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之珠》【全本】艾米

《云中之珠》全本 作者:艾米

内容简介

阿忠一直都认为,真爱一个人,就算不赞成她的所作所为,也要支持到底。经历过两段“恋爱‘屎’”的阿忠爱上了活泼美丽的云珠,但他即将赴美留学,二人难舍难离。到美国后阿忠借住在丧偶的华裔女房东格蕾丝家,一边打工赚钱想尽快接云珠过来,一边还要满足云珠的名牌消费欲望。格蕾丝旁观阿忠的纯情,心生爱慕,却又隐忍不发,默默地为阿忠解决各种生活难题。对爱情一往无前的阿忠,最终发现云珠只把爱情当做身外之物,于是心灰意冷下埋首学业。一段时间过去后,格蕾丝的细心、坚强、正直,重燃了他对爱情的渴望。阿忠满心希望这段感情能够开花结果,但云珠的失踪和格蕾丝的突然远走他乡,让他陷入无比的纠结之中

正文预览

『云中之珠/作者:艾米』
『状态:已完结』
『内容简介:
阿忠一直都认为,真爱一个人,就算不赞成她的所作所为,也要支持到底。经历过两段“恋爱‘屎’”的阿忠爱上了活泼美丽的云珠,但他即将赴美留学,二人难舍难离。到美国后阿忠借住在丧偶的华裔女房东格蕾丝家,一边打工赚钱想尽快接云珠过来,一边还要满足云珠的名牌消费欲望。格蕾丝旁观阿忠的纯情,心生爱慕,却又隐忍不发,默默地为阿忠解决各种生活难题。对爱情一往无前的阿忠,最终发现云珠只把爱情当做身外之物,于是心灰意冷下埋首学业。一段时间过去后,格蕾丝的细心、坚强、正直,重燃了他对爱情的渴望。阿忠满心希望这段感情能够开花结果,但云珠的失踪和格蕾丝的突然远走他乡,让他陷入无比的纠结之中……
  艾米小说作品集』

——章节内容开始——-
正文
  内容还在处理中,请稍后重第01节
  他惊奇地发现,他竟然为小罗能做小三而感到庆幸了,并由此生出一点儿自豪:是我让她干净起来,漂亮起来,她才有机会——找到这么一个赚钱的路子。
  01
  "老杨,你趁这会儿有空,把他送到格蕾丝那边去不好吗?老坐那里讲!"
  老杨正神采奕奕地向刚到美国的师弟兼老乡宇文忠介绍"我们这边"的情况呢,被老婆一声闷喝,仿佛滔滔长江水遇到了三峡大坝一样,猛地闸住,不能顺畅地往下流,只能就地向上漫,会产生什么后果,可真不好说。
  宇文忠识趣地站起身:"师兄,麻烦你送我一下。"
  老杨以一个拂袖而去的姿势响应:"走!我送你。"
  到了门外,两个人坐进那辆被太阳晒得像蒸笼的车里,老杨威武地说:"我是看在她怀了崽儿的分上,不然的话,今天肯定是巴掌上身。"
  宇文忠一愣,问:"谁呀?"
  "谁?你嫂子呗。"
  "哦!"宇文忠不由得暗自好笑,他和老杨是前后山的,当然知道他们那疙瘩的风俗,男人唠嗑,女人是没资格插嘴的,更不用说当着远道而来的客人支使当家的了。但他也在城市待了好些年了,更重要的是,他还有一个城市出生长大的女朋友,当然知道他们那疙瘩的风俗在城里行不通。
  老杨的老婆一看就不是他们那疙瘩的人,口音不同,气势也不同,肯定是城里的女人。平日里老杨肯定"被威风"惯了,但今天有他这个老乡兼师弟在跟前,老杨就不得不拿出一点儿架势来,免得传回村里成了笑话。但为了那个拂袖而去的动作,老杨今夜不知要赔多少罪才能下台。
  他怕老杨难堪,主动扯到别的话题上:"我这样事先没打招呼就跑过去住,人家会不会不高兴?"
  老杨大包大揽地说:"没事儿,我跟她最熟了,我带去的人,她没有不好好招待的。"
  "但她现在不在家。"
  "放心,今晚我就给她打电话。"
  "她家没别的人——就她一个人?"
  "一个人不好吗?她不在家,你独占一栋房。"
  宇文忠尴尬地笑了一下:"就怕她回来了我还没找到住的地方。"
  "没事儿,如果你没找到住的地方,格蕾丝肯定不会赶你走的。"
  "但我怎么能跟个女的合住?"
