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俊美的脸》全本 作者:约瑟芬·铁伊
内容简介
长着一张俊美的脸的莱斯里·西尔突然出现在平静的英国小镇莎卡圣玛丽,给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带来不同寻常的感觉,也使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或多或少的改变;西尔的蓦然失踪更是引起轩然大波,就连老练的格兰特探长也如坠五里雾中,找不到案件的任何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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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俊美的脸
作者:约瑟芬·铁伊
内容简介
长着一张俊美的脸的莱斯里西尔突然出现在平静的英国小镇莎卡圣玛丽,给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带来不同寻常的感觉,也使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或多或少的改变;西尔的蓦然失踪更是引起轩然大波,就连老练的格兰特探长也如坠五里雾中,找不到案件的任何线索
1
格兰特停下来,一只脚搭在台阶上,侧耳听楼上传来的尖叫声。伴随其中的,还有一阵阵沉闷的咆哮声,一直持续不断。这声音可怕极了,就像发生森林大火或是暴发洪水一般。他不情愿地向上挪着步子,脑子里很自然地推断着:派对很成功。
他并不是来参加派对的。文学酒会,即使小有名气,他也不感兴趣。他是来接玛塔·哈洛德共进晚餐的。奔波在干草市场和老维克剧院演出的女主角们,很少会和警察出去吃饭。这是真实的情况。即使是苏格兰场的督察也不例外。格兰特之所以能获此殊荣,他很清楚有三个原因。首先,他是护花使者。其次,他可以付得起劳伦特饭店的账单。最后,玛塔很难找到护花使者。她的名气和美貌,让男人们不敢轻易接近她。玛塔的珠宝失窃报案后,格兰特奉命侦查此案。即便格兰特当时只是个警长,玛塔在结案后还是会设法让他待在自己身边。格兰特也很愿意出现在她的生活当中。如果说格兰特是玛塔可以随时呼来喝去的追随者,玛塔则是格兰特认识世界的一扇窗户。她对格兰特来说更加重要。警察拥有越多的窗户,就越容易破案。玛塔正是格兰特了解戏剧的一扇“小窗”。
派对的咆哮声从敞开的大门中倾泻而出,涌到楼梯平台上来。格兰特停下来,看着呐喊的人群像春笋一般,挤在一间长长的乔治王时代风格的房间当中,盘算着如何能将玛塔叫出来。
门口站着一个年轻人,看上去不知所措。喝酒聊天的人群像一面坚固的墙壁,他显然是被挡在了外面。他手里还拿着帽子,一定是刚刚赶到的。
“遇到麻烦了?”格兰特问道。
“我忘带扩音器了。”年轻人说道。
他慢条斯理地回答,并不想压过嘈杂的人群。声调没有变化,反倒比大声叫喊更让人听得清楚。格兰特欣赏地看了他一眼,这才注意到,他长得非常英俊。皮肤白皙,金发碧眼,不像是个英国人,挪威人?也许……
或者是美国人。他说“忘带”的方式像是美国人的做法。
早春的下午,窗外的天色已经暗下来了,路灯也亮起来了。人们抽着烟,把屋里弄得烟雾缭绕的。透过烟雾,格兰特看到玛塔远远地在屋子另一边。她正在听剧作家塔利斯谈论自己的版税。他不用听也知道塔利斯在说什么,他永远只会说他的版税。一九三八年复活节星期一那天,第二公司的演员曾经在布莱克浦上演他的《三人晚餐》。塔利斯闭着眼都能算出他从那场演出中获得过多少版税。玛塔不想听他说这些,装都懒得装作在听,她的嘴巴都要垂到下巴了。每次感到失望,玛塔的嘴巴都会下垂。格兰特猜想,如果最近还得不到女爵头衔,她都该去做去皱手术了。格兰特决定待在原地不动,等玛塔注意到他再说。他们两个个子都很高,足可以越过人群看到彼此。
警察的职业习惯让他审视起参加派对的人们,但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都不过是些俗人罢了。罗斯和克罗马蒂公司发展得如日中天。它正在庆祝拉维妮娅·菲奇第二十一本书的出版。多亏了拉维妮娅,这家公司才能如此成功,派对的酒水才能如此丰盛,参加派对的人们才能如此高贵。说高贵,说的不过是衣着华丽、小有名气罢了。真正有成绩的实干家是不会来庆祝《莫林的情人》出版的,也不会来罗斯和克罗马蒂公司的派对喝雪莉酒。玛塔毫无疑问会在将来授勋女爵,但她却来参加派对了。她是拉维妮娅的邻居。她简洁优雅的着装和闷闷不乐的表情,让她和这个屋子显得格格不入。
当然,除非这个面容俊朗的年轻人能给这个派对带来些什么新鲜的玩意儿。他猜想这个陌生人是做什么的。演员?但是演员应该不会被冷落在人群一角。他说扩音器的时候意味深长,神情冷漠地打量着这欢庆的场面,把他和周围的环境区分开来。会不会,格兰特想,他只是个股票经纪人?如果只是这样,真是委屈了他的这副面孔。或者也许是派对柔和的灯光让他显得比白天的时候英俊得多罢了。一定是罗斯和克罗马蒂公司昂贵的灯具让他的鼻子显得光滑笔挺,头发显得顺直金黄而已。
“也许您能告诉我,”他还是低声说,“哪个是拉维妮娅·菲奇小姐?”
