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3:肢解狂魔》全本 作者:悬疑志编辑部
内容简介
冰冻美人、阴阳之尸、肢解狂魔、我嗜故我在《七宗罪》第三季,更多变态凶杀案持续曝光,真实事件改编,原型轰动一时,涉案地名人名均为化名。所述变态恐怖凶杀案皆是发生在你我身边,每一个都是曾被媒体严密封锁,大众讳莫如深的奇案大案。真实!震撼!血腥!每一案都会让你毛骨悚然,难以安睡,胆小慎入!
正文预览
七宗罪3:肢解狂魔
作者:悬疑志编辑部
内容简介
冰冻美人、阴阳之尸、肢解狂魔、我嗜故我在《七宗罪》第三季,更多变态凶杀案持续曝光,真实事件改编,原型轰动一时,涉案地名人名均为化名。所述变态恐怖凶杀案皆是发生在你我身边,每一个都是曾被媒体严密封锁,大众讳莫如深的奇案大案。真实!震撼!血腥!每一案都会让你毛骨悚然,难以安睡,胆小慎入!
第一卷 冰冻美人 第一章 凶案清理员
因为身在官门(虽然是个很偏的,清水衙门),但是你们也懂得,很多东西都属于保密,我能说的尽量说,不能说的,半个字都不会透露的,不要尝试查我的身份,因为我用的是马甲,查不到的,你们就当是看故事吧,不需要深究哈。
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有我们这一行的存在吧,我是一名处理凶案现场的清理工,或许这么说大家还是不能太理解,简单来说就是有人被杀了,血迹、残肢,或者脑浆满地都是,因为被杀者不是傻逼,不可能站在那里等被人杀,肯定会有些反抗或者打斗,还有一些变态的杀人狂搞虐杀,所以现场可想而知,混乱得很。
警察和法医都是大忙人,他们将有用的证物和尸体带走了,去做深入调查了,剩下的烂摊子自然就需要人来清理,我就是专门做这种清理工作的人。
我们这种工作在国外是有专门的公司经营,叫什么“犯罪现场清理公司”,收费高得吓人,据说一小时能高达600美金,但是在国内,你们也得懂,这事儿肯定是不可能外包的,不仅仅因为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特制器材,还因为有些案子涉及到机密,需要保密,所以只能是内部人来做,我们这在公安厅归后勤部管,名字叫“善后工作小组”。
我是我老爹带入行的,我老爹干这份清理工作已经有三十多年了,本来他老人家不想“子承父业”,这一行虽然薪水一般,但是福利好,你们也懂得在政府部门,也算半个公务员吧,但是有个致命的问题,那就是找不到好对象,这就跟那些学殡仪的一样,整天跟尸体打交道,结婚都是内部解决,你想啊,白天摸死人的尸体,晚上摸你的身体,要是你,你也会崩溃的吧。
凶案清理工作也是这样子的,时不时就跟尸体有个亲密接触,我老爹年轻时候高高帅帅,人长得贼帅,就因为是干这个的,找了很久的对象都没有找上,每次相亲,女方一听是专门处理尸体的,人都吓跑了,三十老几实在没办法娶了我妈,我妈人倒没啥问题,就是小时候,脸上被火烧过,右边的脸有一块很大的疤痕(好在我妈,不会上网,被她看见了,我死定了)。
就因为这事儿,老爹一直耿耿于怀,他觉得他的儿子不能在重蹈他的覆辙了,所以卖力的供我读书,盼望我以后有个好出路,但是我真心不是读书的料,让我老爹失望了,高考啥学校都没有考上,老爹只好没办法带我入行了。
那时也巧,正好老爹的一个同事退休了,上头需要新血加入,于是乎,我开始了血肉模糊的人生,这话真的一点不为过,血肉模糊,各种变态恶心的凶案现场,有些至今想起来都有点不寒而栗!
众所周知,杀人很容易,脑子一发热,刀光一闪,人就倒下了,但是接下来尸体如何处理,并且不留任何痕迹,绝对是个头大的事情,所以我不会详细透露我们工作中的细节,因为一旦这些善后处理的办法被坏人掌握了,后果将不堪设想,我只能大概讲一讲工作的情况。
我们没有所谓的节假日,基本上是24小时待命,上头一定有指令,需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一般正常来说,如果是案件是自杀,那么我们会在警方和法医走后第一时间开始做清理工作,如果是谋杀案,案子不是一时三刻能破的,那么就需要等待案子完全结案后方可开始动手。
不管是自杀还是谋杀,清理的难点都是血迹,其他东西能丢的都可以直接带走丢了,唯独这个必须费很大的劲做彻底处理。除了血迹之外,另外一个最让人头疼的就是处理腐尸。人死了之后,尸体会在数周或数月的发生了若干变化:尸体肿胀、昆虫滋生、器官自溶、皮肤液化……种种景象惨不忍睹!我曾经处理过这么一桩案子,有个胖子被人淹死在浴缸里的,因为是独居,尸体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被发现,直到整栋公寓都恶臭得不成,有人报警方才发现,这个时候已经距离他死亡时间几个月了,他的尸体被泡成了一团烂泥,蛆虫乱爬,臭蝇乱飞,血肉将水道都堵了,看上去就像一锅骨头汤似的,当时处理起来可没把我可累死,一桶一桶地将尸水滔出来,就像滔潲水一样,最难受忍受的是恶臭,尸体在腐烂的过程会散发出一种非常难闻的气味,这种气味绝对不是正常人能够承受得了的,它比茅坑里的臭虫还臭千百倍,就算是用专业的臭氧机事先处理都无济于事!
我们“善后工作小组”一共有四个人:我、我老爹,刘哥和静姐。我、我老爹和刘哥主要负责具体的清理工作,静姐负责各种协调。
我们工作的具体流程是这样子的:上头将案子详细情况告知我老爹,我老爹将案子告诉静姐,请她做好记录,并向上头申请到清理工作的装备,然后我们去装备室拿装备,前往凶案现场做清理。这清理工作的时间视情况而定,简单的,两三个小时就能搞定,复杂的,七八个小时都是再正常不过了,甚至忙好几天的都有。清理完毕后,回来交工,并写一份简单的清理善后工作汇报,用来存档。
命案现场清理工作,多用于这三类情况:自杀、意外死亡和他杀。其中自杀现场最为容易清理,意外死亡次之,他杀最麻烦。
自杀多见于割腕、上吊、烧炭、跳楼、吃毒药等,只要死者不想死得太出类拔萃的话,正常来说还是相对好清理的,这么说是不是没有什么悲凉之心啊,不尊重生命,没办法,见过太多的死亡,心已经非常硬了,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独立特性的自杀者,让人无语,善后工作异常麻烦。
比如有一名自杀者从三十多层高的大厦里跳下来,强大的冲击力,当时将他摔成了稀巴烂,我这里可以跟大家普及一下,三十层楼摔下来是个什么概念,一个人从三楼的地方跳下来相当于一辆时速30迈的汽车动力,三十楼就相当于300迈,一般汽车最快的时速是180-200迈之间,好一点的有240迈左右,300迈都要爆表了,死者身体肋骨基本上都摔断了,像蛇一样瘫痪在地上,从口里激射出来的鲜血飚到三米之远,脑浆更是被冲到了旁边两米高的树上。
接到案子的时候,我们起初以为是个小case,结果到了现场一看,当场傻眼了,地上豁然留着一层血肉模糊的人状皮,原来强大的冲击力,将死者的皮肤死死地黏进了地板里,就像胶水一样粘在了地上一样,救护人是连拉带扯地将死者从地上拉出来,以至于残留了一些人皮在上面,我们一小块一小块从地上扒着这些人皮,足足忙了大半天才处理好现场。
意外死亡多见于车祸,失火和各种奇葩死法,很难用几个关键字眼概况出来,它之所以难处理在于有些死法超乎你的想象。我曾经处理过这么一起车祸的案发现场:一个有点神经的流浪汉,深夜在马路上晃荡,被一辆运渣车撞死,司机逃逸了,由于那天晚上微微有些起雾,之后路上又有数量辆车碾过流浪汉的身体,第二天当死者的尸体被人发现后,尸体已经不成叫尸体了,而是叫一团烂肉,头颅像个泄气的皮球滚在一边,四肢彻底跟躯干分开,最惨的是躯干!
