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大隋》【全本】木子蓝色

《重返大隋》全本 作者:木子蓝色

内容简介

开皇十八年,大隋帝国甲兵强盛,风行万里,如日中天。然而盛世之下,却也暗流涌动。从马贼到君临天下,笑傲群雄!继《隋末》、《晚唐》之后,木子蓝色《隋唐三部曲》之第三部!

正文预览

重返大隋
作者:木子蓝色

内容简介
  开皇十八年,大隋帝国甲兵强盛,风行万里,如日中天。然而盛世之下,却也暗流涌动。
  从马贼到君临天下,笑傲群雄!
  继《隋末》、《晚唐》之后,木子蓝色《隋唐三部曲》之第三部!

第一卷 烟花三月下江南

序章
  公元581年,杨坚篡周建隋,587年,吞并西梁,589,平定南陈,统一中原。588年,东突厥启民可汗称臣内附,上隋文尊号圣人莫缘可汗!
  开皇十八年,经过十余年的休养生息,大隋甲兵强盛,风行万里。社会民生富庶、人民安居乐业、政治安定,开创数百年来之前所未有之盛世!
  然而,隋帝将近花甲之年,却对已在储十八年的皇太子杨勇越生不满,阴有夺宗之位的杨广更是步步紧逼,大隋盛世的平静水面之下,早已是暗流涌动。
  ……
  十八年春,二月。大兴,东宫。
  寝宫之中,皇太子杨勇突然从恶梦之中惊叫醒来。脸上苍白,浑身汗湿。他怔坐榻上良久,声音低沉,“唤唐令则、邹文腾、夏侯福、元淹来!”
  虽然是半夜,但很快四人就到了。
  唐令则是太子左庶子,邹文腾是太子家令,夏侯福是左卫率司马,元淹是典膳监,四人都是东宫属官,且都是杨勇绝对的心腹之臣。
  “孤刚做了场恶梦,梦中又遇见了他。”
  太子家令邹文腾小心翼翼询问,“又是那个孩子?”
  “不。”杨勇有些疲惫的摇头道,“这次不是孩子,而是一个弱冠少年,手持着一把剑,向孤索命。”
  最近杨勇常做一个梦,更确切的说是这个梦已经做了好些年了,每年大约这个时节,他总要做几场恶梦,不过以往梦到的总是个孩子,而这次居然变成是一个少年,还拿剑来向他素命。
  听到此话,邹文腾不由的脸色微变。邹文腾是太子家令,也就是太子家总管,从四品高官,掌刑法、食膳、仓库、奴婢等,不过在东宫,邹文腾还掌着东宫内外通信往来,负责秘密情报,杨勇的话,让他想起一件事来。
  前不久,东宫秘密派往地方办事的一名铁卫,偶尔发现了一人身上带有被东宫曾经密令严查的玉佩。
  “玉佩?”杨勇先是茫然,然后突然脸色大变,“你是说那块玉佩?”
  邹文腾脸色有些苍白的点了点头,杨勇的脸则变的有些铁青。今晚梦中的那个少年,还有那块失踪多年的玉佩,一下子让他泛起无数过往尘封的记忆。
  “夏侯福,孤让你马上找到他,然后把他带回来!”