拉维妮娅站在中间那扇窗户边,她留着浅棕色的头发,身材娇小。她为了参加派对,特意给自己买了一顶时髦的帽子,却没买身衣服搭配一下。因此,这顶帽子搭在她鸟窝一般的浅棕色头发边缘,就像是她在街上走时,帽子不知从上面哪扇窗户掉到她头顶上一样。她没有化妆,像往常一样,一副既迷惑又高兴的表情。
格兰特把拉维妮娅指给这个年轻人看。
“新来镇上的?”格兰特说,用了所有西部大片中都会用的句子。“拉维妮娅·菲奇小姐”这种敬语只有美国人才说得出。
“事实上,我是在找菲奇小姐的外甥。我从地址簿里没有找到他,希望能在这儿遇到他。不知您是否恰巧知道他。嗯,您是?”
“格兰特。”
“格兰特先生?”
“我之前见过他,但是他不在这里。您是说沃尔特·惠特莫吧?”
“是的。惠特莫。我根本不认识他,但是我特别想见到他,因为我们有——曾经有,我是说——一个共同的好朋友。我原本觉得他肯定会在这儿。您确定他不在是吗?不管怎么说,这个派对真隆重。”
“他不在这个房间里,我很肯定,因为惠特莫和我一样高。但是他可能就在附近。看,你最好去见见菲奇小姐。只要我们够坚决,我想我们还是能从人群中挤进去的。”
“我挤进去开路,您弯腰跟在后面就行了,”因为他们体形不同,年轻人这样说道。他们被错落的胳膊肘和肩膀紧紧地夹在一起,中途停下来喘口气的工夫,他说:“您真是太热心了,格兰特先生。”他仰头冲无奈的格兰特笑了笑。格兰特突然感到一阵窘迫,他立即转过身去,奋力向中间那扇窗户边的空地挤去。拉维妮娅·菲奇就站在那里。
“菲奇小姐,”他说,“有个年轻人想见您。他想找您的外甥。”
“找沃尔特?”拉维妮娅说。她憔悴的小脸露出明显的好奇之色,以往和蔼迷茫的表情一扫而光。
“菲奇小姐,我是塞尔。我从美国过来度假,想见见沃尔特,因为库尼·威金也是我的朋友。”
“库尼!你是库尼的朋友?噢,沃尔特会非常高兴的,亲爱的,会高兴极了的。噢,庆祝当中的意外惊喜——我是说,太意外了。沃尔特一定会非常开心。塞尔,你刚刚说叫塞尔是吧?”
“是的。莱斯利·塞尔。我在地址簿里找不到他的名字……”
“是没有,他在镇上的住处是临时的。他和我们大家一样,住在南边的萨尔克特圣玛丽镇。要知道,他在那里有个农场。就是他在电台播报宣传的那个。不过虽然是他在管理和宣传,但那个农场却是归我所有的……他今天下午又在做宣传,所以没有来参加派对。不过你一定得过去住几天,今天下午就和我们一起回去吧。”
“但是,您并不知道沃尔特他是否……”
“你周末没什么安排吧,对吗?”
