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冷又明亮》【全本】王小立

《又冷又明亮》全本 作者:王小立

内容简介

余裴裴曾是一个将恋爱视为人生最高事业的女人,小说以她的某一任男友的劈腿为引线引爆出了她之前乃至之后的人生遭遇。这些遭遇有好有坏,当然以失败居多。但是无论受到怎样挫折,她都总能在之后重新振作起来。受挫、沮丧、重新振作、再次受挫——她的人生就是按着这样的轨道行进着。而在这条并不平坦的轨道尽头,等待她的,究竟会是什么,又会是谁呢……与其说这是爱情故事,不如说是一个关于爱情、友情、亲情的成长故事。性格截然不同的余裴裴和林艳她们各自选择了不同的人生之路,遇到不同的人……而她们会因为自己的选择,慢慢成长成自己心目中理想的人吗?

正文预览

『又冷又明亮/作者:王小立』
『状态:已完结』
『内容简介:
余裴裴曾是一个将恋爱视为人生最高事业的女人,小说以她的某一任男友的劈腿为引线引爆出了她之前乃至之后的人生遭遇。这些遭遇有好有坏,当然以失败居多。但是无论受到怎样挫折,她都总能在之后重新振作起来。受挫、沮丧、重新振作、再次受挫——
  她的人生就是按着这样的轨道行进着。而在这条并不平坦的轨道尽头,等待她的,究竟会是什么,又会是谁呢……
  与其说这是爱情故事,不如说是一个关于爱情、友情、亲情的成长故事。性格截然不同的余裴裴和林艳她们各自选择了不同的人生之路,遇到不同的人……而她们会因为自己的选择,慢慢成长成自己心目中理想的人吗?
  』

——章节内容开始——-
《又冷又明亮》相关资料
  内容还在处理中,请稍后重作者简介
  :
  王小立,女,上海最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约作者。《最小说》最受读者喜欢的作者之一。治愈系小说^H小说代表,同时也是个漫画家。作品充满画面感,文字细腻,风格轻松,节奏明快,是个技巧和剧情并重的实力派作者。
内容提要T
  内容提要:
  余裴裴曾是一个将恋爱视为人生最高事业的女人,小说以她的某一任男友的劈腿为引线引爆出了她之前乃至之后的人生遭遇。这些遭遇有好有坏,当然以失败居多。但是无论受到怎样挫折,她都总能在之后重新振作起来。受挫、沮丧、重新振作、再次受挫——她的人生就是按着这样的轨道行进着。而在这条并不平坦的轨道尽头,等待她的,究竟会是什么,又会是谁呢……
  与其说这是爱情故事,不如说是一个关于爱情、友情、亲情的成长故事。性格截然不同的余裴裴和林^H小说艳她们各自选择了不同的人生之路,遇到不同的人……而她们会因为自己的选择,慢慢成长成自己心目中理想的人吗?
编辑推荐
  :
  又冷又明亮,其实就是[光]的意思。[光]本身是不烫人的,它既不会伤害别人,却又能够照亮世界。小说里的余裴裴一直渴望能够成为像[光]一样的人,却始终达不到这个理想,现实里她一直被人格里两个迥然的自我,所割据和牵扯着。王小立巧妙地采用第一人称,将余裴裴这两个自我拉扯的种种纠结诠释得淋漓尽致,^H小说并还原了人物最为真实和细腻的心理,以此博得读者共鸣。除此之外,小说中不乏精彩绝伦又犀利风趣的对话,在博人一笑引人深省的同时诱发情节高氵朝迭起。
宣传语
  :
  最世文化资深超人气作者王小立新作《又冷又明亮》,深度解^H小说析挣扎于青春躁动与冷酷现实之间的都市少女一分为二的灵魂,续写《任凭这空虚沸腾》畅销神话。
《又冷又明亮》第一部分
  内容还在处理中,请稍后重零1.(1)
  1
  事情发生在三天前。
  余裴裴和女伴逛街的时候,在对面商场看见自己的男友牵着别的女人。她愣了三秒,掏出手机按下对方的号码。顺道也按下了这段感情的终止符。
  “……那我就打电话问他在哪儿啊,他就马上说他在家。你说这人傻不傻?编个谎都不会编。靠!那我问‘怎么家里这么吵’,他说因为现在他在阳台。哈。这个倒是转得还蛮快的——”事情发生后的第二天,余裴裴请了一众好友去清吧,隔着几杯红茶绿茶珍珠奶茶,口头回放当时的情景。“那然后我就说我现在在他家附近,问能不能上他家啊什么的。你猜他怎么说。”她顿一顿,啜了小口奶茶,“他说,‘今天可能不太方便。’”
  “不太方便?呵呵,他也有一个月那几天哪?”好友A聪明地截进话茬。身为闺密,尖酸刻薄的评论可说是义务之一。她完成得很好。余裴裴只需要跟着笑就可以了。“哈哈哈哈哈,就是说啊!”她笑着。笑声凶狠又单薄。像空中飘下一张边角锐利的白纸。
  “那然后,然后呢?”好友B问。忠实履行着每个闺密,或者说是女人的职责——对余裴裴的情事八卦,流露出一脸迫不及待的好奇。
  “然后?然后当然是直接给他好看啊。”余裴裴哼一声,“其实拨他电话的时候,我就朝他那个商场走了。他说‘不方便’的时候,我就站在他身后。等他一回头,我就一记耳光给过去——”她拍拍手,清脆的啪啪声,“一拍两散。”
  “做得好啊!就该这样!”A表示支持。
  “应该事先买杯咖啡啊!耳光就打那么一个人,你买个热咖啡直接两个人一起泼一身才更爽!”B表示“还可以再狠点”。
  “早应该甩了他的。实话跟你说,一开始我就看那男人不顺眼。要长相么没长相,要身高?也算不上很高吧?”C开始耍毒舌、翻旧账,“之前那次我们一起吃饭,你记得的吧?买单的时候AA也就算了。出来打的,一开车门直接就是朝后面坐!什么玩意儿呀?就这种货色还敢学人劈腿啊?我说那你还不如包养小白脸呢,至少还能挑个帅的呢。”
  “就是,你条件又不差,真要找还怕找不到比他好的?”D结案陈词,顺便修补了一记余裴裴稍稍流失的自信。
  或许所谓闺密就该是这样的存在,她们分享彼此的伤痛,并且无条件地提供以支持、鼓励、撑腰,以及不比受伤者更重的戾气。这些口头说说,没有实际的用处,却又是必不可少的——至少对余裴裴而言。那就像停车场上的P字,又或是一篇文章的句号。唯有依靠它们的指引,余裴裴才能真正拉^H小说下恋爱的帷幕,才能告诉自己:“分手是正确的。是没有做错的。”——因为无论是第一次恋爱还是第一百次恋爱,无论是被人甩还是甩别人。她,余裴裴,永远都会怀疑自己“会不会有哪儿做得不对?”
