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死罪》【全本】劳伦斯·山德斯

《第二死罪》全本 作者:劳伦斯·山德斯

内容简介

本书《第二死罪》延续前作,再婚的狄雷尼决心辞去警务工作,离开权力斗争的泥淖,享受天伦之乐。但当纽约警局无力解决、饱受关切的烫手山芋滚到老长官索森的身上时,狄雷尼晓得,这又是需要借助他的智慧出马解决的时候了

正文预览

第二死罪
作者:劳伦斯·山德斯
内容简介
本书《第二死罪》延续前作,再婚的狄雷尼决心辞去警务工作,离开权力斗争的泥淖,享受天伦之乐。但当纽约警局无力解决、饱受关切的烫手山芋滚到老长官索森的身上时,狄雷尼晓得,这又是需要借助他的智慧出马解决的时候了

导读:贪婪做为一种死罪
唐诺
《第一死罪》很清楚是骄傲(尽管我个人以为可能更应该称之为自恋),而这本《第二死罪》指控的又是什么?即使你读完全书大概都不是那么确定,我也是特别为此查阅了出版和评论的一堆相关资料方敢放心告诉你,答案没错正是——贪婪。
知道第二死罪是贪婪,我们一下子就明白很多事了不是吗?包括山德斯为什么这么语焉不详,包括山德斯为什么让这本小说这么快回归成“正常”的杀人推理故事,放弃了它的首部曲《第一死罪》里的心理学探述笔调、乖戾暴烈的角色人物及其杀人方式、死亡方式。
这里,先让我们有点语病的姑且这么讲,只因为贪婪的人比骄傲的人多很多,多太多,多到遍地都是满街都是,直到它再难被辨识出来,而成为某种恒定的背景,成为一切的前提,成为人性;也就像基督教从亚当这家伙追诉起的罪人论一样,当所有人都是罪人,都犯某一种罪,那其实就跟指控人为什么没长四个眼睛、或不会飞没太大两样不是吗?也因此,某一个人如此稀罕的因为骄傲而犯罪、杀人和自我毁灭当然是怵目惊心的,我们会相当程度被迫去凝视它,动员社会力量去研究它、讨论它、解释它,不是因为罪的案情程度乃至于人死多少,而是因为它既是一处未知的空白、又是某种危险的征兆。所谓危险的征兆,指的不只是这样子的犯罪会陆续再发生,或更糟糕的被诱发、被摹仿的现实问题而已,它事实上还触动了我们某种更深沉、更自省意味的恐惧,那就是我们自我生命里那些相安无事、却又担心它蠢蠢欲动不受控制的黯黑东西。因此,往往只一个案件就足以带来某种末世的、魔鬼又将统治世界的迫切预感。但某人因为贪恋金钱、贪恋美色、贪恋捷运工程回扣或者行政院长、总统的权位而犯罪乃至于杀人(包括开枪杀自己)?这还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奥秘需要解释的呢?这是很单纯的法律事件,我们通常只会把注意力摆在破案和定罪这一层面上头,抓出或纠出犯人和躲后头的有力人士,把他关起来或干脆吊死他电死他砍死他或开枪打死他,完毕。
从这里,我们极可能得先厘清一个概念或者名词——山德斯书名所标示的罪,其真正的意涵不是法律意义的犯罪,而是一个伦理的、道德的概念之词,真正在现实世界的作奸犯科、流血杀人不过是其衍生出来、爆发出来的具体伤害形式暨代价;同理,这样的罪恶的致命性,其关注的主体是那个被罪恶抓住宛如恶魔附身的人,而不是小说中很倒霉被他杀掉的可怜人;一如国家地理杂志频道每星期二晚上十点整播映的重回灾难现场影片,探讨的不是不幸搭上那班飞机或铁达尼邮轮的人,而是失事害死人的飞机轮船本身。因此,这里的加害者和被害人不再是对立的、拮抗的双方,它们集中于同一个人身上,就像我们才在山德斯的《第一死罪》书里看到的那名又杀人又自毁的光头男子一般,呈现出“凶手/被害人”的两头蛇不祥模式。
然而,要把这样概念化的、已然超越了法律层次的罪恶重新装回到以法律为基石的侦探推理小说中,便有着一定的难度,这尤其在“贪婪”这种普遍的、已达人皆有之程度的罪恶追索时被清楚放大出来——简单来说,除非你每本书都采用《东方夜快车谋杀案》那种“每一个出场人物都是凶手”的集体杀人模式,否则我们要怎么样才能对罪恶追踪,并一一予以惩治呢?比方像推理小说的最典型布局(这部《第二死罪》其实也是如此布局),某个万贯家财的老兄忽然被宰了,从妻子、儿女、兄弟姊妹、秘书、家庭教师、律师、管家、园丁司机厨子女佣、寄居家中的亲戚朋友到暗夜闯入的陌生盗贼云云,每个人都因子额不等的金钱动过心念而且深浅不一的“进行某种动作”,从概念化的罪恶探讨来说,这里每一个人俱已犯下了“贪婪之罪”了(如果贪婪是罪的话),差别只在于是不是采用取人性命这种特定手段罢了。甚至差别更细微、更随机在于不敢杀、来不及杀或没杀成功而已。然后怎么办?最终我们还是得回头取援于法律来界定罪恶的有无和大小吗?法律惩罚的明明是杀人或伤人,而不是谁谁贪婪不是吗?搞了半天怎么又回来了?
