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说故事》【全本】狸狐花

《异说故事》全本 作者:狸狐花

内容简介

这个世上有太多神奇的事发生,但谁又知道这是真的还是假的,到底是否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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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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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上有太多神奇的事发生,但谁又知道这是真的还是假的,到底是否存在呢?』

——章节内容开始——-
正文
第1章南山齐夏
  齐夏之都,于南山终日临雪之巅,想攀登上去的人不知凡几。然而却没有一人能够真正上去得了,其原因为何也不得而知。每一个攀登之人都对那个地方讳莫如深,不管别人怎么问他们都不肯开口做出解释。
  蜀山脚下的一大户人家子弟,姓盛名明玉,身高八尺,面如冠玉,眉清目朗,一派潇洒之姿。素日里喜好听闻一些奇人异事,更甚至跑去当时现场探寻一二。这日,盛明玉坐在茶楼里饶有兴趣的听身边小厮讲故事,小厮正讲得眉飞色舞,口若悬河,突然听得附近一个彪形大汉站起身来怒道:“那南山有什么去不得的地方?你这般不肯说出口,是不是没把你哥哥我当回事?”另外一旁的男子连忙安抚道:“兄长此言差矣,那南山真去不得。不说终日大雪纷飞,去的人是一个也没登上去呀!也不知道谁诓骗兄长,说什么齐夏古国的宝藏在那里,这绝对不可能。你想,若是真有,那咱们上头还不会有动静啊?”彪形大汉想了想慢慢的坐了下来,脸色稍好,也不再发怒。盛明玉听到后陷入沉思,这个齐夏古国很是神秘,相传数千年前,在南山突然耸立起一座巨大的城池,像是一夜之间就建立起来的。在南山脚下一些村民还能看见这座城池在空中漂浮着,每当雪下的最大的时候漂浮在半空中的城池就会落下,随即从城池中走出一群像仙女一样的貌美女子,然后会有丝竹之声悦耳响起,伴随着翩若惊鸿的舞姿。
  看见的人无不顶礼膜拜。但好景不长,一如当时的突然出现,这齐夏之都在一日后消失不见,谁也不知道这个古国到底发生了什么。盛明玉决定去攀登一次这个南山,看看这神秘的齐夏古国到底发生了什么,里面又到底存在着什么。
  于是盛明玉孤身一人上路,并没有带上他的小厮,因为他知道,这个地方一旦告诉小厮自己要去,那肯定是被关起来的,盛家老爷和夫人并不希望他出门去参与进一些古怪离奇的事,毕竟他是盛家唯一的一根独苗,大多数奇人异事都是假的,并没有什么危险,所以盛家虽然不放心也总会派一群人跟着,所到之处全是乌压压一片的人,而这次,他是偷跑出来的。
  盛明玉走的时候带了一壶水和几块点心,还有换洗衣物和银票。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走到南山脚下,这个时候的盛明玉已经是灰头土脸的模样,他寻了一户距离南山最近的人家借宿。夜晚时分,疲倦的盛明玉合衣而睡,在睡梦中他迷迷糊糊听到一个声音似乎在说着什么,但是却总听不清,那声音忽远忽近,又有些缥缈,他努力的想睁开眼,坐起身来去瞧瞧什么动静,但是他发现自己动弹不得,只好聚精会神的想听清楚那个女人说的到底是什么。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听清楚,原来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她似乎在叫另外一个人的名字,他怎么觉得这个名字有些熟悉呢?
  那个女人的声音忽远忽近的喊着:“墨郎——墨郎——”
  “墨郎——你在哪儿?”
  “我怎么什么都看不见。”
  却总是没有一个人回应她,空荡荡的回响在盛明玉的耳边。就这样过了许久,他听到公鸡打鸣的声音,他发现自己开始恢复知觉,过了一会儿就可以动了,于是连忙坐起身来,匆匆穿好衣服走了出去。借宿的人家的女主人是一个年迈的老太太和她的小外孙,他刚出门就看到老太太颤颤巍巍的往厨房走去,准备做早饭,她看到盛明玉出来,笑着道:“公子怎么不多睡一会儿,这么早就起来?”盛明玉心不在焉的嗯了一声,“睡不着,就出来了。对了,老太太,你昨晚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老太太听到盛明玉的问话不假思索的答道:“老婆子我昨夜睡的不踏实,起夜了几次,并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想必是我这老婆子把公子给吵着了吧。”盛明玉摇了摇头不再说话。
  吃过早饭盛明玉便向老太太和她的小孙子告别,往南山上走去。还没走多远就听到一个声音叫住了他,“公子等等!”盛明玉转过身看到老太太的小孙子追了过来,“怎么了?还有什么事吗?”盛明玉摸了摸他的头,看着他的小脸通红,显然是追的有点急,小孩子自然是比不上大人的脚力,让他缓口气再慢慢说。“公子,这是我奶奶让我给的,说是保佑平安。”说着就递给盛明玉一块看不清楚颜色的布做成的平安符。盛明玉伸手接过平安符笑道:“你奶奶的心意我收到了,你快点回去吧,别让你奶奶等急了。”小孙子点了点头,又噔噔噔的往回跑去。盛明玉收好平安符又继续往南山走去。
  南山上白茫茫一片,时不时还飘着雪花,落在盛明玉的身上,他裹紧了身上的斗篷,继续往上走着。南山往上走的路并不是很陡峭的,只是白茫茫,分不清方向,他也不知道自己走的到底对不对,只能一条路直走。距离他攀登上去的时辰他更是不清楚,只能凭借白日夜晚来判断,已经过了三天了。他觉得很累,很想休息,他坐在雪地里闭上了双眼。
  不一会儿他又听到了那个熟悉的女声在呼唤着那个人。
  “墨郎——墨郎——你在哪儿?”
  墨郎是谁?那个女人是谁?为什么自己会听见?盛明玉有些迷糊,他想了想睁开眼睛想看看到底怎么回事,等他睁开的时候发现依然是白茫茫一片,什么都没有,而声音却戛然而止,不复出现。盛明玉爬起来继续走着,越往上就越觉得喘不过气来,脚步踉跄,最后他终于爬不动了,倚靠在一个雪堆旁喘着粗气。
  突然听到后背有什么东西在唰唰往下落,他连忙转过身来,扒开了雪堆,引入眼帘的是一个石碑,上面写着他看不懂的文字,这是齐夏古国的文字?盛明玉哈哈大笑起来,不枉费他辛苦了那么久,终于要到山巅了吗?他站起身憋着一口气,涨的通红,脚步踉跄的往上跑去,跑了没几步他听到一阵轰隆轰隆的响声,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他就感觉自己陷了下去。
  等盛明玉幽幽醒来,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奇怪的地方,大堂是白色的,什么都没有,空荡荡的。唯有墙上有一些奇怪的图案,上面画着会飞的大鸟,没有獠牙,许多人在大鸟的肚子里欢笑着。还有一些穿着古怪服饰的人在底下手舞足蹈。另外一面墙壁上画着许多辆奇怪的马车,还有巨型的怪物。怪物的嘴里还有一些他从未见过的小怪物。那个巨大的怪物很像“具”。“具”是一种蜿蜒爬行的动物,体型偏大。会吃人,有时候还会吐出嘴里的毒来麻痹逃跑的食物,或者用自己的身躯缠绕住,并且没有脚,速度极快。盛明玉看的入迷,不知过了多久,他又一次听到那个女人的声音,这次女人的声音很清晰,好像就在这个大堂附近,他顺着声音往最近的一道门走去,盛明玉的心在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比起正常速度快了不少,他有预感,他能知道齐夏古国消失的真正的原因了,当他推开门的一刹那,一道白光闪现,他不由得用手遮了遮。等白光消失后,他再次将目光聚集门内。
