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正传1·刺客学徒》【全本】罗宾·霍布

《刺客正传1·刺客学徒》全本 作者:罗宾·霍布

内容简介

沿海大陆上坐落着以公鹿公国为首的六大公国。这年冬天,年幼的蜚滋被外祖父带到了公鹿堡,交由惟真王子与博瑞屈照看。然而,他的父亲却因这个私生子的暴露而辞去王储身份,归隐山林。失去父亲庇佑的蜚滋在公鹿堡中过着被众人羞辱的生活,只有诡计多端的黠谋国王在暗中派人教授他刺客的技艺,并纳为己用蜚滋的出身让他不仅继承了瞻远皇室血脉的魔法“精技”,还具备与动物心灵相通、被民众斥为“野兽魔法”的“原智”。这两种与生俱来的魔法,令蜚滋注定无法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存在。世事纷乱,红船劫匪的劫掠使得六大公国人心惶惶,蜚滋即将面临人生中的第一项任务。尽管有人认为他将对王位造成威胁,但他却可能正是王国存续的关键所在

正文预览

刺客正传1·刺客学徒
作者:罗宾·霍布
内容简介
沿海大陆上坐落着以公鹿公国为首的六大公国。这年冬天,年幼的蜚滋被外祖父带到了公鹿堡,交由惟真王子与博瑞屈照看。然而,他的父亲却因这个私生子的暴露而辞去王储身份,归隐山林。失去父亲庇佑的蜚滋在公鹿堡中过着被众人羞辱的生活,只有诡计多端的黠谋国王在暗中派人教授他刺客的技艺, 并纳为己用 蜚滋的出身让他不仅继承了瞻远皇室血脉的魔法精技,还具备与动物心灵相通、被民众斥为野兽魔法的原智。这两种与生俱来的魔法,令蜚滋注定无法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存在。 世事纷乱,红船劫匪的劫掠使得六大公国人心惶惶,蜚滋即将面临人生中的第一项任务。尽管有人认为他将对王位造成威胁,但他却可能正是王国存续的关键所在

六大公国地图
图片[1]-《刺客正传1·刺客学徒》【全本】罗宾·霍布-过目游 · 书漫游

1 早期历史
六大公国的历史,也就是统治这六国的“瞻远”家族的历史。要完整叙述这段历史,必须追溯到第一大公国建立以前。瞻远家族是来自外岛冰冷海岸的海盗,当时,他们从海上发动攻击,前来劫掠气候较为温和的沿海地区。但我们并不知道这些早期祖先的名字。
关于第一位真正的国王,现在只有他的名字和一些夸张的传奇故事流传于世。他的名字很简单,就叫做“征服者”,或许皇室族内命名的传统就是从他开始的,皇室后代得到的名字会影响他们的人生和为人处事。民间信仰认为这些赋予在新生儿身上的名字是具有魔法的,皇室的子嗣绝不会违背他们的名字所代表的美德。“穿越火焰、沉入海水、送进风中……”,那些被上天选中的孩子都得到了类似这样的名字。故事一直是这么流传的。这是一个美丽的幻想,或许以前曾经有过这样的仪式,但历史告诉我们,仅仅这样是无法让孩子坚守其名字所代表的美德的……
我握笔的手不住颤抖,让笔从僵硬的指间滑落,在费德伦的纸上划出一道虫爬过般的痕迹。我又浪费了一张上好的纸,同时,我更怀疑动手写这部作品这件事是否本就是徒劳无益的。我不知道自己能否写出这段历史,也不知道写下来的每一页是否都会流露出我自以为早就忘却的痛苦。我以为自己心中所有的怨恨都已被治愈,但每当我手中的笔尖碰触到纸张时,就仿佛有一个伤痕累累的男孩随着海水般流淌的墨水血流不止,直到我开始怀疑是否在每一个认真写下的黑色字母背后都藏着一道久远的伤疤。
以前,每当讨论到记叙六大公国的历史这件事时,费德伦和耐辛的反应都非常热烈,因此我说服自己,这番努力是有价值的。我说服自己相信,动笔写作可以让我暂时忘却自己的痛苦,同时也能帮我打发时间。但我每思索一件历史事件,都只会唤醒我内心层层的孤寂和失落。我怕到头来我必须完全放弃这部作品,不然就不得不重新想起那些把我变成如今这副模样的往事。因此我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新开头,却总是发现我书写的是自己的开始而不是这片土地的开始。我甚至不知道我想向谁阐述自己。我的一生是一张由秘密织成的网,时至今日,把那些秘密说出来仍不安全。我把它们全写在上好的纸张上,是否只会带来火焰和灰烬?也许吧!
我的记忆最远可以上溯到我六岁的时候,再之前的记忆就什么都没有了。那感觉就像有一道空白的鸿沟横亘在记忆的世界里,任凭我绞尽脑汁也无法穿越。在到达月眼城的那一天之前,我的记忆空白一片,但从那一天起,我的记忆突然开始充满令我无法招架的强烈色彩和丰富细节。有时候那情景似乎太过完整,我会纳闷它到底是不是我真正的记忆。那一切究竟来自我脑海中的真实回忆,还是来自别人口中的一再讲述?有数不清的厨房女佣、各种层级的仆人,以及不计其数的马僮都曾向彼此解释过我的由来,也许我已经从太多人的口中听过了太多遍有关这一切的转述,以至于现在回想起来,它就像是我自己的真实记忆。那些详尽的细节真的是因为一个六岁小孩把周遭发生的一切都看在眼里了吗?还是因为由“精技”带来的能让记忆整体变得鲜明的感受,以及后来我为了控制自己对精技的瘾头而服用的那些带来痛苦与渴望的药物,以致让这段记忆如此完整?最后这点最有可能,甚至极有可能就是如此,但我希望事情不是这样。
这段记忆几乎是由一系列生理上的感受组合而成的:像是天色渐弱之际那凛冽的灰霾、把我淋得湿透的无情大雨,甚至是握住我小手的那只长满老茧的粗糙大手。有时候我会纳闷地寻思那一握。那只手又硬又粗,一把将我的手握进掌中,但那也是只温暖的手,握着我的感觉并不粗暴——只是很坚定。它不让我在结冰的街道上滑倒,却也不让我逃离自身的命运。那只手毫无商量的余地,就像冰冷的灰色大雨泼洒在砂石小路那被踩得凌乱的冰雪上,那条小路位于一栋建有防御工事的建筑物的巨大木门外,这栋建筑物在月眼城内兀自矗立,像一座城外有城的堡垒。
记忆中,当时的那两扇木门并不仅仅是在一个六岁小男孩的眼中才显得非常高大,而是本身就高得足以让巨人通过,足以使我身旁巍然而立的这个瘦高老人显得矮小;而且这两扇门在我看来非常奇怪和陌生,尽管我想不出当时的我能对什么样的门或房子感到熟悉。总之,那两扇刻有花纹、安装着黑铁做的铰链枢纽、挂着鹿头装饰、黄铜门环闪闪发亮的门,是当时的我不曾见过的。我记得泥泞的雪水浸透了我的衣服,双腿和双脚又湿又冷,然而我却想不起来自己曾经长途步行在冬季将尽之前那恶劣的气候中,也不记得被人背着或抱着。然而,我的一切记忆都是从那里开始的,就在那两扇巨大的木门前,我的小手被那个瘦高老人紧紧攥住的时候。
那个情景几乎像是木偶戏的开场。是的,现在我仍然可以在脑海中看见它。布幕拉开,我们站在巨大的门前。老人掀起黄铜门环用力敲了一下、两下、三下,发出响亮的叩门声。然后那木偶戏的舞台外传来一个人的声音,这声音不是从门里面传出来的,而是从我们身后、我们来时的方向传来的。“爸爸,求求你。”一个女人的声音恳求着他。我转过身想看她,但雪又开始下了,像一层蕾丝面纱覆盖在眼睫和外套袖子上。我不记得当时有看到任何人,我只确定自己没有试图挣脱老人紧握着我的手,也没有喊“妈妈、妈妈”,我只是像个观众一样站在那里。而后我听到堡垒内传来靴子的声响,接着是门内锁扣打开的声音。
她又喊了最后一次。现在我仍然能清晰地听见那声音,那个如今在我听来十分年轻的声音里充满了绝望。“爸爸,拜托,我求你!”那只紧握住我的手一阵颤抖,但这颤抖究竟是出于愤怒还是其他的情绪,我永远不得而知。像一只乌鸦飞块地抢夺掉在地上的面包块,老人迅速弯腰抓起一块冻结的脏雪,一言不发地狠狠丢出去,站在旁边的我一阵畏缩。我不记得有听见喊痛或者雪块打在人身上的声音,只记得门一下子被往外推开了,老人连忙拉着我退后。
说到这里,还有一点:如果这只是我听来的故事,我或许会想象开门的人是家仆,但事实并非如此。我的记忆告诉我,当时前来给我们开门的是个全副武装的士兵,是个战士,头发有点灰白,虽然肚皮上的肥油多过肌肉,但他绝不是什么装腔作势的家仆。他以军人那特有的目光机警地上下打量老人和我,然后什么也没说,站在那里等我们表明来意。
我想这让老人有点困窘,但这困窘在他心头激起的不是畏惧而是怒气。他突然放开我的手,从后面一把抓住我的外套将我拽向前去,像是把一只小狗崽递给一个可能的新买主。“我把小孩带来给你们。”他用沙哑的声音说。
守卫继续盯着他看,眼神中没有责备之意,甚至连好奇心也没有。老人进一步说明:“我已经养了他六年了,他父亲从来没过问半个字、没给过一毛钱,也没有来看过他一次,尽管我女儿告诉我,他是知道他在她身上播了个野种的。我不打算继续养他了,也不想辛辛苦苦地耕田供他衣服穿。是谁播的种,就该谁养。我自己的家人已经够我忙的了。我老婆年纪大了,这小孩的妈也要靠我过日子,就因为现在有这么只小狗崽在她脚边跑来跑去,不会有哪个男人想娶她的。所以你就把他带去给他的父亲吧!”然后他突然放手,我摔倒在守卫脚边的石阶上。我连忙坐起来,我记得我没怎么受伤,还抬起头来看这两个人之间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守卫低头看着我,嘴唇微微噘着,似乎并不是要表示批评,只是在思考该如何将我归类。“谁的种?”他问话的声调并不是出于好奇,只是要求更详尽的信息好准确地回报给长官。“骏骑的。”老人说着已经转过身离我而去,小心翼翼地踩在砂石小路上,“骏骑王子。”他补上这个头衔的时候头也没回,“王储大人。这是他的种,所以就让他养吧!他总算有了个小孩,也该高兴了。”
守卫看了一会儿这个越走越远的老人,然后一言不发地弯身下来揪住我的衣领,把我拉到不挡路的地方好让他关上门。他松手放开我,很快把门关牢,然后站在那里低头看着我。他并不真正感到惊奇,只是用军人尽职的态度接受自己职务中比较怪异的部分。“起来,小子,往前走。”他说。
于是我跟在他后面走过一条光线黯淡的长廊,经过一间间几乎毫无装饰的简朴房间,房间的窗户紧闭着以对抗寒冬;然后,我们终于走到一处关着的房门前,这房间的两扇门是用贵重且润泽的木材制成的,上面还雕刻着花饰。他在这里稍稍停顿,整理自己的仪容仪表。我记得相当清楚,他单膝跪下,把我的衬衫拉直,在我头上粗略拍弄了一两下把我的头发抚平,但我无从得知他这么做究竟是因为一时好心想让我给人留下个好印象,还是只因为想让自己带来的东西看起来得体一点。他重新站起来,在门上敲了一下,并没有等里面的人回应,至少我没听到任何回应,他便推开门,把我赶到他前方,接着把背后的门关上。
之前走过的那条走廊很冷,但这间房里却很温暖;之前经过的那些房间空荡无人,但这房间里却充满生气。我记得房间里有很多家具,有毛毡毯子,有帷幔,有摆满了木牍和卷轴的架子,架子上还杂乱地堆放着些零碎东西,任何经常使用的舒适房间都是这个样子的。庞大的壁炉里燃着火,让房屋充满暖意,还有一股好闻的树木气味。一张大桌子斜放在壁炉旁边,桌子后面坐着一个矮壮结实的男人,他紧皱着眉头,正俯身研究一叠摊在面前的文件。他没有立刻抬起头来,我可以对他那头相当浓密的凌乱黑发研究上好一会儿。
最后,他终于抬起头来,黑色的双眼似乎仅仅一瞥就已经把我和守卫打量完毕。“什么事,杰森?”他问,就连当时年纪很小的我也听得出他被烦人杂事打扰时语气中的无奈,“这是什么?”
