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喊抓鬼》全本 作者:三天两觉
内容简介
狩鬼者的宿命灵能力者的战斗未知和已知的未来一切已经开始早已被决定的命运究竟可否逆转……
正文预览
作者:三天两觉
第一卷 惊魂校园
人比动物高明的地方,他们会以冠冕堂皇的名义洗掉手上无辜生命的鲜血
序章 雨夜
更新时间2009-5-31 3:45:30 字数:3109
这场暴雨已经下了数小时,凌晨三点的天空乌云滚滚电闪雷鸣。王诩披着雨衣拿着铁铲出了门,朝着公寓旁的那片坟地走去。
挖掘工作就此开始……一般郊区的路上在这个时段连车都不会有,自然更不会有什么行人经过。当然了,在这样的暴雨中,即使王诩的身边十米内聚集了一圈围观群众也看不清他到底在干什么,甚至看不清他是人是鬼。
王诩此刻的心情郁闷无比,他当然不是因为读了几本鬼吹灯以后心血来潮想靠盗墓发财,而是被逼无奈。其实他搬到这坟地旁的公寓才三天时间,本来他的想法是……坟地旁边的房子租金便宜是理所当然,反正我是个唯物主义者,做宅男只要盯着电脑屏幕看就行,难道我还没事站在窗前眺望远方吼出自己的人生理想啥的?坟地就坟地呗。
结果他入住的当晚诡异的事情就发生了,上网到十二点的时候,窗外不断的有心跳声传来,扑通,扑通……不紧不慢地回响着。起初王诩还以为是自己上网太久出现幻听了,于是关了电脑想睡觉,结果闷头倒下后那声音却越发清晰起来,绝对是心跳声!
王诩只觉得喉咙发干,冷汗浸透全身,要知道窗外就是那片坟地,别无他物,心跳声这东西如果不是贴着别人胸口听根本就听不到,那么现在是怎么回事?于是唯物主义者的他想到了一个解决问题的好方法,就是什么都不去想,吃安眠药……
第二天头疼欲裂的王诩醒来时已经是中午了,他又开始了一个宅男该干的工作,上网,吃饭,再上网,然后吃晚饭……不知不觉又到了午夜。随着那声音的再次响起,王诩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于是当天晚上,他躺在床上睁着眼睛,分别用手机,随身听,老式收音机进行了长时间的录音,如果能证明这声音确实存在那说明一定有办法解释,这是他唯物理论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了。
第三天早上,王诩的双眼布满血丝,声音是什么时候停止的他不知道,甚至自己是否一夜没睡他也记不清了,他目前知道的就是所有录音设备里只有他自己的呼吸声。于是他打开手机,重新按下录音键。
“如果我听到这段录音并且记得是自己录了此录音,那证明我并没有幻听或者精神分裂,而且录音设备也在正常运转。”
接着他又把这段录音放了两次,长长叹了一口气,出门去买了一把铁铲……
这片坟地解放前就存在,根本没人管理,甚至有些连墓碑都没有的土堆。王诩买完了铁铲回来就走到坟地中间咬牙切齿地说道:“你们这帮老不死的,居然敢骚扰宅男,都做好魂飞魄散的觉悟了吧!老子告诉你们,宅男这种生物,只要关上门,就和这个宇宙处于不同的位面了!不同位面懂不懂!今天晚上谁要是再敢扑通扑通个没完,老子就过来鞭尸!”
他气势汹汹,面露狰狞,说了一套自以为很有威慑力的歪理,心里觉得很解气,结果话音未落天上一个响雷,差点没把他吓趴下。但毕竟他没有趴下,于是又整了整衣衫,背着手大摇大摆地回屋了,也不知道他这样子是做给谁看的。反正街对面的西瓜铺老板被他吓得够呛,看这个新邻居拿着铁铲在坟地当中张牙舞爪的样子差点就直接打110了。
其实像王诩这样社会经验较少的年轻人往往会这样,什么事都觉得自己能独立解决,他就根本没想过要向周围的邻居打听下,他只要问问对面这个西瓜铺的张老板就能知道很多事,比如这片占地不大的坟地以前其实是清末一个大户人家的宅邸,后来一场无名的大火使其成了一片废墟,三十年代又有人在这里造了幢欧式的小别墅,就是王诩现在所住公寓的前身。到了抗战时期,这幢楼曾经被日军当做临时的作战指挥部使用了几年,而旁边的坟地也就是那几年里渐渐形成的。
如果换做一个天生奇才,具有王霸之气的帅哥猪脚之类的人搬到这里,说不定能从这些信息里分析出许多有用的东西,可惜王诩只是个平凡的宅男,要说特别之处也就是吐槽比一般人强些……
于是在这样一个雨夜,王诩歇斯底里地铲着土,这场暴雨仿佛是想帮助他一样,土地已经泥泞得一触即烂,本来挖坟这种体力活对体格纤瘦的王诩来说是很艰巨的工作,但此时他干起来却也不费什么力。
心跳声还在继续,这声音根本就是直接传达到他的脑子里面,捂着耳朵也无济于事,在滂沱的大雨中依然听得非常清晰。就是这个土堆下面!这个连墓碑的没有的土堆下肯定有着什么!王诩疯狂地挖着,他已经忘记了害怕,有的只是愤怒,不停地低骂着“要死不死的东西,埋土里了还一直扑通扑通,完全不理别人感受是吧,看老子把你给整死透了。”
正这样说着,声音突然停止了,接着铁铲明显碰到了什么硬的东西,王诩的第一反应是骨头,但是当他看清挖出来的东西时,嘴里叼着的手电差点掉了下来。
“嘿……嘿嘿嘿……”叼着手电傻笑了足足半分钟,王诩的心情还是无法平复,“这个怎么看都是个宝物吧,发财了发财了……”
