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处》全本 作者:吉莉安·弗琳
内容简介
是谁阻挡了呼之欲出的真相,又是谁篡改了刻骨铭心的记忆?倘若大梦初醒,给暗处的自己开一扇门,可好?这是一个极其平常的冬夜。凌晨12点,7岁的丽比躲在柜子里,眼睁睁地看着母亲和姐姐一个个倒在血泊中。就在凶手大开杀戒之时,她爬出带破洞的玻璃窗,躲进芦苇丛里,逃过追杀。丽比作为唯一的目击者出庭做证,指认她15岁的哥哥班恩是凶手,并成功把班恩送进监牢。从此,丽比成了真正的孤儿。25年来,她冷面冷心,靠世人的同情与慈善捐款过活。再惨烈的悲剧也终随时间流逝而淡化,世人渐渐忘记了她的存在,捐款眼看就快用完就在这时,杀手俱乐部找上门来。这个病态的地下组织,致力于为恶名昭彰的犯罪事件翻案。他们找到丽比,想要从她身上寻找此案疑点,以证实班恩是无辜的。而丽比恰好需要俱乐部提供的这笔报酬。本来不愿面对的真相,此时抽丝剥茧,一一浮出水面。而丽比那早已冰封冻结的心,也一点点回归本真畅销书《消失的爱人》作者吉莉安·弗琳又一部令人不安之作
正文预览
暗处
作者:吉莉安·弗琳
内容简介
是谁阻挡了呼之欲出的真相,又是谁篡改了刻骨铭心的记忆? 倘若大梦初醒,给暗处的自己开一扇门,可好? 这是一个极其平常的冬夜。 凌晨12点,7岁的丽比躲在柜子里,眼睁睁地看着母亲和姐姐一个个倒在血泊中。就在凶手大开杀戒之时,她爬出带破洞的玻璃窗,躲进芦苇丛里,逃过追杀。 丽比作为唯一的目击者出庭做证,指认她15岁的哥哥班恩是凶手,并成功把班恩送进监牢。 从此,丽比成了真正的孤儿。25年来,她冷面冷心,靠世人的同情与慈善捐款过活。 再惨烈的悲剧也终随时间流逝而淡化,世人渐渐忘记了她的存在,捐款眼看就快用完 就在这时,杀手俱乐部找上门来。这个病态的地下组织,致力于为恶名昭彰的犯罪事件翻案。他们找到丽比,想要从她身上寻找此案疑点,以证实班恩是无辜的。而丽比恰好需要俱乐部提供的这笔报酬。 本来不愿面对的真相,此时抽丝剥茧,一一浮出水面。而丽比那早已冰封冻结的心,也一点点回归本真 畅销书《消失的爱人》作者吉莉安弗琳又一部令人不安之作
丽比·天/现在
卑鄙像器官,实实在在地长在我的身体里;把我的肚子剖开,它会掉出来滑到地板上,多肉且黝黑,让你尽情地踩。它在天家的血液里。天家的血统大有问题。我从小就不乖,在那件凶杀案后更是越来越爱使坏。小小年纪就成了孤儿,被爸妈的亲友丢来丢去,有时住表姐家,有时住姑妈家,有时住爸爸的朋友的朋友家;我在堪萨斯州四处为家,在各种活动式房屋、乡间平房里长大,长成阴郁又没骨气的个性。我穿着死去姐姐的旧衣服上学,衬衫腋下都已泛黄,长裤后面太宽,所以臀部松垮垮的,只能用一条有裂痕的皮带扣住最后一格孔洞。照片里,我的头发总是乱成一团,发夹歪歪地卡在纠结的发丝中间,好像头上沾着脏东西;而且眼睛下方总有眼袋,像酒鬼一样泡泡肿肿的;原本应该上扬的嘴角,也似乎总是不满地下垂。一副很哀怨的样子。
我从小就不得宠,长大后更是没人爱。如果要画我的灵魂,大概会是一张满是獠牙的涂鸦。
凄惨的3月,天气阴湿到骨子里,我躺在床上,一心想着要自杀。我的嗜好是在午后的白日梦里纵情徜徉:猎枪,我的嘴巴,砰,头颠一下,两下,血飞溅到墙壁上,唰,唰。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她要土葬还是火葬?应该请谁来参加葬礼?”没人知道答案。前来观礼的人(天知道有谁会来),一个个盯着彼此的鞋尖,或者拼命看着对方的肩膀。礼毕,一切归于沉默,有人煮水,泡咖啡,动作轻快,器皿乒乒乓乓。咖啡跟猝死真是绝配。
我从棉被底下伸出一只脚,却没办法把脚踩到地板上。大概我有抑郁症。这二十四年来,我每天都为抑郁症所苦。我觉得在我这发育不良的幼小身体里还藏着另外一个善良的丽比,她可能躲在肝脏后面,或是脾脏底下,她要我站起来,做点事情,她要走出阴影,快快长大,但最后还是卑鄙占了上风。七岁那年,大哥杀了我们全家。妈妈死了,两个姐姐走了。从此以后,我再也不用努力,反正没人指望我会有任何成就。
十八岁那年,我继承了321374美元,这是各地善心人士多年来的捐款,这些大善人读了关于我的报道,得知我悲惨的境遇,对我感到由衷的同情。每次我听到这句话(我还是能经常听到的),我就会想象一颗颗大大的爱心,中间画着花哨图案,两边是小鸟的翅膀,扑扇着飞往我童年住过的各个破屋;小小的我倚在窗边,挥着手,抓住一颗颗鲜艳的爱心,花花绿绿的钞票从天上洒下来,谢谢,谢谢,感激不尽!
