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犯罪事件》【全本】鬼马星

《蔷薇犯罪事件》全本 作者:鬼马星

内容简介

生日宴会后,历史学教授坐在马桶上,嘴里插着筷子被谋杀了,首要嫌疑犯是其美丽继女强薇的未婚夫陈奇。陈奇没有不在场证明,作案动机明确,叙述的犯罪过程也跟警方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基本吻合。但是,他真的是凶手吗?侦探杜森和律师司徒云康在调查了生日宴会的宾客后,终于突破重重谎言,找出了案件的真相。他们给凶手设了一个局。

正文预览

蔷薇犯罪事件
作者:鬼马星
内容简介
生日宴会后,历史学教授坐在马桶上,嘴里插着筷子被谋杀了,首要嫌疑犯是其美丽继女强薇的未婚夫陈奇。陈奇没有不在场证明,作案动机明确,叙述的犯罪过程也跟警方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基本吻合。但是,他真的是凶手吗? 侦探杜森和律师司徒云康在调查了生日宴会的宾客后,终于突破重重谎言,找出了案件的真相。他们给凶手设了一个局。

1、楔子
楼里很静,陈奇跨上阶梯时,忍不住抬头望了一眼.302室大门紧闭,在黑漆漆的楼道里,门锁外围的一小圈金属片正闪着微弱的亮光。
他是从距离小区大约一公里外的同心路快步走来的。十分钟前,也就是10点10分左右,李继文打电话给他,说自己突然不想出门,让他直接去家里跟他会面。在挂电话的时候,李继文说:“小薇正在自己的房间看书,一会儿我们谈完,我就把照片拿出来给她看看,我们共同观赏一下。竹说完这句,他又像过去一样,爆发出一阵忘乎所以的大笑。
那刺耳的笑声就像炸弹一样在陈奇耳边炸开,有好—会儿,他拿着电话听不见任何别的声音,只能听见这笑声。他当然明白李继文是什么意思,但同时也明白,这次会面将是上天赐给他的一个机会。今晚之后,李继文就再也没机会嘲笑他了。
他用一分钟整理了一下心情,随后快步从同心路穿过那条没有路灯的漆黑小路走回小区。如他所料,现在是晚上10点多,小区里很安静。
他走进3号,登上楼梯,来到302室门口,先是侧耳倾听,
屋里隐约传来放足球比赛的声音。他从口袋里掏出早巳准备好的钥匙,正准备插入锁孔,却忽然犹豫起来。那一定是客厅的电视机.是谁在客厅看足球赛?李继文吗?他马上否定了,李继文一向不喜欢看体育节目;凌素芬?她只对电视剧感兴趣;至于强薇,她根本不喜欢看电视。那么,假如电视里正在播放体育比赛,是不是可以反向证明,客厅里没人在看电视?因为只要有人在,一定会换台。
客厅里应该没人。
想到这里,他终于果断地把钥匙插入锁孔,转动了起来。
随着“咔哒”一声轻响,门开了。
如他所料,客厅里亮着一盏台灯;空无一人。电视机里正在播放足球比赛,音量挺大。强薇的房间门紧闭,她的母亲凌素芬所在的主卧室也着着门,但从门缝里些许透出来的灯光表明,此刻她还没休息。陈奇把房门虚掩,蹑手蹑脚地走到书房门口。书房的门开着,他本以为李继文会在里面,却意外地发现,书房里一个人都没有。
李继文到哪里去了?