  她就是这样可悲的女人。
零1.(2)
  而这个可悲的女人,此刻正坐在阳台上撕照片。
  撕照片是别人教她的办法——一个如何让讨厌的人从自己的世界里消失的办法:将所有与此人相关的照片,撕成碎片,烧成灰烬,倒进下水道。然后想象他是如何流入大海,如何被日光蒸发,如何化为雨水,如何在这天与地的无限循环里,最终消磨成空。
  这做法颇为自欺欺人。事实是无论撕多少张照片,对方依旧能在数十公里外活蹦乱跳地和别的女人吃煲仔饭。但既然余裴裴不能拿西瓜刀把他^H小说劈成八瓣,她就只能默默地在角落烧照片。尽管很多事情上她都表现得相当随便和模棱两可,但有些时候却又莫名地注重形式——之前需要姐妹淘的安抚来确定“分手”。现在又得用烧照片的方式来确认“放下”。某种意义上,我觉得她就是个把自己催眠了的蹩脚催眠师。必须得靠自己打出些暗号,另一个自己才能慢慢恢复清醒。
  眼下暗号尚未打响。余裴裴的身心还沉浸在失恋的氛围里难以自拔。她坐在阳台的板凳上,劈腿男朋友的照片摆于脚边,厚厚的一沓。由此便能看出余裴裴对于形式的重视。是的,她将电脑里的数码格式全部洗成了照片——只为了能在之后将它们彻底毁灭。
  而出于形式,毁灭的过程有所讲究:不能一开始就直接撕,而是要先盯着看上个把分钟。美其名曰[重温回忆]。毕竟能被记录上照片,总归是些好的经历。对于任何人而言,一段以恶劣方式结束的爱情,能缓解情绪里的愤怒的,或许就只有回忆里的种种美好。而它们中和所产生出的伤感情绪,甚至比起单纯的快乐要更让人感觉深刻。更要能抵达到……某种活着的实质。
  [活着的实质]这个短语,是余裴裴在书上看到的。她其实不太懂那算个什么意思。所以她在这个词下面画了两横,还打了个问号。但问号不能阻止余裴裴追逐它的脚步。所以,现在,她要开始撕照片了——
  先将照片撕成两瓣。
  再将两瓣合起来,撕成四瓣。
  再将四瓣合起来,撕成八瓣。
  剩余的八张纸片合起来撕不动,就将它们放置在膝盖上,挑出其中的一片撕成两瓣,再撕成四瓣……以此类推,等膝盖上的纸片都变成了掌心里的碎末。才将它们抛进手边的铁制水桶里——以便留到最后,一把火将所有烧成灰烬。
  这事情既无营养也不环保,但不妨碍余裴裴为此浪费掉一个下午。她是如此投入,眼泪流了一脸也不管不顾。这些泪水伴随着压抑的抽噎声,从余裴裴的面颊流到下巴,吧嗒吧嗒地在水泥地上砸出些濡湿的水印子。仿佛是这场爱情的最终纪念品。尽管它们不久便会在余裴裴的视野里彻底消失。就像那个没交往几个月就开始和其他女人暧昧的前前男友。那个交往两年却莫名其妙甩了她的前前前男友。
  以及这个,交往不过一年就被现场抓住劈腿的前男友。
  “你真是个傻×。”我对余裴裴说。
  她没有理我。尽管我确定她听到了。
零2.(1)
  2
  我觉得余裴裴傻×,不是一天两天了。^H小说
  套用余裴裴的死党的话,就是:“你挑男人能不能用用脑子?别老看到个对胃口的就急急忙忙把心交出去。谁年轻的时候都爱过个把人渣,但你也不年轻了好吗?什么男人靠谱,什么男人不靠谱还分不清楚?二十五快二十六岁的人了都,还学小女生玩飞蛾扑火的那一套啊?要真想把自己嫁出去,就该好好用用脑子~”
  死党说着这番话的同时,不忘屈起手指欣赏自己新做的水晶指甲。她穿一件靛蓝色的,大领口的线衣,栗色长鬈发延着耳骨垂下来,发尾扫在肩膀上,锁骨若隐若现。配合她足够白嫩的皮肤,将“自然”与“性感”这两大杀伤力的女性武器,演绎得浑然天成——无怪乎大学时期能够蝉联三年的“传播系系花”。连带着她那颇为俗气的名字“林艳”,也幻化成校园宅男耳中一个动听的传说。
  我坚信一个人的衣着除了彰显身价,还能展露智商。从林艳的一身装扮,就足以看出她是个聪明的女人——或者说,一个懂男人的女人。没什么区别。这样来看,她和余裴裴之间能发展出友谊,也算得上是顺理成章。这个世界是这样,傻×可以和傻×玩到一起,聪明人却大多不愿拍上同类。深怕对方什么时候朝自己放一支冷箭。所以林艳喜欢和余裴裴玩——因为她们互补。
  余裴裴的朋友其实不少,同事、同学、网友、酒肉朋友,就连聊八卦的闺密也有那么ABCD号。但要说到真正的死党,那就只有林艳一个。
  只有林艳知道那天晚上真正发生的事情。