  他看见一群美貌的女子在翩然起舞,那古怪的服饰,跟壁画上一模一样。其中一个女子看到盛明玉,嫣然一笑然后朝他招了招手,盛明玉感觉自己双腿不听使唤,慢慢的往女子那边走去,女子向他伸出手说道:“墨郎,我终于找到你了。”
  女子抓住他的手,他感觉女子的手有些偏冷。他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任由女子拉着,往最深处走去,他转头看着那些依然还在跳舞的人,背后有些发凉。女子把盛明玉带到另外一个房间里后,他发现自己能说话了,于是问到:“你是什么人?”女子思索了片刻摇了摇头,只看着他微笑。盛明玉又问到,“你是齐夏古国的人?”女子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但就是不回答。盛明玉想了想又说道:“这里有宝藏吗?”女子点点头,开口道:“每一个来到这里的人都会得到他想要的东西。而你的宝藏….”盛明玉看着女子渐渐凑近的脸,心里更是不安,只听得她说:“你的宝藏就是我呀。”还没等盛明玉再问些什么,就晕了过去。
  等盛明玉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不在原来那个地方了,而是在自己熟悉的屋子里,是借宿一晚的老太太和她小孙子家。“公子,你可醒了,昨晚你发了高烧一直在说胡话。”老太太颤颤巍巍的由着小孙子慢慢扶着过来走到盛明玉面前。盛明玉有些迷茫,他不记得自己发生的了什么。但是他只记得自己是要去南山寻找齐夏古国的。等养好身体,向老太太和她的小孙子告别。小孙子递给他一个不知道用什么布做成的平安符,让他带在身上,盛明玉拿着平安符道谢一番便离去。
  从那以后,盛明玉像变了一个一样,再也不去询问那些奇人异事,也开始打理自家的产业,每当有人提起那个神秘的齐夏古国的时候,他都离的远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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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端阳
  “我们是龙的传人,我们是龙的后代。生生世世侍奉伟大的祖先……”一名男子赤裸着上身跪在江边,他双手捂住胸口,闭着眼用一种古怪的语言念着,仔细听却又听得很明白,他到底在说些什么。
  待男子念完,他站起身来,面对江面又一次跪下,在月光下可以看到男子的发丝很长,看起来很飘逸。这时候一个步履瞒珊的老人走了过来,四周火把点燃,在火把的照耀下他拿起剪子,将男子长长的发丝剪落,然后另外一个强壮的中年男人走过来。不一会就看到男子的背上赫然显示着一个纹身。
  那个老人又一次站在男子的面前,他高举着火把嘴里念着古怪的语言,这次念的内容,谁也听不懂,冥冥中感觉是在讲述祖先的事迹,于是那些点着火把和男子一起跪拜的人们显得更虔诚。
  清晨,墨子白醒来第一件事便是看看窗外。外面依旧阳光灿烂,他站在窗前深呼吸。依旧是美好的一天。
  “吱吱,吱吱吱……”一只小仓鼠从床底下爬出来,墨子白将它抱起,轻声说道:“小小,今天我们去哪里?”小仓鼠依旧吱吱的叫着,墨子白望着桌上的台历,“今天是端阳啊。”
  墨子白骑着自行车,带着小仓鼠出门兜风。路上不小心撞到一个女孩,女孩从地上爬起来,对着墨子白横眉冷对,叉着腰,“你这人怎么回事,撞着人都不说一声道歉。”墨子白慌忙从自行车上跳下来,抱住要掉下来的小仓鼠,满脸通红,连忙道歉:“对不起……”女孩摆摆手,正欲说话,见到墨子白后却脸色大变,一转身便跑了,只剩下一脸茫然的墨子白和莫名其妙不停吱吱叫唤的仓鼠小小。“我没那么恐怖吧?”墨子白摸摸自己的脸,有些抑郁。
  自出生以来,墨子白的脸上就出现了一块淡淡的胎记,如果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来,到后来墨子白长大后胎记便消失,只不过背上隐约有着痕迹,似龙非龙,似蛇非蛇。墨子白倒也不在意,只是每年端阳这日,他会感觉不舒服。仓鼠小小,是墨子白两年前在路边捡到的,当时看到它很小很小,又很可怜,稍微不注意便会被踩到,于是便收留了它。
  墨子白带着小小来到江边散步,他不记得有多久没来过江边了。小小爬在墨子白的肩头,眼睛咕噜噜的转,时不时吱吱叫两声,以示自己的存在。“快看,那里有人在赛龙舟!”旁边有人指着江中的龙舟欣喜道。墨子白顺着那人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有人在赛龙舟,这时候墨子白感觉头晕目眩,他抱着仓鼠小小,下意识地坐在了地上,但是那种晕眩的感觉止不住,突然眼前一片黑暗什么都不知道了。
  “伟大的祖先,伟大的龙神……”墨子白感觉自己耳边有一个声音,在不停的吟唱着,那是一种奇怪的语言,墨子白感觉自己能够听懂,那个声音很舒服,让墨子白浑身上下感觉无比舒坦,一直到骨子里灵魂深处。迷糊中,墨子白似乎看见一个漂亮的女孩坐在他身边,那个女孩穿着古老而又奇怪的服饰。墨子白努力地想睁开眼,却觉得昏昏沉沉,又一次睡了过去。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他依旧在江边,赛龙舟还在继续,所有人好像从未注意到他的存在一般。仓鼠小小蹲在墨子白的脚边,他将小小抱起骑着车离开了江边。
  “小小,为什么我觉得我很奇怪呢?”墨子白对着肩上的小小说道。小小不会说话,也没理他,自顾自地眯着眼。“我想,我身上一定有什么秘密吧。”墨子白又自言自语道。
  回到家后的墨子白看起书,书中写着端阳的传说,是为伍子胥。公元前522年,伍子胥因父亲伍奢、兄伍尚及全家100多人被楚平王所杀,而避难逃奔吴国。后结识吴公子光,并帮助公子光夺得王位,是为吴王阖闾。伍子胥具有雄才大略,又深得吴王阖闾信任。吴王阖闾去世后,他继续辅佐夫差即位,帮助吴国打败越国。但是吴王夫差自矜功伐,听信伯噽谗言,允许越国保全下来,并将伍子胥赐死。子胥本为忠良,视死如归,在死前对邻舍人说:“我死后,将我眼睛挖出悬挂在吴京之东门上,以看越国军队入城灭吴。”便自刎而死。夫差闻言大怒,便命人把子胥的尸体装在皮革里于五月五日投入大江。相传伍子胥死后化为涛神,端阳日为纪念伍子胥之死。
  墨子白笑笑,世人多传言为屈原,却没想到也与伍子胥有关。仓鼠小小跳到墨子白的书上,小小的脚丫在书上踩出了一个印记,墨子白皱着眉头将小小提起来放在地上,“你怎么又跑上来了,看,把书都弄脏了。”墨子白拿纸准备擦拭,正好看到另外一段故事。
  很久以前,上虞古舜江西岸的凤凰山下,有个不知名的小渔村。村里有个姓曹的渔夫,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都在舜江上捕鱼。这渔夫有个女儿叫曹娥,年方一十四岁,生得美如天仙,又聪明绝顶,还是个远近闻名的孝女。一年春夏之间,两岸连续大雨,舜江洪水暴涨。江上浊浪滚滚,卷起一个个巨大的漩涡,洪水淹没了滩涂。渔人盼大水又怕大水,涨了大水鱼虾多,但洪水汹涌危险大。曹娥她爸望着混浊的江水,再也憋不住了,有道是“混水好抓鱼”,这是一年一度的渔汛,怎么能错过。他理出鱼网,撑出小船,打算出江去捕鱼。曹娥望着满天风云,劝爹不要去。爹说抓鱼日日有危险,只要小心就无事。曹娥见爹硬要去,央求爹同去,好歹也有个照应。爹说女儿不识水性,去了给他添麻烦,一定不让去。
  爹去了,曹娥在家不放心,时时盼、刻刻望,只望爹爹平平安安早回家。直到日中太阳过了西,还不见爹爹来吃饭。她一次次跑到江堤上去望,但见江水茫茫,掀起层层恶浪,却不见爹的渔船。曹娥心里不安了,她沿江向上游走三里,转身又朝下游走六里,还没见到爹。太阳快搁山头了,曹娥急得拼命叫:“爹爹,爹爹喂——”喊声招来几个她爹的伙伴,他们个个衣衫湿淋淋,大家见了曹娥都叹气,说他们一起在张网,突然一个大浪,把她爹的小船推进漩涡,让水冲走了。曹娥一听吓出了魂灵,大叫一声“爹爹”,拔脚朝下游追去。
