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河口秘闻》【全本】Sn

《西河口秘闻》全本 作者:Sn

内容简介

富家千金出嫁,却被传出新娘子早已死去多日;孝子服侍二老,缘何屋中传来尸臭;静静流淌的小河,又为何漂来无数浮尸一桩桩离奇事件在西河口上演。愚昧麻木的村民们来不及思考,竟最终在整个村子上演了一场“集体屠杀、食人”的疯狂盛宴

正文预览

西河口秘闻
作者:Sn
内容简介
富家千金出嫁,却被传出新娘子早已死去多日;孝子服侍二老,缘何屋中传来尸臭;静静流淌的小河,又为何漂来无数浮尸一桩桩离奇事件在西河口上演。愚昧麻木的村民们来不及思考,竟最终在整个村子上演了一场集体屠杀、食人的疯狂盛宴

前言
对于我这样一个宅男来说,长途旅行真是件痛苦的事。
然而父亲卧病在床,不堪旅途劳苦,只能托付我去办这件事。
谁能想到,正是因为这次旅行,让我有机会见识到了一个离奇的地方,和曾经在这个地方发生的一件件离奇的故事。
说到这里,不得不讲讲我的父亲。他老人家今年五十有八,用已经不太流行的词儿来说,算是位老学究。生平喜爱研究历史人文、地方风俗,还曾经在国字号的刊物上发表过学术性的文章。
因为他重视传统教育,于是顺便也重视起家族历史来。在我小时候,他总喜欢拿出家族旧事来说给我听。祖上的名人、可歌可泣的故事,无一例外,对我念叨了好多遍。
昨日他躺在床上,把我叫到床边,说道:“你小时候,我跟你提过一位先人,叫‘文书公’的,还记得吗?”
脑海里似乎还有些印象,我点头说记得。
他很欣慰,说:“文书公生活在民国初年,算起来,也是我太爷爷那辈的人了。他这人虽然搞过学问,接触了些新文化,但一生坎坷,多灾多难。不知怎么后来追寻上了老庄学说,看破了名利荣辱,就一直隐居在老家。”
听父亲这么说,我想起来了,他确实对我提起过这位老祖先。当时说到这位先人,父亲评价还蛮高,大致给了个“不图名利,造福一方”的评语。
父亲接着说:“老家名叫‘西河口’,现在是个小镇子。也怪我,一直没带你回去。最近他们搞新农村建设,一些老房子要拆了。前几日我接到电话,是文书公的嫡系后人告诉我说,在搬家的时候找到一些书,看上去似乎是文书公写的。他们家好几代务农了,大字不识几个,也看不明白写了些啥。因为想着我还有些墨水,便托我去取走。然而我这几年有病在身……”
这就是我赶火车去西河口的原因。
总地来说,西河口的风景还算不错,有山有水,河边还种着柳树。看那树干的粗细,估计是年深日久了,有成精的风险。沿着河边的街道(街口有个类似牌坊一样的东西,上面写着这条街的名字——“吉庆街”),走了十来分钟,总算到了亲戚家门口。
一阵寒暄认亲,没多久到了晌午。用过午饭,亲戚将油布包着的书交给了我。坐着又聊了一会儿,略微加深了我对文书公的认识。
文书公生于19世纪末,从小学的是诗书礼义。清王朝要倒台的那些年,他正值青春岁月,也和当时大多数的年轻人一样,一腔热血奔赴上海滩,扎入时代浪潮。只可惜浪潮太浅,一头扎进去撞得头破血流——因为写文章褒贬时事,顺便把权贵官僚统统骂了一遍,惹怒了一位大人物(有说是军阀,有说是地方豪强)。大人物大手一挥,将他送进了大牢。