  夏侯福感觉周边温度都下降了许多。
  “生要见人,死要见尸,还有,无论如何也要给孤把那块玉佩找回来。”
  ……
  三月扬州,柳飘如烟。
  暮春时节的清晨,夏日将至,天气虽然晴好,但阳光还不算强烈,气温也还不算太高。为数十人的队伍于破晓时分启程,易风策马骑行其间,满心焦虑。季瑶失踪半年之后,这次他终于找到了一丝蛛丝马迹,隐约在江南扬州现身,他迫不急待的赶赴江南。这是隋开皇十八年的春天,易风正好十八岁,他生于大隋建国之日。
  队伍已经来到了扬州六合县郊野的瓜步山下,这里有一个不小的庄园,修的很是隐密而坚固。魏豹认为这庄园的主人是个盐商,而季瑶现在正在他的手上。易风想起和季瑶相识相知相处的这些年的经历,不禁怒火难熄。季瑶是他最好兄弟的妹妹,三年前,好兄弟季虎替他挡箭而死,临死前将妹妹托付于他,让他好好照顾她。他曾在季虎临终之时起誓,将来会娶季瑶为妻,一辈子好好照顾她。
  然而今年元宵之时,季瑶央他陪她去幽州城看元宵灯会,他却因为临时有事而没去,结果就发生了季瑶在幽州城中失踪的事情。每年的灯会,金吾不禁,热闹非凡,可也总会发生许多年青姑娘、妇人和孩童被拐骗、掳走的事情。
  易风不知道眼前这个庄园里的扬州盐商,究竟是从人贩子手中买到的季瑶,还是亲自在幽州城中掳来的季瑶,总之他已经触犯了易风的逆鳞。
  十骑静静伫立在晨曦的山脚庄园前,人马呼息在空气中交织成蒸腾的白气。
  易风挥手,低声下令准备突袭庄园。他的黑色长发在头顶挽成一个髻,颌下刚冒起黑色的短须,看起来比实际的年龄略微成熟一些。将近七尺的身高,星眉剑目,猿臂蜂腰,白色的深衣扣着一条镶玉的革带,外面罩着一件银色披风,腰上还悬着一把玉具长剑。此时他的眼眸着闪烁的全是怒火,怎么看也不像是平日那个总是翩翩儒生公子的样子。他已经将一面银色的狰狞面具戴在了脸上,这是动手的标志。
  清晨的寂廖里,易风抖开披风,右手握在了宝剑剑柄的玉饰上,用力拔出宝剑,开口朗声说道:“杀进出,救出季瑶,任何反抗者,杀!”语未毕,他高举长剑过头。
  魏豹紧跟着拔剑:“敢惹我们,这是找死,杀他个鸡犬不留,寸草不生!”
  面对着一个坚固的庄园,虽只有十骑,可易风和魏豹等人却没有丝毫的畏惧,甚至他们根本没有把这庄园放在眼里。这并不是他们狂妄,而是他们事先探明,这庄园中人并不多,只是一处别庄,约有数十人,但都是些庄农妇孺,护院庄丁不超过十人。而他们十骑,绝不是区区几个庄丁和一群农夫能挡的住的。更何况,他们还选择了清晨之时突袭。
  易风留下了魏豹等三人在外面守着,以防有漏网之鱼。他率六骑悄然摸向庄园!
  一切都很顺利,甚至比预料中还要顺利,他们顺利的打开了庄园大门,进入了庄中。
  很快,易风就心生警兆,隐隐感觉到不对劲。
  一夜静了,此时已经是清晨,可庄中居然一个人也没有见到,好像每个人都在睡懒觉。
  当易风意识到自己处于危险境地的时候,一切都已经迟了。
  他注意到庄中两侧屋脊上闪耀着一些不自然的光亮,出于直觉,他本能的嗅出了一丝不详的味道。
  “停,这里不对劲,快退!”
  易风拔马转身,当机立断大声喊道。他周围一共六骑,这六人都是彪悍骁勇之辈,若对付普通庄丁,能一以敌数都没有问题。可现在他们置身于一个狭窄的庄门狭窄街道上,两排房屋将狭窄的街道包围,使他们处于一个狭窄的地形中,街道两边的屋顶,正好对他们居高临下。
  就在这时,易风听到头顶传来了一声呼喝,他下意识的抬起头。
  “小心弓箭!”
  易风大叫,在下一个瞬间,数十支箭羽自两侧屋顶破空而发,发出尖锐的呼啸。
  这次突然的箭雨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一侧的赵三来不及取下搭在马鞍旁的盾牌,直接连中数箭被射成了刺猬,只来的及在倒地前发出凄历的惨叫声。王老王则被连人带马钉在了地上,手脚抽搐着。街道上响起一阵沉钝的声音,那是箭头钉入肉中的可怕声音。
  等易风他们左挥右挡,解下盾牌聚拢一起时,第二阵密集的射击接踵而至,然后是第三阵、第四阵、第五阵……
  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的倒下,再强悍的武士,在这种狭窄的地形遭遇伏击,也插翅难逃。就当易风以为自己将要命丧于此时,凌历的箭雨突然停止了下来,易风扫过身边,入庄的六个兄弟,现在还只剩下了三个,其它三个都死了。剩下的四人,也都受了轻重不同的箭伤。
  易风知道现在局势已经超出控制,他不知道为何原本只是一个盐商所在的庄园,会有这么多的弓箭。而且看对方的箭术,还有这些羽箭,明显不是普通的弓箭和弓手,这种射法,像极了军中的卫士弓手,弓箭也是制式弓箭。这是一个陷阱,只是他不明白的是,如果对方是军方的人,为什么要千里迢迢布下这样的陷阱,把他们从北方引来江南扬州。
  还有,他们为何停止放箭?