  天黑了,几个渔家叔伯伴着她,一再劝她先回去,说她爹水性好,恐怕已在下游上岸,歇在别人屋里,明天一定帮她找回来。曹娥不见爹,怎么肯回去,谁也劝不住。整整一夜,她在江边来回哭叫,没有一个乡亲不为她难受。
  第二天村里人给她送来吃的,她不吃。人们陪着她沿江找,找了三天,仍不见她爹。曹娥沿江啼哭,哭了三天,眼泪哭干了。村里人又是劝,又是哄,想劝她回家。曹娥说,不找到爹,死也不回家。她不吃不睡,沿江哭了七日七夜,哭得眼里流出来的都是血。
  第八天,曹娥望着江水,忽见一个大浪托起一个黑团,好像她爹在跟水搏击。曹娥一陈惊喜,果然爹爹水性好,还在水里游。她要救爹爹,帮他游上来,一声呼喊,纵身向江水扑去。
  “曹娥跳进江水里了——”人们呼天抢地,纷纷奔去抢救。但见江水滔滔,哪里还有曹娥的影子。
  “天啊!好人为啥偏要遭这种噩运?”人们热泪满眶,围着江堤怨皇天。
  亲不亲,家乡情,村里人不忍心让曹娥父女葬身水底,分头沿江寻找他们的遗体。又过了三天,江面风平浪静,江水清澈明亮,人们却在下游十多里的江面上,看到一股江水在盘旋,隐隐约约好像有人在游动。人们满怀希望赶过去,果见一男一女,背贴着背,女的反剪双手紧负着男的,原来正是曹娥和她的父亲。曹娥虽然死了,但她却能找回父亲的尸首,把他负到江堤边。据说,曹娥投江的那一天正是五月初五,因此,很多人将端午节视作怀念孝女曹娥的日子。
  墨子白从未想过,一个简单的端午节会有那么多的故事。梦中隐约可见的那个女子是否就是曹娥,他也不得而知。仓鼠小小不见了。墨子白发现的时候,小小已经不知道去哪里了。他四处寻找着,却怎么也找不到。他着急地四处寻找着,一不小心撞上一个人,墨子白对那人连忙道歉。“喂,你在找什么?”清脆的声音在墨子白的耳边响起,墨子白抬头一看,是一个漂亮的女孩,他感觉非常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一般,墨子白礼貌的回应道:“我在找我的仓鼠,它跑了。”“跑了会自己回来的,你不用着急。”女孩微微一笑,说道。
  墨子白摸摸头一想也是,他家小小经常不在屋里,但自己还是知道回来,也就不那么着急了。他和女孩攀谈起来。“我怎么感觉好像在哪儿见过你?”“是吗?我可从来没见过你。”“真的,就好像我梦中的那个女孩。”“梦中?”“嗯,我想,她一定是曹娥。”墨子白将刚刚在江边发生的事给女孩讲了一遍,女孩颇有深意地一笑,“听说伍子胥是涛神,有人告诉我说当你站在江边,如果与他有缘的话,你便可以在梦中看到前世今生,不过这所谓的前世今生也不知道是你的还是他的。也或者说是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或物的真实存在。对了,你知道端阳还有个传说吗?”墨子白摇摇头,洗耳恭听。
  “上古百越族祭祖的日子便是在端阳日。后来百越族融入其他民族,便成了现在的端午。”百越族祭祖,需要断发纹身,图腾为龙,因而纹身自然也是龙的形象。不知过了多久,墨子白还在原地思考着,而女孩却不见了。
  他想,或许自己是百越族的后人。至于在江边梦到那个女子,不知自己是否是与涛神伍子胥有缘还是与孝女曹娥有缘。也不知道她所说的最亲近的人或物是指的什么,是小小吗?“吱吱,吱吱……”不知什么时候仓鼠小小出现在墨子白的脚边,对着一堆泥土刨东刨西。墨子白抱起小小,喃喃自语,“今天真是奇怪的一天。下一次端阳这日,我还是不出门吧。”
  仓鼠小小的眼睛里闪烁着奇怪的光芒,它朝着刚刚墨子白站着的地方颇有深意地看了一眼,在那里有着一堆浅浅的泥土上却是几个奇怪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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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林灵
  张汛是一个帅哥,这个毋庸置疑。更不用怀疑的是他的能力,刚刚参加工作一年的他便升职了。只是令人惊讶的是,他放弃工作跑到大山里去了。
  山里能有什么值得他这般?众人都觉得疑惑不解,家人的态度更是坚决反对,甚至母亲说要是他去大山里就和他断绝母子关系,但张汛还是走了。一去就是三年,不曾和家里人联系。谁也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做了些什么。
  突然有一天他回来了,张汛还是依旧那般风采,脸上挂着笑容,穿着打扮虽然朴素,但整个人的气质都变得不一样。对于他离开的这三年里做了什么众人问起他也绝口不提,只是会抽起一支烟,眼神里透露出淡淡的忧伤。以前喜欢张汛的女孩本来就很多,自从张汛回来后喜欢他的女孩就更多了,不为别的,都是为他忧郁的眼神而迷倒。
  回家后的张汛重新找了一份工作,在一家杂志社做编辑,他的文字似乎含着一种神奇的力量,让人读来入迷,尽管主编认为他的文字相当差劲,依然有许多的读者说张汛的文字比起主编更能入人心。这是主编所不能容忍的,他可以容忍手下的人比他优秀,但是不能容忍明明不入流的文字却被人认为比他更好。于是张汛便离开了这家杂志社。
  张汛似乎好像找不到更合适的工作,他开始漫无目的闲逛。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进入了一家名为迷醉的酒吧。
  柳叶是迷醉酒吧的老板。小小的酒吧内,为数不多的客人,大多是回头客,不仅是冲着漂亮的老板娘,也因为酒吧里一种名为迷醉的酒。
  迷醉二字的由来,还得从三年前说起,那时候柳叶还只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找不到工作很是迷茫,她偶然看见一家酒吧在招调酒师,便去应聘。她不曾想到,是平时的兴趣爱好,而不是她的专业,帮助她找到了工作。
  她在酒吧里不停地调酒,创新。那日,她刚刚调好新的品种“烈焰红唇”,还未品尝便被一只手夺去,她抬头望去,是一名金发的男子,端着酒杯一口饮下。柳叶的眉头皱了皱,只听得那男子开口说道:“酒虽好,却不是上品。烈如火,心诱惑,滋味却不够。”男子放下酒杯后,对着柳叶淡淡说道。这时候柳叶发现男子除了发色是金黄,但整个人的面庞却不如她想象中是外国人亦或者是混血儿,准确来说,就是一名地道的中国人。柳叶微微一笑,说道:“还请先生指点。”男子也不答话,只是拿起柳叶的工具开始调酒,片刻之后一杯淡蓝色的酒便出现在柳叶面前,“请。”男子淡淡一笑,做了一个请的姿势。柳叶端起酒杯品尝起来,第一口入口化甜,入喉之后由甜转淡,渐渐变苦,再到腹中如烈焰一般。柳叶闭上眼仔细品味,似乎感觉自己的心都要飞起来了一般,再喝第二口,柳叶似乎看到了自己站在高处俯视苍生,又似乎看见自己内心深处最渴望见到的那个人。
  待柳叶醒来,那名男子已经离开。从此以后柳叶再也没有见过那名男子。为此,柳叶尝试了很多次调制那种酒,终于让她调制成功,不过味道却比当时男子调制的差了一些,也算难得的好酒,并取名为迷醉,这酒吧由之得名、由之出名,自是因这迷醉酒。
  张汛一踏入酒吧里,就看到里面没什么客人,也没有驻场的酒吧歌手,显得很冷清,不过他丝毫不在意,他走到吧台前,要了一杯啤酒。调酒的是一名十七八岁的女孩,她看了一眼张汛,笑道:“看样子你是以前从未来过这家酒吧吧?”“你怎么知道?”张汛有些惊讶,女孩指了指大门的招牌,解释道:“来我们这的客人,大多是熟人,客人不会点啤酒这样普通的酒,一般会点我们这儿的招牌,迷醉酒。”原来如此,张汛点点头,“那也给我来一杯迷醉酒吧。”
