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尽世界(上)》【全本】肯·福莱特

《无尽世界(上)》全本 作者:肯·福莱特

内容简介

1989年《圣殿春秋》问世,在读者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不断有读者催促福莱特撰写续篇。18年之后,终于诞生了这本《无尽世界》。故事依然发生王桥。1327年万圣节的前一天,四个小镇的孩子悄悄溜进森林,并在那里亲眼目睹了灭绝人寰的杀人场景。长大成人之后,他们的生活中交织着野心、爱情、贪婪和复仇。他们将见证繁荣和饥荒,瘟疫和战争。其中一个男孩将会环游世界,并最终回到王桥,另一个则成为了一个位高权重却腐败堕落的贵族。一个女孩将挑战中世纪教会的权威,而另一个则执著地追求一段毫无希望的爱情。无论怎样,他们的生活始终笼罩在童年目睹的谋杀的阴影下。与此同时,你争我夺、尔虞我诈的闹剧也仍然频繁地在小镇上演。人们处在爱与恨、贪婪与骄傲、欲念与仇恨编织的网中。于是有人开始质疑无所不能的天主是否真正存在小说延续前篇,继续讲述中世纪英格兰宗教、政治等利益勾结的黑暗阴谋。中世纪传奇史诗《圣殿春秋》续集欧洲美国十大畅销小说排行榜冠军黑死病引发新旧价值观念对立冲突百年战争时期惊心动魄的历史画卷

正文预览

无尽世界(上)
作者:肯·福莱特
内容简介
1989年《圣殿春秋》问世,在读者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不断有读者催促福莱特撰写续篇。18年之后,终于诞生了这本《无尽世界》。 故事依然发生王桥。1327年万圣节的前一天,四个小镇的孩子悄悄溜进森林,并在那里亲眼目睹了灭绝人寰的杀人场景。长大成人之后,他们的生活中交织着野心、爱情、贪婪和复仇。他们将见证繁荣和饥荒,瘟疫和战争。其中一个男孩将会环游世界,并最终回到王桥,另一个则成为了一个位高权重却腐败堕落的贵族。一个女孩将挑战中世纪教会的权威,而另一个则执著地追求一段毫无希望的爱情。无论怎样,他们的生活始终笼罩在童年目睹的谋杀的阴影下。 与此同时,你争我夺、尔虞我诈的闹剧也仍然频繁地在小镇上演。人们处在爱与恨、贪婪与骄傲、欲念与仇恨编织的网中。于是有人开始质疑无所不能的天主是否真正存在小说延续前篇,继续讲述中世纪英格兰宗教、政治等利益勾结的黑暗阴谋。 中世纪传奇史诗《圣殿春秋》续集 欧洲美国十大畅销小说排行榜冠军 黑死病引发新旧价值观念对立冲突 百年战争时期惊心动魄的历史画卷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
期盼了十八年,肯·福莱特终于为他的力作《圣殿春秋》写出了续集《无尽世界》。
肯·福莱特是英国一位“具有社会主义倾向”的严肃作家。从他的诸多著作中——这是判断及衡量一位作家世界观及创作思想的主要尺度,我们不难看出一条主线:在以唯物史观看待的历史真实画面的宏伟背景前,展现出一个个普通人的生动形象,通过他们看似平凡的作为,讴歌他们在推动人类历史前进的历程中的不朽功勋。
按照西方“学院派”的文学观点,福莱特的作品不算是“纯文学”,只能列入“通俗文学”一类。然而,小说,还有戏剧,这样的文学体裁,既然事实上是随着市民阶层的形成而发展起来的,从来就有别于文人诗歌的高雅,始终都是通俗易懂,受广大读者欢迎的。诚然,我们所说的“通俗”应该是雅俗共赏,即在人们喜闻乐见的故事背后,包含着某些发人深省的探索,给人以教益,是绝不等同于“庸俗”的。如果把高档次的通俗小说称为“严肃文学”,以与庸俗作品相区别和对照,恐怕并无不当。
在西方的文学论述中,有一种“知识的文学”和“力量的文学”的提法,就是说,一部优秀的作品要么给读者提供某些知识,要么给人以鼓舞的力量,总之是要让人们“开卷有益”。如果将这种理念用作严肃文学的标准,应该说还是恰当的。以此衡量福莱特的作品,称之为严肃文学,也就当之无愧了。
西方的历史小说,或者更宽泛些,以历史上的往事为题材的小说,是由苏格兰的伟大诗人和小说家瓦尔特·司各特首创的。他的主要写作手法是:在真实的历史背景的天幕前开辟一个广阔的活动舞台,由历史上某些曾经叱咤风云的真实人物在关键时刻登场来勾勒出历史进程的线索,而作家虚构的普通男女的丰满生动的形象,则充任这一场场、一幕幕波澜壮阔的活剧的主角,在他们的性格冲突中展开故事的情节,用来活灵活现地再现历史,并抒发作者的某些观点及情怀。自司各特始,众多的西方历史小说家便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和效仿这一手法,用来创作历史作品,其中的佼佼者得以充实了人类的文学宝库,为我们提供了一部部影响广泛的佳作。福莱特的历史题材作品也应该跻身其中——所谓“大地的支柱”,其实质指的就是人民群众,他们也正是“无尽世界”的推动者。
奉献给读者的这部《无尽世界》的时代,是在一三二七至一三六一年之间,与其上卷《圣殿春秋》的故事,已经相隔了两百多个春秋;适逢欧洲基督教国家对位于亚洲西部的伊斯兰世界猖狂进攻的八次“十字军东征”(一二〇一至一二九一)之后,而在欧洲文艺复兴(约一三六〇至一六五〇年期间)之前。当时的欧洲尚属中世纪,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都相当落后,最大的城市巴黎也不过五万人口。这一时期发生在欧洲,尤其是英格兰的重大历史事件有:英法百年战争(一三三七至一四五三),肆虐于南欧及西欧的黑死病(十四世纪中),英格兰羊毛织染业的崛起,等等。概括起来,就是西欧各国疆域逐渐形成,王权开始巩固(贵族领主的统治转向君主的中央集权),手工业经济稳步发展,以富裕商人和手工业者为代表的市民阶层随之形成,从而出现了这一阶层同王权及教会分庭抗礼——首先从财政经济上要求话语权的局面。
小说开篇的一三二七年,在英格兰的历史上发生了一件大事:在位君主爱德华二世(一二八四至一三二七,一三〇一年成为第一位以王储身份领衔的威尔士亲王,一三〇七至一三二七年在位)被其王妃伊莎贝拉伙同其情夫罗杰·莫蒂默废黜,并遭监禁,生死不明。由于爱德华二世在位时曾经试图抵制伯爵的势力,王妃他们的这一阴谋得到了不少伯爵(包括本书中夏陵的罗兰)的暗中支持。伊莎贝拉王后一伙原想由罗杰·莫蒂默摄政,从而窃取大权,不料年仅十四五岁的爱德华三世(一三一二至一三七七,一三二七至一三七七年在位)登基后即亲政,不久便将罗杰处死,将王后软禁,只是出于自身王位的考虑,并没有对老王爱德华二世的下落予以追究。这位少年君主随后便在国内鼓励建立自治市,以增加国库/王室的税赋收入,并遏制教会统治的经济实力,以支撑他穷兵黩武的需要(彼时的苏格兰尚未与英格兰合并,双方的相互征战相当频繁);对外则为夺得自认为合法的法兰西王位而发动了长达百年的英法战争。有关老王生死的秘密,遂成为本书的一条暗线。
