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女儿》全本 作者:约瑟芬·铁伊
内容简介
一部独一无二的历史推理小说,甚至很「不像」一本推理小说。小说中所谓的案件是英国历史上一宗家喻户晓的故事:理查三世为了纂取王位,谋杀了囚禁在伦敦塔中的两个小王子。嫌犯的「罪行」令人发指,更令人深思。但是病床上的格兰特探长却根据他缜密的推理,一举推翻了流传四百年之久的历史定论,并告诉我们:事情的真相未必就是你听来、看来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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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女儿
作者:约瑟芬·铁伊
内容简介
一部独一无二的历史推理小说,甚至很「不像」一本推理小说。小说中所谓的案件是英国历史上一宗家喻户晓的故事:理查三世为了纂取王位,谋杀了囚禁在伦敦塔中的两个小王子。嫌犯的「罪行」令人发指,更令人深思。但是病床上的格兰特探长却根据他缜密的推理,一举推翻了流传四百年之久的历史定论,并告诉我们:事情的真相未必就是你听来、看来的那样!
1
格兰特躺在洁白的高脚病床上,凝视着天花板,眼神里满是厌恶之情。墙面干净整洁,上面的每一道新细微裂纹他都了然于心。是格兰特臆造了它们。他要么在天花板上勾画出一幅幅地图,并到河流、岛屿和陆地间探险;要么玩各种各样的猜谜游戏,找出隐藏在上面的东西,像那些形形色色的面孔、飞禽和鱼类。再不就是利用那块天花板做做数学题,回忆那些定理、夹角和三角形,重拾孩提时代的感觉。他百无聊赖,只能注视着天花板,早已日久生厌。
他曾建议小不点把床稍稍挪一挪,这样他就有块新的天花板去探索,但房间里的摆设似乎会因此而变得不对称。在医院,除了要求干净清洁,其次就是对称了,其重要性远远超过对主的信仰。任何摆设一旦越过平行线,就是对医院的亵渎。他为什么不读书呢?她问道。他的那帮朋友老是给他带来一些崭新的小说,每本都价格不菲,他为什么不坚持读下去呢?
“这个世界人满为患。人们写了太多的字。印刷厂每分钟印几百万字,想想都觉得可怕。”
“你怕是便秘了吧。”小不点说。
小不点是英厄姆护士,事实上她身高一米五七,身材小巧玲珑,比例恰到好处。格兰特处处听命于她,出于报复,所以叫她小不点。脚没受伤时,他能够像拎起一件德累斯顿瓷器(1)一样单手把她抓起来。眼下格兰特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听凭小不点指挥也就算了,他堂堂一米八二的身躯,她竟然不费吹灰之力随意摆布,这简直丢脸丢到家了。很显然,格兰特那点重量对小不点来说根本不在话下。她掀起褥垫时就跟玩转盘似的淡定优雅。她没当班时,照顾他的是亚马孙(2)女神,手臂粗壮如山毛榉的树枝。亚马孙是达洛护士,来自格洛斯特郡(3)。每逢水仙开花的时节,她就思乡成疾(4)(小不点来自莱瑟姆-圣安妮,那里没有水仙花,所以对她来说毫无意义)。她的双手宽大而柔软,一双大眼睛非常温柔,总是一副充满同情心的模样,不过即便稍稍出点力气,她就累得直喘粗气。总的来说,格兰特宁愿被小不点轻而易举地摆弄,因为被亚马孙像搬弄尸体一样照料更让他觉得没面子。
格兰特之所以卧床不起,不得不让小不点和亚马孙来照顾,全赖他跌到井里。当然,这绝对算得上是奇耻大辱,至于亚马孙和小不点轻松或不轻松的照料则是后话。踩到井里简直是荒唐到极点,好笑得有点夸张!他当时正热火朝天地追捕宾尼·斯科尔,正因为一脚踩空,才使他不得不告别正常的巡捕工作。好在宾尼随后在拐弯处被威廉姆斯警长逮了个正着,才给这令人无法忍受的情景增添了些许安慰。
眼下宾尼要“进去”三年,对臣民们来说,这令他们相当满意了,不过宾尼只要表现好就能减刑出狱。而格兰特在医院,就算表现好也休想提前出去。
格兰特不再盯着天花板,而是将视线转向床头柜上的一堆书。小不点一直怂恿他阅读这堆装帧华丽、价格昂贵的书。最上面那本的封面印着瓦莱塔(5)难以相信的粉红色照片。这是拉维妮娅·菲奇一年一度的作品。洁白无瑕的女主角一定是船员的妻子,可能叫瓦莱丽、安吉拉、塞西尔或丹妮丝。他打开书,结果都会读到拉维妮娅写的这类主题。