他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把那东西完全挖了出来,此时他已经挖了一个深达两米多的坑,按说应该是精疲力竭,但是一看到这个木盒,突然又来了精神,动作居然又快了几分。这个盒子不大,只有鞋盒大小,却出奇的沉重,王诩费劲全身力气才勉强把盒子带出了坑。挖的时候自己也没注意,不知不觉这个坑已经超过了他的身高。他攀爬得全身是泥,却丝毫不在意,飞快地开始填土,等他走进家门的时候也不知究竟过了多久,总之他已经累得快要脱力了。
王诩又看了一眼窗外,确信自己没留下什么明显的痕迹,这时他也顾不得汗流浃背且一身泥污,坐在沙发上随手抄了块布把那木盒外部仔细擦干净就端详了起来,他确信此物值钱的依据并不是因为这是坟里挖上来的,而是他发现这个木盒在土里埋着居然丝毫没有腐烂,而且被铁铲凿过以后也毫无伤痕,于是宅男丰富的想象力此时发挥了作用。这种现代高科技都没办法制造的木头盒子里究竟是什么呢?估计就是什么玛瑙玉石啊,金银珠宝啊,月光宝盒啊之类的吧……
“你好像挖出了不得了的东西呢。”
“是啊,这下真是时来运……啊!你是什么人!?你怎么在我家里!?”王诩惊得跳了起来,他背后居然站着个人,而且在他正要打开木盒时突然和他说话了。
“这东西既然选中了你,那说明你必有过人之处,这是我的名片,今天来我的事务所找我吧。”那人说着就走到了王诩的前面,然后欠身将名片放到了茶几上,王诩此时才看清这人大约三十来岁,有着邋遢的发型,胡子也没完全刮干净,脸色却苍白如纸,有一刻王诩心中甚至想到:也许我继续做宅男,十年后也会变成这个样子。
把奇怪的念头赶出脑子,王诩愤怒地大吼:“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究竟是谁,我可要报警了!”而那人却好似根本没有听到他说话一般,也不动怒,还是沉静如水,有气无力的说道:“如果今天下午四点以前,你还没找到我的事务所,那么……呵呵,还是不说了,你自己万事小心。”
神秘人边说边走,说完以后就自顾自地推门出去,他的背影很快融进了暴雨中,王诩被他说得愣了几秒,等他追出去的时候却已经是徒劳了,外面能见度极低,不可能追得到那人了。
王诩回到屋里的时候又开始了自我说服,可以说从小到大他就是靠这个才没有发疯,他说服自己那人只是个小偷而已,只不过是看见了自己拿着铲子回来,又拿着个盒子,所以借机故弄玄虚一下好脱身逃跑。王诩这样“想通”了以后,拿起茶几上的名片想扔进垃圾桶,接下来他看到的景象却又让他如坠冰窟。
名片上写着:灵异侦探事务所,猫爷。而地址那一栏居然是空白的!
王诩两眼直直地盯着“灵异”二字,嘴角抽搐着:“开玩笑的吧,一定是开玩笑,呵,呵呵……居然还跟我说什么万事小心,小心什么,哪种程度上的小心,小心自己送命吗!喂!大叔!你倒是回答我呀混蛋!”
一杯热咖啡终于让王诩冷静了下来,倒不是因为他喝了,而是因为手抖洒了自己一裤裆。反正事已至此,多想无益,干脆就走一步算一步吧,于是他把门窗都锁好,把木盒带到卧室,凝重地深呼吸以后,他打开了木盒……
第一章 下午四点
更新时间2009-5-31 16:39:28 字数:2806
这木盒并没有锁,而是由一个巧妙的木制机鞘关紧,现代的木工几乎已经没人会做这样的东西了,因为有各种现代工具和粘合剂,所以这种技术也渐渐失传了,要知道过去手艺好的木工师傅,做一个家具甚至可以不用一根钉子。
王诩打开盒子,顿时傻了眼,里面还是个盒子,不过这个外表看上去似乎要贵重的多,是由一种如琥珀般的材料制成的,盒身在灯光下显得流光溢彩,仿佛有许多云彩在透明的湖水中流动。王诩不禁看得失了神,等他回过神来发现盒子表面居然渐渐浮现出了字迹,就如从水面上突然印出墨迹一样。
但这字他却不认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肯定是中文,这方块字书写如流水一般,明显是某种古代书法体系,王诩虽不能说是草包一个,但也只能知道这么多了,毕竟他还没有神奇到年纪轻轻就博古通今包罗万象的地步。
“哎,要是能看懂就好了……”他自言自语地嘀咕着,此时琥珀盒上的字突然变得模糊不清,好像水波荡漾一般散去,接着那墨迹再次渐渐聚拢,竟然变成了简体字!
王诩看得眼珠子都快掉了出来,基本上他心里已经认定这是某种中国古代超级文明的高科技产物了。
“此物天下共七,赠有缘之人,习之,若可得吾一技之能,吾岂不乐乎。”
这句话真可谓是莫名其妙,好像这位是说,我一共留了七个盒子分散在各地,谁捡到归谁,学习里面的本领,如果学会了,我会很高兴的。听他这意思,这盒子里的东西只不过是他众多学问中的一门,而且别人只要有幸能学会这一门他就已经很高兴了。王诩看了哭笑不得,这位古人好像除了狂妄还有点疯疯癫癫。
接着他眼角往字的左下角一瞥,想看看这位到底是何方神圣,当他的眼睛移到那古人署名的地方时,看到了两个让他吐血的字:王诩。
“好,很好,有种,相当有种……摄像大哥在哪儿?这是电视台的整人秀对吧!我说导演!那谁谁,随便谁,快出来回答我啊!”