我还小的时候,大人帮我把捐款存在户头里,只要每过三四年哪个杂志或电视台报道我的近况,户头里的数字就会暴增。譬如:“小丽比崭新的一天:堪萨斯大屠杀的生还者出落成青涩甜美的十岁少女”(照片上的我梳着两条辫子,站在黛安阿姨的房车前面,四周是散发着负鼠尿骚味的草坪。黛安阿姨难得穿裙子,站在我后面,一双象腿扎根在黄色草堆里,跟我一起入镜)。或是:“勇敢的丽比·天,甜美的十六岁!”(生日蜡烛照亮我的脸庞,我的个头仍然娇小,但上衣胸前鼓胀,丰满的罩杯让我就像漫画里的美少女:滑稽而色情)。
这十三年来,我都靠着这笔财产生活,但也花得差不多了。我下午要见一个人,以确定我还有多少钱可用。多年来有个总瞪大眼睛、气色红润,名叫吉姆·杰弗里的银行员,专门负责管理我的账户,而且每年都坚持要请我吃一顿午餐,说是“例行察看”;我们通常都吃二十美元左右的餐点,边吃边聊近况。他可是从我“这么高”的时候,就认识我直到现在,至于我,我对吉姆·杰弗里一无所知。我从来不问他任何问题,一直还是用小时候的眼光看待我和他之间的约会。我告诉自己要有礼貌(但通常事与愿违),快点吃完快点了事。我通常只用一个字回答他的问题,或是不耐烦地叹气(我只对吉姆·杰弗里的一件事感兴趣,那就是我猜他是基督徒,而且很虔诚。他很有耐心,又很乐观,因为他相信“上帝正在看着”)。虽然“例行察看”是八九个月后的事,但吉姆一直来电唠叨,还留了好多语音消息,用正经八百的口气压低嗓子说他已经尽量妥善利用“账户里的存款”,但现在是进入“下一阶段”的时候了。
说到这里,我卑鄙的一面又显露出来:我想起另一个也常上报纸的小女孩,叫什么婕米的,也是在1985年成了孤儿。她爸爸那时放了一把火,烧死了除她以外的其他家人,害得她局部毁容。每次我去提款的时候都会想起这个叫婕米的女孩,想当年要不是她抢了我的风头,我的存款一定比现在多一倍。该死的婕米现在一定拿着我的钱在百货公司里购买珠宝和名牌包,顺便买化妆品遮盖脸上的烧伤。有这种想法实在很可怕,至少我还明白这点。
我呻吟了一声,终于、终于、终于让自己从床上爬起来,慢吞吞地踱到房子前面。我住的是平房砖块屋,左邻右舍也都是;这一整排平房砖块屋整齐划一地蹲踞在一块峭壁上,俯瞰底下的堪萨斯城[1],以前这整片都是广袤的放牧场。我说的堪萨斯城,是指密苏里州的堪萨斯城,不是堪萨斯州的堪萨斯城。这两者可不一样。
我住在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连个地名也没有,路人提到这里都说“就是那边再过去”。这里是个诡异的次级城区,布满死胡同和狗屎。一堆上了年纪的老人家挨挨挤挤地住在其他平房砖头屋里,他们在砖头屋完工的那一年就住进来了。老人们坐在纱窗后面,灰扑扑的,如木偶一般,一双眼睛整天往外面看。有时,他们会蹒跚地踩着小碎步,小心翼翼地走到车子旁边,这让我过意不去,总觉得好像该扶他们一把才对,但他们偏偏又不要人扶。
这些老人一点也不和蔼可亲,个个瘪着嘴,满脸不高兴,不欢迎我当他们的邻居,嫌弃我这个新来的。整个社区流传着对我不以为然的耳语,还有那帮老人的轻蔑。隔壁人家的那条狗会狂吠,瘦巴巴的,一身红色毛皮,早上汪汪叫,晚上常哀号,这不变的叫声总是吵到你快疯掉了才停止。
小区里唯一令人欢喜的声音,是一大早我在睡梦中听到的咿咿呀呀:一群脸蛋圆滚滚的幼童,身上裹得密不透风,摇摇摆摆地从我的屋子后面走过。他们要穿过比老鼠窝还脏乱的街道去上托儿所,大家排成一路纵队,手上拉着绳索,跟着最前面的大人。每天早上,他们都像企鹅似的左摇右晃地经过,但我从没见过他们折返。我想他们应该是环游世界一圈后,在隔天早上同一时间回来,刚好又从我窗户外面经过。呵呵,想太多了。
总之,我很喜欢这些小朋友。有三个女孩和一个男孩,他们都很喜欢穿红色外套。如果我早上睡过头,没有看到他们经过,我的心情就会很“蓝”,比平常还“蓝”。我妈妈不喜欢“忧郁”这么严肃的字眼,她喜欢说“心情有点蓝”。我的心情已经“蓝”了二十四年了。
我换上衬衫,套上裙子,准备赴约;成年女装对我来说总是太大,穿在身上感觉好像小矮人。我号称身高一米五,实际上只有一米四六,但,四舍五入嘛。我今年三十一岁,但大家总爱用娃娃音跟我讲话,把我当成是手上沾满颜料的小朋友。
我走下屋前荒草遍地的斜坡,邻居的狗又多管闲事地狂吠起来。我走到车子旁,地上有两具被车碾过的雏鸟骸骨,鸟嘴和翅膀都被压扁了,看起来倒像是爬虫类的尸体。这两只幼鸟已经横尸在这里一年了。我每次上车前都会忍不住瞥一眼,希望哪天发大水,把它们的尸体冲走。
街对面有两个老太婆站在屋前的台阶上聊天,我感觉她们故意不往我这边看。我不知道那两个老太婆叫什么,要是哪天其中一个死了,我才不会假惺惺地说:“查林斯太太过世了,真是可怜。”我一定会说:“对面那个老家伙终于完蛋了。”
我觉得自己像个小幽灵,悠悠地坐上我那辆杂牌车;不论怎么看,这辆车都像塑料做的。我一直等着哪天制造商跑过来,开门见山地说:“不好意思,这车根本不能开。”
我出神地开着我的玩具车,到市中心与吉姆碰面。十分钟后,我驶进一家牛排馆的停车场,迟到了整整二十分钟,我知道吉姆只会慷慨一笑,对我的迟到不予置评。