《汗水与犁》是塞拉斯·威克利带有乡土气息的作品,厚达七百页。从第一段就能看出,情景和他上一本书并没有实质性的变化:母亲在楼上正处于临盆的最后关头,父亲在楼下喝得酩酊大醉。大女儿和情人躺在干草堆里,其他人躲在谷仓里。雨水从茅草屋顶滴落下来,肥料在粪堆里蒸发。塞拉斯从来不会漏掉对肥料的描写。肥料给画面提供了积极向上的因素,这不怪塞拉斯,要是他可以发明蒸汽往下走的轮船,那么他一定会放入书中。
在塞拉斯的书籍护封(6)刺眼的阴影和高光(7)下,有一本描述英王爱德华时代花边风流韵事的书,内容雅致,透着巴洛克式的荒唐。鲁波特·罗赫在这本名为“她脚趾上的铃铛”的书中讲述了诡诈的罪行。
鲁波特·罗赫总是在头三页就把读者逗笑。大概读到第三页时,你会发现鲁波特正向幽默(不过当然不是恶意的)创造者乔治·萧伯纳(8)学习,照他的做法,要想达到诙谐的效果,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采用低劣而省事的手法,即似是而非的隽语。三句后,你就可以看到搞笑的段子了。
那本封面印着红色闪光枪、背景为深绿色的玩意儿是奥斯卡·欧克利的新作。书里恶棍嘴里蹦出来的不纯正的美式英语空洞无物,既不风趣也不尖刻。无非是金发女郎、镀铬吧台、惊险追踪之类的。非常明显的胡言乱语之作。
《遗失的开罐器案》,作者是约翰·詹姆斯·马克,书里的头两页就出现三个常规错误,格兰特花了五分钟愉快地构思了一封写给作者的书信。
那本压在最底下的蓝皮薄书是什么书,他想不起来了。应该是本很严肃的书,统计学方面的吧,他想。关于舌蝇、卡路里、性行为或诸如此类的玩意儿。
即便在这种书中,你也能预料得到下一页的内容。世界这么大,为什么就没有一个人时不时做出点改变呢?难道每个人就那么喜欢墨守成规?如今,那些作家按照公众所期望的模式写出大量的作品。大家一谈到“一本新的塞拉斯·威克利”或“一本新的拉维妮娅·菲奇”,就好像在谈论“一块新砖”或“一把新梳子”一样。他们谈起“一本新书”时,才不会管作者是谁谁谁。人们感兴趣的不是书,而是新书。他们很清楚新书会是什么样子。
格兰特将厌恶的眼神从杂七杂八的书堆上移开,心想,如果全世界的出版社能够停止印刷三十年,或许还真不是坏事。应该让文学消停一阵子。某个超人应该发明一道射线,让一切同时停止下来。这样,当你躺下来时,人们就不会将一大堆无聊的东西送到你面前,也不会有什么管家婆叫你去读这读那。
他听见门被推开的声音,但懒得去看一眼。他转过脸去,面朝着墙壁,那神情尽管不夸张,却分明写着不满。
听见有人来到床前,他闭上了眼睛,不想搭腔。此时此刻,他既不想见到富有同情心的“格洛斯特郡”(9),也不想见到精力旺盛的“兰开夏郡”(10)。不过随后,一股格拉斯镇(11)的田野特有的芬芳袭来,散发着淡淡的诱惑,有一种思乡的气息,撩拨着他的嗅觉,令他感到眩晕。
他尽情享受着这种芬芳,在心里琢磨起来。小不点的身上是薰衣草扑粉的味道,亚马孙身上则是肥皂和碘仿气味。而此时,扑鼻而来的却是兰卡洛丝五号香水的味道。在格兰特的熟人中,用这款香水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玛塔·哈洛德。
他睁开一只眼睛,偷偷瞄了一眼玛塔。她显然已经弯腰查看过他有没有睡着,这会儿正站在那里,看起来有些踌躇不定——如果她的样子可以用踌躇不定来形容的话——她的眼睛盯着桌子上的那一堆明显没有被动过的出版物。玛塔的一只胳膊下挟着两本新书,另一只胳膊抱着一大束白丁香。他在想,她选白丁香究竟是因为冬天适合送这种花(从12月一直到翌年3月,白丁香一直装点着她在剧院的化妆间),还是因为她今天黑白混搭的时髦行头不会被这丁香花夺去风采。她头戴一顶崭新的帽子,脖子上依然挂着那条珍珠项链。当初他正是用这条项链赢回她的芳心。她看起来风姿绰约,透着股巴黎时尚风韵。谢天谢地,她可真不像个在医院里工作的人。
“我吵醒你了吗,艾伦?”
“不,我没有睡着。”
“我好像多此一举了。”她说完,将两本书跟它们遭到轻视的同类扔在了一起,“你似乎对那些书不感兴趣,我希望你会觉得这两本书更有意思。我们的拉维妮娅的作品,你难道真的不想试着读一丁点儿吗?”
