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全本】迈克尔·康奈利

《诗人》全本 作者:迈克尔·康奈利

内容简介

我的双胞胎哥哥肖恩在车里中枪身亡,现场留有一行谜一样的诗句:“游离于空间之外,超脱时间之际。”肖恩是重案组警探,出事前在查一桩凶案,但迟迟没有进展。警方说他承受不住压力,最终自杀。我震惊难过,却只能面对现实。身为记者,我决定写一篇报道作为祭奠。为了解导致警察自杀的原因,我浏览相关报道,突然发现半年前另一桩警察自杀案的现场同样留有诗句:“从惨白的宫门咆哮而过。”我的心猛地抽紧了,内脏像被一只冰冷的手死死攥住。我再也看不进任何东西,眼前只有出自同一作者的这两行诗句。

正文预览

诗人
作者:迈克尔·康奈利
内容简介
我的双胞胎哥哥肖恩在车里中枪身亡,现场留有一行谜一样的诗句:游离于空间之外,超脱时间之际。肖恩是重案组警探,出事前在查一桩凶案,但迟迟没有进展。警方说他承受不住压力,最终自杀。 我震惊难过,却只能面对现实。身为记者,我决定写一篇报道作为祭奠。为了解导致警察自杀的原因,我浏览相关报道,突然发现半年前另一桩警察自杀案的现场同样留有诗句:从惨白的宫门咆哮而过。 我的心猛地抽紧了,内脏像被一只冰冷的手死死攥住。我再也看不进任何东西,眼前只有出自同一作者的这两行诗句。

1
死亡是我的领域,我借它谋生。我靠着它铸就我的职业口碑。我像一个殡仪师一般以激情和精确来对待它——面对死者家属时,我面露悲戚,深表同情;独自一人时,我就化身为技艺娴熟的工匠,与死亡漠然相对。我总以为跟死亡打交道的秘诀就是跟它保持一臂之距。这就是法则。别让它的气息喷洒在你的脸上。
但是我的法则没能保护我。两个警探前来找我,告诉我肖恩出事了,一片冰冷的麻木迅速将我吞噬。那感觉像置身水族箱中,在水里不停挪动着——来来回回,循环往复——隔着玻璃望向外面的世界。我坐在他们汽车的后座上,每当车子驶过街灯,一闪而过的光映亮后视镜,我便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眼睛。我认得那种失焦茫然的眼神,这些年来我采访了那么多新丧偶的寡妇,她们的眼神就是这样。
我只认识两名警探中的一个,他叫哈罗德·韦克斯勒。我是几个月前和肖恩在那家名叫“走几杯”的酒吧里小酌时认识他的。韦克斯勒和肖恩同在丹佛警察局负责人身侵害案件。我记得肖恩管他叫韦克斯。警察互相称呼都用昵称。韦克斯勒被叫作韦克斯,而肖恩的昵称是麦克。这带着某种部落情谊性质。有些昵称的含义可不那么值得称道,但警察们并不抱怨。我熟识的一位科罗拉多斯普林斯市的警察名叫斯科托,但其他警察大多叫他斯科罗特,有些人甚至干脆直接唤他“阴囊”[1]。不过我猜你得跟他关系铁得跟哥们儿一样才能这么叫,否则可没有好果子吃。
韦克斯勒壮得跟头小公牛似的,强健有力,就是有点矮。因为常年抽烟、喝威士忌,他的嗓子已经坏了,像被烟熏过。我见到他的那几次,他那张棱角分明的脸总是红红的。我记得他喝加冰的占边威士忌。我向来对警察喝什么酒感兴趣,这透露了他们的很多信息。当他们像韦克斯勒那样喝威士忌时,我总在想:也许是因为他们已经看到了太多,也看到了太多次那些东西,而大多数人一次都不会见到。那天晚上肖恩喝的是美乐啤酒,不过他毕竟年轻,虽说他是人身侵害调查组的头号人物,但他至少比韦克斯勒年轻十岁。也许再过十年,他就会像韦克斯勒一样,将加冰的威士忌视为治愈良方,一饮而尽。但我永远也无法得知他会不会这样了。
驶出丹佛的一路上,大半时间我都沉浸在走几杯酒吧的那个晚上。那天晚上并没有发生什么重要的事情,只是我跟我的哥哥在一家警察常去的酒吧里喝了些酒。那就是我们俩最后的美好时光了,不久之后就发生了特丽萨·洛夫顿一案。走几杯酒吧的美好回忆让我仿佛再次置身于水族箱。
但现实还是会透过玻璃击中我的心脏,这时,一种挫败感和悲恸就会紧紧攫住我。在三十四年的人生中,我第一次体会到这种撕裂灵魂的痛楚。姐姐萨拉去世时,我都不曾这样。我那时太小了,还不能体会她的死亡带来的悲伤,甚至不能理解一个生命中途夭折的痛苦。我现在感到悲恸,是因为我竟丝毫不知肖恩曾如此接近崩溃的边缘。当我认识的其他警察喝着加冰威士忌时,他喝的还是淡啤酒啊。
当然,我也意识到这种悲恸是多么自怨自艾。但事实是,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们都没怎么倾听彼此的心声。我们早就走上了不同的道路。每次一想到这个事实,新一轮的悲恸就会再次将我攫紧。
我的哥哥曾给我讲过极限理论。他说每一个负责凶杀案的警察都存在极限,问题是达到极限之前,谁也不知道极限在哪儿。他说的就是见过的尸体。他认为一个警察可以承受的见过的尸体数量就是那么多。每个人的极限数目有所不同,有些人很快就到了极限,而有的人处理了二十桩凶杀案,还离极限远得很,但极限总是存在的,总有那么个数目。一旦达到,你就知道,这是你的极限了。你会调往档案科,你会上交你的警徽,你会做出点什么事情来,因为你无法再多看哪怕一具尸体了。如果你还去看,如果你超出了极限,啧,那你就麻烦大了。你最后恐怕要给自己来上一枪。这就是肖恩告诉我的。
我意识到另一名警探雷·圣路易斯刚才对我说了些什么。
他正从座位上转身看我。他的体格比韦克斯勒的要大得多。虽然车内光线暗淡,我依然能看清他痘坑点点的脸上的粗糙肌理。我并不认识他,但从其他警察那儿听说过他,我知道他们管他叫大狗。在《落基山新闻》报社的大厅第一次见到正等着我的他和韦克斯勒时,我就觉得他们完美地再现了马特和杰夫[2]这对组合。他俩就像正从午夜电影里走出来的马特和杰夫一样,穿着长长的黑色大衣,还戴着礼帽。整个场景就应该是黑白的。
“听我说,杰克,我们得把这个坏消息告诉她。这事我们来干,我们只是希望你能在场,算是帮我们一把。要是情形不大好,恐怕你得留下来跟她待一会儿。你知道,也许她需要有个人陪着,行吗?”