与《圣殿春秋》一脉相承,《无尽世界》也以“凝固的交响乐”建筑的发展为明线。不过,随着技术的发展,大教堂的修建已由早年的哥特式的崛起演变为具有超大拱顶的宏伟的罗马式了。因此,书中的第一男主人公便是建筑匠师梅尔辛,其父杰拉德爵士是个式微的小贵族,已经落魄到既无权又无钱,沦为教堂食客的地步,但仍念念不忘其祖先是建筑匠师杰克和阿莲娜女士,因此也就是他们的儿子托马斯、曾经的夏陵伯爵的嫡系后裔。梅尔辛继承了祖上的职业智慧,成为出色的建筑匠师,他在桥梁、医院、教堂建筑设计和施工中的许多创举——包括发动群众加速工程进度,都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甚至说他参与了举世闻名的意大利佛罗伦萨百花圣母教堂的修建(依据史实,这座当年世界第一、如今排名全球第三的大教堂最初由坎比欧设计,并于一二九六年由他亲自监督开工,后由大画家乔托等人接手,但由于黑死病的威胁以及财政和技术上的原因,最终在布鲁内列斯基的创造性的施工下,克服了大拱顶的难题,方才于一四三六年竣工)。而他为王桥大教堂修建的高达三百零五英尺的彼时全英格兰最高大的塔楼更是贡献卓著。在作者的笔下,梅尔辛是一个“聪明但讲求实际”的心灵手巧的知识型人物,在他的面前,那些受业于牛津的死扣书本又夸夸其谈的教士,还有他那位不成器的师傅埃尔弗里克等人,都相形见绌。作为他这一重情多义的形象的反衬,是他的胞弟拉尔夫——一个“只要尊严不顾(骑士)荣誉”、睚眦必报、无恶不作的凶徒。兄弟俩从外貌到性格,都截然相反,但拉尔夫却晋升为伯爵,极具讽刺意味地反映了世道的黑暗与不公。
第一女主人公凯瑞丝益发光彩照人。她是一个有理想抱负、独立不羁的聪慧女性,颇有现代女权主义者的风范。早在少女时期,她就是她父亲羊毛商埃德蒙做生意的得力助手,掌握了阿拉伯数字及运算;后来又钻研出红绒布的染法,创出了“王桥红”的品牌;在临床医疗上,她向民间医生和异教的阿拉伯医术求教,与落后并自以为是的牛津毕业的教士医生坚决斗争,废弃了他们那套“体液”理论和只知放血、洗肠、泥罨(成分有动物粪便)的不科学疗法,在防止黑死病的扩散方面作出了令人钦佩的功绩,并总结临床经验,著书立说。她的敏锐的经济头脑后来又体现在管理女修道院的土地时采用货币地租等一系列尊重农民耕种自主权的带有前瞻性的新政上。她的标新立异,多次为她带来困境,甚至招致杀身之祸,但她始终不肯退却。即使她对婚姻的看法有失偏颇,险些断送了自己的幸福,却也折射出男女不平等的社会赘疣。这一切都表明,她是新兴市民阶层的杰出代表。或许是要向那个男尊女卑的社会宣战,或许是作者对女性情有独钟,书中的主要妇女形象,无论是机灵坚韧的贫苦小女子格温达、高雅倨傲的菲莉帕夫人、精明乖戾的彼得拉妮拉,老谋持重的塞西莉亚副院长嬷嬷,明察秋毫的民间医生“智者”(原文亦含有“巫婆”之意)玛蒂,个个都聪慧过人,连娇柔懦弱的蒂莉,喜欢卖俏的安妮特,长着天使般面孔的天真的修女梅尔,以及那些几笔带过的次要女性人物,无不各具特色,跃然纸上,令人过目难忘。
与男女主人公所代表的正面力量相对立的是那些“反派人物”。首先是教会中利欲熏心的戈德温及势利猥琐的菲利蒙,他们靠阴谋在教会中得以平步青云,那个令人生厌的托钵修士默多居然能够肆无忌惮地鱼肉乡里,而白头扫罗和托马斯修士这样的正派教士却始终受到压抑——这种种事实不言自明地揭示了教会的腐朽没落:上卷中菲利普副院长那种奋发进取、严守教规的精神已经不复存在。当然还有飞扬跋扈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和罗兰伯爵以及朗费罗律师乃至韦格利采邑的总管内森这样的王公贵族及其走卒。他们与教会明争暗斗,但在压榨普通百姓上,却是沆瀣一气。
福莱特在刻画人物上有一特色,即把他们的出身、经历等等,都作出了清楚的交代,从而为他们的思想及行为提供了可靠的心理依据。如以擅长抓住对方弱点为己所用的狡诈的菲利蒙就曾自白:“我们出身贫苦的人只能使点手腕来得到我们想要的东西。”
贯穿全书的三派势力之间种种争斗的事实证明,王桥这样一个七千人的城镇毕竟已经超过二百户拥有马拉大车,要想阻挡其发展是不可能的,尽管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多么不屈不挠的斗争和坚忍不拔的努力。作家把目光聚焦在王桥这样一座英格兰的镇子,却以点带面,形象地图解了欧洲中世纪的的社会发展历程。
应该说,福莱特是个讲故事的能手,在这方面丝毫不比大仲马逊色,却比那位法国前辈更尊重真实的历史。书中牵连着主人公命运的一次次冲突,往往是功败垂成,进而又柳暗花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令人难以释卷。而且作家也确实具备驾驭场面的能力,大至克雷西战役(史载,该战役为英法百年战争中的著名一战,是英军取得的为数不多的胜仗之一),小到梅尔辛发明的可以转动的吊车,无一不描写得绘声绘色,具体而微,令读者如身临其境,由此可见作家在积累素材上所下的功夫——比起那些把自己封闭在象牙之塔内,只知一味发泄自己内心感受的“纯文学”作家,不是要辛苦许多么?作为一部长达八九十万字的长篇巨著,本书的结构十分严谨,凡重大事件,前面必有似是轻描淡写的铺垫,之后也有郑重其事的交代。将大教堂的窃贼活活剥皮以儆他人一节,看似残忍,实则为后来戈德温和菲利蒙的盗窃行为埋下了伏笔,并进行了反讽。尤其突出的是,作者坚持客观叙述,各种场面都由书中当事人或旁观者的视角述说,既生动亲切,又避免了作者亲自出马的唐突和可能造成的主观倾向。甚至还有“他觉得自己分身了,仿佛他在从屋角盯着自己看”这样相当现代的叙事手法。至于戈德温违反教规所豢养的宠物——那只白尾尖的黑猫,取名“大主教”,更是兼有象征和讽刺的意味。
此外,本书作为“知识的文学”,还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欧洲中世纪生活(人们的衣、食、住、行)的可靠资讯,如修道院内部的常规,宗教迷信的愚昧,家族对城镇的统治势力——王桥镇的埃德蒙家族的几位成员先后出任当地领主即修道院的副院长及教区公会的会长即市政参议一职,使我们得窥同时代的佛罗伦萨的美第奇家族之一斑,以职业或出生地或体貌特征(朗费罗即“长人”之意)指代某人——后来便发展为姓氏,如此等等,确实比任何历史教科书都要来得生动细腻。