  “好咧。”张汛看着女孩熟练的调酒,点起一支烟,看起来好像他又回想起了什么,眼神中充满了淡淡的忧伤。“先生,您的迷醉酒好了。”女孩清脆的声音唤醒了正在沉思的张汛,他冲女孩淡淡一笑,品尝起酒来。
  刚从外面回来的柳叶看到张汛在品尝迷醉酒的时候,眼角划过一滴泪。她猜想张汛也许和她会是知己,因为只有懂的人才明白她配制的酒真正的“迷醉”二字的含义。“我曾有一个爱人。”张汛开口道。柳叶端坐在吧台前,点起一支烟,看着张汛。张汛丝毫不介意柳叶的到来,也许这番话他说给的不是那个调酒的女孩也不是别人,而是自己。他已陷入回忆。“我爱的人,是天地间最美的女孩,她最纯粹最善良的。第一次遇见她,是在山林里,那时候我意气风发,想要成为一名山林护卫者。我虽出身城市,却对山林情有独钟,那是因为山林里没有城市的污浊。当我来到一片陌生的山林里,那里风景相当美丽,却荒无人烟。那时候才明白,原来我的想法多么可笑。
  就在那个时候,我看到她的出现,她在山林中宛若精灵一般。我问她是谁,她说她自小就生长在林间,很少与外人接触,她问我是不是迷路了,我说不,我是专门留在这里的。她说她很佩服我的想法,于是把我带到一个隐秘的山洞里居住起来,就这样我和她相处了三年,在这三年里我和她相知相爱,不分彼此。但是有一天她对我说,我不能再在这里待下去,要我离开,我不同意,想带着她一同离开,但是她却不愿意离开,她说:‘我自小在这林间长大,我不会离开的,不论发生什么事。’因为她态度坚决,我只好独自一人离开,在我离开后的第三天,我实在忍不住便转回去,却发现那片山林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里面死气沉沉,再也不复往日的美丽,我四处寻找她的身影,甚至回过我们俩的家,就是那个山洞,也空无一人。”
  柳叶看到他的眼角划过一滴泪,又亲自给他调了一杯迷醉酒,她淡淡说道:“迷醉酒之所以迷醉,不是因为它本身,而是你的内心。”后来张汛喝醉了,迷糊中看到那个最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眼前,最后又消失不见。
  第二天张汛醒来的时候,发现他还在迷醉酒吧里,只是被移至沙发上了。柳叶不在,调酒的女孩还在。“我睡了多久?”他问道。“一天一夜。”女孩挑了挑眉,她从没见过这么能睡的人,喝醉了能睡那么久。张汛嘴角泛起一抹苦涩的笑容,起身。“吼。”一声轻微的吼声让张汛注意到了他的大腿上有只小小的黑熊。这只小黑熊是哪里来的?女孩见他沉思不语,又撇了撇四处乱瞅的小黑熊开口道:“昨晚半夜这只小黑熊溜进酒吧,跑到你身上,赶都赶不下来。估计是从某个专杀黑熊的场所逃出来的吧。”张汛微微一笑,轻轻抚摸着小黑熊的脑袋,小黑熊感觉异常的舒服,拱在他怀里。张汛小心翼翼地将小黑熊藏在衣服里,他走到迷醉酒吧的大门口,他想,得再去一次山林了。
  “我想,你这是要去一趟山林吧。可否带我同去?”柳叶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张汛没有拒绝她的要求。第二天两人一同去了之前张汛呆的地方。因为小黑熊的存在,所以一路上张汛开着柳叶的私家车出行,同时也节省了很多时间。小黑熊似乎对张汛格外依赖,除了吃饭睡觉等几乎不离他身。到了地方,依旧是当初他看到的那般死气沉沉,毫无生机,花草树木几乎枯死,张汛看着眼前的一切,叹了一口气。这时候小黑熊从张汛身上跳了下来,往前蹦去,两人连忙跟着小黑熊一路跑着,直到到了一个山洞才停了下来。
  一个金发的男子站在山洞前,小黑熊亲昵的蹭着他的腿,男子将小黑熊抱在怀里,冲着柳叶微微一笑,“你来了。”“我找了你三年。”柳叶哽咽着开口,眼泪已经止不住的掉下来。“我不是人类。”“我知道。那又怎样?”柳叶的声音在颤抖着。张汛沉默了许久,打断了两人的谈话,“她是你妹妹?”金发男子没有说话,只是将张汛和柳叶领进了山洞内。
  一名漂亮的女子在沉睡。张汛在山洞里陪伴她三天三夜,柳叶和金发男子却在山洞外呆着。“你知道为什么我会出现在城市里吗?”男子问道,柳叶摇摇头没有说话。“那是因为,给我妹妹寻找治病的方法。山里就算有再多的天财至宝也比不上人的一张药方。在城市行走,你是我见过最干净的人,那次之后,我找到了治病的药方,便再也没出现在城市里。距离当时见到你,已经过去了三年。”柳叶愣了愣,依旧没有说话。
  三日后,张汛走出山洞,当时夜晚,月亮正圆。他朝柳叶和金发男子微微一笑,却一直不说话。只听得山洞内一声声吼叫,似熊的声音。金发男子对着张汛和柳叶轻声问道:“你们是否愿意替我保守这个秘密?”张汛和柳叶都点了点头。
  之后柳叶和张汛,还有那名金发男子和漂亮女子都不见了。谁也找不到他们的踪影,而迷醉酒吧也直接转手让给了那个调酒的女孩。女孩经常百无聊赖地调着酒或看着书,在酒吧里,她时常会听到这样一个传言:
  传说,山林中有一种林灵,是为生物所化,他们自由的在林间出入,很少踏入世间,如有人不甚入林迷路了,他们便会好心的将你指引出来。关于这种生物的化身,没有人说得清楚,但是有人却说是黑熊所化,那人当年不小心进入林间迷路的时候发现的,但这件事是否真实还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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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校园怪谈(1)
  任秀贤望着天花板一动不动,他呆滞的眼神,让周围的人一阵鄙视。他的衣服上到处都是各种垃圾,隐约可见几个脚印。一双运动鞋出现在任秀贤的耳边,顺着鞋子往上看去,是一个帅气的男生,穿着校服,稚气的脸庞上带着嘲讽和不屑。
  “被人打成这样还不敢还手,真是窝囊废。”
  “我不是窝囊废!”
  任秀贤听到男生说的话,呆滞的眼神变得狠厉,他从地上爬起来冷冷的说道。
  “怎么,刚刚被人打得你爹妈都不认识,现在就在我面前耍狠?有种你不去和他们叫嚣,跑我跟前撒野算什么男人。呸,孬种!”男生点起一支烟,满脸的鄙视。“霍华,不是给你说了别在教室抽烟吗?你想被老师抓到不成?”背后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她叉着腰,挑着眉冷声说道。刚刚点起的烟拿在手上,他转过头来看见那个女孩,讪讪一笑。“我不抽了还不行吗?你别生气。”说着便将手中的烟塞到任秀贤的嘴上,“臭小子,便宜你了!”然后走到女孩身边,拉着她的手,“这个时候老师都走了,怕什么?”“嗯?”女孩挑了挑眉,霍华便立马改口:“不了不了,以后不在教室抽烟了。”
  “哼。”女孩冷哼一声便拉着霍华离开,在走之前,她对着任秀贤说道:“我最看不起男人窝囊的样子,被人打了就要还回来。像你这样,算个什么男人。不如投胎做女人的好!”此时的任秀贤,将嘴里的烟拿下来,狠狠地扔在地上,将身上简单收拾了一下便走出教室。那些看热闹的同学见霍华离开,便也一哄而散。
  上完晚自习已是很晚了,任秀贤一瘸一拐的走到车棚取自行车,却看见自己的自行车轮胎的气被放了。“可恶。”他低声骂道。只好推着自行车一路走回家。
  家里一个人都没有,他脱下脏衣服,换了件干净的衣服,坐在沙发上将电视打开,却见茶几上放有一张纸条。
  秀贤:
  明天是清明节,妈妈要回家乡祭祖,这两天你自己一个人好好照顾自己。钱我放在衣柜的背包里,那里有一个小钱包。
  妈妈
  看完纸条,任秀贤嗤笑一声便将它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内。开什么国际玩笑,不知道打电话吗?发短信不会?莫名其妙地写张纸条,不嫌麻烦?还是怕自己的儿子怀疑母亲去做见不得人的事?这可不是她一贯的作风,要知道这个所谓的母亲走哪儿都不会给自己说一声,记得小时候有一次她出去了一个星期,把任秀贤丢在家里。幸好家里还有些吃食,不然他早就饿死了。这个女人,有什么资格称他的母亲?