“好的。”
“那就好,杰克。”
我们正往肖恩的家驶去,不是丹佛那间他跟四个警察合住的公寓——那只是为了方便他在城市居民登记册上登记为丹佛市居民。他的家在博尔德城,而他的妻子赖莉将会来应门。我知道,其实不需要谁来告诉她这个噩耗。只要打开门,看到我们三个站在那儿,而肖恩不在,她就会明白我们要告诉她的事情。任何一个警察的妻子都会明白。她们一辈子都在为这一天担惊受怕,为这一天做着心理准备。每一次听到敲门声,她们开门时都会猜想是不是死神的信使杵在那里。而这一次,是真的了。
“你知道,她看到我们就会明白的。”我对他们说。
“很有可能,”韦克斯勒说,“她们总是能明白。”
我意识到他们指望赖莉一开门就猜到真相,这会让他们的工作轻松点。
我垂下了头,下巴几乎抵到前胸,手指伸到眼镜下面揉捏鼻梁。我意识到我已经成为自己撰写的那些故事中的一个角色——我在那些故事里展示着悲伤的场景和失去亲人的细节,我是那么竭尽全力地去发掘,只为了让一篇在报纸上占三十英寸版面的报道显得翔实而丰富。而现在,我变成了这个故事的素材之一。
这时我想起曾经给失去丈夫的女人和痛失爱子的父母打过去的那些电话,一股羞愧感涌上心头。我还给自杀的人的兄弟打过电话。是的,那些电话我都打了。我觉得没有哪一种死亡是我未曾写过的,这些无不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刺探他人痛苦的入侵者。
“您感觉如何?”记者惯用的这个句式总是担当采访的第一个提问。如果不便这么直截了当,就会把它精心伪装成表达同情和理解的措辞——事实上我并不抱有那份同情和理解。我因这份冷漠得到过一个教训:一道细长的白色疤痕从我的左侧脸颊直直延伸到胡须边缘。这是一个女人的订婚钻戒划伤的,她的未婚夫在布雷肯里奇附近的一场雪崩事故中遇难。我用那句古老的开场白提问,她反手一个耳光抽在我的脸上。那时我还是个刚入行的新手,还觉得自己挺委屈。现在,我将这道疤痕视为一枚勋章。
“请靠边停车,”我说,“我要吐了。”
韦克斯勒一个急刹车,将车驶进高速公路的应急停车道。车子在黑暗的冰面上有点打滑,但他很快控制住了。还没等车停稳,我就拼命地推门,可门把手完全不起作用。我这才意识到这是一辆警用车,大多数时候,后座坐的都是嫌疑人或者囚犯,后车门装着由前座控制的安全锁。
“开门!”我努力从喉咙里挤出这句。
车子终于停稳了,同时韦克斯勒解除了安全锁。我打开车门,探身出去,吐在半融化的泥泞雪地上。我剧烈地呕吐了三次,肠子都快吐出来了。整整半分钟,我一动不动,等待着下一轮呕吐感,但是已经结束了。我的身体被清空了。我想到这辆车的后座是供嫌疑人或囚犯乘用的。我猜自己大概是把两项都占全了:没有尽到兄弟责任的嫌疑人和陷入自傲之笼的囚犯。至于判决,毫无疑问,将是终身监禁。
肠胃清空,就好像经历了一番肉体上的驱魔仪式,刚才的那些念头也随着身体的轻快悄然而逝。我小心地下了车,走到柏油路边。汽车一辆辆驶过,一簇簇尾气在二月的飞雪和车灯的映照中折射成一道道流动的彩虹。我们的车似乎停在某个牧场的边上,但我不知道究竟是哪儿。之前我并没有留意已经朝博尔德城开了多久。我摘下手套和眼镜,塞进大衣口袋里,随即弯腰扒开地面被污染的积雪,直到底下洁净的白雪显露出来。我掬起两捧冰冷洁净的雪,紧紧地捂在脸上揉搓,直到皮肤感到阵阵刺痛。
“你还好吧?”
圣路易斯从我身后赶上来,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这跟那句“您感觉如何?”有什么区别?我没理会他。
“我们走吧。”我说。
我们回到车上,韦克斯勒一言不发,将车子驶回高速干道。我看到了一块去布鲁姆菲尔德的出口指示牌,这才知道已经开了一半路程。我在博尔德城长大,博尔德城与丹佛之间的三十英里路程,我跑过上千次,但此时这段路看起来是如此陌生,犹如他乡。
这时我才第一次想起父亲与母亲,想他们会怎样处理这件事。一定会坚忍自持,我觉得。他们总是这样处理所有的事情。他们从不花时间讨论,他们只是继续生活。他们曾经这样对待萨拉的死亡,而现在,他们也将用同样的态度对待肖恩的。
“他为什么这么做?”几分钟后,我提出这个问题。
韦克斯勒和圣路易斯沉默不言。
“我是他弟弟。我们是双胞胎兄弟,老天,看在上帝的分上!”
“你同样也是个记者。”圣路易斯说,“我们带上你,只是因为如果赖莉需要家人的陪伴,能有个家人在身边。你是唯一一个——”
“我哥哥他妈的自杀了!”我这句话喊得太响了,带着点歇斯底里的意味,而我知道警察向来不吃这一套。他们惯于在你开始大喊大叫的时候闭紧嘴巴,冷漠以待。我降低音调继续道:“我认为我有权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又为什么会发生。我又不是要撰写一篇什么狗屁报道。上帝啊,你们这些家伙真是……”我摇摇头,把剩下的话咽了下去。如果继续说下去,我觉得自己会再次失控。我凝视着窗外,这时已经能看到渐渐驶近的博尔德城的灯光。路灯真多啊,比我还是个孩子时多多了。
“我们不知道原因,”半分钟后,韦克斯勒终于开口了,“满意了?我只能说这类事总会发生的。有些时候,做警察的厌倦了这份差事带来的那些糟心事。麦克没准就是受够了,仅此而已。谁又讲得清呢?不过他们正在处理这个案子,等他们弄清了,就会告诉我,而我会告诉你。我保证。”
“哪个部门负责这个案子?”