后来得贵人相助,文书公从狱中脱身,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还寻了个“衙门口的差事”,得以养家糊口。
现在我手上拿着的这本书,便是文书公回归西河口之后书写的。因未出版,可以算得上是孤本。文书公自己取名叫《西河口异闻》,大致可以想象其故事风格。
因为旅途无聊,我准备随意翻看了一下,不料翻开没几页,便深深陷入其中,难以自拔。
文书公在书里交代,自己在西河口做了好些年的书吏,因为跟随县官办案,遇到了很多奇事异闻,有些过于诡异,无法进入官方文库,只得自己再写一份,留给后人。
书中多是些奇案怪案。偶有一些不算案子的故事,因为事件本身有趣,也被文书公记录在册。有时候碰到文书公自己觉得难以解释的地方,便发挥想象,将故事说得尽量在理。
本人虽然肚子里墨水不多,倒也勉强能用白话文把这些故事重新整理讲述一遍。某些地方可能天马行空一点,甚至打破文书公本人的叙事顺序,还望读者原谅。
“余居西河口,颇多奇事,一一笔记,以示后人。真真假假,胡言乱语,只当作小说家言。需知天道有恒,顺道者兴,背道者逆……”
以下便是西河口的故事。

第一章:归乡(一)
丁文书的父亲是位晚清秀才——如果落魄秀才也算秀才的话。
大清朝气数将尽的时候,丁老先生的气数也不长了,整日泡在药罐子里,出的气越来越多,进的气越来越少。一向激烈反对儿子学习“西学”的他,面对儿子离家出走赶赴革命,也只是有气无力地说了句“由他去吧”。
若他知道儿子在自己去世不久后就蹲了大牢,不知是否还有力气从棺材里蹦出来痛骂一番。
然而丁文书是不惧怕父亲的怨魂的,他连砍头都不怕,还怕什么呢?
这么说倒也不全对,他唯独怕一个人:他未来的岳父。比起未来丈人的拳头,他的骨头还是软了点,因为这位岳丈大人是开武馆的。
这门亲事是从小就定下了的,然而女方家住上海,丁文书并未与其谋面。莫名其妙与没有谋面的女子成为未婚夫妻,对接受了新文化教育的丁文书来说是不能容忍的,所以他百般抵制这场封建婚姻——于是乎离家出走还带了点逃婚的色彩。
他离家那年正是革命快要胜利的时候,算是搭上了末班车。先后去过广州北京好几个城市,虽然一次都没上战场,却也有了些新见闻,学了些新文化。民国二年,他硬着头皮去了上海,原因是他觉得进步青年没去过上海滩简直就像基督徒没去过教堂一样丢脸。
初到上海滩的时候,为了躲避娃娃亲,他没去那未来岳父家打招呼,而是自己租了个廉价的地下室住着。然而他低估了自己这未来岳丈——没过几天,他便被拎着后衣领从地下室里拖了出来,一路滑行到了岳父家中。
岳父姓柳,自幼习武,在上海安家之后,开了个武馆做营生。因为多年职业关系,训起人来不怒自威。
“你两个的婚事是早就定下了的,或早或晚,总要结婚。我虽然只是一介莽夫,还明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亏你还是读书人,这些年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这个……小婿认为,趁着年轻,应该……”丁文书妄想反驳几句。
“是啊。趁着年轻,你不好好在床上折腾一番,生几个大胖小子,等到年老力衰,有那个心你还有那个力吗?”