不知道大家看过屠夫剔猪腿骨没有,猪腿骨是整只猪最难处理地方之一,熟练的屠夫能很干净利索地将猪腿骨肉是肉、骨头是骨头的剔干净,死者的尸体因为多次碾过,就像被熟练的屠夫剔过一样,躯干里的五脏六腑、肉和骨头都被碾出了身体,而残留在尸体里的血肉像沥青一样铺在地上。
其他的都好解决,最难的是这嵌入马路上的血肉,这比我刚才说那个跳楼的死者的人皮更难处理百倍,当时我们先后用剃刀、铁铲和高压水枪去整,根本没有多大作用,最后没办法,动用了特殊化学药品(抱歉不能透露这个化学品的名字)喷在了尸体上,将尸体泡软后,方才将现场清理干净。
他杀则是五花八门了,各种各样的都有,充满了想象力,尤其是那些变态杀人狂,对于他们来说,杀戮就是最好的拯救,凶案现场真是凡是你能想到的场景都有,你想不到的更有。我曾经处理过这么一个案子:
一对情侣闹分手,男友不从,女人火冒三丈,从厨房里拿出了一把菜刀以死相逼,说什么不分手,她就死给他看。男友似乎也不是啥好惹的主,见状也从房间里拿出一把剪刀也以死相逼,也闹着要是跟他分手他就死给她看,两人其实都是吓唬人的,但是见对方都卯上了,不动手感觉演不下去了,于是双方都开始在自己身上动手术,你割一刀手腕,他插一下大腿,他在胸口划一个口子,她就在小腿砍一刀。一来二去几回后,男友发现女友下的力道越来越轻,伤口也越来越小,而他则越来越狠,越来越重,觉得相比吃大亏了,心理很不平衡,一时兴起,捅了女友几刀,那女的本来就已经受伤不轻,这几剪刀下去当场死亡了,男人看着死去的女人由不得悲伤起来,突然不知道是中邪还是怎么了,诗兴大发,醮着女友的鲜血在墙壁上做起来了诗,从“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写到了“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从“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写到了“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墙壁上、天花板上、地板上到处都是这种哀痛的诗词,要不是邻居无意间从窗户外看到了他们屋子里的情况报了警,这位仁兄,估计会用自己的鲜血继续去写诗词,以抒发他内心的痛苦。
不过我们的工作也确实主要是为这些变态杀人狂服务的,自杀和意外死亡一般来说用得到我们的地方很少,警方排除他杀之后,命案现场交由死者家属自行解决,倘若是严重的车祸,那么交通局会请相关的清洁公司处理,除非前面我说的特殊案例。其实说真的,像我们这种善后工作小组整个国内不超过五个,所以很多地方可能听都没有听过有我们这种小组,我们的工作范围很广,哪里有难搞的命案现场,都可以请我们过去处理。
当然前提是这个案子的凶案现场得凌乱到一定的程度,一句话概括:越是变态恶心的凶案现场,越有可能有我们的身影在晃动。
前面啰啰嗦嗦、零零碎碎讲了那么多关于我们善后清理工作小组情况,现在正式进入正题:扒一扒,我这些年在凶案现场遭遇的各种变态恶心的场面和造成这种惨不忍睹情况的变态杀人狂,以及警方是如何破获这些变态杀人案的过程!
第一卷 冰冻美人 第二章 女尸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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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说的这个案子是一个关于恋尸癖,度娘的百科给恋尸癖下的普及定义是:恋尸癖,英文为necrophilia,是指通过奸尸获得性的满足,自认为有时比活人还好,此种病人多见于与尸体有职业性接触的人,如太平间、殡仪馆的工作人员。这种人常不只一次地溜入停尸房,触摸女尸的乳房及阴部以获得快感。也有人为此不惜掘墓奸尸。这种人时常四处打听哪里有少女或少妇死去,以便去奸尸。
刚才我百度的时候,豁然发现有恋尸癖吧,好奇点了进去,一分钟不到,我瞬间退了出来,说真的,我从事这营生已经五年了,尸体是见多了,早已不害怕了,但是看着那群人一个个像当宝贝儿似的搂着尸体又亲又抱的照片,心里还是抽搐很。
要说的这起案子还是发生在北京,2009年年初的时候,我们善后工作小组接到了上头的指示,即刻前往昌平殡仪馆,其他装备可以不带,但是一定要带上消毒工具,我老爹一听,不由得嘟嚷了说什么看样子要忙上一两天了!
我好奇问原因,老爹却不吭声,我问旁边的刘哥,刘哥咧嘴笑了一个,拍着我的肩头说到了之后我就晓得了。两人都在打哑谜,说话不清不楚,我带着满腹疑问,跟着他们来到了昌平殡仪馆。
刚刚一进殡仪馆的大门,吴大队长就迎上了我们,他在我老爹耳边嘀咕了两声,我老爹颜色顿时一变,吴队长带着我们来到了殡仪馆里一个不起眼的小黑屋前。不咸不淡说了几句辛苦啦保重之类的话,屁颠屁颠走了。
估计先前吴队长在我老爹耳边嘀咕的时候,已经跟我老爹简约说明了一下情况,老爹命我们穿好个人护套,率先进入了小黑屋。我紧跟其后,进去就是一个小厅,堆满了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穿过小厅进入房间,视线突然一下子开阔了起来,倒不是说里面有多大,而是里面就只有两样东西,一个是偌大的铁柜子,这玩意我很熟悉,太平间经常用来冷冻尸体的冰柜,一个的偌大的床铺,看上去最少能睡四五个人那么大。
一个是冰尸体的冰柜,一个是睡大觉的床铺,这两个极不搭调的东西摆在一起来咋看咋别扭,当时我的心还蛮纯洁的,只是好奇,没有过多想,直到我老爹拉开冰柜的抽屉,里面出现十具女人的尸体,我方才知道,卧槽,原来这次是遇到了传说中的恋尸癖。
这十具女尸,因为冰冻的缘故,尸体基本上还保存完好,有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也有二三十岁的少妇,还有四五十岁的熟女,虽然年纪相差很大,但是无一例外长得都有几分姿色,不是清纯可爱,就是风韵犹存,不过最让我觉得惊讶的是,其中两句女尸肚子鼓得老大,像是怀孕了似的,当时我心想估计是生前是两个孕妇吧,后来才知道大错特错,是孕妇没错,但是不是生前的孕妇,是过世的孕妇,这么说大家是不是觉得有点迷糊啊?好吧,其实就是这两具女尸被人奸尸后怀了孕!
