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仙》【全本】长龙

《侠仙》全本 作者:长龙

内容简介

《太古玄经》有言:天孕一石,名天启,分两仪,天罡,天琊也,一邪一正。两仪相争,石分,天罡天琊游于玄空,尘埃落于太土,遂生万物。凡人天龙,得天罡、抗…

正文预览

『状态:已完结』
『内容简介:

  《太古玄经》有言:天孕一石,名天启,分两仪,天罡,天琊也,一邪一正。两仪相争,石分,天罡天琊游于玄空,尘埃落于太土,遂生万物。凡人天龙,得天罡、抗…』

——章节内容开始——-
作品相关
  引子一:太初两仪
  《系辞传》有言:“《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又有古语云:“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太初,宇宙之始,混沌不分,正邪未明,善恶无存,冥冥中有灵气,为天启之灵。
  岁月悠悠,天启之灵渐渐凝结成石,其圆如珠,色如晶。灵气中渐渐分出正邪两仪,有如磁石的南极二极。正邪之灵于石中斗争了亿万年之久,难分胜负。
  后来,那天启灵石终于不堪承载其中正邪之灵的争斗,爆炸开来。巨大的能量使整个宇宙产生剧烈振荡,轻浮者上升为天,重沌者下凝为地,是为太玄圣土。自此,天地始分,正邪之气也分离开去,化为善恶二道。
  天启灵石的爆炸,产生了无数的碎片残渣,落于太玄圣土之上,后又经亿万年的进化演变,遂成为草木,虫鱼,鸟兽诸类生命。遂生万物。
  经过漫长的进化历程,各个生命族类越来越多,越变越强,诸兽中有聪颖者渐悟天地之道,找到长生之法,又可引天地灵气为己用,修行为妖。
  又有一种猿类进化为人,是为凡人。
  人之贪欲永无止境,不断寻找长生之法和驾驭天地万物之术,经过无数的失败,终有异人成功领悟了宇宙奥妙,怀正灵之气者修行为仙,怀邪灵之气者修行为魔。
  自此,太玄圣土之上,仙、凡、妖、魔、兽并存,唤作五界。
  然而,太初之时,宇宙灵石爆炸开后,除碎片残渣之外,还有二块较为完整的晶体,一正一邪,正者唤为天琊,邪者唤为天罡。此二名之由来,是为告诉世人,正中有邪,邪中有正,正邪本为一体,不可分离。
  天罡、天琊二石游于宇宙之中,漫无归宿,他们身上的灵气渐渐消散于漫漫天宇,灵力越来越弱。
  他们必须找到一个寄生体,与他们同修同长,并将他们的意志和能量施展出来。
  最后,身怀邪灵之气的天罡之石首先发现了这块太玄圣土引子二:狼月传说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狼月山本是一座高耸入云的独峰,四面环绕着绵延无边的重重密林。没有人来过狼月山,因为要穿过那片神秘而古老的丛林,无疑是一个巨大复杂而又冒险的系统工程。
  有一天,一块带着火焰的石头从天而降,正砸在狼月山的顶峰上,将这座高耸的山峰硬是活生生地砸出一个大坑,巨大的爆炸使得整座山峰降为平地,四散的沙石飞溅开来,在那石头的着陆点四周散落集聚,形成了一片四面环山的盆地,而那片盆地,竟然也有绵延千里之广。那片古老的森林也被一扫而光。
  生命的种子最终还是存活了下来,环形山的四周又长满了林木,但那块盆地却被连日的大雨灌满了水。大坑里蓄积的水越来越多,最终冲垮了大坑东南面的一角。大水奔流,冲刷出一条巨大的江河,流向遥远的大海。而开了一口的环形山,正有如一弯美丽的狼牙月,座落在丛林的中央。这里气候湿润,雨水丰富,竟然形成了那条大江的源头。那条大江就是后来的凌波江。
