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7:冰雨的风暴(上)》【全本】乔治·R.R.马丁

《冰与火之歌7:冰雨的风暴(上)》全本 作者:乔治·R.R.马丁

内容简介

红色婚礼,灰色审判!长城边陲异鬼终现,西域绝境神龙长成!琼恩在极寒之地将亲吻冰封于弓箭之下,艾莉亚在雨中的丛林里游走寻觅,布兰渐渐睁开智慧之眼却依然难见真相。提利昂放弃了谎言的虚荣,詹姆经历了执着的回归,瑟曦却在谎言与执着里百孔千疮。内容承接前两卷,并达到战斗之巅,几大家族伤痕累累,在阴谋与利剑中挣扎。

正文预览

冰与火之歌7:冰雨的风暴(上)
作者:乔治·R.R.马丁
内容简介
红色婚礼,灰色审判! 长城边陲异鬼终现,西域绝境神龙长成! 琼恩在极寒之地将亲吻冰封于弓箭之下,艾莉亚在雨中的丛林里 游走寻觅,布兰渐渐睁开智慧之眼却依然难见真相。提利昂放弃了谎言的虚荣,詹姆经历了执着的回归,瑟曦却在谎言与执着里百孔千疮。 内容承接前两卷,并达到战斗之巅,几大家 族伤痕累累,在阴谋与利剑中挣扎。

序幕
天灰灰的,冷得怕人,狗闻不到气味。
黑色的大母狗嗅嗅熊的踪迹,便缩了回去,夹着尾巴躲进狗群里。这群狗凄惨地蜷缩在河岸边,任凭寒风抽打。风钻过层层羊毛和皮衣,齐特也觉得冷,该死的寒气对人对狗都一样,可他却不得不待在原地。想到这里,他的嘴扭成一团,满脸疖子因恼怒而发红。我本该安安全全留在长城,照料那群臭乌鸦,为伊蒙老师傅生火才对。琼恩·雪诺这狗杂种安插他的胖子朋友山姆·塔利,抢了我的位子,才害我落到这步田地!妈的,跟这群猎狗一块儿待在鬼影森林深处,卵蛋都快冻掉了。
“七层地狱!”他猛地拽住狗的缰绳,“闻啊,杂种!这是熊的痕迹,还想不想吃肉?快闻!”狗们却缩得更紧,并发出哀鸣。齐特用短鞭在它们头上虚劈,惹得那头黑母狗对他咆哮。“狗肉不比熊肉差。”他警告它,吐息出口,立即结霜。
姐妹男拉克环抱胳膊,双手插在腋窝里,尽管戴着厚厚的黑羊毛手套,他还在不停抱怨指头冻得厉害。“该死,冷得要命,怎么打猎啊?”他说,“去他妈的熊,不值得我们冻坏身子。”
“俺不能空手回去,拉克,”一脸棕色络腮胡的小保罗低吼,“司令大人会不高兴的。”壮汉的鼻涕在扁扁的狮子鼻下结了冰,戴皮革大手套的巨手紧攥着一根长矛。
“熊老也去他妈的。”身材消瘦、眼神游离不定的姐妹男应道,“记得吗,莫尔蒙明天就完蛋了,谁关心他高不高兴?”
小保罗眨眨小小的黑眼珠。或许他又健忘了,齐特心想,这人蠢得什么都记不清。“俺为啥要杀熊老?为啥不把他扔下不管,俺自己跑掉?”
“你以为他会扔下我们不管?”拉克道,“他会追捕我们到死!想被抓吗,大呆瓜?”
“不,”小保罗说,“俺不要,俺不要。”
“所以你会动手?”拉克问。
“对的。”巨汉用长矛在结冰的河岸上一顿。“俺懂。他不能来抓俺。”
姐妹男从腋窝下抽出手掌,望向齐特,“依我看,保险起见,干脆把当官的全宰掉。”
齐特受够了他的建议。“完全没必要。我们的目标只是熊老、影子塔的副指挥班恩,葛鲁布和阿桑——他们懂绘图,真不走运——以及两个追踪能手戴文与巴棱,嗯,外加管乌鸦的猪头爵士。这就够了。趁他们睡着时,悄悄干,千万不能出声,否则死定了。我们都死定了。”他的疖子因恼怒而发光。“把自个儿分内事做好,你和你表哥们千万不能失误。保罗,一定记清楚,是第三哨,不是第二哨。”
“第三哨,”喘着霜气的络腮胡大汉应道,“俺和软足一起动手。俺记得到,齐特。”
今晚没有月光,经过精心设计,他们这伙人中有八个在第三哨站哨,还有两个照料马。这是最好的机会。野人们就要到了。齐特希望在他们到来前逃得远远的。他要活下去。
三百名守夜人弟兄骑行向北,其中两百人来自黑城堡,另一百人来自影子塔。这是几代人中规模最大的一次巡逻,几乎动用了守夜人军团三分之一的兵力。这次行动原本是为了找寻班扬·史塔克、威玛·罗伊斯及其他失踪游骑兵的下落,并侦察野人们迁离村子的原因。现在可好,他们和出发时一样对史塔克和罗伊斯的去向毫无所知,倒是明白了野人们的所在——他们爬上高耸的雪山,那天杀的霜雪之牙。他们在那儿待到世界末日也不干齐特的事。
但事与愿违。他们来了。顺着乳河下来了。
齐特抬眼望着眼前的河流。石岸结了冰,乳白色的水长年不歇地从霜雪之牙上流淌而下。曼斯·雷德和他的野人大军正顺着这条河流往下走。三天前,索伦·斯莫伍德快马加鞭地赶回来,向熊老报告侦察结果,他手下的白眼肯基则把消息透露给其他人。“大队人马还没出山,但已经在途中。”肯基边用篝火暖手边说,“前锋是‘狗头’哈犸,那个麻脸婊子。刺棒爬到营地边的树上,透过火光看见了她,筋斗琼这傻瓜想直接放箭去射,幸亏斯莫伍德头脑清醒。”
齐特啐了口唾沫,“他们有多少人,算过吗?”