一听奸尸怀孕,很多人都不相信吧,其实我也不信,当时负责那次验尸的是刘法医,事后我曾经好生向他打探过那两具女尸是否真的怀孕了,起先他不说,我磨了几次,终于从他嘴里得到了确切的答案,那两具女尸的确是死后怀孕的,按道理来说这是不大可能的,然而事实俱在,容不得不信。
他说话的时候是一本正经、斩钉截铁的,绝非像在说瞎话,他向来不大爱开玩笑。据刘法医的分析,那两具怀孕的女尸估计起初也不是真的死了,是假死,被家人装殓送到了殡仪馆,然后被变态的奸尸犯强奸了,因为长期冰冻在冰柜里,女尸子宫里维持了原样,给婴儿创造了生长的环境,所以就有了这么这么离奇的事情。
这也许可能是真的,前不久不是爆了两起更跟这个类似的事件嘛,一个说的是埃及一考古小组2012年3月在开罗发掘出一具已逝世超过3000年的经防腐处理女木乃伊。但该学院负责人塞尔德最近获得一个惊人发现,证实这具木乃伊竟在出土后怀孕,至今其腹中胎儿看来已有八个月,经超音波检查后得出胎儿正常成长。而该学院看守人西塔尔被指是胎儿的父亲,他也承认自己难以抗拒女木乃伊的美色,不禁对她表达爱意。这个估计将在不足两个月后临盆的木乃伊,现时存放在学院内。塞尔德表示,他们从未想过木乃伊竟可怀孕,但事实却又发展到如此不可思议的地步。以塞尔德为首的研究员肯定,这具女木乃伊在被发现时没有怀孕的迹象,他们安排了西塔尔负责。
另外一则说的是俄罗斯发现了一具在积雪下掩埋600多年的女尸,在科学家的努力下,令其体内的婴儿不仅顺利取出,还存活了72个小时,创造了医学史上的奇迹。
我想大家更关心的女尸肚子里的婴儿最后怎么样了,当时听刘法医说,都没有存活下来,解剖出来后,婴儿还没有完全发育出来,只是能简单看出像个人形,我曾经吵着闹着要看他的解剖报告和照片,他死活不肯给,所以最终女尸是不是真的怀孕了,我并没有真凭实据。
说道这里大家肯定都很好奇,到底是何人犯下了这么变态恶心的案子了吧,事情又得重头说起来。
第一卷 冰冻美人 第三章 杀人配阴婚
要说这起离奇的案子,我得先问问大家是否听说过“阴婚”,度娘是这么给阴婚下定义的:阴婚,也叫冥婚,是为死去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阴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
其实还有更广义的说法,只要是年青人未婚而亡,要给他(她)找一具尸体合婚,这样才能避免他(她)死不瞑目,闹得家宅不得安宁。
尽管现如今城里基本上已经实现尸体火化,但是在偏远的地方还是流行土葬,而且越偏远的地方,冥婚越流行,然而尸体毕竟属于短缺品,价格自然是贵上加上贵,在利益驱动下,一些人专门从事女尸交易,一些人则挖坟掘墓,有的人甚至为此杀害别人。
太原一名37岁的男子康某,为了给死去的父亲配阴婚,竟然将一名妇女的尸体从坟墓中偷出。康某是小店某医院停尸房的看管员,其父早年死亡,母亲改嫁他人。为给父亲尽孝道,康某一直伺机寻找合适的死亡女子为父合葬配阴婚。一日一女子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死者由康某拉回医院太平房,康某认为这具尸体符合自己的心意,便留心尸体的去向。当他看到尸体没有火化而土葬后,便将尸体从坟墓中盗出。
犯罪嫌疑人庞某、赫某、白某、张某利用陕北、山西地区民间存在配阴婚的陋习,在2011年冬季,先后流窜洛川、黄陵以及铜川耀州区、咸阳三原县、渭南大荔县等地,掘墓盗窃女尸,并连夜运回藏匿于家中。为使女尸能卖上高价,几人对尸体进行清洗处理后,再伪造医院的尸体出库档案,通过他人介绍,出售给延安延川县、榆林榆阳区、清涧县、神木县以及山西等地为他人配阴婚。4人共盗窃女尸10具,获赃款24万余元。
类似新闻随便你百度一下就有无数的案例。
像北京这种高度尸体火化的城市自然不存在这种特殊人群,然而有时候真是无巧不成书,话说昌平殡仪馆要重新修缮一栋旧房,请了一群农民工过来干活,这群农民工里有个魏姓的壮汉在搬砖的时候,突然觉得有些尿急,于是到处去找厕所,无意中走过一个小黑屋的时候,突然从窗缝隙里看到一个男人正搂着一个女人在床上做啪啪啪的事儿。
他当下趴在窗口看了起来,起初他还觉得蛮有趣的,那个男人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跟他一起媾和的是年轻的女人,老头子干劲还挺足的,一次又一次的冲锋着,然而壮汉看了一会儿觉得有点奇怪,那个女人这么干法都没有半点声音,再定睛一看,发现那个女人豁然是个死人,顿时吓得尿了出来,他撒腿就跑!屋里的老头听到了动静,追了出来……
魏姓壮汉路途不熟,很快就被老头子赶捷径追上了。据魏姓壮汉后来因为后续事情落网交代,当时老头子见糗事败露,于是以一千元作为封口费了结此事。魏姓壮汉也的确信守承诺,没有对外泄露这事,直到后来倒卖尸体案件事发。
魏姓壮汉是燕郊一带的老实哈哈的土农民,在老家实在没啥好活干,跟着村子里的人来到北京务工,干点粗活为生。老头子奸尸的事情之后没多久,有一次他回老家办事,远方亲戚刘某突然找到他,请他帮忙找一具年轻的女尸,刘某说他的一个哥们前不久出车祸死了,这个哥们三十几岁了,一直忙事业,并无成亲,家属愿意出十万块物色一名年轻的女尸配阴婚,但普通的村姑看不上,非得要找城里的。听闻魏某在北京混,所以刘某特地过来探探口风。
魏某起初一听觉得有点不好整,因为北京的火化工作早已走在了全国的前面,但是随后念头一转想到了昌平殡仪馆那个变态的老头,他估计会有办法!上次他奸淫的尸体肯定是从殡仪馆里偷出来的!
魏某要刘某等待他的消息,回京后他便偷偷找上了殡仪馆那个老头儿说明来历,老头儿开始很是犹豫,据他后来被抓交代,他说:“那些女尸都是我的老婆,我怎么可以将我的老婆献给别人!”
然而魏某好话说尽,拼命忽悠老头子,最后老头无奈退步说,女尸可以弄出去,但是价钱钱不能少于十五万,不然免谈。
魏某赶紧联系了刘某,刘某跟他那哥们的家属联系了一下,价格没问题,关键是女尸一定要完整新鲜,并且貌美!
看在钱的份上,老头子依依不舍贡献出了他当时正准备纳为第十八房妾的一个二流女模特的女尸——这个女模特不但身材高挑,脸蛋甜美,还是北京土著,前不久因为感情纠纷,一时想不开不久割腕自杀了!
有了一次买卖,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从2006年开始到2009初案发为止,老头儿和魏某联手一共倒卖了十五具女尸。这些女尸有北京土著,也有外地人,有少妇也有年轻姑娘,有自杀也有他杀。
看到这里,大家都很奇怪,这个老头儿究竟是何许人也,为什么会如此变态,偷尸又卖尸了那么久,为何迟迟不为人所发觉?
第一卷 冰冻美人 第四章 刑师傅的恋尸癖
这事得从老头儿的出身说起来,老头儿姓刑,人称刑师傅,是昌平殡仪馆遗体火化师,六十五有余,为人木讷,不爱说话,终身未娶,本是北京昌平区一偏远小村的农民,小时候家里很穷,父母又早死,从小就靠给人放羊为生。二十岁那一年,有一天突然性起抱了一头母羊干了起来,说起来也倒霉,恰好被路过的村民看见,一时间他干母羊的事儿传遍了村子,大家都拿他说笑,很快他的事儿又传遍了附近几个村子,出了这种糗事,哪还有姑娘愿意嫁给他,于是乎,他就此一直未娶。后来他一直在昌平一家公墓里当看坟人,这么一干就干了几十年,1998年的时候,那片坟场搬迁,他失业了,2000年的时候,有人推荐他进入了昌平殡仪馆,于是这么待了下来。
他奸淫女尸其实早在他当看墓人的时候就开始了,北京开始确认和流行火葬是在1956年以后,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彻底抛弃土葬改火葬,所以在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基本上是以土葬为主。这段时间对于邢师傅来说,正是狼虎之年,老婆娶不到,嫖妓又没钱,每天自摸总是不能解决问题。
据邢师傅后来交代,他说公墓里时不时就抬进一具女尸,看着遗像上或花容月貌或者风韵犹存,他心中就蠢蠢欲动,晚上的时候更是想着遗像上的美女转辗反侧,彻夜难眠,有一天他跑到白天才刚刚下葬的女尸坟墓前,对着坟墓上的照片撸了一把。第二天晚上他又想起来了那个漂亮的女人不能自拔,又跑到人家坟头撸,撸着撸着觉得不解渴,他返回屋子拿出铁锹,将女尸的棺材挖了出来,将女尸抱了进屋子里,当晚销魂了一晚!