本来我到了以后应该给他打电话,让他冲出来护送我进餐厅。这家老式牛排馆附近都是人去楼空的建筑,这让他很担心,仿佛这些空屋里长年盘踞着一群强奸犯在等我上门。吉姆誓死保护丽比,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丽比好勇敢,这个红头发蓝眼睛的七岁小女孩逃过了“堪萨斯疯狂杀人事件”(又称“牧场大屠杀”“魔鬼活人祭”),孤苦伶仃地活了下来。我妈和两个姐姐都惨遭班恩毒手,只有我逃过一劫,跳出来指认元凶。大家都说我是好孩子,将我那崇拜魔鬼的哥哥绳之以法。我那时红得不得了,照片曾经登上《国家询问报》的头版,标题是“天使的面孔”。
我瞥了一眼后视镜,镜子里反射出我儿时的轮廓:雀斑淡了,牙齿也矫正过了,但我的鼻子还是很塌,眼睛也还是像猫咪的眼睛一样圆。我把头发染成白金色,但根部的红发已经长出来,在夕阳余晖下我的头皮好像在流血。挺吓人的。我点了一支烟。我好几个月没抽烟了,但这时突然觉得:我需要烟。我就是这样,一点恒心也没有。
我大声说:“走吧,宝贝。”每当我厌恶自己时,就会这么叫自己。
我下了车,往牛排馆走去;右手拿烟,这样就不用看我残废的左手。天快黑了,浮云像水牛,成群结队地飘过天空;夕阳西斜,给万物涂上一层粉红。往河边望去,在千回百转的交流道中间,荒废旧谷仓外墙的升降机黑压压一片,大而无当。
我独自走过停车场,脚下的碎玻璃像天上星斗一样闪闪发光。我没有遭受任何袭击。毕竟现在才刚到下午5点。吉姆晚餐吃得很早,而且引以为傲。
不出我所料,我走进牛排馆时,他正坐在吧台喝汽水,一看到我就马上把手机从外套口袋里掏出来,盯着屏幕使劲看,好像疑心手机坏了。
“你给我打电话了吗?”他眉头紧锁。
“没有,我忘了。”我骗他。
他笑一笑:“那,好吧。人来了就好。准备好要谈正事了吗?”
他大手一盖,把两美元钱留在吧台上,然后带我走进一间包厢。里头的红色真皮座椅上,黄色海绵从破损处爆出来。我坐上去,刚好坐在裂口上,破裂的表皮刮擦我的大腿后侧,椅垫散发着陈年的烟臭味。
吉姆从不在我面前喝酒,也不会问我要不要来一杯,不过侍者来点餐的时候,我故意点了一杯红酒,然后瞟了他一眼,看他有没有强装镇定、失望透顶,或是有任何不像他会有的反应。侍者追问:哪一种红酒?我对酒没有概念,真的!我向来记不住那些红酒白酒的名字,而且永远搞不清楚那些简称,所以我随便点了一杯。他点了牛排,我点了双馅焗烤马铃薯,然后侍者带着菜单离开,他便像医生似的叹了一口气说:“呃,丽比,我们要一起迈向崭新的人生阶段了。”
“那么,到底还剩多少?”我一边问,心里一边默念一万一万一万。
“你看我寄给你的财报了吗?”
“有时候会看。”我又撒了谎。我喜欢收信,不喜欢读信。那叠财报应该是堆在我家的某个角落。
“你听我的留言了吗?”
“我觉得你的手机好像怪怪的,信号时断时续。”(我听是听了,但一听到有麻烦三个字就立刻挂掉电话,通常他一讲完那千篇一律的开头我就挂掉了:我是吉姆·杰弗里,丽比……)吉姆不满地噘着嘴,左手指尖与右手指尖对碰,又弹开,再回碰,弹开。
“余额只剩九百八十二美元十二美分。我跟你说过了,如果你肯找份全职工作,定期存款,可能还撑得下去,可是……”他双手一摊,扮了个鬼脸,“看来事情没有想象中顺利。”
“那本书呢?那本书不是……”
“丽比,对不起,那本书一点帮助也没有。我每年都这样跟你讲。这不是你的错,但那本书就是没用。唉,算了。”
前几年,我满二十五岁时,有家出版社想借机大捞一笔,写信来问我愿不愿意出书,谈一谈我如何克服“往日的阴霾”。虽然我根本没摆脱任何阴霾,但我还是一口答应,反正有个在新泽西州的女人会帮我捉刀,我只要通过电话口述就行。书在2002年圣诞节出版,封面上的我顶着一头据说是充满动感的随兴短发,但看起来跟鸟窝没两样,书名叫《崭新的丽比!她不只克服了儿时创伤,甚至超越了自己,开创新生活!》。书里有我和我家人的合影,还有两百多页琐碎的废话教读者如何正向思考。
出版社付给我八千美元的酬劳,之后陆续有一些生还者互助会邀我去演讲。我曾飞去俄亥俄州的托莱多市,听众跟我一样从小就是孤儿。我还飞去俄克拉何马州的塔尔萨市,台下来参加聚会的青少年都很特殊,他们的妈妈都是死在自己的爸爸手中。
我帮一群张大嘴巴的笨小孩签书,他们问的问题都让人心头一紧,譬如我妈会不会烤苹果派。我帮一群银发老先生签书,他们的目光从老花镜后面射出来,嘴巴张开就可以闻到胃酸和咖啡焦掉的味道。我在书上写下“开创美丽的一天!”或是“美丽的明天近在眼前!”
我很庆幸我的姓可以有各种变化。我的书迷都神色憔悴,一副走投无路的样子,个个裹足不前,零零落落地围在我身边。来听演讲的观众很少。后来我发现演讲没有酬劳可领,就再也不肯出席了,反正书的销路那么差。
我嘀咕道:“出书应该很赚钱才对啊。”我真的很希望那本书可以帮我大赚一笔。我跟小孩子一样死脑筋,以为只要天天祷告,上天就会实现我的愿望。上天应该实现我的愿望啊!
“我知道。”吉姆苦口婆心地劝了我六年,劝到现在已经无话可说了。他静静看着我喝酒。“不过,丽比,换个角度想,这个时间点很妙,正好是你步入下一阶段的契机。也就是说,你现在长大了,有没有想要做什么?”
我知道他是一番好意,但一谈到工作我心里就有气,因为他妈的我就是什么也不想做。
“真的没有钱了吗?”
