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面孔》【全本】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

《死亡面孔》全本 作者: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

内容简介

《死亡面孔》选自希区柯克短篇故事集,包括《死亡面孔》《坦白》《亡命猎手》等十余篇短篇小说,文字简洁平实,情节曲折跌宕,结局却出人意料,并且往往让读者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小说具有较高的可读性,富于现代特点,符合当下阅读习惯及阅读趋向,颇受年青一代欢迎。

正文预览

死亡面孔
作者: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
内容简介
《死亡面孔》选自希区柯克短篇故事集,包括《死亡面孔》《坦白》《亡命猎手》等十余篇短篇小说,文字简洁平实,情节曲折跌宕,结局却出人意料,并且往往让读者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小说具有较高的可读性,富于现代特点,符合当下阅读习惯及阅读趋向,颇受年青一代欢迎。

事故的寡妇
蜜莉扣动了扳机,“砰”的一声,西蒙连吭都没吭一声就一头栽倒在地上,断了气。
“见鬼!”蜜莉咕哝了一声。上帝对蜜莉实在太不公平了,她又失去了丈夫。
其实从一开始,蜜莉就不想要那支惹祸的枪,可丈夫坚持把枪给她,这可倒好,丈夫自己倒命丧于枪口之下了。
西蒙是蜜莉的这一任丈夫,同时也是蜜莉这些丈夫中最固执、最喜欢发号施令的一个。他喜欢别人叫他“西”。
由于工作的原因,西蒙常常要去外地出差,一去就是好几个月,所以他认为妻子独自一人待在家里不安全。西蒙坚持认为,蜜莉必须学会使用枪,以便今后能保护自己。
可蜜莉对枪支一点好感都没有,她甚至对枪心怀恐惧。蜜莉宁可跟随丈夫到处出差,也不愿意与一支枪待在家里,所以,她就恳求丈夫出差时带着她,这样就可以随时待在丈夫身边了。可西蒙却不愿意这么做,他不希望妻子跟随自己辛苦地四处奔波,于是不顾蜜莉的极力反对,还是买回了一支枪,并开始教她如何使用这个能致人死命的小玩意儿。
“亲爱的,你看,”西蒙说,“你先拉开枪栓,像我这样。”说着,西蒙动作优雅地做了一个示范。然后,他把枪递给蜜莉,让她试着做一下。可蜜莉刚一接过枪,不知怎的,那枪就走火了,于是便发生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与西蒙同样倒霉的还有阿奇博德,他喜欢人们叫他阿克。阿克死得也非常蹊跷。据他叔叔说,阿克从小就喜欢玩水,天生会游泳,还曾认为自己的前世是一条鱼。总之,阿克从小到大,对水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而蜜莉则恰恰相反,她非常怕水。
其实,蜜莉并不能算是个胆小的女人,自然界中很多可怕的东西她都不惧怕——她不怕闪电,不怕老鼠,甚至不害怕蛇,但她一见到大片的水域,就会害怕得头晕目眩。若是让蜜莉在小小的游泳池里游泳倒还好,但如果让她坐着小船航行在水中央,她会被吓得魂飞魄散。所以,如果蜜莉生活在没有飞机的年代,她绝不肯去美国之外的地方。
阿克喜欢水,蜜莉非常爱他的丈夫,所以她也经常陪着阿克去水边游玩。不过,蜜莉从来不到船上去,她只肯站在岸边,微笑着看阿克划船。但阿克坚持认为:夫妻一定要有相同的爱好,这样才有共同语言。于是,他坚持叫蜜莉上船:“亲爱的蜜莉,上来吧,我会好好保护你的,请相信我!”
“阿克,我相信,可是我真的不行……”
阿克对蜜莉说:“如果你不上船,就意味着不够爱我!”
阿克都已经说这样的话了,蜜莉还能怎么办呢?于是,在阿克的帮助下,她战战兢兢地上了船。小船渐渐地离开码头,蜜莉坐在船上心惊胆战,她不住地恳求阿克把船划回去。可是阿克对此置之不理,他觉得要想治好蜜莉的恐水症,就得让她完全克服对水的恐惧。当小船划到湖心时,巨大的恐惧让蜜莉“腾”的一下站了起来,阿克怕她有闪失,急忙站起来想扶她一把,可蜜莉下意识地双手向外一推,顿时,阿克失去了平衡,落入水中。蜜莉又惊又怕,放声尖叫起来。其他游船上的人们听见了呼救声,纷纷赶来救人,可直到四个小时之后,阿克才被人们找到,可怜的他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阿克死后,蜜莉又嫁给了乔纳森,他喜欢别人叫他乔。乔纳森对蜜莉的母亲有点儿不满,因为蜜莉的母亲总是把他叫错成“约翰”。他不止一次地对蜜莉抱怨说:“你母亲是一个不错的岳母,但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把我的名字叫错!”可怜的乔并不知道,用不了多久,蜜莉的母亲就不会再叫错他的名字了。
乔是个热爱大自然的人,非常喜欢野餐,他经常带着蜜莉到野外去。在那里,两个人摆下一张折叠桌,插上一顶遮阳伞,然后在伞下品尝着美味的鸡胸肉、火腿,痛饮冰镇香槟,那是一种多么美妙的享受啊!但是,乔的野餐却并非仅仅如此,他太崇尚自然了,以至于他坚持要从自然中获取食物来源,他经常说:“所谓野餐,必须从野外获取食物!”