也因此,我们通常会看到书写者某种息事宁人的简易处置,那就是在书的最后留个尾巴,把“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八字真言改动一字,成为“天网”,意即犯罪的人即使法律动不了他,但举头三尺自有神明,自有更高、更森严的正义果报机制存在,犯罪的人不只最终仍得面对清算、面对审判,他更当下就得受良心的折磨,他永远是个不快乐不自由的人……
活在一个普遍怀疑神、怀疑良心惩罚机制的时代,这种处置当然令人不免沮丧。
有关维多·麦兰这个贪婪受害者
《第一死罪》书中,如我们所言,最迷人或至少着墨最多、最让人思量的人物,是那个被骄傲之罪附身的凶手;但如今这部《第二死罪》最有意思的角色却回头成为被害者的画家本人。
尽管这有些转头就跑的意味,但我们得公平的说,山德斯选定一名乖戾的、功成名就却不快乐的天才画家做为人们犯贪婪之罪的对象,是远远比寻常那种除了钱什么都没有的扁平被害人好太多了,这相当程度的挽回了“第二死罪”这个书名和原初野心勃勃书写意涵的面子——它使得贪婪这事有了层次,有了内容和深度,还超越了个人,遥遥指向着孕生着、鼓励着并触发了人们普遍贪婪之心的外头世界,亦即我们生活其中、日久不太容易保有警觉的所谓利伯维尔场机制。
麻烦先请大家回想一下。比方你一定在报纸或电视新闻里瞥见过,苏富比拍卖场又成功以好几个亿、好几十个亿的台币售出某一幅梵谷或林布兰名画的动人消息,然后提醒自己可怜的疯子梵谷生平只卖过一幅画,实得五十法郎。还有,你在百货公司偶然站在漂亮天青色的第凡内钻石专柜前头,好奇数起定价小牌子上头那长长一排0,然后你也不妨再补充一下已不算科学新知的另一桩事实:如今科学家很简单就能在实验室里模仿地层的适当压力、并急速缩短化学作用所需要的漫漫岁月悠悠流光,让一截石墨的碳元素重新乖乖排列成为钻石出来。请注意,出来的是千真万确的钻石,不是长期以来骗子用的锆石,但我们顽固的叫它人工钻石,以此和大自然土法耐心压制而成的天然钻石分别开来,价格也完全是不同的两种东西。
《第二死罪》的这名被害人画家维多·麦兰当然比文生·梵谷好运太多了,除了被某人用刀子捅死在自己画室里。他有机会看到自己的志业和技艺成果为世人肯定,并来得及享用伴随而来的经济利益一段时光。但山德斯冷酷的告诉我们,梵谷式的荒谬悲剧仍一定程度而且如录像带快速前进般的在他生命中重走一遍,这也就意味着这样的悲剧并不全然源自于个人的八字流年不利,而是有其相当成分的结构理由,是绘画这个人类从事了上百万年的古老行当,和才不过为期数百年的自由资本市场机制撞击的结果,因此难以完全遁逃,只能视之为某种必然性的处境。
山德斯告诉我们,即便像维多·麦兰这样一个已顺利站上顶峰的画家,他一样有他漫长的未成名小画家时光。维多·麦兰如今一幅画叫价十万美元以上,但市场上同时存在着一堆他当年以一百块钱快乐卖出的画。这个无可奈何的荒谬当然可以也必须料理,靠画家本人的忍受力和自我说服能力,并把当年花一百块那些家伙视之为如今中了乐透的幸运儿。而且,利伯维尔场也发展出它某种“合理”的补救方法,比方说在合约上明文规定,未来的增值画家有权分享一定比例的利润云云。但无论如何,这里首先就存在某种漏洞,某种人性陷阱,时时试炼并造成人们行为的变异,让贪婪如霉菌般偷偷生长。
山德斯又引进了国税局这个角色,让整个状况更有趣更诡异——一个画家生后如果留下遗作,国税局这样一个如见血鲨鱼的单位当然要计价课征遗产税,而且一定依当前的行情计算,即便是画家一百块钱时期留下的滞销货亦然,除非这些画在还是一百块时期就完成转移,且符合每年赠予的有限额度(等它们变成十万美元再赠予就来不及了)。这样便又出现了另一个人性陷阱:如果像维多·麦兰这样一个画家不想让他的家人子女未得利先破产的话,如果画家的继承人不甘心这一大笔钱平白被政府拿走变成工程回扣的话。
这里,终极的荒谬便是,如今绘画很难再是纯净的、由创作者内心奇异力量所驱动的自在行为。金钱的幽灵时时侵扰它,要不就在事后重击它,不复像它最早的先人面对星空、面对高山流水、面对一张奇异的脸或面对自己心中的图像,你只要专注的、神往的捕捉那样的剎那、那样稍纵即逝的悸动即可。“有许多艺术家对遗产税毫无概念,他们不是精明的生意人。可怜的笨蛋以为自己留了一窝的蛋给妻子儿子,没料到还得课税。还有,或许那个画家画出了一幅他爱不释手的杰作,他不想割爱,挂在墙上自己欣赏,可能在几年间还会再略做修饰。这里亮一点,那边阴影深一点。不过他会保留个几年,也可能永远不会出售。听着,组长,当你谈论的是艺术家时,你所面对的是一群疯子。不要期待他们会有合理的行径或常识。他们没有。如果他们正常的话,就会去当卡车司机或推销鞋子了。这一行不好混,大部分的人都会半途而废。”
绘画,如波赫士说书籍,挣扎向永恒,而煞风景的是,如今通往永恒的路十分拥挤,站满了沿街讨钱的人。
由此,山德斯为我们勾勒出一幅圈像——艺术界是个上下倒置的金字塔。“眼前这些光鲜耀眼的奢华场面,全都出自于一个穷毕生精力从事创作的孤寂艺术家,在金字塔的底部遭人嘲弄。如果可能的话,这些人宁愿希望艺术不是出自于个人的煎熬,或许可委由工厂生产或由计算机代劳。任何他们可以了解及掌控的。至于疯狂的天才则会让他们畏缩;接受这种艺术会贬低他们的身分。他们借着别人的才华及煎熬而获取荣华富贵,然后才借着蔑视他来掩饰他们自己的嫉妒及贪得无厌。/那就是他闻到的气息:满脸鄙夷的吸血鬼所散发的贪婪气味。他们的不屑弥漫在空气中,他们对墙上那些饱受煎熬、引人入胜的画作置之不理。他们什么都知道,可是他们也什么都不懂。”
