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宜有彩虹》【全本】陆烨华

《今夜宜有彩虹》全本 作者:陆烨华

内容简介

彩虹楼,顾名思义,就是将墙体涂成七彩,看上去仿如彩虹的楼,这幢时髦的大楼是上海花园酒店的标志性建筑。在咖啡馆打工的沈冰月第一次来这里就遇上了杀人案,且现场诡异。同在现场的还有小说编辑赵知奇和美女作家丁蕊,吊儿郎当的赵编辑突然指出凶手,但没有任何证据。编辑的一番推理无人理会,却让沈冰月注意到了几个疑点。追凶之路其实就是挖掘他人的秘密,被卷入其中的沈冰月却发现,有些见不得人的事,比如今城市里的虚情假意美好得多。那感觉就像在黑夜里看见了彩虹。

正文预览

今夜宜有彩虹 作者:陆烨华
内容简介
彩虹楼,顾名思义,就是将墙体涂成七彩,看上去仿如彩虹的楼,这幢时髦的大楼是上海花园酒店的标志性建筑。在咖啡馆打工的沈冰月第一次来这里就遇上了杀人案,且现场诡异。同在现场的还有小说编辑赵知奇和美女作家丁蕊,吊儿郎当的赵编辑突然指出凶手,但没有任何证据。编辑的一番推理无人理会,却让沈冰月注意到了几个疑点。
“追凶”之路其实就是挖掘他人的秘密,被卷入其中的沈冰月却发现,有些见不得人的事,比如今城市里的虚情假意美好得多。那感觉就像在黑夜里看见了彩虹。

作者简介
陆烨华八零后,笔名陆小包,上海人。痴迷古典本格和日系新本格推理作品,早年以各种“推理圈段子”活跃于国内社交网站,二〇一二年在豆瓣连载幽默推理短篇集《撸撸姐的超本格事件簿》,初次尝试将搞笑与推理相结合。译作有推理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长篇小说《长夜》、《他们来到巴格达》 。其作品多为扎实的本格推理小说,加之幽默诙谐的语言、脑洞大开的世界观,收获无数拥趸。

序章 诸事不宜
  真是倒霉的一天。
  看着倒在地上的尸体,侯文生的脑中只有这句话,甚至都没空想接下去应该做些什么。
  他不知道自己在尸体前站了多久,好像是几秒前才发生的事情,又好像已经过去了很久。这个房间里暂时只有他和尸体,但总会有人进来,也许就在下一分钟也说不定。到时候就真的完了。
  侯文生终于体验到什么叫脑子一团乱麻了,除了责怪今天时运不济,他一点办法都想不出来。他闭上眼睛,做了几个深呼吸,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发现连自己是失手杀了人还是本来就抱着杀意袭击的对方也忘记了。
  总之结果已经无法改变。这个自己叫了几年“老大”的人死了,除非有神仙下凡,否则谁也救不了他。但这个世上,又怎么可能有神仙呢?
  他不是没有做过坏事,有些事也不比杀人好到哪儿去,但这次和以往都不一样,侯文生宁愿去杀十个人,也不愿杀的是他。这么多年的辛苦,好不容易熬到今天这个地步,难道要就此终止了吗?
  门就在身后,但侯文生不能出去,他等于和尸体一起被困在了这个房间。
  虽说这里也算是他的地盘,但因为杀的是这个人,可就变得危机四伏了。外面那些人,每天都会点头致意甚至勾肩搭背,但现在,他们已经全部变成了敌人。
  该来的终究要来。敲门声响了起来。
  侯文生是无神论者,这时候却极度渴望真能有一个神仙来拯救他。
  门外的人在等着开门。
  侯文生扫视了一圈现场,最终视线停在尸体身上。他咬了咬牙,心里想,求神不如求己,这么多年不都是这么过来的吗!