当然没有人会理睬他,于是他放弃了吐槽和自我说服,接着打开了琥珀盒,里面是一卷竹书,用一张破羊皮包着,羊皮上写着“伏魔篇”,当然这三个字王诩没看懂。那琥珀盒在取出竹书以后竟然瞬间化为了尘埃,不过王诩此时已经见怪不怪了,他拿起竹书翻了翻,边看边点头,脸上还渐渐展露出笑意。
“MLGBD,一个字都看不懂呢……搞屁啊……”
此时他倦意袭来,加上这几天怪事连连,根本没有任何头绪,于是他干脆决定不去想,洗了个澡就倒头睡下了,这时的时间已经是凌晨四点半了,这一觉就一直睡到了当天下午。睁开眼时一看手机已经是下午三点了,王诩依照惯例洗漱了下,吃了碗泡面,然后准备继续宅男一天该做的事情。既然已经把发出声音的源头挖了出来,那问题应该都解决了,昨天那个留名片的小偷既然被自己撞见一次,应该就不敢再来了,他这样得过且过地想着,真是标准的宅男想法,往往这样的后果就是情况会越发往坏的方向发展。
下午四点,天空阴霾,北风呼啸,王诩正在网上看鬼谷子的生平资料。一个人即使上网多年也有可能从没搜过自己的名字,其实没准会有意外发现的,就比如王诩发现自己竟然和鬼谷子同名同姓。
鬼谷子,姓王名诩,战国时代卫国人。出生并最后隐世于归谷山,因此世称“鬼谷子”,曾任楚国宰相,此人当真是有经天纬地之才,兵法,武术,奇门八卦,兵器发明,天文地理等,可以说衣食住行医里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不知道的,就算有他不知道的,他基本也在“略懂”这个很神奇的级别徘徊着。
鬼谷子既有政治家的六韬三略,又擅长于外交家的纵横之术,更兼有阴阳家的祖宗衣钵,预言家的江湖神算,所以世人称鬼谷子是一位奇才、全才。
而且他招徒弟不挑剔,是人就招,但不是每个都能学会,况且学他术的人都只是学他的一部份,而不是他的全部。弟子中有孙膑、庞涓、苏秦、张仪、毛遂、徐福、甘茂、乐毅、邹忌、李斯等,商鞅在李悝死后也曾师从鬼谷子。这些弟子有些修习兵法,奇门八卦,有些修习武术仙术,还有些学习纵横术,即外交学。当真是只要得其一门便可纵横天下!
王诩看得是热血沸腾,这下他对那卷竹书的兴趣又被提了上来,本来以为是恶作剧的东西,毫无价值,没想到在古代还有个和他同名同姓的王诩居然是这等天才,难怪琥珀盒上会有那样的留言,自己还当真是应了那“有缘之人”,如果学会了这竹卷中的本领,岂不是可以迷倒万千少女,端正社会风气,维护世界和平,最后成为一个有钱有势有名望有作品的……宅男。
正当王诩YY得口水都快流下来的时候,电脑的屏幕突然就黑了,然后从黑屏中渐渐出现了一条血红色的口子,像是一个人的嘴,正在慢慢裂开,然后两个白色的空洞出现在了那“嘴”的上方,一张诡异无比的笑脸正在慢慢浮现。
“哟,新病毒呢,还做得挺吓人,但是要对付大哥我,你还是太天真了。”王诩十分熟练地拉开电脑桌的抽屉,拿出张盗版的系统重装盘,一伸脚就踢重启键。在他踢了三次以后,屏幕上的怪脸依然存在,并且整张苍白的脸渐渐有要冲出屏幕般的立体感。
“呀喝,跟我斗!”王诩顺手就拔了电源,“小样,大不了我把硬盘格式化。”然后他坐到电脑前,发现那脸不再对着他怪笑,而是一脸狰狞,嘴中呻吟着探出了屏幕……
王诩的喉结上下抽搐了一下,那女鬼的尖牙都快要伸到他脖子旁边了,有些人在这种时候会吓得昏倒或者失禁,他却是狗急跳墙顺势暴起发难,一脚踹向了屏幕,电脑显示器被踹了个稀烂。他喘息着把自己的脚拔了出来,因为穿着拖鞋所以脚被玻璃割伤了,留了点儿血,伤口却不是很严重,当然他此时也顾及不到自己的疼痛,而是抄起一折凳就对着那堆废铁猛砸,那张女鬼的怪脸在他暴起时已经消失了,
但此时王诩脑海中只有“斩草除根”这四个字,砸了足足两分钟,等那电脑显示器碎的不能再碎了他才停下。
“这房子住不了了……明天,不,现在就得搬!”王诩的人生观基本在这时已经彻底崩溃了,事到如今他只能承认这世上有超自然的东西存在,他把竹卷揣在了怀里,往一个运动包里塞了一大堆生活必需品和几件衣服然后跑下了楼,在沙发旁看到了昨天被他随手扔在地上的那张名片,他犹豫了下,捡起来就冲出了门。
他一踏出门就看到了毛骨悚然的场面,公寓旁的坟地上聚集了一大群“人”,其实他心里也明白那些根本不是人……他们穿着各种年代的衣服,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表情麻木地站在一个个土堆前。就在王诩看到他们的同时所有的鬼魂也都回过头来看向了他,然后朝着这边聚集了过来,他们看似走的很缓慢,但其实速度奇快,眨眼间就能前进十几米,眼看就已经冲到了屋前。
王诩呆滞了两秒,“啪”的一声把门又给关上了,冷汗贴着他的脸颊流了下来,“不妙啊……这就是传说中的生化危机吧,这样搞法我肯定被玩死……”
还没等他感叹完,一双手就掐上了他的脖子,那个怪脸女鬼不知何时又出现了,满身血污地站在他的面前突下杀手!
王诩脑子此时回忆起了那个神秘人猫爷的话“如果今天下午四点以前,你还没找到我的事务所,那么……呵呵,还是不说了,你自己万事小心。”
第二章 逃离,考验……
更新时间2009-5-31 21:13:46 字数:2550
呼吸越来越困难,整个脸因充血越憋越红,脖子上传来的巨力让王诩慢慢步入死亡。
他想掰开女鬼那双惨白的手,但是却什么都抓不到,他的手仿佛是穿过了空气一样。眼看着就要失去意识了,王诩突然觉得胸口一热,那竹卷突然爆发出刺眼的光芒,女鬼凄呼一声便松开双手往后退去,王诩摔倒在地后拼命地呼吸着,刚刚一口气喘上来随即就冲上前去追那怪脸女鬼,他此时心中暴怒,大脑唯一反馈给他的两个信息是:一,女鬼怕这竹卷,二,要死我也要拖你垫背。
不得不说王诩这人报复心理极强,管你是牛鬼蛇神还是神仙皇帝,反正我烂命一条大不了和你拼个同归于尽。他伸手就去抓女鬼的头发,但发现依然像抓空气一般抓不着东西,突然他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随即抽出怀中的竹卷就抡了上去,这竹卷拿在手中和手电筒差不多,抡人的话可能比板砖儿还合手些。
随着手上传来的打击感,王诩知道这东西起作用了,居然可以敲打到非人间之物,看来不是什么山寨货,他心里对这竹卷是鬼谷子的真传更加确信了,不过手中一点都没有放松,一套街头斗殴的流氓招数打的是行云流水、虎虎生风,嘴里还骂骂咧咧的:“长成这样还跑出来吓人!居然还想掐死本大爷!你丫还是一自然系是咋的!老子物理攻击无效就怕了你不成!”