  "我说老弟,老土了不是?你以为这是你们那边?孤男寡女还要避个嫌疑什么的?我告诉你,我们这边男女混住的多了去了。"
  "我知道,现在国内也有男女混住的。"
  "我说的是男女合租,不是同居。"
  宇文忠本来想声明男女合租我们那边也有,但觉得没什么意义,男女合租又不是GDP,争个输赢有啥用啊?再说他现在也到"我们这边"来了,谁跟谁竞赛呢?
  他嘟哝:"只是觉得有点儿不方便。"
  "什么不方便?怕她把你吃了?"
  "那倒不是。主要是怕我女朋友知道我住在一个单身女人家里——不放心。"
  老杨哈哈大笑:"还不是老婆呢,就怕成这样?"
  "也不是怕,设身处地想想,如果她跟一个单身男人合住,我也会不放心。"
  "那不同嘛。"
  "有什么不同?"
  "女人当然怕被人占便宜,男人怕什么?难道还怕被女人占了便宜?"老杨建议,"跟你女朋友说,如果她怕你跑了,就赶快跟过来守着。"
  "她是叫我尽快把她办过来,但是我也不太懂这些,不知道怎么弄,到时候还得向你请教。"
  "那还不简单?抓紧时间把婚结了,办探亲过来。"
  "但是她不愿意这么早结婚。"
  "她多大了?"
  "二十五。"
  "二十五还早?再拖几年,都灭绝师太了!"
  "她不会成灭绝师太的。"
  "你这么有把握?是不是长得比你嫂子还漂亮?"
  这个问题宇文忠不好回答,如果照实说,他当然认为女朋友比"嫂子"漂亮多了,但谁会傻到当面说人家的老婆不如自己的女朋友漂亮呢?他迂回曲折地回答:"灭绝师太不是女博士吗?"
  "也是,女人嘛,读那么多书干啥?读了博士都没人敢娶了。"
  "嫂子不是博士?"
  "我怎么会让她读博士?老老实实给我在家待着,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你小子也挺聪明的,知道不让你女朋友读博士。"
  "不是我不让她读。"
  "她自己不想读?"
  "嗯,她要读也还早呢,她大专毕业。"
  老杨安慰说:"大专的女生一般都很漂亮。学什么的?"
  "旅游。"
  "学旅游的?那她不跟你结婚,你准备怎么把她办过来?"
  "她说可以过来读语言学校。"
  "呵呵,只怕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为什么?"
  "如果是为了跟你在一起,干吗不肯结婚呢?过来读语言学校,读着读着就跟个老外跑了。"
  宇文忠不相信女朋友云珠是这样的人,如果她只是想出国,结婚是最简单的方法。结婚又不是死刑,执行了就不可更改。先结婚,办出国,找到老外再离婚,那不比过来读语言学校快?
  但他不想对老杨说这些,知道越说老杨越要抹黑云珠,而他很受不了别人抹黑她。他在这个世界上活了二十多年,她是第一个不嫌弃他穷的女生,在他心里她就是一颗闪闪发亮的钻石——虽然他没见过真正的钻石。
  老杨出谋划策地说:"你女朋友要是不愿意跟你结婚,你就告诉她,我这儿有个富婆,家财万贯,你不愿意跟我结婚正好,人家还想包养我呢。"
  "别开玩笑了,哪里有富婆愿意包养我?"
  "格蕾丝就是个富婆。"
  两个人正八卦着,目的地就到了。老杨把车停下,吩咐一声"搬东西",自己径直走去开大门。
  太阳好大,晒得人睁不开眼睛。外面一个人影都没有,不知道是都上班去了,还是躲在屋子里乘凉。宇文忠从后车厢里拉出两个箱子,刚提到门前,忽听老杨大喝一声:"拦住它!"