“很多很多。或许两万,或许三万,来不及仔细计算。哈犸的前锋有五百人,全都有马。”
篝火旁的人们交换着不安的眼神。从前,看到一打骑马的野人都是件稀罕事,五百……
“斯莫伍德派巴棱和我抄远路绕开敌人前锋,前去打探主力。”肯基续道,“他们的队伍无边无际,移动时像结冻的河流,十分缓慢,一天只走四五里,但绝不像要返回村子的样子。人群里一多半是女人和小孩,牲口被驱赶在前面,有山羊、绵羊、拉雪橇的野牛等等。他们赶着大车,推着小车,车里装满大捆毛皮、大块的肉、成笼的鸡、成桶的黄油,总而言之,车里带上了每件该死的家什。骡子和马驮得那么多,教你看了都为动物心痛。女人们背得也一样多。”
“他们顺着乳河走?”姐妹男拉克问。
“我觉得不会错,不对吗?”
乳河会引领他们经过先民拳峰,经过这座上古时代的环堡,经过守夜人的营地。稍有理智的人都知道立刻拔营,退回长城,熊老却备下更多的尖桩、陷坑和蒺藜。对一支大军而言,这管什么用呢?如果赖着不走,迟早全军覆没。
索伦·斯莫伍德居然还想主动出击,仿佛是嫌死得不够快!“美女”唐纳·希山是马拉多·洛克爵士的侍从,他说前天晚上斯莫伍德去了洛克的帐篷。马拉多从前和奥廷·威勒斯老爵士想法一致,力主退兵,但斯莫伍德竭力游说。“塞外之王不知我们的方位如此靠北。”“美女”唐纳复述,“他的队伍固然庞大,但不过是些乌合之众,只好浪费粮食,许多人连长剑握哪头都不知道。一次突袭就足以让他们嚎叫着滚回茅屋里,再待个五十年。”
三百对三万,齐特只能称其为疯狂,更疯狂的是马拉多爵士居然动了心,还随斯莫伍德一起晋见熊老,同声附和。“若我们犹豫不决,机会就随之而逝,再也等不到了。”斯莫伍德对每个人反复解释。为反驳他,奥廷·威勒斯声称,“我们是守护王国的坚盾,不能盲目地扔下盾牌。”索伦·斯莫伍德则回击,“最好的防守是迅捷地干掉敌人,而非缩在盾牌后面。”
但无论斯莫伍德还是威勒斯都没有决定权,决定权属于总司令,而莫尔蒙要等其他两队斥候返回后再作决定,其中包括攀登巨人梯的贾曼·布克威尔,以及侦察风声峡的断掌科林和琼恩·雪诺。毫无疑问,布克威尔和科林都遇到了麻烦,多半是死了。齐特在脑海中描绘出一幅图画:琼恩·雪诺孤零零地冻在荒凉的山头上,一支野人的长矛穿透了那杂种的屁股。想到这里,他笑了。希望他们把那头该死的狼也宰掉。
“这里没熊,”他突然下了结论,“不过是些过时的痕迹,没意思。我们回去。”狗们慌不可耐地拉拽着,想走的心情比他还急,或许以为回去就会开饭吧。齐特又忍不住笑了。他已把猎狗饿了三天,目的就是要让它们因饥饿而陷入疯狂。今晚,遁入黑暗之前,他将在马群中把它们放掉,而“美女”唐纳·希山和畸足卡尔会割断马缰。整个拳峰将布满咆哮的猎狗和恐慌的坐骑,冲撞营火,跳跃环墙,踏平营帐。在混乱的掩护下,十四个兄弟的失踪要很久才能发现。
拉克想将密谋集团扩大一倍——你能指望这个浑身臭鱼味的傻瓜有什么好主意?找错一个人,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脑袋搬家了。不,十四是个好数字,既保证人手充足,又能保证守秘。大多数人由齐特亲自挑选招募,小保罗就是成果之一——他身为长城上最壮的人,虽然动作比僵死的蜗牛还慢,却能活生生挤碎野人的脊梁骨。短刃也加入进来,他得名于自己拿手的武器。还有被弟兄们称作软足的灰发小个子,年轻时干过上百个女人,常吹嘘说在那话儿插进去之前她们根本没发觉他的到来。
计划由齐特制订,这是聪明人的差事。他在老师傅伊蒙身边干过整整四年呢,之后才被杂种琼恩·雪诺用他的肥猪朋友顶掉。今夜,宰掉山姆威尔·塔利以前,他打算在猪头爵士耳边低语一句:“替我向雪诺大人致意。”跟着才割他的喉咙,让血从层层脂肪里喷出。齐特熟悉乌鸦,不会惹出不必要的麻烦,他也了解塔利,只须匕首轻轻一捅,这胆小鬼就会尿湿裤子哭着求饶。让他求饶,没用。割了他喉咙,再打开笼子放走乌鸦,确保讯息不会送回长城。与此同时,软足和小保罗合力对付熊老,短刃负责班恩,拉克和他表哥们的目标是巴棱和戴文,以杜绝可能的追踪。密谋者们在山下储备了两周的食物,而美女唐纳·希山与畸足卡尔会带走足够的马匹。莫尔蒙死后,指挥权将交到奥廷·威勒斯爵士手中,这没用的老头,胆小如鼠。他将在日落前逃回长城,不会浪费一个人用于追捕。
三人穿越树林,狗们迫不及待。拳峰渐渐在绿丛中露出头来。连日来天色阴暗,熊老下令燃起火把,插在包围陡峭多石的山峰顶端的环墙上,形成巨型火环。一行人涉过小溪,溪水寒冷彻骨,表面是块块浮冰。“我要去海边,”姐妹男拉克吐露,“和表哥们一起去。我们打算造条船,航回三姐妹群岛的家里。”
回家,他们会当你是逃兵,砍掉你的蠢头颅,齐特心想。一旦发誓,便永不能脱离守夜人军团,否则无论躲到七国何处,都会遭遇捕杀。
独臂奥罗打算航往泰洛西,他说在那儿干点小偷小摸不会冒斩手之危,跟骑士的老婆上床也不会被送到冰天雪地来葬送掉一生。齐特想跟他走,问题是自己对潮湿夸张的自由贸易城邦口语一窍不通。再说他也不会做生意,待在泰洛西能干啥?齐特生于女巫沼泽,他父亲终其一生都在别人田地里翻掘搜寻水蛭,工作前先脱个精光,胯下围一块厚皮革就涉进污水烂泥中,等爬回来时,从脚踝到乳头都会吸满水蛭。通常,他让齐特负责把虫子弄掉。记得有一回,一条虫子牢牢吸在男孩手掌上,齐特极端厌恶地压扁了它,因此被父亲打个半死——一打水蛭可以在学士那儿换一个铜板呢。
拉克高兴的话就回家去吧,该死的泰洛西人也一样,齐特哪儿也不去。如果这辈子不用见到女巫沼泽,就真他妈的该谢天谢地。他中意的是卡斯特的堡垒。卡斯特住在那里,俨然是个领主老爷,为啥不能学他的样?真有趣,水蛭人的儿子齐特,有朝一日成为住城堡的领主老爷,他的纹章将是粉红底色上的一打水蛭。为啥只当领主?也许某天还可以当国王呢。曼斯·雷德不也是从乌鸦开始发迹的?我可以当个他那样的王,妻妾成群。卡斯特有十九个老婆,还不算那些没睡过的小女儿。这群女人中虽有一半人像卡斯特一样又老又丑,但没关系,可以让老的去做饭打扫、拔萝卜和喂猪,让年轻的替我暖被子生小孩。卡斯特?哼,他有意见,我就让小保罗给他来次拥抱!