守卫往我肩上轻推一把,把我向那个男人推近了一尺左右。“惟真王子,这小孩是一个老农夫带来的,说是骏骑王子的私生子。”
这个被打扰到的男人从桌子后面困惑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神色一亮,露出似乎是饶有兴味的微笑。他站起身绕过桌子走出来,双手握拳叉腰,站在那里低头看着我。他的仔细打量并没有让我感到威胁,事实上,我的长相似乎有什么地方让他感到非常愉快。我好奇地抬头看他。他留着跟他的头发一样浓密凌乱的黑色短胡子,脸颊则饱经风霜,黑色的双眼上方是两道浓眉。他胸膛厚实,肩膀把衬衫的布料紧紧绷住,扎实的拳头上满是疤痕,右手手指上还沾有墨渍。他盯着我看,笑容越来越大,最后出声大笑起来。
“好家伙,”最后他说,“这小子长得确实很像阿骏,是不是?艾达神在上,谁会相信我那位声名显赫又洁身自爱的哥哥会做出这种事!”
守卫没有回答,那男人当然也没有期待他的回答。守卫继续直挺挺地站在那里,等待着下一项指令,是个十足的军人中的军人。
男人继续用好奇的眼光注视着我。“几岁?”他问守卫。
“农夫说六岁。”守卫抬起手搔搔脸颊,然后似乎突然想起自己正在对长官报告,于是赶快放下手。“大人。”他补充道。
男人似乎没注意到守卫那不太合乎纪律的动作,用他黑色的眼睛上上下下地扫视我,他微笑里的兴味更浓了。“所以,算上大肚子的时间,一共差不多七年。那就对了,没错,应该是齐兀达人想封闭隘口的第一年,骏骑在这里待了三四个月,逼他们开放隘口。看来他逼迫人家开放的东西不只是隘口而已嘛。好家伙,谁想得到他会做出这种事!”他顿了顿,然后突然质问守卫,“他妈妈是谁?”
守卫不安地动了动。“不知道,大人。门口只有老农夫一个人,他只说这是骏骑王子的私生子,说不想继续养他、给他衣服穿了,还说是谁播的种就该谁养。”
男人耸耸肩,仿佛这一点无关紧要。“这小孩看起来被照顾得不错。我敢说要不了一个星期,最多两个星期,他母亲就会因为想念她的小狗崽而哭哭啼啼地跑到厨房门口来。就算我没先查出她是谁,到那时候也能知道了。喂,小子,他们怎么叫你?”
系住他皮背心的皮带有一个繁复的鹿头形皮带扣,颜色随着壁炉里摇曳的火光变幻,一会儿呈黄铜色,一会儿是金色,一会儿又变成红色。“小子。”我说。我不知道当时的我是不是只是在重复他和守卫对我的称呼,还是我真的除此以外就没有其他名字了。一时之间,那男人显得很意外,脸上掠过一抹似乎是怜悯的神色,但那神色很快就消逝了,只剩下为难或者是有点不高兴的表情。他回头瞥了一眼仍在桌上等着他的地图。
“唔,”他打破沉默说,“至少得在阿骏回来之前先照看着他。杰森,你安排一下,让这小孩今天晚上有东西吃、有地方睡,我明天再想想该拿他怎么办。咱们总不能让皇室私生子在乡下地方到处乱跑吧!”
“是的,大人。”杰森的回话既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反对,只是领受命令。他一只手重重地按在我肩上,让我转身朝门口走去。我的步伐有点犹疑,因为这房间明亮、温暖又舒适,我冰冷的双脚已经开始发痒。我知道要是可以再待久一点,我整个人就会完全暖和起来。但我无法抗拒守卫的手,只能任由他把我带出温暖的房间,回到那一条条阴冷黑暗的走廊上。
从温暖明亮的房里出来,走廊显得更暗了,而且好像怎么也走不到尽头,守卫大步走过一条又一条走廊,我努力想要跟上他的步伐。也许是我发出了哀鸣声,也或许是他对我不够快的脚步感到不耐烦,总之他突然一转身抓住我,轻轻松松地就把我放在他肩膀上坐着,仿佛我毫无重量。“你这湿答答的小狗崽子。”他的话语里没有怨气,继续扛着我穿过走廊、转过转角、上楼又下楼,最后终于来到一间亮着黄色灯光的大厨房里。
那里有另外六七个守卫坐在长凳上,正就着一张满是磨损痕迹的大桌子吃喝,桌后的炉火足足比之前那书房里的大了一倍。厨房里有食物和啤酒的气味,男人的汗味,潮湿的羊毛衣物的气味,还有木柴的烟和油脂滴入火焰中的味道。墙边排满大大小小的木桶,梁椽上挂着一块块带着骨头的深色熏肉,大桌上满是食物和杯盘。一大块插在烤肉叉上的肉已经从火上移开,油脂正一滴滴地落在石头炉台上。这丰盛的香味让我的胃突然缩成一团。杰森稳稳地把我放在桌子最靠近炉火的一角上,轻摇了一下一个男人的手肘,那人的脸正埋在杯子里。
“呐,博瑞屈,这小狗崽现在是你的了。”他转身走开,我很感兴趣地看着他从一条深色面包上掰下跟他拳头一样大的一块,再抽出腰带上的刀切下一轮奶酪的一角。他把面包和奶酪都塞进我手里,然后走到炉火旁,开始在那一大块带着骨头的肉上割下一块,分量足够一个成年男人吃。我一点没有浪费时间,马上把面包和奶酪塞进嘴里。我身旁那个叫做博瑞屈的男人放下杯子,回头怒视着杰森。
“这是什么?”他说这话的口气很像温暖房间里的那个男人。他也有乱糟糟的黑色头发和胡子,但他的脸是狭长的、有棱有角的,肤色像是一个长期待在户外的人。他的眼睛偏棕色而不是黑色,手指很长,双手看来很灵活,身上还有马匹、狗、血和羽毛的味道。
“他就交给你管了,博瑞屈。惟真王子说的。”
“为什么?”
“你是骏骑的人,不是吗?你负责照顾他的马和他的猎犬、猎鹰。”
“所以?”
“所以,他的小私生子也归你管,至少管到骏骑回来,并让他决定拿这小孩怎么办为止。”杰森把那厚厚一片还在滴油的肉朝我递过来,我看看自己一手拿的面包,又看看另一只手拿的奶酪,两个我都不想放下,但我也好想吃那块热腾腾的肉。他看出我左右为难,耸了耸肩,把肉随手放在我近旁的桌上。我尽可能地把面包都塞进嘴里,还转了转身子,好盯着肉看。“骏骑的私生子?”