“我什么书也看不进去。”
“你还感觉到痛吗?”
“痛到极点,但不是腿痛,也不是背痛。”
“那是哪里痛?”
“我表妹劳拉把它称作‘无聊之刺’。”
“可怜的艾伦,你的劳拉说得简直太对了,”她从一个看起来大太多的玻璃瓶中将那束水仙花拿出来,用一贯优雅至极的姿势把它们扔入洗脸盆,接着把丁香花插进了花瓶,“有的人会认为无聊是一种很严重的倦怠情绪,其实当然不是,它微不足道。”
“微乎其微,不足挂齿,就像用刺草打人一样。”
“你为什么不干点事情?”
“充分利用这大好时光?”
“来提高你的思想水平,更不必说你的心灵和性情。你可以找一门哲学来研究,比如瑜伽之类的。不过我认为一个擅长分析的人不适合去思考抽象事物。”
“我的确想重新把代数学一学。我觉得自己在学校时从来没有认真学过代数。但我最近对着那个该死的天花板做了许多几何题,跟数学运算倒离得有些远了。”
“嗯,我觉得就你的状况而言,让你玩拼图没什么用。来点猜字谜怎么样?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给你找本这样的书。”
“你可千万别。”
“当然,你可以自己来编字谜。我听说编写比解答更有意思。”
“可能吧,不过一本字典重达好几磅呢。除此之外,我一向都很讨厌查阅参考书。”
“你下棋吗?我忘了。喜欢解棋局吗?该白子走的时候,对手却走了三步什么的。”
“我对棋子的兴趣只停留在画面上。”
“画面上?”
“像骑兵、卒子等,都具有很强的装饰性。非常精致。”
“真可爱。我可以带一副棋子来给你玩。好了,不说下棋了。你可以做一些学术调查。这也是一种数学,为尚未解决的问题找出答案。”
“你是指犯罪吗?历史上的所有案件我都烂熟于心,对它们已经没什么可做的了。当然,对于一个成天躺在床上的人来说,也做不了什么。”
“我并不是指苏格兰场(12)的那些卷宗,我指的是更为——怎么说呢?更为经典的东西。譬如,某些困扰人类多年的未解谜案。”
“比如说?”
“像银匣信件(13)。”
“哦,你该不会是说苏格兰玛丽女王(14)吧!”
“为什么不能是她?”玛塔反问道,和所有女演员一样,她总是将玛丽·斯图亚特加以美化。
“我会对一个邪恶的女人产生兴趣,但对愚蠢的女人毫无兴趣。”
“愚蠢?”玛塔以扮演厄勒克特拉(15)的完美女低音反问道。
“非常愚蠢。”
“哦,艾伦,你怎么可以这么说!”
“如果她换另一种头饰戴上,根本就没人理会她。也就是那顶帽子吸引人。”
“你是觉得如果她戴一顶太阳帽,人们对她就不那么喜欢了?”
“不管她戴什么帽子,人们都没喜欢过她。”
玛塔脸色一沉,那神情就好像精心打扮一个小时,在剧场却遭到有生以来最大的羞辱一样。
“你为什么这样认为?”
“玛丽·斯图亚特身高一米八二。高个儿女人几乎全都性冷淡。你可以去问任何医生。”
说到这里时,他突然意识到,这些年来玛塔有需要时一直拿他当备胎,他为什么就从没想过,她对男人是出了名地冷漠,这跟她的身高是不是有关系。不过玛塔没做这方面的联想,她还惦记着自己钟情的女王。
“至少她是名殉道者,这一点你不得不承认。”
“为什么而殉身?”
“为宗教。”
“她长期所受的唯一折磨(16)是风湿病。她未经教皇批准就嫁给达恩利,后来又用新教徒的仪式与伯斯维尔结了婚。”
“接下来你就会说她连牢都没坐过了!”
“你的问题就在于,你想象她住在城堡顶楼的小屋里,窗户被铁栏杆围了起来,只有一个忠实的老仆人与她一起祷告。而事实上,她住在一幢私人宅邸里,拥有六十个仆人。当仆人缩减到三十个时,她就开始倒起了苦水,等到只剩下两个男秘书、几个女仆、一个裁缝和一两个厨子时,她简直没法活了。伊丽莎白女王还得自个儿掏腰包替她出这些钱。女王给她整整付了二十年的钱,在这期间,她还向整个欧洲兜售英格兰王位,期盼有人发动一场革命,让她能重新回到失去的宝座,或者,让她登上伊丽莎白女王的宝座。”
他看了看玛塔,发现她正面带着微笑。
“它们好些了吗?”
“什么东西好些了吗?”
“那些无聊之刺。”
他笑了起来。
“是的,这整整一分钟里我把它们给忘记了。至少就冲着这一点,玛丽·斯图亚特还算做了一件好事!”