“是的,是的。但是……”
“那就没问题了。沃尔特会从电台直接回去,你跟我和莉兹开车回去吧,给他个惊喜。莉兹!莉兹,亲爱的,你在哪儿?你现在在哪里住,塞尔先生?”
“我住在威斯特摩兰。”
“噢,那很近。莉兹!莉兹在哪儿呢?”
“我在这儿,拉维妮娅姨妈。”
“莉兹,亲爱的,这位是莱斯利·塞尔。他周末和我们一起回家。他想找沃尔特,他俩都是库尼的朋友。今天刚好是周五,我们周末都回萨尔克特去放松放松。远离这里,去享受一下舒适平静的生活,还有什么比这样更好的呢。这样,亲爱的莉兹,你带他去威斯特摩兰,帮他收拾下行李,再过来接我,好吗?等你们回来,这个派对肯定就结束了,你们接上我,我们就一起回萨尔克特,给沃尔特一个惊喜。”
格兰特发现,这个年轻人在看莉兹·贾罗柏的时候,饶有兴味,不禁想探个究竟。莉兹是个娇小的女孩,长相平平,脸色蜡黄。不可否认,她的眼睛很漂亮,像直立婆婆纳[1]一样蓝,令人惊奇。她的相貌对男人们很有吸引力,人也和善。但是,她并不是第一眼美女。也许,塞尔早就听说了她订婚的传言,断定她就是沃尔特·惠特莫的未婚妻。
他发现玛塔看到了他,便不再关心菲奇的家务事了。他比画着告诉玛塔在门口会合,继而又一次挤进令人窒息的人群中去了。玛塔比他俩可强多了,虽然离门口的距离比格兰特远一倍,但是她只用了一半的时间就挤了过去,已经在门口等他了。
“那个英俊的年轻人是谁?”她问,他们向楼梯走过去的时候,她回头看了看。
“他来找沃尔特·惠特莫。他交代他是库尼·威金的朋友。”
“交代?”玛塔重复道,对格兰特而不是那个年轻人吹毛求疵起来。
“警察思维。”格兰特抱歉地说。
“好吧。那谁又是库尼·威金?”
“库尼曾经是美国最知名的摄影记者之一。一两年前,他在巴尔干半岛的一次战场拍摄中遇难。”
“你无所不知,是吧。”
格兰特真想脱口而出:“也只有你这个女演员还不知道这事罢了。”但是他喜欢玛塔。他改口说:“他要去萨尔克特度周末,据我所知。”
“那个英俊的年轻人吗?好吧,好吧。真希望拉维妮娅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带他过去有什么不妥吗?”
“不知道,但是我总感觉这事福祸参半。”
“福?”
“他们现在算是如愿以偿,不是吗?沃尔特刚刚摆脱了玛格丽特·梅里厄姆,打算安安稳稳地和莉兹结婚。一家人住在老宅子里,惬意得都没法形容。要是我,根本不会把这个令人不安的英俊男人带回家。”
“令人不安。”格兰特嘀咕着,又开始琢磨起塞尔什么地方会让自己不安。只是长得英俊倒也不至于不安,而且警察也不会对英俊的外表大惊小怪。
“我打赌,周一早上,艾玛只要看他一眼,就会在周一早饭后把他赶走的。”玛塔说,“她亲爱的莉兹就要嫁给沃尔特了,她一定会竭尽全力不出任何差池的。”
“我觉得莉兹·贾罗柏并不漂亮。我不知道贾罗柏夫人有什么可担心的。”
“是吗?我在二十码以外看了他三十秒,就已经对他印象深刻了。而且我还是不轻易动情的人。另外,我觉得莉兹根本就不爱那根木头。她只是想抚慰一下他受伤的心灵罢了。”
“伤得很重吗?”
“相当严重,我只能说。这是很自然的。”
“你和玛格丽特·梅里厄姆一起演出过吗?”
“噢,是的。不止一次。我们在《黑暗中行走》里合作了相当长一段时间。车来了。”
“出租车!你觉得她怎么样?”
“玛格丽特?噢,她是个疯子,当然。”
“有多严重?”
“彻彻底底。”
“哪方面呢?”