他想到了盥洗室。刚刚进门时,盥洗室的门好像半开着,里面还亮着灯。难道李继文在那里?他觉得这是惟一的可能;这个家除了厕所,不会再有第二个地方能藏人了。他走到厕所门口小心翼翼地从门后探出头,发现李继文果然在里面。
只是李继文的姿态有些奇怪。他紧闭双眼,半仰着头,嘴巴大张,一只手拿着一个亮闪闪的小东西,另一只手拿一卷卫生纸,看起来好像是在如厕的过程中睡着了,但他很快发现自己错了,因为李继文是坐在马桶盖上的,而且衣裤穿得很整齐。
他壮起胆子闪到盥洗室的门口,想看看李继文的反应,但后者毫无反应。真的睡着了?他义抬起脚走进盥洗室,并故意加重了脚步,李继文仍然纹丝不动。看来是真睡着了,他想,也许这就是天赐良机。
他小心翼翼地退回到客厅。跟客厅相连的厨房暗着灯,他以最快的速度走进厨房。现在,他需要一件利器,比如一把刀。
在赶来的路上,他已经反复考虑过凶器的问题,他认为在商店购买刀具或回家取刀,都太容易暴露,而且时间不够,所以相比之下,利用李继文家原有的刀具作为凶器最明智。
但他很快发现,厨房的刀具好像都被收了起来,他找了足有一分钟也没寻到它们的踪迹,最后只能放弃。他很怕因为花太多时间在厨房,而错失了杀死李继文的时机。要是他突然醒来怎么办?翻找东西难保不惊动屋子里的另两个人。如果她们发现他一个人在厨房转悠,他该怎么解释?
可是,也不能空手而归吧?如果不是刀,也总要找到点什么东西,那种尖端的,顺手的…
墙上的筷笼进入了他的视线。
对了!筷子!
筷子跟刀子相比虽然不够锋利,但只要施以强大的助力,它同样能具备足够的杀伤力。他脑海里浮现出李继文大张的嘴,心里立刻有了一个主意。
他从筷笼里抽出一双筷子塞进裤袋,又回到盥洗室的门口。他看见李继文仍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在熟睡,便毫不犹豫地走到强薇的房门口,从外面锁上了她的门。他做这件事惟一的顾忌就是害怕她被卷进来,只有反锁上她的房门,才能让她置身事外。
他拔出钥匙的时候,强薇的屋子里毫无动静,她显然没被惊动,他松了口气。
锁完门,他走进盥冼室,李继文仍然保持着那个姿态,一开始他还隐约听到轻微的鼾声,但那声音很快消失了。睡得可真够香的!他心里冷笑了一声,转身利索地锁上了盥洗室的门。他决心已定。
他冷静地从裤袋里掏出筷子,先小心翼翼地探入李继文的嘴,等测量完角度,他猛地一用力朝深处扎去……
他没有听见李继文的叫嚷,也没有看见喷涌而出的鲜血,这让他多少有些意外,但同时,他也感到幸运,李继文能在睡梦中无声无息地死去,那是再好不过的事了,因为这样他就不必为清理现场花太多的时间。
因为害怕李继文会醒来,他在原地等了两分钟,直到他把手指探到李继文的鼻子下面,感觉没有热气喷出,才确定李继文已经死亡。
他蹲下身子在柜子里找鞋套,他不想在离开的时候留下脚印,之前,他看见强薇从里面拿过鞋套。这时候,他才注意到,李继文手里拿的那个亮闪闪的东西原来是把钥匙,不过,这不关他的事。套上鞋套后,他掏出口袋里的纸巾,把他进门后可能碰到的地方全部擦了一遍,最后,打开了窗。
外面的那排路灯最近全都坏了,树影又硕大得足以遮住整片天,他正好可以乘着夜色逃离。就在他离开的时候,他听到“叮当”一声,回头一看,那把钥匙掉在了地上,但他想,这不关我的事。

2、三天告破的凶杀案
死者最先是由钟点工发现的。
赵小梅,女,46岁,在满月里3号3楼的李教授家服务大约四年。2008年7月5日早晨7点,她来李家上班,按照惯例,她用钥匙打开了李教授家的房门,她意外地发现屋子里非常安静。对她来说,这种安静很不寻常,因为以往这个时候,男主人通常会在客厅看报纸,女主人会在厨房里忙着做早饭,而年轻的小主人强薇,则应该刚刚起床正在盥洗室梳洗。虽然他们彼此之间也许并不说话,但只要有人在,就一定有声音,可是赵小梅不仅没听到任何声音,连一个人都没看见。