自从之后,他开始沉醉于此,一旦看到有新鲜的女人埋进来后,当晚他都会将尸体重新挖出来颠龙倒凤,直到尸体开始腐败方才重新埋进去。有时候他也不想有愧疚感,不想这么干了,然而就像是戒手淫一样,不管你怎么下决定,但是戒不了几天,你就不由自主的撸了起来。据他说,有时候会他甚至会来3P。
九十年代,火葬在北京扎下了根,周边的几个县城也开始整火葬,坟场不再送进尸体,改送骨灰,他郁闷了很长一阵子,虽然期间偶尔去嫖妓发泄,可总感觉没有干女尸爽快!有时候他甚至勃不起来,他开始去更偏远的农村山头去寻找新鲜女尸。
据他交代,曾经成功了那么一两次,但是其中有一次他深夜去挖墓,不小心被人发现逮住了,吊了起来,狠狠毒打了一顿,好在当时人们以为他是盗墓偷钱财,要是知道他是去奸尸,看样子是不会那么轻易放过他。
那次被抓之后,他不敢造次,一直郁郁寡欢,直到2000年进入昌平殡仪馆后,看看一具具娇艳的女尸送进进出出,他当时下面就硬了,他重新觉得人生开始有意义起来。
起初他还不敢直接将尸体偷出来奸淫,只是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溜进停尸房猥亵,但是一具尸体在殡仪馆停留的时间是有限的,不是刑事案件的话,一般最多停个两三天便要火化。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尸就这么被烧毁,邢师傅说:“心就像被掏空了一样,真觉得像是自己的老婆被烧了。”
有一次推着一具女尸进入烧尸房,邢师傅看着躺在架子上的女尸,越看心中越不忍,她是前几天送过来的,因为老公有了外遇一时想不开,吃安眠药死的。少妇锤子脸,鼻子高挺,头发齐肩,中等身材,穿着一身得体的旗袍,四十多岁的样子,看上去极具风韵,她本来就长得很美,又经过化妆师精心打扮,美得让人心醉神怡——邢师傅在说到这个女人的时候,神情极为钦慕。
自从她被送进来后,他天天晚上都溜进停尸房跟她媾和,几天下来,他真心是将她当是他的老婆一样,再过一刻钟后,他就要跟她分别了,他真是于心不忍。悲伤之际,他无意间看到停尸房一角的石灰,突然心中一动!就是因为这一动,后来长达八九年的偷尸奸淫和倒卖尸体得以成行。
半个小时候,邢师傅拿着装着石灰的骨灰盒交差了,随后趁其他人在忙的时候,偷偷将女尸弄到了他居住的小黑屋里。当天晚上,他在床上像是第一次做爱一样痛快的爽了个够!“那一晚上,我一共来了四回!真是太过瘾了,搞了那么多女尸,那一次是最爽快的!”邢师傅被抓后交代罪行的时候,忍不住这么说。
就这么邢师傅每次见到中意的女尸便偷偷带回来奸淫,当然不是每具送进来的女尸都是完整的,有时候是因为车祸,或者被人他杀、或者其他缘故残破不堪,然而这一点都不影响他的性趣,只要他看中的,不管是好是坏,他都会兴致勃勃弄回来奸淫。
据他交代,他曾经奸淫过一具只有上半截的女尸,他将女尸的嘴巴弄开,将自己的小JJ插进去抽送,最后射在了里面。
一具尸体过不了几天就会发臭,再过几天内脏就会融化,身体开始软化,十几天后就会渗出尸水长很明显的蛆虫了。邢师傅一直很困恼这一点,每次偷回来的尸体总是爽了几天就爽不起来了,里面都融化了,插都插不进去了,或者插进去,带着一堆腐肉出来。每每到了这一步,他只好含泪偷偷将女尸弄到停尸房烧掉。
这些骨灰,他偷偷将它们藏在停尸房里,一旦看中新的女尸,他便将这些骨灰代替新女尸的骨灰给家属埋了。
好在这个问题,在2003年的时候彻底给他解决了,那一年殡仪馆里那个专门冷冻尸体的冰柜有些不大制冷了,殡仪馆花钱买了一个新的,叫他将那个旧冰柜当废品卖了,邢师傅暗地里截了下来,将它留在了自己的小黑屋里,并偷偷的维修好了。
有了冰柜,他留住心爱的女尸的时间也就越发长了。从2001年开始到2009年,这九年里,据邢师傅交代,他先后一共偷了五六十具女尸,具体数字他说已经不大记得了,虽然有冰柜,但是有时候尸体还是保不住,时间长了,尸体还是会腐败的,所以需要不停的换新品,而他也非常乐在其中。
看着冰柜里众女尸,一个个娇艳如花,邢师傅总觉得自己比做皇帝还痛快!他本以为自己会这么一直快乐下去,然而魏姓壮汉后来的变本加厉和欲壑难填,彻底毁了他的小日子!
魏姓男人自从2006年和邢师傅合作后,人生从此不同。起初他只是当做兼职而已,有人找上门了,就暗地里跟邢师傅搞一票。搞了几票后,似乎名声传开了,找他的人越来越多,于是他离开了搬砖公司,开始专门倒卖尸体,业务渐渐由河北开展到了山西、陕西、山东等地,由于尸体是从北京运过去的,毕竟是天子脚下,就像是神仙家里的宠物多少沾了几分仙气,价格比一般的女尸贵上几倍。
两三年下来,魏姓男子挣得个盆钵满盈。2009年刚刚开春,魏姓男子收到了来自大连某一跨国公司的委托——十天之内,筹齐五具完美无缺的女尸,最好年轻一点的,年龄在二十岁得四十岁之间,酬劳是每具二十万,共一百万。
魏姓男子见这么一大笔买卖,自是欣喜万分,他找到了邢师傅合计,邢师傅一听自是大大不肯,他是有道理的,一是殡仪馆暂无那么多尸源,二是就算有尸源,十天之内偷那么多尸体风险太高了。
据邢师傅后来交代,他本来就这两条缘由劝魏姓男子打消这个念头,然而魏姓男人反而诡异一笑地对他说:“邢老大,谁说那没有尸源啊,你小黑屋里,不是有十大金钗吗,从中弄五具出去,不就得了!一百万,你我各分五十万,加上早几年挣的,够转行做点小生意了,以后再也不用干着勾当了!”