“你是说她哪里不正常?噢,除了眼下想要的东西,其他事情根本不闻不问。”
“那不是疯。而是一种犯罪心理罢了。”
“好吧,你比较在行,亲爱的。她没准就想犯罪,只是还没成功罢了。毫无疑问,她疯得不轻。我不喜欢任何人和她结婚,即便是沃尔特·惠特莫也不例外。”
“你怎么那么不喜欢他,大家都觉得这个英国小伙子不错呢?”
“亲爱的,我讨厌他恋慕别人的方式。他赞美爱琴海山腰百里香的时候,子弹嗖嗖地从他耳边飞过的声音,真是矫揉造作。他总会故意让我们听到子弹的声音:我一直怀疑,那是不是他挥鞭子的声音……”
“玛塔,你吓到我了。”
“我没有,亲爱的。一点儿都没有。你我都心知肚明。即便我们都在枪林弹雨之中,沃尔特也会安安全全地待在地下五十英尺的办公室里,那里虽然闷热,但是一定很舒服。然后,当危险再次降临到他自己头上的时候,沃尔特就会从他狭小安全的办公室里爬出来,坐在开满百里香的山脚下,拿着话筒,用皮鞭来挥出子弹嗖嗖飞过的声音。”
“我看总有一天,我得去保释你。”
“故意杀人罪?”
“不,诽谤罪。”
“还用交保释金?我还以为诽谤是轻罪,只需接受下传唤罢了。”
格兰特觉得玛塔的傲慢简直无人能及。
“不过,故意杀人罪也是有可能的。”玛塔轻柔体贴地说道,这是她舞台上的标志性语气,“百里香和子弹我还可以接受,但是他现在居然占着电台聊些春玉米、啄木鸟什么的,简直就是公害。”
“那你干吗还听?”
“嗯,它有种可怕的魔力,你知道。你会想:嗯,简直糟糕透顶了,没有什么能比它更糟糕的了。然后下一周,你还会听一听,看看是不是还能更糟。这是个陷阱。他的宣传糟到你都不忍心去关掉它。你会饶有兴味地等着下一段,然后再下一段更加糟糕的演说。等节目结束时,你发现自己居然还在那里等着。”
“不会吧。会不会,玛塔,是因为你嫉妒同行?”
“你不会是说这个怪物是我的同行吧?”玛塔问,她的声调完美地降了五度,声音颤抖,像是回忆起了她曾经参加轮演的岁月,曾经住过的城外出租屋,周日加班工作时乘坐的列车和阴暗寒冷剧院里的枯燥试演。
“不,我是说他是个演员。一个非常自然、感情真挚的演员。短短几年时间,他没费吹灰之力就让自己的名字变得家喻户晓。你不喜欢也没有关系。可为什么玛格丽特那么喜欢他呢?”
“这个我知道。是他的爱。玛格丽特折磨人就像折磨苍蝇一样,把翅膀一个个拽下来。沃尔特不但愿意让她把自己撕成碎片,还会跑回去让她继续撕个痛快。”
“有一次他就没有回去。”
“是的。”
“他俩最后一次吵架是什么时候,你知道吗?”
“我觉得他们根本没有吵架。我觉得他只是告诉她,他想分手了。至少验尸的时候他是那么说的。对了,你看讣告了吗?”
“当时应该读了。但是记不清了。”
“如果她能再活十年,怎么都能在封底的广告里有一席之地,显得她比杜丝更受关注。‘天才之火的熄灭,世界的遗憾’、‘像黄叶般耀眼,像风中柳树般优雅’,诸如此类的话。肯定有人会奇怪,报纸上居然没有黑边。她的哀悼应该是全国性的才对。”
“这些和莉兹·贾罗柏可不沾边。”
“亲爱的,莉兹是个好人。玛格丽特·梅里厄姆太恶毒了,即使是沃尔特·惠特莫,和她在一起也是太糟糕了。但是沃尔特·惠特莫根本配不上莉兹。我真希望那个英俊的年轻人可以从他眼皮底下把她抢走。”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你那位‘英俊的年轻人’不适合做丈夫,但是沃尔特肯定会是个好丈夫。”
“我的好朋友,沃尔特会到处乱说。他会喋喋不休地嚷嚷他的孩子;他在食品储存室搭起的架子;他娇妻种的花;他家婴儿室窗户上的霜花。她会安全得多,如果她和——你刚说他叫什么来着——待在一起的话。”
“塞尔,莱斯利·塞尔。”他心不在焉地盯着窗外,看到劳伦特饭店淡黄色的霓虹灯牌越来越近了。
“我可不觉得能用可靠来形容塞尔,不知道为什么。”他若有所思地说。从那之后,他便把莱斯利·塞尔忘到了脑后。直到他奉命去萨尔克特圣玛丽镇搜索那个年轻人的尸体时,才把他想起来。
[1] 直立婆婆纳,玄参科婆婆纳属植物,小草本,花蓝而略带紫色。——译者注
2
“阳光!”莉兹说着,走到了人行道上,“晴朗明媚的阳光。”她快乐地呼吸着午后的空气,“车停在广场一角。您熟悉伦敦吗,塞尔——塞尔先生?”