齐特唯一上过的女人是鼹鼠镇的妓女。年轻时,村里的少女们只消看见他的脸,看见那些疖子和粉瘤,立马就会作呕地跑开。最过分的是邋遢的贝莎,她能为女巫沼泽中每个男孩张开大腿,他以为自己也行。那天,他花了整整一上午去摘野花,因为她喜欢花儿。结果呢,结果她一个劲儿嘲笑他的脸,还说宁愿爬进一个塞满他父亲捉的水蛭的被窝也不和他睡。当匕首插进胸膛时,她的笑容凝固了,多甜美的表情啊,所以他把匕首抽出来又捅了一次。后来他在七泉附近被捕,老侯爵瓦德·佛雷不屑出席审判,只派来私生子瓦德·河文。齐特记得的下一件事就是被一身臭气的黑衣恶魔尤伦押往长城,为那甜美的片刻,他们夺走了他的一生。
现在他要把一切夺回来,包括卡斯特的女人。那个凶蛮的老野人做得对:想要哪个女人就动手,决不要扭扭捏捏送什么花,让她有机会关注你的疖子!齐特决心不犯同样的错误。
我能成功,他向自己保证过上百遍。只要干净利落地逃掉,就赢了一大半。奥廷爵士将朝南直奔影子塔,那是返回长城最短的路径。他不会来抓我们,威勒斯不会,他只会逃命。索伦·斯莫伍德呢?大概会继续鼓吹出击,可奥廷爵士出了名的谨慎,而他才是头儿。其实说穿了,只要我们逃掉,这些又有什么打紧,斯莫伍德想打就打,关我屁事?全部送命最好,那样别人多半会认为我们也一块儿牺牲了。这是个新点子,很有吸引力。要让斯莫伍德获得指挥权……就得同时干掉奥廷爵士和马拉多·洛克爵士,但这两人日夜有侍卫守护……不行,风险太大。
“齐特,”他们在哨兵树和士卒松下的石头小径艰难行进,小保罗开口道,“鸟儿怎么办?”
“该死,什么鸟儿?”这呆瓜居然关心什么鸟儿。
“熊老的乌鸦,”小保罗说,“俺杀了他,以后谁喂他的鸟儿呢?”
“他妈的谁管这破事儿?你高兴的话连它一起宰了便是。”
“俺不是不敢杀鸟儿,”大汉道,“可那是只会说话的鸟儿,好稀奇哟。但要不杀它,它说出俺做的事儿咋办?”
姐妹男拉克笑出声来。“小保罗,脸皮比城墙还厚。”他嘲弄道。
“你闭嘴。”小保罗凶狠地吼道。
“保罗,”齐特抢在大汉发怒前发了话,“看到躺在血泊中、喉咙被割开的老头子,不需要鸟儿说话,谁都明白这是谋杀。”
小保罗思考了一阵齐特的话。“对的,”他承认,“可俺能留下那只鸟儿吗?俺喜欢它。”
“它是你的了。”为了让他闭嘴,齐特赶紧宣布。
“很好,咱们哪天没饭吃了,还有个东西应急咧。”拉克评论。
小保罗的声调又阴沉下来,“最好别来吃我的鸟儿,拉克,最好别来。”
齐特听到丛林那头传来声音。“你两个都给我闭嘴,快到拳峰了。”
走出树林时,他们位于山峰西麓,于是绕路往南寻找更便利的上山途径。林边有十来个守夜人练习弓箭。人们在树干上绘着靶子,瞄准它们射击。
“看哪,”拉克说,“肥猪射箭。”
没错,离他们最近的射手正是猪头爵士本人,这个窃取了他在伊蒙学士身边职位的胖子。只消看到山姆威尔·塔利,他就气不打一处来。在他眼中,侍候伊蒙学士是世上最便宜的工作。老盲人很和善,而克莱达斯又总是抢着干活,因此齐特的任务十分简单:清扫鸦巢、生起炉火、准备饭菜……伊蒙又从不打他。死胖子,凭什么把我排挤出去?凭你出身高贵、懂得认字儿?妈的,杀他之前,得让他好好瞧瞧我的匕首。“你们先走,”他告诉两名同伴,“我去瞧瞧。”狗们还在拽着他,盼望赶紧回去,盼望山顶的食物。齐特抬起靴尖给了母狗一脚,让它们平静了些。
他躲在林子里看胖子摆弄一根和他一般高的长弓,那张红彤彤的圆脸因专注而皱成一团。塔利身前的地上插着三支箭。他搭箭拉弓,用了好长时间瞄准后才发射。箭支飞到绿丛中不见踪影。齐特纵声大笑,直笑得干呕。
“这支是一定找不到了,他们又会怪到我头上的。”艾迪森·托勒特宣布,这位郁郁寡欢的灰发侍从人称忧郁的艾迪。“自打我弄丢了马,什么东西不见了他们都要找上门来,似乎这之间有什么联系似的。它是白的,雪也是白的,还要我怎么说呢?”