他们最后一次野餐的那天,阳光明媚,万里无云。乔去河边钓鱼,他安排蜜莉去树林里采蘑菇和野草莓。蜜莉对蘑菇一窍不通,乔就教他如何辨认蘑菇——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哪些味道鲜美,哪些难吃……蜜莉就尽力按照乔所说的去做。不巧的是,蜜莉那天没戴眼镜——因为乔总是说她戴眼镜的样子难看。所以,蜜莉就在看东西模模糊糊的情况下,采摘了一大篮蘑菇和野草莓。
两个小时后,他们在露营地会合了。乔拎着一串钓到的鱼,向蜜莉炫耀着,而蜜莉也高兴地展示着那满满一篮的蘑菇和野草莓。他们坐在太阳伞下,畅饮波旁威士忌。过了一会儿,他们觉得非常饥饿,就收集树枝生着火,然后把鱼埋在灰堆里烤,并用树枝串起一串蘑菇,放在火上烤。烤熟之后,乔狼吞虎咽地吃起了蘑菇。蜜莉不太喜欢吃蘑菇,所以就吃了点儿野草莓。最后,他们又一起把烤鱼吃了个精光。
不一会儿,乔忽然嚷嚷着肚子疼,最后疼得在地上直打滚儿,蜜莉急忙过去扶住他,只见大颗大颗的汗珠从乔那苍白的脸上滚落下来。原来,蜜莉分辨蘑菇的功夫还没学到家,在乔刚才吃的那些蘑菇里,混着几个毒蘑菇,就这样,乔在痛苦的挣扎中送了命。
蜜莉的下一个丈夫是潘,他的全名叫潘勒顿。到现在蜜莉都不忍回想他出的事,要是潘当时稍微往旁边一点,无论是向左还是向右,那个半身像就不会要了他的命。
潘年轻时代的梦想是做一个室内设计师,但遭到他父亲的阻挠,最后潘只好进入一家银行,成为一名银行职员。和蜜莉结婚后,潘在室内设计方面的天赋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他把结婚的新房变成了艺术设计的试验场。潘先是按摄政时期的风格装修了房子,随后又觉得不理想,想把它改为维多利亚或现代风格。最后,他决定还是按照古典风格来装修,在楼下放置六个古罗马将军的半身像,为了遥相呼应,在楼上也放置了六个半身像。在蜜莉看来,这太庄严肃穆了,冷冰冰的,根本不像客厅,倒更像是博物馆。可潘坚持己见,蜜莉也就没有反对。潘连续熬了几个通宵,终于完成了设计草图。随后,他就指挥搬运工把十二尊沉重的石像扛到家里来了。
新房装修好不久,有一天晚上,蜜莉正要上楼换衣服,潘站在楼下叫住她,说:“希望你换上那件蓝色的睡袍,那会让你显得更加性感。”蜜莉满心欢喜地俯身给了潘一个飞吻,也正是这个动作不小心将身旁的尤利乌斯·恺撒半身像碰翻,从天而降的石像当时就夺走了潘的性命。
当蜜莉将这一悲剧向父母诉说时,父母在悉心安慰女儿的同时,也委婉地提出:“亲爱的,你知道,我们家的墓地里已经没有潘的位置了。你瞧,你叔叔亚当和婶子贝斯、你爷爷、你父亲和我——当然还有你,都要葬在那里,所以……虽然我们非常欢迎把潘葬在那里,可事实上,已经没有容纳他的地方了。”
最后,蜜莉不得不在河对岸很远的地方替潘选了一块墓地,把他埋葬在了那里。葬礼结束后,蜜莉很为潘感到悲哀,也因为自己迫不得已,将潘孤零零地留在那么远的地方而遗憾不已。不过没过多久,艾尔就去陪伴潘了。
艾尔,他的全名是艾罗西斯。他爱好体育,对体育的痴迷程度几乎不亚于阿克对水的迷恋,但同时他也是个固执的男人,就像乔坚持在野餐时一定要从野外采集食物一样。
艾尔坚持要教蜜莉学习打垒球。
蜜莉担心自己细腻的皮肤会被磨出趼子,还怕运动会导致小腿抽筋,所以她从不参加体育运动。但艾尔却不管这些,他没征求蜜莉的同意,便为她在垒球俱乐部里报了名,艾尔希望和妻子一起站在运动场上,参加夫妻垒球比赛。
当蜜莉举着球棒站在运动场上时,感到浑身不自在,她多么希望艾尔能够理解她,说一声:“亲爱的,实在不行就下去吧,我不勉强你。”
可艾尔说的却是:“击球,亲爱的,我知道你行!狠狠地来一下,打啊!”