被岳父无端抢白,丁文书觉得好生没趣。恰巧这时,他那素未谋面的未来妻子——柳小姐出来劝架,说年轻人正是做一番事业的时候,怎能为了儿女情长耽误大好青春?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未婚妻。不管是未婚妻说的话,还是她穿的衣服,都让他大吃一惊。原来,柳小姐同他一样,也是个受过新式教育的“时代青年”。一面之缘,便彻底粉碎掉自己往昔在脑海里臆想出来的那个“传统的小脚女人”形象,反而对这未来妻子产生了不错的好感。
柳小姐是家里的独女,平日里父母宠爱惯了的。见女儿这么说,柳太公也没了辙,放弃了强行安排婚礼的打算。但是“抗婚之罪”可免,“逃婚之罪”难饶,柳太公对丁文书下了禁足令,不许他去别的地方住,必须呆在柳家。
丁文书对此没有异议,本来嘛,既然有免费的地方住,谁会心甘情愿出去花钱租房呢?从那以后,他便和柳小姐两人朝夕相对,常在一起谈天论地,说说时事见闻,发表些热血议论,并逐渐找到了共同话题。
在未婚妻的鼓励下,丁文书开始写文章,褒贬时事。不料一写之下惹了祸,被关进了大牢。
原以为人生到此为止了,没想到却再次被岳父大人拎着后衣领拖了出来。拖出来的时候,为了彰显文人志气,他还大吼道:“别救我!让我死!让我死!”岳父大人善解人意,一巴掌让他如愿昏死过去,然后扛着回了家。
醒过来之后,丁文书泪流满面,心想大丈夫立于天地之间,上不能从文提笔安天下,下不能习武强身战岳父,实在生无可恋。好在未婚妻照顾得周全,时时宽慰他。
“父亲让你回乡反思,我也正巧想去你的家乡走走。现如今国家混乱,方方面面都需要人才。难道只能呆在上海滩,才算英雄好汉?回乡住一段时间,说不定也有用武之地。”
丁文书明白,所谓反思,其实是避难,否则不会在要到年关的时候赶他走。然而继续呆在上海有什么用呢?满清已经被自己(及其他热血同胞)推翻,革命似乎已然成功,没有继续的道理;文章不敢写了,体力活又做不了,自己竟好像彻底沦为在柳府吃白饭的角色。思来想去,他终于决定回家。
次日,丁文书携带着柳小姐,告别了岳父,踏上了归乡旅途。两人在路上辗转了将近半月,终于在腊月廿一那天回到了故乡——西河口。
今年的西河口没下雪。一路上柳小姐深感庆幸,“要是下了雪,路上可不好走吧。”
丁文书想了想,“在我印象里,家乡下雪本来就少。不过冷还是照样冷。”
“今年该算得上很冷了吧?”
“确实。今年的冬天尤其冷。一般这种天气,镇上的老年人都不怎么出门,怕冻着……”
说着话,自己又想起过世没多久的父亲,心里一阵唏嘘。
丁文书的母亲早已病逝,家里也没钱雇佣人,好在隔房的亲戚时不时来照看一下,才使得老爷子临终时有人照应。
丁文书与柳小姐到了家,放好行李后,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房子是老式的宅子,并不大,虽然看上去简陋,家里也没什么像样的家具,但不至于漏风漏雨,住人算是比较合适的。
回到西河口没几天,丁文书觉得自己当初离家真是个正确的抉择。
这该是个怎样封闭落后的地方啊!当地的老百姓,除了知道大清朝倒了台,其余的一概不知。常见的对话莫过于——“听说咱们换了国号?”“是啊,换了。”“这回叫个啥?”“好像是叫‘民国’。”“‘明国’?难道是反清复明了?那当今皇上是谁?”“管他娘的,皇上换了,官老爷不换,衙门不换。咱们啊,还是过咱们的日子。”
没错,西河口的人们走不出大山,也离不开镇里的那条河。他们始终在过着自己的日子。在他们心里,不知道什么叫革命,也不知道什么是政府;衙门还叫衙门,老爷还叫老爷。即使丁文书回到这里住了好一段时间,他们还时不时去问:“剪了辫子,怕是不妥吧?”
除此之外,更让丁文书颇不适应的,是镇上的环境。
习惯了外地大城市的摩登生活,小镇的安静反而让他不安。往日在上海,早起吃了饭,总可以买到当天的报纸,阅读一下新闻时事;如今在西河口找不到报纸,完全不知道这个世界正在发生什么,连唯一早起的理由都舍弃了。
几天下来,丁文书闷闷不乐,门也懒得出。偶尔在屋里来回走几圈,翻翻家里遗留下的旧事物,对着去世父亲的老烟斗愣愣发呆,大有要抽几口解闷的意思。
回家两天后,腊月廿三的下午,柳小姐瞧他抑郁,便劝起了他。
“乡下人有乡下人的娱乐。你从小就住在这里,怎么还不习惯了?出去走走,自己找点乐趣。要不,我陪你出门散散心?”