“风吹走了那支箭,”葛兰道,这是雪诺大人的另一位朋友,“握紧弓把,山姆。”
“它好重。”胖子抱怨,不过还是取出第二支箭。这次射得很高,穿过了目标上方十尺处的树冠。
“我确信你打掉了一片叶子,”忧郁的艾迪说,“树叶已经落得够快了,没必要帮忙,”他叹道,“大家都明白落叶后面紧跟着什么。诸神在上,这里好冷。试试最后那支,山姆,我的舌头快冻在口腔顶上了。”
猪头爵士放低长弓,看样子马上就要痛哭流涕。“太难了。”
“搭箭,拉弓,放,”葛兰说,“继续。”
胖子顺从地拔出最后那支箭,搭在长弓上,拉起,发射。这次他完成得很迅速,不像前两次那么眯着眼睛痛苦地瞄准。箭矢击中炭笔勾勒的人形胸膛下方,颤动不休。“我射中他了!”猪头爵士惊讶地喊,“葛兰,看到了吗?艾迪,看哪,我射中他了!”
“对,穿过了肋骨。”葛兰说。
“我杀了他?”胖子想弄清楚。
托勒特耸耸肩,“也许戳穿了肺,如果他有肺的话。基本上,树木是没有,这是自然规律。”他从山姆手中接过长弓,“我见过更糟的射击,是的,噢,我自己也出过糗。”
猪头爵士一脸喜色。你还以为他真干出了什么大事!不过当他瞧见齐特和他的狗,笑容却立即收敛,并很快消失了。
“你射中了一棵树,”齐特说,“但若换作曼斯·雷德的手下呢?他们不会呆站着,伸出枝叶沙沙作响,噢,不会的。他们会扑过来,在你耳边尖叫,吓得你尿裤子,我敢打赌!他们会用斧子砍进这对小小的猪眼睛之间,你这辈子最后听到的声音将是头骨破碎的轰鸣。”
胖子浑身发抖。忧郁的艾迪把手放在他肩上。“兄弟,”他庄重地说,“发生在你身上的遭遇并不意味着山姆威尔会重演。”
“什么,托勒特?”
“砍碎你头骨的斧子。你的脑子难道不是有一半流到地上教狗吃了?”
大蠢材葛兰乐了,连山姆威尔都挤出一点微弱的笑容。齐特踢着最近的狗,拉起绳子,调头去爬山。尽管笑,猪头爵士,到晚上看谁笑到最后。他想把托勒特也干掉。阴沉的马脸蠢货,没你好果子吃。
即使踏在拳峰这头最平缓的山坡上,攀登依旧艰辛。刚到山腰,狗们又开始咆哮拖拉,大概以为终于要开饭了。他让它们尝了尝靴子的滋味,还给那只居然敢反咬他的丑陋大狗一顿鞭子。拴好它们,他立即跑去报告。“痕迹正如巨人报告的那样,可狗闻不到什么,”他在莫尔蒙的黑色大帐篷前对总司令说,“或许给河流冲刷过,也或许只是过时的痕迹。”
“遗憾,”秃顶的莫尔蒙司令满脸杂乱的灰胡子,声音跟神情一样疲惫,“吃点鲜肉可以改善大家的生活。”他肩上的乌鸦边点头边复诵,“鲜肉,鲜肉,鲜肉。”
咱们可以把那些该死的狗烤了,齐特心想,幸好他在被熊老遣散之前管住了嘴巴。这是我最后一次向这家伙低头,他满意地认定。回来的路上越来越冷,狗们在坚实的冻土上凄楚地挤作一团,齐特有些渴望爬进它们中间。他压下这个念头,找来一条羊毛围巾裹脸,只在嘴边留出一道小缝。不断走动似乎会好过点,于是他嚼上一片酸叶子,绕着环墙缓缓踱步,不时和站岗的弟兄分享两口,倾听他们说话。白天站哨的没一个参加他的密谋,虽然如此,多听听别人的想法总没错。
绝大多数人的想法就是天真他妈的冷。
人影变长,寒风渐强。风钻过环墙的石缝,发出高亢尖细的声响。“我讨厌这声音,”小个子巨人说,“让我想起哭闹着要奶喝的婴儿。”
他踱回狗群旁,拉克正等他。“当官的又被召进熊老帐篷里,似乎在激烈争论。”
“那是他们的事,”齐特说,“他们出身高贵——班恩除外——可以用言语代替美酒并沉醉其中。”
拉克神秘兮兮地凑过来。“大呆瓜在盘算那只鸟,”他告诫,四下斜睨确保没人靠近,“刚才还问能不能为这臭东西预备些玉米。”
“乌鸦,”齐特说,“可以吃尸体。”
拉克咧嘴一笑,“也许,是他的?”
或是你的。照齐特看,大汉比拉克更有用。“别再惹小保罗。你干你的,他干他的。”
等他终于摆脱姐妹男,坐下来磨剑时,树间只剩最后几缕阳光。戴着手套工作真他妈不容易,可手套又不能摘下来。天这么冷,哪个蠢材敢赤手空拳触摸钢铁,立即就会失去一片皮肤。
太阳终于沉没,狗们呜咽不止。他给了它们清水和又一通咒骂,“再等半晚,你们就可以开野餐去了。”这时他闻到饭香。
齐特从厨子哈克那里领到自己那份硬面包、蚕豆和培根汤。戴文也在篝火边,“林子里太安静,”老林务官说,“河边没有青蛙,树上没有猫头鹰,没见过这么死气沉沉的森林。”
“你这牙齿的声音才死气沉沉咧。”哈克道。
戴文的木假牙噼啪作响,“连狼也找不到,以前是有的,现在却没了。依你看,它们会上哪儿去?”
