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伦·坡惊悚小说选》【全本】爱伦·坡

《爱伦·坡惊悚小说选》全本 作者:爱伦·坡

内容简介

爱伦•坡的小说风格怪异离奇、充满恐怖气氛,他自称其小说特点在于“把滑稽提高到怪诞,把害怕发展到恐惧,把机智扩大成嘲弄,把奇特变化为怪异和神秘”。他的作品中丰富的想象、不寻常的内容、新奇的手法,以及细致入微的心理、意识的刻画,对现代西方文学和电影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正文预览

爱伦·坡惊悚小说选
作者:爱伦·坡
内容简介
爱伦坡的小说风格怪异离奇、充满恐怖气氛,他自称其小说特点在于把滑稽提高到怪诞,把害怕发展到恐惧,把机智扩大成嘲弄,把奇特变化为怪异和神秘。他的作品中丰富的想象、不寻常的内容、新奇的手法,以及细致入微的心理、意识的刻画,对现代西方文学和电影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译序

·唐荫荪·

尽管人们对埃德加爱伦·坡及其作品的评价曾经议论纷纭,褒贬不一,但是,从实事求是的立场出发,我们应该公允地承认,坡毕竟不失为一位非常具有特色,代表了一个时期美国文学的一种思潮,并对世界文学产生了一定影响的著名作家。这位文坛怪杰是美国文学史上的稀世之珍,要了解美国文学和美国文学史,就不能不了解爱伦·坡及其思想和作品。

坎坷的身世

翻开美国文学史,恐怕再也找不出一位作家像爱伦·坡那样身世凄凉,穷愁潦倒的了。坡1809年1月19日出生在波士顿一个流浪艺人的家庭,不到两岁就失怙,可怜的母亲,带着三个幼儿,又要为生计操劳,又要坚持演戏,很快就累病了。卧病数月,也撒手人世,这时坡还不满三岁。还在幼儿阶段,他就失去了父爱和母爱,人生中这份最宝贵的温暖,一开始就被命运给剥夺了。母亲去世后,坡由他的教父约翰·爱伦领养。约翰·爱伦是里士满的一个烟草出口商,家道还较殷实,因膝下无子,便领养了坡,并叫他改姓爱伦。养父开始对他还可以,6岁时,曾带坡回到英国(约翰·爱伦祖籍在苏格兰),并送坡在英国有名的学校读书,在那里打下了古典文学知识的坚实基础。5年后回到美国,又继续送他上学。十七岁时,还送他上了近一年的大学。但这位养父本来就未打定主意将坡正式收为养子,作为财产继承人。后来坡的养母病故,养父重新结婚,生了三个儿子之后,就更加不考虑收坡为养子的问题了。而且将他的姓名又由“埃德加·爱伦”改回为“埃德加·坡”,对他经济上的接济也越来越紧。坡上大学后,不幸结交了一些纨绔子弟,染上了纵酒、赌博的恶习。一向苛刻寡情的养父,对此当然十分恼怒。因此,尽管坡在大学里成绩十分优异,不到一年就学了希腊文、拉丁文、法文、西班牙文和意大利文,而且是全校拉丁文和法文学得最好的学生之一,也免不了要遭到停学的厄运。1826年坡从大学回家过圣诞节时,欠下了约两千元赌债。养父爱伦对此大发雷霆,不准他再回学校,并拒绝为他偿还这笔赌债。坡的11个月大学生活就此结束了。坡是一个性格倔强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他跟养父爱伦之间的决裂已不可避免。终于在1827年3月,坡在跟养父争吵了一次之后,留下一封信,怀着极其悲愤的心情,毅然离开这个并不使他感到温暖的寄居的家,开始了他的飘泊生涯。

这之后,坡为了生活,曾于1827年5月入伍,当兵两年;接着又曾于1830年到西点军校进修一年。后因过不惯军校的严格生活,在检阅、点名时常常缺勤,因此受到军法处理,于1831年3月被开除出军校。从此,他就正式开始他的文学生涯,奔波于巴尔的摩、里士满、纽约、费城等地,不断在报刊上发表诗文,并曾在《南方文学使者》、《伯顿绅士杂志》、《格雷厄姆》等杂志社担任过编辑工作。当时他只能拿到最低等级的稿费,编辑工资每周只有15元,仅够糊口而已。