这样一个颤巍巍的倒置金字塔当然是危险的,不只因为它唯一的支撑点只是一个带着古老体力劳动技艺的非量产、无法复制“商品”的画家,也不只因为它赖以维生的金钱来自为数只三四千人、有钱但通常没相衬鉴赏力的所谓艺术爱好者收藏家。更危险的是,它最根源的神奇力量不是由近代市场机制所激发创造出来的,除了利用它腐蚀它,也始终无法有效掌控它,它仍是古老的、神秘的,仍像几百万年前一样。
维多·麦兰而外,山德斯另外安排了一名或说另一种典型画家,做为另一个贪婪病患,也做为维多·麦兰的对照(当然太对比太工整了)——据说,这是个绘画技艺丝毫不下于麦兰甚至犹有过之的能工巧匠,他也更聪明更灵活,知道如何讨好资本主义大神,滑行于市场浪潮之上而让创作省力、轻盈甚至复制量产成为可能,但他就是没有麦兰那个神鬼般的力量或者因此获得不了这样的力量,他带点不服气的猜想,麦兰唯一赢过他的,不过是某种专注、某种疯子般傻瓜般的孤注一掷,但我们晓得这极可能只是一部分必要条件或表相而已,这力量自有甚深澈更难以言喻的独立出处。
这又让我们看见市场机制的另一个诡异之处,它像那种喜怒无法捉摸的专制帝王,并不那么容易讨好,有时它会对那些乖顺在它森严律法底下的摇尾乞怜家伙不屑一顾,甚至打心里瞧不起他们,反倒是对某些忤逆者、反对者和它无法掌控者眷眷难舍甚至尊敬,像面对一方一直征服不了的沃土。
资本主义的自利和贪婪
大致上,人类这近几百年的历史,可以也被看成是一个贪婪不断除罪化的过程,其中最决定性、最戏剧性的转折来自于资本主义的大获全胜,这是谁都知道的事,但戏剧性的由黑翻红那一刻,通常只是用途的改变或者说位置的挪移,并非认识上的发现和彻悟,真正有内容有意义的认识变化总潜伏在这之前,以及爆发在这之后。
很早,人们就不断察觉出来(通常夹带在正经论述的不起眼一角,或者藉由某种愤世的、咒骂的狂暴语言一闪而逝),贪婪有一种顽强如野草不死的普遍性,还携带着某种强大的行为驱动力量,而且这两者交织于我们自身内部,它很容易被诱发,但根源是我们自己,并非像某种恶疾般因为异物的侵入和感染云云。这让它长期仍是一种清晰的、没讨论必要的败德同时,始终存留着一点心惊胆跳的暧昧,一种尝试跟它妥协的偷偷摸摸余地,声讨它的堂而皇之声音里头总飘荡着微妙的虚假气味,像鞭打着自己又像担心因此暴现出不好告人的那一部分自己,轻重之间总有一种拿捏;而且还有点痛苦,因为它联结着我们拥有某些美好东西、美好生活的想望,反对它,意味着这部分的压抑和割舍,也就是说,它的简单正义声音背后得有一种基本生命主张,一种清贫的、节制的、安于现状的、乃至于受苦的生活准备。
然而,即便在那种绝大部分人穷乏、挣扎于三餐温饱的所谓第一类需求的年代,我们晓得,仍有某些人是过极好生活的,贪婪是不救之罪云云由这些刺眼之人嘴巴里讲出来(而且通常正是这些人最不遗余力的讲),便有着“我不准你贪婪”的特殊性、片面性意思,其中隐藏着阶级企圈,还浮现着暴力,很难保持是干净的道德主张,尤其在宗教中人从稍前的神父到稍后的修士都陆续加入美好生活行列之后,这显然已不是嘲讽了,而是危机,明白而立即性的瓦解危机。日后,资本主义革命即使改变了贪婪这个概念的用途,宣称它是进步的最强大盟友和历史推进器,但仍很快掉落回同样的陷阱里头(从相反的路径),也因此才马上有了跟着的左派革命,以及数不清的嘲讽和批评——简单的口号宣告如果真能有效解决纠结盘缠的人性难题,以及更难的实践问题,那这个世界真的就太美好、太宜于人居了,包括我们此刻的台湾。
革命那一刻总是解放的、自由的,甚至短暂无政府的,这是某种只有可能性而尚未被实现被独占的特殊历史时间,也因此是人恣意编织各种想象的幸福时间;贪婪的除罪尤其有一种难以言喻的舒适感,像某个压在所有人心头千年万年之久的重物一下子卸下,又像说出真话、面对真实世界的坦率和轻松。但革命成功之后呢?这个世界还不是得有效组织起来,只是依谁的方式罢了,社会一样得分工,一样得在层级分割的基础上方能成立并且运行。这正是马克斯·韦伯睿智绝望的原因,他因此不寄希望于眼前的每一次以及每一种夸夸其谈的革命,或说他对革命的寄望还不及对神迹的寄望多。
资本主义的确遵此要领实践过一阵子,或说暴冲了一阵子,这就是谁都晓得的掠夺性、海盗性的资本主义时期,搞得谁都受不了,只除了极少数天性好乱的纯种流氓无赖(绝大多数被生活逼上梁山的正常人不在此列)。问题是某些运气特好的无赖一旦真的暴发起来,屁股决定脑袋,他一样要护卫自己既有的地位财富,一样对那些“昨日之我”想取而代之的目光惴惴难安,一样要呼吁秩序并重申贪婪是罪恶这个古老道德禁令——这种我是自利,是遵从看不见的手的指引推动世界进步向前,你则是贪婪,是该被抓起来关起来的坏蛋,天底下哪有这种道理?因此,这跟当年那些只许自己腐败不准他人贪婪的神父修士,程度或有差异,借用的神名也有不同,但逻辑是同一个,原理也完全没变。
真正有意义的贪婪除罪化不在这里,不是这种“贪婪无罪、造反有理”不用脑子宣告,而在于我们对贪婪的认知是否有所进展。真要举用实例说明,毋宁比较接近如今进步司法概念里的“无罪推断”,这当然不是说把警察辛辛苦苦逮进法庭的嫌犯不分青红皂白全数释放,而是先努力忍住对它的憎恶,以免跌入某种既定的印象甚或偏见之中,有罪无罪,等我们认真的、尽力的认识它再下判决不迟,反正贪婪这家伙既不偷渡出境、又没羁押时限问题,难道你还担心它跑掉不成?