于是屋里出现了诡异无比的场景,一个人拿着一竹制物品就把一鬼打得满地找牙,正当王诩打得过瘾的时候,眼角瞥见了他非常不想看到的东西,有位老伯的上半身从门上“穿”进来了,接着墙上,窗户上进来了几十位“乡亲父老”,开始向他逼近。王诩不知不觉已被逼到了墙角,手中举着“伏魔篇”作格挡之势,就像是一个人被一群狼围在了中间,举着火把徒劳地挣扎,不过那些鬼魂似乎非常忌惮这竹卷,没有一个敢靠近,只是静静地站着,让王诩深切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强势围观”。
“喂,小子,你好像还活着啊,有没有遇到什么奇怪的事啊?”一个懒散的声音突兀地出现在了王诩的脑子里。
“你……你在哪里?这是怎么回事?快帮忙啊!”王诩几乎是吼着回答,并且慌忙地寻找着声音的出处,他知道这声音就是昨天的那个“猫爷”,这个人的声音让他很难忘,让人一听就会想象到一张没睡醒的颓废面孔,若是说遇到这种事还能指望谁来救自己,那也只有这个所谓“灵异侦探”了。
“哦,我啊,我在事务所里呢,我这招呢就叫做千里传音,可以直接让声音出现在你的脑海里,是不是挺厉害的呢,呵呵呵……”
“厉害个屁!老子现在快玩儿完了!你是不是昨天就知道会出这种事情?还故意不告诉我,却跟我说什么下午四点?忽悠谁呢?”
“哎,少年啊,我虽然也挺年轻的,但比你还是要大上几岁的,你要称老子还早了点儿,我现在告诉你一些事情你仔细听好,我只说一次。”说道这里的时候猫爷顿了顿,王诩居然还听到了这家伙抽了一口烟的声音,他这里已经火烧眉毛了,那个猫爷却还是老神在在,虽然很想发作,但关系到自己能否活命,他还是强忍着怒气不说话。
猫爷的这口烟好像一个世纪那么长,他接着说道:“今天凌晨三点多我感觉到了你这个地方有一件强大的灵物苏醒了,这种灵物出世会有一种奇妙的波动,灵物的灵性越强这种波动越是明显,影响越是广泛,不过这座城市里有灵识的人已经不多,所以我想还是由我亲自过来看看。”
“结果就看到你在那儿刨土,我想你就是灵物选择的主人,但是你本身却好像是个普通人,肯定应付不了十二个小时以后发生的鬼魂追杀。因此我决定帮你一把,留下了我的名片,如果你找到我的事务所那么就安全了。可惜你好像不领情呢……”
“放屁!你那破名片上地址都没有,叫我怎么找?找你个球啊?”
“呵呵,原来如此,我知道了,你现在到窗户旁边,把那个竹卷用力扔出去。”
“什么?你要我死是吧!你放心,我拿在手里也很快死了,做鬼我也不会放过你!”
“这种宝物一般现世以后,会惊天地,泣鬼神,所以那些鬼其实是不想让人得到这东西而已,你只要把东西扔了,他们也没理由害你了。”
“好,我再信你一次!”王诩贴着墙壁,挥舞着竹卷到了几米外的窗边,刚把窗户打开,一只手就伸了进来把他整个人从屋里拽了出去。
“我靠!你不是在什么狗屁事务所嘛!”
猫爷不顾王诩的牢骚,扔掉手上的烟头,不紧不慢道:“千里传音?你七侠五义看多了吧?”
两人脚下不停,冲到了马路边,猫爷跳上一辆破烂的本田车,王诩刚上副驾驶,门还没关紧,他就一脚油门冲了出去。
暂时的安全让王诩一下子垮了下来,躺在座椅上不停喘息着:“你到底哪句才是实话?”
“除了耍你那几句以外,基本都是实话。我看四点到了你还没来,所以不放心过来看看,另外,刚才说把东西扔掉其实是想引你过来,你可千万别真的扔了。哦,我的名片你还有吗?”