男主人不在客厅,厨房里也没有女主人的影子,小主人强薇的房门则关得紧紧的。她心里有些不安,放下东西后,便先去敲了主卧室的房门。敲了一会儿,女主人来开了门,赵小梅记得,女主人劈头就问她,“有没有看见李老师?!”口气很凶,当得到否定的回答后,她 “砰”地一声立刻关上了房门。赵小梅坦言,女主人那天早上的态度很不好,举止也很反常,但她没有多想,就接着去敲了小主人强薇的房门。
她敲了很久,才听到里面有响动,过不多久,强薇走到门边隔着门跟她打了个招呼,并试图开门,但门怎么都打不开,这时她才发现房门从外面給锁上了,这事也很反常,但赵小梅天生就不是会多想的人,所以尽管有一丝疑惑在心里闪过,她也没多在意。她向警方解释说,那时候,她急着要开始一天的工作,因为女主人的心情不好,她怕自己耽搁了什么事,又被抓住把柄。
事后,赵小梅曾向警方抱怨:“我要不是看在李老师的面子,我早就不做了。她又抠,又神经质,在外人面前,她装得很有风度,在家里,她是动不动就要发脾气的人,除了李老师,她是谁都要骂!骂我,骂以前的老公,骂自己的老妈,骂女儿,那个小姑娘也挺可怜的,三头两头要給她骂,有时候还要被打。不知道李老师那么有风度的人,怎么会找她。”
赵小梅告诉警方。那天早上她一来到李家就发现厨房的地板很脏,有很多蛋糕屑和别的食物残渣,但在厨房却怎么都找不到平时一直放在抽屉里的厨房专用纸。
“你们不知道,那个女人,最喜欢用那个贵得要命的厨房专用纸擦地板了,她说那样擦最干净,哎呀,我这腰啊,嗨,没办法,谁让我是干活的命呢?”
她想到盥洗室去找那卷纸,不料,盥洗室的门从里面锁上了。
“哎呀,我敲了半天门,没有动静,但里面肯定有人哪,要不怎么会从里面锁上呢?我越来越觉得不对头,就去找那个女人商量,她同意我出门去找个锁匠,等我找来了锁匠,一撬开门,我的妈啊,吓得我命都没有了。他,李老师,就这么坐在马桶上,嘴大张着,嘴里插了双筷子,我一看就知道他死了,没理由,看他那个脸就知道了!只有死人才会这样的表情。最可怕是他的眼睛,还睁着!吓得我现在都不敢睡觉,一合上眼就看见李老师的脸。”
经警方调查,被称为李老师的死者,名叫李继文,现年65岁,是A大学历史系的教授,目前,他退休在家撰写历史小说。他的死亡时间被确定为2008年7月4日晚上10点至11点之间。据称,案发当日是他65岁的生日,他在家宴请了几个朋友。宴席结束后,他跟妻子因琐事吵了一架,之后,他就躲进了盥洗室。他妻子说,他平时就很喜欢呆在盥洗室里,“我不知道他在里面干什么,每次一呆就是半小时。”她告诉警方,她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晚上9点45分左右,那时,已经散席快半小时了,当时她看见他手里拿着一本杂志走进盥洗室。她没看清那是本什么杂志,后来警方也没有在盥洗室里找到那本杂志。
这件颇为离奇的案子在三天内就告破了。
突破点是,警方在李继文的电脑档案里发现了其继女强薇的裸照。强薇接受讯问时,承认自己从13岁起便遭到继父的性骚扰,她没有把这事告诉过自己的母亲。最近,由于继父不断阻挠自己跟男友的恋情,并以照片相威胁,她承认,她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终于痛下杀手。但她没办法解释自己为什么会被反锁在房间里,也没办法说清楚犯罪的过程。
警方找来了强薇的男友陈奇,没想到,他立即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他称自己“无法忍受这个道貌岸然的混蛋长期对女友进行性侵犯”,当他得知李继文有蹲盥洗室的爱好后,便设计谋杀了他。他告诉警方,是他将强薇的门从外面锁上的,目的是为了让她置身事外。他的解释合情合理,再加上他对整个犯罪过程的叙述清晰准确,与警方的推断基本一致,所以警方最后认定他就是该案的首要嫌疑人。
按照警方的要求,陈奇同意写一份详细的自白书。

3、初次见面
这股味儿好怪。他在吃什么?