“比这儿暖和的地方。”齐特说。
篝火旁坐着一打兄弟,其中有四个参加了他的密谋。他边吃边眯眼依次打量每个家伙,看看有没有谁露出马脚。短刃十分平静,默默坐着磨剑,一如既往;“美女”唐纳·希山继续说他的低级玩笑。他有洁白的牙齿,肥厚的红嘴唇,黄头发梳成时髦的样式披在肩膀上。他爱宣称自己是兰尼斯特家的私生子,说不定真是,但齐特看中的并非面貌或出身,选唐纳·希山是因为他靠得住。
对林务官“锯木响”他可没那么有信心,此人的鼾声比干的活儿更出名,可现在他表现得如此焦躁,让人觉得他是再也不会打呼噜了。马斯林更糟,寒风在呼啸,齐特却能看到他脸上不断淌下汗水,火光下汗珠闪烁,活像潮湿的小钻石。他也不吃东西,只呆呆瞪着汤碗,仿佛饭香让人作呕似的。我得看紧这家伙,齐特心想。
“集合!”十几个声音同时叫喊,顿时传遍山顶营地的每个角落,“守夜人军团的汉子们!到中央营火边集合!”
齐特皱紧眉头,几口灌下菜汤,加入其他人的行列。
熊老挺立在火堆前,在他身后,斯莫伍德、洛克、威勒斯和班恩站成一列。莫尔蒙身披厚实的黑毛皮斗篷,乌鸦栖息在他肩上,整理着黑羽毛。铁定没好事。齐特挤在黄伯纳和某个来自影子塔的弟兄之间。等除开森林里的哨兵和围墙上的守卫之外所有人都到齐之后,莫尔蒙清清喉咙,吐了口唾沫,水星子还没到地面就结了冰。“弟兄们,”他说,“守夜人军团的汉子们!”
“汉子!”他的乌鸦尖叫,“汉子!汉子!”
“野人们出发了,正顺着乳河走出山区,索伦确信敌军前锋将于十天后抵达这里。他们中最有经验的掠袭者在狗头哈犸的率领下组成先锋部队,剩下的要么作后卫,要么护卫曼斯·雷德本人,要么就是为保卫漫长的队伍而分散开来。敌人赶着牛、骡子、马……但牲口不够,多数人只能步行,没有武装,未经训练,仅有的武器也多半是兽骨、石器,并非钢铁。此外,他们还拖带着妇女、儿童、成群的山羊和绵羊……一切一切的家当。总而言之,敌人虽然为数众多,却十分脆弱……他们甚至不知道我们的存在——至少我们如此祈祷。”
他们不知道才怪!齐特心想,你这该死的、愚昧的老白痴,他们当然知道,这跟太阳会升起一样明显!断掌科林没回来,不是吗?贾曼·布克威尔也没回来,不是吗?只要他们两队人中任一个给野人逮住,妈的,我们早暴露了。
斯莫伍德迈步向前。“曼斯·雷德打算冲破长城,将血腥的战争带给七大王国。很好,我们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明天就把战争带给他。”
“黎明时分,我们全力进发。”人群开始窃窃私语,熊老续道,“先向北,接着转向西,绕个大弯。等我们回头时,哈犸的前锋早该越过了拳峰。霜雪之牙脚下有很多可供埋伏的曲折小峡谷。敌人的队伍绵延无数里,咱们就从多个方向同时袭击,让他们以为我们有三千人,而不只是三百。”
“毕其功于一役,在敌人骑兵返回前撤退。”索伦·斯莫伍德说,“他们要追,就让他们追个痛快,我们正好绕回去攻击队伍另一头。烧掉车子,驱散牲口,尽可能屠杀他们的人。如果办得到的话,最好干掉曼斯·雷德本人。只要能逼他们各自逃命,滚回茅屋山洞去,就算大功告成:即便事有不顺,咱们也可以在去长城的途中不断骚扰对方,让他们用无数尸首作路标。”
“可他们人多势众。”齐特身后的某人说。
“我们是去送死。”这是马斯林的声音,虚弱而恐慌。
“送死,”莫尔蒙的乌鸦一边尖叫,一边拍打黑色的翅膀,“送死,送死,送死。”
“我们中许多人会死,”莫尔蒙道,“也许集体殉职。可正如一千年前另一位总司令所说,这不正是人们要我们披上黑衣的原因吗?牢记你们的誓言,弟兄们。我们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
“抵御寒冷的烈焰。”马拉多·洛克爵士拔出长剑。
“破晓时分的光线。”其他人回应,又有几把长剑出鞘。
接着所有人都拔剑而出。将近三百柄长剑高举在空中,三百个嗓音在高喊:“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齐特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一起喊。空气因为人们的吐息而迷雾腾腾,钢铁辉映着火光。他欣慰地发现拉克、畸足以及“美女”唐纳·希山都参加进来,假装自己也是大笨蛋们中的一员。太好了。计划就要进行,没有招来多余的关注。
喊声停歇时,他又一次听到刺穿环墙的呼啸寒风。火炬摇摆不定,似乎连它们也觉得冷,突来的死寂中,乌鸦一遍一遍地呱呱高叫:“送死。”
聪明鸟儿,齐特心想。官员们遣散大家,吩咐众人饱餐一顿,好好休息,养精蓄锐。齐特爬进狗群旁自己的毛毯里,脑海里满是忧虑。如果那天杀的誓言让某人变了心怎么办?如果小保罗又忘了,在第二哨而不是第三哨时跑去杀莫尔蒙?如果马斯林害怕了,如果有人去告密,如果……
他发现自己在暗夜中聆听。寒风好似嚎哭的孩子,不时还能听到一两句谈话,一声马儿的嘶鸣,一根噼啪作响的柴火。别的就没了。真静。
贝莎的脸出现在眼前。我要插的不是匕首啊,他想对她说,我给你摘了花,有野玫瑰、艾菊和金杯子,花了整整一上午。他的心在打鼓,响亮得使他以为会吵醒整座营地。嘴边的胡须全冻住了。我在怕什么,怕贝莎吗?以前每次想起她,只是记得她垂死时的面容。我到底哪里不对劲?几乎无法呼吸。难道睡过头了?他爬起来,什么东西湿湿的、冰冰的掉在鼻子上。齐特抬起头。
下雪了。