丁文书摇摇头,自己一个人走出了家门。柳小姐的话固然没错,他也知道再这样闷在屋里,迟早生病,然而要找娱乐,还是自己一个人比较好。刚回来这几天,街坊四邻都在打听和他一同返乡的女子是谁,惹得谣言四起。况且西河口还是记忆中那个男尊女卑的地方,如果让乡亲们看到他带着柳小姐一起逛街,不知道会生出怎样恶毒的猜测。

第二章:归乡(二)
丁文书漫无目的,在街上无聊踱步。黄昏时候,来到了吉庆街口一家茶馆前。
对丁文书来说,这家茶馆再熟悉不过了。从他小时候起,他便喜欢来这里玩。有时候听说茶馆里有唱戏唱大鼓的,更是连学堂也可以不上,一定要偷偷跑来听。茶馆老板待人亲切,和他见得多了,偶尔也不收他的钱。
想起幼年趣事,丁文书不禁一笑,不自主便走了进去。
这个时间段,茶馆正是生意兴隆的时候。西河口的男人们,劳累了一天,不约而同都来此消遣——这也是因为西河口实在没有别的娱乐方式了。
茶馆老板还是原来那位,只不过多年风霜,眉毛头发变得更苍白了些。丁文书上前作揖,老板认了他半天,方才想起来。
“哎呀呀,丁家少爷,总算回来了。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啊。来来来,快到里面坐。小二!快!给丁公子找个好位置!来,丁公子,你快里面请,外面太冷了。哎呀,什么钱不钱的,你刚回来,这次就当我请你了。下次,下次再说。”
谢过老板好意,丁文书跟随茶小二往屋里走。四下望去,茶馆生意实在太火爆,前排的好位置竟然座无虚席,有些人为了看戏更方便,不惜舍弃座位,直接蹲在了台下。茶小二一脸抱歉,赔笑让丁文书坐在后排。丁文书摆摆手,示意不用那么麻烦,随便坐就行了。茶小二这才松口气,请他稍候,茶水一会儿就好。
丁文书挑了个靠后的位置坐了下来。周围坐着的,有老有少,看穿着都是些干体力活的穷人百姓。丁文书这些年看书写字,眼睛不如以往好使了,看不清台上的人。好在今晚的主要节目是评书,只需要用耳朵听就好。台上说评书的瞎子已经一大把年纪,眼眶里没了眼球,多看几眼都让人心惊胆战,不如不看。
关于这瞎子,丁文书倒也略知一二。瞎子姓何,大概六十来岁,孑然一身,是个到处流浪的江湖卖艺人。在丁文书离家前的几年,何瞎子来到西河口,与茶馆老板合计一番,开始在西河口说书,从此便在此常住。丁文书当年也来听过他几段,与以前听的评书不同,瞎子说的书,颇有些趣味。他不仅把书里的故事说得好,还能将生活中的趣事结合起来,讲得妙趣横生;其次他机敏过人,嘴皮子利索,竟连书中不合理的地方,他也能胡编乱造、自创一套理论,解释地圆滑无比,令人佩服。
丁文书到的时候,瞎子正说得起劲。
“诸位!这人哪,有七情六欲。这六欲,说的是人的六个欲望,正应着人的六根。所谓六根不净,就是说人的欲望没有到头的那天。普天下,只有出家人清净了自己的六根,所以出家人都是无欲无求。再说这个七情,对应着人的七窍。双眼看到了,便想据为己有;双耳听到了,便动了凡心;两个鼻孔闻到了,嘴巴里的口水就流出来了。所以我们的老祖先孔圣人就劝我们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不该看的不要看,不该听的不要听,不该说的不要说——”
话还没说完,下面一声咳嗽。瞎子又接一句:“不该咳嗽的,别瞎咳。”台下哄堂大笑。
瞎子继续道:“但是话要分两头说。你我都是凡人,老天爷赐给我们眼睛鼻子耳朵,不能不用。有了眼睛,我们才知道羞耻,才知道要穿衣;有了耳朵,我们才听得到声音,能够和人说话;有了鼻子,我们才能闻得到气味,知道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哪个是香的,哪个是臭的。”
这个时候,台下隐隐发出些笑声。丁文书周围的人,也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丁文书没搞清楚状况,四下里看了看。
身前的几个中年人,把头靠在一起,低声传着闲话,还不时回过头来往他这边看,一脸坏笑。丁文书觉得纳闷,心想应该不会是看自己才对,于是也扭过头往后看,这才发现了大伙的目标。
那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身材精瘦,穿着普通;整张桌子就他一个人坐着,显得不太合群;桌上就一杯素茶,没有叫瓜子点心。借着茶馆里微弱的光线,丁文书感觉他有些坐立不安,手足无措——或许是知道大伙都在瞧他的缘故吧。
瞎子没有理会台下的异常,继续说道:“前些年啊,我们西河口闹出个笑话——”
刚说出这么一句,台下又发出一阵嘻嘻哈哈的笑声,比起刚才调门高了不少,似乎这个笑话是众人皆知的。
“有人趁着酒家掌柜不在,想跑去灶房里偷肉吃。谁知他不知道灶房在哪里,就一路闻着味道找,总算找到了一个所在。门一打开,掌柜的正蹲在里面拉屎呢!原来啊,他竟靠着鼻子,寻摸到了茅房里!掌柜的吓得不清,叫来伙计把他打了一顿,还骂了他一句:‘你这个鼻子,还不如狗勒’!”