“公园管理局那边已经把案子移交到局里了,特别调查组正在跟进。”
“特别调查组?为什么?警察自杀的案子又不归他们管。”
“一般情况下不归他们管,通常是由我们人身侵害调查组负责。但是这一次,他们不让我们掺和。总得避嫌,你也明白。”
人身侵害调查组,我心里想,负责侦办人身侵害案件:凶杀、袭击、强奸、自杀。我不知道在这起案件的报告中,谁会被列为受害者。赖莉,我,我的父母,还是我的哥哥?
“是因为特丽萨·洛夫顿的案子,不是吗?”我问道,这其实不是个问句,我不需要他们承认或者否定。我只是脱口说出了一件我自以为显而易见的事实。
“我们不知道,杰克。”圣路易斯说,“好了,这个话题就此打住吧。”
特丽萨·洛夫顿的案子是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凶杀案。不仅在丹佛搅得人心惶惶,传到任何地方都将举座皆惊。任何刚听说或者刚读到这件案子的人,都会有那么一瞬间被震惊到失语失神,忍不住在脑海里描绘那幅残暴的画面,随即感到肠胃一紧。
绝大多数凶杀案都是分量不重的“毛毛雨”——这是我们报刊业的行话。这类案子对他人的影响力有限,对人们想象力的调动也不会太久。它们只能出现在报纸的内页里,配以寥寥几段文字,然后湮没于报纸中,就像受害者被深埋地底一样。
可当一个琼姿花貌的女大学生被砍成两截,发现尸体的地点还是华盛顿公园这样一个向来安宁的地方,这样的案子就会立即引爆井喷式的报道,多得版面都塞不下。特丽萨·洛夫顿一案不是毛毛雨,它就像磁石一般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特丽萨·洛夫顿,这个被砍成两段的姑娘,就是这桩案子最引人注目的地方。于是各地的记者——纽约的、芝加哥的、洛杉矶的,电视媒体、小报狗仔和报社记者等等——都蜂拥扑入丹佛。整整一周,他们在服务周到的优质酒店里歇脚,于市区与丹佛大学校区之间奔波,抛出毫无意义的问题,收集毫无意义的答案。有的人负责盯梢洛夫顿生前兼职的托儿所,有的人启程前往洛夫顿的家乡比尤特。不论他们奔赴何处,都得出了相同的结论:特丽萨·洛夫顿完完全全就是那种媒体钟爱的形象——完美的美国女孩。
特丽萨·洛夫顿一案不可避免地被拿来与五十年前发生在洛杉矶的“黑色大丽花”惨案[3]相比较。在那桩案子里,一个不那么完美的女孩的尸体于一块空地上被发现,尸体自肚脐处被斩成两段。于是,一档猎奇类电视节目给特丽萨·洛夫顿起了个“白色大丽花”的名号,因为洛夫顿的尸体是在丹佛格拉斯米尔湖附近一块被冰雪覆盖的荒地上发现的。
这样一来,特丽萨·洛夫顿的故事不愁没有素材可用了,这件案子成了热点,热得就像垃圾桶里燃烧的火一般。这把火熊熊燃烧了差不多两个星期,然而一直没有人被逮捕,再加上其他地方又有新的案子发生,足够各家媒体找到新热点。就这样,有关这件案子的后续新闻,先是跌回到科罗拉多州诸家报纸的内页,又逐渐缩成文摘页面中一则扼要的简讯。最后,这件案子也成为毛毛雨,特丽萨·洛夫顿被埋葬了。
在这期间,所有警务人员,尤其是我哥哥这样的,都对此案保持缄默,甚至拒绝证实受害者被发现时已遭分尸的细节。这个细节得以见报实属偶然。《落基山新闻》的一个摄影师伊基·戈麦斯,当时正在那个公园里转悠着寻觅“野外的艺术”——我们通常在没有热点的“无事报道日”用此类采风照片填充版面。就这么巧,他撞上了犯罪现场。在他之前,没有一个新闻记者或摄影记者得到消息。自从警方知道《落基山新闻》和《丹佛邮报》曾监听他们的无线电通信频道后,他们便总是用固定电话通知法医和犯罪现场调查组。戈麦斯拍到了警方用两副担架搬运两个裹尸袋的照片。他打电话给本地新闻编辑部,说警方正在处理一桩需要用到两个裹尸袋的案子,而从尸袋大小看,两个受害者很有可能是孩子。
稍后,《落基山新闻》一个专司警务报道的记者范·杰克逊,从法医办公室的一个线人处证实了这个残酷的事实:一个惨遭分尸成两截的受害者被送进了殓尸房。第二天早上,《落基山新闻》就报道了此事,这如同奏响了塞壬之歌[4],诱来了全国各地的媒体。
我哥哥和他所在的人身侵害调查组负责侦办此案,但他们似乎觉得没有任何义务向公众通报情况。每一天,丹佛警察局新闻办公室发布的通讯稿上就只有寥寥几行字,宣告调查仍在继续,以及至今没有找到任何嫌疑人。一旦被记者们逼急了,警方负责人便会郑重宣称:这个案子不应该由媒体来进行调查,尽管这个声明本身就是个笑话。既然从官方挖不到什么消息,媒体便一如既往地使出应对此等情况的惯用手段:他们自行调查这桩案子,报道受害者生前的各种逸事和实际上对本案没有任何帮助的各类细节,直到把读者和电视观众耗得麻木。
然而,警察局新闻办公室依然几乎未透露任何情况,在特拉华街警察局总部大楼之外的人们依旧对案子一无所知。两三个星期后,媒体的狂轰滥炸结束了,被扼杀的原因正是缺少维系其生机的命脉——信息。
我并未参与报道特丽萨·洛夫顿的案子,但是我想涉入其中。这可不是能够在这种地方经常遇到的事,任何记者都会惦记着分一杯羹。但是打一开始,就是范·杰克逊和跑校园新闻的劳拉·菲茨吉本斯负责跟进这个案子。我得静候时机。我知道,只要警方不公布内情,我就有机会。因此,当调查开始没多久的时候,杰克逊问我能不能从我哥哥那儿搞到点什么消息,哪怕是那类“不供引用”的资讯也行,我告诉他我会去试试,但其实我没有。我要自己做这个报道,我才不打算用自己的资源养着杰克逊,帮他抓牢这个案子呢。