陈奇努力用嗅觉在空气里捕捉着那股气味,最后他得出结论,坐在他对面的这个男人要不是在吃三文鱼汉堡,就是在吃鮋鱼汉堡,只有被精心加工过的鱼类才会有这股怪味儿。20分钟前,他被带到这间小审讯室时,这个身材圆胖,穿灰色开司米毛衣的中年男人就已经在这里了,他不知道这人是谁,但是看到之前审讯过他的警察为这个人连泡了两次咖啡,拿了一次纸巾,他猜想这人的职位应该较高。
这个人在一边吃汉堡,一边看文件。
“你叫陈奇?”不知过了多久,他从那叠文件里抬起头问道。
“是。”
“我叫杜森,你的案子现在由我接手。”这个人平静地说。
陈奇没接口。那个叫杜森的人把最后一口汉堡塞进嘴里,又喝了一口咖啡,随后把案卷翻到他想要的那一页说道:“陈奇,我现在正在看你的案情陈述。有几件事想跟你核实一下。”
他禁不住皱了下眉。什么事?他心里在问,但他没开口,他相信即使他一言不发,这个饱餐了一顿的胖子也会接着往下说的。
“你说,在案发当晚,也就是2008年7月4日晚上10点20分左右,你用自己配的钥匙潜入李继文家,当时你本来是想来见那个女孩的,可是,当你看见李继文正坐在盥洗室的马桶上打瞌睡时,你立刻就产生了杀人的念头。你悄悄走进厨房,拿了双筷子,然后进入盥洗室……我很好奇,你为什么要用筷子?”杜森友善地看着他。
“这我好像已经说了快100遍了。”
杜森没答话,耐心地等待着,那表情仿佛在说,我就算让你说1000遍,你又能怎么样?
“好吧。”陈奇无奈且不耐烦地点了点头道,“我进客厅的时候,盥洗室的门开着一条大约一手宽的缝,我看见他坐在马桶上打瞌睡,他的嘴张得很大,看到他那个丑态,我当时就准备干掉他。于是,我就去了厨房。我之前说过,我想找把水果刀抹他的脖子,但没找到,我只看到了筷子。所以,我只能选择筷子。”陈奇道。
“只看到筷子?”杜森对此似乎颇感兴趣。
“是的。它们在筷笼里。”
“你没看见剪刀或菜刀之类的利器吗?”
陈奇用几秒钟回想了一遍当天晚上厨房里的情景。
“我确实没看见。”最后他说。
“你没开灯?”
“不需要开。客厅里开着一盏很亮的台灯,那些光透到厨房足够我看见里面所有的东西。我确实没看见菜刀、剪刀或水果刀。而且……”陈奇顿了顿,决定把自己的想法再说得更确切一些,“我发现筷子的一端很尖,我又想到了他那个张开的嘴,我想如果用筷子使劲向下扎的话,一样可以结果人的性命。事实上,我也的确成功了。”
杜森对他最后那句略显得意的表白不置可否。
“客厅的台灯,你到的时候,就已经开着了吗?”
“是的。”陈奇答道。
杜森点了点头,又低下头看他的卷宗。
“以你的说法,你从厨房拿了筷子后,就把强薇的门,从外面锁上了。是不是?”
“对,我不想她受牵连。”
“接着,你去了盥洗室,当时李继文在打瞌睡,你还听见了鼾声?”
“嗯。”
“你怕吵醒他,进盥洗室的时候,动作很轻,等到你关上门,插上插销,准备谋杀他的时候,他仍然睡着。是不是这样?”
“是。”陈奇不明白为什么要反复问这些已经问过无数遍的问题。
“你说,‘我把那双筷子插入他咽喉的时候,他的胡子动了两下,身体也跟着摇了摇,但没发出叫声,我感觉他是死了,于是,我就从盥洗室的窗户翻了出去,外面正好有个空调架,我踩着那个架子,慢慢爬到楼下盥洗室的窗沿,再往下爬,就是一楼的院子。那户人家好像不在,于是,我就通过院子的围墙翻了出去。’这就是全过程?”杜森抬起头望着他。
他懒得回答,只是别过头去微微点了下头。
“你还在盥洗室找到了鞋套,所以在爬墙的时候,没有留下脚印。是不是?”
“对。”真是老生常谈。
“你在哪里找到鞋套的?”