邢师傅的十大金钗就是文章开头我们从他小黑屋找到的那十具女尸,据他交代,这些女尸都是他这些年珍藏,尽管他这个老旧的冰柜能冰冻二三十具女尸,但是制冷效果真的有效的就只有十个,空间有限,所以只能精选,这就像电脑的硬盘就只有120G一样,日本爱情动作片只能存那么五百部,起初的时候见到中意的就下,不知不觉硬盘满了,但是继续见到有更好的,于是乎,将那些不大爱看的就删了,继续下,又满了,又继续删,最后的结果就是这120G空间基本上塞满了自己最心仪的那几个女优的片子。
邢师傅这冰柜里就是这样子,这十具女尸都是他最最爱的亲亲宝宝,有个别女尸他都保留了两三年了,她们都是他的女神,他的命根子,他活下去的理由,他恨不得每天晚上都跟她们来一发,哪里舍得卖出去!但是魏姓男子不懂,他觉得邢师傅是天底下最傻逼最操蛋的人啊,变态恶心到了极点,奸淫女尸有啥好玩,不如将女尸都卖了,换了钱去嫖或者包养美女,就像正在看书的大大们不懂撸主一样,大大们只知道撸主更新那么少,几分钟就看完了,但是看不到撸主为了这几分钟的看头,坐在电脑前敲了好几个小时才敲出来。
魏姓男子可劲忽悠邢师傅卖了选五具女尸卖了,但是邢师傅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死活不答应,他只好暂时消停再想办法。魏姓男子回去后,还是觉得这比买卖就这么丢了实在可惜,左思右想,他最后想到了一个法子。
魏姓男子后来交代说:“我觉得这笔买卖或许是我人生的另一个转折点,上一次转折点是给远房亲戚的朋友配阴亲,从此让我走上了倒卖尸体的行当,不但挣钱了,还娶媳妇生娃了!但是我知道长期这么干下去,总有一天会被抓的,不如趁这个机会干一票大的,所以我筹划从邢师傅那偷五具尸体出来……”
魏姓男子找了三名以前搬砖的工友,然后借赔礼道歉之由,邀请邢师傅出来吃饭,然后暗地里指示那三名工友去邢师傅的小黑屋偷尸体。问题就出在这三名工友身上,他们翻墙一进昌平殡仪馆,刚刚摸到邢师傅的小黑屋就被人发现了,当场被逮了个正着,邢师傅的十大金钗曝光了,还在外头喝得痛快的魏姓男子和邢师傅被警察带回了警局,接下来一切顺理成章,长达四年的昌平殡仪馆偷尸奸尸大案就这么破了。
邢师傅和魏姓男子最后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看到这里大家肯定不爽了,这种罪大恶极的人怎么就只有三年,好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年已经算是最高的了。
(作者:北京清道夫)
第二卷 阴阳之尸 第一章 阴阳尸
身为法医,我常年跟尸体打交道,要说没有遇到过诡异的案子,那是骗人的。
写下这些文字,我并非想故弄玄虚,而是想将那些不可思议的案件还原出来,让大家更了解法医这神秘的一行。由于法律和道德等原因,我不能在书中公开一切真实资料,只能点到为止,大家请勿对号入座。
我的名字叫朱明川,生于广西,一介草民。恢复高考后,我考上了原南宁地区卫生学校,毕业后就分配到马山县贡川卫生院工作。1986年,我开始在马山县公安局从事法医工作,95年后兼任马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负责法医鉴定及主持刑事技术工作。前几年,公安局只有我一个法医,在基层做法医,接触高度腐败尸体是家常便饭,凶案现场也极具震撼力,搞得我一度想逃走。
世事多变,后来有一个案子让我改变了心态,决定继续干下去。
我记得,那是1988年夏天,广西的一座县城发生了碎尸案。根据群众举报,有人在县城外一个下水道井口闻到恶臭,找人掀开盖子一看,里面泡着一袋尸块,袋子已经破掉了。这案子震惊全县,公安局经过盘查和搜索,总共找到六个黑塑料袋包装的尸块。因为那个县城同样只有一个法医,我就被借调过去,帮忙做尸检。
那个法医叫谢增龙,曾和我一起在南宁学习,后来我们还有过多次联手办案的经历,但这都是后话了。先说,我赶去事发县城时,谢增龙已经把能找到的尸块按人体形态标志拼接排列了。可是,凶手碎尸碎得太彻底了,尸块被砍剁得成肉沫了,骨头没有完整的,别说死者的身份识别检验,甚至不能从骨盆或耻骨来鉴定死者的性别了。
在这种情况下,法医可以提取血液或软骨细胞做X、Y染色体检验,以判明死者的性别。可是问题就出在这儿,我们居然检验出来,死者有XX和XY两种染色体。那意味着什么?这是违反科学的!男性的染色体是XY,女性的染色体是XX,按理说,不应该检验出死者有两种染色体才对。当然,世界无奇不有,也许真的会有一个人有两种染色体,即嵌合体,但那几率太小了。
若非死者身体异常,那么为什么会检验出男性与女性的染色体?碎尸案中,是不是有两名死者?尸块被我们搞混了?
与此同时,公安局经过数天的走访调查,发现一个叫李秀华的女人失踪了,确定她是县城里唯一失踪的人口。听到这消息,我和谢增龙就纳闷了,假设不是警方疏忽,死者亦非阴阳人,那为什么有两种性别的染色体呢?
这一点看似对刑侦工作不造成困难,可正是这细微的一点,成了日后我们侦破碎尸案的关键所在。
国际著名法医学家托马斯?野口先生有过这样一段精辟的描述:“面向生者转述死者的惨痛经历,使得法律发挥效能,这正是法医的职责。”这话不假,要转述死者的话,就必须先从尸体那里认真地听。我和谢增龙面对碎尸,检测出两种性别的染色体,进了死胡同,只得从另一方面着手。
在碎尸案中,罪犯与被害人往往有亲缘关系或社会的交往关系,杀人现场一般即为分尸现场,但也不一定,这要从尸体的分解方式、包装方式、附着物及抛、埋范围来分析。事发县城的尸块包装得很紧密,每袋都有五层黑色塑料袋,而且抛尸范围非常广,这些都表明分尸极可能是在室内的。如果是在室外分尸,那么尸块的包装物就不会那么多,而抛尸范围也会很集中,甚至是在凶手居住处附近直接掩埋。
可是,李秀华的家中干干净净,找不到一点血迹,邻居也说她很多天没回来过了,但经常看见一个中年男人出入她家。由于邻居多为老年人和小孩,他们讲不清中年男人的长相,只依稀记得那个人比较胖。
在刑侦过程中,凶案第一现场要尽快确定,这样才能进行凶案现场重建。我们手上的证据只有尸块,还有黑色塑料袋,突破口只能从这两样着手,不能指望警察从摄像头找线索,因为那时候县城连电脑都没有,更别提DNA库了。同样地,警察没有在李秀华家里找到用得上的证据,她上班的单位是一家纺织厂,平时与她生活有交集的员工都是女性,一个嫌疑人都没有,中年胖男人像是蒸发了一样。
遗憾的是,我和谢增龙在黑色塑料袋上没有找到一枚指纹,想必凶手怕被查到,戴了手套之类的东西。我们再度检查尸块,这时注意到尸体很干净,可能曾经过清洗,但有的尸块上沾着黑色砂粒,塑料袋里还有黑色砂粒沉淀和草叶等异物——这一点很古怪!
室内分尸和室外分尸还有一个区别,那就是尸块的附着物,通常室内分尸,尸块会比较干净,很少有附着物粘附;室外分尸的话,尸块上往往会有泥沙、草、叶等异物,有时尸块的皮肤上还可检见树桩、砖石等造成的拖擦痕。
我们一起找到了六个黑色塑料袋,只有下水道的袋子被擦破了,其他袋子被发现时仍包装严实,这就排除了是抛尸现场无关证物污染的可能性。可罪犯若在室外分尸,那为什么抛尸范围这么大,而且碎尸如此彻底,这又形成一个矛盾。不过,在80年代末,许多住户的房子并没有瓷砖地板,都是水泥粗地,尸块有附着物很正常,但尸块上还有草、叶等物,这让我和谢增龙再一次陷入僵局。
事情出现转机,那是一个月后了,李秀华的邻居赶来公安局报案,说那个胖胖的中年男人摸进了李秀华的家里。等民警赶去时,胖男人被逮了个正着,可他坚持否认李秀华的死与他有关,还说他并不知道李秀华已经死了。
经查证,那个胖男人叫韦安,住在县城外的林场里,是林场承包人。一年前,韦安认识了李秀华,渐渐地他们就好上了。据韦安交代,一个多月前他到邻县卖木材,现在才回来。李秀华是在一个多月前遇害的,时间过去那么久了,他找不到不在场证明,也没人能为他作证。
我和谢增龙跟随民警到林场时,一看见韦安的住处就明白了,那里就是凶案第一现场,因为那是一座偏僻的院子,韦安离异后独居在那里,四周没有一处人家,分尸不必怕被别人撞见。院子明显被人清洗过了,我们也没有在厨房和洗澡房检查,当时一进去,看到院子里的泥砂是黑色的,地上还有落叶,于是就拿起铲子在土色较新的地方挖了挖,结果一挖就挖出带有臭味的土块,血液已经变色了,但仍有些许尸体的肉沫被夹在泥砂中。
尽管铁证如山,但韦安仍否认他杀了李秀华,这时他离异的妻子也带着儿子来赶来,一家人都哭哭啼啼地说自己是清白的。李秀华不是本地人,她的亲人一起赶来时,遇到了韦安的家人,两帮人就在公安局门口打了起来。谢增龙去劝架时,被韦安的儿子打破了头,说是我们被李秀华的家人买通了,栽赃了韦安。韦安的前妻和儿子不依不饶,打了人不算,还坚持让别的机构重新验尸。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尸体解剖规则》第二条明确规定:“法医解剖:限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查院、公安局以及医学院校附设的法医科(室)进行。”鉴于这条规定,公安局肯定不同意韦安前妻和儿子的要求,况且在2005年以前,社会上能做法医鉴定的机构并不多。(在2005年10月,国家发布了一个规定,全面停止人民法院的法医鉴定,这使得社会的法医鉴定机构如雨后春笋,但也参差不齐。)
我看到两家人在外面打起来,拉开了他们,后来谢增龙就跟我说,走,朱明川,今晚再去研究研究,我们不能冤枉好人。那一刻,我忽然觉得法医很难做,可也必须做下去。世界上有太多的不公,我们没有能力做超人拯救世界,但至少可以还一个公道给那两家人。
当时,我们先搞清楚了室外分尸和室内分尸的矛盾之处,可仍对两种性染色体有疑问。我帮谢增龙额头的伤做包扎时,嘴里骂了韦安的儿子,想替好兄弟出口气,可忽然灵光一闪,想到了李秀华为什么会有两种染色体。既然李秀华身体并非异常,那极可能是李秀华已经怀有身孕,且胎儿是男性。碎尸后,这两种染色体混在一起了,单从尸块来看,也不可能看得出这其实是两个人的尸块。
碎尸不是随便碎的,一定有深仇大恨,或者有某种行为激怒了凶手。我们首先怀疑,韦安的前妻和儿子有嫌疑,可他们都住在桂林市,离县城非常远,一个月前都在桂林老家那边。这样一来,问题又绕回韦安身上,难道他真的凶手,只是嘴硬而已吗?