到一月底,当这个案子已经发生一个月,并且已消失于新闻资讯版块时,我展开了行动。而我的错误也就此开始。
一天早上,我走进本地新闻编辑部主任格雷格·格伦的办公室,告诉他我想就这个案子写篇专稿。那是我的专长、我的领域——用长镜头呈现落基山帝国[5]的重大凶杀案。用一句报纸行当的陈年套话,我的技艺就是“走进头条,带您深入追寻背后真实的故事”。所以我去找格伦,提醒他我能在这件案子里拉上关系。我说,那是我哥哥负责的案子,也就只有我能跟警方搭上话。格伦可不会考虑杰克逊在这件案子上已经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他毫不犹豫地批准了我的申请。我早料到他会这样。他所关心的,就只是打造一篇《丹佛邮报》没有的独家报道。我拿下了这份差事,走出了他的办公室。
可我错了,我不该在跟我哥哥谈话之前便告诉格伦我有门路。第二天,我走过两个街区,从报社来到警察局,和肖恩一起在自助餐厅吃午餐。我向他提起我的差事,他却叫我打道回府。
“回去吧,杰克。我帮不了你。”
“你在说什么?这是你的案子。”
“是我的案子,但我不会跟你或者其他任何一个人合作——你们只是把它当成写作素材而已。我已经通报了这件案子的基本信息,上头只允许我这么做,这件事到此为止。”
肖恩移开视线,看向另一边。他有个让人颇为恼火的习惯:一旦你跟他意见相左,他就不看你。我们小时候,只要他使出这一招,我就会跳到他身上,猛捶他的后背。现在我再也不能这么干了,虽然好多次我都恨不得揍他一顿。
“肖恩,这可是个好题材,你必须得——”
“没什么我必须得做的事,我他妈才不管这题材是不是好的。要我说,杰克,这题材糟透了,你懂吗?我睁眼闭眼脑子里全是这件案子。我是不会拿它帮你多卖几份报纸的。”
“得了,伙计,我可是个作家,我才不关心它会不会带动报纸的销量。我关心的是挖掘故事本身,才不管什么销量之类的。你了解我对这类事的想法。”
他的目光终于回到我的身上。“那你也该知道我对这件案子的感受。”他说。
我沉默片刻,然后掏出一根香烟。那时我的吸烟量已经减到大约一天半包,当时完全可以不抽烟,但是我知道这个请求令他感到困扰。每当我尝试说服他时,就点上根烟。
“这儿不是吸烟区,杰克。”
“那去告发我呗,起码你能逮到个人交差了。”
“你怎么每次得不到想要的东西时,就表现得跟个浑蛋似的?”
“你还不是跟个浑蛋似的?你破不了这件案子,对吧?这才是问题关键所在。你不想让我继续调查,不想让我报道你的失败。你正打算放弃这件案子。”
“杰克,别跟我来这套踢裆[6]的鬼把戏。你知道这向来不管用。”
他说对了,这一招从来就没起过作用。“好吧,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就只想把这个恐怖小故事留给自己享用,是吗?”
“嗯,差不多吧。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我坐在韦克斯勒与圣路易斯的汽车里,双臂环抱在胸前。这个姿势让我感到某种安慰,就好像我正与另一个自己紧紧相拥。我越是思考我哥哥的死,越觉得整件事都迷雾重重。我知道洛夫顿一案一直重重压在他的心头,但绝没有到让他想轻生的地步,他不是这种人。
“他是用自己的枪吗?”
韦克斯勒透过后视镜望着我。他在审视我,我猜。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我和我哥哥之前的谈话。
“是的。”
这个答复令我心头一震,我就是觉得这点说不通。我和肖恩在一起那么长时间,往日里所有的相处时光都告诉我,肖恩不会这么做。我才不管什么洛夫顿的案子。无论他们怎么说,肖恩是不可能选择轻生的。“肖恩不是那种人。”
圣路易斯回头看着我:“什么意思?”
“他不可能自杀,就是这样。”
“听着,杰克,他——”
“他从来没有厌倦那些工作上接踵而来的糟心事。他爱死了。你去问赖莉,你随便拉个人问都行。韦克斯,你是最了解他的人,你应该知道这说辞完全是无稽之谈。他热爱狩猎,他就是这样形容这份工作的,给他什么都不换。本来这会儿他大有希望升个该死的副局长什么的,可他不要。他就想办这些凶杀案,他留在了人身侵害调查组。”
韦克斯勒没有回答。我们已经抵达博尔德城,正沿着基线大道开往瀑布区。车内一片死寂。他们提到的肖恩的事情冲击着我,如同惊涛拍过,空余一身寒意,就像覆在身后高速公路旁的积雪,冰冷而暗淡。
“他留下遗书了吗,或者其他东西?”我说,“或者……”
“有一句话。我们认为,那大概就是遗书了。”
我注意到圣路易斯瞥了韦克斯勒一眼,使了个眼色,那意思是“你说得太多了”。
“什么?写了什么?”
回答我的是漫长的寂静。然后,韦克斯勒决定不理会圣路易斯的警告。“游离于空间之外,”他说道,“超脱时间之际。”
“‘游离于空间之外,超脱时间之际。’就是这样?”
“就是这样,这就是遗书的全部内容。”
赖莉脸上的微笑大概只保持了三秒钟,笑容随即被惊恐的神情取代,那副样子活像从爱德华·蒙克的画作里跳出来一样。大脑真是一台令人惊叹的计算机,短短三秒钟的时间就能扫视完出现在你家门口的三张脸孔,然后知道你的丈夫再也不会回家。IBM的产品永远也做不到这一点。赖莉的嘴形成一个可怕的黑洞,从中发出一声含混不清的呜咽,接着是那个不可避免却毫无意义的字眼:“不!”