吉姆哀伤地摇摇头,拿起盐巴往刚送来的牛排上撒,红色的肉躺在血泊里,跟樱桃汁一样红艳。
“会不会有新的捐款呢?二十五周年纪念日就快到了。”我再次感到怒火中烧,恼火他为什么要逼我把心里的盘算说出来。
1985年1月3号凌晨2点,班恩噬血狂欢,这是我们一家惨遭杀害的日子,而我却期待这一天到来。谁会像我这么没良心?为什么账户里面连五千美元都没有?
他再次摇头。“不会再有人捐款了,丽比。你都多大了?三十?你已经是成年人了,谁还理你。大家还要帮助其他小女孩。”
“没人要理我了,这是真的吗?”我觉得自己遭人遗弃,好像小时候被某阿姨、某表姐丢到某某阿姨、某某表姐家。我受够了,换你照顾她。新接手的阿姨或表姐一开始都对我很好,铆足全力想讨好顽劣的我,但是过了一个星期,她们都再也无法忍受。
老实说,都是我的错。真的都是我的错,不是我非要自责。我曾在某某表姐家的客厅到处喷发胶,然后再放一把火烧掉。黛安阿姨是我妈的姐姐,她是我的监护人,也是我在世界上最喜欢的人。她把我接过去住,再送走;又接回去,再送走,来来回回不下六七次,最后再也不准我踏进她家大门。这都要怪我对她实在太过分了。
“丽比,在这个世界上,恐怕每天都有新的谋杀案发生。”吉姆又开始说教,“人的注意力很短暂。你看看现在大家有多关注那个莉赛特·斯蒂芬斯。”
莉赛特·斯蒂芬斯是个漂亮的二十五岁褐发女孩,在与家人吃完感恩节大餐的回家路上失踪了。整个堪萨斯城,大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全部动员起来帮助寻找她;只要打开电视,就会看到她的照片冲着你笑。今年2月初,她的新闻更是闹到全国家喻户晓,但这一个月来案情没有突破,不用想也知道莉赛特·斯蒂芬斯已经死了,但没有人肯放弃寻找。
吉姆继续说:“不过,我想大家都希望你有很好的发展。”
“嗯。”
“要不要考个大学?”他咬了一大口牛排。
“不要。”
“那么安排你到公司打杂,比如整理文件?”
“不要。”我防备起来,点的菜一口也没动,只顾着发泄怨气。我妈以前常说,心情很差的时候,为了发泄怨气而说出来的话也许会伤人于无形。
“嗯,要不给你一周的时间,你回去好好考虑一下?”他狼吞虎咽地吃着牛排,叉子在嘴巴和盘子之间迅速移动。吉姆想离开了。吉姆也受够了。
他离开前交给我三封信,还露齿笑了笑,要我乐观点。那三封信怎么看都是垃圾。以前吉姆给我的信都是用鞋盒装着的一整箱,每封信里几乎都有支票。我把支票签好交给他,然后捐款人就会收到一张感谢信,上面印着我方方正正的大字:“感谢您的捐款。因为有您,我才能期待光明的未来。丽比竟上。”我真的把“敬上”写成“竟上”,吉姆却认为我是故意的,想让大家看了会更心疼。
收到整箱捐款的岁月已经过去了,现在我手里只剩三封信以及一个不知如何打发的夜晚。我开车回家,看到迎面驶来的车刺眼的大灯时,才赫然想起自己没开车灯。堪萨斯城的天际线在东边闪烁,一栋栋不起眼的企业大楼、一座座高耸入云的广播电视塔。我想象自己工作赚钱,从事各种大人的工作:戴着护士帽,手拿温度计;穿着贴身的女警制服,护送小朋友过马路;系着花围裙,戴着美美的珍珠项链,在厨房准备晚餐等老公回来吃。我心想:看看你有多不长进,对成人世界的看法还停留在图画书阶段。虽然我脑子里这样责怪自己,心里的画面却是我拿着粉笔,正在黑板上教眼睛明亮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写ABC。
我逼自己想象一些实际的工作,跟计算机相关的,例如数据输入员,这也算是一种工作吧?或是去当客服?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女主角以遛狗为生,她每天穿着毛衣和连体裤,手里捧着花,牵着一群流口水的可爱小狗。不过我不喜欢狗,狗好可怕。
最后,我终于想到了:对了,我可以种田!我们家世代都以务农为生,到我妈那一代都还是种田的,只不过班恩把妈的头砍掉了。田地后来也卖了。卖掉就算了,反正我也不会种田,我只有一些农忙时节的回忆:班恩翻动冰冷的春泥,一边鞭打挡路的牛犊;妈妈粗糙的手伸进樱桃红的种子包衣里,这些像弹丸一样的小家伙以后会结出高粱。谷仓里传出蜜雪和黛比的尖叫声,她们在一捆一捆的干草堆里跳上跳下。
“痒死了!”黛比每次都这么抱怨,抱怨完却又继续跳。我不敢沉醉在这些回忆里太久,我把这些记忆列为危险禁区,是深埋在心底的黑暗之处。我妈急中生智修咖啡机的身影;蜜雪穿着针织睡衣,中筒袜拉到膝盖上,在一旁乐得手舞足蹈;想着想着,一不留神,我的心灵就被吸进暗处:鲜血哗啦哗啦地在暗夜里疯狂泼溅;节奏单调的斧凿声不免又在耳畔响起,有如劈柴般,随之而起的是走廊上的枪响,还有我妈松鸦般的惊惶尖叫。她的头被砍伤,却依然誓死护卫着孩子。
行政助理要做什么?我暗自揣测。
