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天靴》全本 作者:安北星
内容简介
姐们你目前正准备阅读安北星的《浑天靴》。流浪小子华伦捡到高富帅踢掉的一只左脚踏雪靴,偷听得知这双靴子乃是高富帅家族的传承之物,梦想可以鸿运当头或者飞来横财。为圆梦和防人发现,花掉了原本买粮过年的钱,配了一只右脚靴。然而,不见飞财,却尝到了苦果:无钱买粮、饥寒交迫,悲剧之下决定拉上自己的两个好友,铤而走险……
正文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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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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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伴大家等候女主的随笔
那年我不懂爱
文/polarisa(鲜肉时)
那年初夏京城里有些闹腾,有很多串联的大四学生纷纷来了小镇。我的哲学老师娟,也是那个时候下来实习。
娟是个古朴宁静的女孩,对生活满是追求,却没有一点奢望,默默的奉献自己,却不知道成了别人的靶子。娟的无助,源于自己与世无争,这是后话。
娟的第一课,在我的一生里,可能很平常。我的同学们和娟,却不那么认为,说是我最光鲜的一课。其实,我的一生都是这样不羁,看我脑后的反骨就会知道,生来我就是个不喜欢平淡的人。那节课具体的我做了些什么,现在我已经忘记了,其实,在当时我就已经忘记了,毕竟我一直都是这样善于忘记,这也是我一直开心的缘由。
每每想起娟的时候,我就努力回忆第一课娟讲了什么,可是实在记不起来。隐约知道,娟用诱导的方式要求我们写一篇对年轻生活的感觉。那时候我还比较喜欢随心写点什么,至于那天写的什么我都忘记了。下课的时候就要交上去,因为时间短,所以没有谁能真正的写点什么。
哲学不是重点课,不需要每天上,等到上第二节课的时候,至于第一节课作了什么自然没有什么记忆。其实那时候最让我沉醉的是物理,其他的课程统统不感兴趣。甚至为了展示个性,第一学年哲学、地理、国史、英文、生物考试,修的全是零分,理由很简单:不屑为之。
记得那天娟不等铃声响起,就急匆匆的走进教室,开始上课。其实也不算是上课,娟只是动情的念一篇文章。
文章铿锵激昂,娟读的很投入;同学们,包括我,都被娟的语气、文章的内容打动了,娟的演绎结束时,教室里寂寥无声,之后就是热烈的掌声。
娟被自己唤起的回应感动了,对文章的评点一时竟语不成声。
娟等同学们平静后,一字一顿的宣布,刚才朗读的是我的作品:我在第一节课的仓促之作。以上都是同学们帮我牵起的回忆,有时候我不太相信自己会有那么厉害,毕竟直到现在我的文笔还不是很成熟。
更让我难以相信的是娟之后的宣布:让我一个把哲学修成0分的学生,做课代表,而且一做就是两年。
和很多平淡的故事一样,为了娟的信任,我不得不浪费生命背我的哲学,对于第一学年的0分来说,后来的70来分简直是高速进化,可是对于那些优等生来说,这依旧算是低分,这让我在别的课代表面前很难拥有自信。不过,娟从没有为此批评过我,我依旧是她眼中不灭的璀璨,这让我越来越感动。
幸好我的物理无人匹敌的出众,一直让我独占各类物理知识、制作竞赛的鳌头,可以回应娟的赏识。感动娟是我生命中的伯乐,我便努力做一匹唯独让娟驯服的桀骜;哲学成绩越来越好,不仅如此,我还努力做好课代表的服务工作,和娟接触的时间越来越多。渐渐的,哲学课不再是我的负担,常常无名的期盼每一节课都是娟在讲台上,演绎她温柔的声音。
也许只知道一味专注于电阻、电容,我的成熟便来得很晚。