“赖莉,”韦克斯勒试着安抚她,“我们先坐下,坐一会儿。”
“不,上帝啊,不!”
“赖莉……”
她从门口仓皇后退,就像一只被逼得走投无路的动物,朝着一个方向飞奔,接着又慌不择路地转向疾驰,似乎觉得只要避开了我们,就能改变什么事情。她拐了个弯,奔进了客厅。我们跟过去,看到她瘫在长沙发上,好像马上要昏厥过去,我得知消息时差不多也是这个样子。她的泪水这时才涌出眼眶。韦克斯勒坐到她身边,圣路易斯和我站在一旁,怯懦地沉默着。
“他死了?”她问道。她已经知道答案了,但是也意识到必须强忍悲恸把事情了解清楚。
韦克斯勒点了点头。
“怎么死的?”
韦克斯勒低下头,迟疑了片刻。他看了我一眼,然后目光落到赖莉身上。
“他自杀了,赖莉。我很抱歉。”
赖莉不相信韦克斯勒的话,就像我不相信一样,但韦克斯勒自有一套讲故事的方法,不一会儿,她就不再表示异议了。直到这时,她才第一次望向我,泪流满面。她的脸上带着祈求的神情,仿佛在问我,我们是不是被困在同一个噩梦里?我就不能想点办法做点什么吗,我就不能把她唤醒并带她逃离这个噩梦吗?我就不能告诉这两个仿佛来自黑白电影里的滑稽角色,说他们大错特错吗?我走到沙发边,在她身旁坐下,拥抱她。我就是为安慰她而来的。这一幕我已经见过了太多次,我完全知道应该怎么做。
“我会留在这儿,”我低声道,“只要你需要,我留多久都可以。”
她没有回答,从我的臂弯里挣开,转向韦克斯勒。“是在哪里发生的?”
“埃斯蒂斯公园小镇[7]。在湖边。”
“不,他不会去那个地方——他到那里干什么?”
“他接到了一个电话,有人说找到了一些情报,跟他手里的一件案子有关。他去了斯坦利酒店跟对方碰头,喝了咖啡。然后,他……开车去了湖边。我们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去那里。国家公园的一个巡守员听到了枪响,在他的车里发现了他。”
“跟他的哪件案子有关?”我问道。
“听着,杰克,我不能说得太具体——”
“是哪件案子?”我大吼道,根本顾不上声音里的歇斯底里,“就是洛夫顿的案子,是不是?”
韦克斯勒微微点头。圣路易斯无奈地摇了摇头,走开了。
“他去见的人是谁?”
“打住,杰克。这个情况我们不能告诉你。”
“我是他弟弟,这是他的妻子。”
“一切都还在调查当中,但如果你是打算搜寻什么疑点,告诉你,没有任何可疑的地方。我们去现场看过了。他的确是自杀,用的是他自己的手枪,留下了一句遗言。我们做了射击残留物测试,在他手上发现了火药残留。我也希望他没有这样做,但这是事实。”


[1]斯科托(Scoto)、斯科罗特(Scroto)均与阴囊(Scrotum)的英文发音相近。
[2]1907至1983年间在美国报纸上连载的幽默漫画的两位主角,马特高挑,杰夫矮胖。
[3]1947年,洛杉矶某街区出现女演员伊丽莎白·安·肖特遭肢解的裸尸,因其生前常穿黑色衣服并染黑发,有“黑色大丽花”绰号,故以此为案件定名。
[4]古希腊神话中,海妖塞壬用动人的歌声来引诱航海者。
[5]美国科罗拉多州的昵称,落基山脉纵贯该州中部,首府为丹佛。
[6]指拳击中违规击打对方腰带以下的部位,后渐引申为不公正的、卑劣的行为。
[7]位于落基山国家公园旁,后文的“国家公园”即为“落基山国家公园”。

2
在科罗拉多的寒冬里,他们开着反铲挖土机,掘开地层的冰冻线,掏出大块大块的冻土,以开凿一个墓穴。我的哥哥被葬在博尔德城的绿山纪念公墓里,距离我们小时候住的宅子不到一英里。我们在孩提时代,每次去肖托夸公园参加夏令营远足时,都会驶过这片公墓。
匆匆路过这里时,我们从未留意过那些石碑,一次都没有,也从未想过这墓园的方寸之间就会是我们的最后归宿。而现在,它成了肖恩的最后归宿。
高大的绿山耸立在墓园中,就像一座巨大的祭坛,将聚在肖恩坟茔旁的这一小簇人衬得更加渺小。赖莉当然在场,还有她的父亲与母亲,以及我的父亲与母亲。出席葬礼的还有韦克斯勒、圣路易斯和另外十来个警察,还有一些无论肖恩、我或者赖莉都不曾保持联系的高中时期的朋友,最后,还有我。
这不是官方为警员举办的那种慷慨激昂、浓墨重彩的葬礼,那种规格只属于那些因公殉职的警察。虽然可以争辩说肖恩同样死于工作,但警察局并不这么认为。所以肖恩没有得到风光大葬,而局里的大多数警察也没有来参加葬礼。在以“细蓝线”[1]自居的警察行当里,很多人觉得自杀是具有传染性的。
我是抬棺人之一,跟我的父亲一起抬前杠。我之前从来没有见过的两位警察担起了中杠,后来我才知道他们也隶属于肖恩所在的人身侵害调查组。韦克斯勒和圣路易斯负责抬后杠。圣路易斯身材过于高大,韦克斯勒又未免太过小巧。唉,就跟马特和杰夫一模一样。于是我们扶灵抬棺的这一路,灵柩的后半部分总是斜斜的,我估计这画面会令人感到有些怪异。我们颇为费力地抬着灵柩,我却有些神思恍惚,总觉得肖恩的身体似乎正在棺材里摇来晃去。