一旦我们把道德成见稍加搁置便很容易看出来,贪婪一词并不像诸如桌子椅子般在现实世界中有着干净、独立的指称之物,这个名词认真想指出的不是一物,而是一条界线,像在一道连续性的奔流大河之中尝试竖立起一个简明易识的航标,警告人们越此一步可能有毁灭性的危险漩涡。
不落入唯名论的谬误,我们就能将贪婪这个词给分解出来,或者该说还原回去,不再理所当然想成一个封闭性的异物,一种病或一个会入侵人体的恶魔,而是一系列连续性的心理状态,从人面对生存种种的自救防卫要求,到某种生命主张的积极实践与获取,再到某种攻击性的掠夺占有云云。这也就让我们看出来汉纳·邓兰所说“恶并非根本性的东西”这句话的理由,由其睿智洞见,恶比较接近某种逾越、某种放纵,汉纳·郑兰因此用毒菇表面的斑斓可怖花纹来形容它。
我们这一系列的连续心理状态不必然为恶,贪婪毋宁只是人的逾越和放纵,如果说这样的认识较逼近事情真相,那它同时带来了或说“复原”了两个巨大的烦恼:一是界线何在的永恒难题。它要准确划在哪里?根据什么?如何将渐层式的连续状态当一边光明、一边黑暗来断然处理?二则是因此衍生的实践难题。人的日常行为无法是深思熟虑的结果,生活的第一现场不存在哲学精致思辩的奢侈空间,它需要更明确的指示和禁令,像红绿灯那样的东西。
也因此,山德斯这本《第二死罪》的最终收拾方式也不算错,暂时,我们这几百年下来有关贪婪除罪化的具体成果,的确倾向于诉诸法律来标示界线,但有意义的改变不是以一条武断的界线来换一条武断的界线,而是何以如此,以及我们对这道新界线所隐含的思考和期待。
我们说过,法律处理的不是思维而是行为,不是贪婪这个形上的道德错误而是具体的侵占、抢夺、伤害、谋杀等罪行,因此,退回到法律,真正的意思是自由和宽容,让道德的越界和社会的直接惩罚先脱钩——一方面,基于我们对人性,尤其是其暧昧难明边界之事的察觉和认识,不以为那种宛如巨斧砍下来的暴力性惩罚,合适侵入到这个精致的、微调的、如玉石切磋琢磨的道德思辩世界。这里,法律不是狞恶的佣兵,而是谦卑的守护者,只负责架起一个宽松的、最低底线的边界,保卫着道德思维自身的独立自主空间,又像某种缓兵之计,让我们对道德的探索得以继续下去。另一方面,我们知道了道德之罪,至少贪婪这个道德之罪,并不是原生性的罪恶,而比较接近某种错误,不是像格雷安·葛林《布莱恩棒棒糖》所引喻的那样,罪恶如英国布莱恩当地的名物棒棒糖一样,不只是表面花纹,而是你舔到最里层仍绝望的发现它由里到外都是一致的花纹,一致的罪恶。不,它始生于无关善恶的人性,因此不适用于那种“小时偷瓜长大牵牛”式的神经质道德直线推论。正如我们青少年时期某一天总会心血来潮逃个课、抽根烟,或考试时偷瞄一眼邻座同学的答案,绝不因此决定了我们廿年后会通敌卖国一样。因此所谓的防微杜渐不再构成理由,不再是睿智的先见,而仅仅是愚昧、顽固和残忍。任何急于在第一时间、乃至于深入贪婪的幼年期予以一次扑杀灭绝的作为,历史的惨烈教训告诉我们,不仅从不会成功,而且其结果几乎注定了不是善的维护,一定是更大罪恶的召唤。
我们当然不会不晓得(只常常忘了而已),所有的自由和宽容都暗示了不完满和某种暂时性权宜性,因此质疑的声音会一直存在(这是合理且健康的),而且更会在某些困难的特殊时日集结成军,暴烈袭来。在这种忍不住会动摇、乃至于诱惑我们返祖躲回森严律法时代的雨天,我们最好坐下来,点根烟什么的镇定一下心神,耐心的回想一下这样一段学习历史,我们是如何跌跌撞撞摸索到这一刻来,至少你会知道,我们之所以慷慨给予他人、也给予自己某种程度自由和宽容,不是天真,相反的,这是世故,一种源于世故才有的温柔和悲悯。
如此,像展读《第二死罪》这么一部回头把贪婪标示为致命之罪的有感而发之书(写于纽约最人欲横流的困难时日),便不会仅仅把我们逼回蒙昧、但有安全假象的过去,而是继续下去继续思索向前。
《第二死罪》出版时,美国某大报送花篮式的赞誉短评(也就是我们后来会在书的封底或前二页看到的那一段段文字)带点俏皮的指出“可惜非破案不可”——说得没错,非破案不可,是侦探类型小说的限制,也可能是现实社会的某一面向限制,但愿这局部的限制所带给我们的某种安全交待和抚慰,能给予我们另一面更大、更持续的思维自由,但愿如此。

第01章
画室有如一座灿朗明亮的水族箱;那女人和女孩在炫目的光线中猛眨眼。维多·麦兰将她们身后的门砰然关上,锁起来,扣上链条。女人缓缓转身观望,毫无惧色。“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妈妈桑。”麦兰说。
“你也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女人面带微笑说着,露出一颗金牙。
他凝视她片刻,然后笑了出来。
“没错,”他说。“他妈的这有什么差别?”
“你说脏话,大男孩,”她说道,仍面带笑容。
“不止,我的脑袋和生活也一样。”他补充说道。
她若有所思的望着他。
“你要画我?”她轻佻的说。“没问题,我可以为你摆姿势。我全都秀给你看。全身上下。十块钱。”
“十块钱?多久?”
她耸耸肩。“通宵。”
他望着那一身橄榄色的肥油。
“不,谢了,妈妈桑、”他说。他以大拇指朝那女孩比了比。“我要的是她。你多大了,蜜糖?”
“十五岁,”女人说。
“你没有上学吗?”他问女孩。“她没有上学,”女人说。
“让她自己说,”他生气说道。
那女人谨慎的环顾四周,压低声音。
“桃乐丝是——”她用一根手指头比向太阳穴,微微转着圈。“一个好女孩,不过头脑不大好。她没有去上学。没有工作。你出多少钱?”