诚然,历史小说不是也不可能等同于历史课本。首先,作家必不可免地要以现代人,至少是他本人的理念来审视历史。福莱特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认识和阐释那一时期的历史,但是并没有阉割和歪曲历史,无疑是正确的。其次,撰写历史题材的小说,一定都有借古讽今(讽喻而非讽刺)的动机和目的。请看,书中的那些人物,我们是否有似曾相识之感呢?书中的那些事件,如果抽象成真与伪、善与恶、美与丑、进步与落后、正派与阴险之间的斗争,不是时时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吗?而最重要的,是作者对人性的挖掘——这正是一部文学作品有无长久生命力的所在。固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必然会发生某些变化,但人性中的那些美好和丑陋的东西,却是“秉性难移”的,无非是以不同的形态表现出来而已。福莱特按照弗洛伊德心理学的观点,抓住人们求生存(图发展)和情与性的本能,以鲜明的爱憎歌颂了人性之美,鞭笞了人性之丑,并为书末设下了类似“大团圆”的顺乎人心的结局。对于身处弱势群体而又是社会前进动力的普通百姓,无疑具有鼓舞作用。就此而论,本书也无愧于“力量的文学”。
胡允桓
二〇〇八年冬月于北京

一
格温达才八岁,可她并不害怕黑暗。
她睁开眼睛时什么也看不见,但这并不是让她害怕的原因。她知道她在哪里。她在王桥修道院,在一个人们称为医院的长长的石头屋子里,躺在铺在地上的干草垫上。她母亲躺在她身旁。格温达闻到了浓浓的乳汁味,知道妈妈正在喂那个还没起名字的新生婴儿。妈妈的旁边是爸爸,挨着爸爸的是格温达的哥哥,十二岁的菲利蒙。
医院里非常拥挤。尽管她看不见像挤在圈里的羊一样挨个儿躺在地上的其他家庭,却闻得见他们热烘烘的身体上散发出的汗臭味。天亮之后就是万圣节,今年的万圣节是个星期天,因此就更加是个圣日了。万圣节的前夜是段危险的时间,因为邪神们在肆无忌惮地四处游荡。成百上千的人们都像格温达家一样,从周围的村庄涌进了王桥,为的是在修道院这个神圣的地方度过万圣节前夜,并且在黎明时分参加万圣节礼拜。
格温达像所有敏感的人一样,害怕邪神,但更让她害怕的,是她在礼拜仪式上不得不做的事情。
她凝视着黑暗,竭力不去想那件让她害怕的事情。她知道对面的墙上有扇拱形的窗户,上面没有玻璃——只有最重要的建筑物才有玻璃窗——而是用一面亚麻布的窗帘挡住了秋天寒冷的空气。然而,她却连窗户应当有的一片模糊的灰色都看不见。这倒使她很高兴。她不希望黎明到来。
她什么也看不见,却能听见很多声音。随着熟睡的人们翻身或挪动,铺在地上的干草时时发出微微的声响。一个小孩子大哭了起来,好像是被噩梦惊醒了,但很快就被低低的抚慰声哄得安静了。不时有人说话,是断断续续的梦话。还有什么地方有两个人在做着父母也做却从来不说的事情,格温达管那事叫“吭哧”,因为她想不出别的词来了。
时间简直过得太快了,屋子里出现了一道光。长屋的东端,祭坛的后面,一个修士拿着一根蜡烛走进了大门。他把蜡烛放在祭坛上,借着烛火点着了火媒,然后沿着墙挨个儿地点燃了壁灯。每次他的火媒触到灯芯影影绰绰的头儿,他那长长的身影就总像是从墙上反射出来的一样。
越来越亮的光照亮了地上一排排隆起的身躯。有的人蜷缩在黄褐色的斗篷里,有的人则和旁边的人紧紧地挤在一起取暖。病人们占据了靠近祭坛的小床,那可是最能感受到灵光的地方。在屋子的西端,有一段楼梯通向楼上,那里有为来访的贵客准备的房间:夏陵的伯爵和家眷这时就在楼上。
修士在格温达面前俯下身来,去点她头顶上的灯。当他接触到格温达的目光时,他笑了笑。她在不断晃动的火苗中审视着他的脸,认出了是戈德温兄弟。他既年轻又英俊,昨天晚上还和菲利蒙亲切交谈过呢。
格温达的旁边是她们村的另一家人:塞缪尔夫妇和他们的两个儿子。他们是一家富裕的农户,有很大一片地。他们的小儿子伍尔夫里克是个烦人的六岁男孩儿,对他来说,世界上最好玩的事情莫过于拿橡果砸女孩子,然后跑开。
格温达的家不富裕。她父亲根本没有地。他给所有愿意雇他的人打短工。夏天时总是有活儿干,但秋收一结束,天气开始变冷后,家里就要经常挨饿了。
因此格温达不得不去偷。
她想象过被抓住的情景:一只有力的大手紧紧地抓着她的胳膊,她无助地扭动着,却根本挣脱不了;一个低沉而冷酷的声音说道,“哼,哼,一个小贼”;她想象过挨鞭打的疼痛和羞辱,还有最糟糕的,她的手被剁掉时的痛苦和悲伤。
她父亲就受过这样的刑罚。他左臂的头上就是一节吓人的、起皱的残肢。他用一只手过得很好——他能使用铁锹,能为马备鞍,甚至还能制作一张捕鸟的网——但每年春天他仍然总是最后一个受雇,而到了秋天又总是第一个被解雇。他永远不能离开村子到别处去找活儿,因为断臂标志着他是一个贼,没有人肯雇他。当他外出旅行时,他会在残肢上系一个塞满东西的手套,以免所有的陌生人都躲着他,但这也没法骗过人们太长时间。
格温达没有看到爸爸受刑——那事发生在她出生之前——但她经常想象那情景,现在她又忍不住想象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她自己身上。她在脑海里仿佛看见了斧头的锋刃落向她的手腕,切入她的皮肤和骨头,将她的手从胳膊上剁下,以致它们再也没法重新接合起来。她不得不咬紧牙关免得尖叫出声。
人们纷纷站起身来,伸着懒腰,打着哈欠,擦着脸。格温达站起来抖了抖衣服。她穿的全都是她哥哥以前穿过的衣服:一件一直垂到膝盖的羊毛衫,外面罩着一件束腰外衣,束腰带是麻绳做的。她的鞋原先是有鞋带的,但鞋带孔磨豁了,鞋带丢了,她用干草编成绳子,把鞋系在脚上。她把头发塞进了松鼠尾巴做的帽子里,就算是穿好了衣服。
她抬眼看了看父亲,他悄悄地向她指了指过道对面的一家人:一对中年夫妇和他们的两个儿子。那两个孩子只比格温达稍大一点儿。那个男人又瘦又小,下巴上长着鬈曲的红胡子。他正把剑往腰上扣,这说明他是个士兵或者骑士:平民百姓是不准佩剑的。他妻子是个瘦削的女人,生气勃勃,脾气火爆。格温达正打量着他们,戈德温兄弟恭敬地向他们点了点头,说道:“早安,杰拉德老爷,莫德太太。”
格温达看出了是什么引起了她父亲的注意。杰拉德老爷的腰带上用皮绳系着一个钱包。钱包鼓鼓的,看上去足有好几百枚英国钱币,有小小的、薄薄的银便士、半便士和法寻——够爸爸挣一年的,如果他能找到雇主的话。这些钱足以喂饱一家人,直到开春。钱包里没准还有一些外国金币,像佛罗伦萨的弗罗林或威尼斯的达克特什么的。
格温达有一把小刀子,装在羊毛织的鞘里,刀鞘用一根绳子挂在脖子上。锋利的刀刃能够迅速地割断皮绳,使那个鼓鼓的钱包落入她的小手中——除非杰拉德老爷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在她得手之前抓住她……
戈德温兄弟抬高了声音,以便压住人们交谈的嗡嗡声。“看在教导我们行善的基督的分上,万圣节礼拜后将提供早餐,”他说道,“此外,院子里的水池中有干净的饮用水。请记住在室外的厕所方便,不要在室内小便!”