坡的初恋,由于女方的父亲从中作梗,将坡写给他女儿的许多情书扣留起来,最后以失败告终。坡只好眼睁睁看着他心爱的人嫁给一个富商。后来,在1835年,坡跟他姨妈的女儿弗吉尼娅结婚。其时坡未满27岁,他表妹还不到14岁。婚后的12个年头,是坡一生中生活和文学生涯最得意的一段时期。这时,他有了一个如意的家庭,写作上又全力以赴,硕果累累。《莉姬娅》、《厄谢府邸的倒塌》、《威廉·威尔逊》、《莫格街凶杀案》、《卷进大漩涡》、《红死鬼面具》、《黑猫》及名诗《乌鸦》等许多重要作品,都是这一时期的产物。这段时间内,他还先后担任过几家报刊的编辑工作。可是,好景不长,1847年1月30日,坡25岁的妻子,在经过几年的病魔缠身之后,终因肺结核病离开人世。妻子的去世,是对坡精神上的一次极大的打击。他由于过度伤心,引起精神错乱,发高烧,说胡话。后来病情虽然好转,但他已再无心情和精力进行创作了。在接下来的两年多时间内,他除写几首诗外,就只曾修改过他五年前写的一篇小说。在这两年之中,他虽然在爱情方面也曾有过一些纠葛,有两次他甚至快要与人结婚了,结果终是未成气候。

1849年10月3日,这位一生坎坷,疲惫万分的文坛怪杰,在巴尔的摩街头被人发现,衣着寒伧,人事不省地倒卧在地,气息奄奄。亲友们将他送往医院,此时他已神志不清,胡言乱语。入院后的第四天(即10月7日)凌晨,他稍为安静了些。最后说了声“上帝保佑我!”便与世长辞了。

这位才华横溢的文坛怪杰,生前没有得到美国文坛的重视。因为当时主宰美国文坛的超验主义派不承认坡的作品的价值,甚至将他贬为“打油诗人”,把他的作品说成是“三分天才,两分胡诌”。这是因为,超验主义派的文学观是积极的、入世的社会民主主义观点,认为文学负有严肃的社会道德、教育任务。而坡恰好相反,他极端憎恶“文以载道”,反对文学附有道德、说教、效用等理性目的,而主张一种单纯的美和趣味,一句话,主张为艺术而艺术,这种思想,在当时新兴的、具有“美国文艺复兴”称号的超验主义主宰文坛的情况下,当然没有其容身之地,因此坡不受当时文坛重视也就是很自然的了。

坡一生中还有一件极其倒霉的事,就是他在逝世前指定的遗稿保管人鲁弗斯·格里斯伍尔德是个卑鄙龌龊的小人。坡逝世刚两天,他就化名在报上发表文章丑化坡的为人,极尽攻讦之能事。后来他又乘编选爱伦·坡选集的机会,对坡的某些书信加以篡改,甚至还在一些作品中偷偷塞进一些他伪造的东西,并撰写不符事实的坡的传记,用这种卑劣手段来败坏坡的声誉。由于他在人们心目中是坡指定的遗稿保管人,是坡的作品的权威编辑者,他编出的东西自然是真实可信的,这样,更对坡的声誉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坏的影响。在他的诬蔑、攻讦下,坡简直成了一个恶棍。直到1941年(坡去世92年之后),一位叫奎因的教授出版了坡的书信真迹的复印件,才揭露出格里斯伍尔德的卑劣行径,还坡的为人与作品以本来面目;然而,坡毕竟还是背了九十多年的黑锅啊。

作品的特色

爱伦·坡的写作生涯是从写诗开始的。他12岁开始写诗,到他18岁正式开始文学生涯的1827年,他就出版了他的第一本诗集《塔默兰诗集》。到22岁时,他已出版了三本诗集。到1831年为止坡的早期诗歌,明显地受到他所喜爱的诗人托马斯·摩尔、拜伦和柯勒律治的影响,技巧上没有什么创新。坡一生写的50多首诗,大部分是在这段时期写的。早期诗作中,一般公认最优秀的有三首:《致海伦》、《伊兹拉菲尔》和《海中城》。《致海伦》是坡抒写自己初恋心情的,自认为是“表明了我心灵中第一次纯洁美好的爱情”的一首好诗。他的晚期诗为数不多,都是在他一生的最后5年内写成的,但这却是他极其重要的诗作,使他能够作为一个诗人蜚声文坛,以其诗歌创作体现其诗歌理论。总的说,他的诗大都表现一种忧郁、凄凉的情调,内容多是写爱情、幻灭、死亡,写美与死的结合。他特别强调诗的快感,提倡以韵律创造美,以艺术美引起快感。