  我是说,那个余裴裴看到前任男友在商场牵着另一个女人的晚上。
  我后来越想越后悔,那时候没买一杯咖啡。不然可以直接泼那对狗男女一身。”此刻她们正坐在路边的咖啡馆,聊着当晚的事情。林艳一边做着和之前好友雷同的发言,一边摊开手掌又用力握紧,指甲在空气里画出五道粉色的光,“只给了那家伙一耳光,真太不解气了!”
  “算了……过都过去了。”余裴裴说。
  “什么‘过都过去了’啊?我都还没气完呢,你这就气消了啊?真是的,还好那天晚上有我在,不然估计你连那记耳光也不会打哦!”林艳丢出一个白眼。她说得没错。那晚上在商场,余裴裴并没有如她先前描述的那般,一边打电话一边冲到对方身后直接给他一个教训——她的反应没这么快,怒气通常要等事发五分钟后才正式在脑中炸开。所以当时,在电话里听完她前男友隔着数十米的“不太方便”后,她只像个没事人一样说了句“那就算了,拜拜”,就一片空白地挂了机。等逛了好一会儿后,才意识到“这好像是件应该生气的事情”。她从来都是这样。该生气的时候不晓得要不要生气。生起气来又不晓得要不要表现。即使要表现,她也不晓得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表现。她在负面情绪的表达上,既笨拙又理智——或许这不是并列关系,而是因果。因为极其笨拙,所以才无比理智。理智得甚至能顶着一大簇怒火在心里列出:“A冲过去打B冲过去骂C打电话说分手D装成什么事都没发生”的四选一。
零2.(2)
  按着余裴裴的一贯风格,估计她会选的只有C和D。但因为林艳的关系,她最终还是勾上了A。“……可会不会不太好?”她始终是感觉有些“不晓得”。
  林艳手一挥:“有什么不好的?有的男人你不给点教训他永远不知道错。你不闹点事出来,说不定他旁边的女人还以为他是单身呢,怎么也算是做了件好事。”
  “我怕会不会是认错人了?”
  “你走近点还认不出啊?而且你刚打电话,不是看着他接了么?”
  “如果那女的只是他的家里人怎么办……”
  “都多大的人了?^H小说就算家里人也不会拖手好不好!还是这~样~牵着的。”林艳十只手指交叉在一起,满脸不耐烦地,“你该不会还舍不得他吧?你要真不想分手,那就算了。”
  “都破底线了,还怎么可能在一起。”这次回答的倒是斩钉截铁。[底线]这个词,听上去似乎很有型。但说穿了,它就是余裴裴人际交往里用来确定“绝对错误”的分割线。[底线]的这边余裴裴活得稀里糊涂,对于自己的想法做法毫无底气。但只要过了[底线]那边,她就变成了习得北斗神拳的强者,满满的都是朝对方说出“你已经死了”的自信——对余裴裴而言,很多时候结束一段感情所依据的不是感性也不是理性,而仅仅只是底线。她抓着它,就像抓着了一条关于[自我]的救命稻草。
  “肯定是要分的。”她像是坚定自己的信念般地,又强调一次。
  “那不就得了?”林艳说,“你自己想清楚。到底是心疼那个贱男?还是就是害怕自己出丑?别明明是软弱还要装圣母。”她一边说一边攥着余裴裴的手,朝对方所在的位置大步走去,不等余裴裴真正想清楚自己到底是“心疼那贱男”还是“害怕自己出丑”,已将对方的名字尖锐地抛进空气——
  “冯,旭。”她一边叫,一边拍向对方的肩。同时不忘用眼神示意着余裴裴——都到了这份上,余裴裴也再没别的路能走。电光火石的瞬间,等她反应过来,自己的右手掌心已在[啪]的声响里炸出一丝火辣的痛。
  虽然痛。但是爽。
  冯旭错愕地看着自己的女友。他的脸颊上印着五个红通通的印子,看起来十分可笑。对,可笑。直到面对上这样一张脸,余裴裴才确定下自己是不心疼的。或许有一点难过。但不心疼。
  可是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愤怒?还是自己其实早已厌倦了对方?余裴裴就这么看着对方的脸,想笑,却又不愿意真笑出来。这笑意被生生吞进喉咙,像一块巨大又冰冷的东西,沉沉又缓缓地潜进体内。
  将近一年的感情和时间,换来的就是这么个东西?——余裴裴在心里问自己。越问就越搞不清楚。她当然也不可能去问林艳。对方对这类唧唧歪歪的东西毫无兴趣,而且她正忙着攻击面前男人剩余的血槽:“呦~听说阁下刚刚还在家里啊。这么快就跑这儿来啦?这是蝙蝠侠还是超人哪?内裤怎么没外穿哪?”她端着一脸犹如春风的巧笑倩兮,倒出一溜冬雪般刺骨的讽刺。
