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雄》全本 作者:千年龙王l
内容简介
他建立了一个国家前所未有的尊严。他给了一个族群挺立千年的自信。他的国号成为一个民族永远的名字。马刀下的冤魂和马鞍上的得意,没有丝毫区别,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没有无故剥夺的权力。没人可以随便欺辱大汉的子民,没人可以在大汉的国土上任意的抢掠杀戮。无论我们的敌人有多么的强大,汉家的血脉终将激励着我们拿起刀剑,争取属于自己的尊严和荣誉。要让这帮草原鞑子领教汉家儿郎的勇武,用他们的尸山血河铸就大汉民族的辉煌。云啸向天怒吼,大汉雄起。
正文预览
汉雄
作者:千年龙王l
内容简介
他建立了一个国家前所未有的尊严。
他给了一个族群挺立千年的自信。
他的国号成为一个民族永远的名字。
马刀下的冤魂和马鞍上的得意,没有丝毫区别,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没有无故剥夺的权力。
没人可以随便欺辱大汉的子民,没人可以在大汉的国土上任意的抢掠杀戮。无论我们的敌人有多么的强大,汉家的血脉终将激励着我们拿起刀剑,争取属于自己的尊严和荣誉。
要让这帮草原鞑子领教汉家儿郎的勇武,用他们的尸山血河铸就大汉民族的辉煌。
云啸向天怒吼,大汉雄起。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1章 穿越
英国有一个叫霍金的家伙,他很了不起很有成就。一个手脚都不能动的高位截瘫,居然不影响结婚生子,愣是娶了媳妇生了娃。还有比这个更有成就的么?还真有,这家伙还创造出了一个虫洞理论。说是人或者物品进入了虫洞,便会出现在另外一个时间和空间。
云啸现在恨这个理论,因为他成了这个理论的受害者。
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如果有的话云啸准备订一瓶,不包邮也成。自己干什么要那么好奇,去触摸那块发光的石头。都说了好奇害死猫,现在自己也被好奇害的够惨。
一米八五的大个,现在还不到一米五八。曾经引以为傲的肱二头肌,现在看上去就像一只鸡腿。
这是哪里?地球?
嗷~~~
是野狼,云啸以前并不惧怕野狼,徒手对付两只都没有问题。但是现在的废材体格肯定是不成。逃跑也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无论在草原、森林还是沙漠。又或者是人类创建的城市。跑的赢狼的都不是人,他娘的刘翔也不行。
看着两条麻杆似的瘦腿,指望他们赶超刘翔、博尔特明显的不现实。
力敌不成,那便只有智取。还好野狼还只是视野中的两个小黑点,云啸有时间翻找自己需要的东西。
谢天谢地背囊还在。云啸记得里面有一把锯短了枪管的双瞳列枪,这是自己在边境拿两条中华和一个老维换的。
打的是散弹枪子弹,这玩意不好弄。好不容易才弄到了九发,双手哆嗦着装了两发进去,这玩意到手以后还是头一次实弹射击。
黑点一点点的变大,而后逐渐的清晰。一直到能看见鲜红的舌头和锋利的狼牙。灰色的眸子里隐现绿色的光芒,短距离加速冲刺。云啸知道这是犬科动物标志性的扑击准备,接下来他们会毫不犹豫的跃起,尖利的狼牙会准确刺穿你的动脉。强劲有力的下颚会像老虎钳子一样锁住你的脖子,直到你的血液流干或者窒息而死。
五米,这是扑击的最后冲刺距离。开枪,这是最后的机会不然一切都将不可收拾。
心脏剧烈的跳动,仿佛要从嗓子里面蹦出来一般。草原狼独有的呼啸声已经可以听得清清楚楚,云啸甚至看得清随风后摆的胡子和血红的舌头。