  “藏头露尾之辈,可敢报上姓名?”易风怒吼。
  愤怒的声音在充满血腥味道的空气中回荡,前方一阵脚步声响起,数名身着皮甲的黑衣人拱卫着一个壮汉出现在街巷另一边。
  “易公子还是多关心下自己的性命吧。”那壮汉阴笑着,“某费心请你来,只是想请易公子回答某一个问题,杨林在哪?”
  “季瑶在哪?”易风怒瞪着壮汉。
  “再问一句,杨林在哪?若不认真回答,你也别想再见到你的女人了。”
  “我不认识什么杨林!”
  壮汉如毒蛇般的打量了易风片刻,换了个问题:“听说易公子有一面贴身玉佩,上面刻着易风二字,还请借来一观。”
  易风愣了一下,他从小身上就带着一面玉佩,上面用篆字刻字易风二字,这玉佩他带了十八年,知道的人却很少,没想到,今日却有人用这样的方式来打探这枚玉佩。
  他探手入怀,将那块还带着温热的玉佩取在手中。
  对面的壮汉看到那枚玉佩的一刻,眼睛露出惊喜和狂热的目光,“就是它!”
  易风将玉佩收回,“把季瑶交给我,再放我们离开,我可以将玉佩交给你们。”他看的出来,那人对这玉佩有极大兴趣。虽然这玉佩可能有他身世的线索,可此时,为了女人和兄弟,还有自己的安全,他愿意拿来交换。
  却不料,那壮汉哈哈一阵大笑:“你以为,今天你们还能离开这里吗?”
  易风脸色阴沉了几分,他低声的对身边的兄弟道:“准备拼命突围,只要退出庄园,到了外面,就还有希望。”一边说,他一边拼命忍住痛楚,在刚才的袭击中,他中了一箭,还好不是致命伤。
  “将他们拿下,要活的。”壮汉已经在下令。
  “冲!”易风一声大吼,当先策马杀向庄外。
  这里屋顶上的弓箭已经停止,从屋内和街巷内冲出数十名手持横刀长矛的黑衣人,因为活捉的命令,让易风等人又有了一线生机。手起剑落,将一名挡在面前的黑衣刀手的脑袋一刀斩落。从包围圈中冲开一条裂缝,凭借着跨下灵俊的战马,一口气奇迹般的冲出了庄门。
  可就在此时,胯下战马一声哀鸣倒在地上,被后面追赶的黑衣人连中数箭,倒地不起。
  又是几声惨叫,跟在易风后面的三个兄弟都没能冲出包围圈,重被围在了庄门内。易风睚眦欲裂,绝望的大吼一声,提起剑,瞪着血红的眼睛回身向着敌人冲去,下一瞬间,他手起剑落,连接将两名黑衣人斩杀,可自己却也被一把横刀从背后刺中。
  一名黑衣人提刀赶上,从后面一刀背将易风拍晕在地,正准备扛回去献功。却只听一阵急速的马蹄声赶到,留在庄外的魏豹三人正好赶来,一矛刺死那个刀手。
  “豹哥带二哥离开这里,我们殿后!”另两人见易风已经昏倒,大声喊道。
  “不,要死一起死。”魏豹道。
  “豹哥说什么蠢话,忘记出来前大姐头交待的话了吗,无论如何,保护好二哥。”
  魏豹犹豫片刻,最后一咬牙将易风提上马鞍策马向南而走。
  向南逃了许久,眼看隐隐追兵又至,魏豹看着还昏迷不醒的易风,心中焦急。一马载二人,这样下去,肯定逃不掉。双跑了一段路,已到大江岸边,看着江边的芦苇荡,他心生一计,勒停马将昏迷的易风藏在江边一处芦苇丛中,然后重新上马,调转风向引着追兵向另一个方向而逃。
  直到天黑之时,魏豹才甩开了追捕的黑衣人,小心的绕回到了江边,摸到了那处隐藏易风之处,却惊惶的发现不见了人影。

第001章 毁人名节
  阵阵春风刮过,将一小团一小团的柳絮从树上吹下,洁白的柳絮随风飞散似飘絮,其中一团,飘落在凌云那头那头披散开来的湿漉漉头发上,将此时的凌云越发的衬托的有些狼狈和不堪。
  不过此时的凌云焦燥和不安之中,还夹杂着更多的怒意。
  在浑身湿漉极显狼狈的他面前,高明月正带着两个年青女子以及八个彪形壮汉把凌云死死包围着。看起来也就十六七岁的高明月用比凌云还要愤怒几分的目光瞪着他。
  “易风,你必须入赘高家庄!”