杰森耸耸肩,正忙着替自己张罗面包、奶酪和肉。“那个把他带来的老农夫是这么说的。”他把肉和奶酪放在一片厚厚的面包上,张开嘴咬了一大口,然后边嚼边说,“他说骏骑该高兴他总算有个小孩了,现在他应该自己养他、照顾他。”
一阵不寻常的静默忽然充斥整个厨房,这些正吃到一半的男人突然停下来,手里还拿着面包、杯子或者是木盘,眼睛都看向那个叫博瑞屈的人。他把杯子小心地放在离桌边不太近的地方,用平静而安稳的声音,字句清晰地说:“如果我的主人没有子嗣,那也是艾达的旨意,而不是因为他缺乏男子气概。耐辛夫人的身体向来娇弱,而且——”
“是这样的,没错。”杰森很快表示同意,“现在证据就坐在这里,证明他的男子气概一点问题也没有,我只是这个意思而已。”他用袖子匆匆地抹了抹嘴巴,“长得跟骏骑王子再像不过了,就连他弟弟刚才也是这么说的。耐辛夫人没办法让他的种子开花结果,也不是王子的错嘛……”
博瑞屈突然站了起来,杰森连忙退后一两步,然后才明白博瑞屈的目标是我,不是他。博瑞屈抓住我的肩膀,把我的身体转过去面对火光。他一手稳稳托住我的下巴,抬起我的脸面向他,我吓了一跳,手里的面包和奶酪都掉了,但他不管这个,仍自顾自地就着火光研究我的脸,仿佛我是一张地图。他与我四目相接,那双眼睛里有某种狂野的神色,仿佛在我脸上看到了什么让他受伤的东西。我想缩起身体避开那眼神,但他的手紧抓住我让我无法退却,因此我努力表现出一副叛逆的样子来回瞪他,看见他那不高兴的脸上突然出现了类似犹豫、惊异的神情。最后他闭上眼睛,似乎是要抗拒某种痛苦。“这对夫人的意志和耐心会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博瑞屈轻声说。
他放开我的下巴,动作僵硬地弯下身,捡起我掉在地上的面包和奶酪,拍拍上面的灰尘递还给我。我盯着他的右腿看,那条腿从小腿到膝盖都包着厚厚的绷带,以至于他弯身的时候都没有办法弯腿。他重新坐下,拿起桌上的酒壶斟满杯子,又喝了口酒,从杯缘上方打量着我。
“这小孩是骏骑跟谁生的?”坐在桌子另一头的一个男人不知轻重地问道。
博瑞屈放下杯子,眼神转向那人。一时之间他没有开口,我感觉到沉默又开始在上空盘旋。“我想这小孩的母亲是谁是骏骑王子的事,轮不到其他人在厨房里闲谈。”博瑞屈温和地说。
“是,没错!”那守卫连忙表示同意,杰森也点点头,像只求偶的鸟一样。那时我虽然年纪还小,却也感到讶异,好奇这人是什么来头,他虽然一条腿绑着绷带,但只要一个眼神或一个字,就能让一屋子粗鲁的男人都安静下来。
“这小子没有名字,”杰森自告奋勇地打破沉默,“就叫‘小子’。”
这句话似乎让每个人都讲不出话来,甚至博瑞屈也一样。我在持续的沉默中吃光了面包、奶酪和肉,还小小地喝了一两口博瑞屈递给我的啤酒。其他人三三两两地离开厨房,他还坐在那里一边喝酒一边看着我。“嗯,”最后他终于说,“要是我对你父亲的认识没错,他会好好面对现实、做该做的事,但至于他认为该做的事是什么,就只有艾达知道了。八成是最让人难受的事。”他又沉默地看了我一会儿。“吃饱了吗?”最后他问。
我点了点头,他僵硬地站起身,把我从桌上抱下地。“来吧,蜚滋。”他说着走出厨房,沿着另一条走廊走去。他那条硬梆梆的腿让他走起路来甚是难看,或许跟他喝多了啤酒也有点关系,总之我要跟上他毫无困难。最后,我们来到一扇十分厚重的门前,一名守卫点了点头让我们通过。那守卫看我的眼神像是要把我吞下去似的。
屋外刮着凛冽的寒风。随着夜色降临,白天融化变软的冰雪又开始重新冻结。路面在我脚下喀啦作响,风似乎钻进了我全身衣服的每一条缝隙。之前在厨房时,炉火烤热了我的双脚和裤子,但是并没有把它们完全烘干,因此,这时的寒意紧紧抓住了我的双腿。我记得在我跟着那个腿上包着绷带的男人穿过寒冷而黑暗的庭院时,屋外一片黑暗,还记得我突然觉得很累,一股可怕得简直让人想哭的睡意拉扯着我。高墙耸立在我们的四周,墙头不时有守卫在晃动,只有在他们的黑影偶尔挡住夜空中的星星时才看得见他们。但博瑞屈身上的某种特质让我不敢哀声叫苦或者跟他求饶,只能顽强地跟在他身后行走。我们走到一栋建筑物前,他拉开一扇沉重的门。
门里传出一股暖意,还有动物的气味和微弱的黄色光线,一个睡眼惺忪的马僮眨着眼睛从稻草堆中坐起来,像只羽毛乱糟糟的雏鸟。博瑞屈简短地说了些什么,马僮又重新睡下,闭上眼睛在稻草堆里蜷缩成一小团。我们走过他身旁,博瑞屈把我们身后的门关上,拿起门边只有微弱光线的煤油提灯,带我继续往前走。
于是我进入了一个不同的世界。这是一个夜晚的世界,有牲畜在厩房里移动、呼吸,还有猎犬会把头从交叠的前腿上抬起来打量我。它们明亮而柔和的眼睛在煤油提灯的光线里看来时而黄色、时而绿色。我们经过马厩,引起厩房里的马匹一阵小小骚动。“猎鹰就是最里面的那一头。”当我们经过一间又一间厩房,博瑞屈说。我听了进去,把这当作是他认为我应该知道的事。
“这里。”他终于说,“这里就行了,至少现在暂时这样。我要是知道还可以拿你怎么办就有鬼了。要不是怕耐辛夫人伤心,我会觉得你是老天跟主人开的一个还不错的玩笑。喂,大鼻子,过去一点,给这个小孩在稻草堆里腾点位置。对啦,你就过去靠着母老虎,它会收容你,谁要是想来烦你,它会狠狠凶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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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我面对着一间宽敞的厩房,里面还有三只猎犬。它们已经醒过来趴起身,一边听着博瑞屈的声音一边在稻草堆上摇着粗尾巴。我不太有把握地走到它们之间,最后靠着一只老母狗躺了下来。它口鼻周围的毛都发白了,还有只不完整的耳朵。比较年长的那只公狗用警惕的眼神看着我,另一只半大不小的幼犬“大鼻子”则对我大表欢迎,又是舔我的耳朵、又是轻啃我的鼻子,还在我身上抓来抓去的。我伸出一只手臂环抱住它让它安静下来,依照博瑞屈的建议,窝在它们之间睡下。然后博瑞屈往我身上盖过来一条充满马毛气味的厚毯子。隔壁厩房里一匹很大的灰马突然动了起来,一蹄重重地踹在木板墙上,然后把头伸过来,看看这里半夜三更怎么会这么热闹。博瑞屈心不在焉地摸摸它,加以安抚。
“这里是边区基地里的艰苦地区,每个人都得将就着住,等你到公鹿堡就会舒服多了。不过今天晚上你就暂时待在这里,这里既暖和又安全。”他又站了一会儿,低头看着我们,“马匹、猎犬和猎鹰。骏骑,我替你照顾这些牲畜已经好多年了,而且照顾得很好;但是你这个私生子,哎,我可一点都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
我知道他不是在跟我说话。我把头伸在毯子外,看着他拿起挂在钩子上的提灯信步离开,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地嘀咕着。如今我仍然清楚记得那个晚上,记得温暖的猎犬、扎人的稻草,甚至记得那终于在紧靠着我的幼犬身旁睡着的一觉。我飘进它的脑海,分享了它模糊的梦境:梦境中有无尽的追逐,但我始终没有看到它追赶的猎物,此外,还有不知是谁的鲜明而强烈的气味牵引我往前奔跑,穿过荨麻、荆棘和碎石堆。
在那场猎犬的梦之后,我的记忆准确度开始动摇,开始变成就像服过药之后那种色彩鲜艳且轮廓尖锐的梦境。第一天晚上过后,接下来的那段日子让我的脑海里就再没有十分清晰的印象了。
我记得冬季将尽时那些潮湿的日子里,我学会了怎么从马厩走到厨房,还能随时进出厨房。有时候会有个厨师在那里面,把肉挂在炉台的钩子上,有时使劲揉面团,有时从酒桶里偷喝一杯;而更多的时候,厨房里是没有厨师在的,我就自行取食所有放在桌上没收起来的食物,并且慷慨地跟那只很快就跟我形影不离的幼犬分享。男人们进进出出、吃吃喝喝,用好奇的眼神打量着我,而我也逐渐把他们的目光视为寻常。这些人似乎都长得一个模样,他们身强体壮、动作流畅,穿着粗糙的羊毛斗蓬和紧身裤,前襟的纹饰是一头飞跃的公鹿。我在场时他们有些人会觉得不自在,而我也渐渐习惯了只要我一离开厨房,身后就会传来几个人嘀嘀咕咕的声音。
博瑞屈是那段日子里一个总是会出现的人,他照顾我就像照顾骏骑的那些牲畜一样,给我吃饭、喝水、梳洗,让我运动,这里说的运动通常是他做其他工作时我跟在他旁边跑来跑去。然而这些记忆都很模糊,诸如洗澡、换衣服等细节大致都已在脑海中褪色,因为这些事情在六岁的孩子看来既平静又正常。不过我记得那只幼犬“大鼻子”,它一身光滑的红毛,短短的有点刺人,夜里我们一起盖那条有马毛气味的厚毯子睡觉时,它的毛常常会穿过我的衣服扎到我。它眼睛的绿色如铜矿石一般,鼻子的颜色像煮熟的肝脏,嘴巴内壁和舌头则是掺杂了黑色斑点的粉红色。我们不是在厨房里吃东西,就是在庭院里或者厩房的稻草堆里打滚。我不知道我在那里待了多久,总之这就是我在那里的世界。我想时间应该不长,因为我不记得天气有变化。我对那段时间的记忆全都是刮着狂风的湿冷日子,还有每到白昼就融化一些、但一到晚上又结冻的冰雪。
关于那段时间我还记得另一件事,但是记忆的轮廓并不尖锐,反而是温暖的、色彩柔和的,像是在光线黯淡的房间里看到一张华丽而古老的挂毯一样。我记得幼犬的扭动让我醒了过来,看见一盏提灯被人举在我的上方,散发着黄色的光。两个男人俯身看着我,博瑞屈站在他们身后,虽然有些僵硬,但因为他的存在让我并不感到害怕。
“你把他吵醒啦!”其中一人警告说。他是惟真王子,也就是我第一天晚上在那间温暖明亮的房间中见到的那个男人。
“那又怎么样?我们一走他就会继续睡了。该死的,他连眼睛都像他父亲。我敢说不管在哪里看到他,都认得出他的血缘。但是你和博瑞屈的脑袋怎么连跳蚤都不如?不管他是不是私生子,小孩都不应该跟牲畜养在一起啊!你们真的没别的地方可以安置他了吗?”