我们试举他的成名和代表诗作《乌鸦》为例。这首诗从表面上看来,似乎并不艰深难解,只是在讲述一个故事,思念、悲叹死去的爱人。其实内容却并不是叙事,而是表现一种无所不包的悲凉情绪,表现一种非理性的潜在意识,很富有象征性和暗示性。坡曾谈到他在写作这首诗时,有意识地选择乌鸦这个不祥之鸟,来寄托最大限度的悲痛与绝望。我们从乌鸦跳到智慧女神雅典娜头上不肯下来这一细节上,还可理解到丑压制了美,非理性压制了理性这样的象征意义。此外,这首诗还表现了强烈的节奏感,富于音乐美。

坡对美国文学的极大贡献是他的短篇小说。他一生写了70篇短篇小说,其中饮誉世界文坛的约有20篇。坡的短篇小说大体可分为两类:恐怖小说和推理(侦探)小说。恐怖小说被看做坡的最重要的作品。这些小说几乎全是用第一人称写的,作品大都写死亡、恐怖、惊险、怪异,带着哥特式的传奇色彩,主要人物就是那么一两个,地点多半是在异国。作品中总是笼罩着一种强烈的忧郁和恐怖气氛,使读者读他的作品时也笼罩在一种忧郁、恐怖的气氛里。正如坡自己所说的那样,他的小说的特点是“把滑稽提高到怪诞,把可怕发展成恐怖,把机智夸大成嘲弄,把奇特上升到怪异和神秘”。这类短篇小说中,影响较大的有《莉姬娅》、《厄谢府邸的倒塌》、《红死鬼面具》、《威廉·威尔逊》、《黑猫》、《一桶白葡萄酒》等。坡称《莉姬娅》是他的得意之作,而《厄谢府邸的倒塌》曾被列为世界最杰出的短篇小说之一。两篇都写了死尸复活的情景,其恐怖气氛,渲染得令读者毛骨悚然。坡的推理(侦探)小说,虽然只写了四五篇,但坡仍然被公认为西方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在这方面的作品,对西方侦探小说技巧的发展有明显的影响。英国侦探小说名家柯南道尔就曾说过:“在(侦探小说)这条狭窄的路上,一个作家……总会看到在他前面有坡的脚印。如果他发现自己在一些细小的、次要的地方脱离了坡的窠臼,那他会感到很愉快的。”

一般认为,在美国短篇小说发展史上,坡是个开拓者。虽然,在时间上华盛顿·欧文写短篇小说比他早,但是坡第一个有意识地将短篇小说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学体裁来对待,并提出了短篇小说的创作理论,这一点就是他的筚路蓝缕之功。坡在《评霍桑的〈陈旧的故事〉》这篇文学论文中写道:短篇小说的创作是由作家“精心设计某种要达到的单一的效果,然后虚构情节,将这种事件联结起来,使之能最好地达到预定的效果。”这种“效果”论,是与当时一般作家的创作方法根本不同的。当时一般作家认为,他们作品中的人物性格,随着故事的发展而变化,一篇小说的结局,可以同原来所考虑的根本不同。但坡则认为作家在动笔之先就应设想好一种效果,要考虑好故事的结局。坡在20年中所写的70篇短篇小说,都体现了他提出的这种“效果”论的创作理论。他在每篇作品中都刻意求工,甚至要求每个句子、每个用词都有助于渲染他所预定的那种气氛。