“轰!”,灼热的铅弹射了出去,再凶恶的猛兽在现代科技的面前都是渣渣。作用力的悖论推动着无数的钢珠冲出枪口,一只凶恶的草原狼顿时被射成了筛子,鲜血从窟窿里泊泊的流出。一块冒着热气的头盖骨向后远远的飞了出去。
另一只草原狼先是被巨大的响声吓的不知所措,不过野兽的天性使得它迅速做出了正确的选择,逃跑。
在云啸调整枪口的时候,这家伙已经跑出了近十米。
“轰!”锯短了的枪口明显不适合远程攻击,只有几个铁砂击中了草原狼的后腿。
逃生的强烈愿望使得这只草原狼无视伤害,继续快速的奔跑。
嗷~~~
凄厉的狼嚎在草原上响起,云啸徒然的一惊,立刻反应了过来。这帮家伙通常都是团伙作案,它们从来不是一匹狼在战斗。七颗子弹能打死几只狼,云啸心里十分的有数。趁狼还没有来之前赶紧的逃跑才是王道。
将猎枪塞进了背囊,仓惶的选了一个方向跑了下去。
指望指北针不现实,因为云啸不知道自己身在什么地方,蒙古、青藏、又或者是匈牙利。猛然的由原始森林来到草原,很明显有些不适应。齐膝深的绿草仿佛像是一块巨大的绿色地毯,间或有一两朵野花算是点缀。
艰难的向前走着,背囊里找出来的丛林山地靴很明显不合脚。上辈子四四的大脚丫子,现在套在脚上像两条船。
太阳西斜,身后的黑点不紧不慢的跟着,已经有了八头之多。如果不赶紧想办法,恐怕就要狼肚子里搭灵棚。问题是放眼望去四下里一片的绿色,绿色的草毯一直铺到了天边。不管这是哪里空气质量还是很不错的。蓝天白云,空气清新的不像样子。这让后世闻惯了汽车尾气的云啸唯一满意的地方。
爬上一个高坡,眼前出现了一条银色的光带,正反射着太阳的光芒。云啸十分的高兴,因为他看见了河边上长了几颗大树,绝对的参天巨木,树干的粗细要用恐龙的腰围形容那种。
只要爬到树上,便可以安然的度过这个夜晚,没有比在夜里受到狼群攻击更可怕的事情。
一路跑着冲下了土坡,费力的攀上了大树。也不知道这树有多少年了,云啸觉得自己很像阿甘,看着火红的落日不知道明天的前程。
草原狼已经把树包围起来,云啸不担心它们会上来,上帝是公平的,他赋予了这帮畜生尖牙和利爪,却没有赋予它们上树的本事。
拿出ZIPPO防风打火机,又折了一些干枯的树枝在树上点了一堆火。草原的夜晚很冷,云啸去过草原知道这一点。草原狼很惧怕火光,树下的绿色眸子迅速的远离,恐惧的躲避着火光。吃了些压缩饼干,拿出睡袋想了想又拿出登山绳将睡袋绑在了树上。他也不想半夜掉下去,那样的话下场一定十分的凄惨。
奔跑了一天,但是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云啸仍然难以入眠。躺在睡袋里面,云啸回忆着上辈子的事情。好像自己本身就是一个传奇,几个小时前自己还在原始丛林中探险,只不过好奇摸了一下发光的石头,便到了这里。
从小学习算不得好,高考却逆天发挥居然考上了科技大。上了四年大本学了一脑袋的机械设计,硕士却考进了北大的文学系开始舞风弄月。学了几年的文学,毕业了却干起了旅游,成了野外探险的领队。跨度太大了,也许老天爷也是这么认为,所以这次扯着了蛋。
现在自己连是否身在地球都没有把握,就是一会儿出现了一个ET应该也在心理承受的范围。不过就目前情况来看,自己在地球的可能性极大,因为目前还没有发现超出自己知识范畴的生物。没有大脑袋的ET,也没有水母一样的家伙在天空飘舞,同样没有通体蓝色长尾巴的家伙向自己射箭,最重要是没有裤衩穿在外面的超人。
脑子里在杂乱的想着事情意识逐渐的模糊,云啸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叽叽喳喳的鸟叫声吵醒了云啸,身旁的篝火已经连一丝余烟都没有。
云啸揉了揉眼睛看了一眼树下,百十头草原狼围拢在大树的周围,绿幽幽的眸子向云啸行注目礼。看来是这帮家伙估计对付不了自己,拉来了亲戚朋友。狼有很强的领地观念,树下面聚集了这么多。恐怕方圆百里的狼都来了。