  他还没搞明白咋回事,就见一团黄褐色的东西从他脚边蹿了出去,老杨追过来,把他推在一边,直奔那黄褐色东西而去。
  他放下箱子,去看老杨在干什么,但四下一张望,没见老杨的影儿,又怕跑远了箱子被人拎走,房子被人打劫了,只好守在原地,被太阳烤得直冒汗。过了好大一阵儿,才见老杨气喘吁吁抱着个黄褐色的物件回来了,满头大汗,嘴里念叨着:"乖乖,你要是跑丢了,我可麻烦大了。"
  宇文忠定睛一看,是只大猫,无辜地躺在老杨怀里,十分温顺驯良,不像刚肇过事的样子。老杨抱着猫进了屋子,边上楼边叫:"快进来,把门关上,外面热死人。"
  宇文忠把箱子拎进屋去,关上门,发现屋子里倒十分凉爽,但他刚晒出来的满身热气一时还镇不下去。他撩起T恤擦了一把脸,想去把剩下的东西提进来,又怕把猫给放出去了,只好站那里等老杨发话。
  过了一会儿,老杨从楼上下来,耸起肩膀,用T恤的短袖擦擦脸上的汗,解释说:"这是格蕾丝的宝贝猫儿子,要是弄丢了,我可赔不起。"
  "我刚才连门都不敢开。"
  "现在没事了,我把它关起来了。你去把东西都提进来吧,然后我带你去买点吃的。"
  宇文忠赶紧出去提东西,回来时看见老杨正用手机讲电话,满脸是谄媚的笑:"哪里是在唠嗑呢?是那猫趁机跑了出去,你不相信?不相信可以问阿忠……好,好,就回,就回,怎么说也是老乡嘛!"
  收了线,老杨招手说:"来来来,我带你上楼看一下就得回去了,你嫂子她心口不舒服。这城里的女人啊,要是怀了崽,就像当上了王母娘娘一样,不把你支使得团团转就不甘心,我下辈子坚决不娶城里女人了,尤其是爹妈当官的。"
  "你赶快回去吧。"
  "没事,我给你交代一下就走。喏,那间是主人房,格蕾丝住的,你别进去,女人都有洁癖,最见不得别人进她们的闺房。她每次休假出差都让我帮她照看猫,就因为我这人自觉得很,从来没进过她的房间,所以她特别信赖我。喏,这间是客房,她-猫儿子-住的。这里还有一间小卧室,你可以住几天,找到房再搬出去。记得喂猫,还要给它清理垃圾。"
  宇文忠慌了:"怎么喂?怎么清理?你得告诉我一下。"
  "来,我指给你看。喏,这个袋子里是猫食,这个袋子里是猫砂(垫在垃圾箱供猫拉屎的)。"
  "多久喂一次?多久清理一次?"
  "你看着办呗,吃完了,就加些食,拉脏了,就清理,简单得很。"老杨说着,从钥匙链上取下一把钥匙,交给宇文忠,就匆匆下楼去了。
  宇文忠跟了下来,看见老杨已经坐进车里,只好挥手告别。等老杨的车开走了,宇文忠回屋,关上门摸索了一番,知道怎么从里面锁住门了,便把门锁上。把自己的东西都提到楼上,宇文忠只觉头昏脑涨,这房子也太豪华了,比他见过的所有房子都豪华,且无比洁净,搞得他自惭形秽,生怕自己一举手一投足就会给这房子留下不可磨灭的污迹。
  他从旅行袋里拿出一条毛巾,推开了好几个门,终于找到了浴室。哇,真是富丽堂皇,比老杨家的气派多了。浴室里有浴缸,还有个玻璃门的小单间,像是洗淋浴用的,推开一看,果然有个莲蓬头。他拧了一下开关,有水,不过是冷的。他顾不得了,脱掉衣服,取下眼镜,走了进去。洗了一阵儿,水还是冷的,他越洗越凉,只好草草收兵。拧干毛巾擦了擦身体,一抬头,迎面看见一个赤身裸体的人影,白花花的,吓了他一大第02节
  02
  宇文忠吓得不轻,以为是女主人回来了,定睛一看,才发现对面墙上有面大镜子,他赶快拿起眼镜戴上,确定了那白花花的人影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
  好大一面镜子!差不多占了整面墙,镜子上方是一排灯泡,总有一二十个吧,估计一开灯会亮得像灯光球场一样。他还从来没在这么大的镜子里看见过自己赤裸的模样,感觉很别扭,急忙找了干净衣服穿上,然后把自己的箱子和杂物都提到房间里的一个挂衣间里藏起来,尽量让房间显得像没人来过一样。
  如果可以,他恨不得就住在挂衣间里,因为卧室里那张豪华的大床,让他肃然起敬到担心尿床的地步。他只在电影里看到过那样的大床,是专为"007"之类的猛男与美丽的女人们在上面缠绵悱恻而设计的。他简直想不通自己那睡惯了硬邦邦单人床的身体,怎么能放在那么高雅的大床上,完全是有辱斯文。