于是,蜜莉铆足了力气猛挥球棒,结果球棒不偏不倚,正好击中了艾尔的太阳穴,他当场倒地死去了。事后,虽然蜜莉非常痛苦,但也感到一丝庆幸——毕竟她打死的是艾尔,而不是穆尔。因为,在比赛开始前,是穆尔站在蜜莉身边的,可蜜莉就要击球时,艾尔非要和穆尔调换位置,为的是亲自指导蜜莉,结果反倒被打死。如果蜜莉打死的是穆尔,那么他的妻子玛丽·穆尔是绝不会放过她的。
艾尔死后,蜜莉不止一次地听爷爷说:“蜜莉是一个迷人的女孩子,男人们围着蜜莉转都是因为她的美貌和金钱。”
但蜜莉觉得,爷爷只说对了一半儿。男人们被自己的美貌所吸引,这不假,可他们并不是为了钱才和自己结婚的。自己的前几任丈夫都有体面的工作,并且每一任丈夫都在结婚前买了一份人身保险,其受益人正是自己,而且,根据保险规定,凡是意外死亡,就会得到双倍赔偿,又不用交遗产税。可见,并非丈夫们贪图自己的钱,正相反,他们的死反倒给自己留下了许多钱。
不久,蜜莉又与博瑞嘉结了婚。嘉是蜜莉这么多丈夫中最温和的一位。
嘉的眼睛里总是充满神采,尤其是当他凝视蜜莉时,更是充满了深情。可是他们的婚姻注定短暂,只持续了不到一年的时间。
嘉是一个喜欢喝酒的人,他喝苏格兰威士忌、波旁威士忌或伏特加时,都能保持头脑的清醒,可奇怪的是,他对杜松子酒却非常敏感,只要喝上一点点,就会变得情绪失控。蜜莉知道他有这个毛病,所以从来不敢在家里存放杜松子酒。然而,最后还是由杜松子酒引起了悲剧。
有一天,亚当叔叔来看望他们时,带来了杜松子酒。嘉一看到杜松子酒,就不顾蜜莉的劝阻,急不可耐地打开喝了一小杯。亚当叔叔在蜜莉家吃过午餐,便告辞准备回去,蜜莉急忙起身送叔叔出门,到马路边的公共汽车站去,也就是十几分钟的时间。当蜜莉回到家时,惊讶地发现嘉正在一杯接一杯地痛饮着杜松子酒,她知道现在已经无法阻止丈夫了,就跑到厨房切了一盘牛肉,希望食物或许能转移嘉的注意力。但是她错了,嘉正好拿牛肉当下酒菜,很快,一瓶杜松子酒就要见底了。
这时,嘉已经无法控制自己了。他的情绪非常高涨,对着蜜莉喋喋不休,然后又拎着酒瓶跑到楼上的阳台,嚷嚷着要去赏月。蜜莉担心他有闪失,不放心地跟着他上了阳台。嘉站在阳台上,兴奋地对着天上的明月比比画画,等比画够了,他又一仰脖把瓶子里的酒喝光,随着一声兴奋的大叫,他把空瓶子从阳台上扔了下去。蜜莉心想,如果瓶子掉在石头路面上,一定会摔个粉碎!但却只发出了“砰”的一声,原来楼下的灌木丛和马鞭草接住了那个瓶子。
嘉喝完了酒,赏完了月,忽然想起了蜜莉,他回头叫道:“我的姑娘在哪儿?我亲爱的姑娘在哪儿?”
蜜莉咯咯地笑着,说道:“我在这儿,你来抓我啊?”
嘉摇摇晃晃地过来,想抓住蜜莉,可蜜莉灵巧地一闪,从嘉的腋窝下钻了过去。两个人就在阳台上玩起了“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嘉转过身来,看准了蜜莉的位置,猛地扑了过去,谁知他用力过猛,竟然撞断了阳台上的铁栏杆,头冲下栽向地面,这下灌木丛或马鞭草没像接住酒瓶那样接住他,他的脖子当场就折断了,人也死掉了。
嘉死后几个月,阿德博特走进了蜜莉的生活。阿德博特喜欢别人叫他博特,他与蜜莉的婚姻持续得比较长——整整两年。如果不是博特也意外死掉的话,他们的婚姻或许会持续更长时间。
蜜莉非常爱博特,就像讨好丈夫的所有太太一样,尽力来讨好博特,尽管她非常不能理解为什么博特不让她戴眼镜。她知道,报纸上说过,美国有一半的人都在戴眼镜。不过博特也有自己的理由,他说蜜莉是完美的,不许她用眼镜来丑化自己可爱的脸,所以照这么说,博特之死也是他自找的。
原来,博特在与蜜莉结婚两年之后,犯了一次严重的心脏病,至于他怎么得的心脏病,就没人知道了,恐怕连博特的母亲也说不清楚,总之,他被送进了医院。
在博特住院期间,蜜莉一直细心地照顾着他,出院后,蜜莉更是对博特的饮食起居照料得无微不至。而博特却表现得像个被宠坏了的孩子,他要蜜莉一天二十四小时守在他身边,一刻也不能离开。
那天晚上,忙碌了一天的蜜莉疲惫地趴在床边,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就在她睡得正香时,博特把她摇醒,原来,到了博特该吃药的时间了。她没戴眼镜,就摸摸索索地在抽屉里寻找,她觉得最外面的药盒应该是,就从里面取出药来,倒了杯水帮博特服下。可没想到,蜜莉拿错了药,结果药物再次诱发了博特的心脏病,他再也没醒过来。
博特去世之后,蜜莉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再谈恋爱,她只是想静下心来,好好回顾和思考一下,为什么这些事情接二连三地在她和她的丈夫们身上发生。