  凌去愣了一愣,随即立马把眼睛瞪的比那野蛮女友似的高明月还要大,低沉的嗓门喝道:“第一,我不叫易风。第二,我已经有女朋友了。第三,刚刚我费那么大功夫把人救上来,你们不好好感谢,现在倒好,居然还讹上我了。总之,懒得跟你们在这里扯了,没这闲功夫,拜拜!”这年头,听说过扶摔倒老头老太太被讹医药费的,还真没听说过下江救落水者还要被讹做上门女婿的。
  “男子汉大丈夫,敢做就要敢当。你难道不知男女授受不亲,刚刚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众人亲眼所见,你对我姐姐又……又……又……的,现在还想不承认?”
  高明月说到几处关键地方,声音又轻又小,顿时模糊不清,凌云乐了。“又那啥那啥了,你倒是说大声点啊。”
  “无耻!”高明月脸上飞起几缕绯红,竟似有些羞涩。
  倒是旁边的那个可能只有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大声指着他道:“你刚才在江边对我们家小姐又搂又抱还拿嘴亲我们家小姐,还,还扒了我们家小姐衣裳……”不过这大胆的小姑娘话还没说完,却马上被旁边的高明月气极败坏的给连忙捂住了嘴,不让她把剩下的话说出来。
  “你别捂着,让那小丫头说,这还有地方讲理去吗?我好心从江里救上来个人,看她都窒息过去了,给她做人口呼吸,费这大半天劲,你们现在居然还把我说的跟个流氓似的,你们不感谢也就算了,有这么倒把一耙的吗?”说话间,凌云想起刚才救的那个姑娘那漂亮的脸庞和雪白的肌肤,不由暗点了个赞。想想刚才做人工呼吸时,虽然是无意,但也确实算是解开了人家的领口,观看了一番那番隐现雪峰旖旎风光,但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凌去虽然表面上强硬着,可心里头却暗自有些茫然甚至恐慌。
  眼前的这伙人,一看就来头不凡。
  那个刚才自称叫高明月的,还有她身边这两个小丫头,虽然蛮横不讲理,伶牙利齿的,但身后的那八个一声不吭的大汉,却个个都是虎背狼腰,拳头上可立人,胳膊上能跑马。
  只是此时这八人却全都身着古装劲服,发束成髻,脸色肃然,身佩长剑。而高明月和那两个小丫头还有刚被他救起的那个落水美女,也无一不都是全套古装汉服打扮。如果仅仅是这样,他还不至于心中惊慌如此。
  他心中有太多的疑惑不解,他头脑中隐隐记得。前些天他和一群损友说效仿古人烟花三月下扬州,因此折腾了一条画舫从南京顺长江游览下扬州,晚上快到扬州时,就在船上宴饮,当时喝了不少酒,半夜在船头吹风醒酒,谁知一不小心坠入江中。
  掉江里之后就感觉江心有一轮明亮的月亮在吸引着他,然后他一下子就被那团光包围了。再然后,好像过了很久,又好像只是一瞬间,他突然就浮出了水面,然后酒也醒了,还没等他准备去想怎么回事呢,就看到一个身影在江中随波起伏,他连忙游过去,费了好大功夫,才把一直像只章鱼似的想要缠绕住他的落水者救起。
  将她拖上江边,又是心脏胸腔按压,又是人口呼吸,才终于使她心脏复苏,救回一条命。然后他才发现自己救回来的这个年青姑娘一身古装汉服,窄袖至腕,裙腰高束,长裙曳地,脚穿高头履。虽然落水之后和凌云一样显得几分狼狈,但却反有种湿身诱惑。他当时甚至想起来一句诗,袅娜腰肢淡薄妆六胡宫样窄衣裳。而且这姑娘特别引人侧目的还是她十七八岁的丽颜,却满头白发。
  不过凌云很快发现,他自己身上居然也套着一身的湿漉漉的长袍呢。还没等他弄明白怎么回事,同样古装打扮的高明月等人就把他包围了。若不是那个被他救醒却一直在装昏迷的姑娘恰到好处的醒来解释,凌云估计自己没在江里淹死也要被他们打死沉江了。
  “易风,你算是个男人吗?”
  高明月操着一口带着河南腔的类似方言指责凌云,刚才那个白发姑娘也是那样的口音。他恍然间发现,自己以前并不懂河南方言,更别说这种似是而非的方言了,可现在他却全都听的懂,而且自己刚才脱口而出的好像也是这种话,这太奇怪了,总有股子让人说不出的不对劲感。
  “我说第三遍,我叫凌云,不叫易风。”
  谁知话音刚落,高明月皓腕一扬,一面玉佩亮起,她不屑的语气道:“这枚你从身上取下的玉佩上面明明写着易风二字,这种玉佩向来为贴身所佩带,多为大家子弟所有,你还想抵赖!”