说话的这个人下巴和眼睛和惟真的长得很像,但除此之外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他比惟真年轻得多,脸颊上没有胡子,带着香味、梳得平顺的头发比较细,而且是棕色的。夜晚凛冽的寒意冻得他双颊和前额泛红,但这种红是新添上去的,不是像惟真脸上那种饱经风霜的红通通的颜色。此外,惟真的服装跟他的手下一样,都是编织紧密、色彩含蓄的实用羊毛料,只有前襟用金银线绣成的纹饰比较明亮,但跟他一起来的那个年轻男子身上则是闪闪发亮的腥红和淡黄色,垂坠的斗蓬也比一般包裹身体所需的足足宽了一倍。斗蓬下的紧身背心是华丽的奶油色,上面缀满了蕾丝,颈间的丝巾用一个雄鹿飞跃形状的金别针扣住,鹿眼上镶着一颗光芒闪烁的绿色宝石。他说起话来措辞严谨,跟惟真的简单字句比较起来就像是繁复的金链跟简单链结的对比。
“帝尊,这一点我根本没想过。我哪知道什么养小孩的事?我把他交给博瑞屈,他是骏骑的手下,他就是这么照顾他……”
“我不是有意要对皇室血脉不敬的,大人。”博瑞屈是真的很困惑,“我是骏骑的手下,我依照我认为最好的方式来照顾这小孩。我可以替他在守卫室里弄个地铺,但他年纪似乎太小了,不适合跟那些侍卫待在一起,因为他们整天整夜进进出出,又打架又喝酒的,吵吵闹闹。”从他的语调听来,他显然不喜欢跟那些人待在一起。“他在这里睡觉比较安静,而且这只小狗也很喜欢他,还有我的母老虎可以整夜看着他,任何想伤害他的人都会被它咬的。两位大人,我自己也不太知道要怎么带小孩,当时在我看来——”
“没关系,博瑞屈,没关系的。”惟真静静地开口打断他,“该动脑筋考虑这些事的人应该是我,不是你。之前是我把这件事情交给了你,我不会现在又打算找你麻烦。艾达在上,他这样已经比这村子里很多小孩都过得好多了,目前暂时把他安置在这里,没关系。”
“等他回到公鹿堡之后就必须有所改变了。”帝尊听起来不怎么高兴。
“那么父亲是希望我们带他一起回公鹿堡?”问话的是惟真。
“我们的父亲是这么希望的,但我母亲不这么希望。”
“哦。”惟真的语气显示出他没有兴趣继续讨论这点,但帝尊皱着眉头继续说下去,“我母后对这件事一点也不高兴,她花了很多时间向父王建议,但是都徒劳无功。母亲和我都赞成把这小孩……撇到一边去,我们认为这样比较明智。王位继承的顺序已经够混乱了,不需要再额外添什么乱子。”
“我看不出现在有什么混乱的,帝尊。”惟真平静地说,“先是骏骑,接下来是我,然后是你,再然后是我们的表弟威仪。这个私生子要轮也只轮得到第五。”
“我很清楚你排在我前面,你不需要一有机会就把这件事拿出来耀武扬威。”帝尊冷冷地说,低头怒视着我,“我认为最好还是不要把他放在身边。万一耐辛到最后还是没有给骏骑生下合法的继承人怎么办?万一他决定要承认这个……小孩怎么办?如此一来可能会造成贵族之间的分裂。我们何必找这个麻烦?母亲和我都是这么认为的。但我们都知道,我们的父王不是个行事仓促的人,平民百姓都说,看黠谋做什么事就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他禁止我们私下决定怎么解决这件事情。‘帝尊,’”他用父王那种口气说,“‘不要做你无法撤回的事,除非你已经先考虑过,一旦做了这件事之后,就有哪些事情是再也不能做的了。’然后他哈哈大笑。”帝尊短促地苦笑了一声,“我真是受够了他的幽默感。”
“哦。”惟真简短地回答。我躺着不动,心想,不知道他是正在努力要想通国王的那句话,还只是制止自己回应弟弟的这番抱怨。
“你当然能看出他这么做的原因。”帝尊告诉他。
“原因是?”
“他还是偏心骏骑。”帝尊的口气充满厌恶,“尽管这一切都是骏骑搞出来的,尽管骏骑结了个如此愚蠢的婚、娶了个这样怪异的妻子,尽管是他搞出的这个烂摊子。但是现在父王却认为这件事能够改变民心,让人民对骏骑产生好感,也能证明骏骑是个真正的男人,是生得出孩子的。或者说证明骏骑也是普通人,跟其他人一样都会犯错。”帝尊的语气泄漏出他对这几点都很不同意。
“这会让人民更喜欢骏骑,更支持他当未来的国王吗?因为他在娶妻之前跟某个野女人生了个孩子?”从惟真的语气听来,这种逻辑令他相当困惑。
我从帝尊的声音里听出了一些酸味。“国王似乎就是这么想的。他难道不在乎这件事会让皇室蒙羞吗?但我猜骏骑不会希望让他的私生子派上这种用场,尤其当这件事跟亲爱的耐辛有关系的时候。但是国王已经下令了,要你们回公鹿堡的时候把这个私生子一起带回去。”帝尊低头看着我,一副大为不满的样子。
尽管惟真脸上略过困扰的神色,但他仍点点头。而博瑞屈的脸上则笼罩了一层阴影,那是提灯的黄色灯光无法赶走的。
“我的主人对这件事难道一点发言的余地都没有吗?”博瑞屈大胆地表示异议,“我觉得主人为了不伤耐辛夫人的心,可以拨一笔钱给这小孩的母亲和家人,把这小孩撇到一边去,他应该可以这样周到谨慎地——”
帝尊王子轻蔑地哼了一声,打断他的话。“他早在上那个女人之前就应该周到谨慎了。耐辛夫人又不是全天下第一个必须面对她丈夫私生子的女人。因为惟真的处理不当,这里每个人都知道他的存在,现在再把他藏起来也没用了。而且,博瑞屈,我们不能光顾着不伤耐辛夫人感情,这毕竟事关皇室的私生子。把这样一个小孩留在这种地方,就像是在国王的脖子上挂了一副武器晃来晃去,这一点连养狗的人都看得出来吧!就算你看不出来,你主人也看得出来。”
帝尊的声音里多了一些冰冷严厉的意味,之前我从没看过博瑞屈对任何东西显露出畏缩,但现在却看到帝尊的这番话让他一阵瑟缩。这使我感到害怕,我把毯子拉起来盖住头,往稻草堆深处钻。我身旁的母老虎从喉咙深处发出轻微的嗥叫声,我猜帝尊因此后退了几步,但我不能确定。不久后他们就离开了,就算他们还多说了什么,我也完全想不起来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想大概过了两三个星期,我发现自己坐在博瑞屈的身后,双手紧抓着他的皮带,并试着用我短短的腿夹住胯下的马身。我们正离开那个寒冷的村镇,朝南边较温暖的地区前进。那段旅程长得似乎永无止境。现在回想起来,骏骑一定曾在某个时候来看过他这个私生子,并在关于我的这件事情上对他自己做出了某种判决。但我不记得有跟我父亲见过面,我脑海中对他唯一的印象,是来自挂在公鹿堡墙上的一幅他的画像。过了很多年之后,我了解到,当时他的外交政策发挥了非常好的效用,他签订的条约以及因此达成的和平一直延续到我十几岁的时候,他也同时赢得了齐兀达人的尊敬,甚至喜爱。
事实上,我是他那一年唯一的失败,而且是重大的失败。他赶在我和博瑞屈之前回到公鹿堡,宣布放弃王位继承权,等我们抵达的时候,他和耐辛夫人已经离开了宫廷,还以细柳林爵士与爵士夫人的身份迁出公鹿堡。我去过细柳林,发现这地名其实跟实景毫无关联。那是一处温暖的河谷,中央广袤的平原有一条和缓的河流穿过,两旁是起伏和缓的山丘,适合种植葡萄和谷物、生养胖嘟嘟的小孩。这是个柔和的居处,远离边界,远离宫廷政治,远离任何骏骑到那时为止都当作生活重心的事物。对于一个本来会成为国王的男人而言,这等于是将他流放到远方,是一种温和又不失身份的放逐,就像是用天鹅绒按住了一名战士,让一个具有鲜见才华的外交家从此沉默。
就这样,我来到了公鹿堡,作为一个我从未见过的男人的独生子,同时也是私生子。惟真王子成了王储,帝尊王子在王位继承的顺序上前进了一步。就算我这辈子除了出生和被发现之外什么都没做,也已经在整片国土上留下了深远的痕迹。我无父无母地在宫廷中成长,宫中所有的人都视我为某种会触发些什么的催化剂。而我也确实变成了这样的催化剂。


  1. ?Fitz用在名字的字首,有“……之子”的意思(如现在颇为普遍的Fitzgerald这个姓,本意就是“Gerald之子”),尤指国王,王子的私生子,所以博瑞屈随口用这个词来称呼他;又由于此词用来称呼人是带贬义的(跟直接叫他bastard差不了多少,只不过fitz同时还指出了父亲方面的皇室血统),因此本书音译为“蜚滋”,借取“蜚”短流长由此而“滋”生之意。?????????