  做完这个冲动的决定,他迅速行动起来。

第一章 忌出行
  今夜宜有彩虹 作者:陆烨华
  我最讨厌别人在我看书的时候打扰我。
  虽然这本武侠小说是没头没尾的“中册”,虽然我已经看了三遍,但这一段正好讲到关键的剧情。
  我装作没听见叫唤声,头都没有抬,继续往下看。没想到那个人叫着我以前的绰号,直接走过来,还拍了拍我的肩膀。
  看到我抬头时一瞬间的表情,那个人好像吓了一下,不过马上堆出一脸笑。
  “我就说我没认错嘛。”他又使劲儿拍了几下我的肩膀,“还记得我不,老同学?”
  这是一个穿西装、拎公文包的男人。我盯着他的脸看了半天,还是想不起来他是谁。他说是我的老同学,那范围就很有限,毕竟我没上过几年学,同学就那么一批。说实话,除了个别几个,其他我全忘了。
  “我呀,小四眼,你忘了?”他指了指自己的眼镜,“啧,就那个……当时老被你和猴子欺负的,想起来了吗?”
  听他这么一说,我才依稀有了点印象,好像是有个叫小四眼的。但我揍过的人太多了,具体他是哪个小四眼,还是想不起来。
  “哦哦。”我敷衍地应着。
  “这么有情调,在公园里看书啊?”
  他在我旁边大大咧咧地坐下,拨了拨我手里的书,虽然我马上把书藏到了身旁,但他还是看到了。只怪公园的椅子太长,又是公共设施,我不能拒绝他坐在我旁边。
  “什么书这么好看,都翻烂了,封面都没啦?”他的镜片反射着阳光,我看不清楚他的眼神,“哦,我知道了,不是你翻烂的,是别人翻烂的,对吧?捡的?”
  他说后半句的时候刻意拔高了音量,不远处有正在玩健身器械的老人,如果没有耳背到一定程度,应该能听到。
  “有什么事吗?”
  “没事没事,难得遇到老同学,开个玩笑,跟你叙叙旧。”似乎算准了我在大庭广众之下不会揍他,小四眼继续坏笑着,说道,“你现在在做什么啊?看你这副样子,是艺术家?真羡慕你啊,怪不得不用上班。”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头发,确实很久没有剪了,应该也脏兮兮的。不过还好,除了头发有点长之外,我穿得还不算太邋遢。
  见我没有搭理他,小四眼自顾自地往下说:“以前我就觉得你有出息,肯定不会像我们这种俗人一样,顺利毕个业,找个工作,每天上班下班,在父母的催促下结婚生孩子。没想到成艺术家了,真羡慕你啊,你是搞哪方面的艺术?唱歌还是画画?哦对了,肯定是作家啊,这么爱看书,还体验生活来了,我好荣幸啊……其实我告诉你,我也有艺术细胞,小时候画奥特曼画得特别像,要是我也像你一样直接辍学,说不定也能混出点名堂……不过我家里人不能理解,肯定不会让我搞艺术,还是你方便,根本没有父母。”
  我知道他是想激怒我,但我的内心毫无波动。父母长什么样我都不记得了,也就根本不在意别人说他们。他这么唠叨,倒是让我很厌烦。
  “你羡慕我吗?”我问道。
  “啊……怎么?”他似乎没想到我会这么反问。
  “那好,我去帮你把你家里人干掉。”
  他先是一愣,然后往后挪了挪,似乎是对我凶狠的眼神有点忌惮。
  “哈哈哈哈,你还是这么爱开玩笑。那个时候你和猴子两个人就爱开我的玩笑。”
  说起来挺悲哀,这么多年来,可以算作我朋友的只有猴子一个人,但我却连他的真名叫什么都忘记了。
  “你还记得吗?”他的话又多了起来,“有一天放学,你和猴子把我拦住,说让我明天带五十块钱过来,那天你拿了一把刀,把我吓坏了。我回家跟我妈撒谎说学校要订新的校服,第二天把钱给你了。我是真的怕你捅死我,毕竟那个时候你已经不上学了,也没人管你,什么都不怕。”
  “什么意思,要我现在还钱?”我冷冷地说道。
  “不不不,你误会我的意思了。”小四眼连忙摆着手说道,“其实我当时就特理解你,毕竟你没爹没妈,晚上都不知道住哪儿,是很需要生活费的。但现在就不一样了吧,我们都快三十了,都成熟了,不可能没有家,生活费也不再是靠东敲一笔西偷一点来的,对吧?唉,你结婚了吧?”