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小胳膊小细腿,怎么看怎么也不够下面那一百多只会餐的。
先不管它们会餐的问题,自己的肚子又叫了起来。开了一厅牛肉罐头吃了起来,接下来生死难料吃点得点。
楼下的家伙们明显闻到了牛肉罐头的味道,狗鼻子很灵,狼鼻子应该更灵。此刻,草原狼们鼻翼在急速的扩张收缩。贪婪的闻着牛肉罐头的香味,让人不得不对军用口粮说赞。
云啸剜了一大块牛肉,有找出了准备钓鳄鱼的鱼钩。这是在西双版纳逛街的时候买的,卖鱼钩的是一位猥琐的中年大叔,一个劲的拍胸脯保证这鱼钩钓鲨鱼都没问题。
将鱼钩拴在登山绳上,挂好牛肉小心的顺下去。
草原狼的弹跳很好,原地猛窜居然能跳两米多。云啸猛的向上一拉,树下传来清晰的牙齿咬合的声音。
如此逗弄了几次,终于有一只弹跳超好的草原狼一口咬住了牛肉。不过,看来这家伙很饿咬的很死,鱼钩都从鼻尖刺出来。
受伤的家伙不停的哼唧,它缺心眼的同伴试图咬住它的后腿将它拖下来。结果就是哼唧的声音越来越大,云啸拽不过那些狼,索性将登山绳系在了树干上,任凭下面那只狼无助的哀嚎。
以前听说狗不吃狗,云啸没有试验过。不过狼肯定吃狼,只不过几分钟时间,挂在树杈上的跳高冠军便只剩下了一个狼头,致死都没闭上灰黄的眼睛,明显的死不瞑目。
云啸没有去管跳高冠军,既然吃饱了又下不去还是闭目养神好些。
忽然树下的草原狼不再撕咬,而是安静的可怕。远处传来的巨大的声响有如狮吼虎啸,震天动地,大地都在微微的颤抖。
动物对于自然的敏锐远超于人,不待云啸反应过来上百头草原狼便拔爪狂奔,速度之快足可赶超奔驰宝马。
云啸站在树枝上举目四望,发现河的上游一道水墙有如奔马一般压了下来。咆哮的河水夹杂着泥沙冰凌,让人行内心升起一股绝望。终于明白为什么河边只有这几颗巨树,一根小树苗都没有。同时也闹明白了自己身处何处,这他娘的就是桃花汛。
“看来我还在地球。”
云啸喃喃的道。
第2章 热情的匈奴人
巨树的品质有保证,在滔天的洪水撞击在树干上时,云啸直是觉得树干只是颤抖了一下,没有丝毫要折断或者连根拔起的痕迹,看来腰围决定吨位是有道理的。
倒霉的草原狼们在巨量的洪水面前像是一粒沙土,在洪流中连个泡都没冒便被吞没。
桃花汛来的快,去的也快。一天过后,水流便平缓了下来。云啸收拾好背囊出溜到树下,不用担心狼的问题,现在恐怕方圆百里都没有一只狼存在。
好吧,判断错误。草原的食肉动物不止有狼还有豹子,一位豹子妈妈正带着孩子遛弯,与刚刚下树的云啸不期而遇。母豹子很明显对云啸非常感兴趣,眼睛里甚至发出了绿莹莹的光芒。
云啸放弃了重新上树的打算,豹子会爬树它们可不是依仗数量优势的犬科动物。
母豹子用爪子扒拉开小猫一样的小豹子,慢跑着冲向云啸。一切与动物世界里面那么的相似,看来几千年来它们都没有怎么进化。
双瞳列枪再一次喷出了火舌,在母豹子即将跃起的一刹那准确的轰击在了它的脑袋上。但云啸仍然被惯性趋势的豹子尸体撞出了几米远。豹子很重,云啸艰难的将母豹子推开。喘着粗气靠在树干上休息,家猫大小的小豹子欢快的跑了过来。十分奇怪的看着没有头的母亲,咿咿呀呀的叫着叼住了母亲身下的乃头。
云啸有些不忍的扭过了头,人的内心都有一些柔软的东西,我们称之为人性。杀了人家的母亲,尽管是自卫。但一只家猫一般大小的豹子在草原上存活的几率几乎是零,动物世界经常有这样的演绎。云啸抱起了混身沾满了泥巴的小豹子,小心的用河水冲洗它的身体。
它的毛皮居然是白色的,云啸不知道这是基因突变还是白化病。反正这只小豹子的皮毛是白色的,忽然理解了为什么它身上沾满了泥巴。如此引人注目的毛色自然不会在草原活得长久,这是与生俱来的本能还是其他的什么!