  说起任秀贤的父亲和母亲,这两人是上一代老封建思想包办婚姻,两个不相爱的人被迫在一起,虽然最后渐渐地两人生出了一丝感情,最后生下了秀贤,但是这场婚姻终究不长久,父亲迷上赌博败光了家产,母亲出轨和另外一个有钱男人勾搭在了一起,于是离婚后母亲便带着任秀贤独自生活。那个有钱男人也是有家室的,和秀贤的母亲也不过是玩玩儿而已,没过多久又和一个年轻漂亮的女模特勾搭上了。秀贤的母亲也仗着自己的容貌姿色与多个男人接触,养活秀贤基本都是靠的这些,但这些是让任秀贤相当不齿的,若是她本本分分的,又岂会让人看不起?这次挨打的原因还不是因为这个女人和同学的父亲好上了,人家儿子找上门来算账了。这种丑事,这种耻辱,是他心底最愤怒的。
  听说学校里一间废弃的教室,那里可没什么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想当年若不是答应了雪儿不再动手,否则要他好看。不过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给那些打他的人点颜色看看,听说那废弃的教室里闹过鬼。想到这里,任秀贤的嘴角上扬,眼神变得狠辣。
  清晨的阳光很温柔,照射在任秀贤的脸上,显得异常柔和。今天的任秀贤心情十分不错,想到那些打他的人在那间废弃的教室里嗷嗷直叫就非常开心,骑着自行车飞快的往学校而去,内心有些迫不及待。
  课间时候,几个男生围在了任秀贤的桌前。满脸嘲讽的看着他。一个男生拿起任秀贤的笔记本看了看,“哟,还挺认真的嘛,不过这字真是丑死了。”笔记本被摔在地上,任秀贤双手紧握,努力地克制自己,又听见另外一个男生开口,“小杂种还敢来上学,你怎么不滚回你妈肚子里去,垃圾!”任秀贤依旧不说话,但此刻的眼神出卖了他,他恨透了这帮人,只是因为此刻的他低着眉,几个男生并没有看到他那仇恨的眼神。“不知羞耻的女人能生出这种蠢货,也是够配得上她!”
  任秀贤站起身来,他用平静的目光看着眼前的男生。很好,有四个。
  “要是有胆子就去那间废弃的教室呆一晚。”
  “神经病,我们凭什么要去那里?”
  “怎么,害怕了?我跟你们打个赌,要是你们在那间废弃教室呆够一晚上没事,我任秀贤就给你们做牛做马,要是没呆够,以后就别来骚扰我。”
  任秀贤的声音传遍教室,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关于那间废弃的教室有一个传闻,说是三年前一个女孩在里面精神失控,行为异常,几次企图杀害同班同学,最后又自杀。于是那间教室便废弃不再用,不过有时候有人好奇进去看看,却看到一个穿着红色裙子的女鬼,还能听见撕心裂肺的吼叫,闹鬼的事儿渐渐在校园里传开。学校为了压下这件事,将教室封住,上锁,不允许任何人靠近和进入,流言这才慢慢的消停下来。
  为首的一个男生对这个传闻嗤之以鼻,嚣张道:“这可是你说的。我到是很期待你做我奴隶是个什么样子。”随着他们的离开,任秀贤的嘴角露出一丝冷笑:今晚就让你们后悔。
  下晚自习后,等到众人离开,四个男生便来到那间废弃的教室。教室的门上贴了一道符,门上还挂了一把锁。其中一个男生上前不知用什么方法竟然将锁打开了,另外一个便将上面的符撕掉,推开门走了进去。此时走廊上的灯早已熄灭,各个教室的人都已走空,只剩下他们四个,拿着手电筒小心翼翼的走了进去。说是不怕,其实内心还是很紧张。
  手电筒所到之处,映入他们眼帘的是无数张积满灰尘的桌椅。紧张的情绪已然缓解。“原来什么都没有。来来来,咱们坐会儿。”为首的男生长舒了一口气便走到了其中一张桌椅上旁,和其他三人一起擦干净几张桌椅便坐了下来。坐下后四人面面相觑,只见其中一人说道:“喂,咱们来看电影吧。”随着嘿嘿一声笑,四人便围在一起看着手机里的电影。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四人看得正高兴,却很突然的听到一声敲门的声音。
  “咚咚咚……”
  他们的心都跳到了嗓子眼上,小心翼翼的走到门边,门外依旧是那个有节奏的敲门声。其中一个人突然猛的将门打开,却发现门外一个人都没有。他将门再次关上。众人心里再次紧张起来,难不成这里真的有鬼?这时候窗外发出了砰的一声响,让众人吓了一大跳。随着手电筒照过去,他们看见窗户上有一只带血的手印!
  众人惊恐地想打开门逃出去,但门却好似被反锁上再也出不去。窗外又一次传来砰的一声响,这次他们看见一张扭曲的脸,蓬乱的头发,脸上的血色清晰可见。“啊——”随着一声声尖叫,众人猛烈地撞击着门,好不容易将门撞开,四人跌跌撞撞的逃离了这个教室。
  一个身影出现在教室门口,望着众人逃跑的样子,冷冷一笑。“废物。哼!”他不是别人,正是任秀贤。他的计划非常成功,看着他们的样子内心异常满足。身体上的伤害远远不如精神上的伤害,不是吗?他大步走到走廊的窗边,望着天上的月亮,点起一支烟。废弃的教室内,飘出一个身影,在月光下可看见她那惨白的面庞。
  “雪儿,干得漂亮。”
  “小意思。这种伎俩还真是手到擒来。”
  “如果今天不是清明节,想必你不会出来吧?”
  “哼,只要我想出来,随时都可以。”
  任秀贤深深看了一眼眼前这个女鬼,内心很是伤痛。他叹了一口气,离开了学校,来到一栋老旧平房前,这个房子早就该拆了,但是却一直保留着,谁都不知道为什么,但任秀贤知道,因为这里曾经是雪儿的家,雪儿怎么可能放任他们拆了她的家呢?任秀贤蹲在地上烧着纸钱,他的背后是那个女鬼雪儿。“清明节,有很多鬼出来。你快回去吧。”雪儿轻声说道。任秀贤点点头便离开了。
  自从那次事件后,四人再也没找过任秀贤的麻烦。整个班的气氛看起来有些诡异,但是任秀贤丝毫不在意,他很难得地享受这样生活。
  。
第5章校园怪谈(2)
  “听说,我们学校以前啊,是一个坟场。所以经常有鬼魂出现呢。”
  “切,哪所学校不是在坟场上建立起来的。”“那你知道咱们学校有哪些传闻吗?”“传闻可多着呢,我看都是些子虚乌有的事儿!”对面班级里,几个女孩叽叽喳喳的说着什么,看起来相当开心。“喂,你们听说过带血的手掌没有?”“带血的手掌?好像是一个女孩子被凶杀,在挣扎的时候留下的呢。”
  “还有还有,我还听说女厕所里有一只鬼,当你一个人的时候她就会来敲门,每一格都挨着敲下去,然后还要问‘有没有人’,要是回答有,那她就会杀了那个人。”
  “咦,好恐怖啊,别讲了。”几个女孩说说笑笑间往外走去。
  任秀贤看了一眼正在聊天的几个女孩,不禁冷笑。大晚上的谈论鬼,就不怕鬼真的出现吗?不过他没这个义务开口阻止她们,就算他说了也不会有人信,所以还是各扫门前雪比较好。
  其中一个女孩开口道:“听说那个废弃的教室里有鬼,要不要去看看?”另外一个女孩则摇摇头,“还是不要去了。”那女孩见她如此担心,嘲讽道:“有什么好怕的,我们在里面讲故事,讲一个吹灭一个蜡烛,这么好玩的游戏,要在那里才有气氛。”身后一个女孩脸上露出一丝凝重。“你们听说过吗?三年前有个女孩在那间教室里自杀,自杀前她好像出现幻觉,以为同学是妖魔鬼怪,便挥刀相向,不过谁也不知道她从哪儿拿来的刀,最后她以为我们要逼死她,她便直接将刀架在脖子上自杀了。之后那间废弃的教室里便有闹鬼的传闻。”她见众人的脸上有些害怕,便又笑道,“这也是我听说的,也不知道闹鬼是真是假,说不定根本就没有。”
  过了几天,几个女孩鬼鬼祟祟地来到那个废弃的教室,见门上的锁不见了,便有些疑惑。以前不是好好的吗?看来一定是有人抢先进去过,也没听说过发生什么事,里面一定是安全的。女孩们一个接一个的走进教室,坐在桌椅上开始点起蜡烛,讲故事。
  此时的任秀贤正到处寻找着女鬼雪儿。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两天他感觉雪儿有些不对劲,如今找不到雪儿他简直要疯了。他跑到学校门口,看了一眼紧闭的大门,还是决定翻墙进去。进去后,他径直往废弃的教室走去。他知道,鬼魂最喜欢的就是有阴气的地方,而那里正好是最合适的地方。刚刚走近便听见几个女孩尖叫的声音,任秀贤皱了皱眉头,果然还是将鬼引来了吗?走到门口,却任秀贤愣了愣。“雪儿,你怎么在这里?”