2 他们叫我“新来的”
有许多关于征服者的传奇故事,譬如他是第一个将公鹿堡收为己有并建立第一大公国的外岛人,另外他开启了一脉相传的皇室血统。其中一个故事还说,他所参与的那趟出海劫掠之旅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离开他出生的气候寒冷、环境恶劣的岛屿,去攻击并劫掠其他地方。据说当他看到公鹿堡那些用木材建造起来的防御工事时,他宣称:“如果这里有火、有食物,我就再也不会离开了。”那里确实有火有食物,而他也再没有离开。然而家族里的传言则说他不善于航海,其他外岛人习以为常的大风大浪总让他晕船,而咸鱼做的口粮也让他感到难受。据说他和他的船员在海上迷失了好多天,要是他没有成功攻占公鹿堡,他手下的水手们一定会把他淹死。然而,在大厅里那幅旧织锦挂毯上的他,看起来肌肉结实、坚毅而健壮,带着一抹凶狠的微笑站在船首,由划手们摇着桨将他送向古老的公鹿堡。那时的公鹿堡还搭建着圆木和打磨得很差的石块。
公鹿堡位于一处非常适合下锚停泊的海湾,还有一条可供航行的河流在此入海,而且此处的地形还十分有利于防守。这就是公鹿堡兴起与发展的背景和缘由。某个名字已经散失在历史迷雾中的小领主看出这里具有控制河上贸易的潜力,在此建造了第一座要塞。显然,建立这座要塞是为了保卫河流和海湾,并抵挡那些每年夏天都会来沿着河流大肆劫掠的外岛强盗。但他没有料到,强盗还能借助他们的叛变渗透进堡垒内,把塔楼和城墙变成他们的根据之地,并逐步溯流而上,占领统治了整条河,然后用修整和打磨过的石块将原本的木材要塞改建成塔楼城墙,将公鹿堡变成第一大公国的心脏地带,最后更是变成了涵盖六大公国的王国首都。
统治六大公国的瞻远家族就是那些外岛人的后裔。尽管已经过去好几代人,但他们仍旧与外岛人保持联系,常常航行到外岛去求亲,为他们的亲属带回黑头发黑眼睛、身材丰腴的新娘。因此皇室和贵族成员身上仍然流淌着浓厚的外岛人血液,生下的孩子有着黑色头发和深色眼睛,肌肉发达、矮壮结实。伴随着这些特征而来的还有对“精技”的嗜好,以及这系血脉所具有的其他一切危险和弱点。而我也遗传到了这些东西。
但我对公鹿堡的第一印象跟历史和遗传都没有关系。当时它对我而言只是旅程的终点,一路上充满了各色各样的声音和人群,还有马车、狗、建筑物和蜿蜒的街道,最后通往峭壁上一座庞大的石头堡垒,它仿佛俯视着在它庇荫之下的城市。博瑞屈的马累了,这城市的鹅卵石路常常又黏又滑,马蹄踩上去总是会打滑。我紧紧抓着博瑞屈的皮带,又痛又累,连抱怨的力气都没有了。我抬过一次头,盯着我们头顶上方那些灰色的高塔和壁垒城墙,虽然有我所不熟悉的温暖海风吹拂而过,但它们看起来依然凛冽而严峻。我前额抵着他的背,那一大片广袤的水域带有盐和碘的气味,让我感到反胃恶心。我就是这样来到公鹿堡的。
博瑞屈的房间在马厩上方,离鹰笼不远。他把我和猎犬还有骏骑的猎鹰一起带去那里。他先照料猎鹰,因为旅途的劳顿猎鹰变得形容憔悴。而猎犬们回到家则非常兴奋,浑身上下都充满无限精力,让疲惫不堪的我觉得很烦躁。大鼻子朝我吠了六七声,我好不容易才让那个笨脑袋明白我累了,没心情跟它玩。大鼻子的反应是很典型的幼犬会作出的反应,就是去找以前同一窝的同伴玩,并且马上就跟其中一只似乎有点认真地打起架来,然后被博瑞屈大喝一声制止了。他虽然是骏骑的下人,但当他身在公鹿堡的时候,他就是猎犬、猎鹰和马匹的主人。
打点好他的动物之后,博瑞屈在马厩里走了一圈,检视他不在时别人做了什么、没做什么。清扫马厩、梳理马匹的马僮和马夫还有养鹰人像魔法般纷纷出现,来为自己因为分内工作没有做好辩护。我跟在博瑞屈后面到处跑,直到走不动为止。最后我终于投降了,疲累地倒在一堆稻草上。这时他似乎才注意到我,他脸上先是出现不耐烦的神色,然后则是无比的疲惫。
“喂,你,柯布。你带小蜚滋到厨房去,把他喂饱,然后把他带到我房间去。”
柯布是个黑头发黑眼睛的矮个子男孩,负责养狗,年纪大概十岁左右。他刚刚因为一窝在博瑞屈不在的时候出生的小狗崽状况良好而受到称赞,现在他的笑容消散了,怀疑地看着我。博瑞屈沿着马厩隔间继续走下去,一大群负责照顾动物的仆役也紧张兮兮地跟着他走了,我们还在大眼瞪小眼。然后那男孩耸耸肩,半弯下腰面对我。“你饿了吗,蜚滋?我们去给你找点吃的吧?”他带着诱人的口吻问,用的完全就是他刚才把小狗崽哄出来给博瑞屈看的语气。我点点头,因为他把我当成跟小狗崽没什么两样而松了一口气,然后跟着他走。
他好几次转过头来看我有没有跟上。我们一走出马厩,大鼻子就蹦蹦跳跳地跑过来找我。这头猎犬明显跟我感情很好,使得柯布对我的看法也略有好转,他用简短的语句鼓励我们两个,告诉我们马上就有东西吃了,“快来吧,别去闻那只猫了,快来吧,这样才乖嘛。”马厩里非常忙碌,惟真的人忙着打理他们的马匹和马具,博瑞屈忙着挑剔别人在他离开时所做的一切达不到他标准的工作。人们来来去去与我们擦身而过,他们各有不同的差事:一个男孩肩上扛着一块巨大的熏肉,一群咯咯笑的女孩各抱着沉沉一叠用来铺地的芦苇和石南,一个满脸不高兴的老人提着一篮活蹦乱跳的鱼,还有三个身穿杂色衣服、手上拿着铃铛的年轻女人,她们的声音跟铃声一样清脆欢快。
我的鼻子告诉我厨房快到了,人来人往的密度也随之增加,等我们走到一扇门前的时候,进进出出的人简直挤成了一团。柯布停下脚步,大鼻子和我停在他身后,忙着闻从厨房飘出来的香味。他看着门里门外的人潮,自顾自皱了皱眉。“这里满满的都是人,每个人都忙着准备今天晚上欢迎惟真和帝尊的宴会。任何有点身份地位的人都会到公鹿堡来参加这次宴会。骏骑逊位的消息传得飞快,所有的公爵能来的都来了,不能来的也派了代表来商量这件事。我听说连齐兀达都派了人来,好确保骏骑不在之后他所签的条约仍然会被遵守——”
他闭上了嘴,突然感到尴尬,但他的尴尬究竟是因为意识到他正在跟造成父亲逊位的我谈我父亲,还是因为发现他把一个六岁小孩和一只幼犬当作了有智力的谈话对象,这我就不确定了。他瞥视四周,重新评估眼前的状况。“在这里等我。”最后他告诉我们,“我溜进去拿点东西出来给你们吃。我不容易被别人踩到……或者逮到。你们不要乱跑。”他做了个坚定的手势强调这道命令。我向后退到不会挡路的地方靠着墙蹲下,大鼻子也乖乖坐在我旁边。我用钦佩的眼神看着柯布混进拥挤的人群,朝门口走去,他动作灵活得像条鳗鱼,滑溜地钻进了厨房。
柯布离开我的视线范围之后,我的注意力就转而被眼前这一大群人吸引住了。从我们面前走过的这些人多半是仆役和厨子,也有若干卖艺人、商人和送货的人。我感到疲倦,但仍好奇地看着他们来来去去,因为一天之内我已经见到太多事物了,所以并不觉得他们非常有趣。我好想躲到一个远离这些繁忙活动的安静之处,这种渴望几乎超过了对食物的渴望。我瘫坐在地上,背靠着被太阳晒得暖暖的城堡墙壁,头抵住膝盖,大鼻子见状靠了过来。
大鼻子硬梆梆的尾巴敲打在地上的动作让我醒了过来,我抬起埋在膝头的脸,看见面前有一双棕色高统靴。我的视线沿着粗糙的皮革长裤和粗劣的羊毛衬衫往上移动,看见一张胡子毛扎扎的脸,上面顶着一头胡椒灰般的头发。那人盯着我看,一边肩上扛着一小桶酒。
“喂,你就是那个私生子?”
“私生子”这个词我经常听到,所以知道它指的是我,虽然我并不完全了解它的意思。我缓缓点头,那人脸色一亮,似乎对此非常感兴趣。
“嘿,”他大声说,现在已经不是在跟我说话,而是在对来来往往的那些人说,“那个私生子就在这里,骏骑的意外产品。长得跟他还蛮像的,你们说是不是?小子,你妈妈是谁?”本来,那些来来去去的人只顾着走自己的路,顶多朝坐在墙边的这个六岁小孩好奇地瞥上一眼。但显然,这个扛酒桶的男人提出了一个让人们很感兴趣的问题,因为有好些人都回过头来,还有几个刚走出厨房的商人也靠过来想听我的答案。
但我没有答案。对我来说母亲就一直是母亲,而且就算我之前对她有任何印象,现在也已经差不多消失殆尽了。因此我没有回答,只是抬头瞪着他看。
“喂,那你叫什么名字,小子?”他转向那些听众透露说,“我听说他没有名字。不但没有高贵的、可以塑造他的人格的皇室名字,甚至连可以用来骂他的乡下小名也没有。没错吧,小子?你有名字吗?”
旁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些人眼中出现怜悯的神色,但没人来插手干预。大鼻子多少感染了我的情绪,它侧身躺下,以恳求的态度露出肚子、摇着尾巴,这古老的犬类信号意思向来都是:“我只是只小狗,我没办法保护自己,请你发发慈悲。”如果他们是狗,就会把我从头到脚闻一闻,然后退开。但人类没有这种注意保持分寸的天性,因此,那人见我没回答,就又踏近一步再一次问:“你有名字吗,小子?”