零2.(3)
  “你们……怎么来了?”冯旭捂着脸,像是还没反应过来地,流露出一脸呆相。倒是身边的女人皱起眉头,悄悄松开牵着他的手。
  “我们怎么来了?我还想问你你怎么来了哪?小时候是不是练过一字马啊?看这劈腿劈得~~啧啧啧,直接能从阳台劈商场了。我说你怎么不去搞体操啊?绝对为国争光啊。”林艳边说边看向冯旭身边的女人,饶有兴致地上下打量着,“这位同学,为了你好,我劝你还是趁早远离这个未来的体操健将。不过……如果你是明知他有主儿还贴过来的话,那为了全国人民好,以后劳烦你看紧点,他有您一个就够了,这种鸡贼又花心的极品就千万别再放出来祸害人间了呦~~”林艳拖出长长的波浪号。迷人的笑容自始至终没有离开嘴角。这类极具反差效果的表演她向来炉火纯青,并且乐在其中。认定那是“一种艺术”。
  但不是人人都懂得欣赏这种艺术。尤其是当事人。
  “真是的,那个时候干吗那么早走啊,我都还没骂够呢。”林艳拿调羹搅着咖啡。对于当晚余裴裴的落荒而逃表示不满。
  但余裴裴可不认为她是[逃]:“打都打了,我觉得也够了。何必把脸皮撕得那么破?反正也是分了,再吵下去也没意义。”
  “有意义啊。怎么没意义。吵架这种事啊,你可以不吵,但不能不会吵。难得有个贱男人可以给你当众练习的,你还不好好把握机会多练练。切,浪费。”
  “结果你帮我吵架是为了练习哦?”
  “话也不能这么说。你要能吵的话我才懒得管你呢,你是不能吵我才帮你吵。说练习那只是顺便。这不是双赢嘛。”林艳耸耸肩,“我跟你说了多少次,女人不狠,地位不稳。你要想真的稳住自己在别人心里的地位,就要变狠,就要多练。那等你有一颗敢随时跟人开吵的心,就算不吵,至少内心也有底气。”
  “好了好了。你去找个学校开励志演讲算了。”余裴裴打断林艳的发言。她特地在翘班出来和死党见面,可不是为了聊这种无聊的东西——她想聊的是更无聊的东西:“前天我把和冯旭的照片都烧了,我都没想到会有这么多照片……”
  林艳“哦”一声。“烧了那不挺好。”她说。
  “本来我都在想和他结婚也可以的了……结果连一年都撑不过。”余裴裴叹一口气。
  “那你就跟他复合啊。”
  “不可能!”
  “那不就得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啊?”林艳扶着额头。表示不耐烦。她对此类话题没有谈论的欲望。她喜欢清晰分明的东西。喜欢[绝对]、[肯定]、[必须]这样利落的字眼。对她而言,谈一场恋爱只需要两个情绪就已足够。[高兴]。又或是,[生气]。譬如在商场发现劈^H小说腿男友就是[绝对]要[生气]。但分手之后,则[肯定]是要为摆脱了渣男而[高兴]的。林艳的世界里,从来没有[哀愁]、[伤感]、[忧伤]这一类缥缈的灰色情绪——至少,别人看不出来有。
  此时她正维持着一开始的样子,左手托着腮,右手在脸前翻来覆去,看不厌似的研究着那几个水晶指甲。那些指甲又尖又长,上面零零碎碎地镶着些亮闪闪的水钻。用大众的审美眼光来说,就是“华丽得不知所谓”。这大概也是林艳身上最“不聪明”的打扮。但她却始终不以为意。坚持这就是她的标志——“别指望要我做家务”的标志。这样来看,那仅有的“不聪明”又似乎是“相当的聪明”了。
  和余裴裴不同。林艳对于结婚这档子事情毫无兴趣。“凭什么我要把我的自由青春,奉献给一个要我帮他做饭洗衣服的男人身上?就只为了他每个月给我那么几百块钱?”她总是大肆宣扬着这番理论,张牙舞爪着她的水晶指甲。性格传统的大男人于是被成功吓走。思想前卫的小男人和游戏花丛的富二代倒是潮水般涌来——他们懂得赞赏她的指甲、不指望要她做饭洗衣、殷勤地送她名牌包包,当然,也不会蠢到让她在商场里看到另一个女人牵着自己的手。
  男人们对于林艳的疯狂,让余裴裴一度很是困惑。她隐约察觉到这个世界是存在着某种规则的。但这规则是什么?她还没能想明白。后来她的某任男友给了个解答:“因为你们不是同一类人。”然后没过多久,余裴裴收到林艳从Q上发来的聊天记录的截图。这些截图没能让她想明白世界的规则。只徒增了她想不明白的问题,譬如:为什么她会和一个调戏自己死党的傻×谈恋爱?