  后来,有一名美丽的仙子,因为眷恋红尘,就带着她在凡间寻找到的如意郞君降临到这块与世隔绝的地方,繁衍生息,然而凡人寿只百年,如意郞君阳寿已尽,仙子不愿独活人世,就站在空地中央,化为一尊石像。他们的子女就围着这尊石像,建立起了村落。在村子的正中央,至今还有一尊仙女的石像,而这片村落也因此得名仙石村。
  传说已经久远,这世间到底有没有仙,没有人知道,这村子里的人到底最初来自何方,仙石村的人也说不清楚。如果仙子真的是和如意郎君到此隐居,全村人应该同姓才对,可是,村里的姓氏却是各有不同。不过,他们更愿意相信那个老祖宗留下来的美丽传说。
  如今的仙石村,仍然与世隔绝,规模已近千人。千百年来,没有外界的人来过这里,因为要到达这里,唯一的途径就是沿着那条湍急的凌波江逆流而上,但是那条江到底有多长,谁也说不清楚。而仙石村的人也从来没有人出去过,因为世世代代的渔猎生活,自给自足,怡然自乐。更重要的是,他们信奉祖先的遗训:仙石村的人只属于这里,外面的世界全都是恶魔,而那片丛林是上天赐给他们的天然屏障。
  而那块石头,有人说是一块巨大无比的陨石,也有人说是一块像指头般大小的小石子。
  更有人说,那是混沌之初,天地之始的灵气凝结而成。那块石头,吸浩宇灵气,与天地同生,同长,同修。故而唤作天罡灵晶。
  故事,就从这里开作者简介与签约感言
  一、作者简介
  笔名:长龙
  性别:男
  籍贯: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
  现址:四川省成都市
  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
  职业:成都龙忱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qq:170254173
  二、创作动机
  经过一段时间的沉默,长龙感到肚子里有些东西在骚动,令长龙寝食难安,实在憋得慌,最后兴奋过度,没有忍住,一不留神就射了出来,喷到了电脑屏幕上。拙作《侠仙》就此诞生。
  三、签约感言
  经过两次申请失败,经过编辑与青训营教官们的热情辅导,经过自己的坚持与执着,最后,终于签约了。
  感谢天,感谢地,感谢阳光照射着大地。感谢的兄弟姐妹们,感谢科大的同学校友,感谢所有给我鼓励和支持的朋友,感谢其他天南海北不认识的叔叔阿姨、哥哥姐姐、弟弟妹妹。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我一向相信这句话。
  《侠仙》是我修仙类作品的处女作,但我相信,他会是开启我写作之门的金钥匙。不论如何,我都会努力。听编辑大大的话,多读,多写,多更新,少说,少闹,少搞基。
  唯有以不懈的努力,不断的更新来回报各位大大的厚爱!
  再拜!
  希望喜欢的朋友收藏支长龙短文合辑
  本篇内容与正文无关,是长龙这些年写过的一些小短文的合辑,发上来以娱众目。
  本篇内容将持续更新自《游龙戏天》完结。有事没事,可以进来看看。更新后,在目录中可以查见新篇章。
  目录:
  1、未了情
  2、沦落
  3、杂感美文
  4、那年那月
  ……
  1、未了情
  烛光摇曳,映红了佳人微醉的脸。略施粉黛,笑靥绽放如七月的花。
  手轻扬,红袖拂处,暗香幽幽来。兰花玉指纤纤,端起的龙凤碧玉樽里,盛满了十年的等待,百年的承诺,千年的因缘。
  两臂相交,四目含情,这一杯热酒入口,此生此情,纵天荒地老,永将不移不弃。
