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贼》全本 作者:纸花船
内容简介
大明天启元年四月,毛帅奇袭镇江的路上,多了一名新兵。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可当百万兵。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蝴蝶悄悄扇动了翅膀,大明帝国战力最强悍的东江军集团,悄悄偏移了原本的方向……
正文预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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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感言
刚刚回到家,突然接到长河老大的电话,这本,要上架了。
说实话,有点突然,但想想又很正常。
从1月1号发书到现在,已经50万字了。
两个月,50万字,也不算少了,说明小船真没有偷懒……
这并不是小船在纵横的第一本上架书,原本,小船以为可以很淡定,
但事实却是,我真做不到。
非常紧张,非常的紧张。
因为这本书成绩并没有想象的如意,虽然小船经过了精心的准备……
但小船之前也说过,是男人,总要面对,逃避也不是办法。
是骡子是马,总要拉出来溜溜才知道。
小船会拼命好好写,兄弟们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当然,如果有能力,小船还是恳请能支持小船一个正版的订阅,这对小船很关键。
是所有一切的基石。
还是那句老话,说一千遍,不如踏踏实实做一遍。
今天,没有意外,小船必定要好好爆发一下的,没有上限。
明末可以说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数不清的英雄、枭雄,还有汉奸,走卒,红颜。
成功者必定有其可取之处,失败者必然也有很多失败的原因。
诸多因素交汇,汇聚成了更多的理由。
但事实是,汉家英杰,在这个时代,并没有足够的能力,绽放出力挽狂澜的光彩。
这是历史的局限性,也是华夏民族的悲剧。
小船写这本书之前,被太祖点过名的帝王,小船基本上仔细研究了一遍他们的生平。
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包括后来的成吉思汗,老朱,成祖,每个人的成功,都有固定因素。
其中有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就是性格。
如果性格不够坚韧,即便是含着金汤匙出生,也没有太大作用,到头来还是为他人做了嫁衣。
就像是光武帝,屡战屡败,却屡败屡战。
正如他的名言,‘仕宦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娶阴丽华。’
执金吾是汉朝官职,相当于京畿总管,阴丽华,是当年他认为最美丽的女人。
事实上,最后他都做到了。
所以,人一定要有梦想,当然,最关键的,还是一定要朝着梦想去不断努力,要脚踏实地去做。
正如孟子言,‘五百年必有王者兴’。
这是自然的规律,也是历史的必然。
最后,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小船需要订阅支持,恳请有能力的朋友,支持小船一个订阅,
小船会用更稳定的质量,更多的更新,回报一直支持小船的兄弟姐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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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沈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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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庆哥,这,这些狗鞑子,他们,他们真的会攻进城里来吗?”
沈阳城高耸的城墙上,寒风凛冽,依稀还夹杂着细碎的小雪。远处,尽是层峦叠覆的各色旌旗,一眼根本望不到边际,尤其是最中央一杆隐约可见的明黄色旌旗,格外的刺眼,那正是后金之主、老奴努尔哈赤的王旗。
青灰色的城墙垛口边,一个身材矮瘦的少年,用力的将要流出来的鼻涕,抽回了鼻孔里,有些颤抖的看向了身边被称作‘元庆哥’的高大青年,不知道是太冷,还是心中太过惊惧。
李元庆眼睛习惯性的微微眯起,看向了不远处的后金营地,嘴角边忽然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冷笑,“顺子,不会的。沈阳城城高墙厚,又有我大明数万大军镇守,这些狗鞑子除非是插上了翅膀,否则,怎么可能攻的进来?”
“呃?那就好,那就好。对了,元庆哥,这些狗鞑子真的是三头六臂的怪物么?”
这叫顺子的少年不过只有十五六岁,他显然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李元庆缓缓笑了笑,刚要开口,心口处却一阵绞痛,咳嗽几声,咳出了几丝带有鲜血的浓痰。
顺子赶忙扶住李元庆的身体,“元庆哥,你伤还没好利索,小心一点。咱们先歇会儿吧。”
李元庆摆了摆手,有些吃力的靠在了垛口上,极目远眺向不远处四散开来的后金营地。
事实上,李元庆并不是真正属于这个世界的人,而是一个来自500年之后的灵魂。
后世时,李元庆常年混迹在华夏南方广袤的口岸线上,是一名颇具实力的玩药材的期货商人。
十六七岁,李元庆就从鲁中山区的老家里跑到特区,辛苦打拼了十几年,一路艰难攀爬向上,事业正进入了蓬勃的上升期,与那位华南师范大学的女博士的婚期,也正式被提上了日程。
但谁知,陪几个客户一场宿醉之后,一切~,却换了模样。
眼下,正是大明天启元年三月十二日。
刚刚过了冬,老奴努尔哈赤便等不及了,几尽举后金全族之兵,近十万成年青壮,号称二十万大军,对大明发动了春季攻势。
而这第一站,便是辽地的腹心—-沈阳城。
李元庆虽是最底层的草根出身,文化程度有些上不了台面,但他那位娇媚可人的未婚妻,却是历史系的高材生,爱屋及乌、耳濡目染之下,李元庆对明末的历史,也多少有些了解。
虽然仅是一些皮毛,但对整体的形势,李元庆的心里,却是有着清晰的认知。
后世的历史已经证明,不论是辽东巡抚王化贞,还是经略袁应泰,对于此次后金的春季攻势,都没有太好的应对策略。
沈阳城的失守,只在朝夕之间。
原本,李元庆也想过赶紧逃离这是非之地,只可惜,此身不过只是一个最底层的大头兵,之前,又在与人斗狠时受了重伤,想走也走不了。
后世时,虽处于和平年代,但李元庆吃饭的行当,却是比真实的战争更加残酷,稍有不慎,小命搭上都是轻的。一路走来,这样的例子,李元庆身边早已经不知凡几。
但~~,老话说得好,危险越大,机会却也就会越多。
后世李元庆之所以会选择这个‘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买卖,就是不甘于平凡,不甘于廉价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一辈子浑浑噩噩,活不明白,正如当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之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明末是乱世,但同时,却也是华夏历史五千年来最重要的一个节点。
甚至,没有之一。
进,可奠定数百年霸王基业,退……后世的历史已经证明,辫子朝的消极影响,哪怕到了后世那个科技文明如此发达的年代,都不能完全清除。
不过,心中所念虽是甚多,但李元庆却深深明白,无论做什么,饭都要一口一口的吃,路都要一步一步的走,想要有所成,还是得先把握住现在。
按说,此时李元庆还是伤兵,本不应该上城墙上来守城,但后金大军的逼近,整个沈阳城,早已经是风声鹤唳。
李元庆的顶头上司、贴队官李凯旋哪里还顾得上这许多,只要是还喘气的,全都拉到了城头上,号称要‘城在人在,城亡人亡。’
小胳膊怎的拧得过大腿?