“在抽水马桶旁边的柜子里。”他不耐烦地说。
杜森对他的情绪视而不见,低头又看了会儿文件,问道:“你是什么时候关的盥洗室的灯?”
“盥洗室的灯?”陈奇不太明白。
“你作案的时候,盥洗室应该开着灯,不然你怎么能看见他的胡子在动?你怎么找鞋套?”
“是,是的。”这对陈奇来说是个新问题,之前从来没人问过他,所以,他不免有些慌乱,但仔细回想了下,当时盥洗室确实开着灯。
“发现尸体的时候,盥洗室的灯是关着的。因为是白天,所以当时没人注意到这点。”杜森饶有兴趣地注视着他,“盥洗室的门是从里面锁上的,如果是这样,那应该除了你之外,没有其他人进过盥洗室,也不会有别人去关灯。你是什么时候关的灯?”
陈奇的心猛烈地跳了一下,但他很快就稳住了自己。
“是我关的灯。就在我准备逃走的时候,我突然想到,如果亮着灯爬出去,灯光可能会让对面的人发现我,所以,我关了灯。”他觉得自己的话很有说服力。
“听听这段。”杜森一本正经地念起手头的文件来,“外面的路灯坏了,从盥洗室窗外翻出来时,我借着窗子里的灯光看了下手表,正好是10点半。我知道那时候,强薇应该已经睡了,她今天喝了酒,她酒量不好,一旦喝了酒,就会一睡到天亮,我希望她醒来的时候,尸体已经被发现了。’”杜森放下手里的文件,眨巴着一对小眼睛看着他,“外面的路灯坏了,你翻出盥洗室的时候,借着窗子里的灯光看了手表。”
陈奇木然地看着他。
“你翻出去的时候,没有关灯。”杜森说。
仔细一想,杜森说的对,除了他以外,是不太可能再有别人有机会去关那盏灯了,但如果他承认自己确实没关过灯,会不会給强薇带来麻烦?
“这个……我忘了。”他只能这么说。
“你确定你行凶的时候,锁上了盥洗室的门?”杜森突然换了问题。
“我确定。”他很肯定地点了点头。
“怎么锁的?”
“那是个圆的门把手,只要中间按下去就可以把门锁上。”那个黄色金属门把手在陈奇脑际晃过。
“圆形门把手?”
“是的。”
杜森笑了笑,忽然又换了问题:“你跟强薇交往多久了?”
“一年。”
“你经常来她家吗?”
“不,那天是第一次。因为那个老东西终于同意我们结婚了,在那之前,他一直想尽办法阻挠我们在一起。他把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都藏了起来。”陈奇想起这件事,就怒不可遏,尽管李继文已经死了,但他仍有一种再杀他一次的冲动。他想,这次最好用刀,可以看见鲜血喷涌而出的场面,那才叫过瘾。用筷子插入咽喉,虽然很有戏剧性,但似乎少了点红色,使整个谋杀缺少了点关键性的元素。想到这里,他又自嘲,正因为他太平凡,正因为他一辈子只杀过一个人,这是他平生最耀眼的一次登场,所以才会追求这种不恰当的装饰。其实按理说,他应该感到庆幸,没有血沾到他的衣服上,这省却了他不少麻烦。
“第一次?新女婿上门?”杜森笑道。
“可以算吧。”他很勉强地回答。女婿!呵,这个词真让人恶心。
“那天晚上,你们共有几个人用餐?”
“6个。我和强薇,她的妈妈,那个老头,还有钟思慧和方智闻。”
“这两个是谁?”
“这些我都说过了。钟思慧和方智闻是我和强薇的同学,我们介绍他们两个认识,现在他们在谈恋爱。方智闻是老头的学生,两人最近走得很近,他想出版老头手里的一本书。”陈奇道。
“钟思慧呢?”
“她本人应该不认识老头,本来那天她不想去的,但老头一定要方智闻带女朋友去,所以她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方智闻是否知道李继文对强薇做的事?”