“身材好不好?”他问。
女人精神为之一振,吻了吻指尖。
“美!”她热切叫道。“桃乐丝美呆了!”
“把衣服脱掉,”他告诉女孩。“我要看看能否雇用你。”
他大步走到画室前方,将摆姿势用的平台踢到天窗下的位置。暖和的四月春阳泼洒了下来。他拉出一个木箱,翻找箱里凌乱的杂物,直到找出一本十一乘十四见方的速写簿及一盒炭笔。他抬起头时,女孩仍站在原地,动也不动。
“你还在磨蹭什么?”他气冲冲咆哮。“站上去,衣服脱掉。把你的衣服脱了。”
女人走近女孩,以西班牙文低声说了几句。
“哪里?”她朝麦兰叫道。
“哪里?”他大吼。“就在这里。把他妈的那身脏东西丢到床上。叫她鞋子穿着;地板是湿的。”
女人告诉女孩。女孩走向行军床,开始宽衣解带。她平静的脱掉衣服,茫然的四下张望,将外套和衣服全部堆在行军床上,只剩下一件脏兮兮的灰色棉质内衣。吊带用安全别针扣着,她拆掉别针,脱下内裤,一丝不挂站着。
“好,”麦兰叫道。“过来这里,站在这个平台上面。”
女人挽着女孩的手,扶着她站上平台。然后退开,让女孩自己站着。桃乐丝仍然一脸茫然,她从进门后一直都没有正眼瞧过麦兰。她就这着站着,手臂垂在身体两侧。
他绕着她走了一圈,然后再走一圈。
“耶稣基督,”他说。
“我不是告诉你了,”女人得意洋洋的说。“美吧?”
他没有答腔。他将木箱往前推出几呎,将大大的速写簿靠在一罐松香油上面,然后瞇起眼睛凝视着眼前一丝不挂的女孩。
“你有喝的吗,大男孩?”女人问道。
“冰箱里有啤酒,”他说·“她听得懂英语吗?”
“懂一点。”
麦兰走近女孩:“听好了,桃乐丝,”他大声说道:“就像这样站着。身体往下弯,双手摆在膝盖上。不对,不对,从臀部开始弯。看着我。像这样……好,屁股往外翘。很好。好,现在将背部拱起来。头抬高。来……像这样。抬高。再高一点,再高一点。双腿打直。对了。现在试着把你的胸部往外挺。”
“有没有威士忌?”女人问道。
“在水槽下面的柜子里。胸部,桃乐丝!这里。挺胸。这就对了。别动。”
麦兰匆匆回到木箱和速写簿后面。他拎起一根炭笔,在画纸上振笔挥洒。他抬头望向桃乐丝,低头,再迅速作画——刷刷刷。他撕下一张纸,任其掉落在地板上。然后同样在另一张纸上振笔描摹,从肩膀到手臂不断晃动。
他撕下那张纸,纸张掉落,再着手画另一张。第三张画到一半时,炭笔断了。麦兰猛然转身,将手中剩下的半截炭笔抛向砖墙。他放怀大笑,大步走向那赤身露体的女孩,一手捏着一边的臀部,猛烈摇动。“黄金!”他吼道。“百分百纯金!”
他走向画室后方。女人坐在行军床上,一手拎着瓶威士忌,另一手端着污迹斑斑、半满的酒杯。麦兰一把抢过她手中的酒瓶,凑近嘴巴。他灌了两大口,打了个嗝。
“好,妈妈桑,”他说。“她可以。一个小时五块钱。也许一天两到三个小时。”
“别乱来,”女人神色认真的说。
“什么?”
“别对桃乐丝乱来。”
麦兰发出刺耳的爆笑声。“不乱来,”他同意,口沫乱溅。“见鬼了,我不会碰她的。”
“乱来就不止五块钱了,”女人露出一个鬼祟的笑容。
他等她喝完,然后带她们出去。女人同意星期一上午十一点左右会带桃乐丝过来。麦兰在她们走后将门锁拉上并扣上链条,他走回木箱旁,手中握着威士忌。他边喝着酒边望向地板上的素描,用他的脚趾头挪动那几张画。他瞇起眼睛看着那几张素描,回想女孩的模样,开始构思第一幅画作。
有人敲着画室的门。他因为受到干扰而生气,大吼道:“是谁?”