我把车停在家门口,跨出车门,踩上人行道,刚好踏到一块刻着字的水泥砖:“吉米爱蒂娜”,应该是好几十年前刻的吧!我脑海里有时会闪过这对情侣的下场:男的在小联盟打棒球,女的在匹兹堡持家兼抗癌;男的是离过婚的消防队员,女的是律师,去年在墨西哥湾溺毙;女的执教鞭,男的死于动脉瘤,享年二十岁。这种脑力激荡很不错,只是很残忍。我总是把他们其中一个杀掉。
我看着我租来的屋子,心想屋顶是不是一边高一边低?不过就算屋子倒塌了,我也没什么损失。我身边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只有一只叫美元的老猫忍受我这个主人。屋前的木头台阶潮湿凹陷,我拾级而上,听见美元在屋内愤愤不平地喵呜喵呜叫,这才想起今天还没有喂它吃东西。我打开大门,老猫缓慢地跛着脚蹭过来,像一辆爆胎的老爷车。
家里的猫粮吃完了,我本来写在纸条上提醒自己要买,但过了一星期还是没办成;我走向冰箱,拿出几片瑞士芝士打发美元,便兀自坐下来拆信。我的手好臭,都是馊奶味。
我看完第一封就不想再读其他信了。
亲爱的天小姐:
你好像没有开通个人网站,但愿这封信能顺利到达你手上。我已经关注你的新闻好几年了,想知道你的近况,也想了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你愿意在公开场合亮相吗?只要你答应,我们社团愿意付你五百美元的出场费。欢迎你随时跟我联络,我很乐意提供你更多信息。
莱尔·沃斯敬上
附注:此系合法的工作。
要我露点?还是拍A片?几年前出版的那本书里有一章是“丽比的成长过程”,刊登了我从小到大的照片,其中最显眼的是我十七岁那张:我穿着俗气的吊带裙,几乎包不住我颤动的成熟双峰。有好几家杂牌色情杂志征询我有没有意愿出镜,不过他们出价太低,我想都没想就直接拒绝。就算是现在,五百美元就要我全裸出镜,好像还是太低了。但说不定(凡事多往好处想,乖宝宝!)这真的是一份合法的工作,对方是某某失亲会的成员,希望我去露个面、抛砖引玉,让大家说出各自的心路历程。五百美元换几个小时的同情,可以考虑一下。
信件内容是电脑打印字体,只有最下面一行的电话号码是手写字,字体刚劲有力。我按照上面的号码拨过去,内心祈祷能直接转进语音信箱;没想到,在一段洞穴般的空寂过后,电话接通了,只是没人开口。我觉得很尴尬,好像朋友开派对没邀请我,我却在大家玩得正嗨时突然闯入。
三秒后,电话另一头响起男人的嗓音:“喂?”
“嗨,请问是莱尔·沃斯吗?”美元的鼻子在我脚边磨蹭,急着讨吃的。
“你是谁?”电话那头是一片巨大的空无,他仿佛置身在矿坑底部。
“我是丽比。你之前写信给我。”
“哦哦……不会吧!真的吗?丽比。嗯,你现在人在哪里?你在城区吗?”
“你指哪个城?”
电话另一端的男人(或许是男孩,他的声音听起来很年轻)不知回头跟谁嚷了句什么,好像是“我早就做好了”之类的,接着便回来对着话筒说话。
“你在堪萨斯城吗?你住在堪萨斯城,对吧,丽比?”
我正想挂电话,但那小子开始“喂?喂?”地喊了起来,好像在呼唤上课心不在焉的我。
我说我的确住在堪萨斯城,然后问他到底想要干什么。他嘿嘿嘿地笑,好像在说你一定不敢相信世界上居然会有这种事。
“这个嘛,我说过啦,就是想请你亮个相之类的。”
“亮相?”
“嗯,我们这个俱乐部很特别……我们这周刚好有个特别的聚会,然后……”
“什么俱乐部?”
“嗯,我们跟别人不太一样,有点类似地下组织……”
我没接话,让他继续吹牛。我听他一开始讲得头头是道,现在竟然支吾起来。很好。
“嗯,在电话里根本讲不清楚!我能不能,嗯,请你喝杯咖啡?”
“现在喝咖啡太晚了。”说完后我才意识到,说不定他根本没有想要请我今晚喝咖啡,而是想在这周另外找时间,那我接下来五个小时要怎么打发才好。
他问:“那喝啤酒呢?还是要喝红酒?”
“什么时候?”
他顿了一下。“今晚?”
“好。”
莱尔·沃斯的外表很像杀人狂魔,这表示他大概不是杀人狂魔。一个人如果真的变态残酷,会尽量把自己装扮得尽可能像正常人。莱尔·沃斯坐在烧烤店正中央。桌面非常肮脏。克拉克烧烤店是一家低级酒吧,开在跳蚤市场里,向来以烤肉闻名;店面装修过,店里的常客是白发老头和头发垂下盖到眼睛、身穿紧身牛仔裤的瘦巴巴型男,整体画面并不协调。但莱尔·沃斯不是老头也不是型男。他大概二十出头,一头褐色的自然卷发,可能为了抚平自然卷而抹了大量发胶,只可惜抹错了地方,以至于油亮的太油亮、毛躁的还是毛躁。他戴着无框眼镜,穿着会员专属紧身风衣,配上一条紧身牛仔裤——不过就只是很紧而已,并没有帅气的感觉。他的五官很精致,但男人要粗犷才有魅力。男人的嘴唇像花苞是一种罪过。
我走向他,他与我对视,上下打量,一脸茫然,完全没认出我来;等我走近他的桌子,他才把照片跟我本人联系起来:雀斑,小鸟似的骨架,越看越扁的鼻子……
“丽比!”他喊了出来,喊完后似乎觉得太过亲昵,又补上我的姓:“天!”他站起来,为我拉开折叠椅,接着似乎后悔自己太过殷勤,又默默坐了回去。“你把头发染成了金色。”
“嗯。”我冷淡地应了一声。我讨厌别人一开口就聊一些既定事实,这要我怎么回答?对啊,今天真的好热?