  他走出卧室,来到"猫儿子"住的房间门前,想推开看看要不要喂食,但又怕"猫儿子"跳出来到处乱跑,如果从哪儿钻出去,那就麻烦了,遂决定先把全部门窗都检查一遍再说。
  楼上的窗子都关得严严实实,还有层层窗帘遮着,应该没问题。楼下有一个很大的玻璃门通后院,关得死死的,楼下的窗子都关好了。他终于放了心,即便那猫夺门而出,也出不了屋子,只要还在这屋子里,就有办法逮住它。
  他返身上楼,边走边打量,越看越肃然起敬,墙上挂的是他看不懂的西洋画,家具也很西洋,而且是带古风的,桌子椅子上都有些毫无实用价值的雕花纹路,而且没哪件家具的腿是直的,都是曲里拐弯的。作为乡下木匠的儿子,他那有限的木工知识告诉他:这些家具都挺贵的。因为越是华而不实的家具,越费工费时,也就越贵。
  一句话,这房子比他看到过的任何房子都好。当然,他长这么大,也没看到过多少豪华的房子,他生在乡下,长在乡下,家里只有一栋土墙屋,下雨漏雨,起风落灰。他中学到镇上住读,跟另外十多个人挤一间房;上大学到A市住读,跟另外五个人挤一间房;读硕士到B市住读,跟另外三个人挤一间房;读博士也是在B市,跟另外一个人挤一间房。按照这个速度,他应该在做博士后时才能一个人拥有一间房。但按照房价上涨的速度,他这辈子恐怕都不会拥有自己的房子。
  他到美国来还是准备跟人挤住的,但人家还不待见跟他挤呢。本来说好租老杨家的一个卧室,跟老杨家共厕所共厨房,结果到了美国,老杨突然通知他说老婆怀孕了,岳父岳母都要过来探亲,不能把房租给他了,让他先到一个朋友家暂住几天,找到去处再搬走。他就这么被推了出来,但他没想到暂住几天的地方是这么富丽堂皇。不知道住这几天得交多少钱?肯定不便宜,他得尽快找个地方搬出去。
  他把自己的电脑拿出来,想到C大的论坛上去找住房,但弄来弄去都上不了网。他想给老杨打个电话问问上网的事,又怕老杨的老婆发飙。他凭直觉感到老杨的老婆不待见他,不然不会在他到美国的第一天就把他打发出来。
  说实话,他也不敢在老杨家住。一走进老杨那虽然不算富丽堂皇但也宽敞明亮的家,一见到老杨的老婆,他就开始发憷,也不知道是怕什么,就觉得自己像个脏抹布一样,只配待在黑糊糊的灶头,主人偶尔拿出来,也是为了打扫更脏的地方,打扫完了,就该回到黑糊糊的灶头去。他到云珠家去的时候,也是这么个感觉,虽然云珠的父母对他挺客气,但他就是觉得不自在,老觉得自己像块脏抹布,摆在人家亮堂堂的餐桌上,有碍观瞻,搞得他浑身像爬满了蚂蚁一样生理性瘙痒,还是待在自己那除了乱糟糟便一无所有的学生宿舍里更舒坦。
  今天幸好格蕾丝不在家,不然他宁愿去大街上流浪也不敢住在这么豪华的房子里。
  他安慰自己:现在不能到街上去流浪了,因为我有任务——照看"猫儿子"。他走到"猫儿子"门前,屏住呼吸,做好了眼疾手快擒拿逃犯的准备,然后轻轻推开房门,只见"猫儿子"正趴在地上休息,见他推门,也不惊慌,睁着一对黄褐色的眼睛盯着他看。
  "猫儿子"的卧室不比他那间差,也有一张宽大豪华的床,床两边各有一个床头柜,上面放着豪华的台灯,屋子里还有梳妆台等家具。他心宽了一点儿,连猫都能住这么好的房间,自己怎么说也应该比猫强吧?但他随即就愤愤起来,这真是两个社会两重天啊!想想老爹老娘,住的是年久失修的破房子,点灯都舍不得点大灯,更没空调,夏天热死,冬天冷死,而这只破猫居然住的是空调房间,还铺着地毯!难道自家爹娘的命还不如一只猫值钱?
  一刹那间,他几乎有了让这猫饿死的冲动,但转而一想,猫是无辜的,又不是猫让他父母那么贫穷的,怎么能怪猫呢?到底是谁让他父母那么贫穷的呢?他说不准。
  以前学马列的时候,还能从"剩余价值"的角度分析分析,当然只是偷偷在心里分析一下而已,因为他爹妈不是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总不能说他们的贫穷是因为资本家把他们的剩余价值给剥削走了吧?这个问题困扰了他很久,尤其是交不出学费买不起车票谈不到女朋友的时候,他就钻天觅缝地想这个问题:为什么我的父母这么贫穷?他们都是勤劳勇敢的中国人,一个是面朝黄土背朝天干了一辈子农活,另一个是风餐露宿走村串巷干了一辈子木工活,但到头来都穷得叮当响。这是为什么?为什么?