“我常来英国度假,比较熟悉。不过很少在年初的时候过来。”
“没有见过春天的英国,可不能算是真的来过英国呢。”
“我也听说过。”
“您坐飞机来的吗?”
“刚刚从巴黎飞过来,和大多数美国人的路线一样。巴黎的春天也很漂亮。”
“我也听说过。”她用他的话和语气回道。他的眼神让她一阵惶恐,赶紧说道:“您是记者吗?所以会认识库尼·威金?”
“不是,我和库尼是同行。”
“摄影记者?”
“不是记者。就是摄影师。几乎整个冬天,我都会在海岸拍摄人物。”
“海岸?”
“加州。这是我的收入来源。一年中剩下的日子,我会到处旅行,去拍摄我喜欢的东西。”
“这种生活很不错。”莉兹说着,打开车门钻了进去。
“非常不错。”
这是辆两座的劳斯莱斯。劳斯莱斯的样子都会有些过时,但是非常经典。他们从广场驶入傍晚的车流时,莉兹解释道。
“拉维妮娅姨妈赚了钱,第一件事就是去买了条貂皮围巾。她一直觉得,穿得好不好主要就看貂皮围巾。接着,她想要买辆劳斯莱斯。第二本书出版的时候她买了这辆车。但是她从来不戴围巾,觉得有东西挂在身上太碍事了。不过这辆劳斯莱斯她特别喜欢,所以我们一直还开着它。”
“貂皮围巾呢?”
“她用它换了一对安妮女王座椅和一台割草机。”
他们开车停到旅馆门前时,她说:“这里不能停车。我去停车场等你。”
“你不去帮我收拾行李吗?”
“帮你收拾?当然不去啦。”
“但是你姨妈说你会去帮我。”
“她只是客气一下罢了。”
“我觉得不是。不管怎么说,上来看着我收拾吧。给点儿意见和鼓励。积极的鼓励。”
最后,还是莉兹把他的东西装进了两个行李箱。他只是把东西从抽屉里拿出来扔给她。这些东西都很值钱,她发现,是上等布料定制而成。
“您很有钱,还是比较奢侈?”她问。
“讲究,这么说吧。”
他们离开酒店的时候,路灯已经亮起来了,和余晖交相辉映。
“我觉得这个时候的灯光最漂亮。”莉兹说,“现在天还亮着,灯光是梦幻一般的淡黄色。很快天黑了,灯光就会变成平淡无奇的白色了。”
他们开车回到布鲁姆伯利的时候,发现菲奇小姐已经走了。罗斯和克罗马蒂公司的罗斯先生疲惫地瘫坐在椅子上,细细品尝着派对剩下的雪莉酒。他强打精神,摆出职业的友好姿态告诉他们,菲奇小姐觉得惠特莫先生的车比较宽敞,已经在他半小时的宣传结束后,去电台找他了。贾罗柏小姐和塞尔先生可以直接开车去萨尔克特圣玛丽镇找他们。
他们开车驶出伦敦,塞尔一路都没有说话。怕打扰司机开车,莉兹这么觉得,因此对他增添了几分好感。直到道路两边绿油油的田地出现在他们的视野里,他才开始说起沃尔特。库尼,似乎,非常看好沃尔特。
“您没和库尼·威金一起去巴尔干吧?当时。”
“没有。我和库尼是在美国认识的。但是他给我写信,常常提起您的表哥。”
“他真是个好人。不过沃尔特不是我表哥。”
“不是?但是菲奇小姐是您的姨妈,对吧。”
“不是。我和他们都没有关系。拉维妮娅的姐姐——艾玛——在我小的时候嫁给了我爸爸。仅此而已。妈妈——艾玛——事实上,是强迫我爸爸娶她的,如果一定要说实话的话。他别无选择。要知道,她带大了拉维妮娅,但是拉维尼娅长大后却不听她的,这对她可是个沉重的打击。更让她受不了的是,拉维尼娅居然成了畅销作家。艾玛环顾四周,想看看有什么可以插上手的,好释放一下她的母爱,正好就发现了我爸爸。他当时正发愁如何带大他嗷嗷待哺的女儿,只等着被她收服。就这样,她成了艾玛·贾罗柏,成了我的妈妈。我从来不觉得她是我的‘继母’,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我的亲妈长什么样子。我爸爸去世以后,妈妈就搬到崔铭斯庄园和拉维妮娅姨妈住在一起。我毕业以后,就成了她的秘书。所以她才让我去帮你收拾行李。”
“沃尔特呢?他为什么和你们住在一起?”
