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篮球梦》【全本】dreamwing

《少年篮球梦》全本 作者:dreamwing

内容简介

少年李昕是一个内向的孩子,从前的他不懂得与人相处,初段的时候显得弱不禁风,甚至都没有加入篮球队,但在训练中,比赛中,和人的交往中,他一点点地成长,最终成为独当一面的篮球高手。通过篮球他认识了卓一凡,夏俊等同样热爱篮球的少年,更遇到了小时候的青梅竹马章晓雪。一同组成了“兰梦少年”在校内的举行的三对三比赛中取得了亚军。因为颇有实力的新人加入,思元校队的实力大增,第一次打入了全市比赛的四强,但又在四强首场比赛中遇到了以穆征,雷可风,白川为骨干的强豪惠利队,宿命之战一触即发。

正文预览

dreamwing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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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失意少年

。“成功与失败乃兵家之常事”赛场如战场;面对失败,我早已能够坦然地接受了。“那是我高中生涯的最后一年,我们的校队成为本市高中篮球联赛的西部赛区冠军,但在总决赛中竟以27分的劣势负于东部赛区冠军。”我是队中的主力前锋,整场比赛我已倾尽全力,整体实力的差距使我懂得什么叫做无奈……”

之后,我所幸被篮球名校交大看中了,有幸我在获得体育专长的加分及校方的努力下得以踏入这一神圣的篮球学府。正当我踌躇满志地准备大显身手的时候,命运又和我开了一个玩笑。仅到篮球队报到了一个星期,我就在一次训练比赛中拉伤右腿韧带,只能暂别心的篮球赛场。

三个月的等待,在我看来是那么漫长,每次看到队员们在场上满场飞奔时,在一边的我真是如坐针毡。渴望…渴望着飞驰在属于我的球场之上,迸发出所有的力量。而陪伴此时坐壁上观的我只有难耐的心情。

眼看快要到康复的日子了,我竟再也按奈不住焦急的心,忘记了医生的千叮咛万嘱咐,疏忽了教练的苦口婆心,私自来到体育馆,独自打起球来。运球,突破,左转身晃掉一名防守队员,突然变向又甩掉一个对手,面对篮框起跳,以一个幽雅的姿势将球轻轻放入。一边下落一边我陶醉于自己完美的动作时,而地板上的一小滩积水使我左腿和右腿再次错开了一个180度。

“啊――!!!”

――痛苦的尖叫声响彻空荡的体育馆。

这下是完了,按照医生的说法是完全康复都没有把握,至少18个月不能摸篮球。这道晴空霹雳将我几乎打入绝望的深渊。

但至少没有宣判我的死刑,18个月后我也只不过刚过20岁,还有很长一段运动寿命呢!我只能这样聊以**。三个月都是难耐的,何况是18个月?这对我而言简直犹如旷世。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我借了一大堆篮球方面的书籍来看,起初是些技术技巧方面的,后来是实际战术,临场调度方面的,这些东西潜移默化的熏陶着我,由技术到战术。时常与教练的讨论,也使我收获颇丰。一段日子后,我竟也在场边担当起了一个助理教练的角色。

“二三联防我认为并不是很好,对于一般的球队还可以,若是遇到了有极强突破能力球员或整体配合娴熟的球队,这样呆板的站位很容易就被对方拉开空挡。”

“那你的意见是?”

“还是人盯人好了,虽然对队员的体力及精神集中力有一定的要求,以五人之力牢牢地看住各自负责的对方五人,看似简单,但却巧妙地封锁了几乎每一条传球及投篮的线路。只是对于技术动作的要求较高,可以让队员们平时加强这方面的训练。”我俨然一副教练的口吻,甚至把队友叫成了队员。

18个月居然就这样过去了。我还未意识到,原来悠长的伤停期会变得如此仓促。本来应该是值得庆贺的事,我却又突然觉得有一些失落,没有一年半前的那一份冲动,也可以说人成熟了,懂得把握自己了。也许是久未踏上赛场,即使是心的篮球抓起来也觉得生疏了,也许心已经不再是运动员的那颗心了。归队后,我总是兴奋不起来,反而时常抱怨队友的小小失误。

“怎么回事?这样的球也会接不住?你的手脚怎么变得那么笨了!”对于自己的好友,一起在高中篮坛闯荡的伙伴――郑鹏飞,我一丝面子都没有给他留,对他的态度近乎咆哮。我并没有这样的权利,在场边指指点点的一年多,早已养成了我教练式的口吻。而事实上,我的身份还只是一名球员,和他们一样的球员。