  但无论如何,“你们不是同一类人”的评语倒是说得没错。林艳和余裴裴之间的不同,某种程度上几乎赶得上人类与猩猩的区别。那并不单单体现在“聪明”和“不聪明”上。
  更重要的,是“狠”与“不狠”。
零3.(1)
  3
  林艳是一个很狠的女人。
  不只是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这一点我可以证明。
  我和林艳读的是同一所高中。因为我低她一届。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不在同一个楼层。但我却依旧注意到了林艳的存在。不是因为她美。而是因为她胖——一个胖到能让不同楼层的人都注意的人,想必也无须去形容程度。认识林艳的人都叫她做[肥婆]、[肥猪]。不认识的人则称呼她[那个肥婆]、[那只肥猪]。在她巨型身躯营造的阴影下,校内的其他胖子只配在“肥仔”“肥妹”“肥肥”里寻找自己的定位。
  就是胖到这么抢眼的人。
  可想而知,当这样的人顶着[系花]的名衔,穿着超短裙站在你面前时,究竟会有多么震撼——即便是现在,当我回想起我升上大学的第二年,听到她在阳光下以一脸迷人微笑说出的“我们好像是一所高中的哦?你还记得那个[肥婆]吗?”的时候,依旧忍不住要泛起一脊背的鸡皮疙瘩。
  我很佩服她。
  因为她有我所没有的力量。
  如果说林艳的灵魂是一管亮晶晶的不锈钢,那么我的灵魂里,无疑塞^H小说满的都是些发霉的木头——尽管我的名字里有一个“精力充沛”的“沛”字。但那也只是源于我父亲的一相情愿。我并没有如他所期待的那般,成为一个充满朝气并且阳光积极的人。甚至恰恰相反,我的性格既阴郁又死气沉沉,不但无法成为光源,就连别人投射来的阳光也懒得接受。如果要问我下辈子想做什么,那么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我想做一条深海鱼。”
  做一条深海鱼。潜进连阳光也照射不进的黑蓝深海。既不给别人带来麻烦,也不会有人来麻烦我。就这样把一辈子浸泡在深渊般的冰冷孤独里。这,就是我想过的生活。这不是一个正常人该有的想法。我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到目前为止,我也只告诉过两个人知道。一个是林艳。而另一个,不是我的父亲。
  我不想被我的父亲了解。估计他也不想了解我——喜欢一个人才会想去了解他。但我身上没有任何值得他喜欢的东西。不。或许应该说,我本身就不值得他去喜欢。
  我的名字叫石沛。
  “石”源于父亲的姓。“沛”取自“充沛的精力”。石沛。无论怎么听,都是个男孩的名字。天知道我父亲是哪儿来的笃定,会在母亲怀上我的五个月后就想好这样的名字。又或许,在更早的三个月,两个月,乃至世界尚未有我的存在的时候,他就已经做好了全副的准备,准备迎接一个能在他回家的时候一起玩接球游戏的;能在饭后和他讨论政治局势国家经济的;能有力气帮他扛那些昂贵又重得要命的摄影器材的;能够成为一个像他那样的,以照相机和摄像头作为武器的社会记者的……儿子。
零3.(2)
  可我却是女儿。
  既然我没有那个好运投胎成为一条深海鱼,那就注定了我余下的人生,都将只是一败涂地——至少,在我父亲眼里。“为什么这么内向?”“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情都不会?”“为什么胆子老这么小?”“为什么这么笨?”小时候我时常要被迫面对这些无聊的“为什么”。为什么?我他妈的哪儿知道为什么?我要知道了还轮得到你来问吗?这些藏于内心的毒素,等我终于觉得自己有胆子将它们倒出来的时候,对方却已犹如先知般放弃了对我的询问——初中那会儿,哪怕我成绩差到全班倒数,哪怕我学会了翘课抽烟说粗口,他也再没有犹如小学三四年级那样,为了一根掉在地上的筷子,而朝我用力皱过眉头。
  事实上,很快,我便连[眉头]本身也再未见过。
  升上高中没多久,我的父母离婚了。
  当然,所谓[离婚],于我也就是[接近没有]和[没有]的区别。谈不上伤害,但多少还是有些打击。适逢于青春岁月的特有的多愁善感,以至于我很是迷惘了一段时间,犹如尽职的小区保安般,时不时就在脑海里翻来覆去那一套“你是谁?”“你从哪儿来?”“你要去哪儿?”的经典。但我相对比起保安还要更倒霉一点,因为没人能回答我。
  得不出答案,我唯有将注意力转移上了课本。高中之后,我便再没将[翘课]列入课程表的一栏。在我看来,[翘课]和[上课]无非就是[发呆]的地点不同而已。我也不再抽烟,不是出于[重新做人]的考量,而是单纯觉得这项活动既不有趣又浪费金钱——当然[上学]这事情也不见得有趣,但既然交了学费,上得越多,似乎也就赚得越多。
  我就这样顺理成章成了一名乖学生。上课专心听讲,放学认真作业。我成为了人们眼中带有悲剧美的正面人物——因为家庭悲剧而终于迷途知返的少女。多么好听的头衔。但我自己清楚,我不过是从一个愚蠢幼稚的人,变成一个浑浑噩噩的人罢了。即便之后我在高考拿到了好成绩,考上了志愿表上的第一志愿,也没觉^H小说得自己胜利了。那不是我要的胜利。我甚至没觉得自己上过战场。
  直到我遇到了林艳。
  我这辈子也不会忘记她告诉我她是“高中部那个肥猪”的瞬间。那是我见证了奇迹的瞬间。那个瞬间过后,她的姿态、她的身材、她笑起来的样子,印在我的眼里,扑面而来的都带着充沛的、炽烈的、足以将人炙伤的光。犹如一个巨大而美丽的能量球。
  一个太阳。
  原来世界上是真的有像太阳那样的人啊。不但如此,她居然还是个女人。不但是个女人,还是一个……曾经肥得像猪的女人。
  那个瞬间过后。我终于有了战斗的欲望。或者说,希望。
  我希望成为像林艳那样的人。
零4.