“以后就叫你小白好了。”
“怎么你还不满意,我杀了你妈妈就欠你一条命。以后我养活你,只要我有一口吃的绝对不会让你饿着。”
“走吧,小白我带你去谋生。”
洗的干干净净的小白非常的可爱,除了叫声几乎和家猫没有任何的区别,当然不是那只叫加菲的肥猫。
背着背囊顺着河向南走,既然确定这一条是黄河,那么自己所在的地方自然便是富庶的河套地区。黄河九曲唯富一套,河套地区是出了名的水草丰美之地。云啸以前多次来过,至今还对这里热情好客的牧民念念不忘。
来到牧区鲜有不喝多的,敬天敬地之后大腕的马奶酒是对客人最好的招待。
看见远处奔来的两匹骏马,再看马上穿着皮袍子的人,云啸觉得自己好像闻到了手扒羊肉的味道。
真的很热情,看看上来就送了根绳子。呃,好像不是送的是套上的。这是草原上十分普遍的套马杆,云啸自然认得,他还见人拿这东西套过马。
一个青年和一个年约四十许人的虬须汉子快乐的大声说着什么。云啸可以确定,他们说的不是蒙古语。那青年上前一俯身便抓起了云啸的脖领子,将云啸按在马背上唱着歌便开始跑。
完全不理会云啸在马背上被颠的七荤八素,黄疸水都吐了出来。
这他娘的不像是蒙古牧民啊,现在草原上骑马的不多了,除了游客大多牧民都换摩托车。这俩家伙是哪里来的,偷渡客?
颠簸终于停止了,云啸的一条小命已经剩下了半条。这是一个典型的牧民家庭,毡房、羊圈、马厩、猎狗一样不缺。可就是哪里不对头,总觉得好像差了点什么。
一个穿着皮袍的老汉正在喂马,见自由落体摔在地上还在发愣的云啸,赶忙上前来搀扶。
“娃子,你是被抓来的?哎,可怜呐这么点个岁数就被抓到这里来。”老汉一口的秦腔,说的是正宗的三秦口音。
“这是哪咧?”云啸张嘴问道。
“关中娃子?你咋跑河套来了。”
“呃……”云啸终于找到哪里不对了,面前的老汉居然穿着一身古代的袍子。究竟是唐代的还是汉代的说不清楚,反正是古代的。现在的牧民没人这么穿。
“这是哪?”
“这是匈奴左大都尉的辖区,这里每家每户都有被抓来的汉人。孩子既然到了这里,就听话。不要生出逃走的念头,逃走的人不是喂了狼就是被抓回来喂了狗,听见没有。”老汉善意的提醒道。
“匈奴!老子穿越了。”云啸不禁抬头又看了看湛蓝的天空,这样的天空根本就不是工业时代的产物,只不过摸了一下石头而已,这就穿越了两千多年,看来这次是真扯着了蛋。
“大爷,现在是皇帝是谁?”