  看她这认真的模样,凌云脸色凝重起来,难道说自己穿越了?要不然,如何解释身上的衣服,还有大晚上的掉江中,一浮出水面却成了白天,而且那片刻功夫,江上也没有了船只的踪影?还有自己身上的这长袍,还有自己突然听的懂并且会说她们的方言,等等。凌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他连忙低头打量自己,左看右看,弄的高明月等人也都一头雾水。
  “我们没偷你东西,这枚玉佩是刚才姐姐刚才无意间拿到的。”
  不过凌云现在根本没空理会这些,他脑子里都快要爆炸了,因为他发现,这副身体根本不是自己的。这副身体明显更强壮,肌肉贲起,腹部都有八块腹肌,甚至他以那几个大汉做参照物预测了一下,估计自己这身高怎么也得有一八零左右。
  “有镜子吗,借我用一下。”
  高明月虽然不解凌云那突然的变化,但还是把让刚才说话的那个侍女拿了一面小铜镜过来。
  铜镜有些小,而且还有些模糊,但以让凌风看清楚此时镜中的那个面孔了,真不是熟悉的那个面孔了。他茫然,甚至恐慌,这究竟是庄周梦蝶还是南柯一梦?究竟哪个是真,哪个是真,还是所谓的前世今生?
  “怎么,想要装疯卖傻?难不成你还敢嫌弃我姐姐?”说这话时,高明月已经如同一只做势欲扑的母豹子了。“你若是敢说个是字,我马上让你再回江里凉快凉快……”
  “我靠,至于吗?”看她样子不似做伪,起码那八个彪形大汉已经身体前倾,准备动手了。
  凌云真有些搞不清这究竟是虚幻还是现实了,或者说他一时有些难以接受,不想承认。而且,眼前的这群人也确实让他有种极深的危机感。他将脚下两只湿透的靴子踢掉,大声道:“感情之事,讲的是你情我愿,又怎么可能强迫。用不着你们动手,我自己跳!”虽然刚才在江里折腾了大半天,但他对自己的水性还是很自负的,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易公子真的这么讨厌奴吗?”
  就在此时,刚刚被一群人护走的那个白发的姑娘又出现,她换了一身衣裳,一套束的极高,直接束到了腋下胸口,直接把那先前凌云还有幸领略过的峰峦高高衬起,引人侧目。不过最让人侧目的还是那头白发,这头发总是让凌云感觉一股魔幻感。
  “如果是这样,刚才多有得罪,都是奴不对,还未感谢易公子救命之恩,就此别过,望公子一路保住。妹妹,把玉佩还给易公子,送他离开吧。”
  凌云站在那里,理智告诉他,还是远离这些人为妙。
  可看着她凄冷的转身,还有转身那刹那清冷的脸颊上滑过的泪珠,和那孤独的背影,他心里忽然有种说不出的莫名感觉。是怜香惜玉,还是神马,他一时也说不出来。可他却不忍看着她就这样离开,他突然想到,也许她先前并不是失足落水,而是有意跳水轻生,究竟是什么让这样一个女子,竟然选择轻生呢?
  难道,是那一头白发?
  高明月用力一跺脚,急道:“姐姐,那无耻之徒刚才那般对姐姐,已经损伤姐姐名节。如果姐姐不喜这个登徒浪荡子,那就一剑杀了,抛尸江中好了,放他离开,坚决不行。”
  我擦,光天化日之下,这是要强抢民男的节奏啊。刚对白发美人的那点怜惜马上被愤怒取代了,凌云二话不说,转头就向江中跑去。

第002章 逼婚
  凌云刚跑了两步,未等几个彪形大汉追上来,却是一阵头晕目眩,然后一下子倒在了地上。
  几个作势欲扑的大汉都愣了一下,其中一个走上前,仔细的查看了一下,起身道:“背上有伤。”
  白发的高浅雪已经转头回身,焦急的问道:“易公子不会有事吧?”