肖恩下葬的那一天,我并没有跟父母说太多话,虽然我跟他们、赖莉和赖莉的父母同乘一辆高级轿车。我们已经很多年没有过有实质内容的交谈了,就连肖恩的死亡也不能打破我们之间的隔膜。二十年前,我姐姐萨拉死后,他们对我的态度就发生了变化。他们似乎怀疑:我,作为那次事故的生还者,是故意做出那些事导致姐姐死亡的。呵,就是因为我活了下来。而且我非常确定,从那以后,我做出的每一个选择都令他们无比失望。我觉得那一次又一次微小的失望,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日积月累,就像银行账户里的存款利率一样,日息微薄得懒得结算,到最后却发现足够人们舒舒服服地靠着利息享受退休生活。我们就是陌生人,我只在那几个避不过的节日里才去跟他们见上一面,因而那天我们之间实在没什么话可说。除了赖莉偶尔发出像受伤小动物一般的哀泣,偌大的车厢就像肖恩的棺材一样,安静得可怕。
葬礼结束后,我请了两周假,加上报社允许的一周丧假,一个人开车去了落基山区。在我眼里,落基山脉永远那么气势恢宏,这里是能让我的伤痛最快愈合的心安之处。
我沿着七十号州际公路一路西行,穿过拉夫兰隘口,越过山岭,驶向大章克申市。我开得很慢,这一段路足足开了三天。有的时候,我停下来滑滑雪;有的时候,我只是将车停在避车道上,默默想着事情。驶过大章克申市后,我转道向南,拐去特柳赖德,第二天就到了。我的切诺基一路上都保持着全时四驱模式。我在西尔弗顿住了下来,因为这里的住宿费更便宜。我每天都滑雪,就这么过了一个星期。到了晚上,我要么在旅店客房里整宿喝圣鹿利口酒,要么就在某个滑雪小屋里靠着壁炉继续喝。我想方设法地耗尽身体机能,希望能让头脑也随之放空,但总是不成功。肖恩,肖恩,我脑子里全是肖恩。游离于空间之外,超脱时间之际——他最后留下的这句话就像一个谜语,我怎么都无法丢开不想。
出于某种原因,我哥哥从事的这份崇高事业辜负了他,甚至要了他的命。这个简单的结论给我带来的悲恸一直都无法消退。我一次次飞速滑下山坡,寒风仍能穿透我的太阳镜,把我的眼睛刺得泪流不止。
我不再质疑官方结论了,但并不是韦克斯勒或者圣路易斯说服了我,是我自己说服了自己。我的决心在时间与现实面前日益被侵蚀。某种程度上,每过一天,我会更相信甚至更能接受肖恩自杀了这个可怕的事实。而我停止质疑的另一个原因是赖莉。在那个可怕的晚上的第二天,她告诉了我一件就连韦克斯勒和圣路易斯都不知道的事:肖恩一直在看心理医生,每周一次。虽然警察局也向警员提供这类心理咨询,但肖恩选择用自己的秘密渠道,因为他不希望局里出现流言,影响他的地位。
我意识到,肖恩开始看心理医生,正是我去找他说我想报道洛夫顿一案的时候。我猜那时候他大概是想把我从这案子的旋涡里推出去,以免我陷入跟他一样的苦痛。我愿意这么想,告诉自己这就是他所想的。在山里的那些天,我就紧攫着这个念头自我安慰。
有天晚上,灌了许多酒之后,我站在旅店房间的镜子前,思忖着应该刮掉胡子,再把头发剪短,这样我就跟肖恩生前几乎一样了。我们是同卵双胞胎,有着一样的淡褐色眸子、一样的浅棕色头发、一样的纤长体格——但是很多人不会意识到这些。因为一直以来,我俩都不遗余力地打造与彼此截然不同的形象。肖恩戴隐形眼镜,举杠铃练出一身的肌肉。我则戴普通眼镜,大学时就蓄起了胡子,离开高中篮球队后再也没碰过杠铃。我脸上还有那道疤痕,就是布雷肯里奇事件中的那个未婚妻给我留下的,那是我的战斗勋章。
肖恩高中毕业后就去服了兵役,退役后当了警察,这一路一直留着短寸头。后来他上了科罗拉多州立大学的在职课程,成功拿到了学位。在警察局里,有文凭才能升上去。我毕业后则在纽约和巴黎瞎混了几年,后来才走上念全日制大学的路子。我的梦想是当个作家,最后却成了记者。我暗暗告诉自己,这只是权宜之计。我已经这样告诉自己十年了,也许还要一直自我鼓励下去。
就在那个晚上,在旅店房间里,我久久凝视着镜中的自己,但最后我既没有刮掉胡子,也没有剪短头发。我不住地想着躺在冰冷地下的肖恩,愁肠百结。我决定了,到我死的时候一定要火葬,我不要在地下受苦。
最令我牵肠挂肚的就是那句遗言。警方的说法是这样的:我的哥哥离开斯坦利酒店,驱车穿过埃斯蒂斯公园小镇,来到贝尔湖。他停下了警车,却没有熄灭引擎,而是让发动机继续突突地转了一会儿。他没有关暖风,等热气凝在挡风玻璃上,蒙上一层雾气后,他起身用戴着手套的手指在玻璃上写下了那句话。他是反着写的,所以在车外就可以直接读出来。这就是他留给这个世界——还有他的父母、妻子和双胞胎兄弟——的遗言:
游离于空间之外,超脱时间之际。
我无法理解。什么时间?什么空间?他得出了某种令他绝望的结论,却从不跟我们探讨一下。他既没有伸手向我求助,也没有去找我们的父母,或者赖莉。是不是我们应当率先向他伸出双手,即便在我们不知晓他隐秘的创伤之前?我独行的这一路上,得出了结论:这是不可能的。他本就应该先向我们求助,他理当先做出尝试,因为他没有这么做,他剥夺了我们援救他的机会,令我们陷入痛苦与内疚的深渊无法自拔。我意识到我的悲恸中有很大一部分其实是怨恨。我怨恨他,怨恨我的双胞胎哥哥,因为他居然这样对我。
但是对亡者怀恨在心太难了。我没办法一直生肖恩的气,而唯一能稍稍消减怒火的方法就是质疑警方的说辞。于是,我就陷入这种循环:否定,接受,愤怒;否定,接受,愤怒。一次又一次,周而复始。
在特柳赖德的最后一天,我给韦克斯勒打了个电话。我听得出来,他并不乐意接到我的电话。
“你们找到那个提供消息的线人了吗?跟肖恩在斯坦利见面的那个?”
“没有,杰克,没那个运气。我向你保证过,一旦这事有进展就一定会告诉你。”
“我记着呢,我只是还有些疑问。难道你就没有吗?”