我看看四周,想找服务员来点酒。一个女服务员用她美丽的背影对着我们,她穿着紧身迷你裙,丰盈的黑发起伏如波浪。我用手指头敲了敲桌面,她转过身,一张少说也有七十岁的面孔,浓妆艳抹,脂粉全卡在皱纹里,紫色的微血管爬满她的手背。她弯腰帮我点餐,不知哪里的关节“喀啦”一声。我说我只要一杯蓝带啤酒,她就用鼻孔出气。
莱尔说:“这里的牛排很好吃。”不过他自己没点菜,只是一个劲儿吸着奶昔的残渣。
我不吃肉,真的不吃,自从看到我家人遭到开肠破肚后就不吃了。我还在努力忘掉吉姆中午大啖牛肉的模样。我耸耸肩,表示不用,接着便耐心等待我的啤酒,像观光客一样左顾右看。
莱尔的指甲很脏,这是我注意到的第一件事。服务生大婶的假发歪了,露出底下汗湿的白发,一绺一绺黏在颈背上。大婶把白发塞回去,再从加热灯底下拿了一包酥脆的薯条。我们隔壁桌坐了个胖子,一面啃牛排一面检视他从跳蚤市场买来的战利品。那是一只俗气的旧花瓶,瓶身画着一条美人鱼。他用油腻的手指玷污了美人鱼的胸部。
大婶一声不响地把啤酒放在我正前方,然后转头去招呼隔壁桌的胖子,娇媚地叫了他一声“帅哥”。
“请问你们社团是做什么的?”我主动发问。
莱尔满脸通红,开始在桌子底下抖脚。
“嗯,你知道有些男人喜欢搜集棒球卡,或是组梦幻足球队?”我点点头。“有些女人喜欢看八卦杂志,八卦到对明星的大小事全都如数家珍,连他小孩叫什么、老家在哪里都知道。”
我把头斜向一边,警觉地点了一下。
“嗯,我们社团差不多就像这样,只是,嗯,我们的名字比较特别,叫‘杀手俱乐部’。”
我灌了一大口啤酒,鼻子上冒出汗珠。
“听起来很怪,但其实还好。”
“听起来真他妈的怪。”
“你知道有人就是喜欢解不开的谜,有人就是沉迷于犯罪纪实的报道。我们社团有很多这种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着迷的案子,像莱西·彼得森[2]、杰弗里·麦唐诺[3]、莉兹·波顿[4]……你和你们全家。你在我们社团太红了,真的很红,比选美小皇后琼贝妮特还红。”他看到我的脸皱了一下,赶紧补上一句:“悲剧,这一切都是悲剧。还有你哥,他被关了……多久?二十五年有吧?”
“不用同情班恩。他杀了我们全家。”
“嗯。没错。”他含着一颗奶昔冰块。“那,你跟你哥聊过这件事吗?”
我突然起了戒心。有一群局外人坚称班恩是无辜的。他们会把班恩的报道剪下来寄给我,但我从来没读过,一看到他的照片就直接扔进垃圾桶。记得照片里的他红发披肩,跟耶稣的发型一样,刚好搭配他容光焕发的安详脸庞。他快四十岁了。这些年来我从没去监狱探望过他。他被关在我老家堪萨斯州金纳吉镇[5]的郊外,就是当年凶案发生的地方,我去探监也方便,但我毕竟不是恋旧的人。
班恩的拥护者大多是女性:耳朵很大,牙齿很长,头发烫卷,穿着裤装,一个个抿紧了嘴,一副义正词严的坚毅模样。她们偶尔会出现在我家门口,眼神里闪动着执拗的光芒。她们说我的证词有误,说我那时候脑筋糊涂了,我才七岁,一定是受人强迫才会出卖我哥,竟然一口咬定他就是凶手。她们通常会口沫横飞,对着我吼叫,有几个甚至扇我巴掌。她们满脸通红外加歇斯底里,眼神充满轻蔑、嘲笑以及刻薄,如果她们对我好一点,也许我还会说实话。
“没有,我跟班恩没有联络。如果你们找我是为了这个,那我没有兴趣。”
“不是不是不是,不是这样的。你只要人来就好,这有点类似我们的社团聚会,你听我们发问就可以了。你真的从来不会去想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吗?”
“不会。”
“那你可能会听到一些有意思的事情。我们社团里有一些粉丝……嗯……专家,他们比警探更了解这件案子,其实这也没多难。”
“这么说你们社团里有一堆人想说服我班恩是无辜的。”
“……大概吧。不过你也可以说服他们班恩有罪。”我觉得他的口气有点过于自信。他凑近我,耸着肩,很兴奋的样子。
“我要一千美元。”
“我可以给你七百。”
我扫视室内一圈,没有说出我真正的想法。其实不管莱尔开价多少我都会收,不然我很快就得找事做了。我一点都不想工作。我没把握可以一周连上五天班。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哪怕让我连续五天下床都有困难。连续五天固定吃三餐也很不容易做到。要我每天都到办公室报到,一坐就是八个小时(一天待在外面整整八个小时!)我做不到。
“七百就七百吧。”我说。
“太好了。到时候会有很多收藏家过来,你最好多带一些纪念品……呃……多带一点你小时候的东西来卖,包你轻松就赚两千美元。有信的话就带信,内容越私人越好,接近案发日期的更好。1985年1月3号嘛。”他很熟练地说,“或是你妈的任何东西都好。大家都对你妈……很感兴趣。”
大家都对我妈很感兴趣。大家都想知道,什么样的妈妈会被亲生儿子杀死吧?