  4
  只是我终于还是,失败^H小说了。
壹1.
  [从好的方面看,[背后说人坏话]这种事情,一方面既纾解了人们心中的压力,一方面又不至于让事态不可收拾,甚至还能在这一致对外的过程里,加深谈天者彼此的认同感——方便美观又环保,某种意义上简直能和那些被LV山寨过的红白蓝旅行袋相媲美。]
  1
  几年前,我在网上看到一张帖子。
  帖子的标题是《心理学上的一张恐怖图片》。被关键词激起好奇心,我点进去。映入眼帘的,却并非想象中的剖膛破肚、血肉模糊。恰恰相反,那是一张非常干净的照片。
  是一座冰山。
  一座庞大而嶙峋的冰山。小半截浮于海面,更多的,将近80%则藏匿于海水。深蓝色的画面上,那块覆着阴影的巨大冰晶,就像一只深不可测的兽。一些回帖跟在下面:“真的很吓人。”或是,“看得好压抑”。
  恐怖。吓人。压抑。却没有一张回帖提到[美丽]。这让我感到困惑。真奇怪,难道就没有一个人觉得它好看?难道一瞬间感到电击般惊艳的,就只有我?后来我将这张图存进手机,同时用马甲ID回复道:“可是为什么我觉得挺好看的?”一心指望能有高人替我分析分析。无奈刷新了几次,跟着的回复依旧是千篇一律的[不舒服]、[很吓人]——直到现在,我依旧不晓得那个无厘头的测试究竟意味着什么。而这张图片,一直被我遗忘在手机的某个文件夹里。直到某个晚上突然地想起,我将它翻开在林艳的眼前。
  “你看。”我朝林艳晃着手机,“看这个。”
  “什么呀。你晃成这样我怎么看?”林艳扮正我的手,皱着眉头凑近屏幕,“看这个干吗?”两秒后她问我。
  “好看吗?你觉得。”
  “嗯……不知道怎么说。”
  “我觉得很^H小说好看。哈哈。”我朝林艳傻笑。
  “那又怎样?”林艳问。没记错的话,那应该是林艳在校最后一学期的夏夜,空气黏稠得就像寂寞。我和她坐在学校小卖店附近的石凳上,一边看着不远处灯火通明的宿舍楼,一边喝着手里的罐装啤酒——当然,只有我在喝。林艳从来不喝啤酒,一来她觉得啤酒不好喝,二来她觉得啤酒和她的形象不搭——“每次看到那些手里提着啤酒瓶或者捏着啤酒罐的男人,就直觉他们是LOSER。”她坚持着这种莫名其妙的谬论,说完不忘斜我一眼,“……女人就更别提了。”
  “是啊,我就是LOSER。”我依旧傻笑着,朝林艳举高啤酒罐。啤酒独有的,带着碳酸气味的涩弥漫在味蕾。不是我喜欢的味道。但我依旧连着灌下了三罐,说白了,就是想醉:“可惜小卖部没有二锅头卖……”
  “还二锅头呢。你真醉倒了我可不扶你回去。”林艳夺过我手里的啤酒罐,“失恋而已。至于吗?哭哭不就好了?能别把自己折腾得跟个汉子似的行不?没跟那谁分手前不是还跟个小媳妇似的吗?”
  我有气无力地朝林艳挥挥手:“……别说这个了。”
  林艳瞪着我,“切”了一声。
  片刻的沉默,我抬眼看向她:“那个,如果有来世,你想做什么?”
  “来世?没想过……嗯。做人民币?”林艳半正经半玩笑地,“多好啊,这样全国人民都爱我。”
  “是啊,还全国人民都摸你呢。”
  “滚!那你想做什么?”
  “我嘛。我想做深海鱼。”直到说出这句话的一刻,我才承认下自己或许是有些醉了,“那样我就可以躲在深海里,不用和人类打交道了。”
  “……”林艳挑起一边眉,打量着我。
  “我说你这个人,真是怪怪的。”然后她说。
壹2.