  我一句话没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哦哦对了,我忘了你是艺术家了,艺术家都结婚晚——”
  “没事我先走了。”我打断他的话。
  “喂,别啊,难得遇到。”他露出一副明显还没玩够的表情,“你和猴子还有联系吗?”
  “没有。”
  “哦对,我想起来了。”他像个话剧演员一样夸张地拍了一下额头,“猴子后来就不跟你玩了,他父母要他做公务员呢。”
  “我没空和你在这儿磨牙。”
  “你没空?”小四眼露出惊讶的表情,“你怎么会没空,你是艺术家啊,不像我,要天天出去跑客户,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哦哦我知道了,正因为是艺术家,所以时间就是金钱,对吧?那我买你的时间。”
  说着,小四眼把手伸进公文包里掏了一阵,拿出一枚硬币,然后非常刻意地抖了一下,硬币掉在了地上。
  见我没什么反应,他用皮鞋尖踢了两下,把硬币拨得离我更近了一点。
  “哦哦,艺术家看不上这点儿钱。”他观察着我的表情,又把手伸进了公文包,“一百块怎么样?能买两套校服呢哈哈。”
  “你到底想干吗?”我低头注视着还坐在椅子上的小四眼,他的手始终没从包里拿出来。
  “算了,我实话说吧。”他咧嘴笑了,手拿了出来,站起身平视着我,“我观察你好几天了,虽然穿得还算干净,但我见你从垃圾桶里翻东西。昨天有个学生躲在公园里抽烟,乱扔烟屁股被你逮住了,讹了他一点钱吧?你是以什么身份要他给钱的,保安?还是跟以前一样,是混混?”
  我一动不动地站着,但拳头不自觉地握紧了。
  “果然,像你这种人,一辈子都是废物。”小四眼嘿嘿笑着说,“怎么,还想打我?你以为你现在是谁?来打啊,来打我啊。不敢了?你的刀呢?拿出来啊,我好怕哦。”
  “无聊。”我转身准备离开。
  没想到他快走两步追上了我。“喂,要不这样,你不是要钱吗,我给你一百块,你给我打一顿——”
  他的手碰到了我的肩膀,我下意识地甩开,紧接着转身挥出一拳,正好砸在他的脸上。小四眼被我这一拳打倒在地,眼镜只剩下一条镜腿还架在脸上,晃晃荡荡的。
  “我是缺钱,但我有的是办法弄到钱。”
  冷冷地抛下这句话,我便快步离开。身后的小四眼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大喊着“打人啦”。
  我突然有点想笑,尽管在他出现之前,我确实在为钱的事情发愁。
  太阳快下山了,我在嫩江路上一边走一边观察往来的人群,寻思着在哪些人身上能弄到点钱。
  我在这个地方已经待了一段时间了,这里虽然还没有开通地铁,但人流量很大,基本都是进出那家欧尚超市的。经过一家小饰品店的时候,那个年纪看起来比我小的店主狐疑地打量了我几眼。我当然没在这里买过东西,我都舍不得用身上的钱买一根皮筋扎扎越来越长的头发,但他还是用警惕的眼神看着我走过。
  看来我要换地方了。一个地方待的时间久了,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你是谁。
  我特意挑了一条不熟悉的路走,肚子虽然很饿,但这种感觉我再熟悉不过了,根本无所谓。重要的是,得找一个好地方睡觉。我看着前方,心想就算走到天黑也碰不到一个地铁站吧,不过运气好的话能找到医院,可以假装陪床的人,随便找个躺椅就能对付一晚。再不然还可以去二十四小时的快餐店或书店,没人管的时候就是好地方。最不济,找个桥洞也行。