响应的是他熟悉的声音,麦兰蹙着眉。他将威士忌酒瓶搁在木箱上,走向门口,将锁打开,抽出链扣。他打开门,转身走开。
“又是你!”他说。
第一刀刺入他的背部。位置很高,在脊椎旁边。这一击力道很大,让他踉跄着往前撞去,脸孔扭曲,双手高举成可笑的惊惶姿势。不过没有倒下来。
刀刃抽出再戳刺一次。一次,又一次。即使维多·麦兰已经脸朝下趴在宽敞的地板上,生命渐渐流逝,刀子仍没有停过。手指虚弱的搔扒着地板,然后一动也不动。

第02章

前刑事组组长艾德华·狄雷尼的继女们是聪颖、不拘小节的女孩,他很高兴能跟她们共进午餐。他喜欢她们,他爱她们。不过我的天,她们的年轻活力真令人疲于应付!她们还会高声尖叫,笑声震耳欲聋。
因此当他在她们位于曼哈顿东七十二街的私立学校门口跟她们亲切吻别,望着她们蹦蹦跳跳拾阶而上走进安全的校园时,既感到满心爱怜,也觉得如释重负。他转过身,无奈的思忖着自己已经到了想要一切“妥妥当当”的年纪了。在他的语汇中,“妥妥当当”意味着平静、整洁、秩序。他的第一任妻子芭芭拉或许说得有道理。她说他之所以会当警察,就是因为他在秩序中可以看出美感,并想维持世界的秩序·反正……他已经尽力了。
他走到第五大道然后往南,孩子们尖锐的声音仍然在耳边嗡嗡作响。他想,他此刻最向往的是一家老式的爱尔兰酒吧,灯光昏暗,寂然无声,放眼望去全是桃花心木的家具与第凡内灯罩,全都采用毛玻璃,还有那股由啤酒经年累月所熏染出来的气息。纽约还有这种地方——日渐凋零,不过确实存在。只可惜,不在第五大道的街头。不过附近有处平静、洁净、有秩序的地方。一个好地方……

福里克收藏馆的中庭宛如一片绿洲,这座喧嚣熙攘的城市一个闹中取静的中心。坐在苍郁绿叶间又亮又干净的石椅上,感觉就像在一场暴风雨中置身在一座巨大的玻璃皿内。你很清楚外头的丑陋与狂风暴雨,但里头则是风平浪静,让你对万物的本质有了崭新的体认。
他在石椅上坐了许久,偶尔在硬石板上挪换姿势,再度思忖着退休是否为明智之举。他曾经坐拥一个集威望、权势及责任于一身的职位:纽约市警察局刑事组组长,统御三千人马,拥有永远不够用的庞大预算。如果将所花费的时间及其他事项也列入考虑,这个职务绝对比不上一次攻坚行动。各别的战役可以获胜,但整场战争则永无止境。重点在于绝不屈服。
当然,他也“曾经”屈服过。不过那是他个人的屈服,不是警方的屈服。他由这个显赫的职位退休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他再也无法忍受伴随他这个位高权重的职位而来的政治权谋。
当然,他在接下这个职位前就已知道政治权谋在警界高层所扮演的角色。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也没什么好鄙夷不齿的。这个大都会是一个社会组织;相互冲突的意愿、愚昧、强烈的企圆心、理想、愤世嫉俗、诈欺、背叛、腐化烩于一炉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只要是两个人以上的社会组织,在运作上就会存在着政治权谋。
当政治权谋开始介入他的职务执行、人事布局、小区间的警力调度、优先处理的事项、对媒体的发言、与其他城市的警方及州警与联邦执法单位间的关系时,艾德华·狄雷尼组长再也忍无可忍了。
因此他在与第二任妻子蒙妮卡长谈后就递出辞呈。他们最后获得共识,他的心灵平静远比他的薪水及职位的福利来得重要。他懊恼的想着,局里的同仁对他即将离职的消息倒是乐见其成(流传的耳语说他“破坏原有的良好状态”,说他“缺乏团队精神”)。他照例接受欢送餐宴,获赠一套行李箱与一对金袖扣,局长及市长未能免俗的发言称赞他绩效卓著、赤胆忠诚、堪担重任。临走了还得听那套狗尿。
他就落得如此下场,已届坐五望六的年龄,当了一辈子的警察:巡逻警察、三级警探、二级警探、一级警探、巡佐、巡警队副队长、队长,然后回到刑事组担任组长。他的经历堪称辉煌。在局里他可是有史以来褒扬次数第二高的。全身的伤痕累累,足以证明他出生入死的胆识。还有若干改革措施,对市民来说或许无关紧要,但如今已是警方训练的一部分。例如嫌犯双手要铐在“背后”,这个新规定就是经过他据理力争后获得采纳的。当然,那与发现地心引力或原子能无法相提并论,不过也够重要了。对警界而言。
他不愿承认他厌倦了。像他这种接受过严格训练且如此自负的人怎么会感到厌倦?他和蒙妮卡偶尔外出旅游时,总会小心的避免惊动佛罗里达州的罗德岱堡及加州拉荷拉地区的警方。因为他很清楚不管是大城小镇,一个来访的警察(特别是已经退休的警察!),对一个公务繁杂的警局会造成何种困扰。
他在家时——那栋位于二五一辖区分局(那曾是“他的”管区)隔壁的褐色石造楼房——他也尽量不去干扰到蒙妮卡的作息,不要像个跟屁虫般跟前跟后,他就曾看过许多退休的男人亦步亦趋的跟在老婆身后。他花许多时间阅读、参观博物馆、写信给他与前妻所生的孩子艾迪及莉莎。他请蒙妮卡上馆子、上戏院,请继女们吃午餐,请警界老友小酌,听听他们的牢骚与问题,并在他们要求时提出建言。他退休后他们打电话给他,一开始很频繁。后来,屈指可数。
他也到处走动,足迹遍及曼哈顿的大街小巷,参观那些从他担任巡逻警察后就不曾到访的街区,看着这座城市的变化,每天都让他感到惊讶——瞬息万变到令人目不暇给:一处中产阶级的犹太小区变成了波多黎各小区;一条老旧街道的廉价公寓在一些年轻夫妻的巧手整修下改头换面成了高级豪宅;摩天大楼成了停车场;工厂化为公园;有些街道完全不见踪影;有条街道曾是皮草的批发中心,如今占满了艺廊。
然而……你有那么多信可以写,有那么多书可以阅读,有那么多街区可以漫步。然后呢……?
找个工作吧,蒙妮卡建议。商店保全?或是干脆自己开家保全公司?诸如此类的工作。还是当个私家侦探?像电视上的那种?