“哈哈哈哈!”这回台下笑得明目张胆。众人东倒西歪,纷纷侧目,指着刚才的小伙子,露出了真诚的嘲讽。
丁文书明白了,这个小伙子想必就是笑话的主角了。
小伙子还挺能隐忍,脸虽然红了,却咬着牙没说话。
瞎子并不知道主角来访,张开干裂的嘴唇,接着说道:“各位看官,若说这人的鼻子不如狗,偷肉偷到茅房里,确是不假。不过,瞎子这里却又另有一番计较。众位细想,狗若偷食,反而不去灶房了。为何?只因狗喜欢吃的,原本就是屎尿。因此狗要偷食,必去茅房。所以啊,他不是鼻子不如狗,恰恰是这人和狗一般不相上下啊!”
众人笑得愈发开心,一个个跟娶了新媳妇一样乐得合不拢嘴。正在这时,那小伙子终于没能在沉默中灭亡,站起身来,爆发了。
“何瞎子,你他娘的也太损了!”
然而他选择了一个错误的时间和错误的地点爆发。此时此刻,瞎子逗得大伙挺开心,众人视瞎子如神明一般,怎能容许他人对瞎子出言不逊,纷纷站出来指责小伙子的不对。
“我说二狗子,人何瞎子也没说错什么啊。你发什么脾气啊?”
“就是嘛。真人真事,西河口的父老乡亲,哪个不晓得?你二狗子自己闹的笑话,还不准人讲了?”
“就算不是真人真事,人家何瞎子刚才说的故事,可一个字都没提你二狗子的名字啊。反倒是你,站起来点名道姓把人家骂一顿,算怎么回子事?”
“赔礼道歉!赶紧的!不然今天我——大伙都不会放过你!”
“就是!道歉!道歉!”
被称之为“二狗子”的小伙子怒不可遏,环视四周起哄的人群,挑选了一个最瘦小的目标,撸胳膊挽袖子急匆匆走过去,嘴里还骂骂咧咧:“道歉?!娘的!老子今天跟你拼了!”
众人见要打人,更显兴奋。“打人咯打人咯!”整个茶馆迎来了一个高潮。

第三章:归乡(三)
见屋里要打起来,丁文书看不下去了。他好歹是读书人,又在革命浪潮中游过泳,深刻明白所谓“国人的劣根性”,非常讨厌这样的围观心态。于是他当即站了起来,拦住了二狗子。
“这位……小伙子,别打。”
二狗子一愣,上下观察了一下丁文书的身材,发现比他刚才挑选的格斗目标还要瘦小一些,不禁大喜,心想今晚总算可以泄愤了,脸上也不自觉带出了一丝轻蔑的微笑。
“你是谁?”
“我——”
丁文书还没来得及说话,茶馆老板听到热闹,走了过来,拦在了二狗子身前,“二狗子,别胡闹!这是丁家公子。”
二狗子啐了一口,“丁家?丁家是什么玩意儿?西河口我只认识王家。”
听他这么一说,围观众人发出一阵嘘声。
一个年轻人站起来,说道:“我说二狗子,别以为在王家当了几年狗奴才,你就算是王家的人了。我看你充其量啊,就是王家的一条狗。”
另一个角落有人接茬,“可不是嘛。刚才何瞎子说他和狗不相上下,可真是说到点子上了。”
见两位壮士开了先河,众人也大胆议论起来。“就是就是。他不就是因为当狗腿子当习惯了,才得了一个‘二狗子’的名号嘛!”