修士和修女们对洁净的要求极高。昨天晚上,戈德温抓住了一个正在角落里撒尿的六岁男孩儿,结果他们全家人都被赶出了修道院。除非他们能花一便士去住小旅馆,否则他们就只能在教堂北端门廊的石头地上,在十月夜晚的寒风中瑟瑟发抖了。动物也被禁止入内,所以格温达的只有三条腿的小狗“蹦蹦”也被赶了出去。她都不知道它是在哪里过的夜。
当所有的灯都点亮后,戈德温将大大的木门向外推开。夜晚的冷风灌了进来,刺得格温达的耳朵和鼻尖生疼。过夜的客人们纷纷拉紧了外衣,开始慢吞吞地向外走去。当杰拉德老爷一家动身后,爸爸和妈妈汇入了他们身后的人流,格温达和菲利蒙也跟了上去。
此前一直由菲利蒙下手来偷,但昨天他差点儿在王桥市场被逮住。他顺手从一个意大利商人的货摊上偷了一小罐很贵的油,结果他却把罐子掉在了地上,以致所有人都看见了。谢天谢地,罐子没碎。他不得不装作是不小心把它从货架上碰了下来。
直到不久前菲利蒙还像格温达一样,个头儿很小,不起眼儿,但去年他一下子长高了好几英寸,声音也粗了,他变得笨手笨脚、缓慢迟钝,好像还不适应他新长成的大个子。在偷油罐子失手之后,昨天晚上,爸爸宣布菲利蒙已经太大了,干不了重大的偷窃活儿了,以后这就是格温达的差事了。
这就是她夜里那么长时间睡不着觉的原因。
菲利蒙的真名叫霍尔格。十岁那年,他觉得自己将来应当去做一名修士,于是他对所有的人说他把名字改成了菲利蒙,这个名字听上去更有宗教意味。奇怪的是,大多数人都顺从了他的意愿,不过爸爸和妈妈仍叫他霍尔格。
他们走出了门,看到两列冻得发抖的修女举着火把,照亮了从医院通向王桥大教堂西大门的道路。火把的边缘有影子在闪动,就像是夜间的妖怪和小鬼正跳向人们看不到的地方,似乎它们只是因为修女们的圣洁,才不敢过来。
格温达猜想“蹦蹦”也许会在门外等着,但它没在那儿。它也许找到了什么暖和的地方睡觉去了。在走向教堂的路上,爸爸一直紧盯着要他们跟紧杰拉德老爷。有人从后面猛拽了一把格温达的头发,疼得她尖叫了一声,以为是什么妖怪,她回过头来一看,原来是她六岁的小邻居伍尔夫里克。他跳到了她够不着的地方,大笑起来。接着他父亲吼了一声:“放规矩点!”并在他头上拍了一巴掌,小男孩放声大哭起来。
宽敞的教堂高耸在拥挤的人群上方,黑糊糊的一大团,看不清轮廓。只有最底下的部分是清晰的,拱门和竖框被闪烁不定的火把映照成橙色和红色,很是醒目。队列快到教堂大门口时放慢了步伐,格温达看到一群镇上的居民从对面涌了过来。她心想,他们足有好几百人,也许是好几千,她不清楚一千人到底有多少,她数不到那么多。
人流一寸一寸地挪动着穿过门厅。摇曳不定的火把的光芒照耀在墙上的浮雕人物上,使它们像是在疯狂地起舞。最底下一层是魔鬼和妖怪。格温达害怕地凝视着恶龙和狮身鹰首兽,凝视着一只长着人头的熊,凝视着一条长着两个身子和一副口鼻的狗。有些魔鬼在和人搏斗,一个妖怪正把绞索套在一个男人的脖子上,一个长得像是狐狸的妖怪紧紧拽着一个女人的头发,一只长着手的鹰在用矛刺一个赤身裸体的男人。在这些画面上方,圣徒们在遮篷下站成了一排;在他们上方,使徒们端坐在宝座上。再往上,在正门的拱券上,圣彼得握着钥匙,圣保罗手持经卷,崇敬地仰望着耶稣基督。
格温达知道耶稣是在告诉她不要做坏事,否则她将遭受魔鬼的折磨,但是人类比魔鬼更让她害怕。如果她偷不到杰拉德老爷的钱包,她就会挨爸爸的鞭子。更糟糕的是,全家除了喝橡子汤,没有任何吃的。她和菲利蒙将一连好几个星期饿肚子。妈妈的奶会干枯,新生的婴儿会像前两个一样死掉。爸爸又会一连消失好几天,回来时除了带着一只干瘦的苍鹭或者一对松鼠,没有任何能下锅的东西。挨饿比挨鞭子更可怕——它痛苦的时间更长。
她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偷东西:从货架上偷走一只苹果、从邻居的鸡窝里偷走刚下的蛋、从酒馆的桌子下偷走醉汉不小心掉落的刀子。但偷钱就大不一样了。如果她在偷杰拉德老爷时被抓住,指望像她上次偷了一个好心肠的修女一双漂亮的皮鞋时那样放声大哭,然后被当作一个顽皮的孩子而饶过,是一点儿可能也没有的。割断一个骑士的钱包带,可不是孩童的小过失,而是真正的成人的罪行,她也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她努力不去想这些。她个子很小,又机灵敏捷,她一定能像个小精灵一样,神不知鬼不觉地偷走那钱包——假如她能克制住颤抖的话。
宽阔的教堂里已是人如潮涌。在两旁的侧廊里,戴着兜头帽的修士们举着的火把,放射出闪烁不定的红光。中殿的柱子高耸入黑暗中。随着人流涌向圣坛,格温达紧跟着杰拉德老爷。这位红胡子的骑士和他瘦瘦的妻子都没有注意到她。他们的两个儿子对她的兴趣也不及对教堂的石墙。格温达的家人已经落在了后面,看不见了。