“你对玛丽怎么会这么了解?”
“我毕业那年曾经写过一篇关于她的论文。”
“依我看,你不喜欢她。”
“不喜欢我所了解的她。”
“那么,你没觉得她不幸咯。”
“哦,她是不幸,很不幸。但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她不幸是因为她身为女王,却长着一副农村妇女的模样。你要是嘲弄临街的都铎太太,倒不会惹来什么麻烦,而且还有点意思,可能会影响你打零工的机会,但只会对你自己带来影响。如果你对国家做同样的事情,就会带来灾难性后果。如果你不惜以这个国家上千万人的性命做赌注,去嘲弄一个王室的对手,你将会一败涂地,众叛亲离。”他思忖片刻,继续道,“她如果在女校当老师,肯定会大获成功。”
“坏蛋!”
“我可是一番好意。老师们肯定会喜欢她,那些小女生也会崇拜她。我所说的不幸就在这里。”
“哦,好吧,不谈银匣信件了,别的还有感兴趣的吗?比如铁面王子。”
“我想不起来那个人是谁,不过扭扭捏捏躲在铁皮面具后面的人我可不会感兴趣。除非让我看见那张脸,否则谁我都不感兴趣。”
“哦,是的,你对人们的面孔感兴趣,这我给忘了。波吉亚家族的人相貌都不错,如果你研究一番,兴许能从他们中间找出一两个谜团让你去深挖。当然,还有像珀金·沃贝克(17)这样的角色。这种骗局总是很有意思,对不对?有趣的游戏。重心永远不会只落在一边。你把它推倒,它又会起来,就像不倒翁一样。”
门开了,廷克太太那张相貌平平的脸从帽子底下露了出来。她那顶帽子看起来更不怎么样,而且有些年头了。从第一次照顾格兰特开始,廷克太太就戴着这顶帽子,所以他想象不出她戴其他帽子的样子。格兰特知道她还有一顶帽子,因为她戴那顶帽子时意思是在说“我是贵族”(18)。她那顶蓝色的“贵族之帽”很少戴出来,在坦比路十九号是从来没有戴过。她出于礼仪需要去戴那顶帽子,所以在某种场合下戴上它也被她当作一种遵循礼仪的表现,并以此作为行为标准。(“你喜欢这顶帽子吗,廷克?它是什么样的?”“不值一戴的‘贵族之帽’。”)她戴着它出席伊丽莎白公主的婚礼和各种王室盛会,甚至还在肯特公爵夫人剪彩仪式的新闻短片中露了个脸。不过格兰特只是把这种事当作新闻报道而已。这顶帽子是某种场合具有社交价值的象征,有没有价值,就得看戴没戴“贵族之帽”。
“我听到你有客人。”廷克太太说,“我正准备离开,突然觉得声音很熟,心想‘一定是哈洛德小姐’,于是我就进来了。”
廷克太太带来各种各样的纸袋和一小束扎得紧紧的秋牡丹。她用女人之间的方式与玛塔打招呼,她当年对穿着打扮也可以说是颇为讲究,所以自然对这位剧场女神的服饰进行了一番适度的赞美,同时她的眼角余光注意到那束被玛塔摆弄得漂亮整齐的丁香花。玛塔没看到廷克太太的眼神,但她发现到那一小束秋牡丹,连忙对这番情景进行处理,那熟练程度就好像排演过一样。
“我买这束白丁香给你还真是个浪费,廷克太太带来的野百合可真是完胜我啊。”
“百合?”廷克太太疑惑地说。
“百合花赛过所罗门的荣华,含蓄而不狂放。”
廷克太太在参加婚礼和洗礼仪式时才会去教堂,不过她那代人上的是主日学校。此时,她正饶有兴味地瞧着毛线手套里握着的那一小束荣华之花。
“哦,好吧,我以前都不知道。这么说倒是挺有道理,不是吗?我总是把它们想象成海芋。漫山遍野随处可见的海芋。这花贵得很,你知道的,真令人有些失望。它们是彩色的吗?嗯,为什么不能这么说?为什么一定得管它们叫百合啊!”
接着,她们就翻译和《圣经》是怎么误导人的问题展开了探讨(“我一直不懂善有善报是什么意思(19)。”廷克太太说),然后,这段尴尬时刻才就此结束。
他们忙着探讨《圣经》时,小不点另外又拿了一些花瓶走进来。格兰特注意到,这些花瓶是为装白丁香准备的,不适合插秋牡丹。小不点显然想用它们来讨好玛塔,以便未来能和她搞好关系。不过玛塔对女人从来不会过多地去理会,除非她马上就用得着她们。和廷克太太打交道只是她的一种交际手腕,纯属条件反射。所以和小不点打交道属于工作需要,而不是社交需要。她从洗脸盆里将那束被扔掉的水仙花收拢来,温顺地将它们重新插进花瓶。小不点温顺时看起来美极了,让格兰特注视了好一阵子。
“好了。”玛塔终于把丁香花全部打理好,并摆放在格兰特的视线范围内,“该让廷克太太把纸袋里的小吃拿出来喂你了。亲爱的廷克太太,你的纸袋里装着美味的矢车菊饼,不是吗?”