“呀,这娃子莫非是摔傻了。老汉被抓来的时候,大汉文皇帝刚刚过世,如今也不知道过了几年现在的皇帝是谁,老汉也不知道。在这个鬼地方,就不要奢望活着回去了。”
大汉文皇帝,那么接下来就是汉景帝。那么自己是在汉景帝的年代,接下来便是大名鼎鼎的汉武帝刘彻。天呐,自己怎么穿越来到了这么一个年月。
无论如何还是知道了自己所处的年代,还好是在地球上。如果是都教授他们家,自己这不会特异功能的菜鸟可是有大苦头吃。
正在懵懵懂懂的看着这个几千年前的世界,一条鞭子带着哨声抽到了云啸的身上。轮鞭子的小子非常的有技巧,辫梢狠狠的甩在了云啸的后背。一看就是经常使鞭子的好手,云啸从自己的幻象中惊醒了过来。愤怒的瞪着抽自己的半大小子,这小子上身穿了一件迷彩服衣服。云啸差一点就以为那老汉在忽悠自己,不过定睛一看原来是自己的衣服。看来这小子已经翻检过自己的背囊,因为他的老爸正在抖落云啸的睡袋。
老汉想过来说什么,可话还没有出口那条毒蛇一样的鞭子便甩在了老汉的脸上,鲜血顿时从老汉的指缝中流了出来。
匈奴小子长的非常的壮实,留着后世流行的阿福头,皮袍子外面还套了一件迷彩服。这一身混搭十分的类似后世的嘻哈风格,或者说喜欢嘻哈的人们借鉴了匈奴风格,谁又说得准。
云啸很愤怒,长这么大都没让人用皮鞭抽过,想当年他爹也只不过用棒子。
也许是草原民族杀戮的本能,抓云啸回来的匈奴汉子对双瞳列枪非常的好奇。翻来覆去的鼓捣,已经有一些成果。因为云啸看见他的手已经在试图勾动扳机。
呃……云啸在考虑是否告诉他枪口不能对着自己,尤其是头。因为枪膛里面已经装了子弹。至于保险,老旧的双瞳列枪根本就没那个装置。
“哄”匈奴小子立刻趴在地上,刚才还在凶恶吠叫的猎狗夹着尾巴钻到了草堆底下。
匈奴汉子死的非常难看,因为云啸清楚的看见在勾动扳机的一刹那,他的眼睛正对着枪口向里面看,似乎是想琢磨枪管里面究竟有什么。匈奴汉子的头不见了绝大部分,脖子上边诡异的只剩下了一个下巴,上面还有几颗有些发黄的牙齿。看来这家伙不经常的刷牙。
不作死就不会死的很难看————郭德纲。
云啸认同了郭德纲先生的名人名言,活生生的例子就摆在自己的眼前。
来不及过分佩服老郭,云啸紧跑几步冲上去拾起地上的双瞳列枪。没有丝毫犹豫的抬手就给了冲出帐篷的那个老匈奴人一枪。云啸不相信他这么着急的跑出来是请自己吃手扒羊肉,十有八九干掉自己才是真的,因为他手里拎着刀。
年老的匈奴人壮硕的胸口被射入了数十颗钢珠,皮袍子很明显不附带防弹功能。老人家甚至都没来得及哼一声便仰头倒下,股股的鲜血迅速染满了脚下的草皮。
刚刚还耀武扬威的匈奴小子,此时趴在地上身下的草皮也湿了一片。看来他只继承了先祖的欺软怕硬,而没有继承祖上的勇武,否则以云啸现在的废材体格,他可以顺利的将云啸掐死。
云啸以最快的速度完成褪膛,装弹等一系列动作。用枪口对着匈奴小子,只要他有任何的异动云啸便会毫不犹豫的开枪。
事实上云啸没有毫不犹豫的机会,因为一柄切草的大铡刀已经带着呼啸的风声砍断了这个匈奴少年的脖子,一股血箭窜出了几米远,染红了好大一片的草皮。
“小子,除恶务尽。这个时候容不得心慈面软,如果要是让他跑了,咱们都得玩完。”脸上满是鲜血的老汉拎着铡刀对云啸说道,尚在流血的脸上一片的狰狞。
来不及收拾,远处已经有五个黑点急速的飞驰了过来。
老兵将铡刀横在胸前,凛然的气势让云啸有些吃惊。马上的骑士很明显也发现了这里的不对头,按照以往的经验这家的主人此时早就应该跑出来迎接自己。
招待路过的客人,这可是草原的规矩,更何况这里是自己的封地。