  道路两旁的梧桐树在路中间连在一起,就像一个巨大的树叶做的天然伞盖,夕阳透过树叶照下来,忽明忽暗,让我的眼睛很不舒服。但偏偏有一些老外就喜欢这种,骑着单车在下面拍一些莫名其妙的照片。这种老外有钱,人也不坏,应该很好骗钱,不过我对他们没兴趣,毕竟我从来没和老外打过交道。
  直到走得累了,我才开始有点后悔,这条破马路上既没有医院,也没有书店,而且越往前走路越破。眼看着天就要黑了,还是毫无收获。
  这时,前面走来两个背著书包的男孩儿,看年纪应该是小学生。小学生最不可能有钱了,所以我看都没看他们。没想到其中一个却径直跑到了我的面前。
  “叔叔,给你个币吧。”
  “什么?”我搞不懂他想干什么。
  小学生摊开手掌,亮出一枚银色的游戏币。“太晚了我们要回家了,但是还有个币没玩掉。”
  原来是放学后偷偷去游戏厅玩的小学生,我笑了笑,没有伸手。“留着明天继续玩吧。”
  “不行,带回家被发现就惨了。”
  小学生抓住我的手,把游戏币硬塞给我,然后一溜烟跑掉了。现在的小学生都这么任性吗?我苦笑着搓了搓这个游戏币,心里想,给我也没用啊。
  正当我准备扔掉的时候,一辆公交车从我身边驶过,在前方停了下来。我忽然想到一个主意,奔了上去。
  游戏币的大小和重量和一元硬币差不多,司机并没有发现异样。我投完币,还没找好位子坐稳,他就发动了车子,害我差点儿摔倒。
  这是几路公交车我都没看,也根本不知道它往哪儿开,不过我想与其漫无目的地乱走,不如坐在车子上舒服,也能去更远的地方。
  摇摇晃晃了好久,车上的乘客陆续下了车,最后只剩下我和一个年轻女人。我想如果车上只剩我一个人,就会有点尴尬,于是准备看那个女人在哪一站下,我就跟着她下去。
  车子又开了两站,女人下车了,我也跟在她后面下去。她偷偷回头瞄了我一眼,然后紧了紧背在肩上的包,加快步伐往前走去。这个地方一片漆黑,有一个小区,小区另一边感觉连路都没了,怪不得她会害怕。
  我可没兴趣跟着她进小区,于是选择了另一边。既然今晚注定要饿肚子了,那就好好睡一觉。安静的地方更适合我。
  走到路的尽头,面前出现了一条小河,也许连河都算不上吧。对岸散落着一些房子,此刻已经入夜,看不出来是住宅还是商店。最近的一座桥离我大概两百米远,周围没有人,这片河畔人迹罕至。
  我盯着漆黑一片的河面发了一会儿呆,想象着白天时它会是什么颜色。也许还是黑色的,上面漂浮着塑料袋、泡沫纸盒和水草,下面可能有骨头、动物尸体和排泄物。想到这里,我生出了厌恶的感觉。
  一般来说,很少有东西能让我有厌恶的感觉,但这条河让我厌恶。也许是因为它让我想到了死亡。
  我转了转脖子,不想再盯着湖面发呆,突然,我注意到不远处有什么东西,仔细看了一下,好像是个人。那个人和我一样,站在河边。
  一阵风吹了过来,那个人随之晃动了一下,几乎就要坠下河,但马上他又站稳了。这时,那个人也发觉了我的存在,缓缓转过头注视着我。我们中间隔的距离不远,也不算近,我隐约可以看出那人个子不高,是男是女分不清楚。头有点大,还随着风摆来摆去。
  我往前走了几步,这才看清那人头上戴了一个荷叶一样的大帽子。我缓缓朝他走去,他却不再看我,而是又向前盯着河面。接着,他脱下外套,随手扔在地上。
  看到这个动作我才明白过来,他要跳河,他要自杀!