廷克太太脸上笑开了花。
“要不要来一两个?新鲜出炉。”
“哦,吃完我可又得忏悔了——这些营养小西饼的热量都往腰上堆积了——不过还是给我几个吧,装包里下午带去剧院配下午茶。”
她故意讨巧地挑了两个(“我喜欢边上烤焦点的。”),放进手提包里,然后说:“好了,再见,艾伦,我过一两天再来看你,到时候给你找双袜子来织。我觉得织袜子最能抚平情绪了。不是吗,护士小姐?”
“哦,是的,没错,确实如此。我的许多男性患者也会去织东西。他们觉得这是消磨时间的好办法。”
玛塔在门口给了他一记飞吻,然后小不点毕恭毕敬地跟在后面送她离去了。
“贱货就是贱货,能变好才怪。”廷克太太说完,就开始打开纸袋。她指的不是玛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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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累斯顿是德国瓷器生产重镇。创立于1872年的德累斯顿瓷器厂至今仍保有欧洲传统瓷器艺术。——译者注
(2)亚马孙是希腊的女神之一,也是传说中居住在黑海边的一群女战士,非常的刚猛剽悍。这里的亚马孙是格兰特给达洛护士取的绰号,因为她看上去身材高大,手脚粗壮。
(3)格洛斯特郡(Gloucestershire)是英国英格兰西南部的郡。在塞文河口的东北方。——译者注
(4)黄水仙是英国格洛斯特郡的郡花。——译者注
(5)马耳他首都、全国最大的海港瓦莱塔,位于全国5个岛屿中最大的马耳他岛上东北端马耳他湾的一个狭长半岛上,地处地中海中部。——译者注
(6)书籍封面外的包封纸。印有书名、作者、出版社名和装饰图画,作用有两个:一是保护书籍不易被损坏;二是可以装饰书籍,以提高其档次。——译者注
(7)光源照射到物体然后反射到人的眼睛里时,物体上最亮的那个点就是高光,高光不是光,而是物体上最亮的部分。——译者注
(8)萧伯纳(1856—1950),爱尔兰剧作家。1925年因作品具有理想主义和人道主义而获诺贝尔文学奖,他是英国现代杰出的现实主义戏剧作家,是世界著名的擅长幽默与讽刺的语言大师,同时他还是积极的社会活动家和费边社会主义的宣传者。——译者注
(9)这里指亚马孙,因她来自格洛斯特郡。——译者注
(10)这里指小不点,因她来自兰开夏郡的莱瑟姆-圣安妮。——译者注
(11)法国南部的一个小镇,又称香水之都。——译者注
(12)苏格兰场位于伦敦的威斯敏斯特区,离上议院约200码,指英国首都伦敦警务处总部。负责地区包括整个的伦敦地区的治安及维持交通等职务(伦敦城除外)。其名源自1829年时首都警务处位处旧苏格兰王室宫殿(可能是苏格兰国王访问英国时使用的宫殿或苏格兰国王驻英国大使使用的宫殿)的遗迹而得名。——译者注
(13)用于控告苏格兰玛丽女王谋杀其夫达恩利,并应该为此次谋杀负责的信件以及最终导致她被处以极刑的书信。——译者注
(14)玛丽(1542—1587):苏格兰女王(1542—1567)、法国王后(1559—1560)。——译者注
(15)《厄勒克特拉》,独幕歌剧,霍夫曼斯·塔尔编剧,理查德·施特劳斯(Richard Strauss)谱曲,1909年1月25日在德国德累斯顿歌剧院首次公演。——译者注
(16)此句为双关。martyr既有上句“殉道者”的意思,又有“长期受折磨者”之意。——译者注
(17)珀金·沃贝克,英格兰王位的觊觎者,冒称被杀的爱德华四世的小儿子理查德,并得到了玛格丽特王后的支持。由于得到相当多的外国承认和支持,珀金多次采取登陆英国爱尔兰的行动,但都失败了。参与后来失败的康沃尔叛乱(1497年)后,他被俘获,后被处死(1499年)。——译者注
(18)在英国,蓝色象征贵族,贵族血统被称为“蓝血”,皇室和王族女性所穿的深蓝色服装被称为“皇室蓝”。在这里,作者一语双关,意为廷克太太参加王室盛会时才会戴那顶蓝色的帽子,以显示自己的贵族身份。——译者注
(19)“Bread on the waters”这句典故源自《圣经》之《旧约全书》的《传道书》,整句是“cast thy bread upon the waters:for thou shalt find it after many days”,意为善有善报。——译者注
2
不过两天之后,玛塔再次来看格兰特时,并没有带编织针和毛线。午饭后,她兴冲冲地走进病房,看起来非常匆忙。她头上随意地斜戴着一顶哥萨克帽,这番打扮应该让她在镜子面前花了好几分钟。
“我不能久待,亲爱的,我这正准备去趟剧院。今天下午有场演出,老天保佑。全是些托盘和低能儿。虽然台词对我们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可言,可还是得登上讨厌的舞台。我不认为这场戏什么时候会被停演。就像纽约的那些个戏剧一样,十年才换一出,而不是每年都上新戏。想想都觉得恐怖。我根本没法集中精力把戏演好。杰弗里昨晚第二幕演到一半时停在那里说演不下去了,他的眼珠子几乎都要迸出来,我当时还以为他中风了呢。他过后跟我说,他演到一半时才发现,他根本想不起来从出场开始他都做了些什么。”
“你的意思是说,短暂性失忆?”