“放手吧,杰克。让过去的就这么过去吧,这样我们大家都会好过些。”
“特别调查组呢,他们怎么说?还是他们已经就这么放过去了?案子结了?”
“差不多吧。这星期我还没跟他们谈过。”
“那你为什么也还在查那个线人?”
“我有我的疑问,跟你一样,就是有些地方还没弄清楚。”
“你对肖恩的看法改变了?”
“不,我只是习惯把所有事情处理得井井有条。我想知道他跟那个线人谈了什么,或者说他们是不是真的碰头了。你知道,洛夫顿一案还在侦办中。我倒是想把这个钉子案给破了,为了肖恩。”
我注意到他不再称呼肖恩为麦克。肖恩,已经不再是警察圈子的一员。
接下来的星期一,我回到报社,重新开始工作。走进新闻编辑部时,我感到有好几道目光落在我身上,不过这没什么不寻常的。每次走进来时,总有那么几个人会打量我,我能感觉得到。我有一份编辑部里人人羡慕的好差事。没有每天的例行苦差,没有当日截稿时限的逼迫,我可以在整个落基山区自由自在地游荡,只用撰写一个主题:凶杀案。所有人都喜欢精彩的谋杀故事。有时,我把一桩枪击案拆解成几个专题,追述凶犯和受害者的生平,描述他们命运相交的致命一刻。有时,我又会写一桩发生在樱桃山上流社会的谋杀案,或者莱德维尔小镇的一起酒吧枪击案。贩夫走卒的案子,鸿儒雅士的案子;毛毛雨一样的小案子,骇人听闻的重大凶案,我哥哥是对的,只要写得好,报纸就会大卖特卖。而我就是干这个的,我就擅长从容不迫地讲故事,并且把它们讲得娓娓动听。
我办公桌上的电脑旁已经堆了一摞一英尺高的报纸,这是我写新闻报道的主要素材来源。我订阅了南到普韦布洛北至博兹曼的所有日报、周报和月刊,从中挑选出那些讲述凶杀案的有潜力的豆腐干新闻,然后把它们扩充为长篇纪实报道。可供选择的素材非常多:从淘金热时代起,落基山帝国就充斥着暴力事件,虽然跟洛杉矶、迈阿密和纽约这些城市比起来还差得远,但我从来不缺素材。我总能从这些犯罪活动或者调查报告中发掘出与众不同的东西,雕琢后便能为读者呈现令他们眼前一亮的惊叹,或者牵动人心的悲伤。这就是我的工作——开采这些原料。
但是这个早上,我寻找的不是报道素材。我在这一摞报纸中翻查往期的《落基山新闻》,以及我们的竞争对手《丹佛邮报》。报纸通常不怎么报道自杀事件,除非案子有什么特殊的地方。我哥哥的死亡是够格的,我觉得这事很有机会见报。
我猜对了。《落基山新闻》没有一篇关于肖恩的报道——估计是出于对我的尊重,但在肖恩死后第二天,《丹佛邮报》在本地新闻版的某一版面尾端刊登了一篇六英寸长的报道。
丹佛警探死于国家公园
据官方消息称,本周四,丹佛警察局一名负责调查丹佛大学学生特丽萨·洛夫顿遇害案的资深警探被发现死于落基山国家公园,有明显饮弹自尽迹象。
肖恩·麦克沃伊,三十四岁,被人发现死于其驾驶的丹佛警察局未标识的警车内,该车停放于贝尔湖的一个停车场,就在埃斯蒂斯公园小镇通向落基山国家公园的入口附近。
发现这位警探尸体的是公园的一名巡守员。当天下午五点左右,他听到了一声枪响,于是前往该停车场查看。
公园管理局的官员已将这起死亡事件移交丹佛警察局调查,该局的特别调查组正在跟进。特别调查组组长罗伯特·斯卡拉里警探表示,初步迹象显示这是一起自杀事件。
斯卡拉里说,现场发现了一句遗言,但是他拒绝透露其内容。他表示,可以确信工作中的困难给麦克沃伊带来了很大压力,但他同样拒绝谈及麦克沃伊生前遇到的具体问题。
麦克沃伊在博尔德城长大,并一直生活于此地,已婚,但尚未育有子女。他已有十二年警龄,极富经验,晋升很快,任职于人身侵害调查组,该组负责处理本市所有的暴力事件。
麦克沃伊生前任人身侵害调查组的组长,最近正负责侦办十九岁大学生洛夫顿遇害一案。洛夫顿的尸体三个月前在华盛顿公园被发现,系被勒死并惨遭肢解。
斯卡拉里拒绝回应麦克沃伊留下的遗言里是否提及目前仍未告破的洛夫顿案,对该案是否是麦克沃伊遇到的工作困难之一也不予置评。
斯卡拉里说,目前尚不清楚麦克沃伊自杀前前往埃斯蒂斯公园小镇的原因。他表示对这起死亡事件的调查仍在进行。
我读了两遍这则报道,这里面并不包含我还不知道的消息,但它对我有一种奇特的吸引力。似乎是因为我觉得我知道,或者说我开始萌生一个想法,能够解释肖恩为什么要去埃斯蒂斯公园小镇,并且一路驱车直到贝尔湖。总有那么个缘故,只是我之前不愿多想。我剪下这则报道,装进一个马尼拉文件夹,又把文件夹塞进桌子的抽屉里。
我的电脑嘟嘟响了起来,屏幕顶端弹出一条信息,是本地新闻编辑部的召唤。我又得重新投入工作了。
格雷格·格伦的办公室位于编辑部大厅的后部,有一整面玻璃墙,这使他能够扫视全场,观察一排排格子间里埋头工作的记者们;在没有雾霾遮蔽视线的时候,他还可以通过西墙的一溜窗户眺望远处的山脉。
格伦是个好编辑,他将一篇报道的可读性视为重中之重,这就是我喜欢他的地方。在新闻这一行里,编辑们分为两个派系:一派只重视事实,他们会把事实拼命地塞进一篇报道中,让报道不堪重负,几乎没有一个人能把报道从头到尾地读下来;而另一派注重遣词造句的功夫,从不会让所谓的事实成为优美文辞的阻碍。他喜欢我,就是因为我写得一手好文章,他差不多完全让我自行选择写什么。他从不向我催稿,我上交的稿子他也从不严格审改内容。我很早就认识到,一旦他离开这家报社,或者由于降职或升迁而离开本地新闻编辑部,我的好日子多半就到头了。每一个本地新闻编辑,都会打造自己的班底。如果他走了,我大概又会回到日常警务那一块,从警方日志里勾选一条条简讯,跟那些毛毛雨的案子打交道。