  他直到现在也没想明白为什么,但他从很小起就在为改变自家的贫穷而奋斗。不管是父母还是老师,都是这样教育他:好好学习,不然就会跟你爹妈一样,在乡下穷一辈子!他可不愿意一辈子待在乡下,更不愿意一辈子受穷——这是他学习的动力。就是凭着这股动力,他一路拼搏到了城市,进了大学,但不是他向往的一流大学,而是一所二流大学。
  进大学之后才得知这样一个事实:凭他的分数,如果他是A市户口,他肯定能进A市的一流大学,但因为他是乡下户口,所以只能进二流大学。原来歧视乡下人是一流大学的校规!他差点儿气晕!气完之后还得接着读二流大学。
  本科快读完了,他才发现用人单位也不待见乡下人,他好不容易找了个工作,但不在一流城市A市,是在二流城市B市,而他的同学,凡是A市土生土长的,都在A市找到了工作。原来歧视乡下人是一流城市的风气!他又差点儿气晕。气完之后就发奋考研究生,结果连A市的二流大学也进不去了,只得进B市的大学。
  硕士快读完的时候,他才发现工作市场也不待见乡下人,几年前他靠投简历还得到了B市几个单位的回复,这次他亲自跑B市的招聘会都没人待见他。原来歧视乡下人是城里人的风气!
  这次他已经不气了,气有什么用呢?气了这么些年,什么也没改变。先苟延残喘读博士吧,于是他开始读博士,但他有种预感,等他读完博士,可能连三流城市的工作都找不到了。他读学位的速度永远赶不上工作市场缩水的速度,更赶不上全国歧视乡下人的速度。他怎么读都是个乡下人,都不能把城里当官的读成他的亲戚,也就永远进不了城里的单位。正愁着读完博士又该怎么办的时候,他偶然听说了老杨这个老乡,并且联系上了,这终于让他看到了一线曙光——出国。
  老杨说:"出国吧!你看我,跟你一样,出生乡下,没权没势,在国内哪儿都混不出人样来。现在我出了国,住洋房,开汽车,娶了漂亮老婆,还可以生一群崽儿,比县长过得还滋润,等我毕业找了工作,拿了绿卡,就把我乡下的爹妈接出来享福。"
  这个前景太有诱惑力了!尤其是最后那句。
  他这些年一直没动过出国的念头,主要是不愿抛下爹娘。他是家中唯一的儿子,他不奉养父母谁奉养?但他越来越发现如果在国内发展,他这一辈子都甭想奉养父母,拿什么奉养?像他这种情况,靠工资连老婆都讨不起,更别谈奉养父母了。但他刚从思想上想通了奉养父母的问题,一个新的问题又出现了——他有了女朋友。
  好在云珠很支持他出国,可以说比他自己还支持:"去吧,去吧,国内现在这么讲出身讲关系,你在这里混不出名堂来的。还是去美国打拼吧,我听说你这样的人在美国最吃香。"
  他有点儿羞涩地说:"可是我舍不得你。"
  "那你就尽快把我办出去。"
  "怎么办?"
  "帮我找个语言学校。"
  "我走了,你会不会把我忘了?"
  "我就怕你把我忘了。"
  "我怎么会忘了你?"
  "我怎么会忘了你?"
  他临走前的那段时间,云珠不时找个理由诓过爹妈,到他的寝室来过夜。他的室友回家了,寝室就是他和云珠的天下。两个人挤在他的单人床上,疯狂地做第03节
  03
  宇文忠发现自己真不能想云珠,尤其不能想那些疯狂的细节,一想就会欲火焚身,但隔着千里万里的,就算把身焚成黑炭也没用啊!