[1] 此处的堪萨斯城(Kansas City)指的是密苏里州西部的一座城市,位于密苏里州与堪萨斯州的交界处,面对堪萨斯州的堪萨斯城。——编者注
[2] 莱西·彼得森(Laci Peterson,1975—2002)在怀胎七个半月时,与儿子一起离奇失踪,其丈夫史考特被指控为凶手,电影《与杀手共枕》(The Perfect Husband:The Laci Peterson Story)即根据此真人真事改编。——编者注
[3] 杰弗里·麦唐诺(Jeffrey MacDonald,1943—)1970年谋杀怀孕中的妻子和两个女儿,当事人辩称凶手另有其人,检方亦因证据不足而撤销对麦唐诺的诉讼,经过漫长的调查,直至1979年才将其定罪。——编者注
[4] 莉兹·波顿(Lizzie Borden,1860—)美国马萨诸塞州人,她的父亲及继母在1892年被人以手斧砍杀,莉兹·波顿是首要嫌犯。媒体追踪报道每一场审判,此案举国哗然,后来莉兹·波顿因罪证不足而被释放,却成为民间传说当中的恶女象征。——编者注
[5] 金纳吉镇为作者虚构的美国地名。——编者注
佩蒂·天/1985年1月2号,早上8点02分
他又在打电话了。她听到房门后面传来他的声音,叽哩呱啦叽哩呱啦,像卡通人物似的。他一直想装一部分机,他说他们学校一半以上的同学都有自己的电话号码,还说是“少年专线”。她听完哈哈大笑,他看到她笑就生气了,她看他生气也跟着生气了。(开玩笑,少年专线?这些小孩真是被宠坏了!)母子俩后来不再提起这件事,因为两人都怕尴尬。
几周后,他放学回家,低着头,拿出购物袋里的东西给她看:电话分线器。这东西可以让两部电话使用同一个号码,还有一部轻得出奇的电话,塑料壳的,外观就像女儿过家家的玩具电话;她们以前都用那个粉红色电话玩秘书游戏,拿起话筒就说“班恩先生的办公室”,想拉哥哥跟她们一起玩,班恩一开始还会笑,请她们留下信息,后来就不理她们了。
自从班恩买了电话和分线器回家后,“该死的电话线”就变成天家人最新的口头禅。那条电话线从厨房的插座牵出来,沿着料理台,穿过走廊,一路螺旋状旋转前进,从他深锁的房门底下钻进房间里。家里每天至少会有一个人被那条电话线绊倒,然后传来一声尖叫(女儿之一)或是一句“三字经”(佩蒂或班恩)。她一天到晚命令他把电话线沿着墙壁粘好,他也一天到晚把她的命令当作耳边风。她努力说服自己,青少年有主见很正常,但班恩这样简直是叛逆,她担心他是在发脾气,或是个性懒散,或是出于什么她连想都不敢想的原因。他到底在跟谁打电话?在他莫名其妙加装电话之前,根本很少有人打电话找他。他跟穆勒家的两兄弟是好朋友,那对农家子弟总是穿着背带裤、沉默寡言,有时候打来一听到是佩蒂就立刻把电话挂掉,然后佩蒂会转告班恩:不知道是吉姆还是艾德找你。但以前他不会关着房门讲这么久,这种现象是最近才出现的。
佩蒂怀疑儿子交了女朋友,常常有意无意调侃他,害得他浑身不自在,苍白的脸透出青光,琥珀色的雀斑微微发亮,好像亮起警告。于是她投降。她不是那种爱过问孩子大小事的妈妈,毕竟班恩十五岁了,家里又都是女孩子,他很难拥有自己的隐私。有一天他放学回家,发现蜜雪乱翻他的抽屉,立刻去买了一个挂锁回来装在房门上。挂锁跟电话一样,都是先斩后奏:拿个槌子敲敲打打,三两下就搞定,从此有了自己的少男天地。这不能怪他。自从路尼离开后,家里的摆设就越来越柔:窗帘、沙发、蜡烛,一律都是杏桃色,而且还缀着蕾丝边;抽屉、柜子一打开,发夹、碎花内衣、小花内裤、粉红童鞋通通散落出来;相较之下,不难理解班恩微弱的男性宣言:阳刚的金属挂锁,螺旋状的电话线。
房门后面传出一阵笑声,听得她心里七上八下。班恩从小就不爱笑,八岁的时候还曾经冷冷地看着妹妹,宣告“蜜雪有笑笑病”,仿佛爱笑是一种错。佩蒂说班恩不苟言笑,但班恩已经克制到无人能及的境界。他爸爸路尼拿他没办法,先是跟他嬉闹,在地上滚过来滚过去,但班恩全身僵硬,毫无反应;继而对他冷嘲热讽,大声埋怨他个性古怪又娘娘腔,但不见班恩有所改变。佩蒂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她最近买了一本青少年教养指南,把它像色情书刊似的藏在床铺底下。书上说要父母勇于发问,教孩子据实回答,但佩蒂做不到。最近这几天,她一找班恩问话,班恩就暴跳如雷,然后用沉默跟她冷战,气得她很难受。她越想了解他,他就越是逃避,躲在房间里不出来,跟她不认识的人通电话。
她的三个女儿也起床了。虽然农场欠了一屁股债,入不敷出,外人连瞧都懒得瞧一眼,但身为农家子弟还是得早起,就连冬天也一样。三个女儿都在雪地里玩雪。她把女儿们当小狗似的赶到外面,省得吵醒班恩,没想到立刻听见班恩在打电话,才知道他早就醒了。为了弥补刚才对女儿的亏欠,她开始做三姐妹最爱吃的薄饼。班恩和三姐妹都怪她偏心:班恩抱怨为什么非要礼让那些绑着缎带的小丫头,三姐妹则抱怨为什么一定要安静不能吵哥哥。蜜雪在三姐妹中排行老大,十岁,老二黛比九岁,老三丽比七岁。(她仿佛可以听到班恩在教训她:“天啊,妈,你是母猪吗?生那么多!”)她透过薄薄的窗帘往外看着三姐妹尽情玩耍:蜜雪是老大,黛比是她的随从,两人正在合盖一座雪堡,却不肯跟丽比说她们在玩什么。丽比在一旁怯生生地也想加入,一会儿递雪球,一会儿递石头,接着又递上一根快要断了的长木棍,两个姐妹看也不看就说不要。最后丽比膝盖微蹲,放声尖叫,把雪堡踢倒。
佩蒂转过身,接下来就是拳打脚踢和号啕大哭,她实在没有心情看。
班恩的房门“咿呀”打开,走廊尽头响起他沉重的脚步声。她看也不看就自言自语道:又是那双讨厌的黑色军靴。他穿迷彩裤她也会唠叨,每次一抱怨他就顶嘴:“爸不是也穿迷彩裤吗?”然后她就会纠正班恩:“那是要去打猎时才穿。”她怀念以前的班恩,他那时候只穿朴素的衣服,永远是格子衬衫配牛仔裤,头发是深红色的自然卷,对飞机非常痴迷。现在他走过来了,黑色牛仔外套、黑色牛仔裤,毛帽拉得低低的几乎盖住眼睛。他咕哝了几声,便朝大门走去。
她喊道:“没吃早餐不能出门。”他停下脚步,侧身面对她。
“我有事出去一下。”
“可以啊,但先跟我们一起吃完早餐。”
“我讨厌薄饼。你又不是不知道。”可恶。
“我再帮你做别的。坐下。”直接命令他,他总不会反抗吧?母子俩对视了几秒,就在佩蒂要放弃的时候,班恩酸酸地叹了一口气,重重在椅子上坐下。他把盐罐拿起来玩,先把盐倒在桌上,再用手指把盐粒堆成小山。
她差点要叫他住手,但在最后一秒忍住了。他肯坐下来吃早餐就够了。
“你刚才在给谁打电话?”她一边问,一边帮他倒了一杯柳橙汁。她知道他不喜欢柳橙汁,一定碰也不碰,故意气她。
“几个朋友。”
“几个朋友?”