蜜莉不得不承认,由于丈夫太多,她把他们都搞混了。她记得她以嘉的名义捐了一大笔钱给麻省理工学院,可过了好长时间,她才回想起来,博特才是麻省理工学院的毕业生;她向动物保护协会捐了一笔钱来纪念乔的生日,可后来她才想起,乔其实并不喜欢动物,而喜欢动物的是阿克,再说,那天也并不是乔的生日,而是阿克的;有时候,她会默默地怀念和西蒙做爱的美妙滋味,可后来仔细一想,其实不是和西蒙,而是和潘;有时候,她会回忆和嘉去巴黎旅游的美好日子,而事实上,她只和阿克一起去过巴黎;有时候,她还会想起和乔去威尼斯度过的悠闲假期,其实和她在圣马可广场喂鸽子是阿克,并不是乔。
虽然蜜莉总是把丈夫们搞混,但这没关系,关键是蜜莉尊重他们每一个人,怀念他们每一个人。当蜜莉还是个小女孩,刚开始对爱情有所憧憬的时候,她就梦想着能和她的真命天子白头偕老,只可惜造化弄人。
再过几年蜜莉就到三十岁了,而她已经有……呃,得想想看,到底有几个丈夫。
蜜莉掰着手指头数着自己的历任丈夫——博特、乔、阿克、嘉、西蒙、潘,一共六个丈夫。咦,奇怪,怎么少了一个?噢,对了,还有艾尔,怎么把艾尔忘记了?他可是蜜莉最喜欢的丈夫之一。算上艾尔,一共是七个丈夫。蜜莉曾经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她曾先后得到了七份完美的爱情;但同时她也是最不幸的,到头来她仍是孤身一人。
现在,蜜莉对爱情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她觉得,不会有男人再敢怀着浪漫的想法接近她了,因为她的婚姻史本身就是一部充满悲剧的历史,任何想追求她的男人在知道这段历史之后,都会退避三舍的。
蜜莉的心情特别郁闷,她非常希望能把自己的疑虑和苦恼向别人诉说,她常常想:“要是有人愿意倾听该有多好!”但她结婚的次数越多,死的丈夫越多,她的家人和朋友就越发回避这个话题,他们似乎认为,与蜜莉探讨这个话题是很不礼貌的行为,担心会刺痛蜜莉的心灵。可是他们恰恰忽略了,其实蜜莉最迫切、最严重的问题,就是她急需和别人谈谈发生在她身上的悲剧。
这天,当蜜莉又在自悲自怜时,门口突然传来了敲门声,她打开门,只见门口站着一个身材高大、英俊潇洒的男人,看起来有四十出头。
蜜莉心里想:“以前的每个丈夫大多与我同龄,而眼前的这个男人比我大了至少十岁,看来他肯定不是想和我结婚的。”
“雷蒙德夫人!”
“很抱歉,你找错地方了。”蜜莉说。
“难道你不是雷蒙德夫人吗?”那个男人问了一遍,他以为蜜莉没听懂他的话。
见蜜莉没反应,那个男人又说了第三次:“雷蒙德夫人!”
直到这时,蜜莉才猛然清醒过来:“天哪,连自己都差点儿忘了,有一任丈夫——博特,他全名就是‘雷蒙德·阿德博特’呀!”既然曾经有一位丈夫姓雷蒙德,那么称自己为“雷蒙德夫人”自然也没错了,想到这里,蜜莉对那个男人点了点头。
“我叫威廉姆斯,请问,我可以进来吗?”那个男人自我介绍说。
蜜莉再次点了点头,请他进屋。
其实,威廉姆斯是纽约女王区警察局重案组的一名警官,他对蜜莉隐瞒了自己的身份和此行的目的。他这次来找蜜莉,是一次秘密行动,连警察局的上司和同事都不知道。
原来,由于蜜莉的丈夫连连死亡,威廉姆斯早就对蜜莉心生怀疑了。那还是在蜜莉的第三位丈夫意外死亡之后,威廉姆斯就去找过警察局长,希望能传唤蜜莉进行调查,但局长一口拒绝了威廉姆斯的请求,因为局长和蜜莉的爷爷和父亲有很深的交情,他坚信,蜜莉绝对不可能是谋杀丈夫的凶手。
后来,蜜莉的第五个丈夫也意外死亡了,威廉姆斯实在坐不住了,他再次去见局长,请求对蜜莉展开调查。这次,局长气得火冒三丈,狠狠地将他训斥了一顿:“威廉姆斯,你难道是鬼迷心窍了吗?你的怀疑都是无端的、愚蠢的,你应该去惩罚那些真正的罪犯,去女王区大街上转转吧!大批犯罪分子等着你去打击,你怎么还有工夫去怀疑一个无辜的女人?”
局长的训斥让威廉姆斯非常难过,可他并不放弃,因为他认定:蜜莉是个狡猾的女杀手,她正不断残害女王区的年轻男性,而自己的使命就是要让这个可怕的杀手认罪伏法。
直到后来,蜜莉的第七个丈夫也因意外而死于非命,威廉姆斯终于决定隐瞒自己的身份,找到蜜莉,终止她的犯罪计划。
于是,威廉姆斯就像前文所述,来到了蜜莉家的门前。
此前,他并不知道蜜莉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但他想:“既然连续七任丈夫都死在她手上,也许她是个满脸凶相的女人。”可是当蜜莉出现在他面前时,他也暗暗吃了一惊,看着蜜莉那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那双纤细、娇小的手,还有那有如婴儿般的柔嫩皮肤,他几乎要否定自己先前的看法,不过他还是告诫自己:“千万不要被女人的美丽外表所迷惑,越是美丽就越危险!那七个好男人不就是被她送上黄泉路的吗?”