中殿很快就被人们挤满了。格温达从来没在一个地方见到过这么多人:简直比赶集日教堂绿地上的人都多。人们欢快地相互打着招呼,这个神圣的地方是不会有邪神的,他们感到很安全,于是所有的人交谈的声音便提高了许多,在耳边轰鸣。
接着钟声响了,人们安静了下来。
杰拉德老爷站在镇上的一家人旁边。那家人都穿着细布做的斗篷,因而可能是富裕的羊毛商。骑士的身旁站的是一个约摸十岁的小女孩儿。格温达站在骑士和女孩儿的身后。她竭力不引起人们的注意,但令她沮丧的是,那女孩儿看了她一眼,还冲她嫣然一笑,好像是在告诉她不用害怕了。
在人群的边缘,修士们一个接一个地熄灭了手中的火把,最后大教堂完全陷入了一片漆黑之中。
格温达心想:那个富家的女孩儿以后还会不会记得自己呢?她可没有像别人一样,仅仅瞟上格温达一眼就不再看她。她打量了自己,心里想过自己,以为自己会害怕,还友好地微笑了一下。不过教堂里有好几百名儿童。在昏暗的光线下她不会对格温达的模样留下太清晰的印象的……她会吗?格温达竭力想把这份忧虑从头脑中驱走。
黑暗中什么也看不见,她悄无声息地迈步向前,溜进了两人中间,感觉到一边是女孩儿柔软的毛呢斗篷,一边是骑士旧外套粗硬的纤维。她已经进入了动手的位置。
她摸到挂在脖子上的绳子,从鞘里掏出了小刀。
一声可怕的尖叫打破了静寂。格温达一直在等着这叫声——妈妈早就告诉过她礼拜仪式上会发生什么情况——但她还是被吓了一跳。这声音好像是什么人在受刑。
接着是一阵刺耳的鼓声,仿佛有人在敲一块金属板。更多的杂音随之而起,有痛哭声、狂笑声、猎号声、劈啪声、各种动物的叫声,还有一口破钟的声音。在所有这些声音的共鸣下,一个孩子开始放声大哭,于是其他孩子也纷纷哭了起来。一些大人偷偷地笑了,但又惴惴不安。他们知道这些声响都是修士们装出来的,但这毕竟是可怕刺耳的声音。
现在还不是下手的时候,格温达心惊胆战地想着。这会儿所有的人都非常紧张、小心。任何触碰都会被骑士感觉到的。
那恐怖的响声越来越大,接着又有一种新的声音加入其中:音乐。音乐声起初非常轻柔,以致格温达都不敢肯定自己是否真的听到了它。随即乐声逐渐加大。修女们开始歌唱起来。格温达感到自己浑身的血液都沸腾了。那一刻在临近。她像个小精灵一样神不知鬼不觉地移动着。她转过身来,以便面对着杰拉德老爷。
她非常清楚他的装束。他穿着一件很重的毛呢长袍,腰间系着装有饰钉的宽皮带。他的钱包用一根皮绳系在皮带上。在长袍的外面,他还罩了件绣花的外套,很贵但也很旧。外套的前面有骨制的黄色纽扣。他并没有把纽扣全系上,也许是因为困倦,也许是因为从医院走到教堂并没有多远。
格温达尽可能轻地将一只小手放到了他的外套上。她想象着自己的手像一只蜘蛛,轻得他根本感觉不到。她将那蜘蛛一般的手伸过他的外套前襟,找到了开口处。她的手在他外套的下摆处,沿着他厚厚的皮带滑着,直到她摸到钱包。
随着音乐声越来越响,嘈杂声也在逐渐消退。从人群的前排传来了一阵敬畏的低语声。格温达什么也看不见,但她知道圣坛上点起了一盏灯,照亮了一个刚才火把熄灭时还没出现的圣骨盒——用象牙和黄金打造,雕刻精美,盛有阿道福斯圣徒遗骨的盒子。人群向前拥去,人人都想尽可能地离圣徒遗骸近一些。格温达感到自己被紧紧地夹在了杰拉德老爷和他前面的男人之间,她抬起了右手,用刀刃割向那钱包上的皮绳。
皮子很结实,她的第一刀没有把它割断。她发疯般地锯着,心里拼命地祈求着杰拉德老爷被圣坛的景象吸引住,而不要注意他鼻子底下正在发生的事情。她向上瞟了一眼,发现她只能勉强看到周围的人的轮廓:修士和修女们正在点蜡烛。亮光每一刻都在增大。她没有时间了。
她猛拽了一把刀子,感觉到皮绳断了。杰拉德老爷低低地咕哝了一声:他是察觉到了什么?还是仅仅在为圣坛的壮观景象而感慨?钱包坠落下来,落入了她手中。但是钱包实在太大了,她抓着它并不轻松。钱包在向下滑。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她抓不住了,钱包就要落在地上,落在那么多人乱糟糟的脚之间,她害怕极了。但她随即紧抓了一把,把它抓了回来。
她感到一阵狂喜,一阵宽慰:钱包到手了。
但她仍处于极度的危险中。她的心跳得那么响,她觉得恐怕所有人都能听得见。她赶紧转过身去,背对着骑士。在同一瞬间,她把重重的钱包塞到了她束腰外衣的前襟里面。她能感觉到,钱包卡在她的腰带上,使她身前的衣服鼓了起来,就像是老人的大肚子,会非常引人注目的。她把钱包移到了体侧,这样她的胳膊就能多少遮挡一些。如果灯亮了,人们仍能注意到的,但她再也没有什么地方可藏了。
她把刀插入了鞘中。现在她必须赶在杰拉德老爷发现丢了东西之前,赶紧逃跑——但是信徒们的拥挤,刚才虽然掩护了她在偷钱包时不被人注意,这时却在妨碍她逃脱了。她试图向后迈步,想在身后的人群中挤出一条缝来,但是所有的人都在往前拥,想看上一眼圣骨。她被紧紧地夹住,动弹不得,而且就在她刚刚偷过的人的身前。
一个声音在她耳边响起:“你没事吧?”