  虽然与我无关,但出于本能,我还是朝他喊了一声。那个人又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纵身一跃,跳进了河里。落水的声音比我想象中的要大,以至于我都怀疑会不会有附近的居民听到响声而探出头来。然而没有,四周还是一片漆黑。
  我奔了过去,河面已渐渐平静,看不出任何异样。要不是地上有一件外套,我甚至怀疑刚刚是不是我的幻觉。
  那是一件蓝色的夹克衫,我捡起它,翻了翻口袋,发现一串钥匙和一张水费单。借着暗淡的月光,我看到水费单上的地址是“余姚路1115号,静余恬园3号楼,502室”。
  余姚路,原来这里是静安区。
  翻到单子背面,我看到有一行手写字,内容让我的身体突然发热。
  不要报警。家里的钱可以拿走。

第二章 宜开市
  今夜宜有彩虹 作者:陆烨华
  上午十点半,“怪咖”咖啡店的靠窗位子已经占去大半,虽然是工作日,但客人们都很悠闲。
  独自啜饮的中年男人是常客,不管什么季节他都只点一杯冰美式,从咖啡店九点开门一直坐到中午十二点,走的时候咖啡杯还是满满的。这三个小时,他就一直对着窗子发呆,看着路过的上班族。
  沈冰月最初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有人点了咖啡却不喝,只是坐着发呆。做了几个月,她就对这种事情司空见惯了,也许是这家咖啡店的名字散发着独特的气质,招引来特别多的“怪咖”。
  比如有一个大妈,扯着嗓子要一杯“星巴克咖啡”,无论沈冰月怎么解释都没用,最后还骂骂咧咧地走了。
  沈冰月刚来那会儿还遇到过一个小伙子,点了一杯摩卡,加了句“不要珍珠”。
  “不要珍珠是什么意思呢?”
  沈冰月认真地听着这个奇怪的要求。毕竟不是在服务行业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手,她不知道有些人就是这么无聊。
  “就是不要珍珠啊。”小伙子挑眉看着她,来了兴趣。
  “但摩卡里本来就没珍珠啊。”
  “哦,是嘛。”小伙子把手肘支在柜台上,几乎要和沈冰月的脸凑到一起,“那什么里面有珍珠啊?”
  为了确定不是因为自己刚来,对店内的品种还不熟悉,沈冰月特意确认了一下菜单。
  “不好意思,我们这里所有的咖啡都不加珍珠。”
  “这样啊……那能不能为我特制一杯?”
  当时是九点多,店里只有沈冰月一人,店长江彬还没来上班。想到老板曾经说“咖啡店卖的不是咖啡,而是空间、时间,还有服务”,她便给江彬发了条信息,让他带一袋珍珠过来。
  当沈冰月端着加了珍珠的摩卡递给小伙子的时候,小伙子只用吸管吸了一口,就把嘴巴里的珍珠全喷了出来,早上刚擦过的桌子和地板被弄脏了。不仅如此,沈冰月的围裙和白衬衫的胸口处也被咖啡喷湿。
  “我不是说不要珍珠吗!”
  小伙子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咧着嘴,轻佻地盯着沈冰月的胸部。
  沈冰月的脸涨得通红,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仔细回忆一下,确实,客人的需求是“一杯摩卡,不要珍珠”,是自己弄错了。她攥紧双拳,准备道歉。
  “哎呀,对不起,把你弄湿了,要不要帮你擦一擦……”
  说着,小伙子的手袭向了沈冰月的胸部,紧接着,他的手腕就被一只强有力的手抓住了。
  江彬冷冷地看着他。
  “出去。”
  小伙子站了起来,比江彬矮了半个头,他扬着下巴说:“你说什么?我是客人,是上帝!”
  “上帝,出去。”
  江彬一动未动。
  “我是来喝咖啡的!”
  “哼。”江彬冷笑一声,指着一旁手足无措的沈冰月说,“我看你像是来找她的茬的,这样吧,我来为你服务。”
  “哦,我知道了。她是你女朋友?”