“哈哈哈哈!”众人又笑。
二狗子涨红了脸,大喝一声,“你们!”紧接着又看了丁文书一眼,怒气更甚,“你他娘的!”话音刚落,一拳打了过来!
“哎哟!”丁文书躲闪不及,左脸硬生生吃了一拳。
“二狗子!”茶馆老板沉不住气了,吼了一声。
二狗子泄愤完毕,很是得意。“怎么?不服?”
“他可是丁家的——”
二狗子一挥手,“少来!什么丁家辛家,统统不认识!看样子,不过是个穷酸秀才。读书怎么了?大清朝已经倒了,知道吗?读书还有个屁用!有本事,你让这酸秀才说说,他现在是干什么的?要真是个官儿,我林二文当场跪下来给他磕头!敢不敢赌!”
见二狗子以磕头为赌注,茶馆内的气氛如火添柴,众人纷纷怂恿。“跟他赌!跟他赌!”
茶馆老板似乎被这气氛感染,也想看看二狗子磕头的模样,便扶着丁文书,问道:“丁公子,您现在在哪里高就?”
丁文书哭笑不得,摸了摸左脸的伤,疼得咧了咧嘴,说道:“让老板失望了,我……还是闲人一个。”
二狗子轰然大笑!“怎么样!我说什么来着!诶!姓丁的,还不是我看不起你!话撂在这儿!你要是哪天真当上个芝麻官儿了,我林二文第一个到你跟前给你磕头!我呀,料你也没这个本事!”
见二狗子得逞,茶馆老板很没面子,似乎被羞辱的不是丁文书,而是自己。但周围的乡亲们不这样想,他们只想看热闹,有人丢脸即可,至于具体是谁丢脸,无所谓。于是众人便跟着二狗子一起笑。
丁文书觉得没趣,转身便朝外走,身后是二狗子挑衅的嘲笑声。听他放肆的笑声,彷佛今晚被何瞎子调侃的屈辱已经被统统洗刷,忘得一干二净了。然而他是忘了,何瞎子却没有忘,在台上补刀,幽幽说了一句:“哼。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韩信忍辱,士别三日啊。他要是真有天当了官,我看你怎么办。”
茶馆老板追着丁文书出了门,在门口对丁文书一阵道歉。
“哎呀,丁公子,抱歉抱歉,让你受罪了。这二狗子就是这么个人,你不要跟他一般见识。”
丁文书摇头,“那倒不会。市井无赖嘛,都是这样。”
“是是,还是丁公子气量大。这个人啊,原名是叫林二文,在王家当奴才,平时就一副看不起人的嘴脸,乡亲们都讨厌他得很。不过王家嘛,你也是知道的,谁也不敢得罪……”
丁文书点点头,表示理解。王家在西河口,繁荣了不止一代,算是西河口的大户人家,也难怪府里一个小小的家丁,也能如此猖狂了。
再三保证自己不会找茶馆索赔医药费之后,丁文书总算和老板辞别,沿路回了家。
到家的时候,未婚妻柳小姐已经自给自足用过晚饭了。
丁文书和她相处不过大半年时间,但对她的看法已经逐渐深刻且大有改观。知书达理、明是非、懂善恶这些旧印象还保留着,但“嫉恶如仇”、“打抱不平”这样的新词语不断从丁文书脑海里冒出。最近也不知怎么回事,他老是能从未婚妻的身上看到岳父大人的影子。当然,柳小姐隐瞒他的那些事也让丁文书极为不满。比如,柳小姐之前可从没告诉过自己,她不仅练过武,且武力不在其父之下。因为这,他最近对未婚妻的称呼都多了一个:柳女侠。
女侠见他回来,脸上还带着乌青,先是端来水替他敷伤,然后又忍不住一阵笑。
“咱们丁公子今天是怎么了?等会,让我猜猜,一定是一不小心摔了一跤?不然就是天黑撞在谁家的门上了?”