  出国之前,枕席之间两个人也探讨过这个问题,云珠大智大勇地说:"没事儿,我们可以视频。"
  他还从来没跟人视频过,少不得要劳烦云珠手把手教了一通才学会。两个人就在他寝室里视频了一回,自然是视频了一半就笑滚了,直接滚到了床上。现在,他连网都上不了,怎么视频呢?不知道美国有没有网吧?就算有,也不能在大庭广众上演十八禁吧?再说中美两国有十几个小时的时差,他的下午就是云珠的凌晨,他也不能现在把她叫醒来视频呀。
  淡定!淡定!他做了几个深呼吸,然后找出一支圆珠笔,取下上面的笔套,开始掏耳朵。这是以前寝室的大拿们传授的"淡定法宝",用于欲火焚身但又没外援而且不能自力更生的情况下,比如上课的时候,或者其他公众场合。
  他现在虽然不是在什么公众场合,但他决定不搞小动作,一是因为他初来乍到,两眼一抹黑,不知道这屋子里装没装摄像头。听说美国人大多有怪癖,而这格蕾丝又是中年丧偶的单身女人,怎么知道她没偷窥的怪癖?说不定老杨的出尔反尔就是她一手操纵的,目的就是把他骗到这个大宅子里来,而她此刻正躺在某高级宾馆里,打开电脑,拿着遥控器,等着看他表演呢。
  第二个原因,是他不想浪费炮弹。这段时间经常跟云珠通宵达旦地奋战,已经有点儿力不从心,如果明天问过老杨,知道了上网的方法,那么明天就可以跟云珠视频了,若不留一手,到时可别出洋相。他边掏耳朵,边把注意力转到"猫儿子"身上去。
  经过刚才一番忆苦思甜,他对"猫儿子"的阶级仇恨已然化解。现在还谈什么两个社会两重天?咱们都到了一个社会了,都在一重天下,确切地说,是在一个屋檐下,那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他看见地上有两个精巧的小圆盘子,两寸来深,一个里面装着一些深色的小颗粒,另一个里面装着水,知道这是"猫儿子"的饭碗和水碗,旁边不远处有个长方形大塑料盒子,里面装着半盒子绿豆状颗粒物,还有几段香肠状条形物。他无师自通地断定这就是所谓的垃圾箱,通俗地说,就是"猫儿子"拉屎的地方,他给那玩意起了个名字叫"猫厕"。搞清了"猫儿子"的厨房和厕所,他心里舒展了许多,至少不会把人家的猫给饿死脏死了。
  猫碗里还有猫食,应该不用添加,但猫厕里有粪便,不知道是不是该换一下。他想,小心无大错,多清理一次猫厕总不是坏事,于是拿起猫厕,找到一个垃圾桶,把猫厕里的东西倒进垃圾桶,返回"猫儿子"的卧室,往猫厕里换上新的猫砂。那猫像是专等着他换猫砂一样,刚换好就跳了进去,但却不急着方便,只警惕地看着他,仿佛有点儿不好意思。他心里一乐,这小子,咱俩谁跟谁啊?都一个性别,你还怕个啥?但那小子冲他"喵喵"几声,仿佛在叫他赶快避开。他想起美国是个重视个人隐私的国度,于是退了出去。
  把"猫儿子"安置好了,他才发现肚子很饿,想起刚才还在老杨家吃了一顿的,怎么就饿了呢?在老杨家吃的那顿是老杨亲手擀的面皮,特意给他盛了一大碗,而老杨两口子都只盛了一小碗,合起来都没他的多。他相信老杨家不会缺粮,可能就这么大饭量。听说美国是菜比肉贵,美国人吃肉多,肚子里油水就多,油水多就吃饭少。他一碗面皮下肚,感觉有了七分饱,如果再吃老杨那么一小碗,就刚刚好了。但老杨没问他还吃不吃,而老杨的老婆已经惊诧地看了他好几眼,他不好意思再吃,只好说"饱了,饱了"。
  现在这么一番折腾,他又饿了,幸好旅行袋里还有几包方便面。他对着厨房里的微波炉琢磨了一阵儿,终于搞明白了怎么用,便把面盒装上水,放进微波炉里。一连吃了两盒方便面,才觉得肚子不那么饿了。于是上楼去倒时差,发现那床铺得像宾馆里的一样,一层一层的,又是单子,又是毯子,都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也不知道该睡在哪层之上,哪层之下。
  以前他出差开会时住过旅馆,床也是这样铺的,但他们那时是好几个人合住,不怕单子多,一人扯了一床,地上床上横七竖八地睡了,走的时候也没给人家还原,反正是旅馆嘛。但这里就不同了,这是私人住房,如果不能还原,还不如不弄乱。好在现在是夏天,地上又铺着地毯,他自己还带了床薄被子,如果铺在地上,半垫半盖,应该不冷。如果在女主人回来之前就找到住处搬走,可能根本看不出他在这里住过。他倒不是想逃避付房租,就是觉得不该破坏这高贵豪华的氛围。
  他打开箱子,拿出自己的旧被子,铺在地上,躺上去试了一下,很好,一点儿也不觉得硌人,也不冷。但他睡不着,浑身疲倦,眼皮发沉,大脑却像一台失控的发动机,一直在那里呼哧呼哧地运行。
  回想他的"爱情屎",真可以用上"不堪回首"几个字。
  读本科的时候,他还有颗豹子胆,竟敢去追外语系的系花林芳菲。当然,他做了很久的准备,不光猛学外语,还猛读小说,猛背诗词。那林芳菲是本地人氏,每个周末都要回家,星期天晚上才回校。他就是利用了这个规律,经常等在校门附近,看到林芳菲回来,就装作也刚进校的样子,不远不近地陪着林芳菲走一段。
  林芳菲是冰雪聪明之人,某一天,便停下来直截了当地问:"怎么我每次回校都在这里碰见你?你是不是故意在这里等我?"