是那个富家女孩儿。格温达克制住惊慌。她不想引起人们的注意。一个想帮忙的大孩子是她最不希望看到的。她什么也没说。
那女孩儿对周围的人喊道:“小心点儿。你们挤着这小姑娘了。”
格温达差点儿叫出声来。这富家女孩儿的体贴会让格温达的手被剁掉的。
她不顾一切地想逃走,便将手放在了前面的人身上,用力一推,使自己向后倒退,结果只是引起了杰拉德老爷的注意。“你在底下什么也看不见,是吧?”她的受害人和善地说道,并且,让她惊恐万分的是,他把手伸到了她的胳膊下面,把她举了起来。
格温达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他的手伸进了她的腋窝里,离钱包只有一寸。她的脸冲着前方,使杰拉德老爷只能看到她的后脑勺儿。她的眼光越过人群,向圣坛望去。修士和修女们正在点燃更多的蜡烛,并向死去已久的圣徒唱着歌。更远处,一道微弱的光亮从教堂东端一扇大大的圆花窗上照了进来:天已经破晓,正在将邪神赶走。嘈杂声这时已完全停止了,歌声则越来越响。一位高大、英俊的修士走到了圣坛前,格温达认识他。他是王桥修道院的副院长安东尼。他举起双手做出祈神赐福的手势,大声说道:“现在,承蒙耶稣基督恩典,这个世界上邪恶和黑暗的势力,又一次被上帝的神圣教堂的和谐与光明的力量驱逐了。”
人群发出了一阵胜利的欢呼。人们开始放松下来。仪式的高潮已经过去了。格温达扭了扭身子,杰拉德老爷明白了她的意思,把她放了下来。格温达始终没有正脸对他,便从他身旁挤过,向人群的后方挤去。人们已不再热切地想看圣坛了,因此她得以从人丛中挤出一道缝来。越是往后,越是容易,最终她来到了教堂西大门,见到了她的家人。
爸爸满脸期盼地望着她,并且做好了一旦她失手就要发怒的准备。她从外衣里拽出了钱包,塞给了他,满心欢喜终于能够脱手了。他一把抓了过去,稍稍转身,偷偷地看看了里面。格温达看见他高兴得咧嘴笑了。然后他把钱包递给了妈妈。她迅速地把它塞进了裹着婴儿的毛毯里。
痛苦的煎熬结束了,但危险还没有过去。“一个富家女孩儿看见我了。”格温达说道。她自己都能听出自己的声音因为害怕而变得尖厉起来。
爸爸小小的黑眼睛愤怒地闪了闪。“她看见你做什么了吗?”
“没有,但她对别人说别挤着我,然后那骑士就把我举了起来,以便我看得更清楚些。”
妈妈低声叹了口气。
爸爸说:“那么,那骑士看见你的脸了?”
“我尽量没让脸冲着他。”
爸爸说:“但是,最好还是别让他再看见你了。咱们不回修士的医院了。咱们去找个小饭馆吃早饭。”
妈妈说:“咱们没法一整天都躲着呀。”
“用不着躲,咱们可以混进人群嘛。”
格温达开始放心了。爸爸似乎认为没有真正的危险。不管怎么说,让她宽慰的是,又该爸爸主事了,责任已经从自己身上移到了爸爸那里。
他又继续说道:“而且,我想吃面包和牛奶,不想喝修士们那稀乎乎的粥了。我再也受不了啦!”
他们走出了教堂。黎明的曙光已经出现,天空呈现出珍珠般的灰色。格温达想抓住妈妈的手,但婴儿开始啼哭起来,妈妈的注意力被吸引了过去。接着她看到一只三条腿的小狗,浑身白色,却长着一张黑脸,正以一种她所熟悉的偏向一边的跑姿跑进教堂。“蹦蹦!”她大叫一声,抱起狗,紧紧地拥在胸前。


  1. [1]farthing,英国旧时值四分之一便士的硬币。?????????

二
梅尔辛十一岁,比他弟弟拉尔夫大一岁,但是,让他愤愤不平的是,拉尔夫比他高,也比他壮。
这便给他们的父母带来了麻烦。他们的父亲杰拉德老爷是个战士。每当梅尔辛举不起沉重的长矛,或者在还没有把树砍倒时就筋疲力尽,再或打架输了哭着跑回家,他都掩饰不住自己的失望。他们的母亲莫德太太使事情变得更糟,每当梅尔辛最需要她做的事情就是装作没看见时,她的过度关怀都使梅尔辛益发尴尬。每次父亲对拉尔夫的气力表现出骄傲,母亲就批评拉尔夫的蠢笨作为补偿。拉尔夫的脑子是有点儿慢,其实他也不想这样,絮絮叨叨的提醒只能激怒他,惹得他跑出去和别的孩子打架。
父母俩都因为万圣节早晨发生的事情而恼火。父亲根本就不想来王桥,他是被逼而来的。他欠修道院的钱,而且他还不起。母亲说修道院会把他的地收走的:他是王桥附近三座村庄的地主。父亲提醒她说自己是托马斯伯爵的直系后裔——就是在亨利二世国王谋杀贝克特大主教的那年即位的那位夏陵伯爵。而托马斯伯爵的父母是王桥大教堂的建筑匠师杰克和阿莲娜女伯爵——这是一对近乎传奇的夫妇,在漫长的冬夜,他们的故事和查理曼大帝以及勇士罗兰的英雄事迹,一起被人们传诵着。杰拉德老爷吼叫道,有这样的祖先,哪个修士也不敢没收他的土地,至少是那个老太太一般的副院长安东尼。他一开始咆哮,莫德的脸上便呈现出一副因厌倦而顺从的表情,她转过身去——然而梅尔辛听到她嘟囔了一句:“阿莲娜夫人有个弟弟理查,除了会打仗,什么也不会。”
安东尼副院长也许是像个老太太,但至少在抱怨杰拉德老爷还不起债时,表现得男人气十足。他找了杰拉德的领主——现任夏陵伯爵,也是杰拉德的远房表兄。罗兰伯爵召杰拉德来王桥,打算和副院长一起商量个解决办法。因此父亲的情绪非常不好。
紧接着父亲就给偷了。
他是在万圣节礼拜结束后发现这一损失的。梅尔辛很陶醉于那戏剧般的场景:那一片漆黑,那奇异的声响,静悄悄地开始、渐次增大、最后竟充满了整个巨大教堂的音乐,还有最后那慢慢点燃的蜡烛。随着烛光亮起,他还注意到有人在黑暗中干了些小小的坏事,不过灯亮时就已被宽恕了:他看到两个修士匆匆忙忙地结束了接吻,还看到一个狡猾的商人把手从一个微笑的妇人丰满的胸脯上移开,而那妇人显然不是他的妻子。当他们回到医院时,梅尔辛仍沉浸在兴奋中。
他们正等着修女们提供早餐,厨房的一个伙计举着个托盘穿过屋子走上楼梯,托盘上有一大罐淡啤酒和一大盘热腾腾的咸牛肉。母亲愤愤地说道:“我还以为你那个伯爵亲戚会邀请我们到他屋子里和他共进早餐呢。毕竟,你祖母和他祖母是姐妹。”
父亲回答说:“你要是不愿意喝粥,我们可以去饭馆。”
梅尔辛的耳朵竖了起来。他喜欢饭馆的早餐,喜欢那新鲜的面包和咸咸的黄油。但母亲却说:“我们吃不起。”
“我们吃得起。”父亲说着,手伸向了他的钱包。就是在这时,他发现钱包不见了。
起初他还在地上四处找了找,以为它有可能是掉落在哪里了。接着他就发现了皮绳末端的割痕,他愤怒地咆哮了起来。所有的人都看着他,只除了母亲。她转过脸去,梅尔辛听见她咕哝道:“这是我们全部的钱呀。”
父亲怒视着医院里的其他客人。从他右太阳穴一直拉到左眼的那道伤疤,似乎也因为愤怒而变得颜色更深了。屋子里安静了下来,却充满了紧张气氛:一个愤怒的骑士是很危险的,哪怕显然是个穷困潦倒的骑士。
这时母亲开腔了:“毫无疑问,你是在教堂里被偷的。”
梅尔辛心想她说的肯定没错。在黑暗中,人们不仅仅是接吻,更多的是偷窃。
父亲说:“那也是伤天害理!”