我慢慢站起来,那前一刻还抵着背的暖烘烘的墙壁如今成了让我无处可逃的冰冷障碍。我脚边的大鼻子仰面躺在尘土中扭动,发出一声哀求的呜叫。“没有。”我轻声说,那个男人作势要靠近一点听我讲什么,“没有!”我沿着墙壁,横着走开,大喊出声并推开他。我看见他摇摇晃晃地后退了一步,没抓稳肩上的酒桶。酒桶掉在了鹅卵石路面上,摔裂了。围观的人群中不可能有人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自己当然也不明白。大部分的人都在笑,因为看到这么大的一个人被小孩吓得后退。那一刻,我确立了脾气大、性情倔强的名声,天还没黑这消息就传遍了全城,说那个私生子挺身面对折磨他的人。大鼻子连滚带爬地站起来,跟我一起逃跑。我瞥见刚从厨房里钻出来的柯布,他脸上紧绷着困惑的神情,手上拿着派饼,看着大鼻子和我一起跑掉。如果他是博瑞屈,我可能会停下来,信任他会保护我,但他不是博瑞屈,所以我继续跑,让大鼻子在前面带路。
我们穿过浩浩荡荡的仆役群,而我只是又一个跟狗在院子里赛跑的不起眼的小孩,没有人会注意到我。大鼻子把我带到一处它认为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一个远离厨房、远离内堡的地方。在这个地方,母老虎曾找到一栋东倒西歪、存放豆子的附属建筑物,并在角落底下挖了个洞,完全不理会博瑞屈的照管,自己在这里生了一窝小狗崽,大鼻子就是其中之一;而且它把小狗崽在这里藏了将近三天,博瑞屈才发现,博瑞屈的气味是大鼻子记忆中第一个人类的气味。建筑物底下的通道相当狭窄,但我还是勉强挤进去了,昏暗的洞里又暖又干。我们躲在那里,怦怦乱跳的心脏很快就平稳了下来。我在平静中进入了无梦的深沉睡眠中。这种睡眠只属于温暖的春日下午,只有小狗才能享有。
几个小时后,我打个了寒噤醒过来,天已经完全黑了,初春白昼里那种稀薄的温暖已经消失。我一醒来,大鼻子也跟着醒了,我们一起又挤又蹭地钻出洞外。
夜空高高地盖在公鹿堡上方,星星闪着明亮的寒光。海湾的气息更强了,仿佛白天那些人、马、烹饪的气味都只是暂时的,一到晚上就得屈服于大海的力量。我们沿着空无一人的小径穿过操练场,经过粮仓和榨酒间,一切都静止着、沉默着。接近城堡内部时,我看见火把仍在燃烧,听见人们仍在高声交谈,但一切似乎都多了种疲惫感,欢宴尾声残余的生气正逐渐消减,等待着黎明照亮天空。不过我们还是远远地绕过了城堡内部,因为已经不想再碰到人了。
我跟在大鼻子身后走回马厩,接近那沉重的门扇时,我在想我们怎样才能进去。但随着我们逐渐走近,大鼻子的尾巴突然猛地摇了起来,然后就连我这不灵光的鼻子也在黑暗中闻出了博瑞屈的气味。他坐在门边的木箱上,起身说道,“原来你们在这里啊!”他的语气安抚了我。“进来吧!快进来。”他站着打开沉重的门,让我们进去。
我们跟在他身后穿过黑暗,从一排排厩房之间走过,经过在马厩里睡下的马夫和驯马师,接着经过我们自己的马匹、猎犬,以及在它们之间睡觉的马僮,后来到一处阶梯上,沿着分隔马厩和鹰笼的墙壁通往楼上。我们跟在博瑞屈身后踩着那吱吱嘎嘎的木头台阶往上走,然后他打开了另一扇门。桌上一根淌着烛泪的蜡烛发出微弱的黄光,一时让我睁不开眼睛。我们跟着博瑞屈走进一间屋顶倾斜的的房间,里面有博瑞屈的味道,还有跟博瑞屈的活计相关的皮革、油、软膏、药草的味道。他牢牢地关上门,走过我们身边,用桌上那根快烧完的蜡烛重新点燃一根新的,我闻到他身上有甜甜的酒味。
光线变亮,博瑞屈在桌旁的一张木椅上坐下。他看起来很不一样了,身上的衣服是棕色和黄色的高级薄布料,皮背心上还扣着一小段银链。他一手掌心朝上,平摊在膝盖上,大鼻子立刻走向他。博瑞屈搔搔它下垂的耳朵,亲热地捶了一下它的肋骨,朝它满是灰尘的一身毛皱起脸。“你们两个还真是哥俩好、一对宝。”与其说是在跟我说话,不如说他是在跟狗说,“看看你们两个,脏得跟乞丐一样,我今天还为了你们在国王面前撒谎,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对国王说假话。看来骏骑失宠,连我也得被拖下水啦!我跟他说你洗过澡了,睡得正熟,因为这一路过来你累坏了,要见你还得先等一等,这可让他不怎么高兴。不过,算我们运气好,他有更重要的大事要处理。骏骑逊位让很多贵族都不高兴,尽管有些人把这当作对他们有利的大好机会,但有些人却很不满,觉得他们敬仰的未来国王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没了。黠谋正在努力安抚他们每一个人,还放出风声说这次是惟真去跟齐兀达人谈判的;如果有人相信这种话,那法律应该禁止这种人一个人行动,因为他的智力太低了。但他们总归是来了,来重新看看惟真,心里还觉得困惑,不知道他到底会不会、又是什么时候会成为他们的下一任国王,而且也不知道他会是个什么样的国王。骏骑放弃王位、搬到细柳林去这件事,让整个六大公国都骚动起来,简直像拿着棍子去捅了蜂窝一样。”
博瑞屈的视线从大鼻子那张热切的脸上转开。“唔,蜚滋,我猜你今天尝到了一点苦头。你一溜烟跑走不见,差点没把可怜的柯布给吓死。我看看,你有没有受伤?是不是有人对你动粗?我早该知道,一定有人会把这一切骚动都怪到你头上的。过来吧,来啊!”
我犹豫不前,他移动到火炉旁,劝诱地拍了拍用毯子铺成的地铺。“你看,这里有你睡觉的地方,都准备好了。桌上还有面包和肉,够你们两个吃的。”
他的话让我注意到桌上那个盖着盖的盘子。大鼻子的感官确认了鲜肉的存在,我也突然间只能闻到满屋的肉香。博瑞屈大笑着看我们冲向桌旁。我把食物塞进嘴里之前先分了一份给大鼻子,得到了他无言的赞许。食物的分量足够我们吃得饱饱的,因为博瑞屈并没有低估一个小男孩和一只幼犬在经过一天折腾之后会饿到什么地步。尽管我们先前睡了那么长的午觉,但紧挨着炉火的毯子突然看起来变得好诱人,于是填饱肚子的我们便蜷缩在一起,在背后的火光烘烤下睡着了。
第二天我们醒来的时候,太阳早已高挂在空中,博瑞屈也不见了。大鼻子和我吃了昨晚那条面包残余的部分,再把剩下的骨头啃得干干净净,然后离开博瑞屈的房间下楼来。没人质问我们,也没人注意到我们。
外面又开始混乱的一天:各种欢宴不断、有人寻欢作乐。如果说堡内有什么变化,也只是人变得更多更拥挤而已。来来去去的人群掀起尘土,混杂的说话声交织在风声和遥远的波浪声中。每一个气味、每一个景象、每一个声音,大鼻子都全部吸收进去,这种双重的感官冲击让我头晕眼花。我四处走动,从人们交谈的零星片段中听出,我们抵达的这个时候正值某个欢乐集会的春季庆典。骏骑让位的事仍然是人们谈论的主题,但木偶戏和杂耍团也照样在每一个角落搭起戏台上表演起来。最少有一出木偶戏已经把骏骑的失宠改编成了粗俗的黄色喜剧,完全没被认出的我站在人群中,不知道为什么在提到“在邻居田地里播种”这句对白时,这些大人会捧腹大笑。
我们很快就受不了人群和噪音,我让大鼻子知道我想逃开这一切。我们经过守卫、通过厚厚城墙上的大门走出堡外,守卫只顾着和进进出出来玩的人打情骂俏,跟在一家卖鱼人身后离开的小男孩和狗并不太能引起他的注意。我们没有看到什么吸引我们的事物,因此就一直跟着那家人走过大街小巷,远离城堡,进入公鹿堡城内。一路上有越来越多气味,让大鼻子不得不到处检查一下,然后非在每一处角落都撒上尿不可,因此我们落在他们身后越来越远,最后只剩下它和我在城里乱逛。
当时,公鹿堡是个刮着大风的阴冷地方,街道歪歪扭扭,坡度很陡,铺路的石头被驶过的马车压得松动的松动、脱落的脱落。吹来的风中带着被冲刷上岸的海藻和鱼肚肠气味,海潮哗啦啦的节奏之上有海鸥和海鸟的哀鸣,谱成一段诡异的旋律。这座城堡紧紧攀附着黑色的岩壁,就像帽贝和藤壶紧紧攀附着那些大胆伸进海湾的木桩和码头。房子是用岩石和木材建成的,另外还有比较精细而繁复的木造房舍建在岩壁的更高处,深深嵌进壁面。
跟充满庆祝活动和人群的堡里比起来,公鹿堡城显得比较安静。我们两个既没有概念也没有经验,不知道这座海岸边的城市不适合六岁小孩跟幼犬到处乱逛。大鼻子跟我热切地四处探索,凭着鼻子找到了面包店街道,穿过一处几乎是空荡荡的市场,然后沿着仓库和停放小船的棚屋一路走。这里是全城地势最低的一层,离水很近,我们有时走在木造码头上,有时走在砂石地上。在这里,该做的工作仍然照常进行,没有受到上方城堡里的嘉年华气氛的影响。随着潮起潮落,船只要停靠码头、货物要搬下船,打鱼过活的人必须遵照水族的时节,而不是人类的日程。
我们不久就遇到了其他小孩,有些在干活的父母身旁帮点小忙,有些则跟我们一样闲着。我很容易就跟他们打成一片,不需要什么自我介绍或者成人世界的客套礼数。其中大部分孩子的年纪都比我大,但也有些跟我一样,甚至更小,他们似乎都不觉得我自己一个人到处跑有什么奇怪的。他们向我介绍了城里各处重要的景物,包括上一次涨潮时被冲上岸的一头浑身肿胀的死牛。我们还去看了一艘正在搭造的新渔船,码头上满是卷卷的刨花木屑,还有一滩滩散发着强烈气味的沥青。有个架子上晒的熏鱼很不谨慎地没人照看,于是就变成了我们六七个人的午餐。我不仅没有注意到跟我一起玩的这些小孩比那些帮忙干活的小孩更加衣衫褴褛且粗鲁吵闹,而且如果有人告诉我这些和我一起消磨时光的同伴是一群乞丐顽童,说他们因为会顺手牵羊而不准进入堡内,我一定会十分震惊。彼时彼刻我只知道这一天突然变得热闹又有趣,有一大堆地方可以去、一大堆事情可以做。
有几个比较凶、个子比较大的小孩本来想给我这个新来的家伙一点颜色瞧瞧,不过幸好有大鼻子在我身旁,只要有人不怀好意地推撞我一把,它就会冲着他龇牙咧嘴。最后他们看我并没有要挑战他们领导地位的意思,也就让我跟着他们到处跑了。我对他们的各种秘密都感到十分佩服,而且我甚至敢说,经过了那长长的一下午,我对城内这贫穷一区的了解已经超过许多在高处长大的本地人。
他们没问我叫什么名字,直接喊我“新来的”。其他小孩的名字都很简单,例如德克或凯瑞,要不就是很能说明他们特点的名字,例如“捡网的”和“小花脸”。最后这个叫小花脸的,如果换个好些的环境可能会是个漂亮的小女孩,她比我大一两岁,能言善道,脑筋也转得快。她跟一个十二岁的大男孩吵了起来,对他的拳头毫无惧色,她的伶牙俐齿和那些骂人的话不久就让大家都嘲笑起那个男生。她冷静地迎接胜利,让我对她的强悍敬佩得五体投地。但她脸上和细瘦的手臂上满是一层层紫色、蓝色、黄色的瘀血,一只耳朵下方还有干涸的血迹,跟她的名字不太符合,因为这花乱的血迹不是在脸上。尽管如此,小花脸依然是个很活泼的孩子,声音比在我们头上盘旋的海鸥还尖还响。
到了将近傍晚的时候,凯瑞、小花脸还有我坐在一处有许多岩石的岸边,身后不远处是补网人的架子。小花脸教我怎么把紧攀在岩石上的贝类弄下来,还用一根削尖的棍子纯熟地撬松它们给我看。当她正在示范如何用指甲把壳里耐嚼的贝肉给挖出来的时候,另一个女孩朝我们喊着过来了。
那女孩整洁的蓝色斗蓬被风吹得紧裹在她身上,这披风和她脚上的皮鞋显示出她跟我这些玩伴不是同一类人。她也没有过来加入我们的盛宴,只走近到我们可以听见她声音的地方,叫道:“莫莉,莫莉,他在到处找你。他一个小时前醒过来的,酒应该全醒了,他一发现你不在、火也熄了之后,就开始到处喊你的名字。”
小花脸的脸上掠过叛逆和恐惧交杂的神情。“你快走吧,琪妮,谢谢你。下一次潮水把海藻蟹的窝冲出来的时候,我会记得找你的。”
琪妮很快点个头表示知道了,然后立刻转身,匆匆沿原路跑走。
“你是不是有麻烦了?”我问小花脸,因为她没有继续翻开岩石找贝类。
“麻烦?”她不屑地哼了一声,“看情形。要是我爸爸保持清醒的时间长到足够找到我,那我可能就会有一点小麻烦,但很有可能他今天晚上又会喝个烂醉,不管拿什么东西丢我都丢不中。很有可能!”因为凯瑞想开口表示不同意,小花脸又坚定地重复了一次。说完这句话,她就转过身去,继续在岩石海滩上找寻我们的贝类。
我们在退潮后留下的小池里发现了一只有很多条腿的灰色生物,正蹲在那里研究,一只沉重的靴子喀啦一声踩在长满藤壶的岩石上,让我们全都抬起头来。凯瑞大喊一声就沿着海滩逃跑了,连头都没有回一下。大鼻子跟我往后一跳,它紧靠住我,牙齿勇敢地龇了出来,尾巴则胆小地缩在肚子底下。莫莉小花脸要不是动作不够快,就是已经无奈地接受了即将发生的事。一个瘦高的男人伸手往她头侧甩下一巴掌。这人鼻子是红的,瘦骨嶙峋,拳头像是瘦巴巴的手臂末端打的一个结,但力道还是大得足以把莫莉打趴下去。藤壶割伤了她被风吹得发红的膝盖,她横向挪动以躲避他那笨拙地向她踢去的一脚,我看见混杂着海盐的沙子沾满了她那新的伤口,不禁替她感到疼痛。
“你这只该死的小臭猫!我不是叫你留在家里看着蜡烛的料吗?结果你给我跑到海滩上来乱挖,让油脂在锅里变硬。今天晚上堡里的人一定会要买更多蜡烛的,这下子我要拿什么去卖给他们?”