  "是。"
  "为什么?"
  "想追你。"
  "难道你没听说过我绝不在这个二流大学找男朋友吗?"
  "听说了。"
  "那你干吗还想追我?你不怕被拒?"
  "拒了也没什么嘛,不是因为我的原因,而是因为学校的原因。"
  林芳菲忍不住一笑:"为什么是学校的原因?你不是这个二流大学的学生?"
  他骄傲地说:"我是这个二流大学的学生,但我的分数是够上一流大学的,只是因为我不是A市人,才被扫到二流大学来。"
  林芳菲似乎被触动了,愣了一下才问:"那你干吗不导演一场英雄救美的好戏?"
  "想过,但没找到好演员。"
  "没哥们儿愿意给你帮忙?"
  "他们都想扮英雄,不想扮打劫的。"
  "哈哈哈哈,说明你人脉不广。"
  "不是人脉的问题,是我知道你不会上当。"
  "为什么?"
  "你这么聪明,什么花招看不出来?"
  这个马屁拍得好,两个人就这么谈起了恋爱。
  说起来也算有缘分。林芳菲从小就想读A市的广播学院,高中成绩一直很好,模样端正,嗓音又清亮,简直就是她父母比着广播学院的招生条件生的,大家都说她已经有一只脚踏进广播学院了,但却因为高考期间感冒发烧而考砸了,不得不进了二流大学。
  都是高考沦落人,相爱何必曾相识?
  不过,林芳菲很忙,不光要上学,还在A市某个电视台兼职,经常要去录节目,或者外出采访,两个人见面机会不多。有过拥抱接吻等小把戏,但没突破最后一道防线。
  毕业前夕,宇文忠像没头苍蝇一样,在A市到处求职,到处碰壁,最后只能去B市,而林芳菲却顺利进了她兼职的那家电视台。
  他担心林芳菲会抛弃他,想试探一下:"我们就要两地了,也许我们还是分手的好?"
  林芳菲没反对:"嗯,这对你我都有好处。"
  他心如刀割,沉痛地说:"只怪我在A市没后台。"
  林芳菲很不赞同他这个说法:"这跟后台不后台没关系,我在A市也没后台。"
  他无话反驳,因为林芳菲的父母都只是A市一所中学的老师,的确可以称得上没后台。
  他改口:"只怪我没本事。"
  林芳菲没反驳。
  没几天,就传出林芳菲另有新欢的消息,是电视台的一位男主播。
  宇文忠忘了两个人已经吹掉的事实,跑去找林芳菲兴师问罪,结果被林芳菲好一顿臭骂:"难道家里没后台是你的一个优点?难道你没钱就说明你别的方面一定比他强?告诉你,我看上的是他的才能,不是他的钱。"
  "像他这样的人,靠不住的。"
  "为什么?"
  "因为他各方面都很强。"
  "各方面都很强的人就靠不住?像你这样各方面都不出色的就靠得住?"
  "我肯定比他靠得住。"
  "别忘了,是你自己提出分手的。"
  他哑巴吃黄连:"我……"
  林芳菲嫣然一笑:"你是真的爱我?"
  "当然是真的。"
  "你是真的怕他靠不住?"
  "当然是真的。"
  "那好啊,等他靠不住的时候,我再来找你,你会不会接受我?"