他挑起眉毛。
纱门啪地打开,砰一声撞在墙壁上。佩蒂听到雪靴在踏垫上蹭来蹭去的声响,心想还是三姐妹家教好,不会把泥沙带进家里。蜜雪和黛比正在争论要看什么卡通。丽比一个人踱步进来,坐在班恩旁边,甩甩头,把雪片从头上甩落。三姐妹里只有丽比知道如何卸除班恩的心防:她抬头看他,对他使个眼色,然后直视前方。
蜜雪和黛比走进厨房,佩蒂看到班恩又缩回壳里。她们嘹亮的告状声充斥在厨房里。
“妈,哥哥把桌子弄乱了。”蜜雪大叫。
“不要紧,乖,薄饼快好了。班恩,要鸡蛋吗?”
“为什么哥哥有鸡蛋?”蜜雪哇哇叫。
“我也要。”黛比说。
“你又不喜欢吃鸡蛋。”丽比生气了。她总是帮哥哥说话。“哥哥吃鸡蛋是因为他是男孩子。”
班恩听了嘴角微微上扬,让佩蒂特地挑了一片最圆的薄饼给丽比。她把薄饼分别盛在盘子上,能用这么少的食材变出五人份的早餐,还是很值得自豪的。这是最后一顿像样的早餐,从圣诞节留到现在的,不过她现在也没空烦恼以后要怎么办。先吃完早餐再说吧。
“妈,黛比把手肘撑在桌上。”蜜雪又进入管家婆模式。
“妈,丽比没有先洗手。”还是蜜雪。
“你也没有洗啊。”黛比说。
“大家都没有洗。”丽比哈哈大笑。
“肮脏鬼。”班恩说着,戳了一下丽比的腰。那是他们兄妹之间的玩笑,佩蒂也不知道是怎么开始的。丽比仰头大笑,笑得比刚才更大声,像在演戏一样,故意逗班恩高兴。
“跟屁虫。”丽比很有默契地回他,咯咯咯笑个不停。
佩蒂用毛巾沾了肥皂水递给孩子们,这样大家就可以留在座位上。班恩居然有心情跟妹妹开玩笑,这可是百年不遇。佩蒂以为只要大家坐着不动,她的好心情就可以持续下去。她需要好心情,就像彻夜不眠后需要呼呼大睡,白天辛苦工作需要梦想着晚上可以倒头就睡。每天早上起床,她都会发誓再也不要让农场成为她的负担,不要因为经营不善(她三年前就该还清贷款了,可三年过去了,到现在还是一筹莫展)就让自己变成她向来讨厌的女人:闷闷不乐、斤斤计较,无法享受人生。她每天早上都会跪在床边薄薄的地毯上,然后祈祷(虽然其实是自我洗脑):我今天绝对不骂人,绝对不会哭,绝对不会蜷缩起来坐以待毙。我要好好享受今天。可惜她的士气顶多只能持续到中午。
大家依序坐好,洗手,祷告,一切都很顺利,偏偏蜜雪又开始啰唆。
“哥哥还没摘掉帽子。”
天家吃饭向来不能戴帽子,家规如铁令,佩蒂想不到连这个也要她唠叨。
“没错,班恩,你需要摘掉帽子。”佩蒂温柔地敦促他。
班恩低下头,头顶正对着她。她涌出一阵焦虑感。不太对劲。班恩的细眉原本是铁锈般的红褐色,现在却变成了两条黑线,而眉毛下的皮肤黑得发紫。
“班恩?”
他摘下帽子,露出乱七八糟的黑发,像只老迈而邋遢的拉布拉多犬。太令人震惊了,就像一口气灌下太多冰水。她儿子那头红发是他最重要的标记,但就这样没了。眼前的他看起来老成、圆滑,仿佛她熟知的班恩受不了眼前这个班恩的欺侮,所以自动消失了。
蜜雪尖叫起来,黛比放声大哭。
“班恩,乖,怎么回事?”佩蒂说。她告诉自己不要反应过度,但她实在无法控制。这只不过是青少年幼稚的反抗伎俩,却让她对母子关系感到绝望。班恩垂下眼睑盯着桌面,傻笑,把女人们的大惊小怪隔绝在外,佩蒂内心在拼命替他的叛逆找借口;他从小就讨厌红发,因为红头发害他被人嘲笑,说不定到现在还是。说不定他染发是为了要肯定自我。这倒是好事。不过话说回来,红头发是佩蒂遗传给班恩的,现在班恩把红发染黑了,这不是对她的挑战是什么?另一个也遗传了她红发的丽比显然也这么认为,她正用两根皮包骨的手指夹住一绺红发,呆呆地看着。
“够了。”班恩把鸡蛋咕噜一口吞下去,从椅子上站起来。“别那么大惊小怪。不就是染了头发嘛。”
“你原本的头发就很好看啊。”
他顿了一下,好像在思索这句话的含义,但随即摇一摇头。她不知道这是在响应她说的话,还是在回应这整顿早餐;总之,他踏着沉重的步伐往大门走去。
“冷静一点。”他头也不回地说,“我出去一会儿就回来。”
她本来以为他会摔门,但他轻轻把门带上。这感觉更糟。佩蒂呼了一口气,眼光在餐桌上扫视一圈,三双睁得大大的蓝眼睛盯着她,看她作何反应。她弯起嘴角,轻轻笑了一声。“这孩子怪里怪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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