脸上的泪珠结成薄冰。这不公平,他想大喊,雪会毁了他的事,毁了一切精心策划。雪下得好大,厚实的白羽毛很快覆盖了他。在大雪中,怎么找得到储藏食物的地窖,怎么追寻向西的小道?无需戴文和班棱,谁都能抓住他。再说,踏在新雪上,看不清地形,夜里多么可怕,马儿难免绊住树根,在石头上摔断腿。一切都结束了,他意识到,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我们失败了。水蛭人的儿子终究没有领主大人的命,他不会有城堡、王冠和妻儿,只有一把野人的长剑穿肠而过,一座无名的坟冢孑然孤立。雪夺走了我的一切……该死的雪……
雪毁过他一次。雪诺和他的宠物猪崽。
齐特站起来。大腿已然麻木,不断下坠的雪花不仅让远方的火炬呈现出朦胧的橘色光晕,并且化为团团白色的冷虫子,与他纠缠。它们停在肩膀和脑袋上,钻进嘴巴和眼睛里,他咬牙切齿地拂拭反击。山姆威尔·塔利,他想,至少我得干掉猪头爵士。他裹起围巾,拉好兜帽,穿越营地,大步迈向这懦夫的所在。
大雪使他在帐篷间迷路,走了半天才注意到胖子于山石和鸦笼间用断枝搭建的小小防风网。塔利埋在黑羊毛毯和杂乱毛皮下,被大雪所掩盖,活像一座浑圆柔软的山丘。齐特拔出匕首,期望钢刀穿过毛皮不会发出太大声响。一只乌鸦尖叫起来。“雪诺。”另一只跟着嘀咕,黑色的眼珠透过铁栏杆瞧他。头一只不甘示弱,也叫起“雪诺”。他蹑手蹑脚地越过它们,准备伸出左手捂胖子的嘴巴,接着……
呜呜呜呜呜呜呜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
他的手停在半空,止不住想咒骂。号声传遍营地,尽管微弱而遥远,却毋庸置疑。诸神怎么总跟我作对!总跟我作对!熊老在四周丛林里布下眼线,以防不测。看来贾曼·布克威尔从巨人梯回来了,齐特猜测,或是风声峡的断掌科林。一声号角代表兄弟归来。如果这是断掌,那么琼恩·雪诺大概也在其中。他还活着。
山姆·塔利睁开惺忪睡眼,坐起身,迷惑地望着漫天大雪。乌鸦们叫得更欢,齐特听到他的狗也跟着吠。这该死的营地已经苏醒。他用套着手套的指头紧抓住匕首握柄,等候号声消逝的那一刻,不料等来的却是另一声号角,更高亢也更绵长。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
“诸神在上。”山姆·塔利抱怨。胖子东倒西歪地站起来,脚纠缠在斗篷和毯子里。他踢开这堆东西,伸手去够挂在附近岩石上的锁甲。当他挣扎着穿上大衣时,注意到站在一旁的齐特。“两声吗?”他问,“我梦见自己听到两声号角……”
“你没做梦,”齐特说,“两声号角召唤我们拿起武器,两声号角提醒我们敌人来临。那些混蛋就在外面,胖子,两声号角代表野人逼近。”那张大圆脸上的恐惧让他直想笑,“让他们都下七层地狱!该死的哈犸!该死的曼斯·雷德!该死的斯莫伍德!他说他们离这儿还有——”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
号声持续着,持续着,似乎永不完结。乌鸦在笼中拍翅、尖叫、飞舞,狠狠地撞栏杆。营地里所有守夜人军团的战士都已经起身,穿戴铠甲,整理剑鞘,拿好战斧和长弓。山姆威尔·塔利浑身发抖地站着,脸色与飘落在他们身边的白雪无异。“三声,”他刺耳地说,“这是三声,我听见三声。他们从没吹过三声。数千年来都没有过。三声代表——”
“——异鬼来袭。”齐特的声音不知是笑是哭。他的内衣突然湿了,尿液流淌过大腿,裤子上方雾气腾腾。

詹姆
东风拂过纠结的发丝,温柔而芳香,一如瑟曦的指尖。他倾听着鸟儿的欢唱,感受到河流的脉动,小船正随木桨的划动,驶向天际渐渐出现的曙光。在黑暗中待了这么久,詹姆感觉世界是如此甜美,他几乎就要晕过去。我活了下来,沐浴着阳光。猛然间,他哈哈大笑,笑声突兀,犹如惊起的飞鸟。
“安静。”妞儿皱眉抱怨。皱眉比微笑更适合她那张丑陋的宽脸——当然詹姆也还没见她笑过。他自顾自地想象让她脱下镶钉皮甲穿上瑟曦的丝裙服是什么样。和穿丝衣的母牛没啥两样。
但这头母牛会划船。粗糙的棕色马裤下,她确实有着牛一般的腿,硬木一样粗,而手臂上长长的肌腱随着每次击桨而伸缩。即使划了大半夜,她也没有疲劳的迹象,划另一支桨的表弟克里奥爵士可差远了。她看起来真像个高大强壮的乡下妞儿,口气却又透出高贵,身上带着长剑和匕首。噢,她会用吗?詹姆想试试,一旦摆脱镣铐马上就试。
他手戴铁铐,脚上也有,脚踝间连着的沉重铁环还不到一尺长。“我以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发誓还不够?”他们绑他时,他咯咯笑道。凯特琳·史塔克将他灌得酩酊大醉,对逃出奔流城的过程,詹姆一片模糊。似乎狱卒找了些麻烦,但这强壮妞儿几下便将其制服。
随后穿越无穷无尽的楼梯,转来转去,他的腿软得像草,三两次绊倒在地,最终被妞儿架着走。走到某处,他们将他裹进一件行者斗篷,猛推入小船底。他记得自己听到凯特琳夫人令人打开水门的吊闸,随后一字一句、用不容争议的语调将新条件复述给克里奥爵士,要他带回君临禀报。
接着便是乘船。虽然药酒让他昏昏沉沉,但他心情不错,舒展身体的感觉……在黑牢里受制于铁链,是得不到这种享受的。很久以来,詹姆已习惯了行军途中于马上小寐,这并不难。提利昂要是知道我逃亡途中竟是一路睡过去的话,一定会笑得前仰后合。醒醒吧,铁镣声还真让人厌烦。“小姐,”他喊,“行行好,把这些铁玩意儿砸开,咱们轮着划如何?”