“这破名片,地址电话都没有,有什么用……诶?怎么会这样?”王诩惊讶的发现那张名片上的地址居然出现了。他捡起来的时候明明还看过是空白的。
“哦,你现在应该看到了吧,我想应该是和鬼魂的接触让你的灵识渐渐苏醒,所以有了初步的‘灵视’能力,所以……嘿嘿……”说到这里猫爷突然俯身把副驾驶的门打开,一脚把王诩踹了下去,王诩根本来不及反应,车已经开出了十米远。好在郊区的这条公路旁多半都是一些杂草,要是王诩在这种高速下摔到水泥路上,估计骨头都摔散了。
那辆破本田在不远处停了下来,猫爷从车里伸出头朝着王诩喊道:“既然你已经能够做到这种程度的灵视了,我决定给你一个机会,如果今天你可以活着到我的事务所,那么就算是通过了我的考验,我会带你进入狩鬼这个行业。毕竟这个行业现在的人越来越少了呢……”他说最后一句的时候已经坐回了车里,点上了一支烟,踩下油门准备离开,谁知却在后视镜里看到了这一个满脸是血的人趴在了车后的行李箱上。
原来王诩被踹下车以后,本来伤的并不重,只是额头被划破流了些血,但猫爷的话却又把他那股拼死的报复yu望点燃,居然不顾身上的疼痛再次冲起,几秒内就趴上了车尾。
“还真是……顽强呢……”猫爷此时却是笑了起来。
“你还给我机会?还考验我?我告诉你,你马上就没有什么可以给别人的了,最多给你母亲寄张遗像顺带上一盒骨灰了!等老子抓到你……”话还没说完王诩就被一个急转弯甩飞了出去,他在空中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如果你今天来不了,可能会死的,万事小心了……”
第三章 被捕
更新时间2009-5-31 23:56:39 字数:2903
王诩很快就恢复了意识,虽说他身处的郊区比较偏僻没什么行人,但是刚才他表演的这种飞车甩人特技可不是天天可以看见的,很快就聚集起不少围观群众,有人已经打电话叫了救护车,还有好事之徒看到王诩的搏命演出后,凑上来问他是不是在拍电影,需不需要群众演员。
但没有一个人能看到远处逼近的“僵尸大军”,王诩试着活动了下,发现除了身上多处流血,还有遍体的淤青以外,骨头都还算完好。他居然不靠别人搀扶,自己站了起来,然后拨开人群就跑。
他朝着刚才猫爷开车离去的方向奔跑着,右脚的伤口在向外渗血,在马路旁边留下滴滴血渍,身边偶然经过的车辆全都会减速来看看这个满脸满身都是血还在跑步的家伙。大约跑出了一公里左右,王诩才停下来坐在路边大口喘气,身后的鬼魂在之前就渐渐远离直至消失,王诩觉得应该是他们不能离那片坟地太远的缘故。
“包掉在了家里,现在除了本破竹卷和一身血渍的衣服身无分文,以我现在这个造型要搭顺风车是肯定不行了,这里出租车本就不多,想坐霸王车看来也不行,这样子人家根本不会停……”王诩看着名片上的地址,S市东方大街13号2楼,对于四处租房的他来说交通方面还是很熟悉的。于是他大约算了下距离,步行的话,进了市中心还要走一段,也并不是非常远,可能在十五公里左右,只要没有什么意外情况,三个小时就能到了……
越往市中心走,周围越是热闹,行人和车都变得很多,此时是晚上六七点的样子,S市是非常繁华的,这个时候市区可以说是人潮如织,一天工作的结束,夜生活的开始,谁也没注意到人潮中有着一个满身泥污的家伙。王诩在泥地里打滚的做法在他自己看来很是高明,只有更脏的东西可以掩盖掉他身上的血迹,他虽然是这样想的,不过这种做法的结果就是他从一个满身血污的可疑人物变成了别人眼中百分之百的乞丐。
至此王诩依然是神经紧绷警惕着四周,要是人群里突然跳出一个三分像人七分似鬼的仁兄,他绝对不会惊慌,肯定是抡着竹卷敲上去再说。因为猫爷跟他说了“考验”,那么这一路上肯定会有什么妖魔鬼怪出来,王诩对此深信不已,他只见了这个猫爷两面就吃了两次大亏,只要跟这个人有关系的事情肯定会朝最坏的方向发展。
王诩这样戒备着前行,不过思想也偶有分散的时候,比如对面服装店里那位试衣服的美眉,啧啧,身材的确是不错,穿这件也不错,她刚才试那件紫色的也不错,还有之前那件……不对,为什么我又看见她了!王诩一下子如遭雷击,他这时才意识到,这条路他已经走了三次了,而他一直没有转弯,为什么会不停回到这里?
王诩艰难地吞了口口水,立刻得出一个简单正确的解释——鬼打墙,所谓鬼打墙,就是在夜晚或郊外,会重复在一个地方,走不出去。这种现象在现实中确是存在,有许多人经历过,后来有科学家解释,因为生物的行动本能是一个环形,所以在蒙着眼睛或者无意识的情形下,会自然地按照一个圈的方式运动,虽然自己可能以为是在走直线,但其实已经渐渐偏离了。
若是在以前,王诩肯定会相信这些科学解释,甚至记下来以后好在哪里卖弄一下,不过现在的王诩如果听到这套科学解释,估计会说出,“老子要是听你这套歪理早就死了十回了!”之类的……
于是他选择相信自己,用自己的方式脱困,他想出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尾/行……哦,不,应该说是跟踪那位刚刚购物完毕的美眉,如果说自己中了鬼打墙,那街上这么多人不可能人人都遭到鬼打墙,所以只要跟着别人走出这个怪异的循环就行。他对自己想出了这个“好办法”十分得意,于是傻笑着就跟了上去,并且记下四周的建筑物,确定自己没有重复经过。
也许有人要问,为什么街上这么多人,而王诩偏偏要跟踪那位美眉呢?事实上这个问题在不久之后就有人问他了,他的回答是这个美眉看上去十分苗条,比较纤弱,因此应该没有什么攻击性,凭他的身手也可以轻松将其制伏,万一她是个鬼,我就先圈后叉,再圈再叉,送她上西天,阿弥陀佛。当然,如果此时有一位科学家在场,可能会就生物的本能这一学说对王诩的行为进行一番彻底的,更加合理的分析……
总之王诩跟着那美眉走着,终于走出了鬼打墙的范围,他刚想调转方向朝自己的目的地前进,突然冲出了几个墨镜遮面,西装笔挺的彪形大汉,直接把他给围了起来。这下王诩可是吃惊不小,想要逃跑,却发现前后左右都被堵死,他站在那里想了半天,也不记得自己曾经加入过黑手党需要别人来灭口,于是试探性地问道:“几位……有什么事吗?”