我看着那些黑色塑料袋的照片,脑海却一直是两家人打闹的情景,可袋子上没有指纹,什么线索都没有,这要如何将凶手绳之以法呢?最后,我在看到抛尸地点的那几张照片时,终于意识到凶手虽然狡猾,但留下了一个致命的证据。
在这里,我要解释一下,法医的工作范围,因为上面这段文字看起来,我好像把所有的刑侦工作都做了。法医学的研究包括:尸体检查、活体检查、物证检验、文证审查、现场勘察等五大类。其中,现场勘察是指通过对犯罪现场或事故场所的检查,借以发现与案件相关的人和物及其相关性,为判明案件性质,揭露与真实犯罪进一步提供证据——抛尸现场亦是法医的“地盘”。
我看完照片,心里很激动,把想法和谢增龙一说,两人一拍即合。那是什么证据呢?时间过去一个多月了,证据还可能在抛尸地吗?不会被其他人和物污染吗?答案是,不,完全不会!
凶手很狡猾,戴了手套,在那个年代就知道不要留下指纹,真的很聪明。可是,凶手记得作案时戴了手套,但抛尸时,很可能是赤手扳开了下水道的井盖,盖子下面留下了指纹。事实证明,我们是对的,盖子下面除了几个无关人员的指纹,还有几枚身份不明者的指纹。
也许,大家又会觉得奇怪,凶手抛尸没戴手套,那为什么黑色塑料袋最外层没有指纹?那是因为塑胶手套在80年代末还不广泛,我们猜测凶手使用的是林木砍伐工用的厚手套。那种手套戴上去后,很难扳起下水道井盖,凶手为了快速抛尸,极可能脱掉了手套。既然凶手是在室内分尸,拥有充足的时间,那么尸块包装袋肯定不只五层,十有八九是多套了几个,抛尸后再拿走原本套在最外面的塑料袋。这样不只不会沾上凶手指纹,还能避免袋子不沾上凶案第一现场的任何痕迹。
采集到了指纹,我们要比对,那时还没电脑,比对指纹都是人工操作,用的是指纹卡片。我记得,1956年省厅曾派人到公安部第一民警干校学习全国统一的“中国十指指纹分析法”及指纹档案管理业务,有一个人后来调到该县,整理出了1083份罪犯十指指纹卡片。于是,我们经过比对,真的抓到了凶手,令我们没想到,这一次碎尸的人竟是一名女性罪犯。
罪犯名叫张娟,在纺织厂上班,和李秀华是工友。张娟曾和韦安谈过关系,后分手,就在此时李秀华认识了韦安,这却点燃了张娟的妒火。一次,张娟以为韦安在家,便回韦安的住所取回她的一件衣服,哪想却碰上了刚洗澡出来的李秀华。两个人一见面,她们就争吵起来,还动了手。张娟怒火中烧,拿起铲子打死了李秀华,恰好韦安外出谈生意,她就在院子里分尸,然后把尸块抛到各处。抛尸的地点实际上都在张娟从林场回家的路线上。张娟原以为,她清洗了现场,不会有人查到她头上,没想到在井盖上栽了跟头。而张娟也忘了,两年前,她曾因盗窃百货商店的东西被拘留过,留下了十指指纹。
结案后,韦安和李秀华的两家人不再打闹,双方还向谢增龙道歉。我看着那一幕,对法医这行的退怯感没有了,亦不再迷茫,正如一句法医名言:To Speak for the Dead,To Protect the Living。这句话道出了法医事业的真谛:为死者言,为生者权。
以后,我还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案子,每次我都会想起那句话。
第二卷 阴阳之尸 第二章 金属尸
87年10月的一天,马山县食品加工厂的一位女工人在家离奇死亡,他丈夫到医院办理了脑外伤死亡证明,声称死者下楼时不慎摔倒,造成了颅外伤死亡,要求火葬场立即火化。为慎重起见,火葬场负责人将这一情况通知了我。
死者名叫冯媛,住在家里的人除了丈夫张国军,还有张国军的父母。我赶到现场时,冯媛的尸体已经经过清洗,并换了一身衣服,楼梯上的血迹也早就搓洗掉了。我一看这情况,倒没想太多,等我现场做完鉴定时,发现死者确系颅外伤死亡,楼梯虽然经过搓洗,但仍有摔倒碰撞的痕迹,火不火化就听我一句话了。
光凭查看现场和尸表,我并不能完全肯定,冯媛是意外摔下楼,正常的工作流程还需要进行尸体解剖。可张国军和他父母不同意,只允许我们在家里看看,坚决不同意把尸体带走。我跟民警想劝解,张国军却拿着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力证妻子冯媛是意外事故死亡,不是他杀。送葬队伍聚集在死者家里,起哄地指责我们不让死者安宁,试图赶走我们。
不想起冲突,也怕万一查不出来,多添一桩悬案,丢了县公安局的面子。我那时还年轻气盛,心想万一是命案,死者怎么能瞑目?冯媛的娘家也不答应啊!没办法,我只能在现场继续验尸,可尸体经过清洗,就算有证据,也可能被洗掉了,要找线索大多要靠解剖了。当时的情况让我没得选,只能凭经验检查尸表,而且时间紧迫,就像拆炸弹一样。
实际上,早在1900年前,《礼记月令》和《吕氏春秋孟秋记》都有:“命理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决狱讼,必端平”等法医肉眼检查操作的记载。有些尸检,光看尸表亦能找到证据,运气和实力都各占一部分因素。
我查看死者的脖子时,发现那里有一个黑点,黑点周边的皮肤有点像金属质,我戴着塑胶手套搓了搓,怎么都搓不掉,原来那是皮肤金属化了。我觉得这一点有问题,告之随同前来的民警,张国军却指责是我的塑胶手套没洗干净,皮肤金属化是我弄脏了死者,还想和我打架。
在这里,我又要解释一点,早在上世纪80年代,法医们的工作条件十分简陋,那时还没有防护服,工作时就穿一件白大褂、戴个口罩。就连法医们检验时戴的手套都要回收,一副手套洗了戴,戴了洗,直到破了洞才不再用,从1988年起,法医们才陆续开始用一次性手套。
我自认每次手套都洗干净了才再度使用,尽力不会污染尸体,破坏尸表的证据。张国军如此激动,心里肯定有鬼。首先,我怀疑冯媛是被电死的,通常被电死的人身上会有电流斑,是电流热作用所致。电流斑不是每次都会出现,电死的人除了电流斑,还有皮肤金属化的特征。
当金属电极与皮肤接触时,由于电极金属气化,金属微粒沉着于皮肤上及其深部,称为皮肤金属化。比如,铜导体与皮肤接触后,铜屑沉积在皮肤上,皮肤就会呈淡绿色或黄褐色;铁导体与皮肤接触后,铁屑沉着在皮肤上,皮肤就会呈灰褐色;铝导体与皮肤接触后,铝屑除可在皮肤上沉着外,还可深入皮下组织与肌肉,而且电流时间越长,金属化就越严重,除非把皮肤割去,否则很难洗干净。