  他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厚颜无耻的女人。
  林芳菲又嫣然一笑:"看见没有?你做不到的,但他做到了。"
  临走,林芳菲甩给他一句格言:"爱情和金钱不是仇敌。"
  有段时间,他经常守在电视机前,等着看A市某台的英语新闻,因为林芳菲会出现在屏幕上。其实他对那些新闻的内容没有半点儿兴趣,都是从中文的新闻节目翻译过去的。
  他只爱听最后那句:"这里是二频道英语新闻,我是芳菲。&quo第04节
  04
  爱上初恋对象可以是一分钟的事,但忘掉初恋对象却可能要一生。宇文忠跟林芳菲分手之后,至少花了半年时间纠结于"如果我不提分手,她会不会与我分手"这个问题上。
  是啊,两个人处得好好的,干吗要无事生非提出分手呢?人家是女孩子,脸皮多薄啊!不管你是出于什么理由提分手,都是对人家一记响亮的耳光,谁受得了?你一个堂堂男子汉,不也接受不了分手的结果吗?况且人家对你还仅仅是同意分手,并没主动提出要和你分手!他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林芳菲肯定是因为自尊心受到伤害,才出重拳报复他的,不然的话,她同意分手就同意分手,干吗说那些伤人的话呢?这太不像林芳菲的为人了。他想到自己把这百年好合的事给搞砸了,真是阉了自己的心都有了——如果他能证实的确是自己搞砸了的话。
  于是,他给林芳菲写电邮打电话,诚惶诚恐地询问是不是自己伤害了她,诚心诚意地道歉,又把心迹表白一番,说那时提出分手只是为了试探一下。刚把"试探"的意思说出来,他马上就后悔了。爱情是能试探的吗?你对人家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人家甩了你不是天经地义的吗?于是他又给林芳菲写电邮打电话,本着"三十六计,坦白为上"的原则,彻底交代自己的不良动机:主要是太爱面子了,怕你率先提出分手,所以我就试探性地提出了分手。但我心里是不愿意分的呀!难道你连这也看不出来?
  一连写了若干封信,林芳菲那边都没反应,打电话也不接,其他联系方式更是让他连边儿都没摸到。那时他真是悔思如泉涌啊!几乎每天都会发现自己昨天做错了事,不该那样说的,怎么能那样说呢?那不是弄巧成拙了吗?结果他又写了一封信,试图改正昨天信里的错误,但到了第二天,又会为刚发出去的那封信后悔。
  最后,林芳菲终于回了他一封信:你不用自我检讨了,我早就跟我男朋友相爱了,只是怕你受不了,一直没告诉你,所以我要谢谢你提出分手。
  原来如此!他妈的!你跟人家好上了,倒是早说啊!至少不能哄得我写了这么多忏悔信才吭声吧?难道你想把我培养成中国的卢梭?接下来的半年,他开始期待林芳菲跟男朋友吹掉。他的心有一半愿意接受被男主播背叛或者抛弃的林芳菲,另一半则渴望看到林芳菲被命运惩罚。他专门写了一封信给林芳菲,表达自己愿意接受被抛弃的她。如果说男主播能接受一个被假抛弃的林芳菲,那么他就能接受一个被真抛弃的林芳菲。
  他那时真贱啊!但还没到至贱的地步,因为至贱的人据说是无敌的,而他还有敌:林芳菲警告他说,请你自重,不要再来打搅我,不然的话,我会让公安来对付你——我男朋友的舅舅的姨妹的爸爸的老战友是A市公安局的局长。他终于认命了。
  林芳菲成了他"恋爱-屎-"上最大的那一坨,后来的都是一"屎"不如一"屎"。他自己是不敢追人了,但还是有热心人搭桥牵线,只不过女方一听说他家在农村,又是家中唯一的儿子,就打退堂鼓了。后来,终于碰到一个没打退堂鼓的,是B大的一个本科生罗玉琇,不是B市人,而是B市下面某乡村的人。小罗长得中等,不美,也不丑;学习也中等,不好,也不坏;个性也中等,不温,也不火。
  这次开篇不错,知道他家是农村的,小罗仍然愿意交往下去。他也比较放心,应该不存在小罗留在B市、而他分到更小的城市的可能吧?
  跟小罗的交往,主动权完全在他手里,他手里不仅有恋爱经验,还有票子——相对于小罗而言。小罗比他还穷,每学期都要为学费伤神,平时更是过得紧巴巴的。
  他带小罗上餐馆,看到她吃得那么欢快,那么贪婪,他总是有流泪的冲动,也尽他所能多带她去几次餐馆。不管去哪家餐馆,他总是买两份,但只吃半份,其余的都给小罗。

📚 更多免费小说,请访问「过目游 · 书漫游」:
goread.cc(主站) |
goread.vip(备用)

最新章节持续更新中~

资源下载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评论 抢沙发
头像-过目游 · 书漫游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过目游 · 书漫游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快捷回复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