  “不是致命伤,不过一直未包扎,又在江水中泡了这么久,还吹了这么久的冷风,却是加重了许多,须得立即救治,不然有性命之危。”
  “那还等什么,马上带回庄内救治。”高浅雪立即道。
  武士高丁皱了皱眉禀报道:“小姐,他背上的是刀箭伤,新伤,而且……”他犹豫了下,还是实话实说,“而且以我的经验,非寻常箭伤,那是强弓射出的箭,绝非普通山贼盗匪的弓箭,是军中所用弓箭。”
  此话一出,登时让高浅雪和高明月两人都玉面微变。军中弓箭,他们很明白这话背后的意义。当今皇帝立隋之后,曾经下诏,私人不许私拥大刀长矛,劲弓强弩和铠甲,违者株连九族。一般的山野猎人用的猎弓都是软弓,箭支也是寻常之物。就算一些盗匪强人,也极难拥有军中制式的弓箭。这个易风身上的箭伤,却偏偏是军中弓箭所伤,那他的身份就有些不简单了。
  “小姐,这人受伤不久,弄不好伤他的就是官军,且可能还在附近。这人会是个麻烦,我建议马上离开此地,不要趟这趟浑水。”
  “不行!”高浅雪摇头,这样的事情她做不出来。
  高明月心里有些挣扎,理智告诉她这个易风是个麻烦,而且会是个大麻烦。可她也看出了姐姐的态度,她很清楚今天姐姐绝不是失足坠江这样。被这个易风救起后,浅雪的心态变化极大,这明显是与这个易风有关。要不然,她先前也不会一直要逼易风入赘给浅雪了,而且看的出来,浅雪对此事也并不是完全拒绝。她左右为难,“姐姐,带他回去,可能会引火烧身,被他牵连,暴露我们的身份。”
  “带上他,马上离开,高丁,你负责打扫下,不要留下什么痕迹。”高浅雪不容置疑的做出了决定。
  ……
  凌云睁开眼睛醒来,入眼的却是一个古香古色的房间,身下的居然不是床,房间里铺着木地板,上面铺着草席,倒似榻榻米。头隐隐做痛,房间里看不到半点现代的气息,低头看了看自己,一套白色贴身衣物,交领系带式的,完全是古装。
  他闭上眼睛,掐了自己一下,很痛。然后马上想起了之前的记忆,看来这不是一个梦。
  掀开被子坐了起来,房间里没有床,也没有桌椅,倒上有一张小案几在一旁,上面放着一套折叠好的衣物,一套白色的长袍,他大致看出,这好像是汉服中的深衣罢。桌上还有面铜镜,镜中的影像,让他长叹一声,和在江边时看到的一样,那不再是熟悉的自己了。
  肩背上斜缠着一条白布,隐有中药村的味道透出,他伸手摸了下,包扎处隐隐有些疼痛。
  推开房门,一阵刺眼白光照射而来,凌云下意识的伸手挡在面前。等适应了外面的光线放下手,他发现自己身处于一个充满古韵的山庄之中。一栋套一栋的院落,青砖绿瓦木楼,还有假山,池塘,走廊,亭台。可是依然看不到半点的现代痕迹,没有电线,没有路灯,没有水泥,有的只是古香古色。
  他吸了一口气,伸出一只脚踏出房门。
  “易公子,你醒了!”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响起,凌云这时才发现,上次江边时那个胆大直率说他对她们小姐又搂又抱又亲的那个小丫头,正端着一个托盘站在他面前,上面还放着一碗冒着热气的药碗,散发出一阵阵的中药的特别味道。
  小姑娘看着凌云的目光居然还有些不好意思,“易公子你怎么出来了,刚受了那么重的伤,又患了风寒,这才刚醒,怎么能吹风呢,快回去躺着。”说着却又拿眼睛直盯了凌云那敞开的胸口大肌看了几眼。然后进屋先放下药碗,转身出来搀扶他入屋。
  小丫头看样子也就十三四岁的样子,娇小可爱,倒有些胆大率真。将他的一只胳膊搭在她的肩上,一手又扶着他的腰,脑袋刚好才到他的胸前,头上的一对丫髻如同两个羊角似的立着,凌云忍不住伸手扯了几下,小丫头呀的一声吃痛轻叫,让他确定这头发确实是真的,这个发现让他心里不免又失落了几分,又隐隐有几分兴奋。
  “你叫什么名字?”