为首的西装大喊用一种冰冷的语气回道:“你自己心里清楚。”
“几位好汉,我跟你们说,我真不是外星人,不用劳烦几位大驾……”
这几个西装大汉显然是训练有素,对王诩的吐槽无动于衷,有一个已经把手上的骨节压得噼啪直响,好像准备揍他。
“你装蒜也没用,你都跟了我五六条街了,你到底想干什么?”这次说话的声音却是相当好听,那美眉不知何时已经出现在了那群西装大汉的背后,此时指着王诩兴师问罪。
“哦,原来是这个事儿啊,我只是刚好顺路……”王诩的狡辩刚刚开始,那为首的大汉把脸凑了上来,一字一顿地说道:“我们都是国际职业保镖,跟踪和路过是分得出来的,你最好给个合理的解释,否则就送你去公安局。”他这倒不是故弄玄虚,这位保镖大哥可以说是看着这位小姐长大的,有着叔伯般的感情,工作时绝对是一丝不苟,王诩的跟踪行为早已落入了他们的视线。
王诩在对方“霸气”的威压下不得不说出了一个他认为合理的解释,当然他认为合理的原因是那就是事实。
“我遇到鬼打墙了……”
于是二十分钟后,王诩就出现在了市公安局的审讯室里,可悲的是他被逮到的地方附近连个派出所都没有,最近的就是市公安局,按说他这种情况,顶多被当做流氓关个几天,毕竟就算要告他那啥未遂,也没有太有利的证据,一般来说问几个问题,直接扔拘留所里就是了,不过看在送他来的人似乎有点来头,所以多问了几句,结果这不问还好,一问那问题就暴露出来了。
首先是问他跟踪别人的原因,因为王诩实在无法否认跟踪的事实,所以只能说出了万一他是女鬼送他上西天的言论,心想如果被当成神志不清的酒鬼疯子,可能也就没事儿了,结果审讯他的警官旁边还有个女警在做记录员,当场就低骂了一句,流氓……
这句话便成为了导火索,新一轮的审讯展开了,这位警官显然深谙审讯的技巧,王诩是被拷在椅子上的,这位警官绕着他身边走来走去,不断在经过他背后的时候提出问题,又在他正面施压,显然是心理学教科书般的做法,当别人在你背后的时候,人总会有一种被完全监视住的感觉,此时会有“说谎会被揭穿”的心理暗示,而在正面施压可以让王诩这种处于弱势的一方退缩。
在短短五分钟里王诩就暴露出了新的问题,倒不是因为他说了什么,其实他真没有什么好说的,只是那位警官终于注意到全身脏兮兮的王诩身上那件衣服下的血迹。
“你最好把问题都交代清楚,嘴硬对你没好处,说!这到底是谁的血!”
“呃……其实是我自己的,你看,我额头上,脖子旁边,还有身上,还有小腿,都有伤口……”
“恩……”那警官听了以后点头,这时王诩松了口气,可接下来一句话差点儿没让他背过气去:“看来你很不老实。”
第四章 越狱
更新时间2009-6-1 14:59:41 字数:3627
已经晚上十一点了,在几个小时的审问过后,王诩被单独留在了一间临时关押他的房间里。他身上的血迹经过化验后被确认的确是他自己的,不过这个情况警方没有告诉他,警方也查了关于他的其他资料,本来叫王诩这个名字的人全市就他一个,所以即使他身上没有任何证件,也很快通过照片和电脑资料确认了他的身份,但非常奇怪的是他的资料少得可怜。
“王诩,男,十九岁,两个月前高中毕业,唯一的亲属是他的父母,三年前先后去世,现住址是……”一个约莫二十出头的年轻警员正在向刚才审讯王诩的警官汇报着,那警官还以为王诩身上能翻出什么杀人逃逸的大案子,立刻发动了很多力量去查,就差成立个专案组了。
“哦,还查到今天下午五点左右,他的住处发生了爆炸,现场勘查的同志初步确认是煤气泄漏引发的,我们还了解到这个王诩在此时间段于住处附近的公路上遭遇了车祸,现场群众称他好像疯疯癫癫的,也不顾受了伤就往市里跑。”
那警官的眉头深锁,看来是自己误会了,这人八成是一氧化碳吸多了,有点神志不清,逃出家以后又被车撞了,没准已经被撞傻了。
“关他一晚上,明天看他要是继续发疯就送精神病院,如果看上去正常了就放了算了,看来这人还真是倒霉鬼一个……”其实这警官想漏了一点,王诩从三年前开始就只有自己一个人生活,十六岁的他无亲无故是如何活下去的?
而王诩此时虽然不知道外面的情况,但是他却知道自己的情况已经相当不妙了。这间屋子称不上是牢房,只有一套桌椅和一盏台灯,他的手铐去了,也没有人看管他。不过他却也逃出不去,窗户上有铁栅栏,门被从外面反锁了。竹卷已经被当做随身物品扔在了外面警察的办公桌上,那东西对别人来说是破烂,但对他来说却保命的唯一凭依。他还清楚地记得猫爷说过……如果他今天没法儿赶到那个什么破烂事务所去,可是会死的!
这绝对不是开玩笑!到十二点今天也就算过了,上次那家伙隐晦地表示让他万事小心,他已经只剩半条命了,这次明确地说他会“死”,那肯定是得玩儿完了。
王诩急得冷汗直流,深怕房间的墙上会猛然伸出一到十双不等的惨白胳膊来。他因为紧张,呼吸逐渐变得粗重起来,突然他发现自己呼出的气居然变成了白雾,要知道现在可是南方的八月,高温还没完全过去呢!这下他心中的寒意就像是被钻石星尘拳胖揍一般不断地增涨,他立刻大喊:“看守!警官!随便谁都好!快来人!我要去厕所!”