  “谁是雪儿?我是墨子兰!滚开!”女鬼的面容突然变了,让任秀贤惊讶的退后两步,“雪儿在哪里?”女鬼阴阴一笑,“那天你让她去恐吓你们的同学的时候,就被我吃了啊。”
  任秀贤看了一眼缩成一团害怕得瑟瑟发抖的女孩们,冷哼一声说道:“不想死就快滚。”女孩们听的这句话争先恐后的离开,唯独只有一个女孩留在原地。任秀贤朝她怒喝道:“干什么还愣在这里,你傻了吗?”却见女孩摇摇头,“她想杀的人是我。”
  “为什么?”
  “我要你的命,你该死!”
  随着女鬼阴沉的声音,她手中多了一把刀,狠狠的刺向那个女孩。任秀贤咬了咬牙,跑过去挡在女孩面前。“给我一个杀她的理由。”
  女鬼沉默,她的眼神充满仇恨,但因为吃掉雪儿,对任秀贤有着不一般的情绪,所以她看到任秀贤,便停了下来。许久之后,躲在任秀贤背后的女孩站了出来,她缓缓开口,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了出来。
  女孩叫骆水心,和墨子兰是好闺蜜,从小一起长大。那年夏天,两人同时喜欢上一个叫卓非的男孩,卓非喜欢墨子兰,骆水心很嫉妒。每当他们两走在一起的时候,骆水心就会感到心里疼痛,凭什么卓非喜欢她而不是自己?自己哪一点比不上她?时间越久她心里就越怨恨,最终心里一颗种子发芽,她要毁了墨子兰。
  于是骆水心便示意一个曾经纠缠过墨子兰的男生在下晚自习后跟在她后面,果然不出所料,男生行动很快,他蒙着面将墨子兰玷污后便迅速离开,墨子兰觉得这件事很羞愤,却又不知道是谁,她的内心整日惶恐不安。接着,骆水心又搭上了班上另外一个女生,那个女生是玷污墨子兰的那个男生的女朋友。她告诉那个女生,说墨子兰勾引她男朋友,那个女生便相信了,对墨子兰恨意颇深,于是整日对她找碴,凌辱。时间久了,墨子兰再也承受不住,在上课的时候疯了,产生了幻觉,站起来对着所有人大喊大叫,所有同学都惊恐地看着她躲着她,不知道她从哪里拿来的一把刀,对着身边的同学就是一阵猛刺。可能是因为想自卫吧,却没想到最终出手,并划破自己的脖子自杀了。等墨子兰死后她的怨气凝结成魂态,渐渐地知道了谁才是害她的幕后凶手,便发誓一定要将那人杀死。
  任秀贤听完后,抿了抿嘴唇。他又一次想起了雪儿,那个漂亮而善良的女孩,当年也是这般被人凌辱,最后承受不住,便跳楼自杀了。任秀贤只是恨自己,当时为什么护不住她,打架斗狠,什么事都做过,最后还是挽回不了雪儿的命,唯一让他安慰的是雪儿变成了鬼,还守护在他身边。却没想到如今雪儿被这个该死的女鬼给吃了。
  想到此处,任秀贤的眉毛上扬,“你要杀她不可能。”“如果能赎罪,我情愿死去。这三年的煎熬,让我过得很痛苦,我不想再这样下去了。”骆水心的声音传入任秀贤的耳朵里。“我要将这间教室毁了。”任秀贤看到骆水心在泼洒汽油,往后退了两步,“你哪里来的汽油?”骆水心没有回答,任秀贤猛然想到,上次他让那四个混蛋来这里,所以这里已经不再密封,骆水心能提前做这个准备也是有可能的。那刚刚逃跑的几个女孩……“你好狠的心!居然让她们来为你陪葬!”任秀贤的声音陡然提高。“那又怎样?”骆水心的声音充满不屑,“你死了谁都不知道这件事了。”
  啪嗒一声,任秀贤还未反应过来,骆水心手上的打火机便落了下去,点燃了整个屋子。女鬼墨子兰眼睁睁看着这一幕,她笑了,“我等着你们两个来陪我一起做鬼。”这时候的墨子兰鬼魅一笑便悠悠飘离,火是困不住她的。任秀贤看着疯狂的骆水心,心中骇然,他想逃跑却无奈冲不出去,不知是哪里来的东西砸在他头上,任秀贤倒了下去,模糊的双眼中,他仿佛看到了雪儿穿着一身白衣向他走来,“秀贤,过来。”任秀贤微笑,瞳孔渐渐涣散,他喃喃自语,“雪儿,你等我,我曾说过,要一辈子和你在一起的。”
  五年后,崭新的教学楼出现在学生面前。
  “喂,你们听说过没,这个学校里有个穿红衣的女鬼在校园里到处飘荡,还有个女鬼喜欢在楼梯口替人数楼梯,你要是和她一起数数,要是她数到13,你却数到12,她就要来找你。我还听说,有个男鬼喜欢在男厕所里吓人呢。”“学长,你可别吓我……”
  。
第6章梦回唐朝
  夜晚,繁星点点。街边路灯下有两个男人拿着锄头,鬼鬼祟祟走到工地上。此时已是半夜凌晨三点,路上没有行人,除了他们之外。
  工地上黑灯瞎火,不知这两个男人到底是要做什么。但很快就有了答案。
  两个男人走到一个地方,踩了踩,又用手电筒四处看了看,很快开始挖动起来。挖了一阵,在手电筒的照射下一口棺材露了出来。两个男人对视一眼,将棺材用锄头撬开,棺材被打开,两个人往里看了一眼,欣喜若狂。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穿着金缕衣的女子,女子的面部平和,容貌秀丽,长长的青丝垂在两旁,双手交叉放在腹部,看起来像睡着了一般。其中一个男子在女子身上摸了摸,又摸了她的手,感觉异常的有弹性。顿时眼里闪过一丝喜悦,连忙将女子的头部抬了一下,伸手想去撬开她的嘴巴。玉可使尸身不腐,嘴中有玉晗,一般为玉蝉,象征着人死后蛰伏于地下有朝一日蝉蜕后获得新生的愿望。
  知道女子嘴里含着的东西是个好宝贝,于是便想拿出。正当这时,女子的喉咙处似乎感觉动了一下,另一个男子照了照,却发现什么都没有,怀疑自己眼花,便不再关注,只顾着去翻棺材里的陪葬物。他刚刚翻到一样东西,却还没来得及仔细观察,却听到同伴的一声惊叫,看到他跌坐在地上,用手指着女尸。疑惑的用手电筒照在女尸身上,却见原本紧闭的双眼已然睁开。随着此起彼伏的尖叫声,两个男子扔下手电筒,连滚带爬的逃走。工地上另外一侧,听到尖叫声被吵醒的人,打开门在黑暗中什么也没看见,嘟囔了一句神经病便又关上了门继续睡觉。
  我是谁?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我的眼睛里看到的陌生的世界。黑黝黝的天空,我不知道我睡了多久,坐了起来,用手摸了摸身边,棺材?我死了吗?我站起身从棺材里走了出来,摸了摸身上,感觉到身上行动的不便,很硬的东西硌在我身上,我低头一看,顿时大骇,这分明是一件金缕衣。金缕衣,只有死人才穿。看来我已经死了,我叹息着。却又觉得疑惑,这里是地府?