“他是姨妈大姐的儿子。他的父母双双死在了印度,拉维妮娅姨妈从那时起把他抚养大的。我是说,大概从他十五岁开始。”
他顿了一会儿,显然是在消化刚刚的对话。
自己为什么要告诉他这些?她有些纳闷;为什么告诉他妈妈占有欲强?尽管她说得很清楚,妈妈的占有欲完全是出于母爱,是因为紧张吗?她从来没有如此紧张,也没有如此健谈过。有什么好紧张的,即使有个英俊的年轻人坐在身边,也没什么好慌乱的。在莉兹·贾罗柏的生活中,在作为拉维妮娅小姐的秘书工作中,她见过很多英俊的年轻人,但是(据她回忆)还没有谁能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
她从平整的柏油马路驶入边道。当最后一丝城市的痕迹消失在他们的身后,他们便完全置身于乡村世界之中了。这里的小路相互交错,没有名字,各自通向不同的地方,莉兹果断把握着他们前进的方向。
“您怎么知道走哪条路?”塞尔问,“我看这些土路都长一个样儿。”
“我看它们也都差不多,但是这条路我都不知道走了多少遍了,到了该拐弯的地方,我的手自然而然就会转动方向盘,就像我的手指熟悉打字机的键盘一样。虽然我想象不出每个键长什么样,但是我的手指知道它们都在什么位置。您认识这里吗?”
“不认识,从来没有来过。”
“无聊的乡村,我觉得是。一点儿特别的地方都没有。沃尔特说这里就是七种东西的不断重复:六棵树和一堆干草。事实上,他说乡村军团行军的时候,还会唱句口号:六棵树和一堆干草!”她给他唱了一遍。从那段坑坑洼洼的路开始,就进入奥弗晒镇了。奥弗晒镇还不错。
奥弗晒镇的确是一片美丽的土地。黄昏渐尽,小镇的轮廓不断变换,流动交织在一起,如梦幻般完美。此时,他们停在一个低洼的小山谷顶上,俯视着屋顶上冒出的黑色浓烟和乡村亮起的点点灯光。
“萨尔克特圣玛丽镇。”莉兹介绍说,“曾经的美丽英国乡村,现在却被占了。”
“被谁占了?”
“当地人管他们叫‘民间艺术家’。他们真是不幸,太倒霉了。他们以为拉维妮娅姨妈的到来不会打乱他们的生活,因为她虽然拥有这栋‘大房子’,但是和他们的生活没有交集。她在这里住了很长时间,已经要融入他们的生活了。不管怎么说,在过去的几百年里,这栋大房子一直不属于这个村庄,所以他们并不关心谁住在这里。这个磨房空下来以后就慢慢衰败了,有几个公司想把它买下来当厂房。我是说,想把它改造成厂房。玛塔·哈洛德得知了这个消息,在众多律师的眼皮底下把它买了下来,搬了进去。村里每个人都很高兴,感觉自己被救了一样。他们虽然不喜欢一个演员住在这个磨房里,但是至少不会有工厂建在他们美丽的村庄里了。可怜的人们,如果他们能够预知未来就好了。”
她发动汽车,缓缓驶下斜坡,沿着村庄向前行驶。
“我猜不出六个月,从伦敦来来往往的人就会在这里踏出一条新路。”塞尔说。
“您怎么知道的?”