一边喊着他好像已经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在靠近,这种感觉是第一次,王诩觉得应该是所谓的“灵识”在起作用了。
怪脸女鬼这张熟面孔渐渐地出现在了王诩身后,王诩早就知道这个家伙和坟地那帮喽啰大大的不同,也猜到了这个女鬼根本不是那片坟地的鬼,因此是可以追杀自己的,而遭遇鬼打墙也多半是拜她所赐,但现在自己手上没有保命的武器,只能拼命地喊人,离开这里再说。
“吵什么吵什么!憋一会儿会死啊!”一个不耐烦的声音从门外传来,然后是解钥匙的声音。
“离死不远了大哥!真的离死不远了!”王诩喊得声嘶力竭,门外那人以为他快要失禁了,还当真加快了速度,女鬼越逼越近,手已经搭在了王诩的肩膀上,这时门开了,王诩连滚带爬地冲了出去,把那警员吓了一跳,不过刚才听人说过这人疯疯癫癫的,因此也没有太警惕。
王诩以为有警察叔叔在旁边自己算是暂时安全了,没想到刚一回头,发现那怪脸已经凑到面前,嘴里可怖的獠牙伸了上来,王诩瞪大了双眼内心中悲鸣:“你居然敢在警局里顶风作案,算你狠……”
他从地上一个蹬腿顺势弹起,动作和那种街头卖艺的庄稼把式如出一辙,然后余光立刻扫到了桌上的竹卷,他冲过去就抄在了手里,女鬼好像对王诩手持竹卷的战斗力心有余悸,就这么突兀地消失了。
那警员可看不到什么神仙鬼怪,被王诩跃起这一手吓得退后了两步,手就往警棍上摸去,结果一看这家伙发了疯似的去拿那破羊皮里包的竹书,一时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你干什么,你给我老实点儿!”
“我……”王诩想要说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不过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他好像只有吐槽的本能在起作用,因此他几乎脱口而出:“我开大的时候喜欢蹲着读些古书陶冶情操……”
五分钟后,那警员在厕所门口抽烟,除了嘴里吐出的白色烟幕外,他还顶着一脑袋的黑线……
王诩觉得再耽误下去自己就真得归位了,到了十二点说不定马路上百妖群集,而他就像这座城市中的一只蚂蚁,一只被无数豺狼盯上的小蚂蚁。因此他必须想个办法逃出去,只有那个混蛋的事务所是安全的……
又过了十分钟,那警员打了个哈欠看了看表,“你好了没有!NND大老爷们儿磨叽什么呢?”
没有人回答,他又喊了几声,灯光昏暗的走廊里还是一片死寂。那警员心中大喊不妙,该不会是这小子跑了吧!于是赶忙冲进了厕所,结果他刚踏进漆黑一片的厕所,颈后就遭到重击,他昏迷前最后的一个想法是,糟了,着了这小子的道了……
王诩压低了帽檐,一路上低着头出了警局,这身警察制服还算合身,至少比他满身泥血的衣服舒服多了。他快步走在路上,他可以感觉到这座城里是有“灵”的存在的,但是大多数不具有那种可怕地攻击性,而似一种安静的旋律,可能是有放不下的事情无法离开这个世界所以还在徘徊,但是有一个离他很近而且很有攻击性的灵正在他背后的路上时隐时现地逼近,王诩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某个和他结下梁子的家伙又来了。
不过此时他离目的地已经不远,他在警局也歇够了,因此开始了飞奔。终于跑到了东方大街13号,一楼是个叫“黑猫”的酒吧,这酒吧里没有舞厅,只有一个吧台和几张桌子,更像是个咖啡馆,安静得出奇,王诩穿着警察的制服在门口张望了几眼就被一个如铁塔一般的大汉拦住了。
“你找谁?”大汉用四十五度俯视的鄙视眼神紧紧盯住王诩的脸。
“你们这儿有没有一个叫猫爷的?”
那大汉听了神情一松,“哦,原来你是他的客人,二楼不是从这里上,旁边的小巷里有个楼梯可以上去,下次别走错了。”
王诩点头刚想走,结果那大汉在他背后冷不丁来了一句:“有东西跟着你,你小心了。”
王诩刚想问问这位猛男能不能帮自己抵挡一阵,结果他一回头迎来的却是摔门的声音,他叹了口气,回头看了一眼街上,此时路上居然没有行人!这在夜生活如此丰富的S市是绝对不可能的,而路中间,一袭白衣,一张狰狞的笑脸,孤零零地站在那里,一步步朝他走来,然后从四周的岔路小巷里走出了一个又一个或面色惨白,或缺胳膊少腿的鬼魂,数量居然近百。
“我靠……百鬼夜行啊,而且每个造型都像有两把刷子的样子,事情究竟是怎么发展到这种地步的……说起来我现在应该算是袭警越狱的通缉犯吧,搞不好明天就上电视了吧!会不会还有提供线索就有奖励之类的话在节目后播出啊!”他一边吐槽一边朝旁边的小巷跑去,看到一个通往二楼的楼梯,然后冲了上去,门的玻璃上写着“侦探事务所”,他现在知道那前面的“灵异”二字和名片上的地址一样,有“灵视”能力才能看见。
王诩根本顾不上敲门就想把门撞开,结果他一推之下发现门根本没锁,他冲进房间摸到了电灯开关,然后发现这间办公室根本空无一人,只有满地的垃圾,破旧的办公桌,一看沙发的样子就知道这里既是办公室也是猫爷的家。
接着他看到办公桌上放着一把匕首,看上去绝对不是在五金商店里可以随意买到的那种,而更像是武侠小说中描写的兵器,匕首下还压着一张纸条。
“能到这里的话,你已经通过了初步的考验,基本上来说呢,我还是有些事没有告诉你的,你被追杀的原因很特殊,躲到哪里都是没有用的,只有不停地逃跑才行,不过这所谓‘泣鬼神’也是有时限的,他们不会一直这么闹下去,只要到明天早晨四点,也就是追杀你十二个小时之后,那么从灵器现世开始算已经过了古时的十二个时辰,即二十四小时,那时你如果还活着就没事了。”
“既然你已经通过了初步考验,那么就算是在我这里工作了,我没点儿表示总不行,这把匕首是可以克制鬼魂的,你就用它来保命吧,不要麻烦楼下酒吧的人,他们比鬼要难对付多了,哈哈。猫爷书。”
“PS:我查了下今天在你屋子遇到的怪脸女鬼,她最近挺活跃的,似乎是在网上被人骗了才死的,所以专找宅男下手,叛逆期的少女还真是不可理喻呢,因为她怨气出奇的重,所以比一般的鬼难对付一点,希望这期间你不要遇到和她一样的厉害家伙。”
“PS的PS:建议你还是用我的匕首,其实那竹卷只有在你注意力高度集中地时候或者情绪激动时才能打击到鬼魂,只是因为材质特殊,主要还是靠你自己的力量,如果时间长了你注意力分散就会失去威力,毕竟那东西不是武器呢,总之你万事小心,明天早上我会来找你的。”
王诩看完信,把纸揉成一团,拿起匕首就冲出了门,他脸黑如碳,咬牙切齿,半疯癫地念叨着:“呵呵……又被你涮了,呵……还PS,还PS的PS,你这家伙小学老师没教过你写信是吧!什么百鬼夜行,什么泣鬼神,搞了半天追杀宅男的还是个腐女……你们这帮小王八蛋,管你死的活的,老子现在就出去把他们全部整扑街,明天把你绑在你那辆破本田里推下悬崖!你听到没有啊混蛋!”