后来的一天中午,不知为什么到校有点早,因为下午第一节是哲学,于是主动到娟那里取同学们的作业本,教研室锁着门,就到宿舍去找,那时候还不知道忌讳男生到女老师宿舍,可能因为年少吧。
敲过门之后,娟在里面问过是谁,就让我进来。因为夏季,屋里有点闷热,娟着一件无袖衫和制服裙。问过我是来拿作业,就到案子上翻找,倾身的时候,因为单薄和宽松,娟年轻的胸从腋窝下自由的绽露,我侍立一旁,一时便傻傻的呆望着成熟、健康、弹性的锥体。因为前后的翻找,胸便在空气中轻轻的颤动,不时还能看到锥尖的小粒儿。一时之间恶作剧心理支配了大脑,我从身侧,伸出一支手指,穿过无袖衫的空隙,轻轻点了一下娟的胸。
娟仿佛被重击,跌坐在床边,是羞?是嗔?无言的望着我。我的脸瞬间烧灼,不知所措,木然呆站。突然,我注意到娟似乎在盯着什么,目光停在我的腰下。我慌忙低头,这才发现一个水斑,出现在裤子的突起处,一点点扩散。
娟嗫嚅了一句:“你回去吧,我自己拿作业。”
以后的日子,娟讲课的时候不再流利,常常被我的目光惊得间断。可是我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依然注意我的电阻、电容,常常为自己能成功拆解某部分电路兴奋不已,娟却渐渐的消瘦了。
实习期满,娟分到了市里另一所学校,走的时候在假期里,我便没有看到。开学的时候,新的哲学老师是个大男生,是娟的校友。第一节课,大男生叫我到教室外,告诉我娟临走的时候郑重的向他推荐我,让我继续作课代表,希望我继续努力云云。
后来很久没有娟的消息,只是偶尔在哲学教研室里听过几个碎婆议论,说娟在新的学校很努力,有点过分的努力,似乎有什么目的。碎婆们猜测娟想调回我们的学校,在她们看来,对于我们这个重点学校,调回来的机会很渺茫。
那年冬天的时候,期末考试,教委要求学校互换监考老师。考哲学的时候,我又看到娟。监考的时候,娟常常停留在我的身旁,静静的看我写字,一时竟不舍得转身。因为停在我身旁太久,担心被人看出什么,娟便在我身旁前后的走走退退,一次后退的时候,不小心退到火炉旁的脸盆边,竟跌坐在脸盆里,身上的衣服被炉子烧破,裤子被水浸湿了一大片。
娟被主监考拉起来的时候,我分明的看见她的双眼,和那天一样,是羞?是嗔?无言的望着我,我依旧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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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章 引子
浑天靴@引子
作者:安北星(英文名:polarisa)
这里是一处海港。海湾里,停满了等待补给的捕猎船和装卸货的运输船,码头上来往交易清算、装卸货物的人熙熙攘攘、络绎不绝。
此时,码头西南端迎海站立着一位英姿飒爽的贵族公子,身边一位年轻小厮*着一口都城腔调在循循善诱的劝着公子:“世子,您来东海郡已经一个多月了,走遍了东海郡大大小小的港口,收购的紫玉贝已经超过族里下给您的任务。今天再不回去,即使没人发现我们盗了浑天靴,等待我们的也是禁足一年的处罚啊!”
那位公子听了,勃然大怒,喝道:“多嘴,本世子自知如何处事!此次出行,得机盗出家族传承千年的浑天靴,如不能解开神秘之处,本世子如何甘心?!”
那位小厮满脸悲戚,想必盗靴正是他的手脚:“可是这浑天靴在我们慕氏宗族传承了上千年,过去二百年足足十代人,谁也没弄懂:为什么会用靴子来传承啊!”
“闭嘴,本世子岂能等同那些庸碌之辈?本世子今日行至这处码头,不知为何,靴子变得有些温热,安知不是谜题破解之处!”
“哦,真的是那样,那祝世子好运来了。”那个小厮敷衍道。
之后,两人不再说话。
这个繁忙码头的角落,居然静寂了约有半个时辰,突然听到那个世子暴怒的大喊一声“呔”,一只靴子从码头上空抛出,一个美丽的弧线之后,落进海里。
那小厮喊到:“世子,您怎么把靴子踢进海里?”