  江彬听到这句话,一把揪住小伙子的卫衣衣领,怒视着他。安静的咖啡馆里,这样的对话不啻惊雷,已经有不少客人皱着眉看向这边了。
  一些老客人搞不明白,为什么平素和善的江彬会发这么大的火。只有江彬自己知道,小伙子说了不该说的话,沈冰月,恰恰就不是他的女朋友!
  “干什么,你要打我?”小伙子嚷嚷起来,“不想做生意了?你知道我是谁吗?”
  沈冰月碰了碰江彬的胳膊,小声地说是自己不对,但江彬还是怒视着小伙子,完全不理会她,沈冰月只好对周围的客人不住地鞠躬道歉。
  “我没兴趣知道你是谁,但我告诉你,这里不欢迎你。”
  “凭什么!想打架吗?我告诉你,我可是隐世的高手,你打不过我的。”
  说着他便挥拳往江彬的脸上打去,江彬伸手轻轻挡住,顺势反剪他的胳膊。“隐世的高手”就这么被架着,狼狈地离开了“怪咖”。
  到了店外,江彬放开小伙子,没想到重获自由的小伙子展开了疯狂的反扑,几秒种后,他就被江彬按在地上猛揍。周围渐渐围起一些人,有的人还叫着:“小伙子,你反击啊,都出血了。”
  “不,我是隐世的高手,我不能反击,他会被我打死的。”
  由于场面太惨烈,其中一个围观的少女掏出手机,放了一首五月天的《倔强》,并跟着哼唱。
  打了一会儿,江彬自己也觉得无趣,这才站起身,一言不发地转身走进店内。躺在地上的小伙子发出微弱的威胁:“以后……不要再让你……看到我!滚吧!”
  这是沈冰月来这里上班一周后发生的事情。那天之后,她知道了两件事。
  一,如果有客人说“不要珍珠”,就回答“好的”,然后给他一杯普通咖啡就行。
  二,江彬不像表面上那么冷静,他其实是个很冲动的人。这让她有点害怕。
  还有一件事,是她工作了几个月之后发现的:客人并没有因为那次打人事件而减少,甚至还有增加。有些结伴而来的女生还会主动要求和江彬合影。诚如店名,这家店的客人,尽是些怪咖。
  江彬有夜跑的习惯,平日里睡得比较晚,所以早上九点的开门工作都由沈冰月负责。两个多小时内,她要打开收银电脑,设置背景音乐,检查咖啡机、热水器、空调,订当天需要的水果,打扫卫生……期间还要不时接待来店的客人。忙到十一点多,客流量变大,江彬也来上班了,她才可以抽空去吃个简单的午饭。
  一直到下午两点多,都是店里的高峰期,如果十一点半之前还没去吃午饭,很可能这一天都不用吃午饭了。
  咖啡店的工作看似清闲,实际上却琐碎无聊,客人想要聊天店员也都会配合着聊一会儿。加上沈冰月是完美主义者,总觉得事情没做完,就一分钟都不愿意让自己闲下来。这份薪水并不高的工作,她却比同样刚毕业的人付出了更多的精力。
  但她很满意这份工作,她骨子里是个懒惰的人,不愿意折腾,生平也没什么宏大的理想。虽然平时店里只有她和江彬两人忙活,但这个小店让她有归属感,何况还能见到形形色色、风格迥异的客人,这让她对每天的生活都充满了期待。
  十二点还不到,坐在窗边独自啜饮的男人就起身离开了。在门口,他正好和来上班的江彬打了个照面。江彬裹着黑色薄羽绒服,头上戴一顶绒线帽,冲男人点了点头。
  一进店,江彬就迫不及待地脱去羽绒服,里面是一件紧身长袖。沈冰月一直担心这种修身衣服会不会被他的肌肉崩开。
  “冰月,我给你带了炸猪排,趁热赶紧吃。”
  江彬一边脱外套,一边把手里的一次性饭盒放在桌上。
  “不用了,我带了饭。”
  “加个菜。”
  “好吧……谢谢,以后不用给我买了。”
  “没事,我也就是顺手。你先吃饭吧,还有什么没做?”