  双手捧起佳人的脸,流下感激的热泪,这些年,你受苦了。今日汝即为吾妻,这脸,这人,吾将疼爱一生。佳人喜盈眉梢,羞涩如今夜的娇月。
  洞房春情,一刻千金。红烛燃尽,窗洒月痕。
  风云无常,城下兵临,战报频传,即刻出征。
  佳人亲手取下挂在墙上的长戟,递到夫君手上,君当保重,勿忘今日浓情。
  夫君全身披挂,铠甲鳞鳞,大红锦缎披风在夜风中呼呼作响,面色凝重如秋夜孤霜。此去生死未卜,然英雄当精忠为国,自古忠孝难全。待某驱走胡狗,当再续此情。
  月光如银,寒风似刀。白马呼啸,蹄声渐远。
  佳人斜倚门框,伸出的纤手指向夫君远去的方向,似要呼唤,却又止住。
  风卷锦袖,月映泪眼。天妒此情,唯有任君远去。
  男儿有志,不宜以妻为念。妻当日夜翘首企盼,静候凯旋佳音。
  朝阳如血,黄沙弥天。
  城前斜影里,驻立着强兵十万,刀剑如林,旌旗蔽日。大军压境,城将破,国何堪?唯有拼死一战。
  城门开,一骑白马绝尘,如离弦利箭,大红披风刷刷起展,手扬,长戟寒光乍闪。英雄豪气,敌胆俱裂。身后兵马如潮涌,此战,为国,为城,更为了佳人平安。
  黄沙滚滚里,短兵相接,刀光剑影,飞矢如蝗。长戟舞处,人仰马翻,血肉横飞。
  杀声震天,血流成河,尸横如山。朝阳望之后怕,急急躲入乌云间。
  马失前蹄,人跌阵前,万箭穿心,血染沙场,只叹英雄气短。
  风乍起,细雨飘洒,似要洗尽这土地上的血污与遗憾。
  用最后的力气,拄着长戟起身来,回望将陷的城池一眼,吾身将死,无力回天。
  城将破,妻若何?
  嫁给我,是我的幸福,却是你的不幸,这是命不堪当,还是天眼未开?
  我辜负了你,你的美丽,你的温柔,你的深情,你的企盼。
  我只有默默死去,而你,此刻,是否仍站在门口张望?
  如果有来生,我不会再娶你,不是因为我不爱你,而是因为我太爱你。
  2、沦落
  一
  沦落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沦落到了天涯。
  天涯在哪里,连沦落也说不清楚。也许江湖中本没有天涯,是沦落的人多了,也就有了天涯。
  沦落已记不清楚自己本来的名字,那名字如此模糊,如此遥远,仿佛只是一个上古的神话。
  而沦落这个名字,却正像回荡在天涯的一首渔歌,飘渺而悠远。
  “我本不叫沦落。”沦落说,显得如此沦落。
  不错,沦落之所以沦落,并非他原意沦落,只是这个沦落的江湖不允许他不沦落。
  如果我不沦落,这个沦落的江湖会认为那个不沦落的我才是真正的沦落。
  一个不沦落的人在这个沦落的江湖是无法生存的,沦落明白这个道理。
  一个沦落的人是不会把不沦落的沦落当朋友的,沦落明白这个道理。
  沦落是个怕孤独的人,所以,沦落必须沦落。
  既然选择了沦落,就一定要沦落得彻底一些,沦落得出类拔萃一些,沦落对自己说。
  于是,沦落做出了一个其他沦落的人难以理解和接受的决定:到天涯去沦落。
  没有人相信沦落会采用这样的方式去沦落。
  “沦落,你不能如此沦落!”沦落的朋友劝沦落。
  我既然选择了沦落,就不想跟天下沦落的人用同一种方式沦落。沦落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沦落得看着无尽的远方,仿佛他知道,天涯就在那里。
  沦落走了,离开了原先那个沦落的江湖。但是他有一件事不明白,到底是自己离开了原来那个沦落的世界,还是,只是换了一个沦落的方式?
  沦落到天涯的时候,他没有想到,原来天涯沦落也只是一种最普通的沦落的方式而已。
  原来沦落甚至连沦落的方式都没有换,而只是换了一个沦落的地方而已。
  但是沦落不想回去,因为可笑的自尊!