骑士们拔出了刀,因为他们已经看见了尸体和老汉手上带血的铡刀。一定是这些该死的汉人奴隶杀死了自己的主人,这样的事情以前在草原经常发生,不过自打汉人奴隶见识过处死他们的方法之后,这样的事情已经好多年没有发生。
已经很近了,他们没有用弓箭。要用草原的方式处死这些敢于弑主的汉人奴隶,来保证未来不会发生同样的事情。
第3章 汉人的苦难
双瞳列枪再一次展示了它的威力,两名急速冲锋的匈奴骑士被射成了筛子。趁其余的人愣神的时候,飞快的跑到草堆的后头装填子弹,老汉抵御着一个匈奴骑士。另外两名匈奴骑士打马再次冲向云啸,对云啸手中的枪丝毫不惧。
双瞳列枪没有让云啸失望,没有卡弹臭蛋的桥段,两声枪响之后匈奴骑士掉落马下。
最后那名匈奴骑士明显是带头的,手持铡刀的老汉身上已经几处受创,前胸后背皆染满了鲜血,但那老汉仍手持铡刀死战不退。
将最后一颗子弹装进双瞳列枪,结束了这场决斗。
老汉手撑铡刀坐在地上大口的喘着粗气,声音大的像是在拉风箱。后背和肩头的伤口触目惊心,被砍翻的皮肉向外翻着。不过似乎老汉很兴奋,只是短暂了歇息了一会儿便拾起了马刀手起刀落将那为首的骑士头颅斩落,捧在手里仔细的欣赏,一脸的喜意。
尼玛,太重口味了。人都挂了,难道还要虐尸不成?
云啸看着兴奋的像个捡到糖块的娃娃似的老汉,不由自主的后退了几步。
“娃子莫怕。就凭这颗头颅。便可封侯,你知道他是谁?他便是匈奴单于的左大都尉。”说着便在尸体上翻检,很快便摸出了一块二寸宽三寸长的金牌,老汉将金牌拿在手里掂量了几下。
“这便是左大都尉的金牌,有了这两样东西怎么爷俩便可一世吃喝不愁。哈哈哈!”狂笑牵动了伤口,本已经结痂的伤口再度崩裂,丝丝的鲜血再度涌出。
老汉只是抹了一把鲜血,便在地上踅摸起来。犹豫着拿起被那个匈奴汉子乱扔的塑料袋,他好像对这种透明的袋子很好奇,翻来覆去的看。试着将人头金牌装进塑料袋,颠了两下觉得还算结实,这才放下心来。
拒绝了云啸的包扎要求,将人头腋在怀里老汉便开始套马。
“娃子,这家的女人和娃子都去祭祀。我们要赶快走,如果这家人都回来。咱们死的难看。”
云啸赶忙收拾被扔得东一件西一件的物品,还好工兵铲手枪这样的实用物品没有丢。至于被糟蹋得不成样子的压缩饼干不得不选择丢弃,同样需要丢弃的是双瞳列枪,没有了子弹,这东西就是阳伟的野人,丝毫没有实用价值。云啸可不认为在遥远的汉代,自己能造出子弹子么逆天的东西出来。
将背囊背好,看看怀里的小白,这小家伙居然还是在睡觉。看来猫科动物昼伏夜出的习性一点都没有改变。
老汉已经成功套了四匹高大的骏马,这四匹都是马群里最为雄壮的儿马子,在草原上都是不多见的品种,如果换做长安一匹马可以卖出一辆宝马的价钱,这还是得X6,七五零以下想都别想。
云烨刚想扳鞍上马,猛然发现居然木有马镫。马背比云啸都要高,让他变身张无忌是在是难为了云啸。
老汉看出来云啸的难处,单臂一较力居然将云啸举到了马上。
“娃子,抓紧马缰绳掉下来可不是闹着玩的。”老汉说完便飞身上马,动作灵动飘逸,看得出来骑术十分的精湛。
云啸差点哭出来,上辈子也就玩票性质的骑了几圈。现在这老汉明显有让业余票友客串专业名角的趋势,按照他那个跑法,摔死是正常摔不死是侥幸。
“大叔,我不会骑马。”
“哎,咱汉家人吃亏就吃亏在这不会骑马上。”
老汉颇为无奈,只得拿出绳子将云啸死死的绑在马鞍上。“娃子,没时间了,能不能活就看你的造化了。”说完便一鞭子抽在云啸的马屁股上,云啸胯下的骏马四蹄翻飞的奔驰了起来。
四周的景物快速的倒退,云啸感觉屁股和大腿已经不是自己的。小白也明显感觉到了不舒服,从云啸的怀里探出头来,看到飞速后退的景物吓得又将头缩了回去。