坡是一贯主张“为艺术而艺术”的。他的这种艺术观贯串在他所有的作品中。他的文艺理论虽然以浪漫主义为基础(这方面他受柯勒律治的影响较深),但他加进了自己的不少创见。他主要的文学批评论著有三篇:《评霍桑的〈陈旧的故事〉》、《写作的哲学》和《诗歌原理》。此外,还写了一些评论莎士比亚、弥尔顿、狄更斯、朗费罗、华兹华斯、爱默生等作家作品的文章。坡在文学评论中所强调的,大体上有这样几点:首先是美。他认为,诗歌(当然也包括一切文艺作品)不是客观现实的反映,而是一种单纯的审美现象,是以诗本身为目的,不能夹杂道德、说教或实用的目的。所谓“纯诗”的主张,最早是坡提出来的。其次是快感。他提倡以艺术美引起快感,认为美感是通过趣味来实现的。评判一首诗写得好不好,就要看它能不能引起快感。诗与科学的区别,在于科学表达的是真,而诗表达的是通过快感表现出来的美。因此,他强调音乐感对诗的作用。第三是文艺作品一定要达到某一种效果。这种“效果”论,在上文谈他提出短篇小说创作理论时已谈过了。第四是短,他主张诗或短篇小说都要写得短。他提倡的短的标准是:一首诗最多不要超过100行,一篇短篇小说能在半个钟头至多三刻钟读完最好。坡的许多精辟的文学批评见解,至今仍被视为文学评论的典范。

深远的影响

坡的作品,在生前和死后的一段时期都没有引起当时美国文坛的重视。但是,当它们传到法国之后,却引起了象征派诗人的高度评价。波德莱尔认为,坡在美国文坛的出现,使美国产生了一位世界上自古以来最使人惊奇的天才,他不但是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而且是理解最深刻、观察最敏锐的评论家之一。同样是象征派诗人的马拉美说:为了能阅读坡的作品的原文,波德莱尔发狠学习英语。后来,他花了很长时间大量翻译了坡的小说,并写了三篇关于坡的作品的论文,先后在1852、1856和1857年发表。他认为,坡的荒诞的小说嘲笑了他周围的无知蠢人。波德莱尔、马拉美等象征派诗人,把坡视为他们的精神领袖。坡提出的“纯诗”论,就是经过象征派诗人的发挥,影响全世界的。法国诗人弗伦、兰波,作家哈伊斯曼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纪德,都把坡看成是对人类本性具有深刻洞察力的富干幻想的天才。法国著名诗人瓦莱里在19世纪末写给作家纪德的一封信中说:“坡是一位纯洁的作家,他从没有过什么过错。”英国著名诗人丁尼生、史文朋及艾略特对坡都很推崇。在上世纪末及本世纪初,俄国、德国和意大利都有不少作家积极研究和介绍坡的作品。在西班牙,著名作家布拉斯科·伊巴涅斯在1919年甚至说坡是西班牙“精神上和文学上之父。”坡的作品对拉丁美洲文学的影响也不小。

坡的声誉在美国直到1909年坡诞生百年纪念时才恢复。当时,在法国、德国和美国的五个城市——巴尔的摩、波士顿、费城、里士满和纽约——都举行了坡的百年诞辰纪念会。巴尔的摩《太阳报》上登载的一幅漫画很能说明问题。那幅漫画画着山姆大叔抱着坡的半身雕像走进伟人馆。漫画上面有一条醒目的标题:“坡终于成了一位著名作家。”

坡的小说的怪诞特色,受18世纪末就已开创的美国南方怪诞小说传统的影响;后来,坡的作品又反过来给予以怪诞为特色的美国南方小说以重要影响。即使是在“南方文学”流派的主要代表作家福克纳的作品中,也能看出坡的影响。有一位名叫胡克·克兰的美国诗人,在本世纪20年代曾写过一首名叫《桥》的长诗,诗中想象已故去半个多世纪的受人欢迎的作家爱伦·坡,又在地下铁道乘车旅行。很明显,这诗的含义是坡仍然活在美国作家和人民中间,而且继续给予美国文学以重要影响。

一个值得令人深思的事实是:坡这个被当时他自己国家的文坛所贬责、所抛弃的才华横溢的文坛怪杰,以他的新奇怪诞、神秘莫测的作品,深深影响了法国诗坛的一代名家,而后来,这一代新奇的法国诗人,又以自己的富有魅力的作品,深深地影响了美国的后代诗人。

1992年7月12日于望月村

梅岑格斯亭模仿德国人的故事

瘟疫盛行,尸横遍野。[1]

——马丁·路德

恐惧和厄运在人的一生中随处可能出现,因而我没有必要给我所要讲述的故事定一个时间,况且,我还有别的理由来隐瞒时间。在我讲话的此时此刻,匈牙利国内,隐约有一种对灵魂转世的迷信——即是说似信非信。我只要说这些就够了,就当我什么也没说。我肯定我们的怀疑大多像那布吕耶尔描述我们的所有灾祸一样——“不单行”。