死者脖子上的金属化是灰色,我起初以为是死者家属没洗干净,原来他们根本洗不掉,也不知道那是一个破绽。发现了这一点,民警盘问之后,张国军和他父母才交代,冯媛因无法生育,又不肯离婚,张国军经常与她吵架,这一次张国军气过头了,一不小心就把妻子推下楼了。冯媛并没有当场死亡,张国军想要孩子,干脆就顺势接通电源,将妻子电击杀害,并和家人伪造了摔倒致死的现场。由于担心冯媛没被电死,并为了确保犯罪目的得逞,张国军电击了很久,却没料到这样反而让皮肤金属化异常的明显。
听到张国军交代一切,送葬队伍一片哗然,我却觉得这很荒唐,因为电死人再伪造现场,其实是办不到的。外表的证据也许能洗去,但张国军不知道,证据还在尸体的体内。
电击死时,死者除电流斑、皮肤金属化外,全身改变还与急死、休克相似。电击休克立即死亡者,心脏、大血管内血液不凝,内脏充血、水肿;神经细胞浑肿,尼氏小体消失,脑浆内有空泡形成;电击伤(死)还可引起内脏破裂,尤其是肠破裂。
由于这件案子的侦破过程都是在凶案现场完成的,一举一动都在群众眼中,真相大白后,他们不再起哄骂人,转而纷纷赞扬,还有人好奇地问法医是不是经常要触摸尸体。正如达芬奇的一句话:Our life is made by the death of others(中文意思:我们的生活建立在别人的死亡之上),法医这一行正是建立在他人的死亡上。
尸体,常伴法医左右,这看似很神秘,但聆听死者最后的遗言才是重中之重。
第二卷 阴阳之尸 第三章 淡水海尸
我常听老法医说,法医有两大难,一是水里的尸体,二是高空坠落的尸体,因为这两种尸体很难判断自杀与他杀。在这里,我就先说广西的一件溺亡案例,高空坠尸留待后章再讲。
广西淡水资源非常丰富,每年都有人淹死,统计的数目绝对能让人好奇,为什么中国人口还在继续增长。97年后,我短暂地调任到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解放刑侦大队,任技术中队中队长,在那里就遇到了这样一个案子。我记得,那天是97年7月21日,有人在一条死水河里发现了一具女尸。领导安排技术中队赶去时,我还在吃午饭,一到现场,我的妈呀,尽管我闻惯了尸味,但也差点晕倒。对了,在公安局里的法医和刑事技术人员统称为技术中队。
女尸面朝下的漂在水面上,被我们捞上来时,其手足部的皮肤表皮已经脱落了,就像脱手套一样。在法医学上,这种现象说明尸体在水中浸泡的时间很长,一般夏季需要1到2周,冬季需要2到3周,如果泡得更久,指甲还会脱落。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尸体都那么倒霉,有的溺水尸体因水中腐败菌较少,腐败发展缓慢甚至停止,时间一长,全身或局部会形成尸蜡。尸蜡形成可使皮肤和皮下组织保留较长时间,甚至数年。我记得,曾有报道一新生儿死后埋葬在含水的聚苯乙烯棺材内形成尸蜡,18年仍保存完好。
这案子讲到这里,并不算太离奇,高度腐烂或者不腐烂,这种桥段已经被小说家用得烂掉了,普通的案子我也不会跟你们讲,浪费你们的时间。问题是,我们把尸体运回去,在解剖后检查女尸的肺部,我却大吃一惊。
一般的溺亡特征我就不多讲了,但可能大家不知道,溺亡的人还有一种鲜为人知的特征。这特征已经证实过了,那就是在淡水里溺亡的人,其肺部重量基本正常,要么就是有轻度水肿;在海中溺亡的人,其肺部会变得沉重且湿润。而且在海水里溺亡的人,血管腔内会有大的红细胞凝块,在淡水中溺亡的人,红细胞则会发生分解。
如大家猜的一样,女尸最后被我们检验出来,死者是在海水中溺亡的。从肺部分辨,这是最直接的方法,当然这并不够,之后我们还用了其他检验方法。要说的是,通过肺液来确定具体水源地,这种技术跟鉴定DNA一样,实际上能做的地方没几个,一般都是拿去省厅的,不要被科幻式的电视剧唬住了。
言归正传,柳州并不靠海,而死水河也是淡水河,离海非常远,泡在淡水里的女尸为什么得出在海水溺亡的结果呢?
古罗马著名医生盖仑有一句名言,解剖对医生的重要性,如同建筑师离不开建筑图纸一样。因女我们怀疑死者是溺死的,所以进行尸体解剖时,特别注意检查肺部的溺液、泡沫、泥沙、水草、浮游生物等,还要检查肺部有无淤血、水肿、肺门淋巴结有无肿大。
现实中的法医和电视剧里的不一样,他们仅对尸体检验,给出尸检报告,并不会主观地告诉你,谁谁谁是凶手。理论上,尸检报告只是法律证据,确定凶手是谁,并不在法医的职责范围内。换句话说,法医就是专门聆听死者话语的人,那些话语只有法医才能听得到,然后法医再把那些话转述到尸检报告上。
在尸检中,我们检验到女尸肺部的溺液确实是海水,这点毋庸质疑。可柳州哪有海呢?我们总不能把这个结果填写到尸检报告交上去,这太没说服力了,肯定不能当作法律证据的。溺尸体表会被水浸泡,大部分细微的证据都丢掉了,而尸体经过多重污染,法医很难鉴定尸表上的证据哪些是与凶案有关,哪些是无关的——那么重要的证据就在尸体内部。
溺液在这个案子中是最关键的突破口,我们在检验了溺液后,发现柳州的确有“海”。
海水分为两种,一种是天然的,另一种是人工配制的。如今,内地很多不靠海的地方都养有海水鱼类,可从海边运海水过去,费用太昂贵了。那该怎么办?人工配制的海水就应运而生了。
人工配置海水只要将人工海水盐按照一定比例与水混合,就可配制成与天然海水较接近的人工海水。其中,国产海水盐含有20种微量元素,进口海水盐含有40种微量元素。人工海水配制的水源,应选用无毒,无味,洁净的过滤水,地下水和晾晒一周的自来水。
1997年以前,在柳州一起有13个地方有人工海水养鱼,但只有3个地方采用了进口海水盐,这数据源自“柳州农业部渔业局”的备案记录,而女尸肺部的溺液就含有进口海水盐。这一点让我们有了突破,但那3个地方都不承认死过人,也没有员工失踪。警方考虑,这些地方招工不规范,死者可能是从外地来柳州打工的,没有签用工合同。那些地方也没有摄像头,什么线索都没有,案子又回到了原点,女尸到底在哪里死亡的呢?