她又皱眉了,露出一口马牙和那种怒冲冲的怀疑。“你得好好戴着镣铐。弑君者。”
“你打算自个儿划我们去君临呀,妞儿?”
“我叫布蕾妮,不叫妞儿。”
“我叫詹姆·兰尼斯特,不叫弑君者。”
“国王不是你杀的?”
“女人不是你当的?噢,别不承认,要不解开裤衩给我瞧瞧?”他无辜地笑笑,“或者解开胸衣也成,可看你那样子,恐怕那也证明不了什么。”
克里奥爵士苦恼地说:“表哥,注意礼貌。”
这家伙身上兰尼斯特的血液相当稀薄。克里奥是吉娜姑妈和那愚钝的艾蒙·佛雷的长子,那呆子自打和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的妹妹结婚起就生活在对泰温大人的恐惧中。当初瓦德·佛雷侯爵率孪河城加入奔流城一方时,艾蒙爵士吓得只敢站在妻子这边。凯岩城多了个帮倒忙的蠢猪。克里奥爵士模样像头黄鼠狼,打斗起来像只鹅,勇气相当于比较勇敢的绵羊。凯特琳夫人答应把信带给提利昂就释放他,克里奥爵士便庄严起誓。
其实在黑牢里,他们都发了一堆誓,詹姆发得最多,这是凯特琳夫人为释放他们而索取的代价。她用那大块头妞儿的剑指着他的心窝:“发誓,你再不会拿起武器反对史塔克家族或徒利家族;发誓,你会迫使你弟弟兑现诺言,平安无恙地释放我的女儿们。以你身为骑士的荣誉、以你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以你身为御林铁卫的荣誉起誓。以你姐姐、你父亲、你儿子的性命,向新旧诸神起誓,然后我才放你回你姐姐身边去。若不答应,休怪我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她转动长剑,锋利的剑尖穿透褴褛衣衫,刺痛感至今记忆犹新。
总主教该如何评价一个喝得烂醉、被绑在墙上、用长剑指着胸膛的人所发下的誓言呢?詹姆并不真正关心那肥胖的骗子和他所宣称服务的神灵,他想到的是凯特琳夫人在黑牢里踢翻的那个桶。奇怪的女人,肯将女儿的性命托付给把荣誉当狗屎的我?当然啦,其实她的希望是寄托在提利昂身上。“也许,说到底她不笨。”他大声道。
押他的人理解错了,“我不是笨蛋。更不是聋子。”
他对她已经算礼貌了,嘲弄她太容易,简直让人没干劲。“我自言自语呢,没说你。很抱歉,黑牢里容易养成坏习惯。”
她对他皱皱眉,推桨向前去,拉回来,再推向前,什么也没说。
她的嘴上功夫就同脸上的花容月貌一样。“以言谈判断,我认为你定有个高贵的出身。”
“我父亲是塔斯家的塞尔温,受神祝福的夜临城伯爵。”她勉强答道。
“塔斯,”詹姆复诵,“想起来了,狭海中一块荒凉的岩礁……说来,夜临城从属于风息堡,你怎投到临冬城的罗柏帐下去了呢?”
“我为凯特琳夫人效劳。她命我将你平安送到君临城里你弟弟提利昂那儿,而不是和你斗嘴。你给我安静一些。”
“哎哟,行行好,我受够了安静的滋味,小姐。”
“那就和克里奥爵士说去,我与怪物之间无话可谈。”
詹姆大叫大嚷:“怪物?在水下面?柳林里?啧啧,可我没带剑呀!”
“我指的是那个亵渎亲姐、杀害国王,并将无辜儿童扔下高塔的男人。”
无辜?那坏小子在偷窥我们。詹姆只想和瑟曦好好独处一个钟头。北地之行是场折磨:天天看到她,却不能碰她,每晚都见酩酊大醉的劳勃跌跌撞撞地走向吱吱作响的大轮宫,爬到她床上。提利昂尽全力逗他,但那远远不够。
“提到瑟曦时礼貌点,妞儿。”他警告她。
“我叫布蕾妮,不叫妞儿。”
“哈,还关心怪物怎么称呼你呀?”
“我叫布蕾妮。”她像猎狗一样顽固地回答。
“布蕾妮小姐?”对方的不自在令詹姆好笑,“布蕾妮爵士?”他乐了。“不,我不那么想。你可以用皮带、织物把一头母牛从头到尾打扮好,还给她穿漂亮的丝衣当铠甲,但那并不意味着可以骑她上战场哪。”
“詹姆表哥,求求你,别这么粗鲁。”斗篷下,克里奥爵士穿了件罩袍,上绣佛雷家的双塔和兰尼斯特家的雄狮的四分纹章。“路还很长,我们不能总是争吵不休。”
“想吵的时候我只用剑解决,老表,我和女士聊天呢。告诉我,妞儿,你们塔斯的女人长得都跟你一样逊吗?我真为那边的男人遗憾,在海中央沉闷的岩石上居住,或许一辈子都不认得真正的女人。”
“塔斯是个美丽的岛,”妞儿边用力划水边咕哝,“蓝宝石之岛。给我安静,怪物,否则我塞住你的嘴巴。”
“瞧,她才真够粗鲁,不是吗,老表?”詹姆问克里奥爵士。“我看她还有钢筋铁骨,事实上,没人敢当面叫我怪物。”尽管在背后都那样说,我毫不怀疑。
克里奥爵士不安地咳嗽两声。“布蕾妮小姐无疑听了很多关于凯岩城的流言。史塔克家不能在战场上打败你,爵士,所以散播恶语放冷箭。”
他们在战场上打败过我,你这没下巴的笨蛋。詹姆会意地笑了,人们可以从这样的虚伪笑容中解读出不同的含义。表弟克里奥爵士是真正吞下了那些狗屎,还是在竭力讨取欢心?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诚实的笨蛋还是无耻的马屁精?