威廉姆斯不得不承认蜜莉的确是个漂亮的女人,难怪那么多男人会不顾她的婚姻史,前仆后继地爱上她。
“但再狡猾的狐狸,也会露出尾巴。”威廉姆斯始终相信这一点。于是,他就与蜜莉聊起她的婚姻、她那七位不幸的丈夫以及她对爱情的憧憬……
威廉姆斯坚信:“蜜莉被那些可怕的罪行压抑了太长时间,只要她不停地倾诉,要不了多久,就会慢慢露出马脚。”
而蜜莉呢?她则彻底被这个意想不到的来访者迷住了。她一直期待有人能倾听她心中的苦闷,而威廉姆斯先生对她的倾诉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和兴趣。更令蜜莉吃惊的是,威廉姆斯居然知道她那些丈夫的所有情况,甚至当她有时叙述的事实出现错误时,威廉姆斯还予以纠正。而且,他似乎对她说的每一个字都很感兴趣,还不时掏出笔记本记录着。
威廉姆斯似乎对蜜莉家的房子也很感兴趣。蜜莉心想:“这倒没什么奇怪的,毕竟这是一幢有着三百年历史的老宅子,每当春季或圣诞节期间对外开放时,十里八乡的人们总会蜂拥而至前来参观。”
此外,威廉姆斯对蜜莉的丈夫们的死亡地点和经过也显得非常好奇,不过他表现得非常小心谨慎,比如,当他站在大厅的楼梯下时,眼睛会始终紧张地看着头顶,好像生怕上面再掉下个石像,把自己活活砸死,像潘一样。蜜莉心想:“威廉姆斯的担心完全多余,因为在潘的葬礼后,那些石像就被捐献给了博物馆。”
当蜜莉带着威廉姆斯参观嘉曾经跌落的阳台时,威廉姆斯也小心翼翼,显然他担心自己也一不小心掉下去。
最后,蜜莉留威廉姆斯在家里吃午饭,两个人一边吃一边聊。
午饭过后没多久,天色渐渐变了,屋子里越来越黑,蜜莉不得不打开电灯。看样子,一场暴风雨就要到来了。不一会儿,屋外刮起了狂风,吹得窗户“啪啪”作响,蜜莉赶快跑上楼去关窗户,威廉姆斯也非常有绅士风度地跟上去帮忙,但他总是刻意与蜜莉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因为他担心蜜莉会趁他转身之际,把他推出窗外。
突然,一道闪电划过天空,屋里顿时陷入了黑暗。蜜莉想:“一定是闪电烧坏了电线,不过没关系,在烛光下两个人反倒更有浪漫的味道。”于是,她递给威廉姆斯一个烛台,然后又点起一根蜡烛,两个人继续在二楼的走廊里关着门窗。当他们来到后面的楼梯上时,突然闻到一股刺鼻的煤气味。
“糟糕,一定是风把热水器的火给吹灭了!”蜜莉焦急地说,“煤气阀门在地下室。”
“我去关煤气阀门。”威廉姆斯吹灭了自己的蜡烛,“吹灭你的蜡烛!站在一边,看着通往地下室的门,别让它关上!”说完,他就沿着漆黑、狭窄的楼梯,摸索着向地下室走去。
“吹灭你的蜡烛!站在一边!看着通往地下室的门,别让它关上!”蜜莉回想着威廉姆斯留下的这句话,多么专横、不可一世的男人!刹那间,蜜莉想象着火焰吞没了他,而她救了他,俯身给他做着人工呼吸。多么浪漫的一幕!就像一篇哥特式小说——风雨交加的夜晚,一座位于荒郊野岭的古老宅邸,一个神秘的陌生男人和一个美貌迷人的女人。而她就是那个女人。天哪,多么刺激!
“砰”,一声巨响将蜜莉从幻想中惊醒,“上帝啊,一定是煤气爆炸了,威廉姆斯他……他也遭遇了不幸……”
当蜜莉回过神儿时,她才意识到,原来并没有发生煤气爆炸,只不过是一阵狂风吹来,通往地下室的门被猛地关上了。蜜莉想到,威廉姆斯临走前曾说过,要让那扇门保持开着,于是她急忙冲到门前,拼命把它推开。
就在蜜莉猛地把门推开时,威廉姆斯刚好冲上来要做同样的事,结果那扇门狠狠地撞在威廉姆斯的脸上,他仰面跌倒,顺着台阶滚了下去,最后,他的脑袋重重地撞在砖头地板上,一命呜呼了。
蜜莉悲痛欲绝。
多么好的一个人,偏偏这么倒霉!但从某种角度来说,这种事她已经司空见惯了,所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发生意外死亡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打电话报告警察,而且不能动任何东西。
当她跑向电话时,不禁有些疑惑:威廉姆斯先生与自己素不相识,可他怎么知道自己姓过的所有姓氏,而且顺序丝毫不差呢?

双重杀手
罗伊在睡梦中仿佛听见有人在叫他的名字。
“罗伊”——那是一个温和的声音。
罗伊以为自己在梦中,可那声音再度响起,“罗伊,醒一醒。”
罗伊睁开蒙眬的双眼,他慢慢坐了起来,房间中一片漆黑。他揉了揉眼睛,想适应一下房间中的黑暗,突然,旅馆房间的灯亮了,那刺眼的灯光让罗伊不得不眯起了双眼。在那一瞬间,他几乎看不清任何东西。过了十几秒钟,当他的视觉渐渐恢复时,他看见房间里站着一个中等个头的黑衣人,正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自己。
罗伊吓了一跳,他迅速地眨巴了几下眼睛,这才看清,那人手中还拿着一把大口径的手枪,枪口因为加了消音器而略显得有些长,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自己的前胸。
“我最不想看到的结果还是发生了!”罗伊哀叹道,“你追我追了大半个世界,想不到一切会在这里结束,在西班牙巴塞罗那的一个破旧、肮脏的小旅馆里结束。”
“哼!自从你上了我的死亡名单,这一天的到来只是迟早的问题。”那个人冷冷地回答道,“我追了你九个多月,从加拿大到墨西哥,从中美洲又到南非,再从摩洛哥到西班牙,这段日子我也过得非常辛苦,中间还有好几次差点儿把你跟丢了。现在,我终于要在这里画上一个句号了。”
当那个人正以一副胜利者的姿态说话时,罗伊却悄悄地把手伸向身边的枕头下面——那里有一把上了膛的左轮手枪。那把枪是罗伊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了,只要拿到它,形势就会瞬间发生逆转,也许倒下的就是对方了。
罗伊的手滑进枕头下面,可是,他居然摸了个空!