不成,他笑着亲吻她。他无法当个私家侦探。像电视那种。
最后,夜幕低垂,福里克收藏馆雅致的中庭已是暮色苍茫,他起身走向大门,没有参观任何一间陈列室。他对那些画作早已耳熟能详。格雷柯的〈圣杰诺米〉就是他的最爱之一,还有长廊上那幅酷似唐亚曼奇(译注:Don Ameche,美国老牌演员,代表作〈魔茧〉,逝于一九九三年,享年八十五岁)的肖像画。他也喜欢那一幅。他往外走,经过楼梯底端那架雄伟的管风琴。
他曾经由某处读过或听过福里克老先生的故事,就是打造这座殿堂的那位盗帅。据说福里克在每次掠夺工会及毁掉竞争对手后,都会回到这座美轮美奂的豪宅内,翘起二郎腿,如痴如醉的聆听他的私人管风琴乐师演奏,“当完美的一天结束时……”
艾德华·X·狄雷尼想到这一幕不禁莞尔,他在寄物处停下了脚步,递出他的号码牌。
服务人员将他那顶坚硬的黑色毡帽递给他,狄雷尼赏了他两毛五的小费。
那人接过硬币,说了声:“谢谢你,组长。”
狄雷尼望着他,有些吃惊也有些得意,不过没说什么。他离开那栋建筑物,思忖着:他们“当真”还记得!他走了将近一个街区,才想到那个人或许只是将“组长”这个字眼当成“朋友”、“老兄”、“谢啦,兄弟”或许就像这样,没什么特别意义。然而……
他在第五大道往南走,享受五月的薄暮时分。说出你想听的话——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这真是一座他妈的“美丽的”城市。这时的中央公园笼罩在夕阳余晖中,每栋楼房都有金黄色的光晕,公园中飘来绿色植物的香气。第五大道的人行道很干净。行人打扮得光鲜亮眼,笑容可掬。车马喧嚣也是街景之一。全都生生不息。它早在他出生之前就已存在,在他入土后也将会继续存在。他对这一点感到一丝欣慰,他奇怪自己怎会有这样的感觉。
他信步走到五十五街,在熙来攘往的人群间穿梭朝南前进。购物人潮。观光客。传福音者。一群诵着经的黑天觉悟会(译注:Hare krishna,美国教派,由印度人跋蒂吠檀多于一九六六年成立)信徒。一个演奏齐特琴的年轻女孩。沿街叫卖的小贩。托钵修士。逛街者。他注意到其中有几个妓女,几个游荡的不良少年。不过大致来说,这是一群禀性善良的群众。街头艺术家(披着黑色天鹅绒的蝴蝶)、挥舞着美国国旗的政治及宗教演说家、一排纠察队,附近还有一个辖区警察懒懒的晃动着白天巡逻用的警棍。狄雷尼也是这一幕的一部分。他的家,他忍不住想。不过他承认,那太异想天开,也太荒谬了。
他块头大,沉默寡言,肩膀稍圆,外表有点粗犷,一种历尽沧桑的帅气,灰白的头发理成平头,神情严肃,显现出一丝忧郁的气质。他的双手握拳,走起路来像一个沿街巡逻的老警察般不疾不徐。
他穿着一套深色的厚重法兰绒西装,背心上还缀着一条他祖父留下来的厚重金炼。金炼的一端是放在背心口袋内的怀表。那是他父亲留给他的,五十年前就停摆了。指针停在距离中午还差二十分钟的地方。也可能是午夜。金炼另一端是他的警徽的缩小仿制版,镶着珠宝,他的妻子在他退休时送的。
他那顶黑色毡帽端正的戴在头上,看来就像是铁铸的。他穿着一件白衬衫,衣领浆得硬挺挺的。一条栗色的丝质棱纹领带。西装外套的前胸口袋内有一条白手帕,裤子右边口袋内还有一条。两条都很干净,还烫过。鞋子是黑色袋鼠皮,高及脚踝,擦得亮晶晶,鞋跟很厚。他累了时,走起路来就会砰砰作响。
他忽然知道他想去什么地方了。他穿越五十五街再往东走。
“组长!”一个声音传来。
他循声望过去。那部车子大剌剌的违规卡在人行道路缘上:一部满布尘垢的蓝色普利茅司车。一个白人跨步下车,朝他露齿而笑。一个黑人坐在驾驶座,也张嘴笑着,压低身体望向狄雷尼。
“你好呀,组长,”那个白人说着,伸出手。“你气色真好。”
狄雷尼握着伸过来的手,试着回想。
“莎士比亚,”他突然开口:“威廉·莎士比亚。谁忘得了?”
“完全正确,”那位刑警笑道。“我们曾和你一起执行隆巴德行动。”
“还有山姆·劳德,”狄雷尼说。他俯身与车内那个黑人握手。“你们两人仍然是最佳拍档?”
“你看我们打架时的样子就知道了,”劳德笑着说。“近况如何,组长?”
“没什么好抱怨的,”狄雷尼开心说道。“呃,是可以——可是谁会听?你们呢?”
“升为一级警探了,”莎士比亚自豪的说。“山姆也是。你推荐的。”
狄雷尼比了个不足挂齿的手势。
“你们该得的,”他说。他朝第五大道典雅的“纽约人旅馆”比了比,那是全纽约最后一座设有弹子房的旅馆。“你们在这里做什么——访查贫民窟?”
“不是,”莎士比亚说。“在跟监。山姆和我这个夏天暂调至东区的旅馆分队。有没有听过一个叫做艾尔·京斯频的不良份子?”
“艾尔·京斯顿?”狄雷尼覆诵。他摇摇头。“没有,我想我不认得他。”
“阿瑟·京呢?埃布尔·京斯顿?亚弗烈·卡……”
“等一下,等一下,”狄雷尼说。“阿瑟·京。想起来了。抢旅馆及珠宝店。独自犯案或带着一个年轻的美眉。神出鬼没,来去无踪,没有人能逮着他。”
“就是那个刁钻的家伙,”莎士比亚点点头。“围捕了十多次,却都徒劳无功。总之,我们接到迈阿密传来的消息,说那位老兄在当地混不下去正朝我们这边过来了。我们在机场盯上他,然后就一直跟监。现在跟丢了。人手不足。”
“我了解,”狄雷尼深表同情。
“总之,这是他第三次光顾‘纽约人旅馆’。我们猜他在勘查作案目标。这次他一出来我们就要逮住他,给他一点下马威。不会太过火。只要能让他识趣一点,转往芝加哥或洛杉矶就好。哪儿都行。”
“有一个送货用的出入口,”狄雷尼提醒。“在五十四街。你们都埋伏妥了?”