“嘭!”干脆的一声,球在接触地面后反弹得老高老高,几乎要触及到体育馆的天花板了。

“你以为你是谁啊?我***告诉你:”鹏飞火了。“你―不―是―教―练!”最后的五个字他逐个从嘴中吐出来,一边用手指逐次地向我的肩部戳来。虽然并没有碰到,但我却好象分明感到肩头的一阵酸。说完后,又随即在我的脚边吐了一口口水,甩上衣服,气愤愤地离开了体育馆。他是个性情中人,向来直来直去,骂骂咧咧是家常便饭,而之前,对于我却很少发脾气,至少在我的记忆中,我还搜索不到这样的情况。其他队员面面相窥,有的向我及远去的鹏飞瞥上几眼,更多的是冲着我的白眼。仅仅是用余光扫一下,我就感觉到了;仅仅是第一反应,我就知道,“我与队员之间已经产生了隔阂。”

回到寝室,他没有向我搭一句话,我也未向他提及一个字。

其实,道歉是很简单的事,在我做来却那么犹豫不决,完全不象球场上当机立断的我。也许原本关系越好,产生裂痕时也越难弥补。那几天,我很烦,幻想着时间能冲淡一切。但我又一次错了,这次他铁了心了。我变得有些消沉,即而开始以酒消愁。人倒霉起来喝茶也塞牙,这件事居然被校方知道了。

很快教练来找我谈话:”我知道你有些闷,但是学校规定运动队的队员在校期间不得饮酒、吸烟。否则将予以开除运动队的处罚。”

“那么,我……”

“放心,鉴于你是初犯并且对篮球队有一定的贡献。我已和学生科联系过了,再给你一次机会,不过如果再犯的话,……”“我知道了,下次一定不会再发生这种情况了,那么我可以走了吗?”

“等一下,还有一件事!”

“什么?”

“关于你和鹏飞的事!”

“怎么?没有向他道歉吗?这可不象你的作风。”

“不,……我……”我吞吐了一下,“我和他是有五年交情的老友了,本来球队中关系最好的就是我们,我一直想向他道歉,但都没有机会,这几天他连寝室都没有回,据说家中有事,回家住了几天。”“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会向他解释的。”

“真是这样的话,我就放心了,好了,你可以走了。”

原来闷在心里的话,找了人说出来以后,就轻松许多。男人就是常常摆不下自己所谓的自尊心。好似解脱的我从办公室中走出来,居然还向孩子一样蹦起了小步。心里直想着快些找到鹏飞,好解决这一矛盾。

此时,眼前闪过一个人影,在拐角处消失,那个身影不是鹏飞吗?我立刻跟了过去准备想向他道歉。过了拐角却见他追上的原来是一个女生,边说边笑,还不时地拉拉手。好不开心。

“好啊!我以为这两天干什么去了,原来找到了一个女友也不告诉哥们一声。”我继续跟踪在他们后面。

“先去看个究竟,回去好在室友面前掀他的老底。”我奸笑道。

可跟得越近越觉得那个女生眼熟,再仔细一看。“天哪!这不是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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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如诗少女

。鹏飞的事假结束了,回到了寝室。面对鹏飞,我又恢复到沉默不语。反正,早已习惯了,与前几天并没有什么不同。事实上,我已经没有向他道歉的想法了。“明知道我喜欢阮心绮,还抢。”

“哼,这下大家扯平了。”

“是,我承认自己没有什么魅力,人又高又瘦,象根竹竿,也不算英俊,也不会体贴人,还不时得会发脾气,一定没有女孩会对我死心塌地的。认命吧,鹏飞比你结实,模样也不比你差。不喝酒也不吸烟,说话风趣幽默,做事一是一,二是二。颇有男子汉的气概,小绮也是貌美如花,与他正好郎才女貌,天生的一对。你就等着祝福他们吧!”我有些歇斯底里。

这只是一时的气话,这种事在心里无论如何也是憋不住的。晚上,我的眼睛睁得比100瓦的灯泡还大,琢磨着如何解决这件事。一直辗转反侧了几十个回合,想不到活了二十来年居然会有事令自己如此手足无措,问个清楚吧,先去问小绮吧!不行,如果真有此事,那到时候我和她都难堪,我可不想让他为难。她尴尬的样子一定也很可吧,呵呵!居然我会在这个时候偷笑出声来,不过说实话,我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人。如果一天不见到她,我就会心神不宁;如果在该在的时候她不在,我就会担心她是不是出事了;如果看见她没有了平时灿烂的笑容,我就会怀疑她是不是有心事了。嘴上不说,外表也看不出来,但我心里知道,我对她的关心犹胜过对我自己的关心。