  我脱下金缕衣,身上只着一身雪白的衣衫,向外走去。我想去看看地府到底是什么样子。街上没有一个人,各种各样奇怪的东西,让我看得目不暇接。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样的地方,总之就是很奇怪,难道地府就是这样的吗?走在大街上,也不知过了多久,我看见一个人穿着短衫走在路上,他似乎喝了酒,在街上放声的歌唱,一个人摇摇晃晃。我皱了皱眉头打算避开他,但似乎他好像并不想放过我,他摇晃着走到我面前,说道:“美女,怎么大半夜的一个人在街上走着?不如我们一起去喝一杯?”说着他的手正欲抚摸我的脸,我厌恶的拍开他的手,虽然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但总归不是什么好话,我冷哼一声,正想离开,他却挡在我面前,“别走啊,美女。穿得这么古香古色的,真和其他女人不一般啊,啧啧。”他拉住我的手,不让我离开,我感觉一阵反胃,使劲挣脱开他的手,给了他一巴掌便转身跑了,也不知跑了多久,我终于停了下来。
  内心感到很彷徨。我到底是谁,这又是哪里?前面一个样式很新颖的秋千,我感到有些累了,便坐在秋千上,轻轻摇晃着。脑海中想起一首词曲,只轻轻哼唱着旋律,那首歌好像很熟悉,但又想不起,于是一遍又一遍的哼唱着,直到我想起了一切。
  我唤名为李裳秋,是大唐公主。唐中宗李显是我的父亲。
  虽贵为金枝玉叶,但自由二字连平民百姓都不如。
  或许这就是命,不该出生于皇家,也许还能过得自由快乐吧。然而我偏偏却出生在皇家,皇兄李重润比我早几年出生,那时武则天当政,将父皇废为庐陵王,贬出长安,哥哥跟着父皇流亡,小小年纪便懂事许多,听皇兄说,当我出生的时候他很高兴,但当时小小的我看起来像个粉团子一样,他最开心的时间就是逗我。直到后来我懵懵懂懂的长大,见到父皇和韦氏总是愁眉苦脸,特别是当武则天派人来慰问父皇的时候,更是惊恐万分。这段时间持续到我快要及笄,终于父皇被招回长安,我们也跟着回到长安,然而我却是第一次见到。小小的我过了很久的平民生活,最开心的也莫过于此,回到长安后,我便再也没有那么多自由。
  我被封为义安郡主,过上了奢侈的生活,但我依旧不习惯。良好的皇家礼仪虽学了几分,但终究并未在宫里长大,宫女太监眼中的嘲讽,让我更是痛恨自己的身份。同时也有教习嬷嬷不停的教导我的礼仪,教习嬷嬷是一个严肃的人,我不知道她是讨厌我还是原本就如此,她总是喜欢用一根很粗的棍子,稍有不对就会挨打,我的身上到处都是淤青。
  父亲彼时作为太子,他时常会来看看我。看着他憔悴的脸,我始终保持着微笑,告诉他我过得很好,一转身就委屈得流泪,却只能悄悄用帕子将眼泪抹去。
  终于等到父皇登上皇位的那一天。或者应该说是再一次吧。而我也迎来了属于自己的婚礼。及笄已经两年,还记得当时在及笄礼上遇见的那个男子,突然脸就红了,我想那应该是爱吧。
  及笄礼上父皇将我册封为宜城公主。彼时的我因为教习嬷嬷的调教,礼仪便也拿得出手。我换上繁重的礼服,缓缓走到众人面前。我的眼扫过那些女人,每一个都穿着隆重,异常美丽。我突然有些心慌,看到她们姿态万千,却又优美万分,礼仪也挑不出任何错,或许她们比我更像一位公主吧,我如是想到,但面上却不曾表露,因为我代表的是皇家,不能在这些人面前失了威严。
  繁琐的及笄礼后,便是无聊的歌舞筵席。我感到有些闷,便到庭院里散心。却看见一名男子,坐在前方的亭子里,他一个人喝着茶吃着点心,便有些好奇,走了过去。
  “参见公主。”他见到我后,便起身行礼,我虚扶一把,轻声说道:“免礼。”他躬身站在我身侧,让我坐在了他原先的位置上,我见他有些拘束,便笑道:“公子一人在此休憩,不知前院可有招待不周?”他行礼答道:“回公主,在下裴巽。前院未曾招待不周,只因有些烦闷便到庭院散心,不知公主驾到,恐扰公主。”我轻笑了一声,这个裴巽温润尔雅,到不失为一个好男子,“无妨,既然是小憩片刻,到不如陪本宫说几句话。坐下吧。”他又一次行了礼,便在我对面坐下。不卑不亢的和我说着话。不知不觉,时间已过了许久,身旁的婢女提醒我该回去了,因着聊得太高兴,突然被打断,脸沉了下去,婢女诚惶诚恐的跪下来,我却突然扬起微笑,对裴巽说:“裴公子,时辰不早了,本宫先走一步。”说着便让婢女起身跟着我离开,裴巽见我离开,又行一次礼道:“恭送公主。”
  此后我便对他念念不忘。便求了父皇让我嫁给他,父皇因为亏欠我,便应予了我,一道旨意下来,大唐宜城公主与裴巽择日完婚。我未曾知他的心思,却以为他和我一样满心欢喜。
  婚后,他待我依旧如初那般温文尔雅,我以为我很幸福,琴瑟和鸣。那日发生的事,让我晴天霹雳。
  还记得那日,他说夏日炎炎,想喝一碗绿豆汤。然而厨房做的并不特别好,我便亲自下厨为他做绿豆汤,当我端着绿豆汤走到书房门口的时候,却听见了女子呻吟的声音。手上的绿豆汤摔在地上,响起了碗摔碎的清脆声音。里面的声音停了下来。我推开门,见到我的好驸马和我最亲近的婢女衣衫不整,神情张皇失措。
  或许是对他的期望太高便失望过度吧,看到那一刻我内心无比的愤怒。
  “来人,将这个贱人拉出去打三十大板!”我命令道。两个老嬷嬷走了进来将她拉了出去,我看着她被孔武有力的嬷嬷按在地上,板子打在她身上,她一边凄厉的叫着一边求饶。我冷冷的说道:“都没吃饭吗?就这么点力气。谁要是再不认真,我就将她发卖了!”两个嬷嬷下手更重了,她的惨叫声更大更凄厉了。驸马裴巽抓着我的手,怒道:“你干什么要对一个婢女下那么重的手,她可是你的贴身婢女。”
  “婢子未经同意,私自爬上驸马的床,论规是要打一百大板,本宫已经格外开恩了。”
  “你……”
  “驸马请注意你的仪容。”
  我的怒气不知道从哪里迸发,看着他那张脸,突然觉得他面目可憎。
  这时候三十大板已经打完,我又命令道:“张公公,将她的耳鼻割下来。”被打得奄奄一息的婢女求饶道:“公主饶命啊,奴婢再也不敢了。”我看到她就觉得异常愤怒,冷着脸不为所动。眼睁睁看着太监将她的耳鼻割了下来。
  自此以后,我和驸马裴巽的日子便再也过不下去了。他定是觉得我是毒妇,想与我和离,我冷冷一笑,想和离没那么容易。驸马的头衔他一辈子都摆脱不了。
  就这样我和裴巽过着有名无实的生活,由爱故生怖,我爱他,但也恨他,我恨他背叛我。所以,我只会折磨着他,不会让他好过。
  突然有一天我感觉到身体不适,太医来,检查出我得了病,不知道是什么,但至少活不长了。我突然笑了,裴巽定是忍不下去动手了吧。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说过,驸马他的头衔一辈子都摆脱不了。我的堂姐妹,薛国公主喜欢裴巽,既然如此,不如成全她。我这个堂姐妹,驸马王守一去世,她便成了寡妇。这么好的事为何不成全她呢?