“前后包抄,”莎士比亚点点头。“山姆和我监视大厅的入口。我们不会让他溜了。”
“不会才怪,”狄雷尼和颜悦色的说。“大厅出来有一道拱廊通往街区外的一家药局。他可以由那边溜出去,易如反掌,信不信由你。”
“那王八蛋!”莎士比亚咒骂了一句,开始放腿狂奔。
山姆·劳德赶忙下车追上去。狄雷尼望着他们离去,他承认觉得好过多了。他走进“纽约人旅馆”幽静的小酒吧时,仍带着微笑。
那是一间昏暗,以镶板隔间的房间。桃花心木的吧台约有十呎长,有六把椅面是黑色树脂塑料的凳子。周围有十多张小酒桌,每张桌子旁各摆着两把铁条椅,椅面同样是黑色树脂塑料。吧台后面是一九三O年代的壁画,覆盖了整面墙壁,有三O年代装饰艺术的风格,画面组合了摩天大楼、爵士乐手、落腮胡穿着紧腰燕尾服的男士,还有穿着亮丽晚礼服的金发美女——随着某种疯狂的节奏起舞。壁画漆着白色、黑色、银色,表层用艳红色画上音符。顶端用扭曲的字体说明:“前来聆听——百老汇的摇篮曲。”
狄雷尼坐在其中一张凳子。他是店内唯一的客人。酒保是个挺着啤酒肚的大块头,他放下手中的《每日新闻》,走了过来。他穿着一件白衬衫,戴着袖套,衣领上打着一个黑色的皮质小蝴蝶结;一条白色的长围裙从腋下由胸部一直裹至脚踩。他朝狄雷尼笑了笑,摆上一个烟灰缸,一只盛着咸花生的木碗,一张印有旅馆徽记的纸餐巾。
“午安,先生,”他说。“我能效劳吗?”
“午安,”狄雷尼说。“你们有麦酒或黑啤酒吗?”
“罗温布劳黑啤酒,”他盯着狄雷尼说道。
“可以。”
那人仍站着不动。他开始弹指头,仍盯着狄雷尼。
“我见过你,”他说。“我‘见过’你!”
狄雷尼不出声。那入仍目不转睛盯着他,弹着指头。“狄雷尼!”他脱口而出。“狄雷尼组长!对吧?”
狄雷尼笑了笑。“没错,”他说。
“你一进门我就知道你是个大人物,”酒保说。“我就知道我在报上或电视上见过你。”他慎重的在围巾上抹干了手,然后伸出手来。“狄雷尼组长,真是荣幸,真的。我叫哈利·史瓦兹。”
狄雷尼与他握手。
“我不再是组长了,哈利,”他说。“我退休了。”
“我知道,我知道,”史瓦兹说:“因为健康因素。不过总统退休后仍然是总统先生,对吧?州长死了之后也仍然是州长。就像是军队的上校,退伍后大家还是管他叫‘上校’。对吧?”
“对,”狄雷尼点点头。
“因此你仍然是组长,”酒保说。“而我,等我退休了,我仍然是哈利·史瓦兹。”
他从一桶碎冰块中取出一罐罗温布劳黑啤酒,仔细的用一条干净的毛巾擦拭瓶身,再从身后的架子上挑出一个玻璃杯,举高向着灯光检视有无污渍,觉得满意之后再将杯子放在狄雷尼面前的纸餐巾上。他打开瓶盖,将酒杯斟至半满,留下大约一吋的空间让白色泡沫涌起。然后他将酒瓶放在狄雷尼手边的纸杯垫上。充满期待的等狄雷尼酌上一口。
“如何?”哈利·史瓦兹焦急的问。
“帅啊,”狄雷尼说,由衷之言。
“很好,”酒保说。他弯起一只臂膀靠在吧台上,身体向前倾。“那么,请告诉我,您自个儿在忙些什么?”
当然,他说的没有那么标准。他说的是:“那告恕我,你只个儿在满什么?”(前述非错字,用以表达酒保的口音)狄雷尼组长猜那是曼哈顿口音,或许是契尔西地区。
“忙东忙西的,”他语焉不详的说。“设法让自己有事可忙。”
酒保双手一摊:“不然还能怎么办?”他说。“退休并不表示你已经死了,对吧?”
“对,”狄雷尼随声附和他。
“我还以为所有的警察在退休之后都到佛州玩推圆盘游戏?”
“是有许多人这样,”狄雷尼笑道。
“我的姊夫就是个警察,”哈利·史瓦兹说。“你或许不认识他。在皇后区。一个好警察。从来不会收取一毛钱。呃,或许会拿‘一毛钱’。他退休了,搬到亚利桑那州,因为我姊姊有气喘病。医生说,带她到干燥的地区去,否则她熬不过一年。因此我姊夫,他叫平卡斯,路易斯·平卡斯,他很早就退休了,你知道,将莎蒂带到亚利桑那州。在那边买了一栋房子。有草坪,应有尽有。我看过他们寄来的照片,那栋房子看来很不错。一年后,提醒你,是一年,路易斯在外头的草坪除草时倒了下来。”哈利·史瓦兹弹了下指头。“就这样。心脏病发。他为了莎蒂的健康才搬到那边去,结果自己却暴毙,到目前她仍然健壮的像头牛。这就是命。我说得对吧?”
“没错,”狄雷尼淡淡的回应。
“反正,”哈利·史瓦兹叹了口气:“还能怎么办?事情就这么发生了。告诉我,组长——你对近来那些年轻警察有什么看法?我是说,那些留鬓角、蓄胡髭、留那种头发的。我是说他们‘看起来’根本不像警察,你知道?”
艾德华·X·狄雷尼也觉得他们看起来不像警察,不过他绝对不会向老百姓说这种话。
“听着,”他说:“一百年前几乎每一个纽约市的警察都留个小胡子,而且他们大都是魁梧、毛茸茸的大块头。我是说当时几乎必须要蓄胡髭才能当警察。造型改变了,不过警察本身不会变。只不过或许如今他们精明了些。”
“是啊,”哈利·史瓦兹说。“你说得有道理。再来一杯?”
“麻烦你。那一杯真解渴。你呢?要不要跟我一起喝几杯?”
“不了,”哈利·史瓦兹说。“谢了,上班时间不行。我不该这么做。”
“来一杯吧。”
“这个嘛……或许可以来杯啤酒。我就摆在柜台下喝吧。多谢啦。”
他从头再来一套上酒仪式,替狄雷尼打开一罐进口啤酒。然后为自己打开一瓶国产啤酒,斟了一杯。他谨慎的环顾空荡荡的房间,匆匆端起酒杯,说道:“祝你健康,组长。”
“敬你,”狄雷尼回答。
两人都喝了一口,酒保将他的酒杯熟练的藏在柜台底下。
“拥有了健康就等于是拥有了一切——对吧?”他说。
“对。”
“不过那种工作真不是人干的,可不是?我是说当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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