“我估计这事是在你把那小姑娘举起来时发生的。”母亲继续说道。她的脸都变了形,好像是在硬吞下什么苦果。“小偷可能是从背后把手伸到了你的腰上。”
父亲吼道:“我非把他找出来不可!”
那个叫做戈德温的年轻修士说道:“我很遗憾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杰拉德老爷。我马上去报告约翰治安官。他能看出镇上哪个穷人突然暴富了。”
这在梅尔辛看来希望非常渺茫。镇上有好几千居民,又有好几百外来者。治安官不可能监视所有的人。
但是父亲的情绪稍稍缓和了些。“该把那恶棍吊死!”他的声音不那么响了。
“此外,也许您和莫德太太,还有令郎,愿意赏光到祭坛前已经布置好的桌旁就座。”戈德温语气平和地说道。
父亲轻轻地哼了一声。梅尔辛知道他很满意得到了高于旁人的待遇。大多数客人都将席地而坐,在他们昨晚睡觉的地方喝粥。
发生打斗的可能已经消失了,梅尔辛稍稍感到些宽慰。但是,当他们四人就座之后,他又急切地想知道接下去会发生什么情况。他父亲是位勇士——人人都这么说。杰拉德骑士曾在自治桥为老王作战,就是在那里,一名来自兰开夏的叛匪用剑在他的前额上留下了那道伤疤。但他很不走运。有的骑士打仗归来,满载着战利品:或者是抢来的珠宝,或者是一大车贵重的佛兰德布匹和意大利绸缎,要不就是俘虏了一个贵族家庭深受爱戴的父亲,能因此得到上千镑的赎金。但杰拉德骑士似乎从来都收获不丰。可他还得买武器,买盔甲,买昂贵的战马,从而为国王效忠尽责。不知怎么的,他从土地上收来的租金从来不够用。于是他不顾母亲的反对,开始借债。
厨房的伙计们搬进来一口热气腾腾的大锅,先给杰拉德老爷一家上了粥。粥是用大麦熬的,加了香菜和盐调味。拉尔夫还没闹明白家里陷入了危机,眉飞色舞地谈起了万圣节礼拜仪式,但父母怒气冲冲地阴沉着脸,一言不发,他赶紧闭上了嘴。
粥喝完后,梅尔辛走向了祭坛。他把自己的弓箭藏在了祭坛后。人们要是想从祭坛那儿偷东西,还得先掂量一番。假如回报很诱人的话,他们也许能克服恐惧,但一张家制的弓能值多少钱?所以,弓肯定还在那儿。
这是一张让梅尔辛很感骄傲的弓。一个成人用尽气力,能拉开一张六英尺长的弓。梅尔辛的弓才四英尺长,而且很细,但在其他方面,它都和标准的长弓一模一样。英格兰人就是用这样的弓,射杀了无数的苏格兰山民、威尔士叛匪,还有披着铠甲的法国骑士。
父亲以前从来没对这张弓发表过意见,现在他却打量起来,好像头一回看到一样。他说:“你从哪儿搞到这种木条的?它们很贵。”
“这根不贵——太短了。是一个弓匠给我的。”
父亲点了点头。“除了短之外,算是根不错的木条。是用紫杉的芯——边材和心材交会的地方做的。”他说着,指了指两种不同的颜色。
“我知道,”梅尔辛急切地说道,他很少有机会在父亲面前表现自己,“有弹性的边材做弓的前部最好,因为它容易弹回原来的形状。坚硬的心材做弯曲部的内侧最好,因为当弓向内弯时,会有回收的力量。”
“说得很对,”父亲说着,把弓递了回去,“但要记住,上等人不用这种武器。骑士的儿子是不能当弓箭手的。那是农夫的孩子干的事情。”
梅尔辛非常沮丧。“我连试都没试过呢!”
母亲插话了。“让他们玩吧,”她说,“他们还是孩子呢。”
“好吧,”父亲说道,他已经丧失了兴趣,“不知道那些修士会不会给我们拿罐淡啤酒来。”
“别做梦了,”母亲说道,“梅尔辛,照顾好你弟弟。”
父亲咕哝道:“恐怕是弟弟照顾他。”
梅尔辛非常不快。父亲根本不了解会发生什么情况。梅尔辛能管好自己,但拉尔夫却总要跟人打架。然而,梅尔辛明白,在父亲这种情绪下,最好是别和他理论,于是他一声不吭地走出了医院。拉尔夫像尾巴一样跟着他。
十一月的天气,清冽而寒冷,天空中高高地堆着浅灰色的云。他们走出了教堂的院子,走上了主街,经过了鱼巷、皮革院、餐馆街,在山脚下过了横跨在河上的木桥,离开了老城,走向了被称为“新镇”的郊外。这里有一条排满木头房子的街,蜿蜒于牧场和花园之间。梅尔辛带路来到了一片叫做“情人地”的草地。镇上的治安官和他的助手们正在那里布置箭靶。根据国王的命令,所有男人在教堂礼拜之后,都必须参加射箭训练。
其实强制并无必要:在星期天早晨射上几箭,不是什么苦事,大约一百来名镇上的青年男子排成了长队,等着轮到自己施射。妇女们、儿童们,还有一些感到自己太老或认为射箭有损自己身份的男人,在两旁观看。有些人自带弓箭。也有很多人太穷,买不起弓箭,治安官约翰为他们准备了用白蜡木或榛木做的便宜的练习弓。
这一天简直像是盛大的节日。酿酒师迪克用马车拉着啤酒桶,大杯大杯地卖着淡啤酒。面包师贝蒂的四个青春年少的女儿,也用托盘托着加了香料的小面包,在人群中穿梭着叫卖。镇上的富人们都戴上了皮帽,穿上了新鞋。就连稍穷一点的女人也都束起了头发,并在斗篷的边上缀上了新穗带。
梅尔辛是唯一拿着弓箭的孩子,立刻招来了其他孩子的注意。他们把他和拉尔夫围了起来。男孩子们全都羡慕地问这问那。女孩子们性情不同,有人钦佩地看着,有人则露出了鄙夷的神色。其中一个小姑娘问道:“你是怎么知道制作弓的门道的?”
梅尔辛认出了她:在教堂里站得离他们不远。他心想,她大概比自己小一岁。她穿着连衣裙,外面罩着件手工很细、价钱很贵的毛呢斗篷。梅尔辛通常很讨厌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女孩子:她们总是咯咯笑个不停,什么事也不当真。但这小姑娘不是那样,她是真正好奇地看着他和他的弓,这让他很喜欢。他说:“我全是靠猜的。”
“你真聪明。这弓好用吗?”