但是匈牙利人近于荒唐的迷信也有些道理。他们与其东部当局迥然不同。譬如说,精明卓识的巴黎人会说:“灵魂在有感觉的动物体内只有一次,再说,马、狗、甚至人都只不过是这些动物不易感知的相似体。”[2]

伯利菲岑和梅岑格斯亭两个显赫家族的不和已有好几个世纪了。他们间的积怨之深,就如一个衣衫褴褛、凶神恶煞的干瘪老太婆所说,在这个充满仇视的时代,“即使水火相容了,伯利菲岑人都难以和梅岑格斯亭人言归于好”。这种敌视似乎源于一句古老的预言,——“当必死的梅岑格斯亭人战胜了不死的伯利菲岑人时,高贵的家族也会像马背上的骑士掉下马来一样败落”。

当然,这句话本身意义不大,但即使是更为琐碎的原因,一旦上升——不用多久也会导致同样重大的后果。况且,毗邻的庄园早就争先恐后地参与了繁忙的政务,再说,近邻难以成为朋友——伯利菲岑城堡的居民从他们高贵的扶壁可以看到梅岑格斯亭城堡的窗户。最使历史较短而又不太富有的伯利菲岑人恼火的,就是梅岑格斯亭庄园的壮观。那句古老预言虽然愚蠢,可又是什么奇迹成功地使两个注定争吵不休的家族在世袭的妒嫉心作用下不和呢?预言似乎暗示——如果它真暗示什么的话——有钱有势的家族最终取得胜利,弱小无势的另一方便自然地倍加仇视对方。

威廉?伯利菲岑伯爵尽管出身高贵,受人尊敬,但据说是一个意志不坚,糊里糊涂的老人。他一事无成却过多地介入个人对对手家族的根深蒂固的反感和仇视中。他热衷于骑马狩猎,年迈体弱和昏聩无能都不能阻止他每天参加危险的角逐。

弗雷德里克?梅岑格斯亭公爵年岁不大。他的父亲G部长英年早逝,他的母亲玛丽女士很快便追随其夫而去。

当时弗雷德里克才十五岁。在城里,十五年并不长——孩子经过三次驱邪仪式[3]后仍是孩子;但在荒野——在像那个老公国一样壮观的荒野,十五年却意义深远。

美丽的玛丽女士,她怎么会死呢?她死于肺病!但这是一条我祈求走的路。我希望所有我爱的人都死于这样轻的病。多么光荣!死于壮年——带着所有情感——如火的幻想——死在对幸福日子的回忆里——死在秋天——葬在华丽的秋叶中!

玛丽女士就这样死了。年轻的公爵弗雷德里克孤苦伶仃地站在母亲的棺材边,把手放在她安祥的额上,瘦弱的身体没有颤动,没有叹息。他童年时无情、任性、急燥,就这样无情无义、肆无忌惮、放荡不羁地长大,所有高尚情操和美好回忆都早已与他无缘。

年轻的公爵继承了父亲遗留下来的大笔财富。这些庄园以前几乎从未属于过匈牙利贵族。城堡没有编号,从面积和外形的壮观看,主要建筑是梅岑格斯亭城堡。他的领地从未划清过疆界,——但他的主要公园里有一个五十英里长的跑道。

他这么年轻就继承了爵位,拥有无与伦比的财富。他的性格又众所周知,没人能猜到他可能干什么。的确,在最初三天时间,这个比赫罗德大帝[4]还要赫罗德的公爵的行为,大大超出他最热心的崇拜者的期望。他骄奢淫逸,公然背信弃义,闻所未闻地残暴,使吓得瑟瑟发抖的封臣们很快就明白,如果他们不奴颜卑膝地服从他,他就会不凭良心待人。于是封臣们从那时起便寻找护身办法,用来对付小喀利古拉[5]血腥残忍的毒牙。在第四天晚上,伯利菲岑城堡的马厩着火了。联想到公爵的一系列无法无天、骇人听闻的行为,邻居们不约而同地认为这个罪行定是公爵干的。