“拿我今天早上做的那三打去卖啊!你一共就只给了我三打烛芯,你这个老醉鬼!”莫莉勇敢地站起身来,尽管眼睛里已经涌起了泪水,“不然你要我怎么样?把所有的柴火都烧光好让油脂保持温软,然后等你终于给我更多烛芯的时候,才发现根本没柴火可以生火热锅?”
海风大作,男人在风中摇摇晃晃。风吹来一阵他身上的味道,大鼻子很有学问地告诉我那是汗水和啤酒的味道。一时之间那男人看来似乎有点悔意,但发酸的肠胃和作痛的脑袋让他又凶狠起来,他突然弯身捡起一截发白的漂流木:“不许你顶嘴,你这小野种!在这里跟小乞丐混在一起,天知道你们在做什么!我敢赌你又去偷人家的熏鱼了,你还嫌丢我的脸丢得不够吗?你要是敢跑,等我抓到你的时候有你好看的。”
她一定是相信了他的话,因为她缩成一团任由他朝她走过去,她举起两条细瘦的手臂护住头,但似乎又改变了主意,只用双手掩住脸。我惊骇得站在那里动弹不得,大鼻子感受到我的恐惧,哀叫着在我脚边尿了出来。我听见漂流木狠狠挥下来的呼啸声,胸口的心脏似乎斜着跳了一下,一股古怪的力量从我腹部涌出朝那男人推去。
他倒在地上,就像前一天那个扛酒桶的男人一样,但这人是抓着自己的胸口倒下去的,那根用来当武器的漂流木飞了出去,没有造成伤害。他颓然倒在海滩上,全身一阵抽搐痉挛,然后不动了。
几秒钟后莫莉睁开紧闭的眼睛,缩身躲避她仍然预期会落在身上的那一击。当她看见她父亲倒在满是岩石的海滩上,惊愕之情让她的脸色一片惨白。她朝他飞奔过去,哭喊着:“爸爸,爸爸,你还好吗?求求你,不要死,我太坏了,对不起!不要死,我会乖的,我发誓我一定会乖的!”她不顾自己流着血的膝盖,在他身旁跪下,把他的脸转过来好让他不吸进沙子,然后徒劳无功地试着扶他坐起来。
“他刚才差点打死你。”我告诉她,自己也试着想搞清楚整个情况。
“不是。如果我不乖,他有时候会打我几下,但是他绝对不会打死我的,而且在他清醒又没有生病的时候,他会哭,会求我不要太调皮、不要惹他生气。我应该更小心一点,不要惹他生气的。哦,新来的,他好像死了。”
我自己也不确定,但过了一会儿,他发出一声可怕的呻吟,稍稍张开了眼睛。他头晕目眩地听着莫莉责骂她自己,急切地让她扶他起来,甚至也接受了我迟疑的帮忙。他靠在我们两人身上,沿着遍布岩石的海滩一脚高一脚低地往前走,大鼻子跟在我们身后,一会儿吠叫,一会儿绕着我们跑。
少数几个看见我们经过的人并没有多加理会,我猜这景象对他们来说已经司空见惯了。我帮莫莉扶她父亲走到一处制作蜡烛的小工坊前,每走一步她都边吸着鼻子边向我道歉。我在那里跟他们分开,和大鼻子一起穿过弯弯曲曲的街道,找到通往城堡的上坡路,一边走一边不停纳闷着不同人的生活方式。
自从我发现了城区和乞丐孩子的存在,他们每一天都像磁铁一般吸引着我。博瑞屈白天忙着工作,晚上忙着参与“春季庆”的饮酒作乐,我的进进出出他很少管,只要每天晚上都看得到我睡在他壁炉前的地铺上就好。事实上,我想他基本上不知道该拿我怎么办,只想到让我能吃得饱,能够健康长大,以及夜里能安全睡在屋里就好。他一直是骏骑手下的人,现在骏骑贬谪了自己,那他的前途又将如何呢?他必定十分担心这一点。另外他的腿伤也是个问题。尽管他对敷药包扎很有一套,治好牲畜的病痛是家常便饭,但在自己身上却似乎发挥不了功效。有一两次我看见他拆开伤口上的包扎,看见拒绝愈合、依旧肿胀流脓的、赤裸裸的骇人伤口,不由一阵瑟缩。一开始博瑞屈总是狠狠咒骂这伤口,每晚咬着牙加以清洁并重新上药,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的态度转变成了厌烦的绝望。最后伤口终于愈合,但腿上留下一道盘曲交结的伤疤,他只能瘸着走路了。难怪他无心多管别人丢给他照顾的一个私生子。
于是我自由地跑来跑去,大部分时间都没人注意我,这种自由只有很小的小孩才能享有。等到春季庆结束的时候,城堡门口的守卫对我每天的进进出出已经司空见惯了,他们八成以为我是跑腿打杂的小孩,这种小孩堡里有很多,年纪只比我大一点点而已。我学会一大早到堡里的厨房去偷东西,好让大鼻子和我能大快朵颐地吃顿早餐。我还到处翻找其他的食物——面包店里烤焦的面包皮、海滩上的贝类和海草、晾在架子上没人看管的熏鱼,这是我每天照例进行的活动。最常跟我作伴的是莫莉·小花脸。那天之后,我就很少看到她父亲打她了;大部分时间他都喝得酩酊大醉,醉得找不到她,也没办法做出他之前对她所做的威胁。我很少再想起自己那天做的事,只庆幸莫莉不知道她父亲倒地是我害的。
城区变成了我的世界,城堡则是我回去睡觉的地方。时值夏季,这在海港城市是个美好的季节,不管我走到哪里,都看见公鹿堡城处处充满活力,人们来来去去,十分热闹。货物沿着公鹿河从各个内陆大公国运下来,载货的大型平底船上有满身大汗的船员,经验丰富的他们谈着浅滩、沙洲、地标和河水的涨退。他们运来的货先是往上送到城里的商店或仓库,然后又往下搬到码头上和即将出海的船只舱里。航海的水手满口粗话,很看不起河川驳船上那些充满内陆习气的船员;他们谈的是海潮、风暴还有那些黑得连星星都不肯出来导航的黑夜。此外,渔民也在公鹿堡的码头停泊,他们是这些人当中最和气的,至少丰收的时候是如此。
凯瑞带着我摸熟了码头和酒馆,一个男孩要是脚程快,在城里陡斜的街道上跑来跑去送口信,一天可以赚到三分甚至五分钱。当时我们认为自己敏锐又大胆,可以接受以比较低的工资来跟比我们大的男孩竞争,因为他们跑腿一趟就要求两分钱甚至更多。我想我这辈子就数那个时候最勇敢了。现在我只要闭上眼睛,就能闻到那段光辉岁月的气息:干船坞里那些沥青和用来填塞船只甲板缝隙的填絮,以及新刨木屑的味道,修船工人在那里拿着刨刀和木槌工作;非常新鲜的鱼的甜味,还有捕回来的鱼因为在热天里摆得太久而散发出要命的臭味;太阳下一大捆一大捆羊毛的气味,加上那些装着沙缘出产的香醇白兰地的橡木桶味;一堆堆等着要给船首船舱增添香气的“祛热”稻草,跟一箱箱硬甜瓜的味道混合在一起;从港湾吹来的海风搅拌着这一切,再加上盐碘调味。大鼻子灵敏的感官,让我注意到所有它闻到的东西。
凯瑞和我跑腿的差事包含许多内容,例如把去跟妻子道别的领航员找回来,或者送一份辛香料的样品给店里的买主。港务长可能会派我们跑去告诉某艘船的船员说,不知哪个笨蛋绑错绳子,现在潮水已经快把他们的船给冲走了。但我最喜欢酒馆的差事,那里总是有人在讲故事、说闲话。典型的故事内容不外乎航程中的新发现、与可怕风暴对抗的勇敢船员,还有害船沉没的愚蠢船长。许多传统故事我都牢记在心,但我最喜欢的故事不是出自职业说书人之口,而是来自于水手本身,他们在一起喝白兰地或分食黄色的花粉面包时会相互传递些故事,他们所讲的内容不是全家老小的床边故事,而是一艘艘船之间口耳相传的警告和讯息。
他们聊着曾捕到过的丰富渔获,说那渔网重得几乎把船压沉,或者谈论他们曾在某个满月的光辉照在船后波痕上的时刻,看到过的那些惊鸿一瞥的奇异鱼类及鸟兽。有些故事是关于位于我们大公国海岸地区与沿海小岛上被外岛人劫掠的村庄,还有些故事则关于海盗、海战,以及由于自己内部有人叛变而遭到占领的船只。最吸引人的是“红船劫匪”的故事,这些外岛出身的海盗不仅打家劫舍,攻击我们的船只和城镇,甚至连其他外岛人的船只也不放过。有些人对这些故事嗤之以鼻,认为根本没有什么红色龙骨的船或是跟海盗同行作对的外岛海盗,对讲这些故事的人也总是加以嘲笑。
但凯瑞、我和大鼻子会坐在桌底下,紧靠着桌腿,一边啃一分钱一条的甜面包,一边睁大眼睛听这些红色龙骨船的故事。听说船上的桁顶吊着十来个人,而且他们可不是死人,而是被捆住的活人,海鸥会飞下来啄食他们,啄得他们扭动尖叫。我们会一直津津有味地听着这些吓人的故事,直到连又热又闷的酒馆都感觉阴森森、冷飕飕起来,然后我们再跑回码头上去赚另一分钱。
有一次,凯瑞、莫莉和我用漂流木做了一艘小筏,在码头底下用根长竿子撑着摆来摆去。我们把小筏绑在那里,涨潮之后小筏冲撞了码头的一大块区域,撞坏了两艘小帆船,我们一连好几天都害怕别人会发现我们是罪魁祸首。还有一次,一个酒馆老板打了凯瑞几个耳光,说我们两个是小偷,我们的报复方式是把发臭的鲱鱼塞在酒馆桌面下方与支撑物之间的空隙里。直到鱼腐烂发臭,招了好几天的苍蝇,他才终于发现是怎么回事。