人马不休的跑了一天,云啸要死的心都有了。这简直就不是人遭的罪,大腿上已经是血肉模糊的一片,估计再骑下去自己就会成为骑马骑死的第一人,如果不是被绑在马背上,云啸早就不干了。
不过最先坚持不住的不是他,而是那个老汉。剧烈的运动使得他肩膀和后背的伤口不停的流血,求生的本能驱使着他拼命的奔跑。不过人终究不是铁打的,老汉噗通一声栽倒在了马下。云啸坐下飞驰的骏马一蹄子狠狠的踏在了他的胸口,云啸清晰的听见了胸骨碎裂的声音。
骏马没有了主人的驾驭,很快停了下来。看来它也累得不轻,口鼻之中已经冒出了白沫子。
云啸的马也停了下来,云啸奋力挣脱已经颠得有些松散的绑绳。下去查看老汉的伤势。
肋骨被碗口大的马蹄子踏断,估计插进了肺子里。老汉正大口的吐血,每一次呼吸都喷出许多血沫子。这样重的伤,估计在后世抢救过来的可能性也不大。
老汉的手哆嗦着将绑在腰间的塑料袋扯了下来,将人头递给了云啸,嘴里冒着血一张一合,不过只能发出咯咯的声音,他想说什么可云啸一个字都没听清楚。只是用手无力的指了指胸口,云啸撕开他的袍子。一个一寸长半寸宽的木牌挂在脖子上。牌子上的字迹已经模糊的不可辨识,想来一定是经过许多的磨难。
老汉的眼中闪烁着奇异的光芒,猛的坐起面向东方,大喊了一声“汉”便一头栽了下去。
这一声怒吼不是喊出来的,而是从胸腔里面喷出来的,这个一个汉人老奴隶心底的呐喊。
曾经他也有家人,也许他还有自己美丽的妻子和可爱的孩子。草原的游牧部落无情的掠夺了他的家乡,这些游牧民族没有进步和发展,只有抢劫杀戮和破坏。
云啸不清楚什么伟大的历史意义,他只知道历史书上写了,匈奴马队所到之处,没有先进生产力,没有国民生产指数,没有经济贸易,只有尸横遍野、残屋破瓦,农田变成荒地,平民成为奴隶。
匈奴从来不是一个好邻居,对待这样的邻居就应该暴力拆迁。几十年后当卫青、霍去病的铁骑踏过这片草原的时候,那才是正义的伸张。恶人不要天报,要人报,鲜血结下的仇恨只能用鲜血来化解。
云啸的心中充满了暴虐,无他。只是因为这个自己还不知道名字的老汉,一个汉族的自由人变成了被匈奴任意打骂趋势的努力。这样的人还有多少云啸不知道,他只知道拥有汉家血脉的他,有责任终结这一历史。
马刀下的冤魂和马鞍上的得意,没有丝毫区别,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没有无故剥夺的权力。
没人可以随便欺辱大汉的子民,没人可以在大汉的国土上任意的抢掠杀戮。无论我们的敌人有多么的强大,汉家的血脉终将激励着我们拿起刀剑,争取属于自己的尊严和荣誉。
要让这帮草原鞑子领教汉家儿郎的勇武,用他们的尸山血河铸就大汉民族的辉煌。
第4章 残杀
草原上隆起了一堆新坟,云啸用工兵铲拍实了泥土。吃了一罐牛肉罐头,又给小白喂了一些。小家伙几乎是一瞬间便喜欢上了梅林罐头的味道,一只爪子扒着罐头盒吃的吧唧有声。然后嗷嗷叫着向云啸要水喝,憨态可掬的模样多少安抚了下云啸杂乱的思绪。
找了些云南白药软膏涂抹在了大腿上,又将睡袋附在马背上,这才重新爬上马背。
有了睡袋的阻隔,感觉舒服多了。
傍晚的时候,云啸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降雨。草原上的风雨来的快,云啸还没来的穿好连体的雨衣,黄豆大的雨点便已经砸了下来。天地间挂上了一道水幕,气温骤降云啸打着哆嗦庆幸,对比可能的感冒,匈奴人的马刀是更为可怕的存在。一夜的大雨足以销毁云啸的足迹,同时也会阻碍追兵的速度。