在这次事件所引起的混乱中,这个年轻的贵族坐在梅岑格斯亭城堡宽敞无人的顶楼上,显然已陷入沉思之中。褪色的豪华挂毯在墙上悲哀地摆动,隐约可见一千个著名祖先的威严身影。挂毯上穿着貂皮大衣的教士,傲慢武断的教皇无拘无束地与独裁者和君王坐在一起,否决世俗国王的意志或用最高法令来限制叛逆撒旦的统治权;黝黑魁伟的梅岑格斯亭王子们肌肉发达,身经百战,勇敢地跨过敌人的尸体,脸上生动的表情使最为从容沉着的人也要为之惊讶;天鹅般妖冶的贵妇人踏着梦幻般的韵律以迷乱的舞步飘然而过。

这位公爵听着或者说假装听着伯利菲岑马厩传来的越来越大的喧闹声——或者考虑某些更加新奇的想法——考虑某个更加果断的大胆行动,只见他的双眼不知不觉地盯在挂毯上一匹庞大的颜色不自然的马身上,这匹马属于他对手家族的撒拉逊祖先。马处于图案的前景,像雕塑一样一动不动,后面是一个被梅岑格斯亭人的短剑击中倒下的骑士。

弗德里克意识到自己不由自主所看到的东西时,嘴角露出残忍的表情。但他并未移开视线,相反,一种奇怪的深切焦虑袭上心头,像一块罩子盖住了他的理智。他好不容易才从梦幻和断续的感觉中回到现实。他凝视画面越久,就越入神着迷,越不可能将视线从迷人的挂毯上移开。但是外面喧哗声突然变得更为嘈杂,使他不得不把注意力转移到燃烧的马厩照映在窗户的红光上。

但这一动作很短暂。他的视线机械地转到墙上,惊恐万状地发现挂毯上那匹巨大的骏马改变了位置。马的长颈以前似乎出于怜悯弓在主人俯卧的尸体上,现在却朝着公爵伸直了;马的双眼以前看不清,现在却有一种精力旺盛的人类表情,闪着火红的光芒。这匹马显然被激怒了,它张开肿胀的双唇露出阴森可怖的牙齿。

年轻的贵族惊恐万状,跌跌撞撞地跑到门口。他掀开门,一道红光射进房里,将他的身影清晰地映在飘动的挂毯上,他蹒跚地跨出门坎,一看见影子便吓得发抖,好像这个影子就是那个谋杀撒克逊伯利菲岑的无情却又得意洋洋的凶手的外形轮廓。

为了减轻沮丧,公爵赶紧跑出去,在城堡的正门口碰到三个马厩总管。这三个人在危及他们生命的千钧一发之际,正在使出浑身解数,控制一匹庞大的火红马超常猛烈的冲击。

“谁的马?”“你在哪里弄到的?”年轻人嘶哑着嗓子抱怨地质问道。他突然发现眼前这匹愤怒的马简直活脱脱的就是挂毯上那匹神秘的马。

“它是你的财产,先生,”其中的一个马厩总管说,“至少它无人认领。它从伯利菲岑城堡的燃烧着的马厩中奔出,狂吼怒嘶。我们抓住了它,以为它是老伯爵的外国种马,便将它作为走迷的牲口领回来。可那里的马夫没有人认领它——真奇怪,它还带着从火中死里逃生的明显标志。”

“W.V.B.三个字母非常清晰地烙在它的额头上,”第二个马厩总管打断他的话说,“我认为这些字母是威廉?冯?伯利菲岑的首字母,但城堡里所有人都断然否认这匹马。”

“太奇怪了!”年轻的公爵沉思着,显然没有在意他们的话。“正如你们所说,它是匹奇异高大的马,虽然它可疑且难以驾驭——把它给我。”他停顿一下补充道:“也许像梅岑格斯亭的弗雷德里克一样的骑士可以将即使是伯利菲岑马厩中的魔鬼驯服。”

“你错了,主人,我们提到的这匹马,不是伯爵马厩里的,如果是这样,我们就不会将它带到您面前。”

“真的!”公爵冷冰冰地说,这时一个小侍满面通红慌慌张张地从城堡走来,凑近主人耳边,悄声告诉他说,一小堆挂毯在他分管的房子里不翼而飞,并详细地描述了一个与此事有关联的人——他的声音虽然低沉,但还是都让好奇而兴奋的马厩总管们听见了。

年轻的弗雷德里克听后显得焦燥不安,但他很快便镇静下来,脸上浮现出邪恶的表情,断然命令马上锁闭某个房间,钥匙放在他自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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