第五章 记忆觉醒
更新时间2009-6-1 17:36:46 字数:2790
猫爷自然不会听到王诩的牢骚,此时他正忙着别的事情,其实他本来是想留在事务所帮助王诩的,但是突发的情况让他自己都应接不暇,他此时正在一幢高楼的天台和一位美女战得满身是血。(PS:这个PS是为了让大家不要对刚才那句话产生不必要的误解)
“开膛手,很久没有见面了啊,你好像变得更有男人味了哦。”
“啰嗦……小鬼才爱听这个,我这种大叔喜欢听的是‘你一点儿都没变’之类的。”猫爷说着点上一支烟,血不停地从他的袖口流出来,但他似乎毫不在意,依旧一副睡眼惺忪地样子,慵懒地吐着烟。
“不过你的身手好像大不如前了呢,酒色过度么?”称猫爷为开膛手的美女又说道,她身上似乎没有任何伤痕,但是嘴角却明显溢出过鲜血。
“啊……那个,我倒是担心你落到我手上以后我真的会酒色过度。”他说色字的时候还特意加了重音……
美女把披散到腰际的长发用手中锐利的钢针盘起,她的脸色比猫爷还要苍白,也不知是因为受了内伤还是天生如此,“我今天已经没有兴趣再打下去了,开膛手,我还会来找你的,我要夺回本属于我的东西。”
“切……真是任性的女人啊,都五年了,你还执着于‘猫爷’这个称号么,你不是已经得到了其他城市的最高称号了嘛,我记得应该是叫‘千风’吧,该不会是单纯得想对我纠缠不清而找的借口吧?”猫爷知道对方如果下定决心逃跑他是断然追不上的,所以只能用他一贯的伎俩去激怒对方。
没想到美女却沉默了几秒,然后眼神凝重地说道:“我只是不想输给你,仅此而已。”说完便纵身一跃,从高楼的天台跳了下去,接着便真如化作千风一般消失在了空中。而猫爷随即坐倒在地上大口抽着烟。
“好像还是很在意那件事呢……本来我们其实也不是没有可能……哎。”猫爷用他好像永远睁不大的双眼看着星空长吁短叹。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才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显然他受伤不轻,走路显得非常艰难。
他走到墙边又靠墙坐了下来,然后打开手机,发现已经是凌晨两点了,“也不知道那小子怎么样了,灵识目前似乎还没消失,现在先简单治疗一下去帮他一把好了,如果那时他还活着的话……”心里这样想着,他打开了手机的里的一篇文档,那文档的标题居然是“遁甲天书”。
遁甲天书即华佗所撰《青囊书》,分上中下三册,上册《人遁书》,中册《天遁书》,下册《地遁书》,相传此书在三国时代已被烧毁,只有一两页残页中的医术得以延续。
也有传说遁甲天书实已非人间医术典籍,除了人遁书是华佗所写的医术以外,其他两册并非华佗所撰,而是他自仙人处所得,有呼风唤雨,降妖伏魔的大神通,所以传闻当时烧毁的只是《青囊书》而非真正全本的遁甲天书……
如今这宝物竟然被猫爷这个无良的大龄青年存在手机文档里,如果华佗在天有眼,不知作何感想……
话分两头,此时的王诩已经是精疲力竭,疲于奔命。虽然凭借他的宅男生物钟,基本是通宵的老手了,但在这种神经高度紧张的逃亡中,疲劳程度和上网不可同日而语。
两个小时前王诩还气势汹汹地要屠神灭魔,结果他发现这世上的事情实际操作起来果然是和他的理想差了不少。首先,那匕首的确可以砍到鬼,但那毕竟是匕首,不是大砍刀,一刀划下去,很好,很强大,留下一道伤痕,然后这鬼叫唤两声好像就没事了,接着身边前赴后继地上来几十个……王诩还是得逃跑。
他拼尽全力杀出一条血路,当然这些还是他自己的血……都是被抓咬而伤的。也许又有人要问了,王诩这一天下来两次摔车,现在又被鬼追杀,到底流了多少血?他到底有多少血可以流?其实也没有多少,估计比一次无偿献血的量多那么一点,但肯定不致死,而且他这种没有女友的宅男一般气血过剩,因此流点血还可以降些虚火。
也许王诩自己还没注意到,他已经比一般人强出太多了,如果毫无灵识的人遇到这种情况可能光吓就吓死无数回了,那种恐惧的感觉并不是因为这个人有多胆小,而是没有灵识的人遇到鬼仿佛是没穿衣服站在雪地里一样没有任何保护,精神和大脑都会被鬼魂制造幻象所控制,稍微强些的也许可以抵抗,但被灵接触到身体以后就无法动弹,喉咙也发不出声音只能任人宰割。
王诩自然是不知道这些,他此刻已经是慌不择路,显然他又进入了某种鬼打墙的状态中,而且此时的他已经没有了解除的方法,他在一条条无人的街上奔跑,他甚至觉得自己已经不在S市这座城市里了,周围的建筑里连灯光都没有,只有一盏盏昏暗的路灯还在发挥作用。而他根本不能停下来休息,每转过一个街角都可能有张恐怖片里才会出现脸凑上来,一边鬼叫着一边对他进行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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