  “木兰!”小丫头扶着凌云躺回席上后,脸色有些发红,也不知道是因为刚才扶着吃力,还是因为偷看了凌云那半裸的健壮身材,或是因为凌云扯他的头发还有那肆无忌惮打量她的目光,回答的时候,语气加重了几分,甚至还瞪大眼睛对着他的目光瞪了回去。
  木兰在屋里服侍着他把药喝完,然后又就着他说了会话,就离去了,就是要去告诉小姐他醒来了。
  屋中又静寂下来,凌云躺靠着,有些失神。
  长叹一口气,凌云现在对自己的境况总算是有了些了解,再不是两眼一摸黑,懵懵懂懂。
  这里不再是那个熟悉的世界了,就如同他不再是过去的那个自己了一样。
  这里是大隋,一千四百多年前的大隋朝,那个终结西晋南北朝以来近四百年分裂,重新大一统华夏的大隋帝国,那个一面是文明富强,可一面却又两世而亡,总共才拥有了38年江山的大隋帝国。
  如今,正是大隋开皇十八年,隋文帝杨坚篡周立隋第十八年了。
  二十二年前,北周灭齐,十八年前,杨坚篡周立隋,十一年前,隋并西梁,九年前,隋平南陈。
  他现在呆的地方是江南扬州江都城外不远的高家庄,高家庄的主人正是那天他救的那个白发的美丽女子。她有个很好听的名字,高浅雪。而且他还从小丫头的口中套听得到,高浅雪自小就皮肤雪白,甚至一出发头发就是白的。那个蛮横的高明月并不是高浅雪的亲妹妹,听说是高浅雪的远房堂妹。高家以前据说是在黄河以北的河北居住,后来躲避战乱迁移到江南。不过听说高浅雪姐妹的父母当初南下时亡于战火之中,她们姐妹都是被老家人带着才逃到了南方,最后在扬州买了一块地落足。
  不过凌云总觉得这小丫头的话不尽不实,就那天他在江边看到的场面,高浅雪家拥有这么大的宅院,还有那些强壮的家丁,怎么可能会这么简单?普通的庄园地主,可不能拥有那么彪悍的家丁,而且还能个个挎刀骑马的。
  正在胡思乱想间,房门被敲响,高明月带着两个婆子还有几个丫环走了进来。那些婆子丫环手里还拿着好些的托盘,上面盖着红布。
  “易风,你终于醒了。”高明月一脸笑意的看着凌云,只是这笑意让凌云感到有几分不怀好意,好似黄鼠狼给鸡拜年。
  想起那天她强逼他入赘,不肯就要杀人抛尸的事情,凌云就笑不起来,心情警惕的点了下头:“多谢高小姐相救,在下感激不尽。”
  “马上就是一家人了,就不必这么客气了。醒了就好,木兰,去请钱大夫再过来诊断诊断下,可不能再有反复。万一拜堂之时再昏倒了,那可就要闹笑话了。”高明月得意的对着一旁的木兰说道,那双眼睛仿佛在对凌云说:“你不是宁死不从吗,还要跳江,这回你倒是跑啊,看你往哪跑。”
  “拜堂,什么拜堂?”
  “当然是姐夫你和姐姐的大喜事啊,庄上可都已经准备好了,高伯都特意去江都城里请人算过了,明天就是黄道吉日,最宜婚嫁。你看,我这都把明日大喜你要用的东西都带来了,你准备准备,明日吉时一到,就和姐姐拜堂成亲入洞房。”
  我靠,凌云忍不住心中暗骂了一句,还真是没完了。“谁答应了要娶你姐姐!”
  “错!”高明月立即纠正道:“不是你娶我姐姐,而是你入赘我们高家庄,这里面的区别可是很大的。”
  “谁答应要入赘高家庄谁入赘去,老子可没答应!”堂堂男子汉被强逼入赘,走到哪也没有这样的事情啊。虽然说高浅雪长的很漂亮,可强买强卖的事情,总是没有人愿意的。
  “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你那般对待我姐姐,已经坏了她的名节,还想赖账?更何况,你的定情之物我姐姐都收了,你此时还想反悔不成?”
  “什么定情之物?”
  “你的随身玉佩!”高明月得意的说道。“易风,你就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我姐姐神仙般的人物,肯看上你是你几世修来的福份,别不知足。好好休息下,可不要误了明天的良辰吉日!”说完,她一拎裙角,环佩叮当的带着那群放下托盘喜物的婆子丫环就走了出去。
  一出门,房门立即砰的关了起来,甚至还落了锁!
  只留下了凌云一个面对着房间里的那些大红喜服玉带冠帽等成婚用品呆愣当场!