“他不知道,谁会告诉他?我不会。强薇不会,老头就更不会了,他要在外人面前扮演正人君子的角色。方智闻是外人。”陈奇讥讽地一笑。
杜森望着他,小眼睛在眼眶里转了两圈,说道:“你能不能写一份那天晚上你在李家的所见所闻?包括,什么时候进的门,看见什么,什么时候用的餐,吃了哪些东西?你什么时候上的厕所……”
“我没上过厕所。”见杜森露出吃惊的表情,陈奇解释道,“那老混蛋最喜欢泡在厕所,所以我不想接近那个臭气熏天的地方。”
“你没上过厕所?那就是说,你唯一一次去那间盥洗室,就是去杀人的?”
“对,可以这么说。”
“原来是这样。”杜森自言自语道,接着又问,“再好好想想,你有没有记错?”
“我不会记错。”
“那你有没有注意到,他的身边有一本杂志?”
陈奇摇摇头。“我没看见。”
杜森若有所思地低头看着他的卷宗,又喝了口咖啡,最后,他用聊天的口吻对陈奇说:“今天上午我休假刚刚回来,还没去过现场,这样吧,明天下午,我们一起去一次那里,到时候,你可能会想起更多的细节。我也可能再请教你几个问题。”

附录:陈奇自白书(1)
我从来没写过自白书,不知道该怎么写,但既然給了我纸和笔,那就让我从头写起吧。
我叫陈奇,今年27岁,在S市恒风高中当数学老师。
我很喜欢这份与世无争又有假期的工作。学校离家很近,只有10分钟的路程,我每天所做的不过是走出家门到学校上课。如果没有蔷薇,我想我可能会一直在那所学校呆下去,我会成为一个尽职的好老师。
不上课的日子,我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家里。
祖母在世时好交游,常常会约朋友来家里打麻将,家里几乎日日开局,人声鼎沸,嘈杂得很,我不得不寻找自己的消遣方式,于是,我开始谈不冷不热的恋爱,也经常找老同学出来聚会,但自从去年祖母去世后,家里突然冷寂下来,我才发现一个人难得的自在,所以也就懒得出去,只有好友方智闻经常来找我。
方智闻是我的中学同班同学。
1995年,我以全区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入本市最好的一所中学。在那里,方智闻是我唯一的朋友。
我在那所学校呆了6年,成绩一直在年级里遥遥领先,但老师却并不喜欢我,我想这多半是因为,我太过桀骜不驯。我脾气不好,几乎没有朋友,同学中,只有方智闻跟我谈得来。
父母冷战时期,我常跟方智闻呆在一起。方智闻跟我住在同一条巷子,我的家事早由张三李四经由方伯母之口传到他耳朵里,这样倒好,免得我向他解释为何我有空日日听他谈女人,为何我过了午夜回家也从没人责怪我。
“其实我很羡慕你。”方智闻却不止一次这样对我说。方伯母是出名的严母。
方智闻的好处是他不关心别人的事,所以他对我家的事自然也就没什么兴趣了。
那时候,我和方智闻的游戏多半是沿着西园路走到平安寺再转回来。因为两个人都没钱,所以最奢侈的享受也无非是停在小店门口,一人买一罐啤酒对饮,有女生走过,方智闻就会向她的背影吹口哨,偶尔也会有女生主动跟他搭讪,碰到如果他刚领到零用钱就会请对方去溜冰。但当轻佻的女生欣然同意时,他又觉得意兴阑珊,叹息钱花得太冤枉。其实那时候我们两个人是苦中作乐,烦恼至极,方智闻整天担心功课是否能过关,而我则一想到要回去面对父母木然的脸就心惊肉跳。
我和方智闻的学校生涯都不算快乐,尤其是他。他抱怨所有的老师都是方伯母的密探,他在学校的一举一动都会成为母亲晚餐桌上的话题,因为受到监视,所以他无时无刻不想逃离母亲的视线。对方智闻来说,世上唯一没被他母亲买通的人就是我,因而他最愿意跟我在一起,所以方伯母讨厌我也不是没有道理。
方智闻所有的功课中,历史成绩最好,他那时候最大的理想就是考上F大学历史系,但他的母亲希望他能考酒店管理系,或者经济系,为此,方智闻跟他的母亲大吵了三天,他还不惜以离家出走相威胁,最后方伯母不得不作出了让步。方智闻考上了F大学历史系后,李继文就是他的导师。