老天做证,世上我最希望看到的就是她灿烂的笑,无邪的笑。我没有见过天使的笑是怎样的,但如果与小绮的笑相比可能也不过如此吧!她的笑仿佛有一种魔力,如果有一天她真心地对我笑一次,那么这一天做任何事必将是畅通无阻的,一直到**上都会笑得合不拢嘴。知道的是我一个人偷着乐呢,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犯了牙病折腾个没完呢。喜欢她身上的香味,只要一靠近她,一鼓清新怡神的香味就会扑鼻而来,心情有蝴蝶在花丛中飞舞的那份自由,有鱼儿在水中畅游的那份逍遥。

喜欢她机灵的眼睛,不仅灵巧还透着机智。时时在不住地转动,原本想从中捕捉她心里的秘密,谁曾想首先被她的那双大眼睛所捕获的竟是你的心。

喜欢她纤柔的双手,细腻如白玉一般,我想抚mo起来一定如丝般爽滑,可惜我都未曾好好感受一下那双玉手。

喜欢她秀丽的长发,耀动的光泽好似细水长流,令我不禁幻想与她的风霜雪雨,人说好的秀发如瀑布一般,那她那头一定是西双版纳的黄果树。

正是如此优秀的她,才使我不敢轻易地向坦白……

想着,想着竟不知不觉地睡着了,醒来时已是次日清早。昨日的美妙遐想原本能使我今天一改这两天阴沉的心境,例外的有了一个好心情。可一想到小绮与鹏飞的事,心情又不仅暗淡起来。

阴雨的天气使我的心情越发糟糕,踏着泥塘匆匆赶往教室的途中,老天又捉弄人似的让我遇到小绮,美丽的双眼看见我就象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对我行注目之礼,我生硬地躲避开她的视线,只留下她一人支着一柄橘色雨伞在雨中带着不解默默地驻留着……

我和她并非一个系,小学,初中,高中也没有一次与她同窗过。命运的造化,使我与她相识:刚入校就在看我们训练的人群中看见与众不同的她,不仅因为她清新可人的外表,更因为一次次为我们的精彩演出摇旗呐喊,一遍遍为我们的不慎失误扼腕叹息。很快几乎所有的篮球队成员都认识了她。原本还有几个她的“死党”陪她一同观看,久而久之,看的人越来越少,只有她每天一次不拉地与我们一起结束训练。

不止是看,后来帮我们撮毛巾,买饮料之类的杂活是家常便饭,我们都十分过意不去――让一位漂亮小姐为我们做这些粗活。可她的回答只有:“不要紧的,能为篮球队服务是我的荣幸。”就这样,在球队中多出了这么一位编外队员,与我们患难与共。

在伤停的那段日子里,作壁上观的我终于有机会与她长聊。

“你真的那么喜欢篮球吗?”

“恩!”她的视线片刻不离地停留在训练场上。

“为什么呢?”

“你喜欢吗?你又是为什么呢?”她调皮的反问我。

“喜欢不断追求胜利的感觉,喜欢在球场上不断证明自己,喜欢与队友配合成功的喜悦。”

“喜欢看你们专著流汗的样子,喜欢看你们为每个机会拼争,喜欢与你们一起品尝胜利的喜悦,与你们一起承受失败的失落,以及……”

她的从球场上移回眼神,双眸紧盯住我“与那些为自己青春不断拼搏的年轻人在一起。”

“仅仅是这样,我就会觉得十分满足了,每次看见你们为争抢一个篮板,不断地跳,一次,两次,三次……直到球完全落入自己的怀中,或是被别人牢牢控制为止。明明知道自己可能会有受伤的危险,仍然为一个即将出界的球而跃出场外,结果往往是球与人一同飞出场外,即而撞到候补区的板凳,发出很大的响声,但是很快就会站起来好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最多是扶一下疼痛的地方,奕或是拍拍身上的灰尘又投入到无尽的拼搏中去。”

“也只有你们这些热血男儿能做出这样的举动,无法在场上与你们一起拼搏,那么就在场下与你们一起沸腾!”