冒雨赶了一夜的路,云啸觉得嗓子十分的干,头有些晕晕的,意料之中的发烧了。越过一片茂密的草丛后,云啸终于见到了田地。
种地是千百年来的汉家子谋生的手段,和平的汉人不喜欢抢掠,而是喜欢朝大地要粮食,一切的收获都是劳动所得。对比那些喜欢抢掠的牧人,良田才是人类文明的痕迹。
一个六七岁大的女孩儿,带着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儿,在田埂的边上挖着野菜,初春的时节,谁家的粮食都不够吃。
云啸一阵的头晕目眩,有田地就有城郭,进了城郭自己就安全了。打马便向两个小孩子跑了过去,小男孩儿傻傻的看着高头大马向着自己跑来。一脸惶恐的小女孩儿拉着小男孩儿没命的跑,甚至来不及拎起野菜篮子。
云啸觉得天地一片的旋转,想张嘴喊肿胀的嗓子却一个音节都发不出。想晃胳膊打招呼,却发觉胳膊软的像是两根面条,怎么都抬不起来。
“噗通。”云啸眼前一黑便失去了知觉。
青灯如豆,一片清冷的月光从墙上一个窟窿里洒进屋子。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一下下的推樘着枢机,粗布头巾下一滴滴汗水被清冷的月光映照的丝丝晶亮。
枢机一下下的推樘,布一丝丝的织成。黄土夯成的屋子里只有咔哒咔哒的声音,寂静的有些可怕。
首先发现云啸醒来的是小白,小家伙静静的趴在云啸的身边,见云啸醒来用带着倒刺的舌头轻轻的舔云啸的鼻子。
云啸试着想说话,但是肿胀的喉咙疼的要命,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浑身的力气仿佛被抽空了一般,只剩下呼吸的力气。
小白的动作惊动了老妇人,老妇人起身走了过来。
“你是从匈奴那边跑过来的?”
云啸艰难的点了点头。
“作孽啊。”
老妇人擦了一把眼泪,云啸指了指墙角的背囊。老妇人将背囊拿了过来,云啸用尽全身的力气拉开拉簧,拿出了两片扑热息痛。
老妇人十分惊奇拉链的设计,云啸又指了指地席上的粗瓷碗。
和着冰凉的水将扑热息痛吞了下去,冷水的刺激使得肿胀的嗓子舒服多了。云啸再度睡了过去,扑热息痛退烧很有效,是丛林探险的必备良药。
脸上觉得凉凉的,云啸睁开眼睛。老妇人还在纺布,看向墙上的窟窿,外面的天光已经放亮。浑身酸痛,难受的要死。小白浑身湿漉漉的,正在用滴着泥水的爪子抓云啸的脸。
见云啸不动,小白跑到老妇人的身前。向门口走了两步,向老妇人叫唤了几声,又向外走。很显然它是在叫老妇人跟它走。
老妇人疑惑的站起身子,捶了捶酸痛的腰椎,跟随着小白走了出去。迷糊中的云啸被孩子的欢呼声再次吵醒,两个孩子在大声的说着什么。老妇人责大声的呵斥,好像是怕吵醒了云啸。试着动了动,浑身还是没有一丝的力气,虚汗还是不停的在冒。
不多时,院子里便传出了鱼肉的香味。一个六七岁穿着粗布衣裳,扎着两条朝天辫眉眼秀气的小姑娘,端着一个粗瓷碗走了进来。
云啸长了长嘴,还是说不出话来。
温热的鱼汤一勺勺的喂进了嘴里,有股子草腥味,应该是没有放油盐的缘故。
一大块腥腥的鱼肉入口之后,云啸觉得身上不再冒虚汗,也有了些精神。
忽然外面混乱了起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正快速的用方言说着什么。云啸支愣着耳朵也没有听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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