  江湖中的人都知道沦落去了天涯,因为江湖中没有人去过,所以,沦落因为去天涯沦落而出名了。
  沦落已不在江湖,但江湖中却有沦落的传说!
  而天涯的沦落,并不知道他在江湖中竟被人传为神话!
  天涯有传言,沦落回去了!
  天涯的人不相信沦落回去了,但是沦落真的离开了天涯。
  沦落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
  只有沦落知道。
  沦落只是想在天涯也留下一个沦落的传说
  二
  沦落离开天涯,走入这片荒漠,已愈两月。
  烈日当空,沦落坐在沙滩上,汗水湿透了他的衣服。
  沦落的剑插在身旁,在烈日下泛着寒光。沦落磨这把剑已经磨了近二十六年。沦落要用这把剑,去征服他想要的一切。
  沦落的马打着响鼻,抗议连日来的跋涉。沦落太累了,马也太累了。沦落的嘴唇已经渴得干裂,水袋里却没有一滴水了。沦落有些想念天涯的那片湖泊。
  残阳如血。
  沦落站起身来,他必须上路了,不然,他就会渴死在这无边荒漠之中。沦落牵着他的马,慢慢前行,后面留下一串长长的脚印。
  沦落的影子在大漠中拉得老长,老长。
  突然,沦落的马加快了脚步,异常兴奋。沦落知道,一定是前面有什么惊喜在等着他。
  沦落跨上马,在大漠上驰骋,身后扬起滚滚沙尘。
  终于发现,真的是有绿洲!
  大漠深处,有一眼孤独的清泉。
  沦落和马飞奔过去,恨不得一下子把整塘水饮干。
  这时,沦落才发现,竟然清泉旁边,还有一位美丽的姑娘,一袭长裙如天边飘落的彩云。
  沦落不好意思地说:我叫沦落。
  姑娘说:原来你就是沦落,我叫扶摇。
  沦落惊讶。
  她竟然知道沦落的名字。
  她竟然叫扶摇。
  沦落想起一位叫婉清的朋友曾告诉自己,人如其名,你叫沦落,你就注定一生沦落。而她,竟然叫扶摇。
  更惊讶的是,沦落看到扶摇的双唇竟然干裂。
  你为什么不喝这水?沦落问扶摇。
  我要用这水去浇灌园里的花草,扶摇如是说。
  沦落望着扶摇带着血丝的眼睛,若有所思。
  沦落感动于扶摇的做法,但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她本性的善良,或是生活的墨守陈规?
  但此时,沦落更想做的是,他一定要用他手中的剑,去凿一眼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甘泉。
  也许这个决定,会让沦落如野马般的流浪,终将止于此地。
  也许,这就是沦落的归宿。
  三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沦落疯狂地挖凿着沙子,为了那个美丽的梦想。
  沦落的双手已经忘记疼痛,血凝成老茧,身体愈发消瘦,皮肤干裂,身上甚至已经流不出一滴汗来,筋疲力尽。他磨砺了二十五年的利剑,也被这无情地荒漠夺去了锋芒。虽然不想放弃,但他真的累了。
  沦落终于醒悟过来,在这无尽的荒漠里,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甘泉。有的只是无尽的烈日、狂风、还有沙尘。他必须接受这个无情的现实。但为时已晚。
  沦落无力地躺倒在沙滩上,任狂风吹来沙尘将他掩埋。他已经无力挣扎。那把满是缺口的剑,还插在沙堆上。
  ……
  “沦落,你不应该叫沦落,听起来好颓废。”扶摇抱着沦落的头,看着他醒来。是她用那塘里的清水,滋润了沦落已经干涸的身体和灵魂。
  “那我应该叫什么?”沦落问。
  扶摇没有回答,她把沦落的头轻轻地放在枕头上,慢慢地走出了房门。在关上门的瞬间,她望着沦落说:“请记住,沦落已经死了。还有,我也不叫扶摇!”