经过法医的再度检验,发现死部肺部的溺液比较浑浊,还有些许沉淀物堆积。要知道,人工海水刚配制时,通常会很浑浊,水底有沉积物。配制好的人工海水要立即启动水族箱中的循环水过滤装置,加温设备和充氧设备,12小时后才会变得澄清。经一周后,若水质已稳定在合理范围,这时就可饲养海水观赏鱼了。
这一点让警方豁然开朗,在那3个有海水鱼的地方中,只有一家在十天前购买了一批进口海水盐,配制了新的人工海水,准备给巨大的水箱换水。这就表明,死者是在配制海水时溺死的。确定了这一条线索,警方一路查下去,而这时死者的丈夫也从异地赶来报案,说妻子失踪了。
案子经过半个月的侦察,终于真相大白,原来死者是配制海水时自己跌进去淹死的,可用工单位的负责人怕被死者家属索赔,趁夜把尸体丢到了死水沟里,想误导警方,让大家以为死者是在水沟中失足溺亡的。可用工单位的负责人不知道,淡水和海水溺亡的肺部有区别,他还以为死者没有外伤,这样就不会查到他们身上了。
第二卷 阴阳之尸 第四章 特别证人
2007年2月,我开始在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公安分局刑侦一大队做法医,上任不到一个月就遇到了一件奇案。
那天上午,我们接到群众举报,有个老人在小区里上吊自杀了,可他们怀疑现场是被伪造的。死者叫姚大勇,已经70岁了,身体不好,常年背药罐。群众反映,姚勇喜欢在小区的树下与老年人们打牌,当天还没察觉他有异常情况,谁知道第二天就惊闻他自杀了。姚勇的妻子前年去世了,他只有一个儿子,儿子经常抱怨没时间照顾老人,因此大家就怀疑是死者的儿子行凶。
技术中队一行人赶去现场时,死者姚勇已经被儿子从高高的水管上放了下来,并清理了现场。由于死者儿子不知道我们会赶来,他对此很惊讶,也很生气,对围观的群众一顿痛骂,指责他们横生事端。这种情况很常见,但正如英国作家丁尼生所言:It is better to fight for justice than to rail at the ill(中文意思: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我静下心来,只看了一眼尸体,当即就瞧出了问题——死者不是自杀的,现场是被人伪造的。那我是怎么看出来,死者并非自杀,而是他杀呢?
这一点,我首先要纠正一下,电视剧给大家长期造成的一种误解。很多演员在拍戏时,伪造他人的自杀现场,通常都是从死者身后窜出来,并拿着一根绳子将人勒死。我后来办过许多案子,很多罪犯也是凭这种错误的印象,这才在犯罪过程中被逮住。在现实中,如果一个人真的下决心上吊自杀,那么尸体上的勒痕应与地面垂直,至少接近80度到90度。否则,凶手杀完人再把尸体吊上去,傻子都能看出破绽,因为勒痕会不重叠,而大部分演员拿了绳子就是从人家身后使劲往后勒。
姚大勇的儿子听完的讲解,当场否认杀过人,还声称他昨晚加班,但无法提供不在场证明,因为公司里只有他一个人,公司也没安装过监视器。死者的儿子坚称自己是亲白的,可房门没有撬锁的痕迹,一切都像是熟人作案。经过走访调查,我们得知姚大勇平时只与邻居们在楼下打牌,极少请人进屋里做客,能自由进出姚家的人只有姚家父子。
为了侦破此案,我们就找来案子里最重要的证据,即勒死姚大勇的麻绳。麻绳是姚家绑蛇皮袋用的,一起有两根,其中一根被用来实施犯罪了。我们无法在麻绳上提取指纹,因为绳子太粗糙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提取DNA,作为案子的生物物证。
DNA是脱氧核糖核酸的简称,是存在于生物细胞中的遗传物质。由于个体间的DNA差异及遗传规律,DNA鉴定在侦查破案和司法审判领域中具有极高的识别率。因此,有人将DNA称为“特别证人”。
在这里,我又要向大家作一个介绍,那就是中国法医的DNA发展历史。
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公安科技百废待兴,法医物证技术更是设备简陋、技术单一,只能看看细胞,查查血型,根本无法直接认定嫌疑人。DNA在中国首次用于实际案件检验,那是在1989年9月,之后一个叫叶健的人研究出两步裂解法,在强奸案及强奸杀人案件的侦破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不过,DNA技术和检验标准是在2001年后才渐渐普及的,真正于全国范围内将DNA技术用到刑侦中,也是在那之后。
如果我没记错,2006年9月29日,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基”工程建设的DNA实验室才正式亮相。事实上,当时这个DNA实验室已有4年的成长过程,南宁市公安局利用DNA检验技术破获的首起案件,是在2002年6月底。那时候,刑科所只有一套DNA检验设备,两名DNA检验员。
话说回来,我们提取麻绳的DNA后,立刻与姚大勇儿子的DNA样本做检验及比对。一开始,姚大勇的儿子并不同意采集他的DNA样本,以为我们要陷害他,在知道这能排除他的嫌疑后,他才欣然应允。
在很多罪案剧中,技术人员总是把沾有样本的棉签头往试管里一丢,摇一摇然后送到机器上去,电脑屏幕上马上就能弹出一个硕大的比对结果“MATCH”(符合),但那些都是戏剧化的描述。其实,仅仅是检材的提取,就是极其繁琐的环节。试验时,法医们拿起剪刀,将携带检材的物件剪成小片放入离心管,进行分离纯化,然后对DNA片段进行扩增,最后进入DNA图谱分析。一套流程走下来,至少要花费12个小时。如今,为满足侦查办案的实际需求,鉴定时限已由原先的30个工作日转变为3、5天。若换作以前,等一个鉴定结果能把人等死。
几天后,我们从DNA实验室拿到了结果,可却出人意料。麻绳上的DNA除了死者的,还有另一个人的,可那个人并不是死者的儿子。如此一来,姚大勇的儿子被证明是清白的,可凶手是谁呢?谁还能自由出入姚家?
我拿起犯罪现场的照片看了又看,终于发现了一个问题,并再次到现场去确认。在死者家中,饮水机的水桶是满的,一点空气都没有,这说明水可能是刚换上的,死者一口都没来得及喝就被杀害了。一查之下,我们找到了一位名叫吴优的送水工,他承认死者遇害前一天曾送水到家中,但否认他是凶手。
英国诗人奥顿说过:Evil is unspectacular and always human,and shares our bed and eats at our own table(中文意思:恶魔通常其貌不扬,与常人无异,并和我们同床共餐)。在姚大勇的案子中,由于门窗未有强行入内的痕迹,我们一直着眼于熟人作案,但却忽略了最经常见面的送水工。
没人会痛快地承认自己是凶手,我们经过比对,证实吴优的DNA与麻绳上的DNA相符。这让案子一锤定音,面对“特别证人”,吴优辩无可辩,只能交代了犯罪事实。原来,那天傍晚吴优送水到姚大勇家时,看到姚大勇从一个盒子里翻出送水的工钱时时,忽然起了歹念,他便随手抓起麻绳将老人勒死。事后,吴优将现场打扫了一遍,可却忘记水桶刚装上去,会暴露他曾到过现场。
死者的儿子被还以清白,对我们感谢之余,又回忆起父亲放在盒子里的钱是平时攒下来的“私房钱”,也许他怕儿子不养他,一直偷偷存点钱养老,没想到那些钱却变成了催命符。
第二卷 阴阳之尸 第五章 生死之肺
1988年10到12月之间,马山县爆发了一场甲型肝炎流行,发病109例,死亡3例。为了控制疫情,各医院、卫生所到所有村子中走访调查,采集血液样本。那原本是一场疫情,和身为法医的我没有关系,至少用不着我,没想到在当时竟发生了一件惨案。
11月2日的中午,有一个叫王雅莉的女医士着急地跑来马山县公安局,问朱明川在不在,跟民警报告田林村有情况。我走出来一问,这才知道王雅莉在田林村采集血液时,看见一家人要去山里埋一个死婴。死婴是女性,刚刚出生,那家人是在家中为产妇接生的,并没有去卫生院。王雅莉很年轻,见不得半点罪恶,她怀疑那家人重男轻女,活活地闷死了女婴。
我问王雅莉,你又没看见人家分娩,你怎么知道女婴生下来不是死的。王雅莉气喘吁吁,告诉我她在采集血液时,听到产妇痛苦地呻吟,后来还听到婴儿短暂的哭泣声。当看到那家人要去掩埋死婴,王雅莉就以为婴儿出生后健康有问题,也担心婴儿还没死透,仍有救活的机会,于是她就上前询问了情况。哪知道,那家人慌张作答,女婴生是死产,坚称女婴不曾发出过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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