  江彬温柔的语气让沈冰月觉得有点不自在。除了偶尔冲动,通常情况下,江彬对谁都很客气,但沈冰月总觉得他对自己关心得有点过分了。不是说江彬这个人不好,作为同事、朋友,他各方面都无可挑剔,只是……
  沈冰月摇了摇头,不去想这方面的困扰。
  “六号桌有一个大杯柠檬茶去冰,一个大杯热拿铁。其他就没了。”
  “好,我来。”江彬环顾一下店内,目前客人不算多,在工作日属于正常,接下来的午休时间会小忙一阵。
  “咦,九号桌呢?”
  沈冰月朝角落里的九号桌看去,一个男人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
  “他没点东西,可能是在等人吧。”
  “嗯,现在人还不多,不管他,你先吃饭吧。”说话间,江彬已经做完了一杯咖啡,上面是郁金香拉花。
  他把这杯咖啡放到沈冰月旁边,轻声说了句“给你的”,才开始忙起来。
  这是一个固定仪式,沈冰月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了,总之每天江彬上班后做的第一杯咖啡,肯定是给她的,而且这种郁金香拉花江彬从没给客人做过。
  沈冰月曾经问过他“既然你会做其他形状的拉花,为什么只给客人做树叶图案”,结果江彬说“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所以我给客人做的也都不一样”。
  沈冰月只好承认他说的有道理。
  吃完午饭,从休息室出来,沈冰月看到店内已经热闹了起来,座位上基本都有客人,但九号桌上趴着的男人还是一动不动。她走到收银台前,手艺娴熟的江彬则在专心做咖啡。
  不一会儿,走进一对客人。身着得体西装的男人是常客,虽然没聊过,但沈冰月见过他几次,每次都带着不同的美女来喝咖啡,有时候会聊上一个下午。那些美女都叫他“赵老师”,但具体他是从事什么职业的,沈冰月不得而知。
  今天跟在他身后来的,果然又是一个模特一般的美艳女子。她拎着一个小包,踩着后跟细长的高跟鞋,袅袅婷婷地在一把座椅上坐了下来。
  赵老师走到收银台前,没看菜单,直接点道:“两杯卡布奇诺,再来一小杯醋。”
  “好的。”沈冰月在收银机上点了几下,“对不起,您说……醋?”
  “对,食用醋就行。”
  又是一个“怪咖”,沈冰月心想,不过她没有解释和追问,她已经学会了,不管客人有多么奇怪的要求,只要不过分,都照做就是了。
  “一共五十四元。”醋不在菜单里,就不另收钱了。
  沈冰月收下钱,拿了一个号码牌,说道:“请您在座位上稍等,咖啡一会儿给您送去。”
  “好的,谢谢。”说完赵老师就回到座位,和那个美女相对而坐,聊起天来。
  沈冰月回到休息室,倒了一小碟醋,小心翼翼地端了出来。江彬疑惑地看着她,沈冰月朝客人的方向抿了抿嘴,江彬表示理解,操作起咖啡机来。
  赵老师的座位离收银台不远,两人聊天的声音断断续续地飘到沈冰月耳中。其实沈冰月并不是八卦之人,来往客人那么多,天南海北什么都会聊,只不过今天这两个人谈话的内容实在奇怪,让沈冰月有些在意。
  “……你这样肯定不行,出血量太大,血腥味没那么容易掩盖……”
  “赵老师,那你说怎么办,我……而且,当时情况紧急,来不及……”
  “这确实是个难题,不过处理尸体本来就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处理尸体?
  沈冰月心中一惊,连忙转头看江彬,但江彬显然没注意客人的谈话,正哼着歌做咖啡。感觉到沈冰月的视线后他才转过头,露齿微笑。
  ——吓得沈冰月赶紧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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