“妈的!我终于可以住校了!”方智闻在开学的第一天晚上,从宿舍打电话給我,声音听上去兴奋极了,我记得我还祝贺他终于获得了自由。
他是在我们毕业一年后,开始从事出版行业的。2006年年初,我祖母刚刚过世不久,他就来找我,说他想开一家自己的图书公司。他向我借钱,我当时继承了我祖母留下的一笔遗产,拿20万給他,对我来说不成问题,于是我就給了他。
他做得很出色,今年夏天,已经把那笔钱如数还給了我。
据我所知,他跟李继文的关系一直很好,其实,在我认识强薇之前,我就已经知道方智闻的老师住在我对面了,因为他每次来看我,总会说:“我先去跟老师打声招呼,然后再来看你。你給我备饭,咱们好好聊聊。”
今年4月,我听说他准备出版一本李继文写的历史小说,虽然我那时已经知道了李继文跟强薇的事,我强烈反对好朋友继续把他当偶像,但我也不能把强薇的事和盘托出,所以我对他们的关系只能听之任之,偶尔会说一句,“那老家伙看上去面相不好,很虚伪,你要小心,”但估计他也没听进去。
他跟李继文的出版合同应该是在6月签的。有天晚上大概是九点左右,方智闻突然来到我家,他兴致很高地拉我出去喝酒,我问他为什么那么高兴,他说,他刚刚跟李继文签了合同。当然,我没看过他们的合同,我有什么必要去看那东西?

附录:陈奇自白书
我的失眠症是在10年前染上的,这跟我的父母多少有点关联。
他们在世的时候彼此不理睬,即使偶尔说话,也会语带威胁,母亲总是说“你再不放我,我就杀了你!”父亲则回答她,“要死一起死,童丽,你别想一个人过好日子!”他们的话说得太真切,以至我信以为真,于是每到晚上,我总是尽力保持清醒,生怕一旦睡过去,他们真的会互相残杀。我总是觉得我有义务阻止这场决斗。
但是就像我祖母说的,该来的总会来。
他们是在郊外的一个泥坑里被发现的,两个人都衣着整齐,面容安祥,一点不象一对彼此憎恨的夫妻。警察在他们脚边发现两个喝了一半的可乐罐头,那里面有毒药,警察告诉我,他们就是中毒身亡的。很多人都认为他们是殉情而死,但我却一点都不信。
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们,是在出事的前一天早晨,母亲穿着小碎花睡衣坐在镜子前梳头,她不到四十岁,仍然很美,但是严肃的表情却使她那原本天真的娃娃脸急速地衰老了。她望着镜子里的我说:“小奇,读书很累吧,以后你就会知道,比起其它事,读书其实很轻松。”
我问她是哪些事,她看着我欲言又止,过了会儿又笑着问我:“小奇,上星期妈妈跟你一起拍的照片,你知道我放哪儿了?”
出事的前一个星期,她单独带我去饭店吃过一顿饭。那天她兴致很高,打扮得很漂亮,还叫人給我们两个拍了很多照片。第二天,她就到照相馆把照片全都印了出来,我没想到这事她办得这么利索,往常她做什么都拖拖拉拉,因此我祖母一直叫她“懒料货”。
“那些照片你收到衣柜抽屉里去了,第二格。”我提醒道。我母亲不仅做事懒散,还有点丢三落四,她常常会忘记自己把东西放在哪里。
“去給我拿来吧。”她道。
我給她找来了照片,交給她时,她看了看我的脸色,小心翼翼地问道:“小奇,你怎么啦?”
“什么怎么啦?”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么问,难道我的脸色很难看吗?
“你……是不是很讨厌妈妈?”她的眼神有点哀怨。
我真的有点讨厌她。我一直希望自己有个最普通的妈妈,但她显然不是。
“你不是也很讨厌我吗?”我反问她。
她脸上一呆。
“说什么呢!你是我儿子,我怎么可能……”
“明白了,别说了!”我生硬地打断了她。我不想听她解释,因为我知道她说的都是废话,我记得她跟父亲吵架时,曾经不止一次说过,“如果我没有孩子,我早就离开你了,是你让我生的孩子!你强迫我生的!如果我离婚,我才不要孩子,那是你们陈家的孩子!”