  2
  我和林艳不是同一世界的人,性情也称得上截然相反。
  会成为要好的朋友,除了“缘分”之外,或许也没有别的解释。
  我们上的同一间高中。之后又考上同一所大学。虽然林艳高我一届,但无论是高中还是大学,我都对此人印象深刻,尽管原因大相径庭:高中时是因为她的肥,大学时则是因为她的美。天知道这女人究竟是吃了怎样的苦头,才能在两年的时间里,把自己的体重折腾成原先的一半不到。配合她精致的妆容。导致我在校园和她擦身而过好几次,也压根没想过对方会是自己先前的校友。老实说,如果不是林艳先认出了我,我大概永远只会把她视为一个貌美性感,但是难以接近的陌生人。
  “我好像见过你哦?”这就是林艳朝我说的第一句话。她一边说,一边凑近我的面前。拨开我架在眼前的DV,“先别录了啦。”
  “啊啊?可是——”我看着手中的DV,不知道是关还是不关。一年级下半学期开始没多久,出于“一生一次的大学时光不该荒废”的想法,尽管怕麻烦,我还是提着劲儿地找了个校园社团参加。社团的名字叫[电影同好会]。做好和一堆人躺在沙发上嗑瓜子喝可乐的准备,跑过去才发现所谓的[同好会],说的不是看电影,而是拍电影。^H小说社长野心勃勃,几个短片尝完鲜后,矛头便直指大制作,说是要拍一部“惊天地泣鬼神的现代版校内梁祝”,甚至不惜花[半年份食堂早饭任请任吃]的重金请到了[传播系系花]来做女主角。
  女主角就是林艳。而我则是摄影——说白了就是个举DV的。托这部制作的福,我们终于有了接近的机会。尽管当时的我依旧没认出她来。“见过我也正常啊。都是同一个大学的嘛。”我有些莫名其妙。
  “不是说大学……”她皱着眉朝我摇头。片刻,“啊”一声睁大眼睛。香水味随动作扑面而来。很淡的甜,却足够让我的心脏在瞬间跳了一跳——当然。是被吓的——因为和这些香味一同落进空气的,还有我的名字:“石沛!你是石沛吧?”她指着我,表情里流露出一丝古怪的兴奋。
  “你,你怎么知道我名字?”我结结巴巴。
  “我是林艳啊。跟你高中同校的啊,明兴高中。记得吗?”见我依旧一脸呆滞,对方伸出两手捏开自己的脸颊,“不记得了吗?大你一届的那个[肥婆]啊。”
  “肥婆……啊!”我不确定自己的那一声“啊”究竟有多高音。但至少是让林艳将双手从脸颊移上了耳朵。“是你啊……原来你叫林艳啊。”我脱口而出。说完才觉得不太妥当。所幸林艳并不介意:“是啊,就是我。”她朝我笑着。仿佛一早预料到会得到这样的回应。我于是越发尴尬起来:“呃。我真的完全认不出是你。怎么瘦那么多啊。”
  “我也认不出你了。头发都这么长了——”她伸手撩一记我肩膀上的发,又在我耳边比了个手势,“明明以前才到这的。”
  “……呵呵。”我讪笑着。下意识朝后退了两步。一方面是不习惯陌生人的碰触,一方面也是觉得古怪。“为什么你会知道我?”——无论从性格、长相还是身材看,我都没觉得自己究竟有哪里出挑。何况,还是那个过得最正常的高中时期?
  “因为——”林艳拖着长音,却并没有接着说下去,“对了。你认识傅严偕吗?”她像是突然想到似的,朝我问过来。
  “谁?”我将手掌靠拢在耳朵边,表示没听清楚。事实上就算听清楚也无济于事。不要说这三个字指代出的人了。就连这三个字是怎么写的,我也搞不清楚:“我不记得有听过这个名字啊。”
  “真的没有?傅严偕哦。”林艳看着我。
  “你重复一百次也没有用。”我说,“真没印象。妇炎洁倒是有印象。”
  “妇炎洁?”对方愣了愣,反应过来便爆发出一阵大笑,“不错啊。你。”她笑着,一边退回到先前的位置。朝我招招手。“好,那我们继续拍吧。”她的语气柔和,说起话来却又有一种自然的强势。我“哦”一声。乖乖按下DV的摄录键,将它重新举上眼前。透过屏幕看过去,人群中的林艳显得异常夺目,仿佛是被一层透明的光笼罩了般的。或许,那就是所谓的气场?
  当时我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和眼前的这个女人,变得那么熟。
壹3.(1)
  3
  认识林艳以前,我其实没有能聊天的朋友。
  能聊天的人有。外校的男生。翘课那会儿认识的。除了发呆和聊天,我们在一块儿也没做过别的事。那时候既没有手机也没有QQ——或许就算有,我们也不会交换。后来他毫无预警地再没有出现过。是死是活我不知道,也并不特别想知道。粗俗点的比喻,我们的关系无非就是酒吧一夜情的级别。区别只在于后者做着爱人的事情而无须爱情,而我们聊着密友会聊的话题,却压根谈不上友情。
  朋友当然也是有的,循规蹈矩的高中生活,让我顺理成章打进了班上某个女生小团体。“打进”这个词似乎过于积极了。或者换成[被对方接纳成为一分子]的说法要更为确切。孤僻了将近十六年,[交朋友]这种事在当时的我看来,是一件既刻意又别扭,压根无法自然而然去完成的事情。而我既不愿意主动,也不晓得该如何主动。不主动的代价就只有被动,当时一个小团体因为只有三个人,或许是出于“三个和尚没水喝”的考量,她们将我拉进了她们的圈子,以便在一些活动里能够维持2×2的平衡。
  对当时的我而言,[女生小团体]其实并不意味着名词,很多时候,它更要接近一种形容——同义词之一是[麻烦]。同义词之二是[有用]——虽然有[要结伴上厕^H小说所]的麻烦,但也有[春游时不会落单]的用。虽然有[放学要逛商场]的麻烦,但也有[实心球练习很快找到搭档]的用。虽然有[要说别人的闲话来做彼此感情加温剂]的麻烦,但也有[不必显得自己太孤僻]的用。