“我还没试过呢。你叫什么?”
“凯瑞丝,我们家是羊毛商。你叫什么?”
“梅尔辛。我爸爸是杰拉德老爷。”梅尔辛按了一下斗篷上的钩扣,把手伸进兜头帽,掏出了一卷弓弦。
“你为什么要把弓弦藏在帽子里?”
“那样的话,如果下雨,它就不会被淋湿了。真正的弓箭手都是这么做的。”他将弓弦搭在弓身两端的槽口上,稍稍将弓弯曲,以便弓弦就位。
“你也要去射那些靶子吗?”
“对。”
另一个男孩儿说道:“他们不会让你射的。”
梅尔辛看了他一眼。他约摸十二岁,又高又瘦,大手大脚。梅尔辛昨天晚上在修道院医院里见到过他和他的家人:他叫菲利蒙。他一直在围着修士们转,问他们各种问题,帮他们供应晚饭。梅尔辛对他说:“他们当然会让我射的。为什么不呢?”
“因为你太小了。”
“那他们太傻了。”梅尔辛嘴里虽然这么说,心里却也没把握:因为大人们经常都是很傻的。不过菲利蒙自认高明的样子激怒了他,尤其是当他刚刚在凯瑞丝面前显摆过之后。
他离开了孩子们,走向了一群正等着射箭的男人。他认出了其中的一位:一个个头高得出奇、肩膀也很宽的小伙子,叫做马克·韦伯。马克注意到梅尔辛手里的弓,用一种缓慢而和善的口气问道:“你是从哪儿弄到这弓的?”
“我自己做的,”梅尔辛骄傲地说道。
“你看看,埃尔弗里克,他这活儿做得还真不错呢。”马克对他身旁的人说道。
埃尔弗里克身材壮实,却是一副狡猾的表情。他随意瞟了一眼那弓,鄙夷地说道:“太小了。这弓射出的箭永远别想穿透法国骑士的铠甲。”
马克温和地说道:“恐怕是穿不透。但我估计这小伙子还得再等一两年,才轮得着和法国人交手呢。”
治安官约翰大声喊道:“一切准备就绪,现在开始。马克·韦伯,你第一个射。”那大个子走向了发射线。他挑选了一张结实的弓,试了试,毫不费力地就把厚厚的木头拽弯了。
治安官这时才注意到梅尔辛。“小孩子不能射。”他说道。
“为什么?”梅尔辛抗议道。
“别管为什么,只管走开。”
梅尔辛听到有些孩子在窃笑。他气愤地说道:“你不讲理!”
“我没必要跟小孩子讲理,”约翰说道,“好了,马克,你射吧。”
梅尔辛感到受了羞辱。那个油嘴滑舌的菲利蒙当着所有人的面证明是他梅尔辛错了。他转过脸去不再看箭靶。
“我跟你说过是这样的嘛。”菲利蒙说道。
“闭上嘴滚开!”
“你没法让我滚。”菲利蒙说道,他比梅尔辛要高出六英寸。
“但是,我能。”拉尔夫插话了。
梅尔辛叹了口气。拉尔夫一向愿意效劳,但他却看不出,假如他跟菲利蒙打斗的话,只会使梅尔辛看上去既像个胆小鬼又像个傻瓜蛋。
“不管怎么说,我该走了。”菲利蒙说道,“我要去给戈德温兄弟帮忙了。”说罢,他就走开了。
其余的孩子也开始散开,到别处找乐子去了。凯瑞丝对梅尔辛说:“你可以到别的地方去试试这弓。”她显然也想看看梅尔辛会怎样使用它。
梅尔辛四下望了望。“但是到哪里去呢?”如果有人看见他在没人监督的情况下放箭,也许会把他的弓没收的。
“咱们可以到林子里去。”
梅尔辛大吃了一惊。孩子们是严禁进入森林的。森林里藏着逃犯,还住着偷东西的贼。小孩子会被他们剥去衣服,强迫为奴,甚至还有比这更严重的危险——父母们只会暗示而不肯明说。而且即使他们逃脱了这些威胁,也肯定会因破坏规矩而被父亲痛揍一顿的。
然而凯瑞丝似乎不怕,梅尔辛也不想表现得比她还胆小。更何况治安官生硬的拒绝正让他感到羞辱呢。“好吧,”他说,“不过咱们得确保不被别人看见。”
凯瑞丝有办法。“我知道一条小路。”
她向河边走去。梅尔辛和拉尔夫跟了上去。一只三条腿的小狗也尾随着他们。梅尔辛问凯瑞丝:“你的狗叫什么名字?”
她说:“这不是我的狗。不过我给了它一块发了霉的咸肉,结果我就甩不掉它了。”
他们沿着泥泞的河岸走着,经过了许多仓库、码头和船坞。梅尔辛偷偷地打量起这个不费吹灰之力就当上了领头人的小姑娘。她长着一张方脸,神色坚定,既算不上漂亮也算不上丑,一双蓝里泛绿、还有几粒褐色斑点的眼睛,闪现着一丝顽皮的光芒。她浅褐色的头发编成了两条辫子,这是当时富家女子的时尚。她的衣服很贵,但脚上却穿着实用的皮靴,而不是贵妇人们更喜欢的绣花布鞋。
她转身离开了河边,领着他们穿过了一个木材场。突然之间,他们就已经身处茂密的丛林中了。梅尔辛感到一阵紧张。现在他已经进了林子,这里的每一棵橡树后都可能藏着强盗。他为自己的冒失感到后悔,但如果后退,他又会感到耻辱。
他们继续前行,寻找着足够射箭的空地。突然,凯瑞丝用一种诡秘的语气说道:“你们看见那片大灌木丛了吗?”
“看见了。”
“咱们一走过去,你们就跟我一起蹲下,别出声。”
“为什么?”
“待会儿就知道了。”
片刻之后梅尔辛、拉尔夫和凯瑞丝就蹲在了灌木丛后。那只三条腿的小狗也跟着他们蹲下,眼巴巴地盯着凯瑞丝。拉尔夫想问话,但凯瑞丝嘘了一声,制止了他。
一分钟后一个小女孩走了过来。凯瑞丝一跃而起抓住了她。那姑娘大声尖叫起来。
“安静点儿!”凯瑞丝说道,“咱们离大路不远,我们不想被人听见。你干吗跟着我们?”
“我的狗跟你们在一起,不肯回来了!”那女孩儿呜咽道。
“我认识你,今天早上我在教堂里看见你了,”凯瑞丝的语气缓和了下来,“好了,没什么可哭的了,我们不会伤害你的。你叫什么名字?”
“格温达。”
“那狗呢?”
“它叫‘蹦蹦’。”格温达抱起了小狗,狗就舔起了她的眼泪。
“好了,现在它又归你了。不过你最好跟我们走,免得狗又跑了。再说,你一个人恐怕也找不着回镇子的路。”
他们继续前进。梅尔辛说道:“猜一猜,什么东西有八只胳膊、十一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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