“你在找什么?是这个吗?”那个人另一只手拿出一把手枪在罗伊面前晃了晃,得意地说,“别白费力气了,告诉你吧,刚才在你呼呼大睡的时候,我就把它拿走了。”
罗伊的手顿时僵在那里,他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冷气,想不到自己最后的一丝希望也破灭了。罗伊沉默了片刻,说:“我自认为是一个非常警觉的人,可你却偷偷溜进了我的房间,又神不知鬼不觉地从我枕头下把枪拿走,你真是一位顶级杀手!既然命运如此,我也不多说什么了,我只想在临死前知道你究竟是谁?又是谁雇你来杀我的?”
“反正你也是要死的人了,我就不妨告诉你吧。”那个人点了点头说,“我是格登·威廉。承蒙你夸奖,在杀手这个行业里,我的确可以算得上是佼佼者。雇我杀你的人是考里昂,他一定和你有深仇大恨,否则他就不会花大价钱雇我来杀你了。”
“果然是他!”罗伊无奈地笑了,“其实我和考里昂先生并没有太大过节,只是因为我不想和他同流合污,所以我退出了帮会,可他却担心我会出卖他……”
“罗伊,你不必解释了,那是你和考里昂之间的事。”格登彬彬有礼地说,“我只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而已。你的时间不多了,最后还有什么话想说吗?”
罗伊的额头上冒出大滴大滴的汗珠,他仿佛看见死神正在向他招手。这时,一股求生的本能突然让他哀求道:“我,我们能不能再商量一下,如果你放过我,我可以给你钱,我有的是钱!”
格登摇了摇头,面无表情地说:“对不起,事已至此,已经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了。作为一名杀手,我既然收了雇主的钱,就必定要完成任务,否则,我的声誉将大受影响。”
听格登这样说,罗伊已经心如死灰,他反倒变得镇定起来,说:“好吧,既然你一定要杀我,那我想请你帮我做件事。”
“什么事?”格登问。
“我有一封信,就放在你身后写字台中间的抽屉里,我希望你能阅读这封信,然后再把它送给考里昂,可以吗?”
“我答应你!”格登话音未落,便扣动了扳机,只见枪口冒出一股青烟,罗伊的额头上顿时出现了一个窟窿,鲜血汩汩地流出来,他仰面倒在床上。
格登熟练地把枪收好,然后从外衣口袋里取出一个袖珍照相机,他从各种角度对着罗伊的尸体拍了起来。他要拿这些照片回去交差,这是他完成任务的凭证。
当格登做完这一切,正要离开房间时,他忽然想起罗伊在临死前提到的信,于是,他又折返回来,在写字台中间的抽屉里找到一个信封。他拆开后,看见里面是一份用打字机打印的短信。他阅读完短信,沉思了一会儿,然后又重新把它塞回信封里。最后,他环视了一下房间,关了房间的灯,打开门向外面看了看,便迅速离开了。
自从格登接受任务之后,整整九个月都毫无音讯,这漫长的等待让考里昂简直快要发狂了。因此,当格登回来见他时,他急不可耐地抓住格登的双手:“啊哈!你终于回来了,你给我带来了好消息,对吧?”
格登没有说话,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叠照片。考里昂兴冲冲地一把夺过去,仔细地看着每张照片,“太好了,你终于帮我除去了一块心病!”考里昂兴奋地说,“此人一天不除,我就一天寝食难安。格登,我对你的表现非常满意,我已经把全部酬金汇入你在瑞士银行的账户了。”
“谢谢,”格登淡淡地说,“这是我应该做的。”
“对了,我还有一个问题,”考里昂拉着格登的手,“在你杀死罗伊之前,他是什么样的表情?是不是痛哭流涕地哀求你绕他一命?我敢打赌,那个贪生怕死的家伙肯定会求饶的!”
“不!恰恰相反,”格登面无表情地回答说,“他面对死亡非常从容。我曾杀过很多人,他是最视死如归的一个。”
“哦,”听格登这样说,考里昂显得非常失望,他冲着格登摆摆手说,“好啦,你的使命结束了,请回去吧!”