那个世子骂道:“我又如何得知,此靴竟能就此脱落?!整整半个时辰,几近将我体中大半真气祭入靴中,这才有些温热。岂料内中真气居然猛烈反溢,不防之下伤我左足,刺痛之余耐不住弹腿作踢。这些时日,从未如此怪异,究竟如何了?!快看看,靴子此时落于何处,浑天靴不沉于水,适才还在潮头,现下为何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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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1章 迷心窍悲剧生
浑天靴@第001章迷心窍悲剧生
一双靴子摆在床前的石几上。
那床姑且可以算做床,应该说是一块上面搁放被褥的床形巨石。既然摆在室内,又可以用来睡觉,好吧,可以称之为床。
这室是石室,准确的说,是石洞,住人的石洞,是华伦十多年来唯一的栖居地。
这石洞不是山洞,而是海窟,海浪日日拍打,石烂而成海窟。这海窟位于码头,东海郡鼎鼎有名的青云镇青云坊海运码头。这码头是处天然港口,原本是一座从北方陆地南探大海的百丈石矶,稍加雕凿就成了客货往来、繁忙吞吐的码头。石矶东侧吃水很深,开凿了栈道和码头泊位,直达最南端。西侧落潮到底就会露出浅滩,只能保持着原状,石势陡峭不可攀援。
海窟的出口背对着码头,开在石矶西南侧,顺着丈许高的天然石阶,可以下到底部的浅滩。波澜壮阔的大海,包围着石矶,有时波光粼粼,有时巨浪滔天。潮落时,露出海窟、露出浅滩,潮涨时,淹没浅滩、淹没海窟出口。
海窟之内自有一番天地。顺着出口进入,先是十余丈的蜿蜒通道,约十尺宽,并无*仄之感。最初的丈许通道地势最低,涨潮时节就淹没在暗流回旋、汹涌澎湃之中。丈许之外的通道则越走越高,通道尽头豁然开朗,成为一间巨大的石室中厅。中厅四周,正北有一间、东西各有两间小石室。
正北是储水室,门槛高有一米,门槛内就是四米见方的储水池,从不见底、从不溢出。西侧是厨房、储物室,东侧是书房和卧室。石室功能齐全,却并无豪华木质家私,多是雕刻着不明纹路的石桌、石凳、石橱、石床等等。石室中厅顶部,巧妙的开凿了通风孔和采光孔,无虞风霜雨雪,空气也不污浊,室内虽不明亮,也不显得黑暗、沉闷。
海窟虽无门,却有主人或是访客的进出时限,且日日变动。如果你懂得看潮,就会知道:这个时限是在落潮到底的一个时辰之内,涨潮之后就会找不到洞口。随着月升月落,一天内只能退潮两次,间隔约五个时辰。
这处海窟,十年前华伦还和一个亲他爱他的四爹同住,两个人相依为命。华伦的四爹,就是青云镇上水性最好的人――流浪汉阿四。阿四救过镇上很多不慎落水的人,虽然是低贱的流浪汉,却有着很好的名声。
最开始是阿四在慢慢拉扯他长大,等到华伦懂事、阿四渐渐嗜酒,二人又变得相依为命。小小的华伦手脚麻利,能够到海边捡点奇贝异石之类的稀罕物、或者趁着退潮捞点海鲜,到坊市里卖掉,换了钱买粮食能够养活四爹和自己。
阿四慢慢老了,似乎无欲无求,开始享起了清福:偶尔把自己卖苦力赚来的铜板或粮食,换成粗糙的渣酒,把自己灌个醉生梦死。最开始,这确实是清福,品味着自己眼里的美酒,偶尔吃一只孩子为他煮好的蛤蜊,快意之中今生又有何求?
