多了,我一冲上去,剑还没砍上它,它就展翅飞起来躲过了我那一剑。可恶的家伙居然还趁机用它那条巨腿踢了我一脚,因为它也是匆匆发力,所以只能把我踢痛,而没有把我给踢飞。小强的速度显然没有我快,我忍住痛,反手朝它的巨腿削去。喀嚓一声巨腿应声而断,从断口流出好多白色的液体,有点像牛奶,一阵清香从里面传来。这倒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想不到人见人恨的小强身体里还有这么香的东西。
那只小强失掉了一条腿,恼羞成怒,直接在空中就对我发动了猛烈的攻击。奈何我又不会飞,只好逃。就这样,一个天上追,一个就在地上拼命地逃。我的体力只有三十,没几下就消耗得差不多了。不过那小强也强不到哪里去。它那断腿伤口处不断流出来的白色液体让它没多久就掉到地上来了。我见了急往回跑,操起破剑就去砍它的翅膀。剑起翅落,这只倒霉的小强终于这样子死掉了。我把它的另一只巨腿砍下来,看到里面还有好多清香的白色液体。因为体力消耗过多,加上那香气实在太诱人了,所以忍不住就把那些液体给喝了下去。没想到体力值很快就补满了。呵呵,这可是个重大发现,正好我的行李袋里没有补充体力的包子了,这下可以解决游戏里吃的问题了。正在高兴呢,系统声音响起来了:“恭喜玩家肖逅,您已经启动野外生存技能。”
野外生存技能?真是太有意思了,赶紧打开状态栏:野外生存技能,特殊技能,玩家可以在系统未刷新前猎食怪物。每猎食一次,生命值加一点,体力补满。这这这,这真是太疯狂了!现实中没得吃过山珍野味,来到游戏中就可以一饱口福了。偏巧我又是最喜欢吃美食的,只是平时因为懒而没有动手做而已。我敢保证,敢在游戏里吃小强的人,我绝对是第一个。
由于不用担心体力的补充问题,我杀起怪来就更加放心了。可是,小强并不是想找就能找到的。那家伙只能偶你碰上一只,大多数还是蟋蟀居多。让我没想到的是,这一次居然碰上了一只蟋蟀王。
蟋蟀王通体黄色,跟那些灰色的蟋蟀相比高了四级,俨然是一个小boss。我刚刚吃了一只蟋蟀腿补充好体力,见它一出来,赶紧躲向一边。砍杀蟋蟀王花了我不少的时间,不过力有所值,居然爆出了一双布鞋,我可怜的双脚总算不用那么受伤了。
我沾沾自喜地穿着布鞋在林子里转悠,想不到我的运气会那么好,这次居然让我碰上了一只小强王。我忍不住认为自己走进了小强的老窝,不然怎么会老是碰上这些恶心的家伙。小强王跟一般的小强怪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唯一的差别就是这家伙居然能像人一样用两只巨腿站起来。好家伙,站立可是人类的专利,你一个怪居然也会站,可见实力强大。我一点都不敢大意,因为我根本就没能看出它等级来。
小强王似乎怪我扰了它的清静,一见我就拼命地朝我奔过来,那速度居然不亚于用飞的!幸好我也不是太菜,急忙躲闪。如果这家伙能用魔法的话,以它的速度来说,我只有乖乖地返回到复活点复活去了。我心里在想,打完这只小强王就回新手村接任务去了,打怪所得的经验根本没有做任务得的多。小强王根本就不容我多想,对我发动了猛烈的攻击。虽然我闪躲得快,但还是不时会被它击中。tmd,实力相差太大了,我根本就没法靠近它,只有挨打的份,心里郁闷极了。幸好旁边没有其他玩家在,不然我肖大侠被一只小强追得满地跑的事要是传了出去,岂不是无颜再泡mm?虽然我至今为止不管是在现实还是在网络中都还没有泡过,但这并不是说我不想泡呀。
该死的仿真度,跑起路来把我给累坏了,眼看着我的体力就要消耗完毕,再不解决这只臭家伙,那我就真的只有降级的份了。寻思着好歹都是死,不如跟它来个同归于尽。于是我不再跑,停下身来等着小强王上来攻我。那家伙似乎不会飞,我只要拼着不怕死就可以接近它了。小强应该是没有眼睛的,它所有的感觉来自于头上的两只触须,只要想办法把它的触须给弄掉,嘿嘿,干掉它也只是时间问题了。我怎么办呢?还是爬树?时间上来不及。我又不会轻功,跳不到它头上去呀。怎么办?
我既不再跑,小强王很硬的前肢霍霍两拳就把我给打飞了十几米,血掉了一半,落地的时候痛得我直骂那帮疯狂的家伙。不是我不想起来,实在是痛得我没法子从地上爬起来,干脆就抱着剑在地上一动不动。小强王两下子跑到我身边,见我不动,居然用它的前肢来捅我,想知道我挂了没有。真的搞笑,我要是挂了还不直接一道光闪过回到复活点去了?看来小强的智商还是不高啊。这可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我用尽全身力气,破剑极快地从它头上划过,两根几米长的触须应剑而断。失了触须的小强王,像只无头苍蝇般到处乱窜。我体力和血都没有恢复,只好继续休息。
缓过劲来后,变成我追小强王了。失去方位感的小强王在破剑的连番摧残下,终于轰然倒下了。嘿嘿,居然爆出了一件破烂的皮甲和二两金子,这下不用再光着膀子了。怪物被杀后,总会在十秒内被系统刷掉。我捡起钱和皮甲,便用破剑去把小强的大腿给削下,像吃鸡腿一般津津有味地啃了起来。
“啊!姐姐!那人在吃小强呀,呕……呕”一阵呕吐声传到了我的耳朵里。
第006章 第一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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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那些不雅的叫声,我停止了啃咬,搜索着声音的来源。
如果说,由于我的闭塞致使我从来都没有办法接触过多的人而导致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什么叫美女和帅哥的话,那么绿树掩映中的那一男一女绝对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人和最帅的男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也不例外。我呆呆地看着两个人在二十多米外呕吐,从头到脚地打量着他们,虽然他们现在的动作不雅,可我却发现了人的另一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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