在这段四处乱跑的经历中,我学了好些行当的皮毛之技:买鱼、补网、造船,还有打混。关于人性,我学到的更多。在找我送口信的人当中,我很快就能判断出谁会说话算话付我一分钱,谁又会在我回来找他收钱的时候嘲笑我。我知道可以向哪个面包师傅乞讨,也知道哪些商店偷起来最容易。大鼻子始终跟在我身旁,我和它已经建立起非常深厚的亲密关系,很少把自己的头脑跟它的头脑完全分开来。我用它的鼻子、它的眼睛、它的利牙就像用自己的一样方便自然,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
就这样,夏天过去了一大半。但是在一个晴朗的日子,太阳高挂在比海更蓝的天空中,我的好运终于结束了。那天莫莉、凯瑞和我从一间熏制房偷了一串美味的猪肝香肠,正沿着街道逃跑,香肠的原主追在后面。大鼻子一如往常跟我们在一起,另外两个孩子也已经把大鼻子视为我的一部分了。我们两个是“新来的”和“大鼻子”,而在我把我们共享的战利品丢出手之前,它就已经知道要跑到那里去接了,他们可能只觉得这是一个很聪明的花招。因此事实上我们一共是四个,沿着拥挤的街道拼命往前跑,香肠在脏兮兮的手和湿答答的嘴之间传来传去,香肠的主人则在我们身后徒劳无功地咆哮着、追赶着。
然后博瑞屈从一家店里走出来。
我正朝他的方向跑去,那间我们两个都惊慌地认出了对方。他脸上那阴暗的神情让我对自己该采取什么行动毫不怀疑。快逃,我瞬间下了决定,然后闪开他向我伸过来的双手,结果却突然迷惑不已地发现自己不知怎么直直朝着他撞了过去。
我不想多说接下来发生的事。总之我被结结实实地责骂了一顿,骂我的不只是博瑞屈,还有火冒三丈的香肠主人。除了大鼻子之外,跟我一起闯祸的另外两个人已经消失在曲折街道的角落。大鼻子走过来躺在地上露出肚皮,等着博瑞屈打骂。我难受不已地看着博瑞屈从钱袋里掏出硬币付给香肠的主人,同时他紧揪着我衬衫的后领,几乎把我拎了起来。直到香肠的主人和一旁围观我倒霉的几个人都散了,他才终于松手,用一种令我吃惊的厌恶眼神看向我。他又用手背在我后脑勺上打了一下,命令道:“马上回家。”
我们以史无前例的速度快速跑回家去,回到壁炉前的地铺,惊恐不安地等着。等了又等,等着漫长的下午过去,等到夜色初降。我们两个都饿了,但是也知道现在不是跑出去找东西吃的时候。之前博瑞屈脸上显露出的某种神色,比莫莉爸爸的怒气更可怕。
等到博瑞屈终于回来的时候,已经完全入夜了。我们听见他上楼的脚步声,虽然我的感官不如大鼻子灵敏,但也分辨得出他喝了酒。我们缩成一团,看着他走进光线黯淡的房间,他呼吸沉重,花了比平时更多的时间来用我放在桌上的那根蜡烛引火,多点燃了几根蜡烛。点好蜡烛,他坐在长凳上打量着我们两个。大鼻子哀鸣一声,侧身躺下摆出幼犬的哀求姿态,我也很想这么做,但只能害怕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他开口说话。
“蜚滋,你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们两个会变成什么样子?你身上流着皇室的血,却像成群结队的动物一样,跟乞丐和小偷一起满街乱跑。”
我没说话。
“这也不能只怪你,我想我也有错。过来这里。过来吧,小子。”
我往前走了一两步,不想靠他太近。
看到我小心翼翼的样子,博瑞屈皱起眉头。“你受伤了吗,小子?”
我摇头。
“那就过来。”
我迟疑着,大鼻子也犹豫不决地哀鸣着。
博瑞屈困惑地低头看它,我可以看见他的头脑正在努力穿透酒精造成的迷糊。他看看狗、再看看我、再看看狗,脸上逐渐出现厌恶的表情。他摇摇头,慢慢站起来,拖着受伤的腿从桌子和狗旁边走开。房间角落有一个小架子,上面放着各式各样落满灰尘的工具和物品,博瑞屈慢慢伸出手拿下其中一件。那东西是木头和皮革做成的,因为很久没用而变得硬梆梆的。他挥了一下,短短的皮条利落打在他腿上。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小子?”他用慈祥的声音温和地问。
我哑然摇头。
“打狗的鞭子。”
我茫然地看着他,因为我和大鼻子都没有任何相关经验能告诉我该如何反应。他一定看出了我的困惑。他和气地微笑,声音也保持友善,但我感觉到有什么东西隐藏在他的态度之中,等待着。
“这是一种工具,蜚滋,一种教导的用具。如果有小狗没有全神贯注地——如果你对小狗说‘过来’,它却不肯过来——嗯,只要用这东西打几下,打痛了,小狗就学会乖乖听话了。只要狠狠抽几鞭,小狗就能学会全神贯注地听你的话。”他口气如常,垂手让鞭子短短的皮条部分在地板上轻轻摇晃,突然他把那整根鞭子朝大鼻子轻抛过去,狗儿发出惊恐的叫声往后弹开,然后冲过来躲在我背后。
博瑞屈在壁炉旁的长凳上缓缓沉坐下去,掩住眼睛。“哦,艾达神啊!”他吐出一声,介于诅咒和祈祷之间,“我看到你们两个一起跑来跑去的时候就已经猜到,但是埃尔神在上,我不想猜对。我一点都不想猜对。我这辈子从来没拿那根该死的东西打过任何一只小狗,大鼻子根本没有理由害怕它。但是你跟它共享头脑,所以它才会怕它。”
不管之前的危险是什么,我感觉到它已经过去了。我跌坐在大鼻子旁边,它爬到我的膝上焦虑不安地用鼻子拱我的脸,我让它安静下来,因为也许我们还是等着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比较好。我们——一个人一只狗——坐在那里,看着动也不动的博瑞屈,他终于抬起脸来,我惊诧地发现他看起来好像刚哭过。就像我母亲一样,我记得当时我是这样想的,但奇怪的是我现在想不起任何母亲哭泣的影像,只记得博瑞屈那张哀伤的脸。
“蜚滋,小子。过来这里。”他轻声说,这次他声音里有某种不可不服从的东西。我站起身走向他,大鼻子跟在我脚边。“不。”他对狗儿说,指指他靴子旁边的地方,然后把我抱起来跟他在长凳上排排坐。
“蜚滋。”他开口,然后又顿了顿,深呼吸一口气,再重新开口,“蜚滋,这样是错的。你跟这只小狗做的是很不好的事,非常不好,是违背自然的,比偷东西或者说谎更不好,因为这样做会使得一个人没有办法成为人。你听得懂我的意思吗?”
我茫然地看着他。他叹口气,再试了一次。
“小子,你身上流着皇室的血。不管是不是私生子,你总归是骏骑的亲生儿子,是继承了历史悠久的皇室血脉的。你现在做的这件事是错的,这个错误贬低了你。明白吗?”
我哑然摇头。
“你看,像现在这样。你现在连话都不说了。现在我要你跟我说,是谁教你这么做的?”
我试着开口:“做什么?”我的声音感觉粗粝、沙哑起来。
博瑞屈的眼睛瞪得更圆了,我感觉到他在努力控制自己。“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事。是谁教你跟狗在一起的,跟它的眼睛一起看,也让它跟你的眼睛一起看,并且互相告诉对方一些事情?”
我仔细想了一下。没错,我和大鼻子之间确实是这样。“没有人教我,”最后我回答,“就是自然而然变成这样的。我们两个常常在一起。”我加上最后一句,心想这样或许就能解释这件事了。
博瑞屈注视着我,脸色凝重。“你讲起话来不像小孩子。”他突然指出,“但我听说过,具有古老‘原智’的人就是这样,他们从一开始就不完全是小孩子。他们总是知道得太多,长大之后甚至知道得更多。所以,在古时候,人们追捕并烧死这些人并不算是犯罪。我说的这些你听得懂吗,蜚滋?”
我摇头,他对我的沉默不语皱起眉头,于是我勉强加上一句,“但是我在努力。古老原智是什么?”
博瑞屈的神色先是不可置信,然后是怀疑。“小子!”他语带威胁,但我只是看着他。过了一会儿,他总算相信我是真的不知道。
“古老原智。”他缓缓开口。他的脸色暗下去,低头看着双手,仿佛在回忆一项古老的罪恶。“这是一种来自野兽血缘的力量,就像精技是来自一脉相传的皇室血缘一样。一开始它像是一种好东西,让你能够跟动物沟通,但是它会逐渐占据你、把你拖下去,让你成为跟它们一样的动物。最后你身上完全不留下任何人性,你会跑来跑去,吐出舌头,舔血,仿佛兽群就是你所知道的一切,不管是谁看到你,都不会认为你曾经是个人。”他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低沉,他没有看我,转过头去看壁炉里逐渐减弱的火焰。“有些人说,如果到那种地步,人就变成了兽形,但是他屠杀生物的时候却带着人类的激情,而不像动物那样只是单纯为了充饥而猎杀。他是为了屠杀而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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