最底层出身,李元庆对此自然是深有体会,适应环境的能力,也是远超常人。
只是,看看身边这一个个衣不蔽体、瘦弱不堪,小心躲在城墙后避风的大明士兵们,李元庆的心底里已经凉了大半截。
不过,有失必有得。
李元庆此时这具身体虽然有伤,但身材高大强壮,充满了力量,武艺不凡,且只有20岁,在这方面,比后世每天‘久经考验’的李元庆,要强出不少。
这主要是这具身体的前任主人,自幼便是孤儿,从小就好勇斗狠,天大地大,吃饱肚子最大,为了区区一块肉,追过鸡,撵过狗。跟人干架?那简直就连毛毛雨都算不上。
也正因为如此,他的身体条件,远超常人。
这也是李元庆重生这半个多月以来,最重要的收获。
“都他娘的给爷提起精神来,鞑子冲进来,谁他娘的也跑不了。”
这时,贴队官、百户李凯旋带着几个家丁,快步走了过来。
李元庆身边的士兵们,顿时犹如老鼠见了猫一般,忙纷纷在寒风中站起身来,恭敬有加。有几个病恹恹的、看着快要断气的老头子,即便无法站起身来,也赶忙对李凯旋行注目礼。
李凯旋很满意众人的态度,有些高傲的瞟过四周,他这一亩三分地。
对他而言,就如李元庆之前对顺子所说,沈阳城城高墙厚,粮草充足,又有数万大军镇守,鞑子不过就是想来打秋风,周边的小村子、小镇子,已经足够打发他们这帮‘叫花子’了。
“中午稀粥管够。等杀退了鞑子,大人说不定还会赏你们些肉汤喝。”李凯旋说着,对着城中方向拱了拱手,不知道是哪位大人。
城头上的‘丐帮成员’们不由大喜,忙纷纷拍起李凯旋的马屁,“谢谢大人。”
“谢谢李头。”
“李头您放心,只要有肉汤喝,俺们肯定会卖命的。”
看着身边这一张张充满希冀的脸,李元庆微微错开来了目光,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
很快,就在空气中凝结成一股白烟,转而又消散不见。
这个时代,已经进入了小冰河期,天气比后世要冷的多得多,还经常下雪,且并不是那种健康的大雪,而是有些类似于后世藏区灾害性质的冰雹和雨夹雪。李元庆重生这半个多月,已经连着下了三场‘雪’。
此时,李元庆还好些,身上还有件破棉袄,外面套着破败的鸳鸯战袄,勉强还能遮风挡寒,但身边这些人,除了李凯旋和其他几个家丁还有人样,衣衫完好、铠甲齐全,其余之人,怕真是连狗都不如。
狗还有一身毛御寒呢。
这时,李凯旋正好看到了李元庆这个小动作,不由一笑,“李二愣子,伤好的怎么样了?敢不敢杀鞑子?”
或许因为是本家,又或许是李元庆身手不凡,李凯旋并没有像是对普通的‘丐帮成员’们一样,颇有些高看李元庆一眼的意思。
李元庆忙一笑,讨好的道:“谢李头挂念。小的伤已经好了不少了。只要鞑子敢上来,小的定要砍几个鞑子脑袋。”
李凯旋没想到一向楞的如同倔驴一般的李元庆居然会开了窍,也会说讨人喜的话了,不由哈哈大笑,“好。李二愣子,只要你砍了鞑子的脑袋,我一定为你向上头请功。”
李元庆刚要说些讨好的话,这时,对面的后金营地方向,却响起了惊天动地的马蹄声。
沈阳城四面平原,加之此时寒风肆虐,这‘哒哒哒’极有旋律、犹如山崩地裂般的马蹄声,就像天雷一般,清晰的传入到每个人的耳朵里,每个人的神色,也都有了明显的变化。
“日他个姥地,狗日的鞑子还真要攻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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