克里奥爵士笑着续道,“有人竟相信御林铁卫会出手伤害孩子,他们根本就不明白荣誉的含义。”
马屁精。说真的,他后悔将布兰登·史塔克扔出窗户。那孩子奄奄一息时,瑟曦向詹姆没完没了地抱怨。“他才七岁,詹姆,”她痛斥他,“就算明白看到的事情,我们也可以吓吓他,让他闭嘴。”
“我不知道你想——”
“你从不用脑子。如果那孩子醒来告诉他父亲——”
“如果!如果!如果!”他拉她坐到膝盖上,“如果他醒了我们就说他在发梦,在骗人,倘若情况不妙,我宰了艾德·史塔克便是。”
“宰了艾德·史塔克?你有没想过劳勃会怎样?”
“劳勃想怎样就怎样,我又不怕他,连他一起杀,歌手说不定会写首名叫《瑟曦的阴道之战》的歌呢。”
“噢!滚开,詹姆!”她暴跳如雷,挣扎着想站起来。
他反而吻了她。起初她试图反抗,接着便将嘴巴顺从地张开。他记得她舌尖美酒和丁香的味道。她颤抖着。他扯开她的裙服,撕裂丝绸,露出乳房,再没人去管史塔克家的孩子……
事后瑟曦还惦记着那小孩,然后雇了凯特琳夫人说的那个人去保证他一睡不醒?不,想让他死,她一定会叫我去,至少不会雇如此拙劣的杀手。
下游,初升太阳的光芒照耀在清风吹拂的河面上。南岸都是丰润的红土,如道路般平整。条条小溪汇入大河,被浸没的腐败枝干靠在岸边。北岸是一片荒野,耸立的山崖足有二十尺高,上面长满桦树、栎树和栗树。詹姆发现前方高地上有座瞭望塔,正随船桨的划动而变高变大。但在到达之前,他就明白那儿已经荒废,塔身历经风吹日晒的石头上爬满了玫瑰花。
风向改变时,克里奥爵士帮那肥妞儿升起帆。这是块红蓝条纹的硬三角布,徒利家的色彩,若遇上兰尼斯特家的部队肯定招惹麻烦,但这是他们仅有的帆。布蕾妮掌舵。詹姆扔出下风板,移动时铁镣嗒嗒作响。之后,行船速度快多了,风向和潮流都顺着他们。“你何不把我交给我父亲?大家乐得节省路程。”他指出。
“凯特琳夫人的女儿人在君临,我誓死也要带回她们。”
詹姆转向克里奥爵士,“表弟,匕首给我。”
“不行,”女人紧张起来,“决不给你武器。”她的口气如磐石般毫不妥协。
她怕我,即便是戴铁镣的我。“克里奥,看来不得不请你为我修面了。别动胡子,把头发剃掉。”
“剃成光头?”克里奥·佛雷诧异地问。
“全国上下众人皆知詹姆·兰尼斯特是个无须的金发骑士,一位留着肮脏黄胡子的秃头也许不会引人注目。当我戴着铁镣时,宁可不被认出。”
这匕首并不具备应有的锋利。克里奥拿它狠狠劈砍,锯开纠结的头发,将其扔到一旁。豪奢的金色卷发在水面漂荡,向船尾缓缓流去。乱发落下,一个虱子爬到他颈上,詹姆反手捉住,用拇指捏碎了它。克里奥爵士从头皮上捻起其他虱子,轻弹入河中。詹姆弄湿头颅,指点克里奥爵士磨利匕首,把剩下的黄毛残株全刮去。完成之后,他们又认真修剪胡须。
水中映出的男人他根本不认识。不只秃头,黑牢的岁月使他看上去至少老了五岁:脸变消瘦,眼窝凹陷,外加从未有过的皱纹。我不再和瑟曦一模一样了。她会恨我的。
正午时分,克里奥爵士进入梦乡,发出的鼾声活像一对交配的野鸭。詹姆探头望向船尾渐渐消逝的世界。离开黑牢之后,每块岩石、每棵树都是奇境。
沿途不断驶过许多简陋的单人木屋,它们由长长的细竿子支撑,看上去活像水鹤。没有居民的迹象,只有鸟儿在头顶飞来飞去,或于岸边的树枝上怪叫,詹姆还瞥见银鱼划过水面。徒利的鳟鱼,坏兆头,他心想,直到看见更糟的——好几根漂流的原木其中一根原来是苍白肿胀的尸体,身披的斗篷无疑为兰尼斯特的绯红色。他思索这是否是他认识的人。
三叉戟河的支流为人、物穿行河间地提供了方便。和平年代,河上满是渔民小艇、运粮大船以及出售衣服和缝衣针的商人的浮船,甚至有涂得五颜六色、极其花哨的戏子船——它们的风帆用超过半百不同颜色的布料缝成——向上游行驶,路过一个个村庄城堡。
战争带走了一切。他们经过村庄,却没看到村民。被割破撕裂的空渔网挂在树上,算是渔人居住的唯一迹象。一个在河边饮马的小女孩瞥见风帆就全速逃走。嗣后他们经过一座被烧焦的塔楼,十来个农民在塔楼躯壳下的田地里掘土,用无神的眼光打量着小船,确定来者不是威胁后,便继续劳作。
红叉河宽阔且流速缓慢,蜿蜒的河道处处回环弯曲,之间缀满树木茂密的小岛和阻隔航道的沙洲,而水面以下暗礁点点。布蕾妮似乎极为敏锐,常能预知危险,发现通道。詹姆赞她江河知识丰富,她怀疑地看着他,“我不熟悉河流。但塔斯是个海岛,我在学会骑马以前就懂得如何操桨弄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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