丁文书白她一眼,“出去打架了。”
柳小姐笑得更灿烂,“啧啧,看不出,丁公子也弃文习武了。”说着一拱手,“敢问公子练的是哪路拳脚?打起来的时候,是攻是守?与人切磋了几百回合啊?”
丁文书见她调皮,“噗嗤”一声,也乐了。“不敢不敢。小生初学乍练,耍的是一套‘铁脸皮功’,打起来只能守不能攻,和对方交手共计一个回合。他一拳打来,我迎脸而上,只听‘砰’的一声,战斗结束。”
柳小姐伸指在他额头一点,“不羞不羞,我看不是什么‘铁脸皮’,倒是‘厚脸皮功’了。”
两人互相取笑一阵,觉得困了,便都和衣而睡。
半夜时分,丁文书醒了过来,靠在床头,叹起气来。
原来,今晚二狗子的一番话,触动到了丁文书的一个心思。
自从回乡之后,丁文书没了谋生手段。算算开销,用不了多久,怕是要囊中羞涩了。自己挨饿倒无所谓,怎么好委屈自己的未婚妻也要跟着受苦?难不成真的要甩下脸面,去求那位“熟人”帮忙?
说是熟人,其实是他父亲丁老太爷的熟人。这人姓孙,在西河口属于万人敬仰的角色——因为他是当地县官。
孙老爷和丁老太爷同属清末文人,两人是同窗好友,平日里彼此口呼“年兄”,甚是亲热。唯一差距是丁老太爷为人倔强,喜欢舞文弄墨嘲讽权贵(从这点来说,丁文书是遗传了他爹的性格无疑),一辈子没能走上仕途;孙老爷则为人圆滑,尤擅官场之道,当了好些年的官老爷。
丁老太爷在临终时,给儿子留了两封书信。一封写“吾命不久矣,平生担心之事莫过于汝。今有孙伯父来西河口作父母官,若有一日汝潦倒穷困,可携为父手信面见孙伯父,想来定可为你谋得个把差事”;另外一封就是留着将来去“面见孙伯父”的手信。
从丁文书本人的立场来说,像孙老爷这种人,是他经常批判的对象,怎么肯卑躬屈膝?然而三分钱难倒英雄汉,到了生死关头,才醒悟好死不如赖活着的道理。

第四章:归乡(四)
次日,腊月廿四。丁文书下定决心,一大早便来到了衙门口。天气依旧是冷,但这世间冷暖,往往取决于人心。如果未来有希望,心里就暖和一层。想到若是能求职成功,家里吃饭便有了着落,丁文书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
孙老爷今年五十来岁,多年在官场纵横,身体发福得过于厉害,坐下来的时候把椅子塞得满满的。见丁文书来拜会,他很是客气。首先,来者是老友之子,理所当然应该照应;其次,丁文书毕竟是西河口少有的念书人,比起那些下地干活的农民,档次就高了一层。
“什么时候回的家,怎么不早来伯父这里坐坐?”
“谢伯父挂念,三天前刚到的家。父亲临终时交代,说伯父在此做官,回乡时一定来拜会。”
“哈哈,好。”孙老爷捋捋胡须,“对了,你父亲可曾对你说起我来此做官的原因啊?”
“这倒没有。”
“哈哈,好。”孙老爷又叫一声好,心想老丁你真够义气,不在后辈儿孙面前说我坏话。
为什么这么说呢?原来孙老爷本是在晋城做大官的,因为审错了一个极为简单的案子,丢尽了颜面;又遭政敌弹劾,无奈被降职到了西河口。否则的话,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怎么能入他法眼?
“你这次回乡,是一个人么?”
“还有一位,是……未婚妻柳氏。”
“哦?是不是你父亲生前为你订下的那门亲?”