我在他桌子前的软垫椅上坐下时,他刚打完一个电话。他约莫比我大五岁。十年前我刚进这家报社时,他已是大牌记者之一,就像我现在这样。不过最后,他进入了管理层。现在,他每天西装革履,桌子上放着一个脑袋上下晃动的小塑像,那是来自丹佛野马橄榄球队的队员塑像。他一天里干得最多的事就是打电话,总是小心地关注着从辛辛那提的集团总部[2]吹来的政治风向。他成了个四十多岁、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有妻子、两个孩子和一份收入可观的薪水,但这薪水还不足以买下他妻子看中的那片住宅区的一套房子。这些都是那回我们在温库普酒吧喝啤酒时,他告诉我的。过去四年里,我只见他出去喝过那么一次。
格伦办公室的一面墙上钉着最近七天的报纸头版,每天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挂满了七天的那一版取下来,再把最新的头版钉上去。我猜他这么做是为了跟踪新闻动态,以保证社里报道的延续性,也可能是因为他再也不能像一个记者那样署名发表报道,于是贴上这些版面,以这种方式提醒自己现在正管理着所有记者。他此时放下了电话,抬头看向我。
“谢谢你能来,”他说,“我只想再说一次,我对你哥哥的事情抱以深切同情。如果你觉得还需要一些时间缓缓,完全不成问题。我们会想办法为你凑出假期。”
“谢谢。但是我可以回来工作了。”
他点点头,但并没有让我离开的意思。我就知道,这次召唤的意义并不仅限于此。
“好,那我们现在说点工作上的事。现在你手头上有什么计划吗?凭我的记忆,在你……在那件事发生之前,你那会儿正找着下一篇报道的素材。我想着要是你回来了,干点事忙起来说不定对你有好处。就像那句话说的,投入工作有利于身心舒畅。”
就在这一刻,我知道我接下来要做的事了。噢,就在我眼皮子底下,但它一直隐藏着未露身形,直到格伦抛出那个问题。然后,我的任务理所应当地来了。
“我要写一篇关于我哥哥的报道。”我说。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格伦希望我说的话,不过我想我应该说对了。我猜从他听说有两个警察在楼下大厅与我见面并告知我哥哥故去的消息时,他就瞄上了这个故事。他是个聪明人,知道不必直接向我提出建议,我自己就会想到。他需要做的,只是抛出一个简单的问题。
不管怎么说,这个饵我收了。从那以后,我的生活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像你在回忆里能清晰地标出一个人生平的关键节点,我的生活也随着那句话而完全改变了,就在我把自己的打算告诉格伦的那一刻。那时我自以为对死亡还算了解,以为自己懂得什么是邪恶。但其实,我一无所知。


[1]代表驻守在社会稳定与暴力犯罪中间的警务力量。
[2]指斯克里普斯报业集团,总部位于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在丹佛、华盛顿、纽约等地设有分支机构,《落基山新闻》即属于该集团。

3
威廉·格拉登扫视着从眼前掠过的一张张欢喜的脸庞。这里就像一台巨型的自动售货机,想挑谁就挑谁:不喜欢这个小男孩?没事,这不又来了一个。那个小姑娘怎么样?
不,这一次还不能挑走谁,他们的父母离得太近了。他不得不等待,等待其中一个大人犯下错误,走到突堤码头上,或者走向兜售小吃的窗口买棉花糖,留下他们的宝贝一个人待在这儿——圣莫尼卡码头的旋转木马上。
格拉登由衷地喜爱圣莫尼卡码头的旋转木马。他爱这些木马,并不是因为它们是地地道道的二十世纪早期的旋转木马,以及像宣传橱窗里所说的,工匠足足花费了六年时间来为这些奔驰的骏马手工上色,以恢复它们初建时的原貌;也不是因为它们曾经出现在这些年他看过的很多电影里,尤其是他在雷福德监狱的时候;同样不是因为它们让他回想起跟“最好的兄弟”在萨拉索塔县的集会上,同乘旋转木马的欢乐时光。他爱这些木马,是因为那些骑坐在上的孩子。在汽笛风琴的音乐声中,旋转木马一圈又一圈地悠悠回旋,孩子们一张张小脸上绽放着纯粹的幸福——天真无邪,无比欢乐。从菲尼克斯搬过来后,他就一直来这儿,每天都来。他知道这事也许会花费一些时间,但终有一天,这一切都会得到回报;而他的订单,也将由他亲自盖上“已完成”的戳。
五颜六色的旋转木马从眼前晃过,留下一道道缤纷的残影,他的脑海里又倏地翻涌出那些浮光掠影的回忆——从他还在雷福德监狱时就开始频繁地犯这个毛病。他想起他最好的兄弟。他记起那个黑漆漆的、只从门缝底下透出一道光亮的壁橱。他在壁橱底板上蜷成一团,让自己离那丝光亮更近一些,离那丝新鲜空气更近一些。他看到那个人的脚朝这边挪过来了。一步,又一步,他注视着那个人的每一步。他真希望自己能更年长一些,更高一些,这样他就能爬到壁橱顶部的架子上。如果他爬上去了该多好,他准会给他最好的兄弟一个大大的惊喜。
格拉登收回思绪,环视四周:旋转木马这一轮的旅程结束了,最后一个孩子正奔向大门口等待着的父母;更多的孩子已经在外面排好了队,随时准备冲向旋转木马,挑选自己喜爱的座位。他在孩子堆里再次寻觅着,寻觅有着黑油油的头发和光洁的褐色皮肤的小女孩,但是一个都没找到。然后他注意到那个从孩子们手里收票的女人正盯着他。两人视线交错,他率先瞥向别处。包里装的照相机和书直坠得背包往肩膀下溜。他在心里告诉自己,下次记得把这些书留在车里。他最后望了一眼旋转木马,朝通往码头的一扇门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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