“等等,在我走之前,我想给你看样东西。”说着,格登递给考里昂一个信封,“这封信是罗伊写的,他在临死前托我交给你。”
“他,给我的信?”考里昂被弄得一头雾水,但他还是接过了信封。
考里昂从里面抽出了那张用打字机打的短信,念道:“我知道你会不惜任何代价雇人来杀我。为了公平起见,假如那个人把这封信交给你的话,那意味着他接受了我放在信封里的两万元钱,作为回报,他将替我取你的性命!再见了,我在另一个世界等待你!我的考里昂先生。”
看到这里,考里昂发出了绝望的尖叫声,信纸也从手中滑落,他双腿一软,就在他的身体还没有着地之时,额头上也出现了一个窟窿,和罗伊的一模一样。

死亡面孔
米莉娜把窗帘撩开一个小缝儿,从窗户里偷偷地向外面窥探着来人。
这时,门外走过来两个人,一个是金,另一个是位西装革履的客人。那位客人的头发梳理得非常光滑,皮肤呈现出健康的褐色,穿着一件剪裁考究的西装,显然,那西装的面料价值不菲。米莉娜心里清楚,这位客人一定生活富足。
可是,这样一个养尊处优的人怎么会来到又脏又乱的贫民窟呢?米莉娜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然而,那位客人在金的带领下,正朝米莉娜的房子走来。
金身穿吉卜赛人的民族服装,耳朵上戴着造型夸张的金耳环。他一边谦恭地引导着那位客人走进房子,一边还比比画画地说着什么。
米莉娜的房子其实只是她和金的临时居住地,这个街区很快就要拆迁了,政府未来将在这里建造一座豪华的写字楼。房子的原主人已经搬走了,而米莉娜和金是在这栋房子拆迁之前搬进来的,他们打算在这里临时住一段时间。他们在房子门口挂了一块手写的招牌,上面写着:“米莉娜夫人——手相专家”。平时,金外出去招揽欲看手相算命的客人,米莉娜则坐在家里等待客人上门。
当金和那位客人快走到门口时,米莉娜才放下窗帘,急忙跑回房子里屋的一张桌子后面。那张桌子用一块红色的绸布罩着,绸布上绣着太阳、月亮和星星的图案,显得非常神秘。
米莉娜坐在桌子后面的高背椅上,用手理了理她那浓密的披肩长发。米莉娜是一个天生丽质的女人,如果再化一点儿淡妆,将更加美丽动人。但米莉娜对自己的容貌并不在乎,因为除了金,没有人愿意要她。
米莉娜作好了准备,开始等候客人进来。
门开了,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说:“先生,我们到了。坐在里面的那位女士,就是无所不知的吉卜赛女先知米莉娜夫人,她只要看看你的掌纹,就知道你的过去和未来。”
米莉娜微微点了点头,然后抬头仔细打量着这位客人,只见他年纪五十多岁,身体微微发福,面色红润,显然是个过惯了优裕生活的人。
“请坐。”米莉娜说。
“谢谢!”那位客人说,“我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说实在的,心里还真有点儿紧张。”
“别紧张,就当做是一次有趣的小游戏吧。”
“好的,”那位客人笑着说,“我以前曾经看过手相,今天也没打算看手相,我本来有个约会,但时间还没到,就遇见了这位……这位……”
“哦,他是我丈夫。”
“你丈夫真是能说会道,夫人。”
“请把你的手伸出来让我看看好吗?”米莉娜说。
“哪只手呢?”
“左手看你的过去,右手看你的未来。”
“噢,我清楚自己的过去,我想知道自己的未来。”那位客人说完,就掌心向上地平伸出右手。米莉娜托着那人的手,眯起眼睛,假装很仔细地端详着。
“啊,你的事业线走势很好,近期你即将有一笔大生意,而且会很顺利地成交。”米莉娜笑着说。
其实,米莉娜并不是通过手相看出来的,而是猜测的。因为那位客人刚才提到今天他有一个约会,而这样衣冠楚楚的先生怎么会来到这个破败街区与友人约会呢?他最大的可能是和对面街区的那个进出口公司谈生意。从这位客人的穿着打扮、言谈举止来推断,他的生意金额一定不是小数目。至于为什么说那位客人会成功呢?因为人人都喜欢听好话,不是吗?看来米莉娜真是深谙客人的心理啊!
金走出米莉娜的房间,在他出门之前,回过头来冲米莉娜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说:这是个财大气粗的主儿,最好能从他身上狠狠地敲一笔。如果客人高兴,兴许能得到二十元甚至更多的报酬呢!
米莉娜把客人的手放下,开始仔细地端详他的脸。突然,米莉娜的脸色大变,紧闭双眼,呆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原来,那人的脸上出现了令人无比恐怖的情景:他那原本健康的褐色皮肤逐渐变得苍白,紧接着,大块大块的黑褐色斑点出现在他的脸上,斑点越来越大,最后覆盖了整个面部,他面部的皮肤开始变黑、龟裂,最后变成碎片飘落在地上,只剩下一个惨白的骷髅,面对着米莉娜……
“你怎么啦?”那位客人问着,一边想把自己的手抽回来。
这时米莉娜睁开双眼,她眼前的幻象完全消失了,低头一看,自己正死死地抓住那个人的手,指甲都深深地陷进了他的皮肉里。米莉娜吓了一跳,急忙将手松开。
“真抱歉,”米莉娜面色苍白,喘息着说,“我不能告诉你什么了,请你赶快离开这里吧。”
“夫人,你怎么了?需要我帮助吗?”那位客人一脸迷惑。
“噢,没什么,请你回去吧。”
这时,门帘晃动了一下,金正在门外偷听。
那位客人有些不知所措,但他很快又说:“夫人,谢谢你帮我看相,我还是要向你支付酬金的。”说完,他从钱包里抽出一张五元钞票放在桌子上,然后转身走出了房间。
当客人走远之后,金怒气冲冲地闯了进来,大声对米莉娜吼道:“你是怎么搞的?我不是叫你从他身上多弄点儿钱吗?结果你三言两语就把他打发走了!”米莉娜没有说话,只是低头呆呆地看着自己的双腿。
金冲着米莉娜发泄了一通怒火之后,他突然说:“你是不是在他脸上看见了‘那个’?难道你看见了‘死亡面孔’?”
米莉娜还是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点了点头。
“你这个人呀,他那么有钱,你总不能和钱过不去吧?”金说道。
“可惜,多么成功富有的男人啊,即使有再多的钱也没用了!”米莉娜带着怜悯的表情说,“凡是出现‘死亡面孔’的人,在日落之前必死无疑!”