  “沦落已死了,沦落已经死了!”沦落不断地回味着这句话。突然从床上跳起来,推开房门。
  满园花草,香气扑鼻。一柄满是缺口已经生锈的剑,还插在青油油的草坪上,那里,莫非就是当年掩埋自己的地方?
  “你傻傻地想为我凿一眼甘泉,我并没有阻止你。因为我虽然知道那是一个遥远不现实的梦想,却是一个美丽的梦想。你的失败会让你看清现实,你的努力让你成长,你的付出让别人看到你内心深处的善良与情谊。你应该有一个属于你的地方,那是你的归宿,但不是这里。抛弃沦落的躯壳,带上这柄我为你打造的利剑,重新踏上你的征程吧。我之所以告诉你我叫扶摇,是因为希望你在遇到我之后,知道世间还有扶摇二字。我不叫扶摇,扶摇这个名字,是为你而取的。”
  “那你叫什么?”
  “这不重要,你只需要记住,以后,你叫扶摇。这里不是你的归宿,但永远都可以是你的栖息地。我会为你种下一片四季盛开飘满醇香的玫瑰园,在你走累的时候,可以回到这里来,躺在玫瑰树下的草坪上,仰望那片只属于你我的蓝天。”
  扶摇眼含泪水,接过女孩递过的剑。那是一柄千年寒铁铸成的剑,无坚不摧,在阳光下,放着耀眼的光。扶摇相信,他会用这把剑,去征服他想要的一切,去摧毁伤害女孩的一切。这把剑里注入的,有女孩的企盼和情谊还有赐予他的无尽的勇气。
  女孩在扶摇脸上轻轻一吻,转身走入房门。
  扶摇看到他的马还拴在房前的树上。他解下缰绳,踏鞍上马。
  残阳如雪,扶摇的马驰出绿洲,在大漠上飞奔,扬起滚滚的沙尘,影子在身后拉得老长、老长。
  3、杂感美文
  有人说:人生是黄山烟云,桂林山水,是浪花翻腾,潮起潮落,是万里平沙落秋雁,三月阳春映白雪,是一壶浊酒酬壮志,三千铁甲向金戈,是意气风发,纵横天下的征战,是快意恩仇,金貂美酒,冷月孤歌的飘泊。
  春风得意夏花艳,秋黄飘落冬寒啸。四季更替,日月轮回,光阴似水东流去,几多欢喜几多愁。人的生命,于宇宙之长河,就是一粒沙子,一滴水汽,当浪花翻滚时,他们跟着跳跃,当水面平静时,终归消沉,最后,在烈日下蒸发,消散……
  苏东坡说得好,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
  从一出生开始,也许,我们的命运就在冥冥中注定,于是,我们朝着那个不明确的目标努力地狂奔,流下汗水、泪水、血水,最后,我们得到的统一的答案是:死亡。曾世强说:我们一生努力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我们有什么样的命。
  走累了,停下来,甩甩头发,抖抖泥巴,找个安静的角落,躺下,仰望苍穹,让心灵回归自然,让人性重获新生。站起来时,蓦然回首,发现带着的唯有心情,留下的只是脚印。
  有首歌唱得好:我们都在不断赶路,忘记了出路,在失望中寻求偶尔的满足,我们都在梦中解脱清醒的苦,流浪在灯火阑珊处。
  今宵把酒问明月,天涯浪迹何为伴?
  谁,可愿伴我读西去的东风,看回眸的落日,听午夜的琵琶,品清泉,赏老窖,纵剑于青石之上,刻下一曲永恒的凯歌?