然而,渣酒自有渣的本质,未经提纯必然掺杂着极少量的毒素,终究会慢慢的毁掉饮酒者的神经,使其在酒醒后仍然消失不掉感知的麻木、动作的迟滞,也不断增加着对酒精的依赖和痴迷。再加上酒醉后的幻境、冲动和不理智,终于在一个冬夜里,小华伦睡着后并不知道的时段,阿四离开了海窟。
最后找到时,却发现因为长时间醉卧在冰冷的街头,已经冻伤左脚和左手,失去了活着的意志,从此忘记了过去不食嗟来之食的尊严,不顾小华伦的劝阻、拖拽,整日里拖着残躯,在坊市里的几个酒家门外,乞讨剩酒残汤,终于在又一个雪夜里在酒醉和严寒的肆虐中静静的死去。
在那些日子里,小华伦除了要赚钱养活自己和四爹之外,还要在入夜之前把四爹找回来。即使回家也要时时盯着,防着他偷偷溜走,直到童年的身体忍不住沉沉睡去。然而,阿四在大海边讨生活,练就了一身结实的体格和绝好的水性,即使涨潮封门之后,也能闭气穿越水下的通道,浮游上岸。就算后来冻伤左脚和左手,他的水性也没稍减。
爱一个人最大的痛苦,在于对方并不认可你的行为出于关爱和怜惜,哪怕明白对方只是因为酒醉、迷幻,也只能绝望的亲眼目睹对方反抗着、任性的走向渐渐的毁灭。
埋了四爹,独自生存在这个海窟里过活,至今已有十年。十年中间,华伦渐渐长大,因为豪爽、争气和一点点父母和阿四的名声,交上了两个铁哥们,却从来没有邀请他们或者其它人回家:这是四爹留给他的,属于他一个人的空间。每次有人找他,都是在码头上呼唤,或者在他常去的坊市苦等。这样久了,没有几个人关注这个海窟和海窟里流浪小子的存在,直至理所当然的忘记。
此时,华伦坐在床前,无可奈何的看着石几上的靴子。
右边那只,用料考究,据说片片都是第一层牛皮,材质堪称一流;又是青云坊五星级装备店出品的上等做工。
左边那只,做工粗糙,材质低劣,却是华伦亲自订做,用来给右边那只配对。不过,订做的鞋匠是坊市里修鞋的刘老汉,估计是他这辈子做成的第一只鞋,也许是唯一一只。
这可是华伦耗尽重资购置的踏雪靴!
十八岁的流浪小子,华伦,购置这样的一双踏雪靴,是因为他突然得到一只名头极大的靴子。
还记得半个月前的那天,天气很不好,雾霾深重,又冷得要死。
依海为生的华伦,觉得这样的日子落潮太浅,不会有什么海货收获,就呆在自己的家里,哪里也没有去,直到涨了潮半淹了海窟的通道。
一个人站在洞口不远处,孤独的看潮升潮落。正百无聊赖之际,忽听码头上随风传来两个人隐隐约约的对话,一个小厮在劝他的公子尽快转回都城,原因是公子脚下的靴子不同凡品。
据说这双靴子,是这位公子家族传世千年的名靴,只是无人能解名靴谜题,这才被封存。这次公子因差事前来小镇,临走前盗出名靴,一路研究也没能破解。
后来那位公子不慎将靴子落入海里,先是浮在浪头没有沉下,接着被暗流抽动飘到了码头的西南侧。又恰逢每波十二潮头中第一浪峰,将靴子扑进海窟,落在华伦的身前。华伦并没有马上拾起靴子,他不敢。
渐渐地,可以听到,岸上来到这边码头的人手越来越多,都是都城口音。渐渐地,海水淹没了整个海窟的出口,华伦再也听不到码头上的动静,这才将那只靴子藏下。
第二天清晨,等到潮水退下,华伦出了海窟,顺着石阶下到浅滩,进了镇子,又小心翼翼的转到码头上,却没有看到那个世子,或是小厮和其它来自都城的人。
几天后,华伦到青云坊送货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感应,居然一进坊门,就望见一只与浑天靴非常相似的靴子,摆在修鞋刘老汉的鞋摊上,而且是右脚。
最初,华伦远远的离开,不敢去问,谁知道是不是都城来人摆出的鱼饵。
直到七天前,华伦才下了决心上去攀谈,磨了半个时辰嘴皮子才扯到那只鞋子上。
这才得知,那只鞋子是刘老汉捡到的。
据说是一位来自都城大家族的小厮,某天夜里在坊市五星级装备店里订做了一双靴子,第二天却发现右脚那只被扔在坊市角落。刘老汉得知后,特意捡了回来,至少可以当做补鞋的皮料。
华伦试探着问刘老汉,这只五星靴,可不可以让给他。