  我知道我活不长了,便在临死前安排了一场戏,我知道父皇一定会让她下嫁的。当所有人都看到他们在房间里翻云覆雨的那一刻,就注定了裴巽一辈子娶的都只能是公主,而他也只能当驸马。
  天渐渐开始变得朦胧,亮了起来。原来不知不觉中我便想了那么多。苦笑着摇摇头,向着远处走去。街上的人多了起来,而我在其中显得异常另类。
  前方不知道为什么似乎聚集了很多人,我好奇的走了过去,我看到一副破旧的棺材里躺着一个和我一模一样的人,身上穿着金缕衣。我又看了看自己的身体,似乎变得透明了,我又伸手拍了拍前方的人,但他们似乎好像没有一点反应。我开口喂了一声,也没人听到我说话。我的身体穿过了他们,这个时候我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我走到棺材面前,看着自己那张熟悉的脸庞,缓缓躺了下去,与自己的肉身重合。
  我想,或许,这就是命吧。也许时间已经过了千年,我也再不是我。
  只求下辈子再不愿如此,只愿岁月静好。
  但求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也,不再是笑话。
  我缓缓闭上眼,感觉自己似乎在阳光下渐渐枯萎融化一般。我听到周围的人开始惊呼。但我笑了。
  周围的群众,还在议论纷纷,却见眼前这具漂亮女尸突然开始枯萎,伴随着一阵浓郁的香气。考古专家来到现场只看到一具干枯的尸体,但周围的群众却言之凿凿说最开始看见的却不是这样。
  。
第7章狼之古语
  一只硕大的狼头出现在胡浪的面前,胡浪猛的从睡梦中醒来,跳起身来。他仔细打量着眼前的这只狼,健硕的身材,狼尾高高翘起,这无疑是狼王。只是,让胡浪不解的是,这只狼王似乎对他非常好,让胡浪升起亲切之感,他忍不住用手去抚摸狼背,狼王趴在胡浪的身边似乎很享受。
  清晨,一缕阳光照在胡浪的脸上,他睁了睁眼,看见窗外已经大亮,他伸了个懒腰,起床简单的洗漱一番便出寝室,寝室里的人,要么还在睡觉要么去上课了。胡浪一路上都在回想梦里的情景,狼王和他的关系。
  这个梦有些奇怪。胡浪不由得笑了笑。“在想什么呢,笑那么开心?”一个高大的男人走了过来,胡浪看了一眼男人,撇撇嘴,“没什么。”“走吧,哥请你吃早饭。看你这样子就知道你还没吃。”男人拍了拍胡浪的肩膀,大步向外走去。胡浪翻了个白眼,跟在他后面小声嘀咕道:“怎么随时随地都看得见这家伙?”男人转过身来问道:“你在说什么?”“没什么……”胡浪吓了一跳,赶紧闭嘴,一言不发的跟着他。
  吃过早饭后,男人便离开了,他说还有事。让胡浪感觉很怪异。“在想什么呢!”男人又一次拍了拍他的肩膀,让胡浪吓了一跳,他嘿嘿一笑说道:“哥,你慢走……”“嗯。”男人点点头,便离开了。
  在安静的自习室里,胡浪拿着书复习着,但是他总有些心不在焉,看着看着便感觉困意来袭,但是他还是努力的睁眼,不让自己睡过去。
  狼王叼着一只死去的兔子跑到他面前,他摸了摸狼王的毛发,这几天他一直都在漫无边际的大草原上和狼王呆在一起。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只知道和狼王一起奔跑在大草原上,慢慢的他感觉自己和狼一样。
  “醒醒,干嘛呢你。”嗯?胡浪睁开眼,他一抬头就看见辅导员站在他面前,吓得魂都飞了,“啊,辅导员……我”“别说了,快起来,跟我去趟办公室。”辅导员挥挥手,让胡浪跟着他离开了自习室。到了办公室,辅导员指了指桌上的那本书,说道:“诺,那是你的书。上面还有你的名字,我无意中捡到的,还给你。”胡浪拿起那本书,嗯?狼图腾?这不是哥最喜欢的书吗?怎么被他捡到了……他向辅导员道一声谢便准备去找那个男人,也就是胡浪的哥哥,胡名。“哥,你的书……”胡浪将书扔给胡名,正准备离开,只听到他说:“我的书怎么会在你这?”咦,不对啊,上面写的是胡浪的名字啊。
  一脸疑惑的胡浪收回那本书,默默离开。胡名看着自己的弟弟离去,嘴角扬起一丝浅浅的微笑。胡浪不记得自己有这么一本书,他从来没看过这本书,出于好奇,他还是将书翻开一页一页的看着。这本书对于他来说很是吸引,几十个关于狼的故事,引人入胜,他看得很是认真。当夜,他又一次梦见狼王,这次却是血淋淋的它,狼王浑身是血在胡浪身边低声呜咽着,胡浪好像明白了什么,他想跑,又不想丢下满身是血的狼王,他望着狼王,准备拖他一起离开,但是狼王低声嘶吼着,胡浪不得不得放弃,远方传来嘈杂的声音,他拼命的朝前方跑着,一直一直跑着……
  胡浪从梦中醒来,他发现自己泪水沾满了整个枕头。那本《狼图腾》还静静的躺在桌上。他叹了一口气,给胡名打了一个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怎么今天有空给你哥打电话了?还大清早的,说吧,有什么事?”“没事,就是想回来和你一起住几天。”胡浪轻声说道。
  回到家里,胡名一脸怪异的看着胡浪,“你小子转性了啊,知道回家了。以前叫你回来,你还不愿意呢。”胡浪挠了挠头,“好久没回家了,回来看看。爸妈呢?”“旅行去了,家里就只有咱哥两。”胡名正在收拾房间,从桌上拿起一本书准备塞进箱子里,胡浪看到后问道:“哥,你这是什么书?”“这是古物语。咳,都是些鬼怪奇异的故事。没什么好看的。”说着又要放进去,“我想看。”听到胡浪的话,胡名愣了愣,随即又面带笑容,“要不哥给你讲个故事吧。”
  胡名坐在沙发上,胡浪把头靠在胡名的大腿上,闭上眼睛听到耳畔传来哥哥的声音。“小时候你就是这样,靠在我大腿上,听着我给你讲故事。还记得小时候给你讲的那个叫吴翠的事儿吗?吴翠是一大户人家的丫鬟……”
  吴翠已经不知道该怎样养活自己的母亲,父亲早逝,是母亲一手将自己养大,而如今母亲已经不能再做活,这该怎么办呢?她的目光穿过柴门,似乎是在寻找什么,柴门外传来一阵马车轱辘的声音,紧接着敲门的声音响起。“请问,有人在吗?”吴翠走到门口,眼里充满疑惑,眼前这个男子衣着似哪个大户人家的仆人,也不知来这里干什么。男子见从屋里出来一名粗布衣衫的年轻女子,他温和的问道:“姑娘,我家小姐从京城来此荆州,旅途劳累,敢问附近有客栈否?”吴翠摇摇头,“如不嫌弃,可暂时在寒舍歇息片刻,喝些热水解渴。”男子点点头,走到马车前和一名丫鬟模样的女子说了几句,只见丫鬟到马车上呆了片刻下来对男子点点头,男子走到吴翠面前,依旧是温和的笑容,“那麻烦姑娘了。”吴翠点点头,将柴门打开,将人迎进院子里,为大家到了一碗热水。
  那大户人家的小姐依旧在马车上,没有下来,而是让丫鬟端去一碗热水在马车之中。休息片刻之后,那大户人家的小姐身边的丫鬟走过来对吴翠说道:“刚刚听说了你家的情况,我家小姐说她身边还差个会做绣活儿的丫鬟,你若愿意的话,工钱给够,也会接你娘亲一起去府里。”“小翠愿意,多谢小姐。”吴翠欣喜若狂,她跪在地上不住的磕头。
  过了两天,吴翠收拾好东西,带着娘亲来到了府上,这大户人家也姓吴。吴家小姐从京城亲戚家暂住,因着下月这吴家小姐就要出嫁了,而嫁的是本地的富商胡家大少爷,于是吴翠每天都为吴家小姐做着绣活儿,赶制嫁衣。吴翠虽听闻一些传言,说这胡家大少爷成天花天酒地不务正业,若大的家业都是二少爷打理的。但看小姐的模样,似乎并不知情。她也不知如何开口,直到出嫁前头一天,小姐知道了这件事,宁死也不愿再嫁,半夜逃走,无奈之下只好让吴翠顶着吴家小姐的头衔嫁给了胡家大少爷。
  “胡家大少爷并不像传闻的那样不务正业,对吴翠相当好,虽心知眼前自己所娶的并不是真正的吴家小姐,但也依然以礼相待。渐渐的吴翠爱上他。一年后两人生育了一名小孩,过着幸福的生活,而真正的吴家小姐早已不知去向,也无人问津。”胡浪听着哥哥的故事,到此刻他忍不住接口道。胡名轻轻抚摸着弟弟的头发,轻笑一声,这个故事还没完呢。
  吴翠自从代替小姐嫁给了胡家大少爷后,虽然过着很幸福,但是她心里却担心着如果有一天真正的大小姐回来了她该怎么办?不能让吴家小姐回来。于是她秘密派人去寻找,连续找了两年都未找到,后来听说吴家小姐在逃跑的时候掉下山崖摔死了,这才放下心来。
  转眼几年过去了,吴翠的女儿渐渐长大,她发现自己女儿的行为和一个人很相似,那就是当年死去的吴家小姐。而且有很多奇怪的怪癖,女儿总爱对她说:“我是来找你讨债的。”吴翠相当害怕,于是趁着丈夫离家去外地的时候将女儿推下荷花池淹死了。
  “后来呢?”胡浪问道,但胡名却说,原本这故事就完了,又听说还有个版本,说是吴翠的父亲生前一次在山里碰到了一头受伤的狼,好心放过它,于是它来报恩,吴翠嫁给了好人家生了一个好儿子,儿子的眼神常常像狼一样。故又猜测是那头狼投胎到吴翠这儿罢。总归没个结尾,又似乎觉得这样也符合常理,胡浪拿起那本《古物语》看着封面发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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