  看不清俗世纷争,读不懂人间风情。
  4、那年那月
  夜幕笼罩着这个西部的小县城,路灯的光线显得那么微弱。我躲在黑暗的角落里,却可以看得见“疯子”眼睛里的血丝。我知道,他已经兴奋得有些按奈不住,而我,却紧张得发抖。
  疯子本叫冯智,我知道他叫疯子甚至比知道他的真名还要早。
  疯子留着一头齐肩长发,染得红黄相间,烫得卷而蓬松,额角和左脸各有一处刀疤。
  初二那年,他就把一个女孩子的肚子搞大,在小镇上引起了不小的风波。“疯子”和女孩双双被开除。
  后来,他爸花钱让他到县里的技校上学,于是我便认识了他。因为我也在这所技校,只不过我上技校是因为没有考上高中,而不是搞大了某个女孩的肚子。
  疯子拍拍我的肩膀说:“放松点,兄弟,第一次我就没这么紧张。”
  我放松不了,因为今天晚上我们要做的事情,我以前连想都不敢想。
  是疯子带我走上了这条路。而最初,我根本意识不到我走上了这条路。
  我和“疯子”在一个班,学计算机。第一天来上课,我还怀着激动的心情,心想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跟比尔盖茨就是同行了。
  后来我才知道,招生简章上全是骗人的。一个初中毕业的学生,学计算机就是扯淡,一个简单的办公软件就学了一个学期还没有搞明白。最关键的是,这里的学生没有一个是来学习的,他们一般家里有些钱,初中毕业了,不想这么早去工作,于是就打着学习的旗号过来混两年。而学校也完全明白这些学生的初衷,老师跟学生打成一片,基本上学几年不用考试花点钱也可以弄个毕业证。
  于是在这种大环境下,我也就近墨者黑了。
  和疯子成为朋友是有一次班里一个“大哥”级的人物“借”走了我那个月的生活费。我家里并不富裕,我不敢找家里再要钱。当我生活极其窘迫的时候,疯子大手笔地甩给了我一千块。那不是小数目。我不敢相信,也不敢要。于是疯子把钱收了回去,但是那个月,每到吃饭时间,他都来找我,跟我一起去吃饭,当然是他买单。到了晚上,三天两头地带我去ktv唱歌,唱酒,认识了一大帮朋友。我很感激他。
  那些朋友叫什么名字我都不知道,只知道他们的绰号,诸如疯子,肥猫,六指,阿花,小强,三娃,菜花蛇等。还有一位感觉很有钱,大家都很尊敬的人物,大家都称呼“九哥”。
  第一次见九哥,九哥见我没有手机,立马就把他的手机甩给我用。我当时差点没感动哭。
  我问疯子他们家是不是很有钱。疯子说没有,这年头,要钱得自已挣。
  话是没错,可是,我们这样的小屁孩,挣钱仿佛离我们还十分遥远。疯子说,朋友多了,门路就多,只要朋友们觉得你不错,大家一起努力,天都能翻过来,还怕挣不到钱?疯子的话总是让我觉得很有道理。
  好像疯子的朋友都很阔绰,我们在一起消费的场所都是灯红酒绿,买单的一出手都是几百上千。我几乎没有给过钱,却天天过着夜夜笙歌,顿顿酒肉的生活。我觉得欠他们太多,却又无以为报。
  没想到,报答他们的机会来了,我却犹豫了。
  疯子给我说,有个人跟九哥过不去,九哥要他一根小姆指。我当时差点吓晕,有什么深仇大恨,要下这样的狠手?
  疯子一脸鄙夷地说:“九哥对你怎么样?要不要跟我去,你自已好好想想吧,明天给我答复。”
  那夜我没有睡。
  我知道我无法拒绝疯子的请求。但是我也无法接受这样我无法想象的请求。矛盾得我想哭。
  一睁钱看到的东西,衣服,手机,还有那把闪闪发光我曾经十分喜爱的小匕首,现在都变得那么狰狞可怖。
  原来一切都是诱饵,可我却心甘情愿地自已要去咬住。
  既然是自已犯的贱,那就去承受吧。
  第二天我跟疯子说:“我去!”
  疯子一拳打在我的胸口笑道:“九哥果然没看错你!”
  那个跟九哥过不去的人是个发廊的老板,具体因为什么事情我并不知道,疯子说他也不知道,总之九哥叫我们去做就没错。
  我们一行三人,除了我和疯子,还有小强。我们一根接一根的抽烟,在等待一个下手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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