我听得入神,心想“能够得到你这样一位红颜为我们助威,只要在场上一刻我都不惜耗尽自己的全力。”

也许就是自那时起,我对她开始真正有了好感,萌动的青春如雨后的小草迅速地滋长着。每天的念头就是让她看见我不断拼搏的样子,渴望倾听她的鼓励。只要这样就够了,起初我并没有太多的奢求,直到那一天的到来才使我感到危机感,我的直觉告诉我:我是真的上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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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豪情男孩

其实,我感觉得到阮心绮对我也是颇有好感的。这是一种友情,就好象她对郑鹏飞一样。与男孩对于异性的幻想不同,女孩对于有好感的异性更多的只是一种喜欢,一种博,她们不会主动地说出来,但会通过各种途径表达出来。

比如在你一人疲倦地瘫坐在椅子上的时候,她会悄悄过来替你轻轻地垂垂背。在你刚被换下,大汉淋漓地关注着比赛进行的时候,替你递上一杯饮料。在你独自一人漫步于校间时,从背后轻拍你一下,再以一个灿烂的微笑以表示对于打断你思绪的歉意。而这些无不使你想把她紧紧拥在自己的怀里,不让她受一丝干扰,一丝伤害,更不允许除自己之外的人多看她一眼。这时你的心中只有她一人,当然一相情愿的同样希望她的心中只有你一人,但她只是把你当作一个朋友看待,至多是一个好朋友,恋人这样的词可能她压根都没有想过,恋人可能只有一个,而好朋友是可能就不止一个的,所以当她对别人也作出同样的举动的时,你可能就会受不了。

原来我只是以为她对我才这样,嘴上没说,心里也没有这样想,但冥冥之中我已经把她当作恋人一样看待。以至于那天,她对于鹏飞做出同样的举动会令我无法接受。

郑鹏飞是这样的一个男孩,不会隐埋自己的任何想法。如果他以为自己喜欢一件事物,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去喜欢。他的眼光很高,所以很自然地令他喜欢的东西也很少,篮球是一样;每次训练、比赛结束后少不了的佳得乐又是一样;尽管成龙是以演戏闻名的,但惟独鹏飞喜欢听成龙的歌,这么几首翻来覆去地听了不下几千遍了。但以上都是他的个人喜好,包括篮球在内,虽然篮球是一项集体运动,在高中时,鹏飞单打独斗的风格一如他的火暴秉性一样是出了名的。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桀骜不训的一个独行者,这是我五年来对他的了解。原来以为“女孩”这样的字样是无论如何也进不了他的词典的,原本事实也是如此,直到她的出现……

鹏飞作为高中校队的主力强力前锋,身高足有194公分,体重也超过90公斤。留着一头坚挺的板刷,发如其人,很好辨认。国字脸上五官端正而俊朗,透着浓浓的雄武之气。健美的肌肉应该是不输给那些练柔道和拳击的。因此,高中时代对他趋之若骛的女生也比比皆是,可他从来都不解风情。记得有一次,我们队和另一支强队打得难分难解。终场结束,我们以4分险胜时,一大群守侯已久的女生持着各种矿泉水,涌入场地,簇拥着队员们,其中要数尤以鹏飞周遭的最多。一双双亲手奉上的饮料以表颗颗热诚的心,期待的眼神盼望着自己可的篮球队员能接过自己手中的饮料,而那么多可少女中竟无一人有幸入选鹏飞的视线。他独自一人到对面休息区所迎接的竟是一瓶佳得乐。

自那事后,大多女生都开始与他产生了一种距离感,“这样冷酷的男人是不值得接近的。”原来鹏飞的拥趸们开始这样议论开来。但有一个小姐偏不信这份邪,以为自己可以磨平这颗钉子,此女名叫叶莉芸,校中公认的校花,同样他的支持者也不计其数。“别人你看不上,同样是万人迷的我,你应该是无法抗拒的吧!”我想,叶莉芸行动之前就是这么想的吧。

既然是冷酷的男人,搔首弄姿这样的低级套路是肯定行不通的,叶莉芸没有细想就放弃了这个方案。

那天下课后,叶莉芸早早地来到在体育场,费尽心思将遮阳帽悬在了篮框之上,一般而言最晚离开体育馆的人一定是郑鹏飞,早先离开体育馆的其他队员看见悬在篮框上的帽子,以及等待在篮架之下的校花。都纷纷献殷情似的争着要为少女拿下这顶遮阳帽,但都被她婉言拒绝了。这引起了队员们的一丝不满,但对此,她早已不在乎了。很明确,她的目标只有一个――要让体育馆中的那个家伙为她所动容。