“不,哦,不是。他只是变得跟机器人一样。嘴里念着台词,手上做着动作,心思却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如果所有的传闻全都是事实,那么演员也没什么特别担心的事情了。”
“哦,不夸张地说,没有。约翰尼·加森可以告诉你,他伏在某人膝盖上号啕大哭时卫生纸满屋子扔一地,但演出时却完全是两回事了,他在戏里有一半时间处在‘心猿意马’状态。杰弗里把他儿子从家里赶出去,跟情人吵架,一边还指责妻子与他最好的朋友有暧昧关系,而演这一切时他自己却浑然不知,你知道吗?”
“他心里都想些什么?”
“他说他决定把公园巷的那套公寓出租给多莉·戴克,并在里士满买下第二套房子,拉蒂默之所以要卖那套房子,是因为他已经接到了州长任命书。杰弗里心想,那套房子缺几间盥洗室,他还认为楼上的那个小房间很不错,墙上贴着十八世纪的中式壁纸。他们可以把那些漂亮的壁纸撕下来,用于装饰楼下屋后的那个沉闷的小房间。那间小屋子全都是维多利亚风格的镶板。他还检查了排水道,寻思着自己有没有足够的钱把旧瓷砖全部换成新瓷砖,同时想象着厨房里都有些什么样的厨具。他正决定铲掉大门口的那些灌木,却发现自己与我面对面地站在舞台上,台下有九百八十七名观众正看着他,嘴里的台词正念到一半。现在你知道他的眼珠子为什么会迸出来了吧!我可以看得出来,我带来的书你已经在试着哪怕拿一本出来读了——如果护封起皱就表示书被翻过的话。”
“是的,那本介绍山脉的书。真是天赐之物,书里的图片我躺着看了好几个小时。一座山能给人带来开阔的视野,这方面无与伦比。”
“我觉得星星更好吧。”
“哦,不。星星只会衬出人的渺小,使人卑微得像个变形虫(1)。星星夺去了人类的最后一抹尊严,将一个人的最后一丝自信抹杀掉。但是,用雪山来衬托人的大小却很合适。我躺着看珠穆朗玛峰的照片时,心想谢天谢地,没让我去爬那些峭壁陡崖。医院的病床真是个温暖、舒适而又安全的避风港。小不点和亚马孙都是人类文明的最高成就。”
“啊,瞧,我还有更多照片给你看。”
玛塔将她带过来的一个大四开的信封倒过来,一摞纸散落到格兰特的胸前。
“这些是什么?”
“面孔,”玛塔愉快地回答,“我为你找来好多张面孔。男人、女人和孩子的画像,各种各样的类型、背景和尺寸,应有尽有。”
他从面前挑出一张看了起来。那是一幅十五世纪的雕刻画像。一个女人。
“这个人是谁?”
“卢克雷齐娅·波吉亚(2)。她很引人注目,不是吗?”
“或许吧。不过你的意思是不是说她的身世可能另有隐情?”
“哦,是的。她到底是被她哥哥利用了,还是与他串通一气,这个谁也说不准。”
他扔下卢克雷齐娅的画像,拿起第二张纸,这张画的是一个小男孩,他身上穿着十八世纪后期的服装,在他下面依稀可以看到印着几个字:路易十七。
“这里有一个美丽的谜团等着你去破解了。”玛塔说,“这位是法国王子,他究竟是成功逃脱,还是死于囚室?”
“这些东西你是从哪里弄到的?”