刘老汉拿足了腔调,说什么人家五星店出品,可是两枚金币一副靴子。华伦心里恨恨的骂:从你这摊子边上走过那么多次,都听你在那里鄙视五星装备店,说什么再贵的靴子,没有好的做工也白搭。外表再漂亮,最后还是要到他这里来修。
华伦拿出浑身解数和刘老汉讨价还价,口水喷尽也只讲到五百铜钱。算算多年积蓄,真花了这五百大钱,手里可就只剩下当天卖货赚来的十六个大钱!犹豫再三,最后狠狠心买下了那只五星靴。想了想,一不做二不休,华伦又掏出最后的十六个大钱,央求刘老汉用些粗陋材质,做一只左靴,与其配对。
在等待拿货的日子里,华伦一直在没钱的苦难日子里挣扎:毕竟在海边捡贝壳稀奇物,或者退潮捞海鲜,不是天天都有收获。一下子花掉全部积蓄,不是华伦过去曾有的行为。毕竟没有积蓄接济,靠海生活常常有上顿没下顿。更何况,现在已经是冬季,随时可能上冻封海,那样就彻底没有了生活来源。
到那时,自己是不是也会像四爹那样,沦落到去乞讨?想一想,华伦都能感受到自己心底的悔恨,忍受着理智中绝望的鞭挞。
本来,这五百多个大钱,可以让他过一个幸福的冬季!可现在,一无所有的华伦,只剩下空洞的渴望,渴望能从那只传承之靴中得到数不尽的财富!哪怕是穿上了那只靴子,每天都能在辛苦后得到收入,一份不必很多的稳定收入,就满足了。
现实是无情的。
看着床头上的两只仿靴,再想想藏起来的那只真靴,华伦的心里就充满了痛苦和懊恼,嘴里喃喃的骂着:“怎么就鬼迷心窍了呢?怎么就鬼迷心窍了。”
想想刘老汉给他做的那只左靴,这可是纯粹的扔钱,嘴里又开骂:“可恶,拾来的靴子也要卖五百大钱!”
想想那只真靴,看品相就是一只做工还算细致的旧靴。靴面、徽标,还有尖头的金属,都显得颜色暗淡,怎么擦也不亮,也看不出什么材质。
就是这样一只靴子,有什么秘密居然值得传承千年?!
华伦绞尽脑汁也想不透,轮番尝试着抱着、穿着,睡了几天也没啥特殊的感觉,连做梦也没啥新意,只能藏在储物室里。
品相一般也就罢了,最恶搞的是,那只真靴里的内垫,只是轻轻用力一拽,居然就掉了出来。
这层内垫应该和鞋底缝合,仔细端详却没发现缝线和针眼。
内垫掉出来就暴露了鞋子底部的构造:深青色的、有弹性的材质,不是常见的皮革。看起来有点像岩石一样粗糙,摸起来却很柔软。鞋掌和鞋跟部位都有一处圆柱状的凹陷,不过没有贯穿鞋底。看看大小,放进四枚大钱,估计不会垫脚。
翻过来,就可以看见鞋底篆刻的三个大字。华伦问过坊市里摆摊卖字的书生,唤作“浑天靴”。厚重的字体,与周边的暗纹浑然一体。
相比真靴的品相不显,那只刘左脚可就差太多了。那只劣靴太过不堪,刺鼻的粘合胶气味,估计没有个把月不能散掉。还有那糟糕的靴标,真靴和五星靴的靴标,和靴身做得紧紧贴合、浑然一体;而刘左脚的,居然是在靴面上钻了三个洞,用丝缕固定住。
右手伸出食指,摸摸裸露出来的丝头,居然是铁丝!只是一摸,锋利的丝头瞬间刺破肌肤,溢出一滴血珠贴在手指肚上,很无谓的受伤了。华伦忍住扔掉的愤怒,反过来看鞋底,随意刻了三个字,不仅模糊,还歪歪斜斜!
刘左脚就算了,可五星靴和真靴也根本无法搭配。华伦充满恶意的想:那个小厮是在故意陷害主子,要不怎么会订做一只无法配对的靴子!
看看右手食指上的血渍,华伦无奈换只手拎起那只五星靴,走进储物室,翻开用来掩蔽的杂物,真靴露了出来。
端详着手中、地上的两只靴子,无意间忘了血渍,伸出右手要拿起那只真靴比对。当手指快要靠近靴子,手指上的那滴血,恰好落到了徽标上,原本暗淡的表面,一抹寒芒乍现,自左向右闪过,瞬间消失。
华伦的心头,突然像有一只小虫子爬过,此起彼伏的刺痛感,顺着一条固有的经络脉路蔓延,直到小腹后才消失。洞外阳光明媚,岩洞里不是特别阴暗,这一切在闪电般的短暂中完成,之后再没有什么变幻和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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