突然,金仿佛想到了什么,他的眼中流露出狡黠的目光。他转身掀开门帘,冲着那位客人离去的方向跑去。
“你去哪儿?”米莉娜问,“别去管他,他的命运已经注定了。”
“放心吧,我不会伤害他,也没有必要。”金一边跑,一边说。
“那你还追他做什么?”
“再有不到半小时就要日落了,我跟着他,当他倒地而死的时候,他的钱包就是我的了。”
“难道你连死人的钱都要抢吗?”
“你给我闭嘴!我不会动他一指头,我只是跟着他,看看他怎么死的,行了吧?”金匆匆地跑远了。
米莉娜没有阻拦,她知道,自己拦也拦不住。她独自一人坐在屋子里,不禁又想起了许多往事。
自打离开从小生长的村子,冒充先知给人看相算命,这么多年来,已经很久没看到过“死亡面孔”了。记得自己第一次看到“死亡面孔”时,还是个天真活泼的小女孩。
米莉娜生在一个吉卜赛家庭,家中有父亲、母亲,还有三个兄妹,他们像千万吉卜赛家庭一样,到处流浪,在世界的各个角落艰难谋生。
米莉娜的父亲是个性格开朗的人,他身材高大魁梧,非常健康。有一天,父亲相约和几位朋友去森林打猎,在临出门之前,当他抱起小米莉娜说再见时,米莉娜惊恐万状地发现,父亲的面孔居然出现了一个可怕的幻象——他脸部的肌肉开始萎缩、脱落,最后变成了一个恐怖的骷髅。小米莉娜被吓得大哭起来。父亲非常困惑,他不明白乖巧的小女儿为什么会突然大哭。
在父亲离去之后很久,小米莉娜才止住了哭声,她把刚才所目睹的幻象告诉了母亲。母亲大惊失色,严厉地告诫她,永远不可将此事告诉任何人。太阳落山的时候,米莉娜父亲的冰冷尸体被朋友们抬了回来,据说是因为猎枪走火……
慈爱的父亲永远地离开了小米莉娜,从那天起,她的生活就变得一片灰暗。
在随后的岁月里,米莉娜没有对任何人再谈起那个恐怖的幻象,可是母亲却好像一直对她有所戒备并渐渐地疏远了她,似乎担心米莉娜知道,丈夫的死是她设计的一个陷阱。
在米莉娜十二岁那年,那种恐怖的幻象再度出现了。
米莉娜有一个好朋友,名字叫玛丽。玛丽是一个驼背的女孩,她们俩喜欢在河边玩耍,经常把美丽的花瓣撒在河水上,看着它们随波漂流。然而有一天,米莉娜突然看见玛丽的脸部也出现了恐怖的幻象,她被吓得尖叫着跑到附近的树林里,直到天黑才敢慢慢走出来。当她回到居住地时,发现人们正围在一起,仿佛在看着什么东西。米莉娜从人群中挤了进去,她惊愕地发现,原来地上是玛丽的尸体——据说,玛丽不慎落水溺亡了。
米莉娜偷偷地找到玛丽的祖母——一位阅历丰富的老奶奶,向她倾吐了心中的秘密。“老奶奶,这意味着什么?”米莉娜问道。
老奶奶的眼睛望着远方,沉默了许久才说:“孩子,那是‘死亡面孔’。当这种景象在某个人脸上出现时,他便活不过日落。然而,这种景象并不是人人都能看得见,在我们人类中拥有这种能力的人屈指可数。孩子,这并不是你的错,但是,你千万不要让族人知道你有这种能力,否则大家会回避你的。”
“那我该怎么办呢?老奶奶,我不想被大家疏远!”米莉娜惊恐地说。
“很遗憾,孩子,没有办法,只要你活着,你就会看见即将死亡的人的‘死亡面孔’。”
然而,后来族人们还是渐渐知晓了米莉娜的秘密,人们开始回避她、孤立她,因为人们对死亡心怀恐惧,以为米莉娜是死神的使者。不过,族人中也有一个人接纳了米莉娜,他就是金。随后,金向米莉娜求婚,并带她来到美国谋生。
米莉娜和金在这个新兴的国度过着流浪的生活,他们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米莉娜给人看相算命,金则给人打短工,以此谋生。有时候,米莉娜走在大街上,会看见某位行人的脸上呈现出“死亡面孔”,这时她就会立刻转身,远远地回避开。然而,这么多年来,她还不曾像今天这样如此近距离地看到“死亡面孔”呢。
第二天清晨,当黎明的第一缕阳光照在米莉娜脸上时,她发现自己单独一人躺在床上,金彻夜未归。正当米莉娜为金担忧之际,只听后门“吱呀”一声开了,米莉娜急忙用毛毯裹住身子,紧张地问:“金,是你吗?”
“是我,小点儿声!”
“发生什么事了?”
“快别问了,我们得赶紧离开这里!”
“你闯祸了?”米莉娜问。
“别提了!我跟着那个人,等他从进出口公司出来时,我上前和他说话,谁知他把我误认为是强盗,就要上来打我,我顺手一推,他倒在地上竟然死了,也许是心脏病犯了……”
“天哪!”
“唉,更倒霉的是,附近的行人看清了我的模样,估计用不了多久,警察就会找上门来,所以我们要赶紧离开这儿!”
说完,金趴在地上,双手在脏兮兮的地板上摸索着,最后,他摸到了那块松动的地板,将它撬了起来。金从地板下面取出了那叠用油纸包裹着的钞票——那是他和米莉娜的全部家当。然后金站起来走到窗前,透过窗帘的缝隙向外看,想看看警察是否已经找到这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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