第003章 赘婿
  门窗都被紧锁,凌云被困在了这间小小的屋中。
  屋中没有椅子,他干脆盘腿坐在了那席上,一手撑着下巴,开始认真的考虑起眼前的处境来。毫无疑问,他现在身处于隋朝,不管是什么原因,这恐怕都是无法改变的事情了。现在要想的,还是如何在这里生存。
  首先还是他的身份,虽然换了这个身体,可却没有继承半点记忆,高家姐妹都称为易风,似认定那块玉佩上的字就是他的名字了。可就算他真叫易风,也不知道这易风家在何处啊。更何况,现在他被高家逼着入赘,也走不脱。想到这入赘之事,凌云不觉有几分蛋疼。大好男儿,居然要被逼着吃软饭。
  虽说那高浅雪长的不错,可一头白发是怎么回事?他估计,极有可能是种病,说不定就是白化病。要不然,以高家这么的家业,也不太可能逼着一个陌生人入赘吧。哪怕他救人的时候确实跟她有过些肌肤之亲,可古人也有嫂溺叔援这样的权宜之策,高家人不可能不明白。唯一的解释,就是白浅雪因为有病,嫁不出去,所以才逼他入赘。
  若是在后世,高家也算是个小豪门了,入赘这样的豪门,倒不会有太大的压力。
  可现在是什么时候?开皇十八年啊。如果他记忆的没错,赘婿在这个时代,地位那可是相当的低下的。历史书上可说过,赘婿在秦汉时代,那几乎就相当于家中贱仆,因就婚于主家之女,称“赘婿”。贫民质子于富家,过期不能赎身,遂被招赘。地位低下,被剃去头发,为服役戍边对象之一。秦汉时,官方一直把赘婿当成和逃犯、商贾、犯罪官吏一起对待,属于贱民性质,经常被征发到边远地区去服劳役或者守戍。
  到了南北朝时,虽然说赘婿服役戍边的律法取消,可地位却没有提升。
  隋朝的府兵,就不要赘婿和倡伶商人,因为府兵只要良家子弟,而赘婿不属于良家子弟。
  赘婿不但社会地位低,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极低的。入赘女家,虽然现在不用剃头发了,可生了儿子却得跟着妻子姓,定居于女家的男子。以女之父母为父母,所生子女从母姓,承嗣母方宗祧。甚至有很多地方,入赘之后,男子还得易姓,把原来的姓换成妻子家的姓。他们成婚的礼仪也与一般婚礼不同,甚至有的地方入赘还得签下入赘契约,严格的写明了赘婿的诸多义务,比如明确子女随妻姓,继承女方的宗祧等。
  哎,在古代,一般人家,还真的不愿意去做这个上门女婿。
  明天就要拜堂成亲入赘了,说不定到时还得签约一纸卖身契约,凌云无比郁闷,心里左思右想,难道自己要逃婚?他此时很想再见高浅雪一面,总觉得高浅雪不似高明月这么刁蛮,应当是个通情达理之人。可惜,高家人事情办的仓促,明天就要成婚,按礼,新娘今天自然就不能再和新郎见面的。
  高家庄另一边的院落厅堂上,明天就要成亲的准新娘高浅雪跪坐席上。高明月换了一身紫装跪坐在她的下首,屋内还跪坐着几人,都是半百的老头老太。
  “钱叔,他的伤势无碍了吧?”
  “嗯,易公子的伤看似挺重,不过都没伤到要害,医治的还算及时,已经没有大碍了。这也是他身体本来就强健,再好好休养下就不碍事了。”白发白胡子的老者钱叔是高家庄府上的大夫,医术很高,凌云身上几处箭伤还有刀伤,加上在江水里泡半天,又在春风里吹半天,结果在他手里,几天功夫,几剂药下去,已经生龙活虎了。“小姐,这个易公子只怕来头不简单啊。”钱叔在高家庄虽只是大夫,可是多年老人了,高家姐妹都是他看着长大的,他不得不提醒,“他身上的刀伤箭伤,那都不简单,而且受这么大伤还能逃出来,就更不简单了。看这人筋骨脉象,那是武艺强健之辈,偏偏还这么年轻……”
  穷文富武,要想练成一身好武艺,需要的成本极高,在这样的时代里,除了天生神力之类的,高手基本上都是大家族出来的,而年青的高手,就越不简单了,家世非富即贵。可这样的人物,却还惹上了那样的杀身之祸,这里面只怕更加不简单。
  高家庄一不小心卷入这样的是非之中,只怕绝非好事。
  “对了,这易公子坚持说自己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只说自己叫凌云。”
  “钱叔看来他是真忘了还是……?”
  “看他样子不似说谎,过去也曾有大夫碰到过脑部受创,然后遗忘过去事情的先例,倒不稀奇。一般来讲,有的人过后会自然恢复记忆,有的人可能一辈子也想不起以前的事情,大多数情况下,恢不恢复记忆都不会对身体再有什么损伤。”
  “高乙,你去扬州城打听的如何?”高浅雪又转头问武士高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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