“是。”
“那便好,那便好。你父亲生前就常常提起,怕你耽误了婚姻大事。既然她这次肯和你一道回乡,看来用不了不久就可以办喜事了。我这个当伯父的,一定不能错过。”
“……真到了那天,一定把伯父请到家里坐坐。”
“哈哈,好啊。”孙老爷大笑,随即转入了正题,“文书啊,我这衙门里现如今缺了位书吏,你又念过书,不如就在这里做吧?你本身是西河口人氏,知道地方风情,写写县志,也是很清闲的。”
“是,谢伯父提携。”丁文书满口答应,这样的清闲差事,是求之不得的。
“书吏官”一词,是清朝旧制的遗留,专门负责记录地方风情和政府事件,诸如“某年某月,本地某户人家母猪产下猪仔十一只及小狗两只”、“同年秋,本地税收任务未能如期完成,惹得老爷犯了痔疮无法入食”之类。革命之后,新政府都管这个职务叫“书记员”,还有些更摩登点的,叫“秘书”。然而西河口用不到这些词语,加上孙老爷是旧官,更偏爱老一套的规矩,于是干脆还叫书吏。
说是书吏,其实孙老爷有另一番打算。他自知自己打官腔的水平还行,办事的能力不够。革命之后,别的大地方都有了专门的机构——“警察局”负责办案,唯有像西河口这样的穷乡僻壤,审案缉凶还需要老爷亲力亲为。让他去办这些事,实在难为人。如今有这个见过世面的大侄子帮自己撑着,也算是一份助力。
两人谈妥后,孙老爷又领着丁文书去后宅拜见了自己的母亲与夫人。孙夫人本人多年没有生育,突然冒出个故人之子,彷佛自己有了个儿子,便一个劲对他嘘寒问暖,显得尤为亲热;孙老太太见丁文书念过书,礼数周到,也非常开心,非要留他吃饭,丁文书一番推辞,才成功脱身。
丁文书谋得差事,欢欢喜喜告辞离开了衙门。他前脚刚踏出去,又有人走了进来,找孙老爷有事。
原来西河口的乡绅——王家发来喜帖,说是再过七日,也就是大年初一那天,要嫁闺女,请他到时候去赴宴。
王家在西河口的地位自不必说。西河口有俗语称:“木子霸河西,河东便称王。”能和他们家平起平坐的,只有曾经住在河西的李家——然而遗憾的是,李家早在十多年前就破落了,留下王氏一户人家独孤求败。当然,如果仔细分析一下那句俗语的水平,保不齐就是王家或者李家自己编出来的。
大年初一很快就到了。
原本应该休息的丁文书被孙老爷早早传唤到衙门。
“文书,我今天有事出去一趟。虽然是大年初一,百姓都忙着过年,但要是真有人来报官,你替我接着。”说完,孙老爷与衙门口几个当差的衙役拜了年打了招呼,扬长而去。
丁文书过年也不得安宁,心里很不舒服。好在孙老太太与孙夫人对丁文书照顾有加,中午饭做了他的份,让他平缓了些许怒气。
用过午饭,丁文书原本准备把自己关在文房内查阅衙门里多年来积攒的卷宗,不料真有人来报官。
丁文书悻悻出来,与来人打了个照面。
“是你!”这一下,两人都惊呆了!
原来,这人正是那晚揍了丁文书一拳的“二狗子”——林二文!
林二文信守承诺,当即跪下磕头,口中疾呼“老爷饶命”。
丁文书心里一阵苦笑,脸上却是一副严肃,让他赶紧起身,并告诉他说新时代不兴磕头了。
林二文唯唯诺诺,似乎不太相信丁文书会这么轻易饶了他,眼神闪烁,不敢张嘴了。
丁文书让他坐在椅子上,自己从书案下取出笔墨,开始问话。
“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
“回老爷,我叫林二文,就是西河口本地人……”
“你报案是为了什么啊?”
“这个……因为……因为有人杀人了!”
“哦?”丁文书皱起眉头。在他的记忆里,西河口一向是个和平的镇子,几乎没有凶杀案的发生。怎么这么不凑巧,自己刚到衙门没几天就发生了命案?
心里这样想着,他不禁多看了林二文一眼。比起那天晚上的嚣张跋扈,今天的林二文面黄肌瘦,一副大病初愈的样子。
“你说发生了人命案?谁死了?”丁文书问他。
林二文神色慌张,着急说道:“是王家。王家的大小姐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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