“我把詹姆斯从他那维多利亚与艾伯特博物馆的小陋室里约出来,让他带我去了一趟印刷店。我知道他对这类东西很了解,我相信他在那个博物馆是不会找到令他感兴趣的东西的。”
玛塔就是这样,她理所当然地认为,一个公务员恰好因为是名剧作家和肖像画方面的专家,就应该为了讨她欢心而心甘情愿地抛下工作去印刷店里转悠。
格兰特找到一张伊丽莎白时代的肖像照片。那是一个身穿天鹅绒上衣、浑身珠光宝气的男人。他将照片翻转过去,想看看这个人是谁,结果发现是莱斯特伯爵。
“那么这位就是伊丽莎白的罗宾(3)了,”他说,“我想我以前没有见过他的画像。”
玛塔低头看了一眼这张阳刚饱满的脸,说:“我头一回发现,在历史上最大的悲剧之一就是,等到你错过了最佳时光,最出色的画家才肯来画你。罗宾以前肯定是个美男子。据说亨利八世年轻的时候帅呆了,但现在怎样呢?不过是扑克牌上的那副模样。如今,我们至少知道坦尼森在那满脸可怕的大胡子蓄起来之前,长得是什么样子。我必须得走了,不然就迟到了。我刚在布莱格吃饭时,好多人跑过来跟我说话,所以没办法早点脱身。”
“希望你的东道主对你留下了深刻印象。”格兰特说着,瞥了一眼她的帽子。
“哦,是的,她对帽子颇有些讲究。她只要瞧一眼就会说:‘雅克·图斯,这个我喜欢。’”
“她?”格兰特非常吃惊。
“是的,玛德琳·玛奇。中午这顿饭还是我请的客。别那么大惊小怪好不好。真没分寸。你要实在想知道就告诉你吧,我是想让她帮我写关于布莱辛顿夫人的剧本。但平时大家来去匆匆,我根本没机会引起她的注意,所以就设宴款待了她一顿。这使我想到托尼·比特美克,他请了七个人吃饭,还准备了大瓶大瓶的酒。你能想象他待客的样子吗?”
“没见识过。”格兰特说着,玛塔便笑着离开了。
在无声无息的静寂中,他的思绪重新回到伊丽莎白的罗宾身上。关于罗宾,到底还存在着什么样的谜团呢?哦,没错,艾米·罗布萨特(4),当然。
哦,他对艾米·罗布萨特没什么兴趣。她是如何从楼上坠下的,或者为什么会坠楼,这些他并不关心。
不过余下的这些面孔让他愉快地度过了整个下午。早在参军之前,他就热衷于观察人脸。事实也证明,在苏格兰场工作的这些年,他的这门爱好不仅仅是个人娱乐,还成为他的一大职业优势。早年,他曾经和警司一起参与列队认人。那个案子不归他管,两个人都是因为别的事情去了那里,但他们站在队伍后面观看,只见一男一女两个证人分别从站成一排的十二个毫无特征的男人面前走过去,试图找出他们要指认的人。
“谁是嫌疑人,你知道吗?”警长低声问他。
“我不知道,”格兰特说,“不过我可以猜一猜。”
“你能吗?那你猜是哪个?”
“左边数第三个。”
“什么罪名?”
“我不知道,我对此完全不了解。”
他的上司用一种饶有兴味的目光打量着他。不过那对男女最终没能指认出来,只得离开了。于是队伍解散开来,人们攀谈起来,有的整衣领,有的打领带,准备结束协助调查的日子,回到大街上,重新过上正常的生活。但是,有个人没有动,正是左边数第三个人。他顺从地等着警察重新将他押送回自己的牢房。
“哎哟!”警长说道,“十二分之一的机会,让你搞中了。干得不错。他从那一群人中间把你的人给认出来了。”他向当地的督察解释道。
“你认识他吗?”督察颇有些惊讶,“据我们所知,他此前从来没有惹过麻烦。”
“不,我以前从未见过他。我甚至不知道他犯了什么罪。”
“那你选他的理由是什么?”