“小奇……”
“我上学要迟到了!”我冷冷地说。
她很不高兴,但还是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来。
“等等,儿子,你好像已经好久没叫我。叫我一声。”她拉住了我的书包带子。
我看着她,每当她摆出这种表情时,就特别象小孩。
“儿子,你叫我一声吧,我已经很久都没听到你叫我了。”她几乎是在哀求我。
我看着她,她真的很美,但毕竟是老了,娃娃上的皱纹显出一种与命运作无望抗衡的悲哀。她的头发干枯发黄,她曾经为她的头发费尽了心思,但现在,那头曾经漂亮的黑头发经过多年的折腾后,终于变得面目全非;在长年的赌气中,她的身材也变了形,她的腰身已经无可救药地胖了一大圈,她老了。不过她的苍老却使她更象一个温柔的母亲。
“别这么看着我。小奇。”她道。
于是我不再看她,但心里却永远记住了那一刻的她。当我别过头去的时候,我感觉她的手朝我伸过来,好像要放在我肩上,我马上躲开了。但是后来,我曾无数次地幻想过自己靠在她膝上睡觉,她的衣服上一定有淡淡的樟脑丸的味道,那味道令人昏昏欲睡。
“叫我一声吧。”她说,这是她最后对我说的话。
我没有理睬她就径自上学去了,对她最后的要求,我一直觉得莫名其妙,直到我看到他们的尸体。
出事的前一天晚上,我半夜起来看见父亲站在阳台上,神情萧索。我担心他出事,便走过去站在了他身边。起初,他好像没意识到我的存在,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眼睛望着前方,但过了一会儿,他又开口说起话来。
“小奇,你妈向我提出离婚了。”他道。
“是吗。”我对这消息毫无感觉,我相信她至少已经提过三次了。
“她想跟别人走。”
“她以前也说过。”我希望父亲不要太在意母亲说的话,她经常说些没脑子的话,说完又忘了。
“她是说过。但这次是真的。我看得出来。她很坚决。那个人比她小三岁。她脑筋坏了。”父亲一边说,一边指了指自己的脑子,“知道吗,她的脑筋已经完全坏了,坏了。”
父亲胡子拉茬,不修边幅,穿着件有洞的汗衫,神情痴狂,我觉得他已经接近极限,我很害怕他会说着说着突然从我身边跳下去,于是我顾不得听他说话了,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攀在阳台边沿的手,心想,只要它动一动,我就得抓住它。
他后来说了什么我都不知道,我只记得,他最后说的那句话。
“我不会让她得逞的。”他说。
我再次见到他,是在那个泥坑里,他衣著整洁,胡须刮干净之后,露出久违的体面温和的脸庞,这才是他的本来面目,他曾经威胁说要做这做那,最后真的做了,还搭上了自己。看着他象好好先生一样睡在母亲身边,我想他是得偿所愿。他终于可以永远跟她在一起了。
他们死后,我才想起一件事,我记得母亲走的那天,把我跟她一起拍的照片放进了她的皮包,但我却没在警察还回来的包里找到它们。我把我的疑惑告诉警方,他们无法解释。于是,我决定自己去他们陈尸的地方找一找。我一共去过那里7次,前三次毫无收获,第四次,我在一堆草丛里发现了两张照片的残余部分。有人用剪刀我跟母亲的合影剪成了两半,然后又把我母亲的那部分剪成了碎片丢在了草丛里,我没找到我那部分照片,也没找到其余的照片。后来我又去过那里三次,也曾经在周围仔细搜索过,但始终一无所获。
我至今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唯一能肯定的是,我的父母不会做这样的事。

附录:陈奇自白书
父母死后,我便搬离原来的住处,跟祖母同住。我满以为我的失眠症会随着父母的离去而好转,结果却事与愿违,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仍然夜不能寐。祖母认为我是恶鬼缠身,为此她特地到寺庙给我求了一个护身符回来,命令我日日放在枕头下面,但收效甚微。于是,她又强迫我每天晚上喝一杯牛奶,后来又建议我多做运动,比如晚上到几条街之外为她和牌友买小馄饨和生煎包,或者整天陪她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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