“海岸那边都是这样。只要有人发现块清净的地方,还没等他把水管装好安顿下来,就会有人催着他加入当地人的生活,要他给市长投票。”
“您猜对了。这里每三栋房子,就会住一个外地人。有钱的没钱的,从剧作家托比·塔利斯到舞蹈演员瑟智·莱托夫都来了。你看,托比·塔利斯的房子非常漂亮,是詹姆士一世时期的建筑风格,就在乡村公路中央;瑟智·莱托夫的房子却是马厩改建的。这里还有各种出来鬼混的人,蒂尼·帕丁顿从来不带同一个客人回家度周末;可怜的老亚特兰大·侯普和巴特·霍巴特一直快乐地姘居在一起,已经有小三十年了,希望他们幸福。这里还住着形形色色的人才,塞拉斯·威克利在这里创作乡村生活的黑暗小说,净写些冒热气的粪肥和瓢泼大雨;伊斯顿迪克森小姐则每年给圣诞节市场添一本童话故事。”
“听上去不错。”塞尔说。
“这里净是这种事。”莉兹说。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如此怒气冲冲,她纳闷起来,今天晚上从这里经过,怎么会这么大脾气。“光说这些事了,”她打起精神说,“恐怕现在太黑了,得等明天早上再欣赏崔铭斯庄园的美景了。在夜空下,只能看个大概。”
她沉默了一会儿,给这个年轻人些时间,去看看夜色中那一连串的黑色屋顶和垛口。“有座哥特风格的音乐学校十分漂亮,可惜天太暗了,看不到。”
“菲奇小姐为什么选在这里住?”塞尔好奇地问。
“因为她觉得这里很气派。”莉兹说,语气亲切温暖,“要知道,她是在一所教区长的房子里长大的。那种大概一八五〇年左右建起的房子。所以,她看惯了维多利亚时代的哥特建筑,现在也不觉得这种建筑有什么问题。她知道大家都在嘲笑这种建筑,但是对此无动于衷,不过她压根就不知道别人在笑什么。刚买下科马克罗斯的时候,她的出版商夸这房子的名字取得恰到好处。她当时都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嗯,我不想批评什么,即使是对维多利亚时代的哥特建筑也不例外。”年轻人说,“菲奇小姐真是个好人,她直接邀请我过来,都没有想着先去查查我的来历。不管怎么说,在美国,我们以为英国人特别谨慎。”
“英国人不是谨慎,只是需要想想家里的东西够不够用罢了。拉维妮娅姨妈心血来潮请你去家里住,因为她根本不需要考虑这些事情。她知道家里多的是床单、床和食物,还有很多‘人力’可以招呼客人,所以她根本不需要犹豫。我们直接绕到车库,把你的行李从侧门拿进去行吗?从用人的房间走到正门得一天的时间,有个豪华的大厅挡在中间了。”
“这房子是谁建的?为什么建这样一栋房子呢?”他们沿着房子绕行的时候,塞尔抬头看着这个庞然大物问。
“从布拉德福德过来的一个人,据我所知。这里曾经是栋漂亮的乔治王早期风格的房子,藏枪室里还有张它的照片,但是他觉得它太丑了,就把它推倒了。”
塞尔拖着行李,沿着昏暗丑陋的走廊向前走着。莉兹说,这个走廊常常让她想起她的寄宿学校。
“把行李放这儿就行了。”她指着那段用人走的楼梯说,“一会儿会有人把它们拎上去。现在,进屋感受一下比较现代的装修吧,暖和一下,喝口水,见见沃尔特。”
她推开绿呢大门,让他进了屋。
“您滑旱冰吗?”他们走在空荡荡的大厅时,他问。
莉兹说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当然这块地方还是很适合跳舞的。“每年猎狐活动会在这里举办。”她说,“您可能想不到,这里没有威科姆的谷物交易所通风好。”
她打开另一扇门,他们终于离开灰蒙蒙的沉闷昏暗的走廊,来到一个生着炉火的温暖房间。这个亲切的房间里摆满了用旧的家具,还弥漫着炭火和水仙的芳香。拉维妮娅嵌在椅子里,一双娇小的脚搭在铁炉架上,蓬乱的头发从卡子里跑了出来,散落在靠垫上。她对面坐着的就是沃尔特·惠特莫,还是他最喜欢的坐姿,胳膊肘放在壁炉台,一只脚搭在炉架上。莉兹一见到他,立刻放松了下来,充满了爱意。
怎么会放松了呢?她听着他们打招呼的时候问自己。她明知道沃尔特在这里,怎么会感觉放松呢?