  孤僻不是什么坏事。某种程度上它几乎是[自由]的代名词。而我怀抱着这些自由过了将近十六年,终于还是决定捧出一些用以交换所谓的[友谊],好让自己和自己的高中生活看上去相对正常。所谓的等量交换。我大概就是那个时候明白了什么叫做公平。
  那个童话是怎么说来着?住在深海的人鱼公主,用自己的声音和巫婆交换了能够上岸的腿。她终于成为了人类,却也在同时变成一个哑巴。这个譬喻着实有些肉麻,但有一段时间里,我确实把自己当做这么个童话女主角。区别是在于前者是真的说不出话,而我,是无话可说——尽管在外人眼里,我们总是结伴同行。但要说到交流,无非也就是“中午吃什么?”“放学去哪里玩?”的程度。一旦真的坐下来聊天,便只有张口结舌的份儿。那些被她们佐以极大热情的明星八卦、化妆衣服,或是某出新热的电视剧,我全都插不进嘴。因为我不感兴趣。而我感兴趣的……话说回来,我感兴趣的是什么呢?我咀嚼着自己这不算长的人生,就像咬着一块被嚼白的泡泡糖。没有味道,没有口感。唯一自我口中破裂的泡泡,无非也就只有父母离婚的这么一件……自然是不可能作为谈资的。
  在当时,我唯一能插上嘴的话题,或许就只有班上同学的八卦。
壹3.(2)
  谁和谁偷偷交往了。谁和谁刚刚分手了。谁的^H小说外校男友长得像八两金。又是谁被街头混混勒索了将近半个月。十六七岁的年纪里,这类话题茂盛得就如雨后滋生出的蘑菇。但要说讨论得最多的,却还是班上某两个女生的八卦。对方的长相如今已有些模糊,但总归是能排上80分的程度,又经常两个人一起,气场一叠加自然更显惹眼。性格也大方,在班上算是很吃得开的类型。也就少不了几名裙下之臣。其中就包括了我们团体里的A女一直暗恋的某男——这样某一天,当她在我们面前以不屑的口吻说出“你们觉不觉得那谁谁谁,感觉很做作啊”时,出于某种微妙的默契,大家也就心照不宣地点头附和了。这无疑给了A进一步的勇气,在此之后,对方的一点风吹草动都能跃升成为当日的话题中心,翻来覆去的关键词,无非就是“骚”“装”“没品”。这样日复一日,表面上没有任何特别的事件,私下的评价里,却仿佛早已酿下了深仇大恨。
  这事儿开始让我觉得可怕。但经历了几次也就慢慢想开了。从好的方面看,[背后说人坏话]这种事情,一方面既纾解了人们心中的压力,一方面又不至于让事态不可收拾,甚至还能在这一致对外的过程里,加深谈天者彼此的认同感——方便美观又环保,某种意义上简直能和那些被LV山寨过的红白蓝旅行袋相媲美。
  但我终究还是厌倦起来。因为在我眼里,那两个女生压根没有任何问题。我既不觉得她们没品,也不觉得她们做作。甚至恰恰相反,我觉得她们开朗又阳光。完全是我欣赏和羡慕的类型:我羡慕她们能够轻易地交到朋友,羡慕她们能够轻易讨人喜欢,羡慕她们压根不需要觉得[合群]是一件得动用交换或是努力才能达成的事情。她们彼此之间,一定是因为真正的投契才会如此形影不离。而不是像我这样,将自己困在并不感兴趣的圈子里,内心满满的疲惫,却连挣脱也懒得——[懒得]是好听的说法。其实说穿了,就是害怕。
  害怕体育课上的仰卧起坐,找不到能够帮我数数的另一个人。害怕英语课的口语一对一,找不到能够和我一起练习的拍档。害怕化学课的课堂实验里,找不到能加入的团体。
  害怕,交不到新的朋友。
  光是从这一点看,我就完全比不上林艳。她是那种即便在肥胖的高中时期,也能依旧过得热闹的人。尽管大家给她取了难听的绰号,但喊叫时却并没有包含厌恶的语气。好几次的下课小息,当我趴在走廊阳台上晒太阳时,就能看到她和一大群人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阳光在她硕大的背影上流淌下一片欢腾。或许是那个时候起,我就隐约察觉到她该是个颇犀利的人——我可不相信一个肥得像猪的女人,能轻轻松松获得大家的友情。不是歧视不歧视的问题,而是以貌取人是人的天性。换作我变成这副模样,难保不被排挤到教室角落,成为和垃圾桶差不多的存在。这样想起来,对于林艳的佩服,或许从那个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吧。
壹3.(3)
  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有什么难的?有资本的话端着点没关系。没资本的时候那就脸皮厚一点,主动一点呗。”后来林艳这么回答我,“不过现在想想是挺生气的,他们那个时候[肥猪][肥婆]的真是叫得肆无忌惮的。都怪一开始他们叫的时候我没发火。别人就都以为你不放心上了。那你也只好装着无所谓了。其实有谁会真的无所谓呢?但过了那个时间段,要再发火就很可笑了对吧。”她自嘲地笑笑,“自己那个时候也还是不行。”
  “可我觉得你已经很厉害了。”我不是安慰。
  “那是。跟你比的话。”林艳也不谦虚。“不过呢……”她拖长声音,“我觉得你也挺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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