格兰特迟疑了一下,他第一次分析自己是怎么做出选择的。这根本不是什么推理的问题。他并没有说:“那个人的脸有这样或那样的特征,所以他就是嫌疑犯。”他几乎是凭着直觉在做选择,原因来自于他的潜意识。格兰特在自己的潜意识里深究了一番,终于脱口而出:“那十二个人中间,他是唯一一个脸上没有皱纹的人。”
他们一听都笑了起来。但是,格兰特一旦挑明来说,就可以发现他的直觉起到了作用,并且找出了这背后所隐藏的推理过程。“听起来有些荒唐,但其实不然,”他说,“只有一种成年人脸上完全看不到一丝皱纹,那就是白痴。”
“弗里曼可不是白痴,我敢保证,”督察忍不住插嘴,“他可是个精明到家的骗子,相信我。”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所说的白痴是指缺乏责任感的人。一个人是不是白痴,就看他有没有责任感。列队里的十二个人都有三十几岁了,但只有一个人长着一张缺乏责任感的脸。所以我立马就选他了。”
从那以后,这件事在苏格兰场被大家当成善意的玩笑来开,说格兰特可以“一眼看出罪犯”。那位局长助理还曾经开玩笑说:“不要告诉我你还真相信这世界有罪犯脸这种事,探长。”
不过格兰特对此表示否定,说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如果只存在着一种犯罪行为,先生,那么倒还是有可能。但是犯罪的手法五花八门,就跟人性一样,如果一名警察要将人脸进行分门别类,那么他肯定徒劳一场。你每天五六点之间去邦德街转一转,就知道纵欲过度的女人的长相,而伦敦最声名狼藉的花痴看起来却像个冷冰冰的圣徒。”
“最近可不像个什么圣徒了,她这段时间饮酒过度。”这位局长助理说。他不费吹灰之力就猜出格兰特指的是谁。接着,谈话就转移到别的话题上去了。
不过,格兰特对人脸的兴趣保持下来,这种兴趣不断被放大,最终变成一种有意识的研究,一种对案件的记录和比较。就像他所说的,虽然无法对人脸进行分类,但我们可以将某类人的脸部特征描述出来。比如,有本书里记录了一场著名的审判,为了吸引公众的兴趣,将案件当事人的照片展现在里面。谁是被告,谁是法官,照片一看就能看出来。偶尔会有那么一个律师可能看起来更像罪犯,而被告席上的罪犯看起来则像律师——律师归根结底不过是仁义的代表,他们有情欲也有贪念,和所有世人一样。但法官具有一种特质,那就是秉公正直。所以,即便没有戴假发,人们也不会把他和被告席上的罪犯搞混淆,因为罪犯缺乏的就是这种秉公正直的特质。
玛塔的詹姆斯,被拖出他的“小陋室”之后,显然对罪犯或受害者的照片愉快地进行了一番挑选,从而使得格兰特在小不点送茶进来前好好赏玩了一番。就在他将纸张收拢来,准备放进床头柜时,他摸到一张滑落到床单上的照片,他整个下午都没有注意到。格兰特捡起照片,看了起来。
这是一张男性的肖像画。画里的男人头上戴着一顶天鹅绒帽子,身穿十五世纪流行的开叉背心。他最多不超过三十五六岁,身材瘦削,胡子剃得干干净净。他的衣领镶满宝石,正将一枚戒指戴在右手的小指上。不过他的眼睛并没有盯着戒指看,而是凝视着空洞的前方。
格兰特下午看到的所有肖像画中,这是最特别的一张。画像的作者仿佛试图把某些东西展现在画布上,但显然能力不足,无法淋漓尽致地在画里表达出来。他的双眼流露出的神情——最醒目、最独特的神情——把作者给难倒了。嘴巴也是如此:作者显然不知道怎么去利用嘴唇的厚薄和开合度表现生动感,所以嘴部显得僵硬呆板,成为一大败笔。这幅画的成功之处在于脸部骨架结构的塑造:颧骨轮廓线条鲜明,颧骨下方凹陷,下巴太宽而显得不够有力。
格兰特没有马上把照片翻过去,而是盯着里面的那张脸思忖了好一阵子。法官?军人?王子?某个肩负重任的权贵。一个谨慎过头、喜欢杞人忧天的人,或许是个完美主义者。一个大事淡定、小事计较的人。一个容易患胃溃疡的人。他从小就是个病秧子。他的长相给人一种不可言传、无法形容的感觉,仿佛童年的遭遇留下了创伤。所以同样不可避免的是,那张脸比残疾人的脸还要消沉。这名画家对这一切都了然于心,并通过画笔跃然纸上。他的下眼睑略显松弛,就像睡眠过多的孩子,皮肤的纹理却给人感觉像是一个老人长着一张年轻的面孔。
他翻到背面去找图片说明。上面印着:理查三世。本画像保存于国家肖像馆。画者不可考。
理查三世。
那么这就是他了。理查三世。驼背人。童话故事里的怪物。毁灭纯真的人。邪恶的代名词。
他把图片翻过来再次观察起来。画家在画这双眼睛时想表达什么呢?难道他从这双眼睛里看到的是一个心神不宁的男子形象吗?
格兰特躺在床上,久久地凝视着这张面孔,凝视着那双特别的眼睛。理查三世的眼睛又细又长,眉毛微微倾斜,眉眼之间距离比较近。他的眉毛因忧虑而轻轻蹙起,看起来有些过于谨慎。乍看起来,这双眼睛好像在凝视着什么,但细细一看,会发现那眼神中带着一种淡淡的孤独,几乎有些恍恍惚惚。
小不点进来收托盘时,他仍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张画像。他好几年没有见到过这样的东西了,和它一比,《蒙娜丽莎》简直成了海报。
小不点看了看他那原封未动的茶杯,熟练地伸手碰了碰茶壶微温的壶面,然后噘噘嘴。那表情好像在说,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而不是特地来给他端盘子受他冷落的。
格兰特把画像推到她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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