良久,鹏飞才运着球悠闲地从体育馆中走出来,远远看见在篮框上的帽子和在篮架下的女孩。少女迅急表露出焦虑之色,佯装注视帽子,而实质把注意力聚焦在路过的篮球少年身上。他也并不回避女孩焦灼的目光,径直地从女孩身边走过。少女再多的眉眼都好象抛在了冰冷的石壁之上。

激情似焰的叶莉芸如何会轻易放过这个机会。恼羞成怒似的喊住鹏飞:“喂,那位大个子,看见别人有困难是不是应该帮一个忙呢?”

“你想怎么样?”

“帮我把帽子拿下来吧!”双手倚着下额,双眸期待得等对方作出反映。

如果换作别人,也许被她纯情的双眸摄住了吧,但他没有,他是鹏飞,高傲的鹏飞。“你能够放上去,就不能拿下来吗?”一桶凉水浇来。

“喂,你这个人怎么那么没有同情心呢?就算我不小心弄上去的,你就不能伸伸手为拿下来吗?

如果换作别人,也许早就不好意思了,但他没有,他是鹏飞,倔强的鹏飞。

“对不起,我没有为你服务的义务。”马上有了第二桶凉水。

“那么,就算我求你,求求你了,为我这个弱女子拿一下那一顶小帽子,好吗?我真的是不小心弄上去的。”

“这回至少应该有一些反应了吧!”叶心想。

叶使出了最后的绝招,并正陶醉于自己高超的演技的时候。

“咚,咚――”和着清脆的拍球声,鹏飞早已经离开了此地。

这桶凉水可浇了她个透心凉。

如果换作别人,也许早就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之下了,但他没有,自始至终都没有,他是鹏飞,桀骜不训的郑鹏飞。

至此,校中的女生都不对鹏飞报什么希望了。但依然捧他的场,因为在球场上,他是那样棒。

而对于女性的冷漠一直持续到今天,鹏飞的铁石心肠终于开了窍。但是这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打击,几乎致命的打击,而那个人就是我。.

————

第四节 非常状况

。..薛贝贝是阮心绮的死党,不知哪里得知了我们的事,作为死党的一贯任务告诉同为死党的对方是无可厚非的。于是阮心绮就知道了这件事,自然也得知了我对她的感情。“你知道吗,篮球队里有两个人为了你而争风吃醋呢?”

“你不要胡说,他们不是那样的人!”

“我胡说,你去问问他们就知道是不是真的了。”

“我们只是朋友而已,他们俩也是很好的朋友啊,不会发生这种事的。”

“你不信,我就细细地说给你听――”

郑鹏飞沉浸于自己世界的豪情少年,对于篮球的追求几乎是他生命的全部,女孩这样的词在他生平19年中从未进入过他的词典。甚至有高中时期校花主动来搭讪,结果被无动于衷爽快地拒绝了。带着这样的纪录进入了大学,自然对于世事有了理解和辨析能力的女大学生基本上是不会考虑到他的了。在旁人看来这对于鹏飞就好象是从天堂到地狱般的**,而那个冷酷男孩可能觉都没有觉察到。这样,远离他的女孩越来越多,到最后只有一个美丽姑娘留了下来,她的名字叫――阮心绮。

一直出入篮球馆,与篮球队员们打得火热的唯一女性自然能够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哪怕是一块石头。石头尚有被水滴穿的时候,何况是血肉长成的人心。

“她是个真正懂篮球的女孩,不是那些瞎起哄的。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女孩。”这是郑鹏飞对于阮心绮的评价,也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对于女孩有的评价。

去年的暑假集训,原来是在家中的空调室里看看电视,与朋友闲聊,享受青春的好时光。对于肤如命的gils来说,除非是太阳从南边出来,否则是绝对不过顶着三伏天外出的,即使是她们乐意去的kenzo香水店,cucci、达弗妮专卖以及一大串叫不上名来的女性世界。来体育馆看篮球队的训练的就一定是恐龙了,不是上对无貌妹妹的称呼。是真的侏罗纪爬行动物――肯定绝种了。而现在在交大的篮球馆中就有一只丹佛――最后的恐龙。可的丹佛,美丽的丹佛,请饶恕我对于这样的美女的亵du,因为我实在无法找出比这更贴切的比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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