是因为她现在可以把这个社交负担抛给沃尔特了吗?
可是社交是她的日常工作,她已经习以为常,根本不会影响自己的生活。况且塞尔也不能算是负担。她很少能遇到这么随和的人。为什么见到沃尔特会这么高兴呢?为什么会突然觉得一切会好起来的?这种感觉就像孩子从陌生的地方回到家里一样。
她凝视着沃尔特和塞尔寒暄时喜悦的样子。她爱他。他有人情味,不十全十美。他的脸上已经长了些许皱纹,发际线也显现出后退到太阳穴的迹象,但他是沃尔特,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不是——不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美男子,哪天早晨从这个世界消失,便再也没人想得起来了。
她高兴地想,和沃尔特这个大个子面对面站着,新来的客人显得有些矮了。他穿的鞋虽然很贵,但在我们英国人看来并不得体。
“不管怎么说,他只是个摄影师而已。”她对自己说,满脑子都是这些荒谬的想法。
她被莱斯利·塞尔迷住了,需要对他提高警惕?当然不是。
北方民族里多的是这种美如晨曦的男子。如果有人想起海豹人的传说和他们的奇特之处也不足为奇。这个斯堪的纳维亚裔美国年轻人只是长得不错,会摆弄摆弄镜头而已,穿鞋的品位却很糟糕。她根本没有必要去和自己较劲,或是非得提防他不可。
即便如此,晚饭时,她妈妈问他在英国有没有家人时,她感到自己有些惊讶,居然没想过他还会牵扯进这种世俗的人际关系。
有个表妹,他说。仅此而已。
“我们都不喜欢彼此。她是画画的。”
“她画得不好?”沃尔特问。
“噢,我非常喜欢她的画——只要是我见过的。但是我们总会惹怒对方,所以我们就不去打扰彼此了。”
拉维妮娅问她都画些什么,是画肖像吗?
他们交谈的时候,莉兹很好奇,她有没有画过她的表哥呢。要是能拿着画笔和颜料,随心所欲地画自己喜欢的人一定非常美妙,虽然他不曾属于自己,但是却可以一直将这肖像保存下来,时不时拿出来看看,直到自己死去。
“伊丽莎白·贾罗柏!”她对自己说,“你是不是立马就要把男演员的照片挂墙上了。”
但是不,根本就不是那样。这和喜欢、欣赏普卡克西特列斯的作品一样,不应该受到谴责。如果普卡克西特列斯想雕刻个不朽的跳栏选手,这个跳栏选手应该就和莱斯利·塞尔长得一样才对。她应该找时间问问他,看他是在哪里上的学,是不是跳过栏。
看到妈妈不喜欢塞尔,她有些难过。没有人觉察到这一点,当然,但是莉兹太了解她妈妈了,妈妈会细致入微地观察她的一举一动,她任何场合下的小心思都能被她猜中。现在,她已经感觉到了妈妈温文尔雅的举止后面那强压的怒火,就像维苏威火山宁静的山坡上沸腾的熔岩已冒着气泡一样。
她的感觉,当然,是对的。趁沃尔特带他的客人去看卧室,莉兹收拾餐桌的空档,贾罗柏夫人不断追问她妹妹为什么带这么个不明不白的家伙回来。
“你怎么就知道他认识库尼·威金?”她问。
“他要是说谎,沃尔特很快就会发现。”拉维妮娅言之凿凿地说,“别烦我了,艾玛。我累了。派对太糟糕了,每个人都扯着嗓子喊。”
“如果他打着小算盘来崔铭斯庄园行窃,明早沃尔特发现他根本不认识库尼·威金还有什么用。谁都可以说他认识库尼。如果真像我说的,谁都可以打着认识库尼·威金的旗号来捣乱,之后便逍遥法外。而且库尼·威金的生活又不是什么秘密,人人都对他的生活了如指掌。”
“真不知道你怎么对他这么疑神疑鬼。我们这里不是经常有陌生人突然造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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